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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绝美小姨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风中的阳光
然后,咱家圆子被强盗们一把火烧成了白地。
但藏宝阁里的好东西,却被他们给大肆抢掠走。
迄今为止,咱们园子里的很多好东西,还放在法国人的院子里,倍受“今晚我们都是法国人”的高素质国民,欣慰的恨不得把老婆也送过去。
不说那些让人伤心的。
单说让人更伤心的……
被英法联军抢走的无数宝贝里,就有这幅寒江独钓图。
那些强盗也不全是为国着想之辈,就想用这些不能吃喝的东西,换点能吃喝的美女……
某个强盗,用这幅画,和东洋人换了三个绝色小娘们,愉快的带回国去了。
东洋人得到这幅画后,马上就带回了国。
虽说这幅画是东洋人用大价钱换回来的,可终究来路不正,担心会被华夏人抢回去。
于是,他们就想了个特好的主意。
在他们的博物馆内,搞了一副赝品摆在那儿,却把真品藏在了某宫殿内。
这样,就算华夏强大,夺回那些东西,也只能是拿回赝品。
事实证明,他们想多了。
因为他们永远也想不到,华夏当今那些高素质人群,有多么希望把老婆女儿都献给他们,代替包管,何况一副破画。
幸亏,并不是所有炎黄子孙,都有那么高的素质,那么博爱。
京华慕容家,就是这样一群没素质的人。
他们历代子孙,都不会忘记祖宗临死前,传下来的遗言,希望后代子孙,不惜代价不择手段,也要把被抢走的祖宗宝贝,拿回来。
因为,那是我们的。
我们的宝贝,就该放在我们自己家里。
从小就被灌输这种低素质教育的慕容二代,对此深以为然,做梦都想拿回我们的宝贝。
可也只是做梦而已。
毕竟,国内的高素质人类太多了。
当人家的院子失火后,都疼的恨不得把老婆女儿都丢过去代为包管,怎么可能允许低素质事件的发生?
但慕容二代同样做梦也没想到的是,今晚!
他会在这儿看到了寒江独钓图的真品。
那么,他立即跪地,号啕痛哭来告诉祖宗,我们的宝贝之一回家了,有谁,会有脸嘲讽他?
毕竟,豪门子弟虽然贪婪成性,可在素质这方面,却有着同一的原则性。
低的吓人……
就连慕容二代那个满肚子洋墨水,高素质的女儿慕容娇颜,看他这样后,都忍不住眼圈发红。
娇颜公子只是眼圈发红,沈老板却是喝一杯酒,就掉一滴泪。
哭和哭的心情,截然不同。
慕容二代都这样子了,还有谁会怀疑,这幅画是赝品?
沈老大摘下眼镜,擦了擦眼睛,回头轻声问:“沈岳呢?”
沈岳?
谁是沈岳?
哦,对了,是三婶家那个不成器的儿子。
小妹回眸眨巴了下大眼睛,终于想起谁是沈岳了,连忙跳到椅子上,四下里一看,指着墙角处的桌子,娇声喊道:“沈岳,你快过来。大伯找你呢。”





我的绝美小姨 第1082章 她输在了起跑线上
我一点都不想出风头,可谁让我太耀眼。
暗中痛骂那群败家娘们足有半小时的沈岳,满肚子都是“我怎么就没打开盒子看看”的悔恨泪水,表面上却是淡淡然的样子,到背着双手缓步走了过来。
其实他一点都不想过来。
沈老大不让他认祖归宗,得了天大的便宜后,还又摆长辈架子,换谁,谁会高兴?
可亲爸亲妈都可怜巴巴看着他的样子,沈岳只好走了过来。
总算找到了一抹尊严……所到之处,围在桌前的人群,波浪般无声的两侧退开,好像迎接君王那样。
他站在沈老大面前,眼睛却盯着那幅画,心中接连叹息,没有丝毫给长辈鞠躬见礼的意思。
这次,却没谁责怪沈老板没礼貌。
他已经用大量的事实,证明他的无礼,是建立在强大的基础上。
沈老大当然也不会因此责怪,只是轻声说:“这幅画,太贵重了。”
沈岳眼睛立即一亮,尊老的笑意,潮水般浮上了脸。
一般来说,某人给寿星送礼,人家说礼物太贵重时,就是不敢收。
沈老板目光灼灼的看着沈老大,就等他说出这句话后,马上就用最快的速度,把那幅画从慕容二代手里拿过来,放在精美的礼品盒内,弯腰拱手对各位说声后会有期,扬长而去。
沈老大说话了:“但看在你一片诚意的份上,我只能收下。”
沈岳满脸欢快的表情,立即僵在脸上,目光再次落在那幅画上,话都懒得说了。
就他这幅嘴脸,要是搁在刚才,沈尽责等人就算不怒叱他无礼,也会在暗中骂他土鳖的。
现在却没谁责怪他。
今晚寿礼几达上百份,其中不乏万金之物,尤其宋旌旗送的那个太湖石……但又有谁的礼物,能比得上沈岳这幅寒江独钓图?
这幅真品价值几何,还在其次。
关键是它的唯一性,历史价值,可不是钱这东西能衡量的。
人家沈岳送上这么贵重的礼物,却没得到应有的待遇,再不允许他摆摆脸子,那就太不懂事了。
沈老大又说话了:“我想知道,这幅画是哪儿来的。”
现在,所有人都知道这幅画是真品。
更知道这幅画,就在今晚的此时此刻,还放在东洋的某博物馆内。
可以肯定的是,东洋向世人展示的那幅画,其实是赝品。
没谁在意在古玩字画这方面,也有极高造诣的东洋人,为什么会“看走眼”,把一副赝品摆在那儿丢人现眼。
大家就想知道,沈岳是怎么拿到这幅画的。
沈岳始终默默看着那幅画,缓缓的回答:“祖传的。”
端起杯子刚喝了一口水的沈老三,忽然低头,噗的一声,吐了满身。
如果沈岳说是花了几百块钱从潘家园淘来的,哪怕是说走路被绊了个跟头,拣来的呢,沈老三都觉得特合理。
可这厮偏偏说是祖传的……
沈岳是谁家的种?
京华沈家!
他又是在哪儿长大的?
青山阳光孤儿院。
那么,这幅画怎么可能是祖传的?
在场诸人愕然时,还站在椅子上的小妹回眸咯咯一笑,美眸流转,四处寻找宋旌旗不见后,落在了伯母宋慧的脸上。
大家明白了。
沈岳这是在讽刺宋慧姑侄俩,为出风头,竟然拿沈家的传家宝来当寿礼。
宋慧一张白白胖胖的老脸,立即涨红,慌忙低头,暗中咬牙切齿怒骂野种无礼……
沈老大不敢再追问了。
一来是怕这厮再信口开河,让宋慧当场羞愧自刎。
二来这厮明显是个睚眦必报之辈,谁要得罪了他,会被他往死里整。
第三嘛,反正他会收下这幅画,还用太在意来历?
沈老大呵呵的笑了下,说:“沈岳,我想把这幅画捐赠给国家博物馆,你有什么意见没?”
嘶……哈。
全场立即响起成片的惊讶声。
低头看着足尖的宋慧,立即抬头,目光不善的看着丈夫。
虽说她特特特痛恨沈岳,不屑他送的东西,可这幅画,却是世间仅此一幅,收藏价值,远远超过画的本身价值,这要是当作传家宝,传给子孙后代,那将是无法形容的财富。
更何况,送这幅画的沈岳,今晚可让她把西省宋家五百年前的先祖老脸,都丢光了。
这幅画,勉强算是对宋慧的精神补偿了。
沈老大却要把这幅画白白捐赠出去,这和割宋慧的肉,有啥区别?
只是沈老大看都没看她,只是看着沈岳。
沈岳愣了下,总算肯抬头,用正经眼神看沈老大了。
沈老大又说:“明天,我就会派人把这幅画,送到博物馆去,以你的名义。”
沈岳嘴巴动了动,却不知道该说什么。
傻子都能看出,这幅画堪称无上传家之宝。
而且沈老大的身份特尊崇,又是晚辈敬献的寿礼,完全可以光明正大的据为己有。
但他却说要以沈岳的名义,把这幅在海外流浪百年的名画,无偿捐赠给博物馆。
这份气度,内间的含义,都值得在场人仔细琢磨。
沈岳想了想,才说:“还是别以我的名义了。从把它送出去的那一刻起,它就和我没有一毛钱的关系了。”
说完这番话,沈岳也不等沈老大再说什么,从旁边桌子上拿了些东西,转身快步走出了大厅。
他已经阻止了宋慧逼着小姐姐和宋旌旗交往,寿礼也送出,更是吃饱喝足了。
那么,接下来寿宴上还有什么节目,沈岳都懒得参与。
当然,他是绝不会就此飘然下山的。
遭受庄舞剑重创的雅晴,还在临时病房内,需要人照顾,谁能保证做事,性格都飘忽不定的小娘皮,会耐心的陪护她?
沈岳推开病房的门,看到庄纯正盘膝坐在沙发上,动也不动的抬头看着窗外的夜空后,还是有些奇怪的:“我还以为你会走了呢。”
沈岳说着,右手一扬。
一瓶酒,一只烤鸡,被庄纯抬手接住。
江湖好汉那样,喝一口烈酒,吃一口烤鸡,是小娘皮入世后最爱做的事之一。
决定今晚来承平山庄做客后,小娘皮午饭都没吃……就想腾出肚子,好好大吃一顿的。
谁知道她来山庄后,却忙的连大厅都没进去。
现在也确实饿了。
就在小娘皮就着白酒狼吞虎咽时,沈岳坐在了床沿上。
失血过多被及时抢救过来的人,安定下来后,就会备感疲倦。
就凭山间雅晴的警惕性,沈岳饱含爱怜的右手,帮她把遮住脸庞的乱发拢在耳后时,都没丝毫反应。
沉睡中的雅晴,嘴角浮着若有若无的笑意。
可她微微皱起的秀眉,却又证明她是个极度缺乏安全感的孩子。
等庄纯吐出最后一根骨头,喝光最后一滴酒,轻轻打了个饱嗝,又抬手拍了拍小肚子,一双秀足伸开,随意搁在案几上后,沈岳才坐在她身边,点上了一颗烟。
他没让庄纯说什么。
却能肯定,她肯定会和他说点什么。
只要是二十岁的女孩子,就算心机再怎么阴沉,今晚遭遇这么多事后,都不会沉默太久,只希望找个信得过的人,说道说道。
果然,当庄纯抬手扇了扇飘到脸前的青烟后,说话了:“早在六年前,我就以为,当我入世后,我会是第二个杨逍。所到之处,无人不对我臣服。”
姑娘,你太幼稚了。
最起码,你的心性和杨逍,压根没法比。
虽然你也够残忍,杀人不眨眼,可你和杨逍截然不同的成长过程,就注定你无法成为她那样的人。
沈岳笑了笑,看在小娘皮满脸落寞的份上,实在不忍心说出这些,打击她。
确实,人和人之所以不同,除了基因传承这方面外,成长环境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从基因方面来说,庄纯和杨逍都是那样的出类拔萃,优秀的没有人性。
杨逍能昼女夜男,庄纯十指中,能长出锋利的钢爪。
尤其俩人都受龙气的影响,武力值这方面的造诣,不是贩夫驺卒能攀比的。
水陆龙眼的两大守护神,成长经历对她们造成的影响,才是至关重要的。
杨逍是在棺材里出生的。
她即将出生时,母亲就死去。
她是被大长老抚养长大,从小就被当作伟大的王上,来悉心培养。
虽说烈焰谷内,也有很多不把豆包当干粮的叛逆之辈,但杨逍却是轩辕王的唯一人选,更有大长老的悉心呵护,那些人背后再怎么龌龊,可在皮上面上,都得给予她足够的尊重。
简单的说,杨逍从懂事那天起,就笃定了一个信念:“我,是独一无二的轩辕王。谁敢违背我的旨意,谁就去死!”
所以等杨逍长大后,马上就让所有人,见识到了她血腥残忍的一面。
再看庄纯。
她有奶奶和母亲两代直系亲人,按说她的成长环境,要比杨逍好太多。
但事实上呢?
因她母亲庄情在怀上她的当晚,生父就看到了不该看到的东西……注定,要被灭门。
庄情为这是担心不已,做梦都想帮情郎度过劫难,为此焦虑不已,影响了庄纯的发育。
尤其等庄纯出生,庄情更因思念情郎而走火入魔,母女俩的命运,随时都会被奶奶庄玉改变优昙王的继承人,遭到灭顶之灾。
任何一个孩子,从小就生活在那种危机感十足的环境下,再加上自身先天性的发育不良,哪儿还能把全部心思,都用在钻研武道这方面?
不同的成长环境,造就了庄纯在起跑线上,就输给了杨逍。
“本来,我有百分百的希望,在怀了你的孩子后,能碾压式的打败杨逍。毕竟从玄门角度来说,水陆的地位,要比陆龙更强一筹的。可我特殊的成长环境,注定了我就算最强大时,也只能和她是个平手。而且,她比我早出道很多年,积攒了丰富的经验。看来,这辈子我都别想让她俯首称臣。”
庄纯说到这儿时,小脸上的落寞之色更浓,缓缓抬起右手,淡淡地说:“更何况,庄舞剑没有死。她的存在对我来说,就是最大变数。”
沈岳始终一言不发,侧耳倾听,充当最佳听众。
尤其当他看到,庄纯右手五指间,有泛着幽蓝色的钢爪,缓缓伸出来后,脸上的崇拜之色,更浓……




我的绝美小姨 第1083章 要提前说出的秘密
小娘皮的麻烦越大,沈岳就越开心。
别看俩人当前特友好的样子,可谁都知道这是暂时的。
庄纯早现在对沈岳好,只为他能爱上他,让她怀上宝贝后,再杀他罢了。
至于她为什么这样做,沈岳隐隐猜到了些什么。
和基因传承这方面有关。
沈岳的那个人渣师兄,当年被杨逍死缠着,不就是要给他生个孩子,改变昼女夜男的诡异基因?
李南方身躯里藏着一条黑龙,让他得以从最多活十三年的早衰患者,逆生长成当世第一人渣的秘密,在龙腾派中早就不再是秘密了。
早在恩师向南天还活着时,沈岳就已经听他讲过这些典故。
不过那时候,沈岳只为李南方能和黑龙同在,而感到不可思议,却没多想。
现在他却不能不多想了。
因为藏在他身躯内的那股子刺骨凉意,已经逐渐成形,成为了白色的虚幻龙形。
李南方是黑龙宿主,所以引来了陆龙守护神大杨逍。
沈岳就是白龙宿主,引来了水陆守护者庄纯……
李南方能把要干掉他的杨逍,发展成他的下线、哦,不,是发展成甘心给他生儿子,还得把他当大老爷般伺候着的老婆,那是他本事大。
他本身,就是个不该存在的异数。
再看沈岳。
他可不是早衰患者,也没仗着白龙才能活大。
那么,白龙是怎么把他选为宿主的呢?
沈岳还听说,李南方很早就知道,寄宿在他身躯里的黑龙,是何方妖孽了。
可沈老板到现在为止,都不知道白龙是谁。
几次差点淹死,出幻觉时,他也没像李南方那样,能见识到“前世”,只看到了长狐狸尾巴的美女。
更让沈岳愤愤不平的是,如果大家都是龙,李南方为什么能在水里鱼儿般的畅游,可他却是个旱鸭子呢?
龙这东西,不是最喜欢兴风作浪的吗?
“也许,藏在我身躯里的这玩意,是条假龙。”
沈岳胡思乱想到这儿时,突听庄纯问道:“你知道,你为什么怕水吗?”
沈岳一呆,接着站起来,双手抱拳,语气恭敬的说:“还请姑娘赐教。”
这厮明明是在装比,庄纯却特享受,晃着足尖淡淡地说:“因为你最大的敌人,就是我。而我,则是生活在海下的飘渺乡。总有一天,我会把你带到那儿。让你过上一段神仙般的生活后,再在我们的孩子出生后,幸福的死去。所以……”
庄纯看向沈岳,右手五指钢爪缓缓弯曲着,残忍的笑意,在唇边弯起,轻声说:“藏在你身躯里的那个怪物,才让你怕水,远离江河湖海之地。以免,你学会游泳后,就能通过长长的海底隧道,去飘渺乡送死。”
绷!
沈岳听到了他全身的神经,都蓦然绷紧的声音。
全身的细胞,瞬间都疯狂哀嚎起来。
刺骨的凉意,蓦然腾起。
白龙左冲右突,疯狂盘旋着,试图寻找突破口,就此冲天而去。
身躯内藏着一股子刺骨凉意。
正是仗着这股子刺骨凉意,沈岳才拥有了神奇的预警功能,总能在别人以为他死定了时,以不可思议的方式,躲开死神的镰刀。
这是沈岳最大的秘密。
哪怕,他早就隐隐猜到,这东西和李南方的黑龙相似,却从没打算要说给谁听。
但现在,庄纯却一语道破了他最大的秘密。
这也证明,她早就知道了他最大的秘密。
知道,他就是能改变她基因的“解药”,和杨逍只有嫁给黑龙李南方,才能彻底改变昼女夜男的基因,成为正常人一个样。
就在沈岳只感四肢冰凉,只想调头鼠窜而去时……
庄纯右手五根钢爪,缓缓消失:“你不用怕,我现在是不会杀你的。因为,你一天没克服怕水的缺陷,你一天就不会死。”
沈岳立即不怕了!
即将绷紧的神经,疯狂呐喊的细胞,上下盘旋的白龙,都在最短时间内,平静了下来。
他无法左右身藏白龙的命运,甚至都不能确定,他还能看到明天的太阳。
但沈岳却有足够的把握,他是绝不会去学游泳的。
只要继续怕水,就不能去飘渺乡,就不会死。
不学游泳,很难吗?
有本事,小娘皮现在就把老子丢进水里啊。
真那样,沈岳肯定会让她见识下,什么才是真正的……淹死鬼。
沈岳宁肯做个淹死鬼,也不想和庄纯同房后,再悲惨的死去。
既然左右是个死,那么他有什么义务,在帮小娘皮实现梦想后,再去死呢?
临死前也要拉个垫背的……这是沈老板做人的原则之一。
看这厮身心轻松,坐下来又点上香烟后,庄纯就知道他在想什么了,无声冷笑:“沈岳,你以为,你只要拒绝学游泳,远离江河湖海,就能逃过命中注定的厄运了?”
沈岳吐了个烟圈,慢悠悠的不答反问:“你是怎么确定,我就是你找的那个人呢?”
庄纯抿了下嘴角,轻声说:“没有任何人,能在稍有不慎就会粉身碎骨的雷区内,以无法解释的动作,避开所有的雷。也没谁,能在乱石如雨的蜻蜓谷内,来去自如。同样,除了你之外,就再也没谁能在蒙着眼时,还能躲开庄舞剑的致命一击,并重创她。”
沈岳这才知道,早在南越时期,庄纯就已经被他的神奇所征服……
早知道这样,沈岳绝不会在叶临川被丛林撞死,半夜三更去他房间送福利的展小白,看到他和闻燕舞在探讨骑士风彩的那个晚上后,就逃离青山。
不离开青山,沈岳就不会去青灵县。
不去青灵县,就不会遇到云霞,就不会遇到庄纯。
可特么的,该发生的,不该发生的都已经发生,沈岳再怎么后悔,都晚了。
他能做的,就是以平和的心态,面对残酷的现实。
又吐了个大大的烟圈,沈岳看着庄纯的小手:“是不是我帮你生孩子后,下一代就不用再长出鬼爪子来了?”
虽然这个家伙说话很无礼,庄纯还是原谅了他:“是的。飘渺乡传承千百年来,历代优昙王,都以能找到你,来改变自身该死的诅咒,为重任。很明显,我的运气,比历代先祖更好。”
沈岳认真的说:“可我感觉,你有这双鬼爪子,特别的酷。杀人时,特方便,干嘛要抛弃它?”
庄纯微微眯起双眸,酷酷的反问:“你以为,你的用处,只为让我和我的后代,把钢爪进化掉?”
沈岳奇怪的皱了下眉头,刚要说什么时,庄纯却站起来,快步走进了套间内。
他没管小娘皮为啥不继续友好交谈了。
也打心眼里,不想再追问什么。
他只想好好考虑下,以后是不是搬到沙漠里去住。
话说,沙漠可是全世界最缺水的地方。
就算是有点水,也淹不死沈老板的。
虽说这辈子都住在沙漠里,会让沈老板的精彩人生,大打折扣,但总比死翘翘强很多。
“这辈子,老子都不会学游泳的。”
沈岳喃喃出这句话时,忽然想到在蜻蜓谷地震,陷进赏月城的经历了。
那次他在滚下斜坡后,和柳初吻一样,都滚进了地下湖泊内。
本来,他是该淹死的。
但他没淹死,还在乱扑腾时,学会了一点游泳技巧。
还有那次被亲妈暗算,自陷津门莲花湖内后,在水下躺了那么久,都没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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