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都市言情

我的绝美房东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风中的阳光
鬼知道贼老天怎么安排的,竟然让沈岳在这儿看到了她。
叶修罗只是流泪,连眼皮都不能眨一下,就别说回答沈岳的话了。
沈岳真想、想就此掐死她拉倒。
反正,她是小娘皮的祭品。
就算被掐死在这儿,也没谁会怀疑沈岳下的毒手。
沈岳对叶修罗起了杀心,是因为他很清楚这种女人是什么德性。
现在救了她,她会感激你。
可等她一旦脱险,回归以前的生活后,她就有可能算以前的老账。
为了避免以后惹麻烦,沈岳决定还是让她长眠于此,最好!
无声的冷笑了声,沈岳再看向叶修罗的眼睛时,看到了强烈的惊惧,和哀求神色。
沈岳起了杀心后,浑身冒杀气叶修罗立即敏锐察觉出,知道他想做什么了。
她想哀求沈岳,跪在地上,求他不要杀了他。
只是,她现在连眨眼都不能,又怎么哀求,怎么跪地?
沈岳就是心软。
这个毛病,注定会给他带来很多后患,吃尽了苦头。
在叶修罗哀求的眼神中,沈岳又叹了口气,摇摇头,弯腰解开了她身上的支架。
去掉支架后,叶修罗立即往下瘫倒。
沈岳没管,任由她躺在了地上。
他能高抬贵手放她一马,还得救她出去,就已经很不错了,还想奢望岳哥抱住她?
只是叶修罗躺在地上的姿势,相当的不雅,一点豪门大小姐的风度也没有。
看来,所谓的豪门风度,其实也就是个狗屁。
风度这玩意,对环境等条件的依赖性相当强。
使劲往那地方看了几眼,确定豪门大小姐也不是镶金边的后,沈岳有些失望,不屑的撇撇嘴,走到了左边那尊蜡人面前。
现在他不用任何人来讲述,也知道这五个蜡人,就是庄纯那个小娘皮准备的真祭品了。
这五个人,百分之九十九的是丛林一伙人。
当初,就是他们把叶修罗从青山掳走的。
现在叶修罗既然出现在这儿,他们又有什么理由不陪同呢?
对丛林等人,沈岳照样没什么好感,懒得给他们剥皮,干脆起脚,踢在了一个人身上。





我的绝美房东 第290章 看到了一只白狐
砰砰的接连数声闷响,那五个黑色石人被沈岳踹倒在了地上。
随着他们重重砸在地上,身上浇着的那层黑色蜡壳,也像鸡蛋壳那样碎裂,露出了真人。
其中一个果然是丛林。
和叶修罗一样,丛林也都身无寸缕,皮肤上很干净,搞得就跟抹了层胶原蛋白那样。
他们在摔倒后,同样死狗般躺在地上,一动不动。
甚至,他们的眼球,也不像叶修罗那样滚动,完全是呆滞的,没有一点点的生机。
沈岳感到有些奇怪,蹲在丛林身边,左手五指放在他鼻下,总算感受到了微弱的气息。
借着昏黄的灯光,沈岳仔细观察丛林的脸色,皱起眉头,轻轻叹了口气。
丛林不是什么好人,手上还不知道沾染了多少人的血泪,但看到他印堂发黑后,沈岳还是稍稍有些不忍,又拿起他的左手,手指搭在了脉络上。
正如他所料的那样,丛林的脉象表示,他中了蛊毒。
而且,蛊毒已经开始活跃了。
这也代表着沈岳即便把他带出这鬼地方,他也活不了多久的。
毫无疑问,丛林等人的蛊毒,是庄纯种上的。
只是沈岳有些奇怪,中了蛊毒的人,不该这样跟死狗似的,动也不动。
沈岳刚要给他再仔细检查时,忽然看到他脑后的玉枕穴内,有根黑色的东西。
那是一根银针,只是被染成了黑色,不引人注意。
担心这玩意会有毒,沈岳用红丝绸包住银针,稍稍用力,缓缓的拔了出来。
他刚把银针起出来,丛林嗓子里就发出咕噜一声响,接着咳嗽了起来。
丛林等人不能动弹,就是这根银针捣的鬼,也不知道小娘皮用了什么手法,能通过玉枕穴,控制了他们所有的活动神经。
“水、水”
丛林咳嗽几下后,嘴里喃喃的说着,眼珠微微滚动了下,看到了沈岳。
随着所中的蛊毒越来越活跃,丛林的生命已经开始倒计时,可在看到沈岳后,还是呆愣了下,接着笑了,哑声问:“沈岳?”
“是我。”
沈岳点头。
“我、我不是在做梦吧?能在这鬼地方,看到故人。”
丛林说着,挣扎着想起来,只是刚爬到一半,又摔倒在了地上。
“我不是你的故人。你们,也不配成为我的故人。”
“沈岳,我快死了,你就不能说几句好听的?”
“不能。我这人恩怨分明的很。”
沈岳站起来,走到了供桌前。
刚才他拿水果吃时,就看到青铜鼎下还有三个黑色的茶碗,里面盛着清澈的液体,散着酒香。
至于是美酒,还是毒药,沈岳不敢确定,也没打算喝。
丛林马上就要死了,渴的嗓子都哑了,就算是喝毒药也没事了。
看在他快死的份上,沈岳单膝跪地,把他的脑袋抱在怀中,左手托着他的下巴,右手把茶杯放在他嘴边:“我不知道这是酒,还是毒药。你可以选择喝,或者不喝。”
丛林没说话,只是苦笑了下,张开了嘴。
沈岳把酒水慢慢的倒进了他嘴里。
“好、好酒。”
一杯酒喝下去后,丛林眼睛亮了很多,印堂的黑气,却也更加浓郁,好像下一刻就会冒出黑烟来。
抿了下嘴角,又赞了几声好酒后,丛林抬头看着沈岳:“确实是好酒,我不骗你。你真该喝一杯。”
沈岳没理睬他的建议,只是看着他默然片刻,问:“你还有什么未了的心愿,或者想对家人说的话吗?只要不是太麻烦,我可以帮你了却。”
丛林立即回答:“没有。我的家人们,早就不认我了。他们得知我死了后,只会高兴。我更没什么未了的心愿。我虽说作恶多端惯了,但这辈子却享受到了别人十辈子,也享受不到的好东西。今天落到这个下场,早就在我的预料之中。却,更好了些。最起码,我能看到故人后才死。”
沈岳这次没有拒绝成为他的“故人”,只是微微叹了口气。
丛林罪行累累,应当被千刀万剐,可当他以这种悲惨方式逐渐死亡时,沈岳还是有些不忍。
他印堂上的黑气,越发的浓郁时,原本苍白的脸色,则逐渐潮、红了起来。
这不是好现象。
原来,那根刺进他玉枕穴内的钢针,不但能让他再也无法动弹,还能有效遏制蛊毒的活跃。
现在那根钢针被起出来,沈岳又喂他喝了一杯酒,蛊毒彻底爆发了。
丛林缓缓抬起左手,扯着沈岳的胳膊,低声问:“沈、沈岳,你有带手机吗?”
“没有。”
沈岳有些不解,他为什么问这个问题,只是如实说道:“你看我现在的样子,像是带了手机?”
“不像。”
丛林又笑了下,有些遗憾的说:“本来,我想你用手机,录下我说的话。也、也算是给你个交代。”
沈岳明白了。
如果他带着手机,丛林就会对着镜头,如实把他在青山时,为什么要撞死叶临空,掳走叶修罗的动机,以及为什么要嫁祸沈岳等事,全部如实说出来。
丛林这样说,完全符合了那句“人之将死,其言也善”的古话。
看在他人性复苏的份上,沈岳再说话时的语气,柔和了许多:“你虽然给我平添了很多麻烦,但对我来说,也不是多大的事。我自己就能摆平的。那个什么,你如果厌恶等待死亡,就和我说说,你们怎么落到这种地步的吧。”
蛊毒彻底爆发后,就算庄纯那个小娘皮赶来,也无能为力了。
丛林现在能做的,就是等待蛊毒入脑,再无比痛苦的死去。
等待,本身就是让人很心烦的事。
尤其是等待死亡,只需想想,就要让人骂娘的,丛林当然不想遭那罪,眼睛再亮了下,竟然有力气推开沈岳,独自盘膝坐在了地上。
沈岳很清楚,丛林这种精神,就是回光返照的现象。
他不屑丛林,却很尊重生命。
眼看一条鲜活的生命即将消失,沈岳心中凄凄,也郑重盘膝坐了下来,和他面对面。
丛林看了眼躺在旁边的叶修罗,又问沈岳,能不能再喝杯酒。
沈岳满足了他的要求。
细细品着美酒,丛林开始讲述,他们是怎么落到当前下场的。
那晚在青山,丛林心生反意后,立即下狠心,果断付诸行动,强行绑了叶修罗,让她眼睁睁看着她哥叶临空,是怎么被活生生撞死的。
撞死叶临空后,丛林等人没有丝毫的停留,立即带着十数个兄弟,冲上了高速公路,玩命般向南狂奔。
那晚的瓢泼大雨,算是帮了丛林等人的大忙,给数小时后才赶去现场勘察的青山警方,平添了很多麻烦,等终于把疑点锁定他时,他们已经离开了青山。
全国性的通缉令这玩意,也不是青山警方想发就发的。
等全国各地警方,都接到上级下发的通缉令时,连续两天都没停止逃窜的丛林等人,已经来到了岭南,潜进了大山内。
丛林号称东北狼,肯定是玩绑架的高手,一路上,压根没给叶修罗试图逃走的机会。
但他们也没伤害她。
叶修罗是他们还没逃出国境的“护身符”,不能伤害。
直到一行人弃车钻进深山后,他们才长长松了口气,找地方轮流睡了半天,养足精神后,开始寻找偷越国境线的最佳地段。
在逃亡途中,丛林就根据手机上的电子地图,仔细研究了十万大山的复杂地形,更派小弟重金请教过当地土著,最终把逃亡路线,确定在了最偏远的地区。
这边的十万大山,本来就人迹罕至了,更何况是最偏远之处?
丛林等人越境的成功性大增,尽管跋涉其间没有任何道路可寻,还得派人做个担架,轮流抬着叶修罗,辛苦程度可想而知。
可大家只要想到能成功偷越国境,第一件事,就是好好品尝下叶家大小姐的娇躯充满挑战性的新生活,就在眼前,个个都斗志昂扬。
近了,近了,更近了!
叶家大小姐的娇躯,充满挑战性的新生活,越来越近,只需再翻过一座山,他们就能得到这些了。
丛林等人士气更加高涨,浑身充满了澎湃的力量,个个嗷嗷叫着冲下了山谷。
然后,他们就看到了一只狐狸。
白色的狐狸,两只眼睛就像黑宝石那样,在星光下却充斥着无比的邪恶。
这种习惯生活在北方的生灵,怎么会在亚热带的深山中出现,而且眼神还那样的邪恶?
丛林立即察觉出了不妙,拿出手枪
只是还没等他开枪,有个身穿黑色长袍,头戴黑色帽锥,脸上也蒙着黑纱的女人,幽灵般的出现了他们的面前。
“那个女人,你已经见到过了。就是那个被你打伤后,又逃走的庄纯。”
丛林说到这儿后,昂首,把杯中酒一饮而尽,随手把茶杯扔掉,大声说:“沈岳,我们虽然是故人,现在我也对你充满了好感。可我还是要说实话,你不是庄纯的对手。”
沈岳笑了下,淡淡的说:“这个,不用你说。”
“可我,我们,都没你这睿智的头脑。竟然能在绝境中,想到那种办法来让她分神,及时反击。”
丛林满脸的赞叹。
沈岳羞涩的笑了下。
更多的则是得意。
毕竟换成别人的话,就不一定能在那种情况下,制造出那么“高明”的机会。
“真要有来生,我希望能跟你混。”
丛林脸色忽然猛的苍白,接着,脸上就浮上了诡异的笑容。
可他却不知道。
只是抬手擦了擦脸,又说:“不过,你的反击虽然成功了,你却招惹了除非死掉,才能躲过去的麻烦。呵呵,你也要过我经历的逃亡生活啦。”
他脸上的诡笑,越来越吓人,他还是毫无察觉。
沈岳嘴巴动了动,不忍提醒他,只好顺着他的话:“你说的很有道理。不过,我既然这次能反击成功,以后,也能。”
“希望是这样吧,真心的。”
丛林又擦了下脸,说:“沈岳,我告诉你一件很可怕的事,也是事实。那个叫庄纯的女人,有”




我的绝美房东 第291章 我看到你就烦
庄纯有什么?
丛林已经没机会说出来了。
他在说到“有”这个字时,脸上的诡异笑容,忽地僵住,双眼里的光泽,瞬间定格。
蛊毒,终于占据了他的大脑,在最短时间内,让他的生命,画上了句号。
可他肯定不知道。
依旧保持着张嘴,伸着手,要告诉沈岳某件可怕事的动作。
沈岳定定的看着丛林,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才抬手,帮他缓缓合上了双眼。
他刚缩回手,原本盘膝坐着的丛林,就瘫倒在了地上。
不是那种肌无力后的歪倒,而是好像定向爆破般的“瘫”,丛林整个人变成了面条,渐渐的变矮,浑身的骨头,仿佛都被抽走了那样。
看着忽然变成一堆烂泥的丛林,眼睛,嘴巴,鼻孔和耳朵里,都开始向外流淌黑色污血后,沈岳连忙翻身爬起,躲得远远的。
这是他所中蛊毒彻底发作后,引起的某些“化学反应”。
虽说沈岳不怕蛊毒,也不想被这种污血碰到。
短短几分钟内,丛林就变成了果冻般的物质,皮肤越来越白,几近透明,隐隐能看到里面的五脏六腑。
这样子,比世上最可怕的厉鬼,还要可怕一万倍。
沈岳经历过那么多的生死,也在看到当前这一幕后,心悸不已。
他看向了丛林的另外四个兄弟。
他们都是大光头,沈岳能轻松看到他们脑后刺着的银针。
他们的眼神,也像丛林那样呆滞,只有微弱的生命迹象。
而叶修罗,虽说也不能动,被秀发遮掩住的玉枕穴上,很可能也刺了一根银针,但眼神却灵动了许多,甚至还能积攒力气,连续三次喊出了他的名字。
叶修罗和丛林他们之间最大的区别,应该就是她没被种上可怕的蛊毒,只是被银针刺中玉枕穴后,不能动弹罢了。
庄纯那小娘皮曾经说过,女人是不能当祭品的。
不过,既然庄纯明知道女人不能当祭品,也没给叶修罗种上祭品才有资格“享用”的蛊毒,还是把她搞成了蜡人放在这儿,摆明了想凑数,糊弄祖先雕塑的。
只是后来,白狐发现了沈岳,庄纯才决定把他抓来,算是真心祭祀了。
丛林死的很惨,他的四个小弟,死状也会像他。
沈岳很想知道,丛林要说的那件可怕事是什么,却又不忍起出那些小弟脑后的银针,让他们也死的这样惨。
犹豫了片刻,沈岳走到一个小弟面前,再次单膝跪地,左手抚住他的眼睛,右手锁住他的喉骨,轻声说:“兄弟,一路走好。”
喀嚓一声脆响,那个小弟猛的蹬了下腿,就再也不动了。
这些人,都不是什么好人。
问题是,他们也有父母姐妹,是沈岳的同胞,更是鲜活的生命。
看在这三个原因的份上,沈岳才会在结束他们的痛苦时,单膝跪地,承认他们是兄弟,衷心祝福他们一路走好。
杀人,无论是杀好人,还是杀坏人,都不是一种愉快的感觉。
捏碎第四个小弟的喉骨后,沈岳情绪低落到了极点,缓缓起身,低头看向了叶修罗。
叶修罗不能动,可她却能看到沈岳在做什么。
看到他看过来后,泪水又哗的淌了出来。
她以为,沈岳也要捏碎她的咽喉,祝福她一路走好
“特么的,现在知道害怕了?当初在青山时,你那股子狂傲劲呢?”
心情很不好的沈岳见状,更加烦躁,索性走到她面前,也单膝跪地,左手抚住她的眼睛,右手锁住她的喉骨,阴声说:“大姐,一路走好。”
沈岳能感觉出,叶修罗眼皮下的眼瞳,急促上翻过后,就不动了。
她被吓昏了过去。
这让沈岳心情好了许多,把她从地上抱起来,在她脑后找到那根银针,好像扛麻袋般,扛在了肩膀上,走到供桌前拿起油灯,快步走出了石门。
走出石门后,沈岳又后悔把这女人吓昏过去了:“这不是自找麻烦吗?她要是醒着,就能自个儿走路了。不过,扛着她也不是多大的事,最起码能趁机吃豆腐啊。话说,这娘们良心虽然大大的坏,可手感上佳啊。”
本着“男女搭配,干活不累”的大原则,趁机狂吃叶大小姐豆腐的沈岳,走路是虎虎生风,几次差点把油灯吹灭,只好耐住性子,放缓了脚步。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好像身处地狱内,被很多小鬼围上来乱抓乱挠,更乱咬,快要被撕成碎片时,叶修罗尖声惨叫着,猛地睁开了眼。
那些可怕的小鬼们,全都悠忽不见。
她看到了蓝天,白云,明晃晃的太阳,正当空。
耳边传来鸟儿的叫声,轻柔的风吹拂而过,有水花溅起时的哗哗声,就在耳边传来。
“我这是在哪儿?”
呆愣半晌的叶修罗,终于缓缓眨了下眼睛时,听到了口哨声。
口哨声婉转悠扬,充满了淡淡的忧伤。
是《白狐》的曲调。
在把狐狸当图腾的青灵寨,吹口哨时吹《白狐》,特应景。
叶修罗慢慢的扭头,就看到了沈岳。
这厮刚穿好衣服,正金鸡独立样的洗脚,手里还提着一只鞋子。
“沈、沈岳?”
就像不认识他那样,叶修罗喃喃的问。
沈岳看了她一眼,口哨声没听。
他不喜欢说废话,尤其和叶修罗这种女人。
叶修罗用力咬了下嘴唇,又哑声问道:“你、你没有杀我?”
这又是废话。
沈岳真要杀她,还有必要废老大力气,把她扛出禁、地来吗?
穿好鞋子后,沈岳转身看着青灵寨的山头,叹了口气,满脸的蛋疼模样。
他在扛着叶修罗走出来时,想了一路,该怎么才能让青灵寨土著们,不因他擅闯禁、地而生气。
尽管,沈岳擅闯禁、地的罪魁祸首,就是庄纯那个小娘皮。
可谁会相信呢?
沈岳只希望,云二先生能看在他和阿霞是小夫妻的份上,大度原谅他一次。
沈岳在为此犯愁时,叶修罗总算彻底清醒了过来。
她是躺在水里的。
在湖畔边,水很浅,她平躺在里面,也只淹到她耳朵处。
她身无寸缕,完美的娇躯,就这样红果果摆在阳光下,和沈岳的目光中。
确定没死,还活着后,叶修罗女性最起码的羞耻心,让她发出一声尖叫,腾地翻身坐起,双膝屈起,双手抱住了酥胸。
“真尼玛的矫情。你在昏迷时,老子该看的,不该看的,都看了个遍,也摸了个遍。现在有必要搞得好像圣女般,羞的要死?”
沈岳回头说这些时,毫不掩饰脸上的厌恶之色:“放心吧,老子真要想办你,你的大胯早就掉下来了,还能坐起来?”
叶修罗听过很多污言秽语,却从没听过这么“精彩”的,更没遇到过如此“率真”的男人,丝毫不隐瞒对她做过什么,更不掩饰对她的厌恶。
她敢肯定,沈岳真心想杀她的。
她,也真心想杀沈岳!
假如沈岳在救她时,没有流露出杀意,也没像现在这样,言辞刻薄的侮辱她,叶修罗看在救命之恩的份上,或许还能原谅他以前的冒犯。
但这厮偏偏这样做了。
做过后,又没对她痛下杀手。
这不是故意给他自己拉仇恨?
用老百姓的话来说,就是费力不讨好。
我岳哥就这样。
率真的很。
他喜欢一个人,就能原谅她所有的错误,接受她的所有的愚蠢。
他讨厌一个人,哪怕是救了她呢,也要让她明白:“你在老子眼里,就是个垃圾。”
“姓沈的,你最好现在就杀了我。不然,以后你有的好看。”
这番话,叶修罗当然不会说出来,只是用力咬了下嘴唇,索性大大方方的起身,走进了湖水中。
湖水清澈,碧波荡漾,可视程度让人惊讶,有一丛丛的小鱼,在水下不住的穿梭。
足足半小时后,叶修罗才恋恋不舍的走上了岸,雪白的秀足,踩在五颜六色的鹅卵石上,小心翼翼的样子,还真像一位女神。
沈岳就坐在椰子树下,驾着二郎腿,嘴里叼着香烟,满脸的欣赏神色,眼都不带眨一下的,看着她。
这女人良心大大的坏,和她堪称完美无瑕的娇躯,却没任何的牵连。
有美景可以欣赏时,却假装看不到,那就是一种最大的浪费。
叶修罗缓步走了过来,落落大方的很像女神,更当沈岳是个盲人:“有我穿的衣服吗?”
“没有。”
1...129130131132133...339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