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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修仙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陈风笑
快递小哥将纸箱轻松抱下来,快速地发话,“您签收一下?”
冯君看一眼警察,警察也面无表情地看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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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修仙 第二十四章 异位面凶猛
最终,警察还是没有要求检查纸箱,他已经看到了,快递单上写着“帐篷和绳索”。
当然,更关键的是,他还有自己的事,没工夫管那么多闲事。
冯君心里,其实也有点发虚,纸箱里不光有绳索,还有一些私货,比如说刀和弩,对方真的要强行检查的话,他也难免被动。
然而,这些物资也是他一直在期盼的,有了这些,他就可以去荒野空间探险了。
他昨夜分两次弄走两辆摩托车,总共用掉了差不多十五个能量点。
没办法,那是两辆摩托车,他还得空出一只手划手机,又要提防对方发现,一次搞不定。
现在他的能量点都不足四十了,必须尽快找到解决能量点供应的办法。
现实社会中充电是一种办法,但是那实在太花钱了,等得也久。
冯君觉得,自己完全可以再进入空间一趟,看看还能找到什么机缘。
什么都准备好了——连摩托都有了,就只等野外生存装备了
不过在此之前,他还得多充点电,一来尽量提升能量点,二来也是做出一副无所事事的样子,省得警方发现他的异样。
于是在接下来的三天里,他除了外出吃饭,基本上都窝在出租房里。
这时候,老头已经不拉闸了,似乎也跟其他人商量好了价钱,连线都不剪了,反而有几根剪下来的线,再次又搭了上去。
冯君在大多时候,是使用市电充电的,他掌握了正确的充电方法,老头也重新换上了粗的保险,他小心一点充电,没什么问题的。
可惜就是电量不大,没办法,厂里的线路老旧,承担不了多大的负荷。
为此,冯君还专门买了一个万用表,保证自己充电的时候,电流不要超过十安。
然而,这样充电的话,速度还远远赶不上用发电机。
冯君连续充了三天电,觉得自己不能再这么下去了,于是在第三天夜里,带着大量的补给,果断地进入了荒野空间。
进入荒野,这里依旧是他离开时的早晨,红彤彤的日头升起不久,风不大但还是相当冷。
冯君在这里已经堆放了不少东西,这次又带了大量物资进来,首先就是要找个存放物资的地方,想到那块红宝石的神奇,物资放在废墟旁边,显然不够安全。
所以他选定了二十余里外的山脚,那里有树木也有石头,藏东西是再合适不过了。
冯君先换了装备,上身穿了据说是真货的防弹背心,外罩迷彩作训服,下身是一条做过防水处理的粗帆布裤子,不但防水还能抵御寒风,抗磨性也很好。
他的衣服和裤子上,足有十七八个口袋,还有各种的绑带,若是合理规划的话,匕首、手枪、应急绷带、水壶、砍刀、弓弩、手电甚至飞抓,都能安排妥当。
不过,考虑到自己要骑摩托,冯君没在身上放多少东西,在飞速行驶的过程中,万一有个不小心,一根塑料吸管都足以给他造成重创。
他有摩托车头盔,顺车的时候,也顺了两个来,但是他没有戴上。
这里的风不小,可是他非常清楚,这种陌生的环境里,头盔会阻碍视线。
带进来的两辆摩托,车况比他想的还要好,动力极其强劲,抓地也牢,在这崎岖不平的地上,跑得非常稳健。
他大概测试了一下摩托的性能,就绑着各种物资,直奔山脚而去。
没有平整过的荒野,真的是太难走了,亏得是改造过的摩托,功率极大。
冯君实在不敢想像,自己要是买一辆普通的摩托车,能不能经得住这番折腾。
二十几里地,倒也没用多久,不过这摩托的一路颠簸,让他在这大冷天里都出了一身汗。
随着地势升高,摩托也越来越难骑了,冯君四下看一看,终于选了一块相对平坦的地方,决定在那里暂时休息,然后就近寻找隐藏物资的地方。
然而,就在他距离那里两百多米远时,地上猛地弹起一条黑影。
冯君猛地一捏离合一踩刹车,“我勒个去的,有蛇?”
蛇会从地面弹起,这个他是知道的,因为他小时候就遇到过,当时他被吓坏了,还回去跟爷爷奶奶哭诉,说遇到一条会飞的蛇。
结果二老告诉他,那是蛇被你吓到了,所以不惜腾空逃走。
现在这条蛇也是一样,很明显,它感受到了摩托车带给地面的震动,还以为来了什么了不得的猛兽,于是亡命逃走。
这只是个小插曲,但是足以提醒冯君,此处并不是绝对的人畜无害,而是还有生命存活,还有潜藏在暗处的危机。
那条蛇是土黄色的,长一米半左右,小儿手腕粗细,不算太大但也绝对不小。
有了这次意外,冯君将车停下来之后,很小心地试探周边,一柄狗腿刀就握在手里,遇到树丛草丛,就是一刀斩过去,也是打草惊蛇的意思。
他没有再遇到蛇,但却遇到了两只类似蝎子的昆虫,灰褐色,每一只都有成人手掌长,尾巴高高翘起,竟然能喷射毒液。
总算是冯君的反应够快,身子一侧,冲上去就是一刀。
他手里的狗腿刀,据说是高碳钢,而且是开了锋的,锋利异常,能轻松地在钢筋上留下划痕。
但就这么全力一刀,竟然没有将蝎子斩成两截,只是斩开了大半。
另一只蝎子凌空跳起,在空中再次喷出毒液。
冯君的反应还是相当快的,他反手又是一刀,重重斩向空中那只蝎子。
这一刀比刚才那一刀劲儿还大,但是那只蝎子落到地上,竟然毫无损伤,只不过活动有点缓慢,看起来是被砸懵了。
冯君哪里会错失这种好机会?他手起刀落,连续十几刀下去,终于将两只蝎子斩成肉泥。
然后,他长出一口气,狠狠地吐一口唾沫,“草,真的很难缠。”
蝎子难杀,它们的毒液也极为可怕,他的胸腹处被溅射到一股,到现在,他的迷彩服已经被腐蚀出一个大洞,防弹衣也凹陷下去一大片,好像被强酸烧过一般。
这也亏得是他,再换个地球人来,十有八九要吃亏,估计刘树明都够呛——刘教练的力量还不算差,但终究是三十出头了,身体又有点被掏空,反应速度根本赶不上冯君。
处理掉这两只蝎子,冯君又冒出一身汗来,他也不敢脱下衣服来,只能保持警戒姿势站在那里——自然冷却其实就不错,何必卸掉防护?
大约半个小时之后,他找到了一个可以隐藏物资的地方,那是一块大石头,石头根部内敛,跟地面的角度超过了九十度,不怕日晒雨淋。
而且这片区域,比周遭高一点点,也不怕被雨水浸泡。
当然,最关键的是,石头前方不远,生长着相对茂密的灌木,一般人不注意的话,从远处很难一眼看穿。
冯君将货物卸下来,琢磨一下,把摩托车也留在了这里,然后徒步向远处走去,他还得把那辆摩托也骑过来,正好借机带货。
冯君走得不慢,二十多里地,用了不到两个小时走完,而且一路上,他还在提防可能出现的威胁,并没有全力赶路。
等他抵达废墟的时候,太阳已经升起来一些了,去过戈壁的人都知道,有没有太阳,那绝对是两个不同的世界。
温度已经开始上升,冯君骑着摩托车,又搬运了两次,终于将物资全部转移到了他的新仓库。
之所以有这么多的东西,除了他的食水之外,野外求生装备之外,他还带了不少汽油来,没有汽油,摩托车是要趴窝的。
事实上,这点汽油弄得也不容易,这年头,谁也不能拎着壶去加油站买汽油,还是冯君托看门老头帮着买的。
六爷在郑阳人头熟,弄点汽油问题不大,卖给冯君还能赚一小笔。
总之,就是各种的不容易了,冯君这次带进来的物资,没有一千斤重,也起码有九百斤,水、食物和汽油,是最占地方和重量的。
在仓库周围,他简单地用石头垒一下,刻意做得像自然形成一样,尽量减少人工的痕迹。
干起活来,根本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稍微一忙乎,就正午了。
此刻的太阳,就有点毒了,冯君怕热,坐在背阴处,打开一瓶矿泉水,一边喝一边下决心,再抽一根烟,就去四处探查。
这里的正午其实挺热,然而他还不敢卸掉身上的防护,身为一个怕热的人,所受的煎熬可想而知。
比较合理的选择是,等太阳快落山,再在四处走一走,然后回来歇息,等到第二天天亮,抓紧时间探查。
可是冯君哪里有那个耐心?
这一次他进来,确实带了不少物资,可是鬼才知道,他需要在这里待多久,别的不说,若是找不到干净水源,他所带的水,也就能支持他一个半月使用。
时不我待,他不能因为怕热,就把时间浪费在毫无意义的等待上。
事实上,他现在有点后悔,若是能把发电机带进来就好了,白天可以四处探查,晚上回来,一边休息一边充电,可不是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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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修仙 第二十五章 不疯魔不成活
其实冯君的思路,经不起推敲,带来发电机的麻烦也很大。
上文说了,柴油发电的声音很大,夜里会传出很远,万一招来什么猛兽,那就糟糕了。
更糟糕的是招来同类,在荒郊野外,人类很可能比猛兽可怕得多。
抽了一根烟之后,冯君就全副武装地出发了,这次他连头盔也戴上了,左手狗腿刀右手橡胶棍,身后背着强力弩,腰间挂着电棍,大腿外侧和小腿绑腿上,各绑着一把匕首。
一转眼,十天就过去了,此刻的冯君风霜满面,身体上也发出浓浓的汗臭。
搜山这种活儿,比他想像得还要辛苦。
他不需要贴着地面探查,就是走马观花地感受一下,手腕上有没有发热,所以在这十天里,以仓库为中心,他已经搜查了半径为三十里的一个圆形。
然而,他一无所获!
他倒是遇到了一些危险,掉进过洞穴,还好洞穴不深;踏在一根枯枝上,结果那是个不知名的昆虫,狠狠地咬了他一口,所幸的是,他穿的皮靴是内衬钢板的。
那条虫子只咬穿了表面的牛皮,在钢板上留下了两排细密的压印。
尤为恐怖的是,他曾经在一片灌木旁,遇到了一大群像蚊子的昆虫,黑压压的一片。
那昆虫外表像是蚊子,体型却仿佛蜻蜓大小,尖细的长嘴说明,它们是吸血的——最少也是吸食植物汁液。
总算还好,冯君采购的物资里,有催泪瓦斯——没错,淘淘网掌柜的手里,上还真有这种私货,不过可以确定的是,绝对不是制式的,而是仿制品。
事实上,出现这种东西,一点都不稀奇,而且冯君采购的时候,跟掌柜的要的是“发烟弹”,说自己的剧组拍摄要用,最好是能加点“催泪的效果”。
掌柜的表示,要是带催泪效果的话,那个价格有点那啥……咳咳,你懂的。
这玩意儿冯君买了五罐,随身带了两罐。
幸亏是带了两罐,其中一罐打开,根本没反应,淘淘网不愧是假冒伪劣商品集散地。
还好另一罐很争气,瞬间就冒出了浓浓的白烟。
这是催泪弹在这个空间的第一次亮相,效果极为明显,那些蚊子原本非常猖獗,就像被捅了蜂窝的马蜂一般,带着决死的气势冲向冯君的。
可是浓烟一起,蚊子组成的黑云顿时就是一滞。
有个别蚊子,不知道是煞不住了,还是不信邪,冲进了白烟里,然后噼里啪啦往地上掉。
在掉落的时候,它们透明的翅膀,发出古怪的震动声,似乎是在示警,紧接着,白烟开始扩散,部分没反应过来的蚊子,也向地面掉去。
接下来,黑云迅速地向后退去,如汤沃雪。
待发现白烟还在扩散,黑云一转向,直接向远处卷去,头也不回地撤了。
而那时,冯君也受不了啦,他终于猛烈地咳嗽了起来,脸上涕泪横流,“咳咳……握草,忘记买防毒面具了。”
反正这十天下来,冯君整个人都瘦了不少,他现在要考虑的,是继续在这里,还是换个地方继续探险?
看一看只剩下不到八十瓶的矿泉水,他决定远行,在来的时候,他带了足足一百二十瓶1.25升的矿泉水,合两百四十斤。
他想的是,我就算一天喝两瓶半,也能喝四五十天,哪曾想,在这烈日底下爬山,他一天最少要喝掉三瓶水,晚上有水壶烧水,还能再喝点热茶御寒。
水是个问题,而汽油也是个问题,不过它的问题跟水恰恰相反,汽油剩得有点多,此时不用,下一次用就要很久之后了。
事实上,这时候冯君已经有点扛不住了,他不知道自己身上臭不臭,但是他非常确定,自己的头发已经是一绺一绺粘在了一起,梳子都梳不开。
他多么渴望,能在安静的房间里睡一觉,不用裹在毛毯里瑟瑟发抖,也不用担心帐篷会被呼啸的风吹走,更不用担心半夜有莫名其妙的小动物乱入。
他从来没有意识到,拥有一个安定祥和的房间,是那么的宝贵。
说句实话,孤独一个人在野外,滋味实在是不好受,他也真有点撑不下去了、
早知道是这样,哪怕带个手机进来也算,起码能玩一玩连连看之类的小游戏。
然而,虽然有这么多的抱怨,他还是坚持,要将探险进行下去,原因只有一个,能量不多了,他这一次回去,大约就只有二十多个能量点了,只能保证他走私一次货,两次有点悬。
他有一种紧迫感,要抓紧时间,他正值生命中最好的日子,要尽快发家致富享受人生。
再说了,这石环带来的奇遇,能不能伴随他终生,也是两说。
当天晚上,他美美地大吃了一顿,并且难得地喝了一小瓶汾酒,睡了一个相对踏实的觉。
第二天一大早,天才放亮,他就骑上了摩托,带上了剩下的大部分食水和一半汽油,全副武装,蹒跚地驶向了未知的探险旅程。
经过这十天的观察,他发现这片山的南侧,似乎有谷地和平川,所以选的也是这个方向。
摩托车此刻的负重,已经逼近了二百五十公斤,就算是改造过的车身,也有些不堪重负,崎岖不平的地面,让行进变得异常地艰难。
尤其是车后方的负重太大,偶尔有个颠簸,他经常感觉有点压不住车头。
下一次进来,一定要带一个改造过的、超强负重的摩托,车前方还得焊接上行李架。
他暗暗地下定了决心。
就这一路跌跌撞撞,到中午的时候,他前行了差不多有两百里出头。
这时他已经进入了山谷,山谷里分叉极多,看得出来,以前是河道来着,不过现在已经干枯了,偶尔能在鹅卵石的缝隙里见到贝壳。
沧海桑田,这实在太正常了,既然西边都有了戈壁,这边河道干枯也不算多么稀罕。
冯君并不探索那些小河谷,现在他没有地图,甚至方向感都不是很明确,这种情况下,去探查那些河谷分岔,跟寻死没什么两样。
做为曾经的业余驴友,他对这些知识还是相当清楚的,虽然他对自己的记忆力很有自信,认路也是他的特长,但他无意挑战前辈们用血泪总结出来的经验。
他是个心思缜密的人,在前进的过程中,每走个六七十里地,他不但会停下来四处看一看,还会掩埋一些食物和水,以便回来时取用。
万一摩托坏在半路上,他想要安然回来,也得指望这些预先收藏的物资。
当然,他可以随时退出空间,回到他租住的地方,但是那样做的成本,实在是太高了,不到万不得已,他不会采用。
到了傍晚的时候,冯君估摸自己已经走了四百里出头,也就是两百公里。
河谷是弯弯曲曲的,若是直线距离的话,有没有一百公里,那也很难说。
随着车上物资的减少,摩托车的行驶灵活了很多,没那么吃力了。
不过冯君还是决定,在傍晚就开始扎营,他在河谷边的半山坡上,选了一个凹陷处,扎好了帐篷,这也是常识——河谷中央的风,实在是太大了。
果不其然,等到太阳一落山,谷中的风蓦地大了起来,尤其是到了凌晨,呼啸的寒风,似乎成了天地间唯一的存在,惊天动地凄厉无比。
只听声音,冯君就能判断出,这风力最少也是七级。
不过他也很得意,因为他选的这个地方,实在是太好了,河风基本上影响不到此处,偶尔有一股风刮来,也就是两三级的模样。
第二天天亮的时候,风减小了不少,他收拾行囊继续出发。
他已经打算好了,再往前探两到三天的路,不管有没有收获,都要返回了,否则的话,他不能保障物资的供给。
这河谷真的太绕了,谁知道走出去还得多远?
最多最多,再探查四天,这是他计划好的底线。
有意思的是,他才做出了决定,到得中午时分,他就有了发现。
当时他是在一块大石头边暂停,打算四下看看之后,再选块地方,掩埋少量食水。
但是在打量的过程中,他发现了一具人骨。
这一路上,他见到的人骨也不是一两次了,这里极为荒凉,又曾经是水量丰富的河流,鱼骨、龟甲和残破贝壳都能见到,为什么不能有人骨?
不过这具人骨,距离他实在太近了,而且骨骼上还绑着铁链似的东西。
冯君心里清楚,若是搁在他获得奇遇之前,荒郊野岭如果碰上这么一具人骨,他能吓个半死,绝对没胆子上前细细查看。
而现在,他却是走上前,一脚就将人骨踢得散了架,没有丝毫不舒服的感觉。
由此可见,人的胆量都是锻炼出来的,什么东西见得多了,就习以为常了。
英雄见惯亦常人,尸骨也是如此。
尸骨风化得很厉害,此前没有在经年的河风中散架,已经是很不错了,现在吃了他一脚,顿时四分五裂。
倒是那铁链还算结实,没有四散开来。
“嗯?”冯君的眉头一皱,看向铁链的另一头,那似乎拴着什么东西?
其实也没什么,就是一块不规则的大石头,人头大小,比较偏扁平状,只是……这色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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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修仙 第二十六章 主角光环
冯君见状心里一动,走上前蹲下身子,细细打量那块人头大小的石头。
石头的色泽灰蒙蒙,跟河道里的石头类似,稍微有些发白,却也不算碍眼。
但是这个白色,让冯君看得有点亲切感,少不得拿出块破布,仔细擦拭一番。
果不其然,石头越发地白了,显出晶莹温润的光泽。
“我去,这是……玉石?”冯君激动了起来,他的胸膛急速地起伏着,目光中满是兴奋,他虽然对玉石不太了解,却也知道玉色温润。
下一刻,他就站起身,蹿到了摩托车旁,拿出了穿越必备神器——放大镜。
真的,冯君看了那么多网络小说,其中穿越题材不少,他一直很不忿各种主角对放大镜的忽视,这个玩意儿,真的是相当实惠和有用的。
放大镜可以检查水源是否洁净,也能帮着主角尽快了解当地的动植物,甚至在野外,在打火机不就手的时候,只要有太阳,它还可以充当点烟器,装个逼泡个妞啥的,十分带感。
当然,现在他要做的,是放大镜的n个用法之一,用来检验材料甚或者古玩。
冯君对玉石不甚了解,但是他知道一点,在放大镜下,看不出细小气泡的,才有可能是玉石,否则那是玻璃!
他仔细地检查了这块石头一遍,确认没有发现任何细小气泡。
不过下一刻,他就意识到一个问题,没气泡的……未必就肯定是玉石。
鹅卵石还没气泡呢,能卖几个钱?
于是他又打开包裹,在他的旧衣服里,找到了那个小小的葫芦挂坠,一百块买的那个。
挂坠的水头和质感很一般,据那瘦瘦的店主说,勉强算得上玉,可以懵那些不懂的。
冯君也不算懂,但是他懂得对比不是?
挂坠和石头相比,顿时黯然失色,用肉眼就看得出来,石头的色泽更好,细腻柔和得不是一点半点,虽然也不透明,但是那份质感,却又无比地温润和晶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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