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重生之桃木
作者:苏冬坡
被吴思推进丧尸堆的时候,陶夏心中充满了悔恨,他恨自己为什么那么轻易相信了杨延辉,如果不是那个人,自己也不会落到今日这般田地!
也许是前世积福,陶夏重生回到了自己的少年时代,没想到,却意外的遇到了还身处困境的冷瑾。
一个绝色孤傲,一个冷然淡情,却因为幼年的过往,纠缠在了一起。
陶小夏(冷眼瞪冬瓜)“我再说一遍,我是不会向恶势力(某人)屈服的,你别想我会照做!”
某无良人士(痞子笑)“减你戏份哦!
末世重生之桃木 第1章 暗夜
漠北城外,翻过黑山山脉,就是一望无际的沙漠。塔克拉玛干沙漠位于南疆塔里木盆地中心,是中国最大的沙漠,也是世界第十大沙漠。
塔克拉玛干在维吾尔语里,是指山下面的大沙漠,也泛指‘走得进,出不来’之意。虽然这些年国家号召退耕还林,实际上,受风的影响,沙丘时常移动。临近沙漠地区的土地沙化问题,仍旧日益严重。
“呸”黑四往外吐了口唾沫,以减轻嘴里面的沙灼感,抱怨道:“td,这什么鬼天气?风刮起来的沙子吹得老子眼都睁不开了!”
跟在他身后的汉子一枪栓捣在了黑四的腰上,喝骂道:“你他奶奶的,有劲儿骂还不赶快跟上,要走丢了,可没人回头来寻你”
黑四本欲还嘴,冷不丁瞅见走在队伍最前面的莫语,又乖觉的闭上了嘴,把溜到嘴边的话又给咽了回去。只是心里到底不满,嘴里骂骂咧咧的,也不知在嘟囔些什么。
莫语冷眼瞅着手下的人争执,却并未加以制止,反倒不发一言的扭过头继续往前走,心里却一阵冷笑:“看看吧!这就是传说中的“血色”佣兵团,那个在全世界佣兵中也以狠毒著称的团队,如今竟落得这般田地。
也不知莫老大泉下有知,会不会像从前一样,拿着家里祖传的铜剑敲他的脑袋,骂道:“没出息,出去不要说是跟着我混的!”。
“应该不会了吧!”莫语苦笑着摇了摇头,毕竟,那人早就不在了啊!要不是为了救他,那个风雷双系均是六级的男人,也不会被丧尸咬伤,最后不知所踪了。
“头,前面发现一个废弃的小镇。还有,我给兄弟们带回来个这个!”前去探路的狼眼□□着从身后推出来个人。
莫语瞅了瞅,这才看清,被推出来在是个姑娘。瞅着也不过十□□岁的年纪,穿着当地居民的传统服饰,只是到底受环境所限,瞧着倒是有几分破烂。
想来,应该是到那废镇上避风,却倒霉的撞上了去探路的狼眼,被狼眼堵了嘴拿绳子捆了,此时正瑟瑟发抖的看着他。
显然,这姑娘也明白,眼前的这个男人,是能决定她命运的人。
眼前的男人,26、7的年纪,穿着沙漠演习常着的土黄色作战服,别人背在身后的枪,他却端在手上,一米七八的个头在北方不算高大,却莫名的挺直,像是一棵站得笔挺的青松。
眼是最勾人的凤眼,可眼里凌厉的目光却生生将那份妩媚化作了厉光,不似旁人那样萎靡,一头利落的短发称得人愈发精神起来。
莫语皱了皱眉,又看了眼身后狼狈却兴奋起来的弟兄,到底还是没吭声。在末世里,最不值钱的,就是人命,更何况还是最较弱的女人。狼眼眼见莫语默许了,顿时高兴起来,拉过那姑娘就要往僻静处走。
自打刺杀行动失败,弟兄们逃亡以来,这还是他们一年多以来,见到的第一个女人,说是饥-渴得快要吐血了也毫不为过。尤其是在这无边无际的沙漠中,更是连半个鬼影都看不到。
那姑娘自是不愿,挣扎起来,两人立时扭打在一块儿。拉扯之间,倒让她一直揽在怀里的包掉
落在地。
还未离去的莫语瞥了一眼,下一刻,却是制止了狼眼,道:“停手”。眼含深意的看了那女人一眼,方道:“放她走!”
狼眼先时不解,待到瞧见地上掉落的布包,也不得不松开了绳子。跟舍不得骨头的狗一样,眼巴巴的看着那姑娘离开了。
血色佣兵团的弟兄都知道,眼前的这位,从不对他们下任何规定,只一条——不能动孕妇!尤其是尚在哺乳期的妇女。
莫语看着那姑娘收起了装奶粉的包,逃也似的往扎木镇方向去了。莫语望着那个背影,
思绪也跟随那人的背影,一起飘向了远方。
他怎么能忘了,除了血色佣兵团的扛把子莫语,他还有一个名字,是叫做陶夏的呢?
跟着莫语的佣兵们并不知道,就是他们眼前这个漂亮与凶狠齐名的男人,佣兵界内赫赫有名的秘色修罗,在很多年前,会是中国最著名的大学--qh大学计算机专业的一名学生。
他本该是学院内优秀而受人景仰的男子,会如预想那样顺利毕业,去一个好的公司,做着最普通的工作,结婚生子,然后在柴米油盐浸染下慢慢老去。
然而命运的捉弄,却让他偏离了正常人的人生轨迹,变成了如今维民口里最为痛恨的胡子。
直到耳旁传来佣兵们的阵阵欢呼,莫语才打沉思中回过神来,连日来逃亡的疲劳在见到小镇后瞬间消失。看着弹冠相庆在弟兄们,莫语并没有制止他们,那种像是在海上漂泊许久,猛然见到陆地的归属感他也曾有过。
“头,吃些东西吧!”装着维族特有食物-馕的袋子递了过来,莫语转过头,正是之前训斥黑四的那名大汉。
莫语接过袋子,从里面掰出半个馕,就着水壶里的凉水吃了起来。随手将袋子递了回去,道:“你也吃些吧!这日子还不知有多长呢!”
那汉子接过袋子,转身寻了处阴凉地坐下,却从另一个袋子里掏出了半个干窝头就着凉水啃了起来。莫语见了,皱了皱眉,却什么都没说。
他知道,就算自己强行下令,莫五也不会听自己的话,那袋子里是莫五专门给自己留的口粮。自从莫老大去了自己接任扛把子的位子后,莫五就一改当年跳脱的脾气,变得越发沉
默起来。只一点--誓死保护莫语的安全。
这,是莫言死之前,下的最后一个命令,也是莫五后半生活着的信念。
夜半时分,正是黑梦香甜之时,一道黑影悄然离去,向来警醒的莫语却并未醒来,直到察觉到袭来的杀气,男人这才睁开眼,黑色的眼落在夜里,沁出化不开的墨。
“果然是你!”话里的笃定肯定了早前的猜疑。
立在墙下的人听闻此话,嗤笑一声,打阴影处走出,轻蔑道:“bgo!可惜了,没有奖励哦!”淡淡的月光下,来人竟是狼眼。“怎么?你似乎一点都不好奇?”狼眼心底升起一丝不安。
莫语轻笑不言,似乎是无声的蔑视,夜风拂过,那月下的男子,一如当年绝色。
狼眼心里的不安瞬间放大数倍,他忽然想起来,眼前这个男人,传闻中是连睡觉都搂着枪不放的主,从他的代号—秘色修罗就能看出,秘色,中国历史上最美的瓷器,而修罗,却是代表着杀戮的终极称谓。
传闻中,没有任何人能在他睡觉的时候靠近他十米的范围。不,或许有那么一个,可惜的是,那个人已经死了。他又想起下午假扮孕妇的女人,是了,肯定是那个女人露了破绽。
想来也是,自打末世来临以后,繁华似锦的大都市因为人口密集,化作了凶险的地狱,反倒是满是沙漠的x省成了人类的天堂,即便是这样,末世开始的五年后,要找到一个生孩子的孕妇那也是不容易的。
这么说来,眼前的这个男人,早就织好了圈套,就等着他往里钻。
意识到这一点,狼眼立马转身往废墙处跑去,莫语嘴角牵起一丝嘲讽的笑,看着眼前的人慌乱的逃窜。不过一瞬间,狼眼便已逃出了五六米,自以为得逞的狼眼前一刻尚在暗自窃喜,下一秒,却坠入地狱。
他只觉得胸口猛然一痛,手脚就好像失去了控制,再也无法前进一寸的距离,低下头来,但见黄色作战服浸出一丝血色,随即蔓延开来,如同在黄沙上开出的曼陀罗,美艳却致命。
转过头,墙上一跃而下的,不是莫五又是哪个?跌落到地,视线转暗的瞬间,是莫语黑色的皮靴。莫五将人翻转过来,狼眼嘴角扬起的一丝诡异微笑却让他心脏骤停,几乎是同时
,耳边传来一声巨响。
“不。。。。”凄厉的喊声在黄沙中传得老远,如同失去同伴的孤狼,绝望而黑暗。
末世重生之桃木 第2章 末世
被吴思推进丧尸群的瞬间,陶夏就知道自己肯定无法逃脱了,三个月前的那场爆炸,不仅带走了莫五,也带走了他原本健康的身体,飞溅的弹片伤了他的脊椎神经,这让他再也无法快速奔跑或是进行激烈的运动。
丧尸群被鲜血所吸引,变得越发亢奋起来,牙齿接触到身体,那种皮肉被撕裂的感觉好像深入了灵魂。钻心的疼痛从身体各个地方传来,耳旁还有渗人的咀嚼声。
倒地的时候,余光里瞥见站在一旁冷笑的吴思,陶夏绝望的闭上了眼,但心底却忍不住涌出一丝解脱,这样肮脏的人生,他是真的不带一丝留念,或许早就应该结束了。
只是心中对为寻找自己而死的家人愧疚不已,若是当初他坚持自己回家一趟,而不是听信杨延辉的一面之词的话,说不得就不会有今日这般凄惨的结局。
现在想想,恐怕在他们第一次遇见吴思,并且救了这个女人的时候,她就已经打定主意要这样做了吧!毕竟在末世里,一个女人,尤其还是一个长得漂亮又没有实力的女人,找一个有能力的男人作为靠山,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更何况杨延辉已经是七级火系异能,人长得也是仪表堂堂,对于不认识其他强者的吴思来说,自然是最好的选择。
只可惜她不知道,对于杨延辉那个渣男来说,什么感情、爱人,都比不过他的权力重要,连他这个相恋了八年的恋人,都被杨延辉毫不犹豫的给出卖了,更何况是一点利用价值都没有的她。
至少,陶夏还是个五级的土系异能者兼操兽师,她呢?恐怕除了漂亮的脸蛋、的身材,还有深不可测的心机,别的,也什么都没有了。如果有机会的话,他还真想看看,这个女人最终会有什么下场。
对于这样一个心机深沉还抢了自己男人的女人,他心里自然是恨的,但真要论起来,他最恨的,还是杨延辉。
就是这个男人,在末世之初时,哄骗自己说自己家人没能逃过这场灾难,都已经变作了丧尸。然后将自己的大半积蓄全部用在了收集物资上,后来他能在y市生存基地占有那么大的话语权,和这批物资绝对脱不了关系。
和杨延辉闹翻之后,他便加入了莫言的血色佣兵团,原本打算实力够了,就去找杨延辉报仇雪恨,没想到却遭他暗算,故意设下埋伏,引血色佣兵团的精英们上钩,莫言为了保护他,力竭后被丧尸咬伤,其他团员也被杨延辉手下的人全部格杀。
之后他便带着剩下的团员去了偏远的x省,打算养精蓄锐后,再卷土重来。没想到吴思那个女人,竟然买通了狼眼,在身上绑了定时炸弹。莫五为保护自己而死,而自己不但重伤,还落入了仇人的手中。
更让他痛恨的是,杨延辉这个渣男,为了拿到枪械的优先购买权,居然将自己送给了西区政府的闵天亮,这个男人仗着小舅子是基地的领导者之一,不知祸害了多少漂亮的女人和男人。
之前莫言还在的时候,他就没少打自己的主意,要不是莫言一力维护,再加上自己实力强悍,自己恐怕早就成了他的禁脔。现在自己落到他的手里,自然是生不如死。
但就算是这样,他们还是不肯放过自己。为了彻底解决隐患,吴思找人绑架了他,将他带到基地外推进了丧尸群,企图斩草除根。
再次睁开眼的瞬间,陶夏以为自己是在做梦,那因有些岁月而微微发黄的蚊帐,可不就是奶奶家谷仓后屋的那顶吗?那边角上破损了,又被人用红丝线细细的绣出了朵梅花,精巧的看不出一丝损坏的痕迹来。
只有他才知道,事实上,那朵梅花,是陶妈妈为了不让他被陶爸爸揍,熬了一夜才补好。那上面的洞,是他七岁的时候,和小一岁的表弟糖糖在屋里玩儿爆竹烧出来的。因为这个,他还被陶妈妈训了一顿。
陶夏看着那朵梅花,不由得怔仲了起来。
“小夏,醒了没?”屋外传来敲门声和陶妈妈的问话。
陶夏朝屋外看去,一个少妇端着水杯小心翼翼的走了进来,眉眼间挡不住的美丽,和躺在床上的陶夏依稀有几分相似,无形中说明了来人的身份。
几乎是在看见来人的瞬间,眼泪便涌上了陶夏的眼眶,哽咽着叫到:“妈”压得低低的声音像是怕惊扰了来人一般,生怕自己声调大了些,就会让来人消失不见。
这一刻,陶夏打从心里感激着那不知名的人,感谢他让自己再一次见到了母亲,即便这只是一个梦,他也心满意足了。
天知道,自打末世开始,他参加了血色佣兵团后,就再也没有见过母亲,哪怕是在梦里,也只剩下一片血红。
陶妈妈被陶夏这摸不着头脑的举动弄得楞了一下,随即将人拥入怀中,轻拍着孩子的脑袋,安慰道:“好了,没事儿了”
眼见陶夏并无大碍,只是哭的厉害,顿时松了口气,嗔怪道:“你这孩子,这不是没事儿了吗?都十二、三岁的人了,一点都不让人省心,要不是三叔公瞧见伢子们领你往水库走,你就是被水鬼给抓了替身,都还没人知道呢!”
说着抚摸着陶夏的头叮嘱道:“下次可不许这样了,听见没?”
怀里的陶夏正陷入无尽的回忆中,根本顾不上回答,陶妈妈也不在意,孩子受了这么大的惊吓,能平安无事的回来,她心里已经是谢天谢地了。
索性陶夏也已经平复了心情,自己从陶妈妈怀里移出,陶妈妈把水杯塞进陶夏手里,又打开装药的纸包,和声道:“来,先吃药吧!”
陶夏接过水杯,又从陶妈妈手里拿过药片,一股脑的塞进了嘴里,就着水杯里的温水咽了下去。药的苦涩瞬间蔓延整个口腔。
陶夏皱了皱眉头,又抿看一口水,想要把嘴里的苦味冲淡些,冷不防嘴里就被塞了块儿东西,舌尖上慢慢沁出些甘甜,盖住了药的苦涩。陶夏楞了一下,这才反应过来,心里忽然酸酸的,转过头看向陶母。
陶妈妈被自家儿子呆萌的模样逗乐了,噗嗤笑出了声,随即接过了陶夏手里的杯子,往陶夏身后又加了个枕头,好让儿子靠的更舒适一些,摸了摸陶夏的头,温和道:“行了,臭小子,吃了药过会儿好好休息,睡一觉醒来,什么病都好了!”
说罢,拿着水杯出了屋子,临走时,还贴心的将房门带上了。
直到再一次倒在软软的床上,嗅着稻草传到鼻尖的草木味,陶夏才从混乱的现实中找回了一丝理智。
陶妈妈的话里,隐含了许多信息,比如三叔公,淹死,水鬼,还有十二、三岁,这一切的一切,都指向了一件事,要是他没记错的话,以上所有的线索,都与他十三岁那年,回爷爷家时,被同村的小孩子带去村里的水库,因为脚抽筋差点被淹死这件事情吻合。
药是苦的,而糖果是甜的,这么说来,这一切都是真的?既不是临死前的幻觉,也不是昏迷中的做梦。自己,重生了?
算算时间,自己现在应该是初中二年级,而末世开始,却是在他大四上半期结束的春节期间,正是因为春运的缘故,让原本不算严重的丧尸毒瞬间席卷了全国,最终造成了末世的降临。从时间上来看,到末世开始还有八年,他有充分的时间来收集物资。
遇到杨延辉是在高二,这一次,他可不会再像从前那样,被这个人渣几句甜言蜜语就哄的分不清东西南北了。想想自己也真是傻,居然为了这么一个外人伤害深爱自己的家人,甚至还累及家人的丧了命。
想起前世妈妈憔悴的面容,爸爸隐忍的表情,哥哥劳累过度下早白的头发,陶夏抬起胳膊覆在脸上,透明的眼泪从眼角滑下,真好,什么都还没发生,还来得及,爸妈,还有大哥,今生,我绝不会让曾经的历史重演,相信我!
末世重生之桃木 第3章 恩怨
药力作用下,陶夏很快就迷迷糊糊的睡着了,再一次醒来,已是第二日的上午,屋子里静悄悄的,陶夏翻了翻回忆,很快想起来,此时正是农忙时节,爸爸妈妈估计是下地帮忙干活去了。
和大多数农村家庭一样,陶奶奶是个典型的农村妇女,因为大环境下的限制,没有上过学也不懂得什么大道理。她早年的教育问题,全是由陶奶奶的母亲,也是当时大地主的女儿教导的,骨子里都刻着几分三从四德。
但这又是个不逊色于男人的巾帼女人,陶爷爷是高中毕业生,后来因为家庭困顿加上武斗的原因辍了学,但总的来说,算是那个时代的高材生。回乡后就开始担任乡里的干部,一个月总有大半个月不在家。
才和陶爷爷结婚的陶奶奶也不过是十七八岁的年纪,硬是撑起了一个家。
这一撑,就是几十年,不但把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甚至是在大-饥-荒的年代里,旁人家总会有那么一两个因为贫穷送掉或饿死的孩子,陶奶奶却愣是让四个儿女健健康康的养大,还攒下了偌大的一份家业。
一个女人,还带着四个孩子,在那个荒烟蔓草的时代里,若是柔弱半分,怕是会被人吃得连骨头都不会剩。虽然之后的生活好了不止一星半点,可陶奶奶勤俭节约,倔强狠厉的性格却被刻进了骨子里。
至于陶妈妈,则是个心直口快、颇有几分现代女性思想的人,当守旧撞上新潮,再加上又是自古以来是非最多的婆媳关系,两人理念不同,合不来也是必然的,就这样,一直掩盖着的矛盾在前几年陶爸陶妈准备出外做生意时,达到了最顶峰,两家人最终还是分了家。
但这却并不代表陶妈妈不好,相反,陶妈妈对老人那是真好,有什么好东西都想着老人,在那个大多数人都裹着笨棉袄的年代,上百块的妮子大衣,陶妈妈连眼都不眨的就给陶家老两口一人买了一件。甚至于连陶妈妈最宠的幺儿陶夏,都只能眼馋的看着。
娘家夫家一碗水端平,说时容易做时难,但陶妈妈愣是没让旁人挑出一丝错来。
这几年来,只要到了农忙时节,陶爸陶妈都会放下手头上的生意,带着哥哥陶哲和弟弟陶夏回家帮忙。
对于从小就是在镇上长大的陶夏来说,每年的农忙时节,就是一年中最快乐的时候,甚至连能拿红包的春节都要靠后。
因为兰草镇靠近农村的缘故,镇上学校里的学生有一大半都是来自附近的农村。每到农忙时节,学校不但体贴的放上七天假,甚至连假期作业,也只是意思一下。
这对于不用下地帮忙干活的陶夏来说,简直就是到了天堂。
陶奶奶家的床都是大木床,农村的木匠实在,做的床都是又大又宽敞,反正农村的屋子又不在乎什么土地限制,都是往大了招呼。这床宽敞是宽敞,但高度也是不容小觑的。
陶夏踮着脚小心翼翼的下了床,打开柜子,从一堆衣服里面,勉强选出了一套不算土的掉渣的衣服给自己换上。
临到穿鞋时,陶夏终于hold不住了,这种带着土黄色顺便还是最老土款式的鞋子瞬间击穿了陶夏的心。虽说当了佣兵以后,对于吃穿都不太在乎,甚至最后逃亡那几年里,几乎是全不在乎了,但这种只存在于记忆里的东西,还是难得的让陶夏脑袋黑了线。
穿好鞋子以后,陶夏按照模糊了的记忆,径直往厨房的方向走去。因为陶奶奶持家有道的缘故,陶家算得上是村里有钱的人家,除掉厕所、猪圈,连厨房在内一共有八间屋子,每间屋子又分为前后两进。
从上空俯视来看,整个屋子就像是个倒下的l,陶夏睡觉的屋子在竖1的末尾,而厨房正好在两个1的交接处。
进到厨房,屋里果然冷冷清清的没有人影,早有预料的陶夏只管去碗柜拿了碗,农村的土灶里烧剩下的柴火形成了炭,具有天然的保温作用,锅里的红薯粥还带着温度,不温不凉的正好下口。
吃过饭后,陶夏看了看胳膊上的塑料电子表,时间正好显示十点钟,这种一块五一只的电子表也算是时代特色,至少在千禧年之后,这东西就慢慢退出了时髦的舞台,但现在还是九十年代末,就这么块东西,绝对是能引起小伙伴们羡慕嫉妒恨的流行产品。
陶夏将碗洗完放好后,就从立柜里拿出了装水的搪瓷杯,往里面舀了勺陶妈妈带回来的蜂蜜,倒上水搅拌均匀,又拿了些叶儿耙,将东西都放进篮子里,锁好门后,提溜着东西就去了地里。
下到地里,陶妈妈三人正在休息,见陶夏来,自是欣喜不已。之前的水库溺水一事,可把陶家人吓得不轻,再兼之陶夏出事以后,整个人变得越发的安静起来,有时候眼里透出的沉静,让陶家人看了都心惊。如今瞧这情形,总算是缓过来了。
中午农村都吃得比较简单,只是陶妈妈和陶奶奶寻思着陶夏大病初愈,正是该补的时候,便专门给他做了酸汤疙瘩,其他人却是就着咸菜和早上剩下的红薯粥将就了一顿。直到下午太阳下山,陶夏才见到赶集归来的陶爷爷和哥哥陶哲。
见到陶哲的瞬间,陶夏差点当着众人掉眼泪。好在经过一天平复心情后,陶夏勉强克制住了心底的激动,这才没让众人看出端倪来。
前世他相信了杨延辉的谎话,以为家人一早被害了,便没有返家。反而是抓紧时间收集物资,跟着杨延辉一路逃亡去了y省的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