尚书大人,打发点咯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苏盎
世人似乎都想要夫妻和顺,举案齐眉,然而真正的夫妻哪里有不拌嘴的。连喻的娘跟他的爹吵了小半辈子,每次吵过之后两人还是一样的好,好到连喻的爹去了,他的娘也跟着不想活了。
连喻到现在还记得,他娘躺在病榻上眷恋的摸着那支大婚时连岂送给她的簪子轻声低语。
“不知道还有没有下辈子,有的话,就还跟他过。”
连喻当时还小,并不能明白白姣眼中那样的痴恋是怎样一种心境。如今他二十七岁了,也找到了心爱的姑娘,姑娘很凶,并不温柔,但是他喜欢极了,喜欢到下辈子,下下辈子都想跟她过下去。
次日见到方婉之,连喻大概是想表达一下自己的心境,一面嗑着瓜子一面问她。
“咱俩死了以后躺一个棺材吧?”听说那样就能在下辈子遇上了。
结果被方婉之追着骂了整整一个上午。
哪有大清早讲这种晦气话的。
连喻吵不赢她,一个纵身跃上房檐,由着方婉之站在地上翘脚瞪他,觉得这日子实在是惬意极了。
尚书大人,打发点咯 第六十二章 连程远的孙媳妇【二更】
连阁老这厢是舒坦了,欢欢喜喜的等着娶新娘,朝廷那边却是已经乱成一锅粥了。这话是怎么说的呢?
连喻有媳妇啊。
这话往三年前说,连喻还是户部侍郎的时候,宫里的几位娘娘就着急忙慌的想要将自己的女儿嫁出去了。不为别的,就冲着连家在朝堂的地位,和不想公主远嫁和亲这两点,连喻都是最好不过的人选。
奈何连老爷子很早就撂了话,说自己的孙子已有正妻,姑娘虽然没有过门,但是亲事早就已经订下了。没人见过连喻这个所谓的妻子到底长成什么模样,但是刘礼见过,且在吃过一顿饭后认定自己算是跟他们夫妇两熟识了。
现在连喻要娶妻,娶的却是粮商方正的嫡女。得知消息之后,宫里几位皇子没少找他说话,话里话外都透露着一层意思。
你说见过连喻的妻子,性子不好,模样顶多清秀。但是方正的闺女是出了名的美人,可见你是在吹牛的。
陈王刘礼被人啪啪打脸,面子上十分的过不去,憋了一嘴的哑巴亏无处发泄,赶上连老爷子也是这个时候入京。索性连同几个老匹夫一起找过去,话虽然说的客气,但也没少夹枪带棍。
刘礼说:“老爷子,你们家儿媳妇到底长成什么样?之前本王好像是见过的,现下再见怎么又有些糊涂了?”
另一个也跟着符合:“咱们都听说澜卿订过亲,今次才知道是方正的闺女。下官怎么听说这姑娘还参加过皇宴呢?那皇宴。”
后面的话那人没说,因为在座的都知道,带着闺女参加皇宴的,那都是想往后宫里头挤的。订了亲的人再往宫里去,像话吗?
连老爷子带兵打仗是把好手,平生最不耐烦的就是朝廷上这些弯弯绕,话里话外哪能听不出来调侃的意思。脸上一冷,也不多说什么,就是招呼着大伙一杯一杯的吃茶,吃的对方实在跑不动茅厕自行离去才算罢了。
人走以后,老管家闷声不响的给老爷子顺气,嘴上也不敢劝他,知道他现在快要气死了。不然也不会放着好端端的连府不住,跑到外面来住客栈了。
说将起来,也不怪老爷子生气。自己的嫡孙大婚,娶的是谁,什么长相,什么人品,他这个当爷爷的一概都不知晓。只模糊听的人说,那姑娘的爹是个粮商。
连程远就呕着一口老血郁闷着。粮商?那不就是个卖米的?他连大米饭都不想吃了。
他对老管家说。
“中午吃西红柿打卤面。”
方大姑娘同连老爷子的第一次见面,是在玉尘奉宛的小院里。
方婉之正蹲在桃花树下撸着胳膊给王守财洗澡,挺肥的一只大猫,满脸的张牙舞爪,爪子都露出来了,就是不敢挠她。
连老爷子站在门口看着,面无表情的样子让他看上去十分的威严。
战场上摸爬滚打的人,与生俱来就有一种不怒自威的戾气。连程远年纪虽然大了,但是身上自有一派旁人不敢逼视的威仪。
方大姑娘自然也看见了他,暗紫连珠纹过肩蟒袍,腰佩赭红五色带,年过六旬身量已然挺拔伟岸。连程远并没有想要隐瞒自己的身份,那么方婉之也不跟着装傻了。
抬起衣袖,她擦了擦额头上的细汗开口唤到。
“爷爷院子里坐。”
没叫王爷,也没喊老爷子,而是用了十分家常的一个称呼。
连程远愣了一下。
因为已经有许多年没人对他用这个称呼了,除了连喻。也鲜少有人敢开口这样叫他。
他站在那里没动,觉得方婉之用这个称呼就是在讨好他。最近一些时日,京里头的流言蜚语四起,那个粮商方正更是逢人便说自己结了个了不起的亲家,让他十分不快。
连程远倒是想看看,方正的这个闺女有什么了不得的本事,能将自己的孙儿哄的七荤八素。
诚然,这个女娃娃长的很好,清清透透的一个小姑娘,笑起来很甜。若是连程远之前没有听到外界的许多传闻,或许会对她有些好感。但是传闻听见了,再看见她时,那笑容中无端就添了许多逢迎讨好的谄媚。
连程远不动,方婉之却没有立时擦干了手上的水来请,而是继续为王守财洗澡。天气已经快要入冬了,难得在秋末能有这样的好天气。
连程远等了一会儿,眼见着那个女娃娃招呼一声就不再管他了,觉得自己非常的傻。
一方小院,一树一盆一肥猫。小姑娘坐着小板凳洗猫,他一个上了年岁的人矗在门口瞪着眼珠看着,多不成体统。
鼻子里一哼,站不住了,皂靴重重的踩进来,还没走进去多远,方婉之就将桃树下的太师椅架起来了。连程远应该是不想坐的,但是院子就那么大的地方,不坐椅子难道蹲着?
椅子旁很快被方婉之搬来一方小几,摆放着一盘子水果点心并一壶老君眉,茶沏的很香,茶盏用的是白底青瓷的方寸杯,几片茶叶在盏中舒散开来,茶香正浓,恰到好处。
连程远饮茶,方婉之伺候完之后又坐回小凳上洗猫,堪堪初次见面的两个人,竟没来由的多了几分熟稔。好像这也是一对爷孙俩。
连程远嘴上不说,心里对这个女娃娃倒是多了几分好感。
秋日的午后阳光正好,吹下来的风凉意中伴着飒爽,连带树影之下的小院也染上许多惬意。
连程远看着木盆里的猫,倒是询问了一句。
“兔崽子养的?”
方婉之就笑着抬头答他的话,问一句答一句,语气恭顺,又不让人觉得卑微,也并不急于表现自己。她敬他,只因为他是长者,而并非因着那一层了不得的身份。
方婉之很健谈,闲话家常的闲适是连程远许多年都不曾经历过的了,他觉得很舒坦,也很新鲜。
连喻自衙门里回来的时候,方婉之正将王守财端到太阳底下的石阶上晾着,看见他从院门进来就很自然的接了他的官帽。
连喻扯着官袍的领子说热,要换了单衣再过去。
方婉之就转身进了里屋。
连喻近些天的眼里,除了方婉之几乎看不到任何人,连程远就坐在太师椅上瞪着这个兔崽子,刚消下去的火一下子就涌了上来。
他现下对方婉之倒是没什么意见了,只是无端觉得这姑娘太柔顺了些。他家的兔崽子是个什么德行,旁人不知道,他还不清楚吗?
再者,娶亲这件事儿,他是同外头那些阿猫阿狗一起听说的,跟个外人有什么区别?
连老爷子数十年坚持的理论都是棍棒出孝子,招呼也懒得打,掌风一抬照着连喻的后脑勺就挥了过去。
连喻侧身避过,一看来人是连程远,还挺开心。
他说:“爷爷?什么时候跟我去提亲?”
气的连程远恨不得一巴掌拍死他。
他说。
“你还知道我是你爷爷?成亲这么大的事情我居然是最后知道的,你是成心想要气死我这把老骨头?!”
连喻皱眉。
他确实是忘了。
但是连程远之前也对他说过,以后找了媳妇也别来烦他,成亲的时候知会一声就行了,他懒得操心他的破事。
当然,这话也是气话。那个时候连喻二十五岁,连程远封地的那几个老伙计都抱上了曾孙子,他也十分的想抱,就安排了几个家世人品都挺出众的姑娘给他认识。奈何连喻一个都看不上,还给人家排场吃,气的他一怒之下就说了那样的话。
不可否认,连程远在对连喻的教育上,时常是东一榔头西一棒子的,想出一出是一出。十句话里,几乎有九句是气话。说到后来,就连他自己都不记得哪句不是气话了。
所以现下的这种局面,还真不能全怪连喻不懂事。
连程远此人,小半辈子都戎马疆场,旁人不敢挑衅其威仪,久而久之便养刁了他的性子,容不得人忤逆,老了之后更是生出些岁月沉淀出来的小心眼。
不管是非对错,反正你到了成亲才跟老子说,老子少不得要发些脾气教训你一下的。再说,那方正是个什么东西?得了这么一门女婿,就差跑到四九城外再放顿炮了,他丢的起那个人?!
然而连程远忘记了,连喻是他一手教养出来的孩子,脾气秉性虽没完全的随了他,但性子也是不好的。
埋怨到后来,连喻也有些恼了,虽没有顶嘴,语气也不算谦逊。
方大姑娘窝在里屋的小窗户边上,很识大体的没有出去,然而外面的火药味却是越来越浓。
最后方婉之看不下去了,撩着帘子从屋里出来对连喻道。
“下午不去衙门了?”
本是要替他解围的。
连喻却没走,坐没坐相的往太师椅上一窝。
“不去了!”
态度极其的不好。
方大姑娘对此人的恶劣性子早已习以为常,管你态度好不好,伸手一指台阶上的肥猫,横眉道。
“不去就把王守财身上的毛梳一梳。”
连喻就一声不吭的走到台阶上给猫梳毛。
看的连老爷子一怔。
方婉之又走了两步给连程远添了茶,温声劝道。
“爷爷莫恼,这事儿确然是我们两个小辈做的不周全,您老心情不好只管说他,没的气坏自己的身子。方家是小门小户,我能嫁给连喻确然是攀了高枝。但是这高枝既然已经攀了,我就不会在这个时候说自己攀不起。”
“我知您在外定然听到了些事情,我父亲的为人也是贪图富贵了些,但平生也没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有了了不得的女婿想要炫耀,实际上那心思就跟捡了块宝贝回了家似的。开心的过头了,难免失了些分寸,还望您海涵。”
一番话说的实实在在,又十分的得体。
连程远承认,他很喜欢自己的这个孙媳妇。
再看一看窝在一边给猫顺毛的连喻,心底哼哼一声。
连喻不会说漂亮话哄他吗?当然也会,但是他交给方婉之来处理,无非是想让连程远知道方丫头的人品德行如何。连程远一路的怨气早消的差不多了,此时也不想再倚老卖老的折腾两个小的,拍一拍自己的大腿对方婉之说道。
“晚上吃米饭吧,炒几个小菜,就在这儿吃了。”
方大姑娘自然欢欢喜喜的应下。一面往后厨里面张罗,一面吩咐连喻买菜。
正张罗到一半,看见连喻随手又趁机偷偷喂了块肥肉给王守财吃,当下就恼了。
“谁让你喂它的?!”
还嫌王守财不够肥啊?
连喻赶紧将剩下的肉又放回去了。
他就喜欢大肥猫。
诺大的小院里,一排迎风招展的小水葱卧在地上,被个秋风吹的东倒西歪。
连程远靠在太师椅上盘着手里的文玩,还哼哼出一首不着调的京腔唱曲。
他在想,自己有多久没过过这样的日子了,真是难得的舒心。
而且他就没见过连喻那兔崽子听过谁的话,他挺愿意看方婉之收拾他。
尚书大人,打发点咯 第六十三章 大婚【三更】
连喻大婚了。
这是整个四九城里都没见到过的排场。
八人抬的大红花轿,连轿顶都缀着金丝走线的连枝花纹。连喻是文官,又是大堰唯一一位异姓王的嫡孙,圣上特赐婚礼以侯爵制,迎亲的队伍自连府出发,撒了遍地的喜糖红包。
老百姓都翘着脚在路边看着,心里都在纳罕,都说连尚书抠的往自己身上打补丁,原来全用来攒老婆本了。就今日这通排场,非皇亲可与之媲美。
方正心里欢喜疯了,想他一个京城根里普普通通的粮商,哪里见过这样大的排场。他以为这通面子会让他十分的开怀,但是当方婉之盖着盖头从闺阁里出来的时候,心中又是从未有过的怅然。
他二十年没疼宠过这个闺女,如今她要出嫁了,红鞋迈出门槛的那一刻,说不出来的不是滋味。
卢二娘陪在方婉之的身边,陪着她迈过一层一层的台阶。方正急走了两步,迟疑了许久攥住方婉之的手。他想,他应该是要说些道理给她听的。诸如从今往后要恪尽妇道,出嫁从夫,不能再由着过去的脾气。再如,绣工不好要多多改进,没得让人笑话了去。但是他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他不知道旁的父亲在送女出嫁的时候是怎样的一种心情,总之他沉默了许久也只说了一句。
“受欺负了,就回家。父亲不好,但是”
后面的话方正再也说不出来了,泪水滑落在他依旧泛着油光的脸上,留下一道道深深的沟壑。他老了,老到在见到女儿出嫁的这一刻,内心已经无关了金钱权势的种种,只是单纯的想要他的女儿一辈子幸福安康。
交握的手掌之间,有泪珠坠落,方婉之在哭。她其实很想告诉方正,她从来没有怨恨过他,但是泣不成声。
卢翠花的手里还抱着方婉之亲娘的排位,她泪眼婆娑的告诉她。
“老姐姐,闺女出嫁了,咱们一起给送送她吧。”
上轿之前,方婉之拜了亲娘排位,而后对着方正和卢翠花郑重行了一个跪礼。
这是她在世间唯二的两个亲人了,今日他们送她出嫁。可能女儿真的要到披上嫁衣的那一瞬才会知道,曾应无数次想要逃离的那个家,也是如斯温暖。
京城有踢轿门的风俗,是在给新进门的媳妇立规矩,寓意新娘嫁过来之后要百依百顺。连喻听了以后觉得十分荒谬,直接命喜娘将轿门打开,将方婉之抱了出来。
彼时,方大姑娘还在喜帕下哭的一塌糊涂,连喻拉着方婉之的手将红绸的另一端放在她的手心故意唉声叹气的道
“哭什么,嫁过来也是你欺负我。”
方婉之又忍不住被他逗笑了。
屋内嘈杂的贺喜之声不觉于耳,一根红绸之间,牵系的是彼此终生相伴的那个人。
喜服的下摆很长,让方婉之一度担心自己会摔倒。然而此时心底却是完全的踏实,她什么都不怕了,因为知道即便摔倒了,也有连喻扶着她。
赞礼官三唱扣礼。
一拜天地。
二拜高堂。
三拜夫妻,和顺荣长。
坐在大红的床帐之中,方婉之听到喜娘说了一溜的吉祥话。她一个字儿也没听清,只知道窝在盖头底下傻笑。
盖头被掀开的那一刻,方婉之还呲着小牙嗤嗤的笑,捡了多少银子似的,一点也不娇羞。
连喻端详着她,忍不住捏了下她的鼻子。
“方婉之,你怎么笑的跟个傻子似的。”
方婉之就说。
“现在你退不回去了,今后还不一定谁是傻子呢。”
喜娘大概从未见过这么喜庆的一对新人,年纪虽大了,但是十分懂得识人眼色,伺候了合卺酒道过了漂亮话就带着人出去了。
可叹连喻也不能在屋里多呆,外头还有一众的宾客在等着他呢。
皮皮敲着门口的窗户气急败坏的说。
“您要不去深山老林里结婚去,这会子外头的人都嚷嚷着找你呢。”
连阁老此生对于应酬一事从来都不陌生,然而今日真的万分的不想去。
最后还是方大姑娘瞪了眼珠才算不清不愿的出了门。
待到连喻回来的时候,方婉之已经换上了绯色的常服,红烛之下,美人嫣然一笑,何等风情。
连喻一直靠在门口看着,模样和神态都有些懒,明明只是微醺,却无端的觉得自己醉了。
方婉之说。
“倚在门口做什么?”
连喻没有说话而是直接将人拢在了怀中。大红的吉服上染着浓浓的酒香,连喻垂头嗅着方婉之的长发,嗓音是不同以往的暗哑。
“好像,是要做点什么。”
耳边的热气堪堪划过方婉之的耳际,几乎烫伤了她。手掌之下紧攥的帕子被她揉做一团,是从未有过的紧张。
细密的亲吻自耳畔轻柔的抚过,先是额头,再到鼻尖,再到柔软的唇瓣,精致的锁骨。连喻似乎是要用嘴唇勾勒出她所有的轮廓。
红烛帐暖,衣衫尽落,两具身躯紧紧相拥的那一瞬间,所有的叹息都淹没在口唇之间,陌生的颤栗,由不得自己,也由不得对方,只能遵循着最原始的律动,飘荡沉浮。
这一夜,很长。
方大姑娘就这么把自己给嫁了,二十岁高龄的姑娘,那样风光的一场婚礼,那样俊秀的夫君,不知艳羡了大堰多少女人。
许多人都猜测,方婉之大概是个极其懂得为妇之道的女人,至少也是朵吴侬软语的解语花。
虽然成亲之后的方婉之依旧张牙舞爪的像个汉子。
初为人妇的几天,连少夫人就接到了不少朝中家眷发来的请柬。作为一个商贾出身却坐上尚书夫人位置的女人,实在让人好奇的紧。
另一层意思来说,朝廷想要跟连喻互相走动的官员何在少数,连喻是个请不动的,若是能请动她的夫人,也算是走动了一些关系。
开始的时候,她们一直觉得连少夫人定然是不太好请的,然而方婉之却是每宴必到,每席必吃。笑容自进门开始及至上车走人,永远和善的让人挑不出毛病。
但是她要打包。
所有的剩菜剩饭,全部打包带走。谁要是动了问连府借银子的心思,她比任何人都看的透。吃饭之前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最近手头总是没银子,打个马吊都不敢输的太多。都觉着我们京里的铺子赚银子,实际上赔的都在内里,唉,在外难言苦啊,都是表面上看着风光的,到底也是个尚书不是?”
几个朝臣夫人听了之后,再想要开口也只能是揣着明白装糊涂。
久而久之,也就没人再请她吃饭了。
因为这些人也都看出来了,那个看似柔柔弱弱的连少夫人也不是个省油的灯。配在连尚书身边,那就是一对睁着眼睛说瞎话的。
但是人家这瞎话便是说了你也没本事反驳,连吃带喝的从你家出来,你还是得卑躬屈膝的给人送出来。
坊间对连少夫人的传言一直没什么好话,市侩,世俗,不通情理。
方婉之一概不理。
因为面对那些只想要不劳而获的人,除了银子,根本堵不住他们的嘴。
都说新婚燕尔最是黏糊的时候,连喻跟方婉之也如寻常夫妻一样过的亲香。只是该打嘴仗的时候也打,该闹别扭的时候也闹别扭,连喻身上的臭毛病挺多,方婉之理解这多少是承袭了方老爷子的性子,但是成日懒洋洋的德行就实在不知道随了谁了。
下了衙门就爱在屋里歪着,有的时候抱着猫歪着,多走一步都懒怠动弹。方婉之说他他就顶嘴,打嘴仗从来没输过,睡了几次书房之后老实多了。
要说他们家老爷子性子不好归不好,也没见有这么‘好的口才’啊。
方婉之还为此困扰了很久,直到在第二年的初夏,她见到了看错请柬日期跑来参加‘喜宴’的绕纤尘才有了领悟。
那是一日艳阳高照的午后,挺不错的天气,挺不错的好运气。打了马吊回来的方婉之赢了不少银子,正一面塞着小荷包一面往府里走。
连府的院子里种了整整齐齐的一排桃花树,花开的正好,桃花树下却不知何时窝了一个小小的人影。
那是个不大的小男孩,看身量也就八,九岁的光景,模样生的很漂亮,圆圆的眼睛,睫毛特别的长,正盘腿坐在树下摆弄自己的东西。
方婉之往近瞧了瞧,是十七八个木头做的小玩偶,全部都在地面上稳稳的站着,不时随着男孩手指的动作翻两下跟头。
方婉之不知道男孩儿是谁,但是认识男孩手中的丝线。因为见到连喻用过。
这么小的孩子会用傀儡术,她没有吭声,暗暗猜想对方的身份。
小男孩儿早就听到了她靠近,也没抬头,依旧玩着手里的东西,张口问道。
“连喻什么时候下衙?”
声音清脆稚嫩,却不怎么有礼貌。
方婉之觉得很新鲜,不由靠近了两步。
“还有几个时辰才回来,你是谁家的小孩儿,找连喻做什么?”
她看见男孩在听到小孩两个字的时候明显蹙了眉。只是没有发火,挑着眉头问她。
“不是说要成亲吗?我来吃喜宴的。你又是谁?他什么时候家里住过女人了?”
方婉之看着那孩子。
“我们去年就成亲了。你不会是,看错了日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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