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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绝美房东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风中的阳光
“叶少”
“叶尼玛!”
叶临空毫无豪门大少形象的骂了句后,怒气才稍稍小了点,语气生硬的说:“快,用最快的速度,赶来阳光领秀城别墅区这边。不要问为什么,就要快。”
“好的,叶少。”
听到丛林在那边这样回答后,叶临空正要结束通话,在路灯下检查下伤势,却听他又说:“不过,叶少,我希望你先答应我一个条件。”





我的绝美房东 第235章 王侯将相没有种
在叶临空心里,丛林就是一只狗。
人让狗做什么,就做什么。
做好了是本分,做不好就要挨罚。
当狗,就要当狗的觉悟,首先一条,就是无条件服从主人的命令,完成的再好,也不能提条件。
但现在,丛林这条狗,居然在叶少下命令时,提出了条件。
叶临空笑了,语气阴森:“呵呵,丛林,你知道,你在和谁说话吗?”
丛林回答的很清楚:“我在和叶临空,叶大少说话。”
“你既然知道,那你”
说到这儿后,叶临空总算明白了过来。
他养的狗,不想听他的话了。
沉默了片刻,叶临空才冷冷的问:“丛林,是谁给你的胆子,敢背叛我?”
“叶少,您可能误会了。我们两个人之间,其实并不存在任何的误会。”
丛林淡淡的说:“我们的关系,应该是合作关系。叶少,您记性还不错的话,应该还能记起去年,是您主动对我伸出了橄榄枝。我只是觉得,跟着您能取得更大发展,才同意了您的建议。至于我们合作后,您一直把当狗来使唤,我倒是并没太多的意见。”
叶临空再次沉默了下,轻声问:“那,你现在为什么这样做?”
丛林回答:“很简单。因为经过这顿时间的观察,我发现叶少,您并没有我所想象的那样无敌。为了争取到更大的发展,我丛林不在乎会不会给您当狗。问题是,您现在没给我想要的。甚至,您都无法为我和弟兄们提供最基本的安全。那,我又何必继续给您当狗呢?”
叶临空笑了下,没说话。
他已经彻底的明白了。
丛林敢背叛他,是因为他们来到青山后,先后遭遇某个恶棍的沉重打击负责接管收费站的龙哥当众被打,方刚被灭口,地头蛇牛猛随时会反击,尤其丛林本人,也变成了残废。
可叶临空的反应呢?
不但没把沈岳给撕成碎片,让弟兄们撒上孜然粉,当烤串烤着吃了,他们兄妹还让他当众痛扁。
就这样的窝囊废老大,有谁愿意追随?
丛林萌生去意后,当然试图索要当初他交给叶临空的投名状了。
这就是叶临空让他过来,他却提出的条件。
叶临空会遵循“买卖不成仁义在”的至理名言,和他好聚好散,把那段视频资料还给丛林吗?
肯定不能。
叶临空徐徐说道:“丛林,我这才发现,你原来是这样的幼稚。”
“那是你不了解我。”
丛林冷笑了下,干脆的问:“叶少,给个痛快,能不能把视频资料给我?”
“不能。”
叶临空回答的同样干脆,语气阴森:“丛林,既然当初答应给我当狗,那就该做好给我当一辈子狗的心理准备。”
“唉。叶少,您的回答,还真是让我遗憾。好吧,那就别怪我翻脸不认人了。”
丛林叹了口气,对开车的小弟说:“吉祥,通知前面的兄弟,停车。”
“好。”
吉祥立即答应,拿起手机联系前面的车子。
吱嘎一声,向前疾驰的车子,忽然急刹车停住。
正坐在后面座位上闭目养神的叶修罗,猝不及防下脑袋前倾,砰的撞在了靠椅上。
不是很疼。
却足够罗爷勃然大怒,蹭的站起来,弯腰抬手,狠狠抽在开车小弟的后脑勺上,尖声怒骂:“怎么开车的,这是要找死吗?”
开车小弟还不知道老大让他急刹车要做什么,哪敢得罪罗爷,连忙陪笑解释:“是、是老大让我停车的。那个什么,可能是有叶少的消息传来了。”
“他让你停,你就停啊?”
罗爷再次狠抽了小弟一巴掌,才怒声骂着,开门下车。
还在下雨。
远处,不时的有闪电划过。
“伞呢?你特么的是傻子啊,不知道给我撑伞。”
站在车前,被夜风一吹,叶修罗感觉有些冷,回头冲开车的小弟骂道。
她实在看不上丛林那个土鳖样,在向映秀湖这边赶来时,特意指定一个长相还算清秀的小弟当司机。
清秀小弟被骂后,连忙打开后备箱,拿出了一把大伞,为罗爷挡住了雨丝。
罗爷这才稍稍满意了点,双手环抱在胸前,满脸不耐烦的样子,看着从后面车上跳下来的丛林。
这次,丛林为搜救叶少,带了很多兄弟,差不多得有二十个之多。
这么多人跟来了,那么谁去控制陈明夫妇他们了?
发现人数不对劲后,罗爷秀眉皱的更紧,等丛林走过来后,不等他说什么,就不悦的问道:“有没有把姓陈的那对土鳖夫妻抓来?”
丛林摇头:“没有。”
“没有?”
罗爷一愣,随即大怒,抬脚就踢了过去:“废物,竟然不听从我的命”
她的右脚刚要碰到丛林衣角,突觉脚踝剧痛,随即整个人失去平衡,下意识发出一声惊呼,向后仰倒。
咣当一声,叶修罗能听到她后脑重重砸在公路发出的闷响中,接着眼前金星直冒,伴随着强烈的恶心征兆。
这个女人还真是够牙硬的,后脑遭到如此重击后,只是懵逼了十多秒,就清醒了过来。
她清醒后的第一反应,就是下雨天路面湿滑,她在抬脚狠踢丛林时,不小心滑倒在了地上。
都怪这个土鳖,惹罗爷生气动脚,才导致她摔倒。
更让罗爷狂怒的是,她在摔倒后,丛林竟然没有赶紧把她搀扶起来,任由她依旧躺在湿冷的地上。
该死!
叶修罗刚要厉叱一声,却又蓦然呆住。
她确实躺在地上,后脑也很疼,丛林没有及时把她扶起来更现实的是,丛林竟然握着她的脚腕,除下了她的细高跟,正满脸邪恶的淫笑,盯着她那只白嫩的秀足。
叶修罗虽说喜欢别人称她为罗爷,可无论是自身,生理还是性取向这方面,却都是真正的女性。
她也拥有五星以上美女才能拥有的各项特征,尤其她的雪足,更是性感漂亮到不像话,和她骄横的坏脾气,成反比。
现在,她最为傲人的秀足,正被一个土鳖拿在手里,面带淫笑的把玩。
呆愣了最多三五秒,叶修罗就猛地缩脚,娇叱:“死狗,你这是找死!”
她缩脚的力气很大,怒叱的火气十足,却没挣开丛林的手,更没吓到他。
反而丛林毫不掩饰垂涎的样子,把她的秀足向高处一抬,脑袋向前凑去,伸出了舌头,在她足心里飞快的舔了下。
“啊!”
明明是丛林用舌头在舔她的足心,叶修罗却感觉好像被锥子狠刺了下那样,疼的浑身剧颤,刚刚消失的恶心感,再次浪潮般的袭来。
被丛林舔秀足,她恶心的要死时,也明白了几件事。
第一,她忽然摔倒在地上,不是因下雨天,路面湿滑,而是她飞踹出的右足,被丛林一把抓住了脚踝,顺势向高处一抬,把她掀到在了地上。
第二,丛林可能早在去年刚见到她时,就垂涎她的美色,只是深谙俩人之间的身份,有着天壤之别,才把这种邪念,深深压在心底,不敢有丝毫的流露。
第三,丛林现在露出真面目,当众亵渎她,就是要和叶临空翻脸了。
第四,丛林会把她当做人质,来交换给叶临空的投名状。
第五,无论叶临空同意还是不同意,丛林既然已经亵渎了她,就会亵渎到底,说不定还会今晚就夺走她的清白之躯。
第六,丛林是真正的亡命徒,没有任何的底线和原则,说不定在骗到投名状,玩过她后,再杀她,毁尸灭迹!
第七叶修罗不敢再往下想了。
她在电光火石间想到的这些,已经足够她害怕的心尖都在打颤,哑声嘶吼:“松,松开我,你这个土鳖。”
啪!
叶修罗的话音未落,丛林抬手,狠狠抽在了她的小腿肚上。
她今晚穿的长裙,仰面躺在地上后,裙摆下垂,露出了粉光小腿,这一巴掌狠狠抽在上面后,就像被烙铁烫了下那样,疼的她尖声娇呼。
只是刚喊到一半,丛林就猛抬脚,重重踢在了她左肋下。
肋骨几乎断了的剧痛,就像一把刀,割断了叶修罗的叫声。
“特么的,老子可能确实是土鳖。你呢?充其量也只是个仗着投胎技术好,就自以为是天下女王,不把别人死活当回事的臭娘们罢了。”
丛林左手用力攥了下,狞笑着说:“呵呵,不过,罗爷你今晚可要做好准备,使出浑身的解数来,服侍我们二十多个兄弟了。希望,你的傲气,能支撑你坚持到最后。兄弟们!”
丛林忽然提高声音,大吼了声。
那些看呆了的小弟们,齐刷刷的打了个冷颤。
大家真被吓坏了。
虽说大家在刚看到叶修罗时,也都在心中泛起某种不健康的想法,却都有浓浓的自卑感,把她当做女王,随时都会为她去死,也在所不辞。
可现在,老大却忽然翻脸,当众冒犯了罗爷?
还直言不讳的说,要让她打起精神,服侍所有的兄弟们。
老大这是不想活了吧?
就在大家心中腾起这个念头时,丛林大吼一声后,问:“知道秦末的陈胜吴广起义时,喊出的口号吗?”
老大要是问二次方程式该怎么解,保管在场的二十多号人,谁都回答不上来。
可要说起陈胜吴广那可是鼎鼎大名的好汉,江湖好汉们心中的英雄。
马上,就有人小声回答:“知道。”
“给老子大声说出来!”
丛林吼道。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大声点!”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好。对,就是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丛林满脸的杀气,感觉就像被陈胜吴广附体那样,正在大泽乡鼓动劳苦百姓造反:“像叶家兄妹这样有权有势的人,难道生来就比别人高贵吗?他们的高贵,只是祖宗打拼出来的罢了。可他们为什么,却不把我们的死活当回事?无论我们为他们做了多少事,在他们眼里,我们却始终是狗”
看着满脸义愤填膺样子的丛林,叶修罗只觉得有森寒凉意,不断自心底向上冒。




我的绝美房东 第236章 今晚你得从了我
丛林不但能打架,更会蛊惑人心。
在他决心反抗,当众撂倒叶修罗,并做出某些亵渎行为时,小弟们的反应,他都看在眼里。
他感觉很悲哀。
当初,如果他不奢望能走的更高一些,用给叶少当狗的代价,来把兄弟们洗白上岸,相信大家还在过自在的好日子。
可就因为他想把大家洗白,成为人上人,这才在叶临空主动伸过橄榄枝,反复考虑良久后,才决定给人当狗……给人当狗的感觉,简直是糟透了。
叶临空还好说点,仗着身份尊贵,心里虽说看不起他们这些人,但最起码表面上和他们称兄道弟的。
叶修罗却不这样。
她这个人特直接。
从去年见到他们第一面,就毫不掩饰对他们浓浓的鄙视,很干脆的把他们当狗,还是土狗。
叶家兄妹真要能满足丛林的心愿,他们也就甘心当狗了。
毕竟想得到什么,就得付出什么。
问题是,这一年多来,他们为叶家兄妹做了很多事,结果却没被洗白,依旧被当狗看,却没狗主人该承担的责任。
凭什么会这样?
就因为叶家兄妹投胎技术好,就能无视他们这一年多来付出的血汗,始终把他们当狗?
看到兄弟们满脸的震撼后,丛林真心很悲哀。
欺负女人这种事,以前对他们来说,是最喜欢的了,现在却都怕的要死,再也没有了江湖好汉该有的豪气。
“必须得通过教训这个臭女人,帮大家找回昔日的豪气。也顺便,让他们除了跟着我亡命天涯外,就再也没有别的路可走。只要他们能精诚团结在我身边,无论去哪儿打拼,都能拼出新的天地。像沈岳那种变态,天下又有几个?”
打定主意后,丛林狞笑着,揪住叶修罗的长裙,猛地一撕。
刺啦,随着裂帛声响,叶修罗半截白白的娇躯,就这样活生生暴露在车灯下,所有小弟的视线中。
色胆包天。
任何年代,男人一旦受美色蛊惑,小虫上脑,就没他们不敢做的事!
尤其这具娇躯的主人,还是把他们当狗来使唤的主人,高高在上的罗爷。
果然,随着叶修罗的惊叫声,现场气氛大变,所有小弟的呼吸,都变的急促起来,双眼发出狼一般的光芒,恶狠狠的盯着她,一副随时扑上来,把她连皮带骨都撕咬干净的迫切。
丛林再次大喝:“兄弟们,你们愿意继续给她当狗,还是把她当狗那样的对待?”
“鬼才愿意给她当狗!”
“我只想让她给我当狗,哈,哈哈。”
“老大,兄弟我憋不住了。你就说,需要我们做什么,才能征服这条母、狗吧。”
在叶修罗不住的尖声喝骂中,二十多个小弟都围了上来,个个摩拳擦掌。
“我需要你们,再过上以前那种无拘无束的好日子。再也不用,给任何人当狗。”
丛林终于松开了叶修罗,笑道:“我也承诺,人人都有机会征服咱们尊敬的罗爷。不过,现在还不是时候。”
叶修罗被松开后,马上就爬起来,试图冲出人群。
可那些精神振奋的小弟们,却都嘻嘻哈哈的阴笑着,伸手趁机在她身上乱摸,甚至还用力掐。
疼的叶修罗,不时发出惊叫声。
丛林能成为老大,除了敢打敢拼外,最主要的还是有脑子。
脑子是个好东西。
在下定决心和叶临空翻脸后,一路上他想了很多。
不做就不做,要做,就做绝!
如果他不做绝,颇有背景来历的叶临空,就能把他往大卸八块那方面整。
这就是五十步是跑,一百步也是跑,丛林决定翻脸后,就注定不能再从国内混下去了。
幸好,世界很大。
国内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南疆。
丛林想到了岭南的南疆,那可是个好地方,在内地犯下要案的罪犯,逃跑时的首选地,就是南疆。
南疆不但有容易栖身的十万大山,还和南越、缅甸柬埔寨等国搭界,借着大山的掩护,要躲过巡逻的边防军,应该不是太难。
只要去了那些国家,就凭他所带的这些兄弟,打出一片天地来当个土皇帝,也不是不可能。
但在临走前,丛林不能真碰叶修罗。
做人留一线,以后好相见。
丛林特别信奉这句话。
万一偷越边境不顺,被抓捕或者发生别的意外,只要叶修罗没有被真正的玷污,即便叶家再把他们碎尸万段,也不会殃及他们的家人。
可一旦他们糟蹋了叶修罗,无论他们能不能成功偷越,叶家的滔天大怒,只能由他们的家人来承担。
豪门大族,最注重这方面的声誉。
简单的来说就是,他们可以杀叶修罗,却不能在杀她之前,糟蹋了她。
但只要他们偷越成功,那么想怎么享用罗爷,就想怎么享用了。
没谁知道他们掳走了叶修罗。
叶临空也不知道。
死人,是不会告诉任何人,叶修罗是被丛林他们掳走的。
丛林等人的失踪,只是在叶少被姓沈的猛人干掉后,害怕担负责任,集体潜逃了。
早在离开医院时,从来就做好了充分的安排,保管以后警方调查起来,会有人提供线索,说他们是去接应被沈岳追杀的叶临空去了。
雨还在下。
叶临空并不知道,这是他人生中最后一次看雨了。
雨夜的气温很低,尤其浑身湿透了,还肩负撕伤时。
但叶临空却感觉不到一点冷,甚至都感觉不到疼。
只因他已经被满腔的怒火,给烧的浑身滚烫,只想亲口问问,丛林凭什么敢反抗他!
叶临空走的很快,不到五分钟,就走完了通往展家别墅的小公路,来到了主干道上。
雨夜里,路上的车辆很少,没谁喜欢在这么恶劣的天气下出门。
但北边却有四五辆大灯雪亮的汽车,向这边疾驰而来。
叶临空知道,那些车子,就是丛林他们。
本来,他在给丛林打电话时,他们就已经来到了映秀湖附近。
“混帐东西,我倒要看看,你凭什么敢和我提条件,背叛我!”
叶临空脚步踉跄的走到路中间,咬牙切齿的站定,斯文面相已经狰狞,看着越来越近的车子。
打头的车子,越来越近,已经在数十米外,大灯雪亮,肯定能看到他,但却没有减速的意思。
叶临空凛然不惧!
他发誓,再给丛林十八个胆子,也不敢驾车撞他。
最多,也就是虚张声势罢了。
“哥,快闪开……”
就在雪亮的车灯,照的叶临空睁不开眼,下意识的抬手挡住脸时,他好像听到了叶修罗的凄厉叫声。
只是不等他做出任何的反应,就觉得浑身猛的一轻,竟然随着冰冷的东北风,飘了起来。
好像雨夜里的一只鸟,轻盈自在,飞向幸福的彼岸。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就是有些疼。
展小白也感觉到了疼,闭眼,昂首,迎着细细的雨丝,发出了一声天鹅般的婉转鸣叫。
正在努力品尝的沈岳,停止了动作,抬头看向了她。
很遥远的天际边,不断有闪电银蛇般的乍现,一闪即逝。
尽管只是瞬间,也能让沈岳看清怀中女孩子娇美的躯体。
她双手十指张开,放在秀发内,下巴高高昂起时,脖子更加的修长,弧度完美。
不知道什么时候,原本坐在地上,抱着他脑袋静静看着湖面那边的展小白,被沈岳抱在了怀里。
肯定是有鬼。
如果没有鬼,展小白身上的衣服,怎么都不见了呢?
没有鬼,就凭沈岳从来都不会趁人之危的大原则,又怎么会在只想静静时,莫名其妙就抱着她,低头努力品尝那对小苹果的味道?
她在颤抖。
在轻哼,好像唱一首最动人的歌谣。
她已经做好了被夺走的充分准备,无论沈岳的动作,有多么的野蛮,她都不在乎。
也无论有多么的疼,疼的她流眼泪,也会像刚才这厮抱着她疯狂亲吻时,幸福的笑。
她是他的。
她只能是他的。
今晚的此时此刻,她要把灵魂全部交给他,绝不后悔。
只是这个破人,一点都不懂的惜香怜玉,咬的她有些疼。
比那晚她自己掐一身的伤痕时,还要疼。
怪不得人们都说,男人在美色当前,就会变成禽兽呢。
哪有懂得怜惜人的禽兽,只有禽兽不如的笨蛋……展小白在等,等待她成为女人的那伟大一刻。
等啊,等。
她等的花儿都谢了,也没等到晋级女人时的疼痛。
她有些纳闷,低头,看向了沈岳。
沈岳正痴痴的看着她,就像是个智障人士。
“破人,傻了么?”
展小白羞涩的笑了笑,春葱般的右手食指,在他鼻子上轻刮了下。
沈岳当然没傻。
他在被展小白那声婉鸣惊醒,抬头看向她时,眼角余光忽然发现,有个黑影,鬼魅般消失在左侧数十米外的阴影中。
那个黑影躲闪的虽然快,可沈岳还是借着闪电,看出她是个女人了。
身材很棒的那种女人。
滋味也像熟透了的桃子,相当的甘甜。
沈岳吃过两次。
一次是在千佛山之巅,一次是在展家的厨房内。
沈岳的脸皮,还没有厚到闻燕舞躲在暗中,向这边偷看时,和展小白做的那种地步。
闻燕舞为什么会来这儿,沈岳不想去管。
“我当然没傻。”
沈岳又看了眼那边,严肃的说:“我就是觉得,我不该在刚救过你时,就和你做。那样,很有挟恩图报的嫌疑。会,有损我高尚的人格。”
展小白呆呆看着他,好像傻了那样,一动都不动。
沈岳抬手,在她眼前晃了晃:“怎么,你傻了?”
“我当然没傻。”
展小白眨巴了下眼,声音很古怪:“你也有人格?还是高尚的。”
沈岳不愿意了:“你这是怎么说话呢?我就不能有高尚的人格了?”
“你就是个破人。破人,是没有人格的。你该是个臭嘎嘎。”
说到“兽”字时,展小白抬手就把他推倒在了地上,双手抓住他衣领,语气相当轻佻:“宝贝儿,今晚你从,也得从我。不从我,也得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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