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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门靠边站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花日绯
当我走下马车的那一刻,我知道,她已经看到我了。
我俩遥遥相望,神情凝视,身边人流如织却丝毫不能影响我俩神交,然后,我们缓缓前行,如千百年未见的情侣那般含情脉脉。
一步,两步,三步,四步……飞奔而上……
两人手脚并用纠缠几招后,以我败退而终,齐凌的一双修长美腿就那么夹住我的腰,整个人挂到我身上。
不由分说,便给了我一记湿漉漉的吻,我惊得慌忙将她放下,她却如恶作剧般露出得逞的笑。
“还没死啊!”这是她给我的第一句开场白。
我一边擦嘴,一边横了她一眼,没好气道:“托福托福!”
“嘿嘿。”齐凌扬起美艳绝伦的微笑,向我靠近,我节节败退,只见齐凌舔了舔嘴唇,再次向我扑来。
我感觉脸颊被人向后拉去,一瞬间,便将我和齐凌之间拉开了安全距离,无涯用手挡在我的唇前,恶狠狠的看着她。
我见到齐凌眼中的嘲笑,无奈将无涯的手拉下,齐凌双手环胸,走至我跟前,扬了扬头道:
“千年王八,万年龟。你被人折磨成那般模样还能活下来,真是命大啊。”
我皱眉表示不解:“我被谁折磨成什么样?”
“……”齐凌冷眼瞥过我和无涯,不置可否的耸了耸肩,一把将我从无涯怀中抢走,向庄内拉去。
完全不顾我俩的行为早已超乎常人能够接受的范围,秋榕还好,胡小人是完全僵住了——自从她看到了齐凌给我的那个吻开始,她就有些担忧自己今后的处境了。
原来这个世界,不仅男人很危险,就连女人也……
…………………………………………
再过两天便是九月初六,齐凌的婚礼,所以,天鹤庄内现下已然汇聚了五湖四海的宾客。
我虽然花名在外,但好在出镜率不高,江湖中人也许熟悉独孤嫣这个名字,却不认识我的脸,我也乐得轻松,跟在齐凌身后去到后院。
行走间,我还隐约听到江湖朋友们对我的……呃,期待!
一入





掌门靠边站 章节10
院子,齐凌便扯着喉咙喊起来:
“啸艏,啸艏!快出来,我给你介绍女朋友!”
我:……话糙理也糙。
要是我没有记错,啸艏应该就是那个即将要和她成亲的将军的名字吧。
齐凌兴奋的将我按坐在厅堂的椅子上,捧着我的脸上下不住打量,我也笑嘻嘻的随她看,这时,从内堂走出一个颀长高挑的身影。
我转头看去。
好一派江南烟雨的秀美气质,柔柔弱弱,清清秀秀,单单薄薄,朦朦胧胧……我好像开始有些明白,为什么向来喜欢女人的齐凌会愿意嫁给这个男人了。
啸艏一袭月白长衫更显柔美,黑发长及腰间,仅以红绸微束,行走间,广袖流风,自然飘逸。
他……怎么说呢。虽然浑身上下无一处不在诉说着他的清纯,但是,掌门我的感觉,却偏偏是——妖!
妖到骨子里的妖。
又或者是他看见我时,双眸中无意流露出的邪气出卖了他。
“……就这样,我救下了被敌军俘虏的啸艏,帮他打了胜仗,他感恩于我,说要报答,我就提出来让他以身相许了,帅吧。”齐凌像个二姐般没心没肺。
我边听,边注意着那个安静喝茶的啸艏将军,心里就纳闷了,这种弱不禁风的男人,怎么能够做上将军,不是我心理不阳光,我是真的好奇,这样的他在军营里,到底扮演着什么角色?
………………………………………………
啸艏将军的攻受体质,我无从得知,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他比袁白白看上去要聪明。
袁白白就是那个曾经与齐凌发生过惊世骇俗,震惊旦阳,嗯……旷古绝恋的小丫鬟。
我曾经问齐凌喜欢她什么,齐凌说:
“喜欢她白呀!”
我不解,白,能构成喜欢的理由吗?我也很白,那你怎么不喜欢我?
“对,就是白!”齐凌很肯定的说:“你看她的名字叫白白,脸蛋身子都很白,最主要的是,她这里白,我最喜欢女人这里白了。”说完,齐凌还指了指自己身体的某个部位。(提问:齐凌指了指自己哪个部位?)
对于当时齐凌理直气壮的说辞,现下我表示无限唏嘘鄙视。
入庄的第一天晚上,我便受到齐凌的热情邀约,她说要找我彻夜长谈,叙旧当年。
无涯冷着一张脸,批了。我如获大赦,兴高采烈的跟着齐凌去了她的院子。
皓月当空,夜凉如水。
我和齐凌畅谈往事,把酒言欢。
呃,齐凌把酒,我言欢。
人总是在付出代价以后才会记得特别清楚。因此,无涯的金玉箴言我片刻不敢相忘。
齐凌嘲笑我变了。
我努努嘴,不予置评。
反正这个世界的人和物每时每刻都在发生改变,我不是唯一唯二的,更何况是阔别多年再聚首,我没变,你没变,那才可怕呢。
我俩斜躺在软榻之上,我一手撩起她的长发,随口问道:
“头发续了多久?”
当年齐凌与我狭路相逢,一言不合厮打起来,齐凌那时候还没这么凶,所以打输了,我也不要她的小命,只提出要她剃光头发,隐藏身份去少林寺烧火一个月,本来也就是想压压她天鹤庄大小姐的脾气,谁知道这二姐竟然当真,第二天光着头出现在我房门口,反把我震慑住了。
但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我既然已经提出那个要求,她也既然剃了头,那少林寺……就去呗。
我为了更好的监视她,所以干脆也剃个头,与她一起混了进去。
那一年,我十四,齐凌十三。
我从小就没啥营养,各方面都长得不大,剃个头,换上僧袍,与普通小沙弥几乎看不出差异,可是齐凌就不行了,虽然比我小一岁,但发育良好的两团肉还是让她吃尽了苦头,胸前缠着厚厚的棉布,硬生生将两团肉压平压扁,唉,人家是裹小脚,齐凌是裹小胸,不知道她是什么感觉,反正都很疼就是了。
我们进了少林寺的伙房,每天也就是种种菜,浇浇水,杀杀虫,偷偷懒,伙房的大师傅法号觉远,身后老是跟着一个未剃度的孩子,跟他要东西吃,我和齐凌都猜那是觉远的私生子,他的名字好像叫什么……俊宝?
眼看着赌约期限将至,我与齐凌通过本次事件看清了对方其实很二的本质,竟然惺惺相惜,相见恨晚,莫名其妙成了莫逆,得,这赌约也就此解除了。
“干什么?你又想毁一次?”齐凌一把抽掉头发,恶狠狠的看着我:“大后天,你不会让我顶着光头成亲吧。”
我嘿嘿一笑:“那敢情好啊。多有个性。伯父伯母定会为你骄傲的。”
齐凌啐了我一口酒气,我不满的撇嘴,酸酸问道:
“你喜欢他哪一点?”
我口中的他,齐凌自然知道是谁。
只见她长眉一扬,爽利摇头道:“不知道。总觉得非他不可。”
“……”我说什么来着。
那个男人,的确够妖,这还没洞房呢,就把齐凌迷得晕头转向。
“你知道他的底细吗?”我淡而无味的喝了口茶。
齐凌飞快的坐直点点头,道:“我知道。他师承缥缈峰,学成后才入了军队,做上了将军。”
“就这些?那他是哪里人?”
“……没问。”
“那他家在哪里?”
“……不知道。”
“他为什么娶你?“
“我让他娶得啊。”
“那你爹娘觉得满意否?”
“满意呀,他们只有两个要求:活的,男的。他都满足啊。”
“……”
我说什么来着,妖孽啊。
作者有话要说: 如果看着满意,就收了俺的专栏吧,_……
10
10、番外(1)
从来没有想过,我离开天魔教后会沦落到这种地步。
也许是被圈养久了,失去了独自生存的能力,这是我被圈养前,未曾考虑到的事情。
一天没饭吃,我可以忍。
两天没饭吃,我就忍无可忍了。
我肚中高唱空城计,在良知的门外挣扎一阵后,这才放下心中芥蒂,走上了报复社会的不归路。
我利用轻功之便,找到京城中最大最富有的人家,我在那户人家的院外徘徊了两个时辰,才险险闯入。
在江湖中闯荡时,我就听说过有些高门大院的富贵商贾,都会请一些武功高强的食客做护院,以前只是听别人说,并未见过,今日终于领教,我顿觉天地之大,谁不是为饭折腰,谁又生活得容易呢。
真正的剥削者,从来都是来自那些富贵人家。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直到现在我才有了切身体会。
虽然我的见识不多,但我也知道,我闯入的这户人家,其富有程度简直已经到了人神共愤,天地不容的地步了。
亭台楼阁,千檐百宇,水榭桥石,高墙塔院,每一处景致都像是从画中拓印下来般,坐落有致,幽雅自然。
在我穿过不下二十片花园后,终于在本能的牵引下,找到了热火朝天的厨房,我寄身屋梁之上,在忙碌谨慎的下人们眼皮底下,偷到一只还没有上任何调味作料,煨了半熟的肥鸡。
我迫不及待的将淡而无味的食物啃咬下肚,空无一物的五脏庙得以慰藉的同时,我的心思也渐渐活络起来,舔着手指,看着房梁下的热火朝天,心中不胜唏嘘。
即使下面桌案上陈列的好多菜肴我都叫不出名字,但其细致精贵的程度却是我平生仅见,我啃着淡而无味的鸡,没出息的想:如果这些东西全都摆在望江楼中卖掉的话,那所得的银钱,怕是能够普通老百姓过上好长一段时间的舒心日子了吧。
我摸摸圆滚滚的肚子,将吃得清洁溜溜,只剩下骨头的鸡留在房梁之上,闪身而出。
我漫步在这户人家的琉璃幻彩的屋脊之上,看着满天星光,繁闹似锦,皓月当空,层层银灰洒向大地,散发出极致的,属于这个世间的冷清。
我现在身处的这片庄园,宁静悠然,与外面简直就是两个不同的世界,这里没有惨痛的人间疾苦,这里没有弱肉强食的残酷戒条,这里没有郁郁不得志的郁卒悲哀……这里,却有哭喊声?
哭喊声?
这种美轮美奂,如仙境一般的地方怎么会有哭喊声传来呢?
我心中十分好奇,脚下便朝着声音源头掠去,踩着银白月光,飞跃而出,忽隐忽现,不消片刻,终于找到了哭喊源头。
那是几间破旧的房屋圈绕而成的小院子,昏暗冷清,从房型的构造与色调来看,应该还是同一户人家。
我隐在树后,透过繁茂的树叶与枝桠向下看去。
一个没有衣衫褴褛的孩子被两个下人模样的男人架着走出阴暗小屋,瘦弱的身子上一片青紫,纵横交错着各种伤痕,他低着头,黑暗中看不见他的脸,像是没了呼吸般,任由两名男子粗暴拖行,身后拖出两道长长的血痕。
院子里,还站着另外十几个男人,清一色的下人打扮,其中的两三人手下也压着一个年纪稍大的孩子,虽然身着华服,但瑟缩发抖的卑微模样看上去可怜又可恶,渐渐的,他的眼中盈满求饶的泪水,发了疯般挣脱钳制,手脚并用,爬到一个人的腿边不住叩头。
那些施暴者见了他的模样,全都大笑出来,我只听见有个人对他说了句:
“你看他的样子真像一条狗。”
“哈哈哈哈。”又是一阵哄笑。
“既然是狗,那就做点狗的动作,叫两声来听听,替咱们舔舔脚,要是伺候的爷们舒服,没准就不折磨你了也说不定。哈哈哈哈……”
话音刚落,我便听见那个趴在地上的孩子,不桩汪汪’起来,我压下心头的厌恶,折了根树枝,干脆坐到枝桠上边剔牙边看起戏来。
就在那个孩子准备爬过去舔其中一个男人的脚时,在一旁奄奄一息,遍体鳞伤的那个孩子却突然叫了一声,惨烈嘶吼道:
“不可以。信,绝对不可以!你才是主子,他们是狗奴才,主子怎么能够向狗奴才下跪磕头呢?不——”也许他嘶吼的声音太过惨烈,以至于我在树上都听出他音调的破损。
男人们停止了扭曲的笑声,将注意力拉到那个孩子身上,隐在树后的我,将那个孩子清亮不屈的眼神看得一清二楚,就是这张瘦得只剩下骨架,满身血污的孩子,竟然还能有如此骨气。
不出所料,那孩子再次落入那帮狗奴才的棍棒之下,他蜷着身子,抱头拦护,但倔强的口中却不曾有一句呻吟与求饶。
那些人见他如此,看来是真的打算废了他了,他们找来绳子,将那孩子吊在阴暗院落中的两棵大槐树上,一个男人从黑屋中拿出儿臂粗细的鞭子,‘啪’一声,先是落在院落地面上,刺耳的声音刺痛人们的耳膜,却未能叫奄奄一息的孩子露出半死惧怕。
他半眯着双眼,唇角紧闭,头就那么垂在胸前,誓死维护自己的尊严。
我看着那鞭子一下下落在那孩子身上,饶是见惯江湖生死厮杀的我也不禁皱眉,那一道道皮肉外翻的痛,我仿若感同身受,难过得不得了。
那些人打了几下,见孩子始终没有反应,几个人交换了个不怀好意的眼神后,其中一个人将先前求饶的那个叫做‘信’的孩子,推上了前,把鞭子塞入他的手中,指了指吊着的孩子。
我唇角溢出冷笑,指尖掐入肉中,目光死死盯住那个孩子,我看着他畏畏缩缩的走向前,颤抖着手,在旁边人粗暴的催促下,终于高高扬起。
‘啪!’
鞭子打在肉上的声音还是那么刺耳,很好!我满意的笑了,下一个瞬间,茂密的树叶中已然不见我的身影。
掌风凌厉劈出,旋风般的身影席卷院落中的每一个人,不消片刻,十几个高大的男人便被人莫名其妙放倒在地,不住哀嚎。
我鬼魅般从天而降,手臂一挥,掉落在地的鞭子便落入我手,学着他们的样子,‘啪’在地上打了一下,劈开尘土,扬起半人高度,我如地狱鬼差般




掌门靠边站 章节11
向那群人靠近,狞笑而出,手又一扬,手中的钢鞭忽然像是被注入了真气,伸得笔直,发出响尾蛇般的‘沙沙’声。
那些人像是见了鬼般不住向后退缩,脸上写满惊恐。
我向来不喜欢这种欺软怕硬,贪生怕死的狗奴才,当即一人一摔,或手或脚生生折断,耳旁顿时充斥着绝望的嚎叫。
我掏掏耳朵,大叫一声:
“太吵啦!”
那些人顿时噤若寒蝉。
我对于不喜欢的人向来不怎么关注,最后白了他们一眼后,便来到两槐之间,看着那个遍体鳞伤的孩子,说道:
“跟我走,我救你下来!”
我的言下之意就是,跟我走,我救你下来。不跟我走,我就自己走。
毕竟,如果这孩子不肯跟我走的话,那他一定是死,既然都是死,我又何必花力气救他下来,替他疗伤呢?对大家都是折磨不是吗?
那孩子睁着一双无神的眼,向我身后看了看,我知道他是在看‘信’,眼中现出了丝丝犹豫。
我深吸一口气,耐心道:
“我是等到他对你下手之后,才出手的。你挨他一鞭,从此断了牵挂,不是很好吗?”
“……”那孩子有一双黑漆般的双眸,在黑夜中更显深邃,他像是想要看透我的灵魂深处般,一眨不眨盯着我看。
我也不加以催促,任他看,任他想,尽管我的耳边已经听到不远处传来了大批护卫出动的声响……
就在所有护卫冲入这间小黑院的那一刻,遍体鳞伤的孩子终于松口,轻轻说了一句:
“我跟你走!”
尽管这句话声音很低,尽管说完这句话他便晕死过去,但我还是很得意,很开心。
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很开心。总觉得拥有那样一双黑眸的孩子不应该受到如此残酷对待,我竟然在……心疼他?
脚下生风,我跃至半空,手刀划出,吊着孩子双臂的绳索被气劲割断,瘦弱的身躯落入我的怀中。
我轻柔的将之背在身后,用长长的腰带系紧,随手拾起长鞭,挥舞生风,鞭子如蛇出洞般迅疾而射,卷住最近的一名护卫,重重摔出,撞翻了一排人,我踩着人浪,野兽目露凶光,杀入战局,横扫千军。
从小到大,我怕黑,我怕冷,我怕饿……但却从未怕过打架。一个人是打,一百个人也是打,我独孤嫣不是独孤一族武学天分最高的,也不是武功最厉害的,但却也像所有独孤一族的子弟般敢说那句族训:我孤独,我求败!欧耶!
作者有话要说:对不起,昨天没有更新。on_no哈哈~,写了个番外。关于我,关于无涯的。
11
11、番外(2)
我背着那个孩子,使出迷踪步在京城内逃窜数个方向,东边出现后的瞬间,西边又有了我的影子,费了好一番声东击西的功夫,才终于摆脱那家护院的追赶。
然后,我就在城内的各大医馆求治,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这是我行走江湖这么些年的出来的实践经验。
他们以为我跑了,我就偏偏留在原地;他们以为我会躲起来不敢出门,我就偏偏大摇大摆的上医馆看大夫,大不了到时候抓着大夫一起再跑嘛。
可是,我把那孩子送去不下七八家医馆,所有大夫给我的回答竟然都是——没救了,回家准备后事吧。
我一下子就懵了,他们这么说,就是不尊重我的‘劳动成果’,这么想着,我就恼了,猪油蒙了眼,鱼肝蒙了心,我不由分说,就把那几家医馆全都给掀了,然后抢了他们的银子和金疮药,跑了,绕了几圈,跑到南城最好的客栈,要了一间天字号房,住了进去。
由于我出手阔绰,店内的小二对我都特别殷勤,我说要热水,他们就把澡盆、花瓣都准备好了;我说要吃的,七荤八素就给我摆上了桌。
我把那孩子安置在舒软床榻之上,从水桶中舀了几瓢冷水将他从头到脚泼了个遍,他疼得龇牙咧嘴,但也知道我是为了他好,毕竟他伤口旁边的碎衣服都已经被血液粘在肉里了,不用水泡开一点,直接扒的话,不揭掉他一层皮才怪。
“救命之恩,无以为报……”那孩子气若游丝之际,仍不忘文绉绉的说话,我看了他一眼,冷冷问道:
“你叫什么名字?”
“……”孩子沉默片刻,小小年纪过早看透世事,就连双眸都变得幽远深邃了,也许是我的问题让他有了不愉快的回忆,他只是睁着眼睛,不说话,我无所谓的扬扬眉,道:
“不说是吗?那我给你取一个吧,反正你活到今天也不过是这种下场,以前的名字不叫也罢。”我拿来剪刀,在床沿坐下,自说自话道:“我以前养过一只鸟,叫无牙,因为鸟本来就没有牙齿,我挺喜欢它的,不过后来它飞走了,至于姓,我最欢柳,你就叫柳无涯吧。”我自说自话,为他定好了姓名,然后,依旧大言不惭道:“今日我既然救了你的命,你让我给你按上我喜欢的名字,那我们之间就两不相欠了。”
“……叫……无涯?”那孩子愣了愣,才喃喃出声:“苦海无涯,挺贴切的……反正我也是将死之人,你喜欢就好。”
“……”
我很不喜欢无涯说话时那种灵魂疲惫的绝望感觉,他让我觉得,自己费了那么大工夫救他是个错误。
我皱着眉,将他背后的一块衣料成功剪除,却只听那虚弱的声音又道:
“原不该……麻烦你的。”他重重的呼出一口气,定了定神,又道:“我怕是活不成了。请你……看在这点的份上,帮我去福威将军府传个话吧……”
他还未说完,我便恶意撕扯一块沾血的破布,疼得他的背部肌肉有些抽搐才肯罢手,见他好点之后,我才悠悠然道:
“你如果死了,就是不尊重我。你会让我觉得自己的行为是错误的。所以,你必须活着。”我噙着笑,柔柔道:“而且,我独孤嫣不会去做跑腿送信的工作,哪怕你再死十次,我也不会为你送信的。”
“……”那孩子面上的神情有些麻木,整个人仿佛已经三魂离体,七魄涣散的模样,过了很长一段时间,他才闭上眼睛,轻轻的说出一句:“哦,那抱歉了。”
我:……简直无语。
这个孩子看上去不过才十岁左右,怎么能够如此深沉?又或者,他是对世间一切都失去了信心,不愿再相信任何人了吗?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一个濒临死亡的孩子的礼貌之言,唯有沉默,沉默,现在才是对他最为人道的做法。
“无涯,你要不要做我的徒弟?”
鬼使神差的,我竟然说出了这句话——对一个遍体鳞伤,濒临死亡的孩子。
无涯的眼睑微动,像是忽然被我这句话拉回了远去的心神般,迷茫的睁开,看着我。
“我只问你,你柳无涯可愿意做我独孤嫣的徒弟?”我再一次郑重的问道。
无涯的眸中现出不解,他困难出声说:“我……快死了!”
“死与不死,你说了不算。”我站起身,居高临下看着他说:“告诉我,做不做?”
无涯用前所未有的震惊目光盯着我直看,我也不闪不避,用前所未有的端正态度面对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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