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都市言情

大数据修仙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陈风笑
冯君对户籍管理倒不是很排斥,他就出自于一个户籍管理相当严格的国家,不过他对郎震的反应,还是有点不解,“官府对逃户的追查很严吗?”
“也不是很严,”郎大妹摇摇头,小湖村里还有不少人没有身份呢,反正官府来核查的时候,他们躲出去就是了,这里人迹罕至,官府的人,一年也来不了两次。
不过她指出了一点,“很多坏事,都是逃户干的,他们为什么怀疑你是山贼的探子?因为其他村子,就遇到过这种事,不过,我知道你不是那种人。”
冯君听到这么强大的理由,是彻底地无话了,由此他也能理解,为何村里人对自己会如此警惕,“附近有集镇吗?”
郎大妹用了点时间,才弄清楚集镇的意思,于是出声表示,“一百二十里外,有一个叫双溪的镇子,每隔半个月,有大集市。”
双溪镇居民近万人,搁在地球界,也算得上一个小镇的规模了,平日里就算是个热闹场所,逢五有小集市,通常附近的村子都会去。
每过半个月,双溪镇还有大集市,那就非常热闹了,连小湖村的人也会赶过去。
要说起来,小湖村距离双溪镇足有一百多里,其中还有一半是山路,不过郎大妹表示,对大家来说,这点路不算什么,此地有田地,可以种庄稼,这才是最关键的。
对于冯君想要去双溪镇,她表示出了谨慎的不看好,“镇子上就要查身份了,而且,那里的人都很狡猾,也很坏,收我们的山货,收得非常便宜。”
冯君笑一笑,这所谓的坏,大概就是城镇里的人做事圆滑,比较讲求利益吧?
接着,他又搞清楚了这里的货币,货币体系也是类似于明朝——虽然此地叫东华。
基础货币是铜板,也是外圆内方的那种,一千铜板换一块银元,银元就是最贵的流行货币单位了,再往上的话,一百块银元换一两黄金。
此地铜板的购买能力也很强,住在集镇里的话,七八个铜板,就足以保证一个人一天的吃喝,当然,这是指自己开灶,去饭店吃肯定不够。
不过郎大妹也说了,小湖村的人家,基本上不使用铜板。
他们吃的全是地里长的,穿的衣服也是自家织的布裁剪出来的,只有那些不能生产的锅灶、剪刀之类的东西,才会去集市上购买。
郎大妹还说,她老爸郎震说了,这次采的亚灵青笋,若是卖给镇子上的店铺,可能卖到十块银元左右,若是赶集的时候卖出去,没准可能卖到二十到三十银元。
没错,价格差了就有这么多,要不她觉得镇子上的人坏呢。
冯君沉吟一下才发问,“那把砍刀价值多少钱?”
郎大妹兴奋地回答,砍刀价值五块银元,是很不错的刀了。
至于长剑价值多少,她没有说,不过她倒是说了,冯君背上那根灵猬的刺,拿到府城卖的话,起码值五十块银元。
冯君的眉头微微一扬,惊喜地发问,“灵猬的刺这么值钱?”
“那是灵兽级别的呀,”郎大妹看着他,心说这人怎么什么都不懂。
但她还是耐心解释,“我老爹说,灵猬喜欢把刺乱扔,脱落的刺不值钱,也就二三十块银元,你这根刺,是活着取下来的,有灵兽气血,五十块银元都不算多。”
这倒是不错,冯君闻言心中一喜,他手上可不止这么一根灵猬刺。
他去了猩猩和灵猬打架的地方,捡了足足九根刺。
那时他还没打算拿这东西卖钱,只是想着此物的质地不错,坚韧而锋利,实在不行,拿回地球做个摆设也不错,哪曾想,此物就能卖钱呢?
当然,那九根刺,肯定就是二三十银元的水准了,可就算如此,也是一笔意外的财富。
想到这里,冯君忍不住有点后悔,早知道是这样,就把那些残破的刺也捡上了。
那两个货打架的地方,搞得是天翻地覆,灵猬的刺散落了上百根,冯君特意捡拾了其中品相最好的九根。
郎大妹不知道他为什么高兴,但是她郑重地警告对方,“灵猬的刺,肯定比我挖的这棵亚灵青笋贵,你最好包裹起来,不要再让人看到。”
冯君这才反应过来,自己想要卖掉的东西,在别人眼里,可能是一笔巨款了,“集市上强买强卖的人多吗?”
“可能多,也可能少,”郎大妹没头没脑地回答。
不过她还是解释了一句,“那些人多不多,是看你自己强大不强大,你若是足够强大,那就是一个安全的集市。”
多么朴实的生存哲学!冯君忍不住暗暗感叹一句,然后才又出声发问,“你卖亚灵青笋,会公开卖吗?”
“当然……不会,”郎大妹犹豫一下,还是颓然地摇摇头,“我的父亲很强大,但是……他不是最强大的,如果公开卖的话,他很有可能回不了小湖村。”
冯君闻言,微微一皱眉头,原来仙侠小说里说的都是真的,实力至上的世界里,杀人夺宝的事情,真的是太常见了。
不过就算是这样,他还是忍不住吐槽,“这双溪镇的集市,乱了点吧?秩序不行。”
“乱吗?我感觉已经很好了,”郎大妹眨巴一下眼睛,讶然看着他,“毕竟这里有秩序啊……虽然不太好,但是有秩序,总好过没秩序。”
冯君顿时不说话了,你说得好有道理,我竟然无言以对。
他无意指责对方对秩序的宽容,只是再次发问,“那么,我是不能去镇子上做生意了……除非先弄一个身份。”
“大概……就是这样吧,”郎大妹不确定地回答,虽然她年纪不小了,但是大多数时候,她是生活在小湖村这个封闭的小山村里,“贾兴旺的父亲是村长,我去问问他,看能不能帮你弄个身份。”
“不要找那个混蛋,”郎大弟猛地出声,“他逼着小弟叫他姐夫,小弟不叫,他就踢小弟的屁股。”
郎大妹的脸,刷地就拉了下来,她阴森森地发话,“这小子不想活了吧?”
就在这时,远处响起一个声音,“大妹,天都要黑了,你还不回家?”
说话的不是别人,正是贾兴旺,他站在几十米开外,手里撑着一把青色的油布伞,目光阴冷地看着这里。
郎大妹见到是他,蹭地拔出了腰间的柴刀,迈开健硕的大腿,就向对方走了过去,“混蛋,你敢踢我小弟的屁股?”
贾兴旺本来一脸阴沉,听到这话,忙不迭干笑一声,“别啊,我跟他开玩笑的,我还给了他一片肉干,小弟……是这样的吧?”
小弟听到这话,委屈地叫了起来,“你只给了我一点点,不够一口。”
郎小弟的智商,明显有点欠费,不过小孩子嘛,也不能要求太多。
倒是郎大妹听到这话,就有点不好下手了,她犹豫一下,才冷冷地发话,“你再打我小弟,我也打你,大不了我也给你肉干。”
贾兴旺见她不追究了,心里松了一口气,不过看到不远处的冯君,他又火冒三丈,“大妹,这种来历不明的异乡人,你还是快点赶走他,要不然别怪我不客气。”
郎大妹冷冷地一哼,“我郎家的客人,还轮不到你贾家来指手画脚。”
“我看你是昏头了!”贾兴旺气得大喊大叫,“我家都要给你下聘礼了,你马上是我贾家媳妇了,居然跟这种人来往?”
“我是哪种人?”冯君听得勃然大怒,“我是什么人,你还不够资格点评,屁大的一个村长,也敢跟我耀武扬威?惹得火了,信不信我弄死你全家?”
他在地球界,并没有这么大的戾气,但是这个空间里的人,说话都特别直来直去,鄙视都直接摆在脸上,让人分外受不了。
反正他的手段多了,还怕这么一个土棍?





大数据修仙 第六十四章 古怪的求助
冯君一发火,贾兴旺反倒愣住了。
他此刻才意识到,对方是一个根脚不明的异乡人,而且,还是一个独行客。
在这个位面,敢独自行走的家伙,一般都代表不好惹,在村子附近独行不算什么,能有胆子独行到外乡,没两下子还真是不行。
也正是因为如此,小湖村的人对冯君,态度都不怎么样。
他若是十来个人走在一起,除了青壮,还有老人妇孺啥的,村民们还真不会那么冷漠。
冯君这样的形象,别说,还真的很符合山贼探子的人设。
此刻贾兴旺就在琢磨:这厮不会真的是吃刀口饭的吧?
听到对方“杀全家”的威胁,他很想发作——身为村长的儿子,他哪里受过这种气?
但是他还真的不敢,因为郎大妹是偏袒着对方的。
小湖村虽然青壮不少,但是除了他的堂兄,堪堪能跟郎大妹打个平手之外,就没人打得过她,更别说郎大妹的老爸郎震,才是村子里功夫最强的。
老郎已经岁数大了,但是不管怎么说,那是在府城的镖行里干过,还混出了一个“独狼”的名头,就算少了一只手,村里的年轻人,也没谁敢对他不敬。
郎家有心偏袒此人的话,大多数村民们,只会冷眼旁观。
于是他愤愤地一跺脚,转身向村里走去,嘴里兀自大叫,“小子,咱们走着瞧。”
郎大妹见他离开,才又走了回来,“莫要理他,你是我郎家的客人。”
冯君想一想,出声发问,“依你的话说,别人扬言报复,咱就可以杀人,那么,我能不能杀他?”
“当然不行,”郎大妹闻言吓了一大跳,“咱们今天已经跟那厮结仇了,非杀不可,你俩不过是口角了一番,没那么大的仇,而且……”
说到这里,她压低了声音,左右看一看才说话,“而且这是在村里,不合适杀人。”
冯君笑吟吟地看着她,“关键是杀了他以后,不方便捡他的东西,对吧?”
“莫要开玩笑,”郎大妹闻言,也笑了起来,“村里人口角,天天都有,怎么能当真?”
冯君正色回答,“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不是村里人,他凭什么再三冒犯我?”
郎大妹当然知道为什么,她早就到了怀春的年纪,知道贾兴旺将她视为未婚妻,眼下在吃醋了,不过身为未婚的少女,她不好意思这么解释。
所以她只能低声回答,“他往日也不是这样,你就看在我的面子上,莫要理他就是了。”
冯君心里冷哼,看在你的面子上?好像是你欠我的人情,我不欠你的人情吧?
不过,怎么说呢?这种事也没必要当真,嘴欠的人多的是,他要是真计较,也计较不过来。
当天夜里,雨下得越发地大了,第二天一大早,虽然暂时雨停了,但是山路泥泞难行,郎大妹特意跑过来,告诉他千万别下山,因为指不定哪里就会出现山洪和滑坡。
冯君也明白这个道理,村子边的小溪都涨水了,清澈的溪水也变得浑浊。
他只能在村子边继续暂住。
雨淅淅沥沥地下了五天,而冯君也就硬着头皮在村边住了五天。
在这段时间里,只有郎家姐弟三个,前来看望过他,馋嘴的郎小弟,从他这里又混了两块巧克力。
郎大妹来看他的时候,每次都会带一罐肉粥,虽然原本就不多的肉丝越来越少,但是可以看得出来,郎家还是很注意维系跟他的关系,并没有对他置之不理。
那么,郎震和他的夫人没有前来探望,冯君也表示理解,毕竟自己的口音、发型甚至衣着,一切的一切,都太令人生疑了。
贾兴旺也远远地路过了两次,看向他的目光中,充满了怨毒和仇恨。
那眼神令冯君非常地不爽,很想上前毒打这厮一顿。
雨下到第五天,气温降得极低,虽然这时是夏季,但是降雨的范围太大,热空气流动不过来,跟前几天相比,气温降了起码十几度,到了夜里更冷。
冯君可是没有想到,自己还会被这种天气拖住,他的厚衣服不少,但都藏在山上的窝棚里,背包里就只有夹衣和薄毯,不生火的话,夜里都有点扛不住。
可是想要生火,又到哪里去找干柴?
傍晚时分,看着阴霾的天空,冯君暗暗下定了决心,如果今天夜里,雨下得不大的话,他明天一大早,肯定要走了。
这几天通过跟郎大妹的聊天,他对这个空间有了不少的认识。
就在这时,远处走来了两个人,打头的是个小小的身形,正是郎小弟。
冯君看到他,嘴角忍不住生出一丝笑意来,小家伙虽然傻乎乎的,但那是童心使然,他非常喜欢他的天真和烂漫。
而且不得不承认,郎家虽然是习武的,但真的很注重对后代的培养,小家伙特别懂规矩。
郎小弟的身后,是一名三十左右的妇人,也是小湖村的人。
见到他过来,冯君笑着招呼一声,“昨天怎么没过来?”
“小豆子病了,”郎小弟哭丧着脸回答,“浑身发热,村长说可能是时疫,救不过来了……”
说到最后,他嘴巴一撅,哇地一声哭了起来。
小豆子是他的玩伴,两人同一年生的,因为身材矮小,就跟着郎小弟当跟班。
“时疫?”冯君不动声色地看那妇人一眼,“你是何人?”
妇人的双眼通红,听他问起,忍不住又流出了眼泪,她道个万福,“见过冯小哥,奴家是丁二郎的浑家,是小豆子的娘亲。”
“唔,”冯君微微颔首,然后沉声发问,“丁二嫂寻我何事?”
“我家小豆子就快……就快不行了,”丁二嫂流着眼泪,哽咽地发话,“他有个心愿,就是走前,走前还想……还想吃点巧克力,还望小哥成全。”
瓦特?冯君一脸的懵逼,他都做好准备出手救人了,现在猛地听到,对方找自己来,是想弄一块巧克力,真的是相当地无语。
你确定自己的表达能力没有任何问题吗?
郎小弟在一边,小声地说了一句,“我给小豆子分了点巧克力。”
冯君这才反应过来,对方这还……真是来要巧克力的。
我就说嘛,你怎么会知道我的背包里有感冒药,有抗生素呢?
丁二嫂见他不说话,噗通一声就跪在了泥水中,“前些日子怠慢了小哥,是我的不对,我给您下跪认错了。”
一边说,她一边从怀里摸出一个布包,用颤抖的双手打开,里面是一根小小的银钗。
她双手捧着银钗,泪如雨下,“我知道那巧克力是稀罕物儿,也买不起,这枚银钗是我娘家陪嫁,聊表寸心,冯小哥你莫要嫌少。”
冯君听得大奇,“你竟然也知道巧克力的好?”
“我家小豆……从小就很孝顺,”丁二嫂哽咽着回答,“他得了豆大一点巧克力,还拿回家分给我和二哥……”
冯君瞬间就被感动了,他生活在地球上,见多了孝顺熊孩子们的父母,还真没见到过,一个小孩子得了那么一点好吃的,还要带回家给父母品尝。
只冲着这一点,他也不能坐视,孝顺是应当受到鼓励的。
不过在此之前,他还是要问一句,“但是这巧克力,并不能治了孩子的病,你将这银钗拿出……”
“这是我的不是,”丁二嫂闻言,嚎啕大哭了起来。
“小豆子投胎到我家,就没有享过什么福,反倒吃了不少苦,他也乖巧得很,从来不提什么要求……现在他都要走了,我无论如何也要满足他最后一个心愿。”
郎小弟抹一把眼泪,哽咽着发话,“他们担心小豆子是时疫,要趁他活着,把他抬到山沟里,任由他自生自灭。”
“胡闹,”冯君闻言大怒,“丁家二嫂,你将小豆子染病的过程,一一说来,他的病情,你也细细说给我听。”
小豆子染病,是下雨天还去小湖里玩,这个年纪的孩子,真的太皮了。
当天回来他就发冷,第二天开始打喷嚏,不过家里人没怎么在意,就是随便熬了点草药给他喝,穷苦人家大都是这样,得了病基本靠扛。
因为下雨,家里比较阴冷,但是谁家也没奢侈到大夏天生火取暖的程度。
小湖村的村民,哪怕在冬天里,除了最冷的那几十天,也都不会生火取暖。
不是舍不得烧柴——靠着大山,怎么少得了柴火?关键是不能把人养得娇气了。
结果从昨天凌晨开始,小豆子高烧不退,丁家这才着急了,请来贾村长诊治。
村长算是半个郎中,开出了方子,但是小豆子的烧就是下不去,今天村长宣布,小家伙治不好了,可能是时疫。
这大下雨天,也不可能带着孩子出去治病,丁二嫂来求冯君,完成孩子最后的心愿。
冯君思忖一下,觉得自己随身携带的抗生素,治疗这病应该没问题。
于是他出声发话,“巧克力嘛,我倒是可以送你一块,不过,你就情愿孩子这么走了?”
“不情愿还能怎地?”丁二嫂哽咽着回答,下一刻,她就怔住了。
紧接着,她的眼中,亮起了希冀的火花,她激动地发问,“冯家哥哥……你有法子?”
(求点击、推荐和收藏。)




大数据修仙 第六十五章 逆天的医术
丁二嫂终于想了起来,这冯家小哥,貌似不是一般人物。
且不说此人的怪异,只说他拿出的那巧克力,如此罕见的美味,她简直闻所未闻。
还有就是,这人的背上,居然背着一支灵猬的长刺,那可是出产自灵兽的宝物。
整个小湖村里,没谁拥有灵兽身上的部件,更别说带着走来走去了。
想一想郎大妹发现的亚灵青笋就能知道,那还不能称作灵物,只是“亚灵”,就被人差点连杀人带夺宝,由此可知,灵物该是多么吸引人。
郎震为什么说,灵猬的刺要到府城去卖?因为双溪镇消化不了这样的宝物,倒是很可能招来别人的觊觎,只有在府城里,才能比较安全地、卖出相对公道的价格。
丁二嫂听出了冯君的话外音,心说我还真是傻,不知道来试着求一求他。
“法子呢,我倒是有一些,”冯君淡淡地发话,他未虑胜先虑败,提前打个预防针,“不过你也知道,治病这种事儿……谁也不能打包票。”
“我知道我知道,”丁二嫂连连点头,“您愿意出手,我们就已经感激不尽了。”
“那你去吧,”冯君一摆手,“把孩子抱过来,包裹得紧一点,别受了风。”
直到这时,丁二嫂才从泥水里站起身来,她看一看手中的银钗,试探着发问,“要不您去家里看吧,外面有点冷,他万一着凉怎么办?”
“呵呵,”冯君笑了起来,然后一摆手,“你们村规矩大,我不敢进去,带出来吧。”
丁二嫂的嘴巴嗫嚅两下,似乎还想说什么,最终还是一转身离开了。
郎小弟见状,也转身跑掉了。
不多时,郎大妹和郎震的婆娘来了,她们带来了三卷草帘子,麻利地挂起来,挡住了窝棚的三面,只留下背风的一面敞着。
她们忙碌的时候,丁二嫂已经抱着小豆子走了过来,小家伙被包得严严实实的。
丁家老二站在她身后,为她打着伞,跟窝棚保持着一定的距离,看得出来,他们是担心时疫传染了别人,别说,这山村虽然贫穷落后,但是大家做事都相当守规矩。
帘子刚刚挂好,丁二嫂就将孩子抱了进来,放到了干草上。
此刻,村子里也有其他人听说,异乡人要为小豆子看病,有几个人站在远处张头张脑。
冯君探手一摸孩子的额头,顿时吓了一跳,这尼玛都要有四十度了吧?
他二话不说,扒掉了孩子身上的衣物,拿出一个塑料瓶来,那里面是酒精。
他拧开酒精瓶的盖子,然后又拿出一纸卷的棉棒,递给了丁二嫂,“用这个,在他身上擦抹,我不喊停,你就别停。”
孩子烧成这样,啥也不用说,先物理降温吧,但是这样降温,还不能用自然风力,得通过酒精蒸发,带走身上的热量。
事实上,为了防止孩子中了风邪,这个时候,反而要挡风才对。
这个道理别说是冯君,就连小湖村里的人也知道,否则郎家母女也不会带着草帘子来。
丁二嫂抽出棉棒,看到白生生的棉球,微微怔了一下:这雪白的物事,是什么东西?
当然,她也仅仅愣了那么一愣,就蘸上酒精,为自家孩子擦抹了起来。
其实这个时候,没有太大的消毒需求,随便用一块破布擦抹也行,不过冯君下意识地觉得,用棉棒比较保险,也就不在意这些了。
正经是此刻该注射,还是口服抗生素,这是个问题。
思索一下,他还是抬起头,看向站在不远处的郎大妹,“拿碗热水来。”
“热水来啦,”就在此刻,远处又跑来几人,有男有女,还有人抱着草帘子。
这是丁家的族人赶到了。
丁家老大比老二要大七八岁,一脸的沧桑,看上去要奔五张了。
他冒着雨走过来,鼻子抽动一下,看一眼丁二嫂手里的酒精瓶子,“这是……酒?”
丁二嫂哪里顾得上理他?只顾着给儿子擦拭了,她能感受到,随着自己的擦拭,小家伙的体温,在迅速地降低。
小豆子烧得有点迷糊,但是并未失去知觉,感觉身上凉爽了一点,他终于有力气开口了,“娘,好受点了。”
贾村长站在不远处,见状冷笑着摇头:不过是回光返照罢了。
旁边正好有个婆娘,见到他这副表情,就低声发问,“贾村正,这异乡人可有什么不妥?”
1...2627282930...1275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