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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绝美房东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风中的阳光
叶修罗感觉也像是在飞。
狼哥已经把摩托车的速度,放到了最快。
轰!
摩托车几乎真要飞起来时,坑坑洼洼的路,已到尽头。
接下来,他就要弃车步行了,扛着美女。
“美好的生活,我来啦。”
越想越美的狼哥,吱嘎踩住刹车,深情的呼喊着刚要抬腿下车,动作忽然愣住。
路尽头处,有条白影。
身形飘忽,像,山魅。





我的绝美房东 第300章 妖艳的白尾
深山老林多魅怪。
这句老话可不是空穴来风的,根据达尔文的进化论,人能从猴子进化过成万物之灵,深山内那些东西,经过不知多少年的进化后,就可能会成为一种可怕的新生物。
当然,内地文明人是不信这套的。
狼哥信。
从小就信,他如果把耳濡目染的那些写成小说,估计早就一书爆红,成为畅销作家了。
可惜,他对此不怎么感兴趣,满心都是找个奶大腿长的女人,给他生孩子的想法。
现在,狼哥向美好的明天狂奔时,忽然在路的尽头,看到一个鬼魅般的白影。
立即,他想到了传说中的那些故事,心头猛的一紧,就想掉转车头向回跑。
但真这样做,那么狼哥用脚趾头去想,也能想出他的命运有多么悲苦。
麻袋里的女人,来历很不一般。
他要是跑回青灵县,就不能搞她了,就会被寻找她的人发现,那样可就惨了。
“绝不能后退。拼了!老子可不管你是什么山魅,敢挡住我的美好之路,我就弄死你。”
既然已经没有任何的退路,狼哥索性咬牙发狠,孤注一掷,抬脚下车,左手拿出一把尖刀,右手攥紧了**棍。
在边陲这边,尖刀啊长刀之类的,已经是人们的必备品了,就像内地人所用的手机。
山魅再怎么可怕,貌似也是刺一刀就会死,更何况狼哥还有**棍这种现代化武器呢?
手持这两件武器,狼哥惧意大减,脸色狰狞起来,微微低头,缓步走向那个白色山魅。
他在走过来时,特意摆了下车把,让摩托车雪亮的大灯,锁定了白色山魅。
这样,方便狼哥看清山魅的样子。
还真是个山魅。
全身,都被白色的纱袍罩着,脸上也蒙着,只露出一双木然邪恶的眼睛。
这个山魅进化的真不错,和身材高挑的女孩子一模一样。
要不是在这荒无人烟的地方,只有它一个东西在,狼哥都怀疑,这是个穿着白纱长袍的女孩子,半夜出来装神弄鬼的吓唬人呢。
“你,是什么东西?”
狼哥迈着沉重的步伐,一步步的走到了山魅面前两米处,双手高举着兵器,低声喝道:“实相的赶紧滚蛋,老子放你一条生路。不然,嘿嘿,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他的话音未落,忽然听到一声狐鸣:“嗷呜。”
狐鸣,是从白衣飘飘的山魅背后传来的。
狼哥还没反应过来,就看到一只白狐,从山魅后一瘸一拐的走了出来。
白狐就像没看到狼哥那样,走到不远处的树下,蹲坐那儿,眯起双眼,看着他。
看了眼白狐,狼哥心头立即剧跳。
那只白狐眯着眼看他的样子,好像在笑。
相当邪恶的笑!
狐狸精?
这个白色山魅,其实是一只成了精的白狐。
成了精的白狐,特喜欢变为人形,再穿上人的衣服,三更半夜跑出来吓唬人。
青灵地区虽然很少看到狐狸,但狐狸精文化早在古代就已经传遍大江南北,男女老幼都听腻了。
传说中的狐狸精,虽然很邪恶,可它们却没多大的本事,最多只靠一些障眼法来捉弄人,结果被老农拿锄头砸死的,也不在少数。
狼哥可比扛锄头的老农厉害多了。
他是恶人!
恶人,可是连鬼都怕的,更何况是狐狸精呢?
人形白狐对狼哥的话,没有任何的反应。
要不是狼哥能借着摩托车大灯,看到它那双邪恶的眸子,好像有水光流动,还真会把它当做一个稻草人。
“呵呵。特么的,你以为你不吭声,就能吓到老子吗?去死吧!”
狼哥担心寻找叶修罗的人会追来,哪敢再墨迹,冷笑着高举着尖刀,电棍,恶狠狠扑向了人形白狐。
砰!
好像有闷响声响过,狼哥就飞了起来,在月光下,在摩托车的大灯照耀下。
“怎么回事?”
狼哥潜意识内闪过这个问题时,剧痛自小腹传来。
任何人的肠子,被强大的蛮力给狠狠撞断后,都会像狼哥这样痛。
他在落地时,后腰恰好砸在一块石头上。
咔嚓一声脆响。
狼哥的腰椎,断裂。
那种无法描述的剧痛,让狼哥无法呼吸,甚至都无法昏过去,眼睛几乎要瞪出眼眶,大张着嘴巴,看着人形白狐缓步走了过来。
风,忽然大了。
吹起了人形白狐身上的轻纱长袍。
然后,狼哥就看到了一双修长的白腿,踩着一双白色的锦缎绣花鞋。
狼哥真有艳福。
今晚,他接连看到了两双极品秀腿,一双是麻袋包里那个女人的,一双就是人形白狐的。
仔细看的话,这两双美轮美奂的秀腿,还是稍稍有些区别的。
麻袋女人的腿,要比人形白狐的腿,更加的圆润一些,却都是雪肤无暇,水嫩光滑,充斥着性的暗示。
狼哥真心不明白,在他剧痛时,怎么还能想到这些。
而且观察力,要比平时更敏捷,准确。
狐鸣又响起。
风,就像听到了召唤,忽地更大了些,吹起了白狐的轻纱袍角。
然后,狼哥就清晰看到下面那具娇躯,不着寸缕,没有一根毛发。
却,有一条好多个尾梢的白色狐尾,在那双秀腿后,轻轻摇晃着。
“九尾妖狐。”
狼哥笑了。
今晚,他竟然看到了传说中的九尾妖狐,虽死无憾啊。
就是死的滋味太痛了些,死的方式,也太残忍了些。
九尾妖狐轻晃着白尾走到他面前后,看似很随意的挥了下袖子,就缠住狼哥的胳膊,轻飘飘的把他从地上带了起来。
接着,他就感觉脖子一紧。
隔着轻纱白袍的手,抓住了他的脖子,可以维持他不用倒下。
九尾妖狐就是九尾妖狐,只用一只手掐住他脖子,就把体重八十公斤的狼哥,提了起来。
还特轻松。
然后,狼哥就看到九尾妖狐缓缓举起了右手。
随着袖子慢慢滑落,狼哥就看到优昙花开了。
当然不是优昙花开,是形容九尾妖狐的右手,在袖子缓缓落下时,五根纤指慢慢张开,形状绝美,真像月光下的昙花盛开。
这么美的手,这么白的皓腕,还有没有天理了?
狼哥眨巴了下眼,死死盯着那只慢慢落在他心口的手。
因为有奇迹发生了。
也许,这种事对于妖狐来说,根本算不上任何的奇迹,无非就是那只纤手的指甲,忽然变长,足有七八厘米左右,形状就像、像什么来着?
狼哥想起来了。
他在单位里看那些无聊的清宫戏时,就看到那些贵女,都戴着精美的指套。
对,就是指套。
但妖狐的指套,却不是附属品,而是从它修长的指尖处,硬生生长出来的。
尤其这五根指套,还在灯光下,月光下泛着金属特有的森冷幽蓝光泽。
血肉之躯内,怎么会长出这东西来?
狼哥很不解。
刚要皱眉头好好思考下,却又霍然醒悟。
这可是九尾妖狐啊,连狐尾都有,那么能长出这种可怕的指套,也就不奇怪了。
小手白嫩,五指修长,泛着森寒幽蓝光泽的指套,不但没破坏这只手的美,而且还凭添了一股子邪恶的性、感。
狼哥真想亲吻这只小手手。
哪怕,亲吻过后,马上就被这只小手手抓死呢。
可惜,他脖子被抓着,无法低头,只能眼睁睁看着那只好看的小手手,缓缓刺进了他的心口。
很疼,很疼的感觉,让狼哥无法呼吸。
幸好,他以后都不用呼吸了,只是紧咬着牙关,目步转睛的看着那只小手手,被缓缓淌出的鲜血,染成红色,再慢慢的拿了出来。
一颗拳头大的心脏,还微微跳动着,被那只变成红色的小手手,拖在了掌心,高高的举起,鲜血不住的滴落。
小手手在拿出来时,邪恶且性、感的指套,不见了。
已经重新缩回了指尖内。
“原来我的心脏,真和我的拳头一般大。只是,怎么会是黑色的呢?是我心黑,还是这只小手手有毒,污染了它?”
带着这两个问题,狼哥长长吐出一口气,死了。
但他在临死前,好像听到九尾妖狐轻声说:“你不该看到我的尾巴。除了我的奴才和爱人外,所有见过我尾巴的人,都只能死。”
如果狼哥还能说话,他肯定会说:“我宁可再死一万遍,我也会看你的尾巴。那么妖艳的,白尾。”
庄纯高举着心脏看了片刻,松开了狼哥。
狼哥马上就像一根煮熟了的面条那样,软倒在了地上,眼睛里带着求知欲。
随手把那颗心,丢给那只叫小白的狐狸后,庄纯弯腰,在狼哥衣服上擦了擦手上的鲜血,看向了摩托车那边。
她能看到横在摩托车上的那个麻袋包,正在不住的扭,终于噗通一声落在了地上。
“呵呵。”
庄纯发出一声森冷的笑,起身。
她刚要站直,动作蓦然僵住,嘴里发出一声痛苦的轻哼。
她忘记了左肋处的骨折了,起身动作稍稍猛了点,触动了伤口,疼的她眼前发黑。
“恶棍,早早晚晚,我都会抓出你的心脏,喂小白吃的。”
沈岳那可恶的模样,立即在庄纯眼前冉冉浮起,清晰可见。
可她刚咬牙说出这句话,却又忽然愣住。
叫小白的白狐,已经吃完了那颗黑色的心脏,庄纯才眨了下眼睛,喃喃的说:“不会,那个恶棍,绝不会是那个人。也许,昨晚他根本没有被我抓伤。却假装中毒,只为欺骗我,再用卑鄙的手段反击。”
鬼船来处的那个世界里,流传着一个千年传说。
传说,优昙王的狐尾要想消失,蜕掉锋利的钢爪,只能找到那个人。
那是个男人,也许长的玉树临风,也许是奇丑无比,但只有他,才能把优昙王非人的特点给抹掉。
也只有那个人,才不怕优昙王钢爪上的剧毒。
剧毒,有个很普通的名字,叫黑色。
只要被钢爪抓过的东西,别说是心脏了,就算是石头,也会变成黑色。
“绝不会是他的。”
庄纯轻轻眨了眼,看着极远处的一点白光,森声笑道:“你来了么?今晚,你一定要变黑。”




我的绝美房东 第301章 除非你变成稻草人
无论换成谁,被装在麻袋里搁在摩托车油箱上,在坑坑洼洼的道路上狂奔,滋味都不会好受。
尤其叶修罗这种豪门娇女。
她想吐,嘴巴却被抹布堵着。
生不如死的滋味,简直就别提了。
甚至她都希望,狼哥只要别在折磨她,她会像贤妻良母那样伺候他三年,给他生个儿子。
可能是叶修罗虔诚的祈祷,感动了老天爷,摩托车终于停了下来。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后,脑汁被颠簸成一团浆糊的叶修罗,才慢慢的清醒过来,随即本能的挣扎了几下,然后一下子失去了重心。
就像摔下了万丈深渊那样,叶修罗多想凄声尖叫。
这个念头刚升起,就感觉砰地的一声,重重跌在了地上,浑身骨头好像散架了?
还没那么严重。
摩托车油箱距离地面也就一米左右,她摔的再狠,也不会摔断骨头的,最多疼点罢了。
等她明白是从摩托车上掉下来后,接着意识到狼哥很快就会再把她放在车上,继续她的受苦之旅。
果然,被装进麻袋里的叶修罗被人拽了起来。
她虽说被绳子捆成了粽子般,却也能站立。
“他怎么没把我放回油箱上?难道,他忍不住,要在这儿强女干、我么?”
感觉到有人解麻袋口的绳子后,叶修罗心中这样惊恐的想。
呼啦。
随着一声轻响,叶修罗眼前一亮,看到了月光下的世界,看到了车灯,也当然看到了眼前的白影。
还有,那双邪恶的眼睛。
啊!
叶修罗呆呆望着那双眼睛,好像过了一万年那样漫长,灵魂才发出了一声凄厉的惨叫。
她十辈子,都不会忘记这双可怕的眼睛。
这是庄纯的眼睛,她绝不会看错的。
如果老天爷必须让她在狼哥,庄纯之间做出选择,她会毫不犹豫的选择前者。
因为被前者掳走,无论带到哪儿,哪怕每天被他各种折磨,玩腻了后再逼着她的接客她也不想落在庄纯的手里。
理由很简单,狼哥再坏,终究是个人,是她的同类。
庄纯,却是个邪恶的存在。
被叶修罗恨不得剥皮制成稻草人的沈岳,和他们相比起来,简直就是观音菩萨座前的善财童子。
“你还认识我。不错,记性真不错,呵呵。”
庄纯阴阴的笑着,伸手拽出了她嘴里的抹布。
叶修罗立即剧烈咳嗽了几声,然后再也不顾豪门贵女的形象,她罗爷的风度,嚎啕大哭起来。
啪!
叶修罗刚哭了没两声,左脸上就挨了狠狠的一记耳光。
哭声,立即嘎然而止。
庄纯漠然的语气:“敢再哭一声,我就让你和他一个下场。”
顺着庄纯的手指,叶修罗缓缓回头看去。
只看了那边一眼,叶修罗就慌忙闭上了眼睛。
庄纯却说:“睁开。”
她连忙又睁开眼,呆呆望着狼哥的尸体,嘴角不住哆嗦着,却用力咬住了嘴唇。
她怕,只要一松口,就会哇的吐出来。
“过去。”
庄纯右手好像挥了下,绑着叶修罗的绳子,立即变戏法般的寸断,落在了地上。
叶修罗却像没看到那样,目光呆滞的走到了狼哥的尸体面前。
庄纯幽幽的声音,又传来:“跪下。”
叶修罗双膝一屈,直挺挺跪在了狼哥的尸体面前。
“吻他的嘴。”
庄纯又下达了第三道命令。
她让叶修罗吻他。
吻一具心脏被抓走的尸体。
狼哥眼睛几乎瞪出眼眶,嘴巴半张着,鼻孔,嘴角都有黑色的鲜血淌出,已经凝固,竟然还散发出了恶心的腐臭气息庄纯,竟然让她吻他。
这已经不再是恶作剧了,而是在用这么恶心的方式,来彻底摧残她的精神。
只要叶修罗吻了尸体的嘴巴,她就不再是她了,是唯庄纯任何命令都会是从的奴隶。
叶修罗意识到了什么,娇躯剧烈颤抖着,嘴里终于发出了压抑的哭声。
“我说,让你吻他。”
庄纯的声音里,带着某种可怕的魔性,让叶修罗的眼神立即呆滞,随即缓缓的俯身。
她好像又听到了摩托车发出的声音。
只是这声音听起来是那样的遥远,自九天之外传来的那样,一点也不真实。
但她却没回头看的想法,只是看着狼哥的那双死鱼眼,继续缓缓的低头。
就在她的唇,即将碰到狼哥满是污血的嘴巴时,有个熟悉的男人声音,在背后传来:“叶修罗,给老子抬起头来。”
沈岳!?
蓦然间,这个名字就像一道闪电,劈开厚厚的诡云,照亮了叶修罗的世界,让她猛地清醒,霍然抬头,嘎声叫道:“沈岳!”
沈岳从小胡子那儿问出,叶修罗竟然被狼哥掳走后,第一反应就是张嘴骂道:“草,活该。”
那娘们确实活该。
连步行几小时这种苦都受不了也还罢了,关键是还特别的天真。
她要是不天真,就不会在开门看到狼哥后,摆她豪门贵女的臭架子。
她还真以为这是在内地,只要她亮出京华叶家的金字招牌,哪怕是街上的叫花子,也会对她恭敬有家,当姑奶奶伺候呢。
狼哥他们没有在派出所里,直接把她推倒给轮流,就已经是很给面子了。
不过沈岳再怎么不齿这个无脑儿,可也不能任由她被狼哥掳走,而束手旁观。
看在小胡子等人还算配合的份上,沈岳也没太难为他们了,一脚一个,把他们左腿踢断后,跳上一辆摩托车,风驰电掣般追了上来。
对能不能追上狼哥,沈岳没有任何的心理负担。
别忘了他还要扛着叶修罗爬山呢。
至于山高林密,踪迹难寻那些困难,对沈岳来说更不是事。
他要是连狼哥那种业余坏蛋都追不上,干脆撒泡尿淹死自己好了。
更何况,青灵县这边交通“发达”,向西能供摩托车奔驰的道路,就只有这么一条。
很快,沈岳就看到了前面有摩托车的灯光了。
静止不动的,看来已经到了路的尽头,摩托车再也无法前行了。
远远的,他还看到有两个人影在车前。
难道说,狼哥很清楚他是跑不掉的,索性穷凶极恶,就地把叶修罗按在摩托车上法办了?
沈岳稍稍放慢了车速。
他是个有素质的人,从来不屑做让人讨厌的事。
也许,叶修罗被狼哥那种烂人给法办了,对她来说不但是个好的教训,更能从中悟出某些人生道理,从此变成充满爱心的使者
可很快,沈岳发现了不对劲。
小胡子他们几个都是联防队员,穿的是警服,前面车前的两个人影,却都是白色的。
远远的看去,就像两具僵尸。
意识到不对劲后,沈岳不再墨迹,立即加大油门冲了过去。
距离那边还有三十米左右时,沈岳猛地跺下了刹车。
借着月光和雪亮的车灯,这个距离,已经足够沈岳认出身穿麻衣的叶修罗,看到和她在一起的人,并不是狼哥,而是一个浑身都被白色轻纱蒙着的神秘人了。
没谁告诉沈岳,那就是昨晚他在禁、地内遇到的小娘皮。
直觉告诉了他。
蔵在身躯里的刺骨寒意,也缓缓的腾起,提醒他前方高能
下意识的,沈岳就要掉转车头,用最快的速度逃窜。
别说他对叶修罗没有任何的好感了,就算是他亲妈亲老婆,岳哥也、肯定不会掉头就跑。
尤其那个小娘皮,明明看到他已经来了,却把他当空气,只是看着叶修罗,语气森冷的说着什么。
然后,沈岳就看到叶修罗好像个木偶那样,缓缓的走到一具尸体面前,跪倒在地上,俯身,做出了要亲吻的样子。
“小娘皮为什么要让叶修罗亲吻尸体?”
刚要调转车把的沈岳,心中很是好奇,忘记了逃走,开始考虑这个问题。
就在叶修罗没有血色的唇,即将碰到尸体的嘴巴时,沈岳猛地想到了一个人。
闻燕舞。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此时忽然想到了闻燕舞。
他只是有种非常清晰的直觉,叶修罗真要亲吻了尸体,那么就有可能成为被人控制的傀儡。
叶修罗虽说可恶至极,沈岳很赞同有被狼哥推倒,但却真心不希望她能变成可怜的傀儡。
心思电转间,沈岳立即用故作镇定的语气,让叶修罗给他抬起头来。
罗爷很乖
看到她抬起头来后,始终死死盯着她的庄纯,低声骂了句可恶,这才徐徐转身,看向了沈岳。
沈岳笑了,很友好的那种笑。
反正已经没机会逃走了,必须勇敢面对悲摧的命运,那么他再哭丧着脸的话,岂不是很没面子。
沈岳好像闲庭信步那样,走到距离庄纯三四米之处才停下,双手拱拳:“小娘皮,一别整日,别来无恙否?”
“啊呜!”
那只白狐忽然发出一声凄厉的狐鸣,用散着荧光的邪恶眼睛,死死盯着沈岳。
沈岳看向了它,不客气的说:“再敢鬼叫一声,我把你另外一条腿也踢断。”
蹭地一声,白狐立即转身,钻进了草丛中。
沈岳满意的笑着点头:“这才是好孩子。小娘皮,你好像也太不懂礼貌了吧?我和你亲切问好,你却理都不理。难道说,肋骨还疼?”
庄纯对他的冷嘲热讽,恍若不闻,半晌后才说:“你叫沈岳?”
“对,正是区区在下。”
沈岳拱拱手,耐心解释道:“月落星沈的沈,五岳独尊的岳,沈岳。”
庄纯没理睬他的装比,点头再次问道:“你就是那个沈岳?”
沈岳眉梢一动,接着叹气:“唉。不错,我就是闻燕舞和你说过的那个沈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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