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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漏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金元宝本尊
但食客这边却是不管不顾,加上喝了酒脾气大,将海鲜店老板跟装修的两口子围在门口,大吵大闹,还动起手来。
魔都的治安那是没得说,不到五分钟,两辆警车就开到现场。
这种事其实食客的责任占大头,海鲜店老板也跑不了。
不过事情在警察来的那一刻却是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
三方都是占着道理的,警察现场也调节不了,先让食客朋友送食客去医院处理。
然后,剩下的都去派出所先做笔录。
这时候,查验过在场的人身份证以后,警察立刻就将装修两口子叫了一边去。
还没问两句话,那男的忽然间撒腿就跑了!
见到警察就开跑的人,那……
不必说。
不是网通就是有案底的。
在魔都这样的地方,普通人想要开溜?!
那难度确实是很大的。
没几分钟男的就被巡警抓了回来,跟着上了铐子丢上车开走。
这一幕可把现场不少人看得津津有味,不住的猜测那男的干了什么什么的。
本来这条街又是小吃街,出了这么档事,围观的群众那叫一个人山人海。
海鲜店老板欲哭无泪,今天这晚算是白干了。
因为,逃单的,实在是太多了。
这当口,一个背着包包的男子到了海鲜店老板跟前塞了五百块钱,拍拍老板的肩膀,说这是自己那桌吃的饭钱。
老板对这样大度的客人非常感激,一边跟警察详细说起,自己是怎么怎么找的这个男人做的装修。
一边叫着撞天屈,自己也是通过路边小广告找的装修师傅,哪知道,竟然会是网通!
人群中,那个背着包包的男子左手扶着一个喝醉酒的高挑女孩,拦了一辆出租车。
女孩早已喝醉,迷迷糊糊的叫着:“锋哥,你要带我去哪儿啊?”
“我还要回学校呢。”
不少路人纷纷报以超级鄙视和嫉妒,目光一直注视到出租车的尾灯消失在尽头,心里头一直默默的骂着捡醉鸡的狗日的。
回到复兴路的别墅已经晚上十一点,这个点估计七世祖那小子还在喝花酒泡妞。
日不落帝国的管家见到金锋带女人回来感到有些诧异,不过却是不敢多说什么。
抱着黄薇静进屋往床上重重一丢,扯着天鹅绒被往黄薇静身上一盖,金锋便自再也不管她了。
办公桌前几盏灯开到最亮,金锋一脸肃重,先从包包里取出那两幅条幅。
一幅完好无损,略摸整理一下便自恢复如新。
另一幅,就看到金锋很是心痛了。
被碎了的玻璃伤了不少字体,又被装修的两口子踩了好几脚,满身都是黑泥和污垢。
好在大部分都是完好的,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
金锋立刻从包包里取出工具来对条幅进行修复处理。
这个难度比起修复《叔父贴》容易了不少,一些污垢和黑泥在水洗以后很快消散。
碎的残的掉片的很快被金锋修复完毕。
两个条幅静静的平躺在宽大的办公桌上,默默的向金锋展示着曾经的落寞和辉煌。
两幅条幅都不大,就跟过年贴的小春联宽度长度都差不离。
一幅写着“大海云将起。”
另一幅则写着“幽林鸟自归。”
十个字大开大合,气势雄浑,清俊超逸,绝世独立。
短短的十个字之间既能看见云霞意气,又能得见博大襟怀。
静静的看着两个条幅,金锋心头莫名的刺痛。
眼睛落在第二个条幅的下角处,落款人三个字如针一般刺入自己的双瞳深处。
皇二子!
袁克文!
袁克文或许很少有人知道,但他老爹可是大名鼎鼎。
坐了八十三天皇帝的袁世凯。
袁克文就是袁世凯的二儿子。
当年袁世凯不过二十来岁就在高笠国一战成名,继而峥嵘展露。
当时东瀛对高笠虎视眈眈很久,意图搞事将东瀛彻底占有。
那时候的高笠可是满清最后一个附属国,当时的袁世凯就在高笠做一个小官。
就是他挫败了东瀛狗的阴谋,正面跟东瀛狗干了几仗,大获全胜。
不但保住了满清最后一个附属国,还让东瀛狗们见识到了袁世凯的实力,后面也对袁世凯客客气气的。
说起附属国来,满清应该算是最多的,前前后后一共有十九个附属国。
周边那些地区基本都是满清的附属国,最出名的当属流球和高笠。
这些附属国那真的是没什么尊严的。
比如说高笠,名字都是朱元璋给取的,驻军啊外交啊那什么都更不用说了。
在明朝时候,高笠其实就是明朝的一个家奴。
高笠能给大明的无非就是女人。
不过高笠那边也挺聪明的,选的女人都是些歪瓜裂枣的,导致朱棣破口大骂当时的高笠王。
“去年你这里将去的女子,胖的胖,麻的麻,矮的矮,都不甚好!”
没法子,那就只有重新再选过。
到了万历那会,东瀛狗跟高笠大战,这边大明虽然文官天天吵东厂西厂天天斗,不过依然出兵高笠,兵分三路打得东瀛狗望风而逃。
还真别说,当时万历帝虽然躲在后宫天天炼丹玩,对于这种事还是挺有骨气的。
开什么玩笑,一个躲在后宫几十年不上朝却能把整个大名玩于掌心之内的皇帝,你以为人是傻子。
高笠史书上记载的是,天兵!
也就是大明的军队,叫天兵!
大明天兵前前后后在高笠跟东瀛狗打了七年。





捡漏 0297 见字如面,好久不见
最著名的自然是号称十六世纪世界最大海战露梁海战,一举干掉东瀛狗一万三千多只。
直接把丰臣秀吉那老狗都给郁闷死在了高笠。
这一战打出了整整两百多三百年的半岛和平,丰臣秀吉挂了以后,东瀛狗那边进入德川家族的幕府时代。
直到东瀛狗明治维新变法之后,才开始崛起。
所以对于大明王朝来说,高笠那是相当相当的尊敬和臣服。
皇太极征伐高笠的时候,崇祯国内已经烂成一锅粥了,依然派了二十万大军去增援高笠。
别看崇祯吊死了,但他在高笠可是当做神一样的来供奉。
后来虽然高笠臣服了满清,却是依然沿用崇祯的年号。号称千古一帝的康熙却是屁都没放一个。
进入十九世纪末期,满清政府自身都难保,高笠那边被东瀛狗打得太凶,没法子在1897年的时候彻底脱离了满清这个宗主国。
还有在前几年的时候,也就是1879年那一年,自古以来就是神州领土的流球,也被东瀛狗给占了。
10月24日,琉球耳目官毛精长等人到北京总理衙门“长跪哀号,泣血吁请”,希望清政府能在“俯怜二百年效顺属藩”的份上援救琉球。
但,那时候真的没法子。
李鸿章一把老骨头怎么能撑得即将要倒塌的摩天大厦。
袁世凯在高笠混得风生水起,袁克文就是出生在高笠,打小就聪明,非常得宠。
袁世凯因为在高笠展露峥嵘,一路青云,做到了大总统。
但袁克文却是个奇葩。
除了爱昆曲,就是爱女人!
这一点,七世祖包家鹏其实跟袁克文很像。
当时有民国四大公子的称号,袁克文位列首位,其他的是溥侗,张学良以及张伯驹。
张学良不用说,败家子一个。
张伯驹也不用说,手里头的镇国之宝无数,到了老了全都捐给故宫,名垂青史的大家。
溥侗,溥仪的族弟。
袁克文排第一,那是极有风骨的。
袁世凯做皇帝那会,袁克文坚决反对,还做了一首诗讽刺自己老爹,气得袁世凯把他禁足北海大半年。
袁世凯做了皇帝,皇长子袁克定想做太子,跟袁克文谈了一次,也是被袁克文给骂惨了的。
袁世凯死的时候,袁克文不奔丧,反而混迹梨园,先把曲唱了再说。
也算是奇葩了。
袁克文到了魔都,入了帮会,直接就是大字辈的最高辈分。
杜月笙、黄金荣、张啸林这些都是袁克文的徒弟徒孙。
袁世凯死了之后,袁克文分到了十万大洋没多少时候就用光,凡是有人需要的时候,从不二话,一个字。
帮!
当初还拉着梅兰芳上台义演,为当时的风灾捐款。
风流倜傥仗义疏财,也就意味着坐吃山空。
该卖的卖光,该典当的典当干净,到最后袁克文也没什么好卖的,自己唯一的长处就是写字。
那就卖字。
当时二皇子的身份,有人求字那肯定是别有所图,但袁世凯死后,袁克文的字依然能卖得出去,那就是真正的写得好。
没钱喝花酒了,就卖字。
没钱捐款了,就卖字。
没钱替青楼女子赎身了,也卖字。
风骨如此,确实百年罕见。
袁克文写字基本不铺桌面,叫两个人一人一头逮着两头,绷直了以后,挥毫一蹴而就。
曾经的皇子没落了,但是却是博得名声在外,张作霖、张邦昌都愿意送钱给他,聘请他做顾问,也就是一句话。
“二爷不伺候!”
就是这么一个大才子,死的时候不过四十二岁,家里不过二十来块大洋,还是帮中兄弟凑钱买的棺材板。
不过给袁克文送葬的人数可比自己老爹多得多,光是青楼女子都是上千名。
这一点,袁克文跟奉旨填词的柳三变真的有一比。
“寒云兄,见字如面……”
“好久不见!”
金锋静静的看着桌上的这两幅竖条,在心里默默的念出着两句话来。
一眼百年,物是人非,再见故人,只能对字感慨。
轻轻闭上眼睛,默默矗立半响,深深叹息。
随后,金锋转身将地毯上的两幅装裱字框慢慢拆开。
这两幅字依然是袁克文的手迹,虽然在收藏市场上,袁克文的书法并不算什么好得很,令多少人趋之如骛。
但在金锋心里,这,可比苏子瞻的《叔父贴》更要珍贵。
非卖品!
只要自己活着,那就是非卖品。
自己只见过袁克文最风光的时候,那时候的他才才气逼人,意气风发,一掷千金,风流不羁却是一身傲骨。
两幅同样是条幅,内容是。
“十有九输天下事。”
“百无一可眼中人。”
这两幅条幅用的是隶书写的,虽隔百年,却是浓墨如新,笔力刚劲透骨,字里行间露出来的是不羁的傲气。
这是袁克文在1931年写的,那一年,金锋已经不在,那一年,袁克文死于疾病。
凝视这两幅条幅良久,金锋卷起来包好,放入字筒当中。
这才开始把注意力集中在字框上面。
字框的材质涂抹了黑漆遮盖了本色,但却是用的海黄木条做的字框。
这,可是极其难得的字框了。
不过金锋要的不是字框,而是海黄木条里的东西。
四幅条幅的字框都被金锋收罗回来,拿着每一根在手中掂过重量以后,金锋从中取出一根木条。
这根木条的重量明显的重于其他几根。
目光扫处,金锋竟然没有发现任何异样,也是薇薇惊讶。
能逃得过自己鹰视狼顾眼力的东西,不多。
就算是刘睿那老狐狸把小叶紫檀和两个高古玉藏得那么深,也没逃过自己的眼睛。
但眼前这个海黄木条在视线中没有任何异样。
这就有点……意思了!
装修的这家店铺,金锋从本地宝上找过记录,以前是做中餐馆的。
本地宝上有这间店铺的转让广告,具体原因是什么,金锋也不想去探究。
薇薇闭眼,右手手心掂着海黄木条轻轻的一毫米一毫米的移动着。
跟着木条交到左手上,左手在刷了黑漆的木条上来回的摸索。
忽然,金锋睁开眼来。
左手停留在海黄木条的边缘部位,右手从包里取出一把瑞士小军刀,轻轻的在海黄木条表皮上刮起来。
硕大豪华卧室里,柔软舒适的水床上,刚刚认识不到六个小时的黄薇静翻了一个身,长长的大长腿用力的将天鹅绒被踢下了床。
跟着,黄薇静躺在床上,素手轻解,嘴里发出轻轻烦躁的娇吟,费力的解开自己的束缚,翻过身再次睡去。
那一幅美人醉秋图,令人血脉贲张。
不过金锋对此却是漠不关心。
手里拿着瑞士小军刀轻轻的刮掉海黄木条上的黑漆,露出海黄本体的颜色。
终于,金锋露出一抹笑意。
果然,海黄木条上的黑漆不仅仅只有一层,而是三层。
三层不同的颜色。
按理说,懂行的玩家都不不可能在海黄这样名贵的木头上刷漆,充其量就刷一层清漆足够了。
但这个字框木条却是刷了整整的三层。
这种做法原因无非就两个。
第一,就是保护和掩护。
第二,那就是那些曾经的主人根本就不懂。
第一任主人为了保护和掩护,在上面刷了黑漆,由于种种特殊的原因突然暴毙或者其他什么的,导致未能将这个条幅带走。
于是他的下一任为了好看或者其他的原因,又把这个字框重新刷了一层漆。
后来的继任者跟着又刷了一层上去。
这就导致了三层漆都是不同的颜色,只有这样才解释得清楚。




捡漏 0298 天字甲九壹零号
最后一层漆,也就是最上面一层是黑色的,中间第二层是褐色,第三层漆是土褐色。
厚厚的漆遮住了某些东西,让金锋的鹰视狼顾神眼也看不出其中的猫腻。
从刮下来的三层漆来看,底层的漆明显是几十年前那种特别流行的漆色,那时候属于计划经济时代,只有几种颜色可以选择。
第二层的漆和外层的漆相距的时间就很短了,最多不超过五年。
金锋点了一支烟慢慢的抽着,起身望向水床,顿时闭上了眼睛。
宽大圆圆的水床上,黄薇静四仰翻叉的躺着,白得令人炫目的躯体摆出最勾人的姿势。
蓬松乌黑的长发散乱的披洒在臻首和肩头,几缕秀发紧紧的贴着丰润性感的红唇。
一米七五却有着最曼妙的躯体,宛如秋海棠,静静的散布着最致命的诱惑。
金锋看看表,这个点,女佣们已经睡觉。
床上的黄薇静睡得跟死猪一样,第一次喝酒的她估计明天醒来之后,绝对记不住今天发生的事。
只要金锋轻轻的关上灯,走过去,就能品尝到这一朵秋日最美的海棠。
沉默两秒之后,金锋走到床边,拾起绒被,歪着头手一挥,绒被再次盖住了黄薇静诱人犯罪的身体。
手中挥动的时刻,一片小小的洁白的薄如蝉翼的东西挂在了金锋的耳朵上。
扯下来一看,三角形的……
跟今晚在维密秀上看见的一模一样。
顿时间,金锋的嘴角狠狠的一抽。
恶狠狠的将这东西丢到一边,扭身就走,却是定住了脚步。
脚下踩着的,赫然是……
薄薄的两片遮挡!
金锋顿时闭上了眼睛。
男女之间的事,自己从未经历过。在那个山河破碎,人贱如草的年代,自己背负的责任太重,没有一天不在忙碌奔波,疲于奔命。
这一世遇见太多的女孩,每一个都令自己动心,却又每一个都与自己无缘。
再次点燃一支烟,坐在沙发上,拿起那根海黄木条仔细看了起来,很快就找到了猫腻所在的地方。
在这个地方,有一条很细很细的缝隙,如果换做其他人的话,绝对看不出来。
因为这个地方有一个颜色很深的海黄鬼眼。
缝隙围着海黄鬼眼转了一个圈,直径仅仅只有一个硬币大小,刚刚包含了这个鬼眼。
看到这的时候,金锋也是薇薇惊讶。
想从海黄这样质地坚硬的木材中抠出一个圈来,而且还是原装的,这种技术,现在的大师级木匠也不一定做得出来。
“嗯!”
金锋的兴致无限拔高起来。
抬头想了一会,决定还是冒险一搏。
左手大拇指轻扣小拇指,解开七寸陨针,手持陨针在这个鬼眼缝隙轻轻插了下去。
陨针的韧性足够,硬度更没得说,试着动了一下,侧算出这个鬼眼盖子的深度以后,慢慢的移动陨针。
很快,锋利的陨针沿着这个鬼眼盖子周围走了一圈,剔除来药粉一般大小的些许物质。
这是封蜡!
看到这个封蜡粉末之后,金锋轻轻吁了一口气。
总算是搞清楚了这个东西的年代。
这种封蜡是民国时候,老天都城琉璃厂的专用封蜡,专门用来做旧瓷器的。
有陨针这种犀利利器的帮助,金锋很快就把鬼眼封盖的封蜡全部剔了出来。
这,还不算完。
木条反扣,轻轻敲击手背,鬼眼盖子纹丝不动,金锋拿出了三寸陨针来,沿着缝隙撬了一圈,依旧没把盖子取出来。
盖子下面绝对是有东西的,但金锋却是不敢暴力拆解,伤到里面的东西,那就得追悔莫及。
连着撬了几次都没成功,金锋却是毫不气馁,坐下来又抽了一支烟后,想了一个法子。
找来晚餐用的蜡烛点燃,将陨针烧烫以后,轻轻的试着插入鬼眼缝隙。
这个法子,总算是有点起色了。
法子有效果,金锋却是被烫得不轻,陨针的传热效果超乎金锋的想象,只得撕掉毛巾缠在手指上继续施为。
“忒!”
一声轻响!
整整一百年都没开启过的海黄鬼脸盖子在经过无数次的撬动之后,终于冒了一丝出来。
这时候,金锋的神经绷到了最紧。
脸上现出从未有过的凝重,用从未有过的速度夹住陨针尖部奋力一撬。
“啪!”
鬼眼盖子腾空而起!
这当口,金锋双眼一扫,勃然变色。
刺进双眼的赫然是一个类似于竹笛一般的圆孔。
盖子之下,赫然是一个圆柱体的金色的东西,还有两头藏在圆孔之内。
赶紧伸手一探,顿时长长的松了一口气。
自己担心的事并没有发生。
这里面要是装的是纸卷或者绢帛之类的话,见了空气,那就惨了。
藏了一百年的纸卷和绢帛一旦进了空气,那就会氧化成灰。
还好,这个圆柱体的东西既不是纸卷,也不是绢帛。
金黄色,有些像卷烟,看材质应该是金质或者铜质的物品。
开了盖子见到了隐藏的东西,那就好办得多了。
拿着瑞士小军刀慢慢的将这个海黄木条削掉,忙活了大半钟头,藏在这个木条里东西终于重见天日。
长度十厘米出头,粗细就跟卷烟差不离,金质包裹。
这个金质物品的厚度比起金叶子来要厚一些,差不多也就削笔小刀片的厚度。
呈很规整的长方形。
轻轻将金片牵开以后,金锋顿时停止了呼吸。
金片展开以后不过一个烟盒大小,正面正中刻着一个图案,图案是一个印章,纂书体。
光是这个印章就占了整个金片的三分之一,在印章的上面刻着一行字。
大陆银行保险库凭证!
在这几个字的作则,刻着竖行的一行字。
天字甲九壹零号。
“大陆银行保险库凭证。”
“天字甲九壹零号。”
默默的念出这两行字,金锋将金片翻转过来,背面光洁一片,什么印记都没有。
再看翻过来,两根手指摸摸金片的厚度,目光却是死死的盯着金片中间的那根大印戳上。
印戳同样的是刻上去的,是一个人的名字。
见到这个人的名字的时候,金锋禁不住愣了半响,跟着狰狞万状的笑了起来。
“张啸林!”
“原来是你。”
“狂了那么多年,死在乱枪下,却是白白便宜了我!”
“哈哈哈……”
“哈哈哈……”
金锋紧紧握着手中的金卡片,禁不住发出最狂放的狞笑。
那狞笑狰狞恐怖,面部肌肉都在不停抽搐,声音宛如夜枭嚎叫,更似鬼哭神嚎。
疯狂的狞笑声透过窗户远远的传了出去,顿时引发四下别墅区中的宠物乱叫起来。
一时间,鸡飞狗跳,别墅区无数保安倾巢而出,几十只手电筒的光亮刺破黑夜苍穹。
秋日魔都的清晨,阳光总是那么的温柔,古老的复兴路一夜过后又多添了厚厚的一层金黄的梧桐树叶。
黄薇静从宿醉中醒过来,无力的望着豪华得不要不要的天花吊顶,头痛欲裂的她只感觉全身酸软无力,嘴里更是口渴得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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