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绅士的仆人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脂肪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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绅士的仆人 第三十七章
趁着雨夜赶路,我在清晨的时候抵达了王都,整座城市笼罩在一片朦胧的雾气当中。由于是清晨,街面上没有多少行人,只是偶尔路过几辆马车,溅起许多泥点。
由于淋了雨,加上天气寒冷,我整个人都在瑟瑟发抖,我急需要一点酒,让自己暖和起来,于是我走进了路边一家小酒馆。
在东城的贫民区,有许多这样的小酒馆,里面聚集了□□和醉汉们。一走进去就闻到了一股强烈的恶臭,各种味道混合在一起,可以把人熏得吐出来,但这里很温暖,对我这个淋了一夜雨的人来说,这里像个天堂。
酒馆里人不多,也许是白天的关系,有几个醉汉趴在桌上,老板一边抽烟一边看报纸。窗户很狭小,房间里黑洞洞的,到处非常肮脏,桌面漆黑,像涂了一层厚厚的黑色油脂,也许几年都没有擦洗过了。老板娘是个风韵犹存的妇人,她袒露着巨大的胸|脯,懒洋洋的坐在柜台后。见到我后,她风骚的靠过来:“嗨,小帅哥,要点什么吗?”
我要了一杯酒,一块面包和一点香肠。
老板娘一屁股坐在了我的腿上,她搂着我的脖子说:“怎么浑身都湿透了?你这小可怜儿,昨夜淋淋雨是吗?要不要帮你暖和一下?”
前世落魄时,我在王都混过一段日子,这是一个很大的城市,大到形形□□的人都有,我在东区居住过,这里是下层人聚集的地方,小偷、强盗都时刻盯着陌生面孔。我身上原本很体面的仆人套装,经过昨晚雨水的□□,已经糟践的满是泥泞。如果我以原来的装束走进这里,一定会被当成是富家少爷,马上就将被人打劫。
“喔,美人儿,你真好。” 我搂着她的腰笑了笑:“我想在附近找个活干,帮个忙吧。”
老板娘笑嘻嘻地拍了拍我的脸:“小帅哥,干脆在我们酒馆倒酒好了,会有女人和男人照顾你的。”
“要是你照顾我,我就留下。”我暧昧的亲了亲她,又在她肥硕的身躯上摸了几把,把她逗得咯咯直笑。
“好吧,你想去纺织厂还是皮鞋厂?或者你有什么手艺,比如做过铁匠木匠之类的,实在不行,你也可以去船上,船坞一年到头都在招人。”老板娘说。
由于我私自离开德尔曼庄园,所以我没有介绍信,不可能再到哪个大庄园应聘仆人了。而且我需要找一个可以靠近上东区的地方落脚,因为布鲁斯子爵一家就在这里。
“我得在上东区找份工作。”我喝了一大口酒说:“至于干什么无所谓。”
“那边可都是有钱人啊。”老板娘笑着打量了我一下:“你该不会是哪家的少爷吧?家里赔光了钱,所以才出来干活,瞧瞧你,像刚出炉的小羊羔一样。”
我摩挲着她浑身肥肉的身体,眯着眼睛微笑:“哦?你看我像吗?”
老板娘挑了挑眉,松开我站起来:“你看上去像个专门骗□□钱的小白脸。”
终于她告诉我,有一家名叫加百列的纺织厂正在招人,我可以趁着晌午过去看看。
王都的西区和东区简直是两个不同的世界,西区是富人们的聚集区,至少也是体面的人家。路面干干净净,每家每户的门口都有高高的油气路灯,过往的行人会脱帽行礼,人们普遍穿着毛呢或丝绸制作的衣物,无论男士女士都举止优雅,步履轻盈。
而当你来到东区的时候就会发现,简直是突然从天堂掉进了地狱。东区是一大片厂区,各行各业的工厂都集中在这里。厂区附近是一大片简陋的窝棚和小木屋,工人们住在这里,路面泥泞不堪,到处都是垃圾和排泄物,不论男女都穿粗棉布。有一些酒鬼和流浪汉睡在路边,许多小孩在路面上疯跑,他们穿着破破烂烂的衣服,有些孩子甚至没有鞋子。
我来到加百列纺织厂,在大门口就可以听到机器隆隆的声响,现在正是上班的时间。门口有个长着大胡子的男人,正在呼呼喝喝,让工人们搬运货物。
“您好先生,请问你们这里还招工吗?我想找一份工作。”我走上前去询问道。
大胡子男人不耐烦的说:“我们随时都招人,当过纺织工学徒吗?”
“没有先生,我过去是个仆人,在一位子爵家中当男仆,但是主人把我赶出来了,还拒绝给我写介绍信,我找不到别的工作。”我耸耸肩说。
那人扫了扫我的衣服,挑了挑眉说:“你识字吗?”
“是的,先生,我识字,也会算数。”
大胡子笑道:“那太好了,我们这里还缺一个记录员,负责丈量和登记货物,你能做吗?”
“当然先生,我可以做。”我兴奋的点点头,不用在工厂干活,这对我而言是件好事,前世时我也当过工人,知道那是什么样的日子。
“跟我来吧,我带你熟悉一下工厂的环境。”
大胡子领我走进一座巨大的厂房,里面的声音非常嘈杂,大约摆放了五六十台大型纺织机,每台纺织机前都有四五个工人,他们负责接线,调整纺锤。这里的机器很先进,是水利纺织机,有一台巨大的涡轮,带动所有机器都自动运行。机器拉动无数条长长的白色棉线,‘嗤啦嗤啦’织成洁白棉布。
纺织工序是先把棉花纺成棉线,再把棉线织成棉布,所以空气中弥漫着雪花一样飞舞着棉花绒毛,许多小孩子在机器下爬来爬去,捡落在地面上的棉花。没有人说话,没有人偷懒,所有的人都弯着腰工作。无论男女老少,他们看上去都面色苍白,非常疲惫的样子,还有许多人在不停的咳嗽,像生了重病一样。
“你负责丈量尺寸,登记货物入库。”大胡子交给我一个笔记本,演示给我看:“像这样做,明白吗?所有的棉花以及各种配给都是有数的。”
看到我快速计算货物而且没有差错,大胡子才点了点头:“好吧,这份工作是你的了。”
“欧文!”忽然有人喊了我的名字,我回头一看,一个红头发的女人正愣愣的望着我。
“安妮?”我眯起了眼睛,周围都是漂浮的棉花,有些看不清楚。
“欧文。”她飞快的跑到我面前,拥抱了我一下。
“真的是你。”我惊讶地说。
来人是莫蒙庄园的下级女仆安妮,她穿着一件灰色的棉布衬裙,头上戴着一条脏兮兮的头巾,她看上去瘦极了,比在莫蒙庄园时憔悴很多。
“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你,你不是当了男爵大人的贴身男仆吗?”安妮的脸上挂着灿烂的笑容,她始终是那个热情如火的善良姑娘。
我遗憾的耸了耸肩,问她你怎么会在这里工作。这是我奇怪的地方,安妮虽然只是一个下级女仆,可是她长得漂亮,而且还有一手很棒的针线活,即使她离开了庄园,也一定能在别的家庭找到女仆的工作,怎么会在工厂里干活呢。
安妮苦笑了一声:“我结婚了。”
“哦,你结婚了。”我惊讶的看着她,结结巴巴的说:“真……真是恭喜你了,这……真……真不错……”
女人一旦结婚就不可能再当女仆了,甚至许多工厂也不要已婚的妇女。
安妮露出了一个勉强的笑容:“你找到住所了吗?需不需要我帮你。”
“当然,我还没有地方落脚呢。”我说。
“嗨!你们在干什么?不要偷懒!”一个浑身戾气的男人走过来,大声斥责我们。
安妮朝我挤了挤眼睛,跑回了车床。
直到晚上九点,纺织厂才终于下班了。安妮领我来到了工厂后面的一条巷子里,这条巷子是加百利纺织厂工人们居住的地方。巷子很窄也很深,里面挂满了晾晒的衣服,泥土小道满是泥泞,还散发着一股排泄物发酵的臭气。巷子漆黑一片,但是正值下班高峰,所以到处都非常嘈杂。
“约翰,租房子。”安妮朝一间屋子叫了一声。
一个非常糟蹋的男人走了出来,他穿着绿色的忸怩外套,浑身酒气,大声抱怨着:“上帝啊,我耳朵没聋,不用叫那么大声。”
“他要租房子。”安妮说。
男人连看也不看我,指着斜对面的一幢小屋说:“那个屋子还空着,每个月一先令。”
我走过去,推开房门,却马上就被熏了出来,屋子里黑漆漆的,有一股浓重的骚臭气,还有一种说不出来的臭味。
约翰说:“之前住了个纺织女工,后来病死在里面了,过了七八天才被人发现,所以有点味道,不过你放心,通通风就行了。”
安妮对我耸了耸肩,我点头租下了这间屋子。
屋子里什么也没有,只有一张破木床,我怀疑上个租客就是死在了这张床上,而且在这里发酵了七八天。
安妮帮我在床上铺了一堆稻草,她说:“如果你有余钱,就去买条床单,不过冬天快到了,得想办法弄条棉被才行。”
“谢谢你,安妮。”我感激的望着她:“真高兴遇到了你。”
“别客气,我们是朋友。”她爽快的笑了。
“你在那里干什么!为什么还不回家!”门外忽然传来了一个男人暴躁的声音。
安妮脸色一变,急忙走出去,男人却一把撕住安妮的领子,把她往家里拖拽,边走边骂:“下了班还在外面鬼混,你他妈的还知道回家吗?”
“不是的,安德烈,你听我说,我遇到一个老朋友……”
“什么朋友!”男人厉声打断了安妮的话,他粗鲁的把她推进屋子,然后阴狠的瞪了我一眼,重重地拍上了房门。
我犹豫了一下,终究没有上前敲门,我只是个外人,如果贸然行动,会给安妮造成麻烦也说不定。
于是我在这个臭气熏天的屋子住了下来,我本以为自己会睡不着,谁知一闭眼就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天还没有亮时,门外的铃声就把我惊醒了。因为是工人聚集区,所以很早就有人拿着一个巨大的铃铛在外面摇晃,当当当当,声音很大。
不久,男人女人的咒骂声,孩子的吵闹声,充斥了整条巷子,简直像菜市场一样。所有的人都开始了新的一天,不管贫穷与富贵,不管年老与青壮,不管健康与疾病,所有的人都在美丽的晨光下努力生活,我也一样。
作者有话要说:更新时间不固定的,但是早上看的时候,应该会有更新的。




绅士的仆人 第三十八章
纺织工们从早上六点钟开始工作,一直站到晚上九点,期间只能停下吃个午饭,剩下的时间全盯着车床接线头,这是一项非常枯燥的工作,而且始终弯着腰,所以非常疲劳。
厂房非常闷热,因为不允许开窗,这样可以防止风把屋子里的棉絮吹到外面,从而造成浪费,这造成了闷热的屋内到处是细小的棉絮。工厂的墙壁上贴着一行大字——‘禁火’,前几天有一家纺织厂才发生了火灾,当时引发了大爆炸,炸死了十来个纺织工,剩下的人全都烧伤了,似乎在纺织厂里面点火就很容易引发爆炸,但是没人知道为什么。
我在纺织车间里只呆了一会儿就口干舌燥,仿佛鼻腔里沾满了棉絮一样,真不知道那些天天在里面工作的人怎么受的了。持续工作了六个小时之后,中午十二点,工厂的铃声准时摇响,工人们可以用午饭了,虽然只有十几分钟的时间。
没有专门用餐的地方,大家都是领了食物,在厂房外吃。负责分发食物的是个很胖的女人,每个人拿一个碗,然后在这里排队领食物。每个人可以分到一小块面包,以及一碗稀薄的粥,面包似乎是混了木屑的,所以呈现一种棕黄的颜色,米汤里有黑色的渣滓,而且似乎是陈年的旧米,已经生虫了,所以你会发现粥的表面漂浮着一层细小的白虫子。但是没人把这些放在心上,工人大口大口吞咽着,饥饿的时候能吃上饭就很好了。前世时我有过更糟糕的日子,甚至吃过老鼠肉。
这里工人基本都很年轻,最小的孩子大约只有六七岁,有些人看上满头白发,但实际上他们最多只有三十几岁,常年辛苦的劳作使他们看上去很苍老。
我坐在安妮身边跟她聊天,她兴致勃勃的谈论着邻居家小孩的事情,压根不提昨晚发生的事情。我没有想到安妮会嫁给一个那样暴戾的男子,她是一个好姑娘,值得最好的男人。
“你们什么时候结婚的?我怎么从未听你提到过?”我还是开口问了。
安妮无奈的耸耸肩:“你知道的,女仆不可以有情人,我和安德烈很早就认识了,只是之前没有结婚而已。”
然后她露出了大大的笑容:“别这样亲爱的,安德烈是个好人,他只是遇不到了不开心的事情。”
也许她真的很爱他,所以她说着丈夫名字的时候,总是一脸幸福的表情。
后来我才知道,安德烈是一名画家,他少年时代很有天赋,他的画作曾被一位富商以高价买走,他的父母想让儿子出人头地,于是花了很多钱把儿子送去了艺术学院。可惜长大后,他的画作一直不被人们看好,到后来几乎一副也卖不出去。
安妮和他是青梅竹马的恋人,两个人也有过柔情蜜意的日子,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安德烈的画作一直卖不出去,他又不肯从事别的职业,一直被安妮供养,于是脾气就越来越坏。可是安妮一直相信他会成功,所以从未离开他。
“其实我对现状很满意,起码我还有份工作,你知道莫蒙庄园辞退的仆人,很多都失业找不到工作。”安妮叹息道:“对了,你还记得赛琳娜管家吗?”
我愣了一下,点点头:“当然,她还好吗?”
“不知道,只是听说她去了北方,因为她离开莫蒙庄园后过的很不好。你知道她当了一辈子的管家,可是离开庄园后却只能当女仆了,她是受过教育的女性,新的主人却把她当粗使婆子使唤,真可怜,一辈子的努力都打了水漂。只好离开王都,去了偏僻的北方,起码在那里还能找到女管家的工作。” 安妮说。
我不知不觉收紧了手臂,一种名为惭愧的情绪在心底里升起。我报复子爵一家的时候根本不把赛琳娜管家放在心上,因为她前世时逼迫我去照顾生了天花的男爵,在当时的我看来这根本就是逼我去死。所以尽管她这辈子非常信任我,我仍然因为她前世的所作所为怨恨她,可是现在想来,她因为我离开了奋斗一生的地方,甚至根本不知道是我在背后算计她,我的所作所为简直是卑弊到难以启齿。
这时,几位衣着得体的先生簇拥着走了过来。工人们匆匆站起身来,向工厂走去。
安妮低声催促我:“厂主和他的狗腿子来了,我们赶快回去工作吧,否则他们要骂我们偷懒了,即使不开除也会扣工钱。”
我看到了把我招进工厂的大胡子,他叫马丁,是这里的总管事。他一路跟随着一位身材矮小的先生,与他平时耀武扬威的样子不同,他一直弯着腰,一脸讨好陪笑的模样。
可是开工后没多久,我忽然听到了一声惨叫,紧接着就传来了工人们的惊呼声,一个女人从厂房里跑出来,边跑边喊:“救命啊!上帝,有个孩子,被卷进涡轮里了!”
所有人都往厂房跑去,我也跟随着众人过去。可是刚一进去就吓了一跳,有一个小男孩正挂在牵动纺织系运作的巨大涡轮上,血液顺着生了锈的铁质齿轮缓缓流下,他的手臂被绞进了齿轮里。
纺织机已经被迅速关闭了,可是孩子还挂在巨大的涡轮上,他看上去只有十岁左右,非常瘦小,脸蛋上有很多雀斑。他一直在剧烈的惨叫着,到现在已经承受不住那剧烈的疼痛,所以昏了过去,原本就很苍白的脸上变得一点血色都没有了。
许多人包围着他,个个都吓得面无人色,我听到有人在默念上帝。
“发生了什么事!” 几个人挤了进来,竟然是年轻的工厂主和管事马丁。
“我不是警告过你们吗?要离涡轮远一些,你们这些蠢货!” 马丁惊慌失措地说。
工厂里有七八个□□的大涡轮,每一个涡轮都有上千公斤重,如果一不小心被绞进了衣服,那么整个人说不定都会被卷进去,可是工厂却没有安装任何的安全措施。
孩子被放下来的时候已经奄奄一息了,整只手臂都被碾碎了,血肉模糊的一片,白色的碎骨戳破皮肉露出来,使人触目惊心。
“你们楞着干什么?还不快去请医生!” 倒是那位年轻的工厂主发话了。
工厂主姓加百列,他是个20岁出头的年轻小伙子,刚刚从父亲手里接管了家族的产业,看上去还非常稚嫩。他个头不高,但是身体非常壮实,有一头卷卷的黑发,眼睛非常灵活,而且他打扮的非常富贵。说他富贵是因为他的衣着非常华丽,而且还带着银色的卷发,看上去就像过去那些贵族绅士的打扮。但事实上,上流社会已经不再穿这些花里胡哨仿佛小丑一样的衣服了,王都的贵族们从开始崇尚简洁的装扮,反倒是一些地位低的人,比如说仆人才会打扮成这样。
显然他没有打听清楚最流行的时尚,如果不是别人告诉我他是这里的工厂主,我根本想不到他是这座工厂的主人,因为在现在的贵族圈里,如果哪位绅士打扮成这样出现在宴会上,一定会成为当天最大的笑柄。
大胡子马丁急忙去找医生了,他边往外跑边朝工人们喊:“这里没你们的事情,都去干活干活!”
我发现那个孩子还在流血,他的衣服几乎都被血浸透了,地上黏呼呼的,血红一片,而且血液还在不断的涌出。我急忙走过去,帮忙按住了孩子手臂上的一条血管,我听男爵说过,如果有人受了重伤还血流不止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压住伤口,果真血液不再那么汹涌了。
加百列先生好奇地看了我一眼:“你看上去非常面生,是新来的吗?”
我回答他:“是的先生,我是刚来的记录员。”
他点了点头,没有再说什么。
没过多久,大胡子就带着一个人匆匆走了进来。
我抬头一看,却愣在了当场。来人是一位50岁出头的老者,他头发花白,但是精神矍铄,脊背挺直,双目炯炯有神,你依然可以从他的面容中看出他年轻时俊美的模样。
老医生奔过来跪在地上,只看了孩子一眼,就打开了他随身携带的箱子,取出一条皮绳系在孩子的手臂上。他注意到我一直用手按着孩子的手臂,于是赞赏的点点头:“是谁教你这么做的?”
“是我以前的主人,他说这样可以防止大量出血。”我回答说。
老医生朝我点点头:“你做的很好,没有让血流得太多,所以保住了这孩子的一条命。”
他的褒奖让我激动得红了脸,我没有想到居然会再次见到他,我前世时的救命恩人。
他不但免费给我治病,还送给我吃的,可是我为了躲避警察们的拘捕,一声不响就离开了,我甚至没有问过他的名字。但是我仍然一眼就认出了他,因为这位先生看人的时候总是那么温和,充满慈爱,他是那种会对陌生人付出温情,却不收取任何回报的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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