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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世军宠:军长送上门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冰公主
这些小动作。
“小童,我问你个问题。”
艾尔斯很有耐心的在床边坐下,看着缩在被窝里的小童,小童头也没抬,理都不理她。
艾尔斯见他不回答,也不恼,“那我问啦,你羡不羡慕易龙和易凤的生活?”
艾尔斯这句话说到了重点,在易龙和易凤来这里之前,他觉得自己过的很好,从来就不会去羡慕别人,哪怕他和叶云天每日粗茶淡饭,他都觉得很满足。
可是易龙和易凤来了,他们带他去逛商场,让他见到了琳琅满目的商品,他们还给他买了很多水果,让他也明白,原来水果并不是只有苹果、梨子和香蕉,还有很多稀奇古怪的进口水果,虽然他们贵,但很好吃。
有易龙和易凤在,仿佛什么事情都能得到解决。上次艾尔斯说的那九十九种解药,他连听都没听过,可是易龙和易凤却有能力很快就把他们找来,如果没有易龙和易凤,叶云天的眼睛也治不好。
他好想自己有易龙跟易凤一样的能力,能够摆平所有的事,可他什么都不会,在易龙和易凤的面前,他是多么的一无是处,他能不羡慕易龙和易凤嘛?
只是他从来没有说过他的羡慕,艾尔斯是怎么发现的呢?
其实前一段时间,艾尔斯得了很严重的心理病,如果不是易龙和易凤帮他找的心理医生,他压根就走不出去。他治好自己的病之后,又和心理医生学习了很多,所以现在,他基本也能很明白很多人的心理。
叶云天、小童,一个都不落,攻人自然要先攻心。
艾尔斯见小童虽然还在抽噎,可明显耳朵是竖起来了,他说的话,小童也有了兴趣。
“如果你跟我回南岭国的话,我能给你这样的生活,我帮你选最好的学校,接受最好的教育。我还要亲自教导你医术,到时候,你就能在最好的医院当最厉害的医生,混的好的话,还能当上院长。”
既然要给一个孩子洗脑,那就索性把牛逼吹大一些,反正凭他的实力,到时候让小童当个主任医生什么的还是小菜一碟的,至于院长什么的,就看小童自己有没有这个能力了。
“当上院长的话能赚很多钱嘛?”
想起上次商场里那些电器的价格,后面那么多个零,他就觉得钱很重要。
“当然可以呀!当上院长的话,整个医院赚的钱可都在你手里呀!你想想现在医院的生意,那可是人山人海,大家都抢着来送钱呀!”
艾尔斯说的确实是句实话,这句话也让小童心动了,以前他对钱或许没有概念,可现在他的脑海里都是钱。因为,有了钱,他才能和叶云天一起过上好日子。
他对未来的规划里一直都有叶云天,只是叶云天却没有他。
想到这里,小童眼里又是一片失望。
“你也不要怪叶云天,他并非真的想要抛弃你,他只是清楚的知道自己没有那个能力来培养你,所以选择对你放手,让你能过更好的日子。”
“你说的都是真的嘛?”
“当然,我什么时候骗过你?”艾尔斯狡黠的眨眨眼睛。
小童想想,还真是,这个艾尔斯虽然爱开玩笑,可事实是他确实没有骗过他,只不过平时喜欢逗他玩罢了。
“现在你愿意和我回南岭国了吗?”
小童沉默着思考了片刻,“如果我跟你回南岭国的话,叶云天不就
一个人了吗?他一定会孤单的。”
虽然知道跟艾尔斯走了之后会有一个美好的未来,可他舍不得离开叶云天,哪怕是留下来跟他过苦日子,他也是心甘情愿的。
艾尔斯伸出修长的手指,戳了戳小童的脑门,吐槽道:“你还真是个傻子!叶云天他才不会一个人孤单呢!他不是有母亲吗?还有易龙和易凤这么好一对徒弟,他幸福着呢。”
房间里,艾尔斯和小童的谈话还在继续。
叶云天母亲的房间,随着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她脸上的皱纹逐渐明显,她照着镜中的自己,原来自己老了的样子也没那么可怕嘛!
她决定这几天都不下楼了,等叶云天的眼睛恢复正常后,她就打包行李离开了。
时间不早了,易家的司机在门外等候,易龙和易凤也该回家了。
此时秋意渐浓,院里的风也越来越凉,易凤提议给叶云天这里建一个阳光房,等秋冬下雪落雨的时候,也能在院子里品茗。
“要不再移植几株梅花?”易凤又提出这个建议,马上就要冬天了,腊梅种在院里,很快就能开花,到时候香飘四溢。
“不如种竹子吧。”梅花气节不如竹子,师父应该会更欣赏竹子的高风亮节。
易凤也赞同易龙的想法,要不就梅花和竹子一起种上,反正院子大的很。
南岭国。
今天是汪以和方圆圆成为正式男朋友的第一天,汪敏蕊一早就起来,准备好了丰富的早餐给汪以打包好了,这次她学聪明了,直接给打包了两份,让汪以和方圆圆一起吃。
汪以来到方圆圆家,方圆圆已经早早的起床画好了妆,把自己打扮的美美的。
她一直听着门外的动静,汪以刚到门口,正准备按门铃,方圆圆就把门给打开了。
她家的锁是指纹锁,方圆圆拿着汪以的手,帮他设置了一个指纹密码,以后他来他家也就方便了。
汪敏蕊的手很心灵手巧,今天她给他们准备了现磨豆浆,鸡蛋饼,还有做的小笼包。
方圆圆打开早餐盒,见到这么丰盛的早餐,脸上满是惊讶。
汪以习以为常的进厨房拿碗筷,边拿边说:“天天这么丰盛,所以你要习惯。”
这么丰盛的早餐,要是习惯的话,以后没的吃了可怎么办?可转念一想,只要他们一直在一起,这早餐应该就不会断了吧。
这样想着,她的心情又好上了许多。
汪以还拿个小碟子,装了满满一盘醋过来,方圆圆惊讶,“你怎么知道我爱吃醋?”
“因为厨房里只有醋啊!”汪以想找酱油,翻来覆去都只找到一瓶醋!不过这么干净的厨房,能有醋就已经很不错了,要求也不能太高了。
方圆圆平时也会买点小笼包什么的回来吃,所以家里总是备着这么一瓶醋,没想到今天还派上用场了。
她把醋推到她和汪以的中间,示意他也蘸着醋一起吃。
汪以摇了摇头,醋酸酸的,他可不爱吃。吃小笼包的话就应该吃原汁原味的,吸一口包子里的汤汁,鲜美鲜美的。
这个小笼包是昨晚汪敏蕊亲手做的,里面的肉还是她去菜场选的新鲜的猪肉,回来用菜刀给剁碎了,拌馅就要加蛋清,然后顺时针拌。
汪以也会做菜,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汪敏蕊对于吃饭的讲究。





盛世军宠:军长送上门 2870:不能相提并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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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圆圆却连洗碗都不会洗,不过这样正好,两人互补,倒是极其合适。
“这豆浆哪里买的,好香呀!”方圆圆喝了口豆浆,这个豆浆与她平时吃到的原味豆浆不同,里面还有股芝麻的香味。
“我妈早上自己用豆浆机打的。”汪以记得他就是被豆浆机的声音给吵醒的,他新买了破壁机,可汪敏蕊总不爱用,非用这款老式的豆浆机,说这豆浆机打出来的豆浆好喝。汪以喝了,觉得没什么差别呀!
不过圆圆现在也觉得这个豆浆好喝,想来确实是有差别的吧!既然如此,他回家就不把这款老式豆浆机扔了,就让它继续在厨房工作吧。
鸡蛋饼里汪敏蕊还加了韭菜,更加的香。这些鸡蛋是她去菜场挑选的草鸡蛋,煎出来的鸡蛋饼都是黄黄的,香喷喷。
方圆圆忍不住拿起一块,放入口中尝了一下,嫩嫩的,真好吃!就连她平时最讨厌吃的韭菜也变的美味了许多。
“汪阿姨这手艺,不去开早点店倒是可惜了。”方圆圆边说边惋惜着,汪阿姨的手艺还真是一绝,怪不得汪以的厨艺也那么好,原来这事还有遗传。
“她身体刚恢复好,我倒是不想她太累了,只是她自己喜欢,每天在家研究着吃什么,反正也算是一个兴趣爱好,只要不累着自己就行了。”
说到这个,方圆圆才反应过来,汪敏蕊刚大病初愈,身体还是虚弱着的。
“要不我买点补品给汪姨补一补?”
“不用,不用,上次易龙和易凤他们送的还剩许多没有吃完。”
说到易龙和易凤,最近也不知道他们忙什么去了,又是几天没有个声音,也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来南岭国,分开这么久,方圆圆倒是挺想他们的了,真希望能和他们聚在一起,吃吃喝喝聊聊人生。
艾尔斯成功洗脑,小童最后决定跟艾尔斯一起回南岭国。
易龙、易凤听到这个消息后,既为小童感到开心,又为他感到难过。
开心的是他终于有了一个美好的未来,他不会比其他孩子差了。难过的是,他要背井离乡,离开叶云天,离开这家店,往后说不定也不会再回来了。
叶云天知道这个消息后,也是沉默不语,他本以为要说服小童很难,没想到艾尔斯只用了一个晚上的时间就成功说服了他。
或许,连小童心里也明白,跟在他身边,顶多也就是个饿不死,只有跟着艾尔斯,他才能过上好的生活。
虽然这是现实,却还是深深刺痛了叶云天的心。他的视力越来越清楚,能够更清晰的看清这个世界。
等自己看得见了,他才发现,这里是那么的老旧。怪不得先前来的顾客都嫌弃这里破,他当时的想法是这些顾客太矫情,他店里干干净净的,何破之有?
现在恢复了视力,才发现这里确实有些简陋。
易龙和易凤把新的电器搬进来之后,这里才算稍微有了些改变,他们本来想装修一下这里,可因为其他的事情给耽搁了。
现在连师父都觉得这里老旧的话,装修确实是迫在眉睫的事了。师父现在视力恢复了,加上他名声很大,好好装一下这里,生意定能变的更好。
得知小童就要跟艾尔斯一起走了,易龙和易凤都有些
舍不得。小童一直跟着叶云天,身上穿的衣服都是那种老式的不能再老式的袍子,易凤觉得这些衣服如果带去南岭国的话,未免有些格格不入,所以她决定一手操办小童要去南岭国的行李,顺便,她也帮师父买几身好看的衣服。
小童听到易凤要带他去逛商场,也是一扫脸上的阴霾,他最欢和易龙、易凤一起逛商场了。
商场里,易凤率先带小童去了童装楼层,选了好多套秋冬衣服,从里到外,基本都备齐了。那些衣服都是最新款的秋冬装,小童瘦瘦的,衣服穿在他身上就像人在衣中晃。虽然如此,他还是很喜欢。
易凤帮小童买了好多双靴,听说南岭国的冬天很冷,靴子应该很实用。
艾尔斯毕竟是个大男人,不可能照顾的那么周全,小童去了南岭国,凡事也只能靠他自己了。
易凤想把商场里所有适合小童的东西都买下来,可他们是乘坐经济舱回去的,这么多行李也放不下,所以她只能作罢。
小童的衣服很快选完,接下来就是选师父的了。易凤把这个任务交给了易龙,因为他也是男的,所以对男装应该比她更有经验。
除了白袍子,他们没见过叶云天穿别的衣服,易凤有些好奇的问小童,是不是叶云天只喜欢白色?
小童摇了摇头,他也不知道叶云天喜欢什么颜色,他生下来就看不见,对颜色应该也不理解吧。
不过他倒是看到叶云天恢复视力后反复看那条蓝丝带,莫非他最喜欢蓝色?
其实男装与女装不同,男装大多深沉,以黑色,白色、深灰色为主,偶尔会有几个亮眼的颜色,但比较适合年轻人。
叶云天只是看着年轻而已,实际已经四十几岁,相当于一个中老年男人了,所以易凤他们觉得他还是不要装嫩,走成熟风格比较好。
易龙逛了那一层所有的男装,最后觉得那家叫威尔士的男装特别适合师父的气质,他在里面挑了好多件,易凤甚至连羽绒服,呢大衣都给师父安排上了。
买完衣服,他们又去楼下买鞋子。既然配了成熟风格的衣服,鞋子当然要配真皮鞋,这样才能更加搭配。
易凤根据刚刚买的那些衣服,给叶云天配了几双鞋子,替换着穿,应该也够了。
易凤突然想起了叶云天母亲脚上的那双鞋,皮都已经磨破了,脚丫子都快钻出来了,她却还继续在穿着,现在天冷了,她这样下去脚会冻坏的。
易凤来之前就留意了她的脚码,所以也帮她选了一双合适的鞋,有了鞋就不能没有衣服,所以易凤又去楼上帮她配了套合适的衣服。
三个人,大包小包,满载而归。
回到店里,叶云天还以为他们跑哪打劫去了。当知道还有他的衣服,鞋子的时候,他有些意外。
这些年来,他都是用别人的旧布做一些袍子穿,他倒是穿习惯了。
有的客人甚至还要给他钱买他身上的袍子,只是他每个季节也就两身袍子,要是卖给别人的话,他可就没有了。
易龙和易凤给他买了那么多,让他一件件去试穿,他还不知道怎么搭配,有些犯难。
易凤把衣服、裤子和鞋子搭配好,一身一身让他去房里试穿。
叶云天听话
的进了房间,易凤给他里面搭的是蓝色的衬衫,上面有很多小纽扣,叶云天还没有纽过小纽扣,倒是花费了不少时间才穿好。
穿完后,他对着镜子简单整理了一下,他总觉得这么穿有种说不出的奇怪,他浑身上下都不自在。
他不太自信的走了出去,小童却尖叫着说道:“这也太好看了些吧?”
叶云天本来就不胖,这几天吐血吐下来,莫名又多了几分冰美人的娇气,看上去是种别样的美,是商场里那些模特永远都比不上的。
这才是正常的现代人应该穿的衣服,小童看到他这样,都恨不得把他以前穿的袍子通通扔掉,那些个袍子,怎么能跟这个衣服相提并论呢?
叶云天听话的一套一套替换,每次从里面换出来,三个人都能发出由衷的赞美。
易龙和易凤的眼光不错,挑中的每一套衣服都很适合叶云天,叶云天穿着不仅合身,而且气质都得到了完美展现。
师父如果不搞推拿的话应该也能进演艺圈发展吧,现在演艺圈正是青黄不接的时候,正好缺叶云天这种气质的影星,他要是进入了演艺圈,肯定就能大火。
当然,这只是易凤一个人的想法,依照叶云天的性子,怎么可能愿意进娱乐圈呢?如果进了娱乐圈,就没有私生活和自己的隐私,就连他那少到基本可以忽略不计的过往都要被重新提起,他怎么可能愿意呢。
易凤把新买的衣服都放到洗衣机里去消毒杀菌了,等重新拿起的时候,那些衣服都是熨烫好的,不会有一丝褶皱,直接挂在衣橱里,拿起来就能穿。
小童也开心的跑去房间,一件一件试穿给艾尔斯看。
经过昨晚一番谈心之后,小童已经喜欢上了艾尔斯,所以他想认真问一下艾尔斯的意见,这些衣服穿在他身上好看吗?
艾尔斯认同的点点头,小童虽然长得没有外面的易龙和易凤好看,可五官标致,极其耐看,属于越看越漂亮的类型。
小童听到艾尔斯的认同更开心了,他问艾尔斯:“艾尔斯,以后我跟你在一起了,你会帮我买这么多漂亮衣服吗?”
“当然会。”
艾尔斯斩钉截铁的告诉他,他的薪水可是很高的,存款也不少,给小孩子买些衣服,太小菜一碟了。
“那你会乖乖听话吗?”艾尔斯的买是有要求的买,只有小童乖乖听话了,他才有可能帮他买这么多衣服,除非免谈。
“我才不会乖乖听你话。”小童心里已经有了叛逆,虽然他知道艾尔斯的要求不算过分,可不知怎么的,他还是说出了气话。
用些衣服就想收买他,他可不是只认衣服的人,最起码还得再加双鞋。
“加!”
艾尔斯宠溺的大手一挥,他从第一眼见到小童,就觉得这个孩子特别合自己的演员。虽然没有易龙和易凤那么优秀,可说句实话,有多少孩子能比上易龙和易凤?怕是一个都没有吧。
妇人坐在房间,她还想收拾行李,提早为离开做准备。可屋子里转了一圈,却发现这里没有一样东西属于自己,她只要带走个人就可以了。这样想着,她一阵苦笑。
这时,门外传来了敲门声。她立马紧张的缩到角落,嘴里问着:“是谁?”




盛世军宠:军长送上门 2871:充实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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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凤小心翼翼的回答:“是我。”
她来给师父母亲送衣服和鞋子,让她试穿。尺码要是不合适的话,她就再去换。
无缘无故给她买衣服做什么?莫非是要让她换上新衣服现在就走?
妇人正担心着,易凤打开了话匣子:“我们刚刚去帮小童和师父买衣服,正碰上合适的,所以给你也买了一套。”
小童的衣服在童装部,师父的衣服在男装部,即便再怎么顺便,也顺便不到她的女装部呀。易凤给她买的衣服是红色的,她最喜欢的就是红色,款式她也很喜欢,还配了双精致的高跟鞋,她迫不及待的试了起来。
虽然脸蛋骤然变老,可是身材还是在,气场仍是在,所以她穿起这身衣服来,居然无比的合适,比商场那个门口的模特穿的都要好。
易凤现在才明白,叶云天的那份气质像的是谁。
易凤建议她走一圈,她却不怎么愿意,虽然身材没有走样,她的脸上却已布满皱纹。
老了,老了。
年轻时候没有穿上这些好看的衣服,现在脸变成这样,居然穿上了。
易凤给她买的这身红衣很显气质,她本就白皙的肌肤在红衣的衬托下,显得愈发白,像会发光一般。
易凤有了个主意,要不她就穿这身,叶云天穿那身蓝色的西装,他们一起,拍个照片,留个念?
她把这个想法和妇人说了,妇人却摇摇头,她不想让叶云天看见她现在的样子,不想让他知道她为他输血的事,不想让他的心里充满内疚。
她为他做这些事,本来就是应该的。
小童要走了,和艾尔斯一起回南岭国,开启一段新的人生。
叶云天本打算躲在房里,不去面对,可易龙和易凤非拉着他去送送小童。
小童已经换上了易龙他们给他买的新衣,这几天的伙食好,他明显胖出来许多。人靠衣装,他穿上这些新款衣服,也变的好看了许多。
易凤还给他置办了很多的生活用品,很大的一个箱子装着,倒是比艾尔斯还多。
易龙、易凤也很有礼貌的给艾尔斯准备了一些天启国的特产,艾尔斯有些不好意思,毕竟他已经收了一千万,再拿这些,看上去有些贪得无厌。
难得见艾尔斯推辞,易凤倒是有些不习惯了。不过他们很快应该也会去南岭国,到时候还要和艾尔斯学习医术,就当这些都是贿赂他的吧,希望他到时候好好教他们。
等学会了,他们要去帮助一些得绝症却对生命抱有希望的人,让他们重新拥有生命,这应该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
叶云天也很舍不得小童,可是作为一个成年人,他不会把自己的真实情绪表现出来。
多年前,他经过垃圾桶的时候,听到一个婴儿的啼哭,他本想假装没听到,可奈何自己的耳力太好,即便是走出十几米远,婴儿的啼哭却仍在耳边徘徊。
他只能转身,摸索着把他抱起,他热呼呼的身子,一下子温暖了他的心。
犹豫片刻,他把他抱回了家,虽然可能养不活,他却不能眼睁睁的看他死了。
当时他还没开这家店,在一个推拿房里上班,拿着微薄的工资。
邻居是个很有爱心的胖大婶,见他捡了个孩子,便拿些羊奶什么的来,让他喂孩子吃。
他笨手笨脚的,每次都对不准孩子的嘴。
胖大婶见他这样,便抱过孩子亲手喂他。
后来,他考虑过把这个孩子送走,他是个盲人,连自己都照顾不好,怎么去照顾一个孩子呢。可是胖大婶一句话让他改变了主意。
她说:“你是个可怜人,他也是个可怜人。你把他养养大,以后他还能给你披麻戴孝,好好的送你走。”
自从芳死之后,他早就心如死灰,他的身边没有爱人,没有朋友,没有父母,这个孩子,倒无意中成为了他的唯一。
既然如此,他就咬咬牙,继续把他养大吧。
就这样,叶云天也算一把屎一把尿把小童带大了。以前是叶云天照顾小童,可小童很懂事,很早便会替他着想。
后来那家推拿房不景气,关门了,叶云天和小童便商量了一下,拿出积蓄自己开一家。
叶云天看不见,小童便做他的眼睛,两人就是这么配合着,一点一点把这家店开了起来。
这里,装满了他们所有的回忆。还好,虽然小童走了,但是他却留在了这里,那回忆起来的时候,应该也有个念想。
他的视力已经恢复了正常,能清楚的看到每一个人。
原来易龙和易凤长得这么粉嫩可爱,怪不得每次客人都要夸他,去哪里寻来的这么好看的徒弟。
艾尔斯满脸都是胡子,可那些胡子错落有致,看上去不仅不邋遢,还有种成熟之人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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