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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临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纯洁滴小龙
那是上辈子受影视作品影响得到的固有印象。
“后来,我才知道,骑兵,不该这般用的,我曾伴随着镇北军南下乾国,乾人,其实也擅长军阵。
当时,镇北军是外部袭扰,压缩,恫吓,一点点,一步步,让乾人先出现崩溃的趋势后,再给它来一记猛的将其一步捣碎!
步卒在骑兵面前,本就如同待宰的羔羊。
基本不会一开始就直接对冲对撞,你可知为什么?”
剑圣摇摇头。
“因为骑兵贵啊,因为不划算,但,这只是代价问题,事实上,对着人家脑门直接干,直接冲,直接砸,效果,绝对会非常之好!
就比如现在,
效果,
真的很好很好。
这三千野人骑,战后,能活下来的,估计十不存一,但这场仗,已经简单了。”
说着,
郑伯爷开始策动自己胯下貔貅向前。
剑圣好奇道:“既然这场仗要拿下来了,你还要上前?”
“如果势头不好,陷入了鏖战,我得上前去鼓舞士气。”
“但现在,局面连我都能看出来,一片大好。”
“那我就更要上去啦!”
剑圣恍然,
道:
“也对。”
随即,
郑伯爷的将旗开始前移。
而此时,
金术可所率领的第二批次的骑兵冲锋,顺着野人骑硬生生砸出来的那道口子,继续向里头切入。
先前只是指甲刀撕开的伤口,现在,则像是被一把匕首,狠狠地挖开!
楚人的军阵,被彻底打乱,藤甲兵们开始陷入各自为战的状态,他们就是想要结阵也根本结不起来了。
他们已经无法阻止燕人继续进入寨内,只能近乎本能地去杀向自己眼前的燕人骑兵,或者,被后方忽然纵马过来的燕人骑兵一刀砍翻。
在郑伯爷的将旗进入央山寨之前,
由梁程率领的第三批次的骑兵也冲入了央山寨之中,但梁程却并未继续指挥兵马向正中央冲,因为那里已经淤积了大量本方骑兵,再继续往里头添柴火,没什么意义。
所以,梁程果断地下令兵分两路,
分别冲向楚人军阵的侧翼,削去楚人侧翼后,再进行迂回包圆儿。
而雪海骑士本就战阵经验充足,分开两翼后,有空档,他们就进去冲杀,没空档或者前头被己方袍泽拦住的话,就开始射箭。
藤甲兵的名号,其实一直挺响亮,那是因为他们在长溪郡的水寨和泥沼中面对凶神恶煞的水匪时,可以更为灵敏地闪跳腾挪和追击行军,故而无往不利。
但在面对甲胄精良的雪海战兵时,装备优劣和差距,马上就显露出来了。
水匪的装备………其实,水匪哪里来的成建制的装备?
而雪海骑兵身上的甲胄,那真的是郑伯爷和麾下魔王一点点攒起来的家底子再毫不犹豫地砸入铸造坊锻造出来的!
要真是还不如所谓的藤甲,
那好,
以后不要锻造了,雪海关开始全民种藤活动,用藤甲多好啊,多省钱多省事啊!
所以,事实证明,一分钱一分货的道理,在哪里都说得通的。
军阵被破,
近战厮杀时对方的甲胄明显比自己防御力更强,且对方无论是在战马上还是下马步战的厮杀能力比自己又只强不弱,
再举目望去,
仿佛四周都是骑着马在飞驰的燕人;
终于,
这支白蒲兵,
崩了!
事实上,他们能支撑到现在才崩,已经很不容易,甚至是极为优秀的了。
搁在当初南下攻乾时,乾人的军阵在面对野人第一轮冲撞时大概就已经全面崩盘胆气皆丧,而这只白蒲兵,还坚持鏖战了许久,最后,是真的力有不逮。
从惊慌,但咬牙坚持,再到看不见希望,随即,绝望,麻木,最后……崩盘。
开始有成批的士卒丢下兵刃开始投降,他们不是不想溃逃,而是这是在他们的军寨里,他们连逃都无法逃跑。
这一次,燕军并未杀俘,看见丢下兵刃跪伏在地上的楚军士卒也没有一刀招呼上去,而是绕过他去寻找下一个还在负隅顽抗的对手。
而这一幕,也使得更多的楚人放弃了继续抵抗,选择投降。
塔楼下方,数个燕军骑士用锁钩套住两根支撑木,然后借用马力开始拉拽。
在塔楼倒下前,迟明义提前一步从那儿跳下来。
他想要挥刀上去杀敌,他没想投降,也没想逃,到底是能被白家委以重任的姑爷,到这时,别的没有,骨气还是有的。
战局,已经崩了,他这个统领,其实也已经无力回天。
甚至,他现在已经懒得再去想明明就在四周不远处却为何一个都没能见到的友军,而是想着在战死前,多杀几个燕狗回本。
然而,这个心愿,燕人没有满足他,许是知道他是个楚人大官,所以,四周的骑士直接抛出了绳索将其给套住。
迟明义运转气血,挣脱了绳索,却被两根箭矢射中。
一根,射中了其膝盖,另一根,则射在了其右臂,正是其握刀的手。
随即,再一圈绳索下来,套住了他。
“啊!”
迟明义发出一声怒吼,左手抓着绳子,猛地向自己这边一拽。
那名骑士被拽翻下马,但未等迟明义将对方给跩到自己跟前,另一道绳索却已然又套在了他脖子上,骑士策动战马冲刺,将迟明义掀翻在地向后拉拽起来。
紧接着,
两个骑士再一拥而上,将其按住。
其中一个,更是用锁钩刺入其琵琶骨,这是三爷发明的玩意儿,专门用来捉拿会武功的目标。
迟明义被锁住了,被制服得很憋屈。
而这时,央山寨内的厮杀,也已经进入了尾声。
郑伯爷骑着马,左边阿铭右边剑圣身后自己的将旗,姗姗来迟。
央山寨原本寨门这一处位置,可谓是尸横遍野,堆积了好几层。
战马的尸首以及双方士卒的尸首,还有不少伤者,躺在地上,发出阵阵哀嚎。
“留俘?”剑圣问道。
“眼下,正是用人之际。”郑伯爷说道,“日后攻城时,让他们穿着楚人的甲胄举着楚人的旗帜攻城,更能瓦解楚人军心。”
“啧,真脏。”剑圣评价道。
“您的意思是,我现在下令杀俘就是仁慈了?”
剑圣没回答,
他知道自己说不过这位。
一身铁疙瘩护甲的樊力站在前方,看起来,有些寂寞。
以往,攻城拔寨时,他往往是自家的主力先锋,但这次,野人骑士发挥得实在太好,让樊力有点英雄无用武之地。
大热天,白穿了这么久的甲胄,平白闷出了一身汗。
“升狼烟。”郑伯爷对身侧一名执旗手下令道。
“喏!”
狼烟是可以调制颜色的,自己琢磨着加料就行,且这料,郑伯爷也带着了。
很快,
三股红色的狼烟升起,
这是在告知四野,这边的战事,已经结束了。
坐在貔貅背上的郑伯爷伸了个懒腰,目光微凝。
伤亡,比预想中,要小很多。
但前提是,不把野人的伤亡算在其中。
而如果野人的伤亡也算在其中的话,估摸着,这一仗,伤亡者,不下五千,这里的伤,很多是重伤,或者是就算复原了也很难再上得了战马只能退役的伤势。
没野人骑当先锋,雪海关这次带出来的一万六战兵,就得折损掉三分之一,而且还是战斗力最强也是最为忠诚于自己的蛮兵。
而此时,
立下这一仗最大功勋的野人王,
正抱着奄奄一息的桑虎,坐在尸体堆上。
桑虎嘴里,全是血,但还是开口道:
“王………真的有星辰么………我死后………也能去星辰………么………”
野人王眼里,有泪花闪烁,伸手,擦了一把,
笑骂道:
“有个屁的星辰。”
桑虎笑了,
道:
“对………屁个………星辰………”
随即,
桑虎最后一点生机散去,死在了野人王的怀中。
野人王伸手,想将桑虎的眼皮合上,却发现怎么合都合不起,不由地骂道:
“你这死不瞑目是什么意思,诚心让我心里不安是么!”
说罢,
野人王又继续伸手抹了几次,还是没能闭合上。
最后,
野人王放弃了,改用那面雪狼皮制成的王旗将桑虎的脑袋包裹住,
随即,
他又继续抱着桑虎,
身子,
轻轻地摇晃着。
“其实,我也希望,真的有星辰。”





魔临 第三百二十七章 第一镇!
在盛乐城时,姚子詹曾对当时还只是盛乐将军的郑凡说过,厮杀过后的战场,是多愁善感的。
当时郑伯爷调侃他到底上过几次战场,为何上次自己南下攻乾时,未曾看见一位誓死抵抗的县太爷姓姚名子詹。
姚师气急,嚷嚷着自己没上过战场难不成没下过瘦马的床?
一样的盘肠大战,一样的满床疮痍,一样地看着自己身边躺着的人,感觉萧索和落寞;
不过,
当初郑伯爷之所以反驳姚子詹,只是觉得这文人老儿闲得蛋疼,明明没真的上阵厮杀过却非要弄出一副感怀战乱的模样和姿态;
但实际上,
姚子詹,其实说得没错。
将近五千的伤亡,野人死居多,雪海兵伤居多,刨除野人的战损,自己的损失,并不算大,和脚下这座刚刚被打下来的战略要地央山寨而言,可以说是不值一提。
脚踩在血渍上,四周,都是正在忙碌的军士。
没死受伤在地的楚人,会被补一刀,给他们一个痛快,倒是没人去割首级,因为军功会按照贡献分摊给每个人;
受伤的袍泽,正在被进行救治,四娘曾教过一批军士关于战场急救的措施,他们,学得马马虎虎,但,聊胜于无,简单的伤口还是懂得处理一下以防止感染的,至于重伤号,会带回去,毕竟是袍泽。
能救回来的,会有伤残抚恤,且家庭依旧能承袭标户待遇;
救不回来的,腰牌会被带走,送与家人,若是没成家的,义字营里,大概又会多出随他姓的一个孩子。
救治时,野人的伤者,也被一道救治着,这不是郑伯爷吩咐的,而是他们自发的。
其实,也根本就不用吩咐。
有些人,是奴仆兵,上去就是消耗敌人的箭矢和气力的,死了也就死了,伤了,自己糊把土就是了,运气好没死的话,下次继续提拉上去接着使;
但这一次冲寨的野人,却用他们的英勇无畏的表现,赢得了来自雪海关正军的尊重。
一支有精气神的军队,他的内在氛围,必然会尊重勇者。
郑伯爷停下脚步,他看见远处尸体堆上,正在哼唱着雪原民谣的野人王。
其实,野人王自己心里也清楚,他前些日子组织和鼓动的这三千骑,就是来送死的。
但只要脑子正常的人,都应该清楚,让那些信服自己的人去送死,这种感觉,绝不会好受。
瞎子和苟莫离关系不错,俩人时常会一起聊聊,比较有共同语言。
曾一次在郑凡和魔王们的小聚会上,瞎子这般说野人王。
他说,苟莫离没有什么好出身,他只是出身于雪原一户普通牧民家里,其父在很小的时候就亡故了,后来,其母被其叔叔收下,他就成了他叔叔的儿子。
再之后,叔叔又将母亲给卖给了另一户人家换酒喝。
等到野人王后来长大后,曾去寻找过母亲,却发现母亲被接连买卖,到最后,真的是找不到了。
雪原上的女人,是和牛羊一样的地位。
野人王最后没杀他的叔叔,还给他养老送终,因为他叔叔虽然卖了他的母亲,也时常鞭打他,但他有一口酪子时,也会分他一口,他这才能长大。
瞎子说到这里时,喝了一口酒。
就这样一个出身,不是什么贵族,只是一个普通人,甚至是一个很惨的普通人,却靠着自己的努力,在雪原上结交了一批跟随,去晋地做买卖,从押运车子的奴仆做起,一步步做出了一点气象,在他可以靠着这些积累,在雪原上立个帐篷,买一些牛羊买几个老婆,过上雪原“富家翁”的日子时,却断然选择了放弃一切,去了燕国北封郡,当一个,异族辅兵。
这一当,就是好多年。
中途,还受了年幼郡主的一鞭子。
后来,他又去过乾国,又去了楚国,他用自己最宝贵的青春,在学习和认知外面的世界,也不晓得多少个夜晚下,他一边睁着眼看着星星,一边在思索。
思索自己的未来,
思索雪原的未来;
可能没这么高尚,也可以说他是一个野心家;
但能支撑着他花了那么多时间,去作为一个异族人,在种族歧视极为严重的诸夏各国中受着冷眼和排挤的环境下,不停地游历;
总归,
应该是有那么一点精神上的坚持的,纯粹的野心家,是根本坚持不下来的。
且纯粹的野心家,也无法感动和招揽那么多的部族,簇拥在其身边。
他或许不信什么狗屁星辰,但他心里,肯定一直信着些什么。
他曾被桑虎抓住,桑虎戏弄他,让他在其面前跳舞,他跳了,跳得很认真,也跳得很投入。
他成了桑虎的奴隶,桑虎带着自己的雪原马贼队伍专门抢掠在雪原上家底丰厚受人崇敬的星辰接引者,他就一直跟随着,帮忙。
后来,桑虎让他离开,给了他自由,他拒绝了;
后来,桑虎让他入伙,让其成为自己的手下,他也拒绝了;
后来……
后来……
再后来,
桑虎把自己的位置给了他,将自己的额头,抵在了他破旧的靴面上
在其成为雪原名义上的共主,收到来自接引者的效忠后,他将桑虎,安排在了星辰接引者的大祭祀的位置。
他将烂泥一团的野人整合起来,于雪原上,数次击败了司徒家的军队,击破雪海关,再于望江江面,将当时不可一世的大燕军队击败。
有野人王的雪原是什么样,没他的雪原,又是什么样?
司徒毅司徒炯兄弟真的是傻子么,他们为什么会想当然地认为野人王会成为他们脚下的一条狗?
因为数百年来的固定思维,让他们不认为野人还能站起来,甚至会来威胁他们最后反客为主。
但他还是败了,
败在了靖南侯的面前,
但说实话,
如果不是咱们成功偷袭了雪海关,堵住了野人退路,野人王本没必要去决战的,他大可从容地与靖南侯进行周旋,依照他的性格和战略思维,大概率最后还是会往后撤,屈天南在玉盘城下的青鸾军,估摸着还是会被卖掉。
然后,退居回雪原,继续整合雪原其他未臣服的部落,一边消化着战利品,一边建立起真正意义上雪原上的野人王庭。
到时候,雪原野人,在他的带领下将逐步蜕变成一座新的荒漠。
你再试试看,敢不敢就只在雪海关放两万兵马就能高枕无忧?
没个十万常驻大军,能踏实地守住这座通向雪原的北大门?
说到这里时,瞎子笑了好几声,
道:
你们说,这野人王,像不像一个从底层拼搏起来的吊丝?
没钱没家世,一步一步靠着自己的努力、拼搏,好不容易走起来,快要成功了,结果,碰上了………
这时,
一边的樊力接口道:
“挂逼。”
………
郑伯爷走到野人王面前,看着桑虎的尸体。
苟莫离停止了哼唱,抬头,看着郑伯爷,然后,脸上的萧索瞬间一扫而空,换上了谄媚和热情。
他朝着郑伯爷跪伏下来,
喊道:
“伯爷,狗子我没辜负您的厚望,狗子我帮您打下了央山寨,狗子我,还是有用的,是吧?”
说完,
带着一脸纯真和期待的目光,看着郑伯爷。
郑伯爷拉了一具楚人的尸体,翻了个面儿,坐在他身上,看着野人王,伸手,指了指桑虎的尸体,
道:
“死了?”
“能为伯爷战死,是他八辈子修来的福分,是他的福气,哈哈!”
“嗯,挺好,下次我见你时,没他在,也能少一些麻烦。”
野人王的功夫,拉胯得很。
郑伯爷的实力,面对野人王时,是有着绝对压倒性优势的。
但若是多了个桑虎,郑伯爷就不稳了。
野人王闻言,伸手拍了拍桑虎尸体的肚子,道:
“伯爷,您早说啊,您早点说,我就早点给他下个药,药死了也就干净了;
狗子知道伯爷您是最怕麻烦的人,狗子我,会不遗余力地帮您解决所有麻烦。”
“累么?”
郑伯爷问道。
“打赢了,怎么会觉得累呢!这场仗,咱们赢得迅速,干脆,利索,漂漂亮亮的。待得这些俘虏押送回去,百万大军搭台的这场戏,伯爷可谓是唱出了天下名角儿的气派!”
“我问你,累么?”
“伯爷,不累,真的不累。”
“但我,看你现在这个样子,觉得挺累的。”
“伯爷………”
“你知道么,每次你在我面前,自称自己狗子,奴仆,作践自己的时候,我心里,都会觉得有些不舒服。”
“是让伯爷您,瞧见您以前的样子了么?”野人王小心翼翼地问道。
郑伯爷摇摇头,道:“其实,我以前也谄媚,最早,面对镇北侯府的郡主时,我也会说好话,遇到大燕六皇子时,我也会说好话,遇到虎头城的许文祖时,我也会说好话,遇到靖南侯时,我也是会说好话。
遇到身份地位比我高的人时,我会附和他们,挑,能让他们听得觉得有意思让他们开心让他们舒服的话去说。
是吧,
人,
活着嘛,
总有东西能让你低头,
向你上峰,向能决定你生计,甚至是能决定你生死的人,低头,这很正常,也很理所应当在,不算什么奇怪的事。”
“那,伯爷您刚刚………”
“啧,但我,从未像你这个样子过,低头是低头,但把头低到土里去,我做不来,也不愿意做。”
说着,
郑伯爷伸手从兜里取出一个橙子,
这还是昨日出发时,瞎子递给自己的,一直没吃,现在有点蔫了。
郑伯爷剥着橙子,
道:
“哄他们高兴,是想让自己日子过得更好一些,有舍才有得,我懂,但说句心里话,在我这里,有一条线,一旦过了这条线,我会………”
“伯爷您会如何?”
“我会掀桌子,如果真的事不可为,我会带着几个手下,找一处僻静的地方,开家客栈,过过小日子。”
野人王张了张嘴,
然后笑了笑。
郑伯爷注意到苟莫离的神情变化,道:
“你想说什么?”
“狗子想说,伯爷,您应该,从未过过那种,少一口子酪吃,就会在寒风中冻死的日子吧?”
郑伯爷,沉默了。
上辈子,虽然自己妈离开得早,自己那个爹开货车,也不怎么着家,但吃喝上虽说不精致,但还真没过那种有上顿没下顿的日子。
就算那酗酒糟蹋身子的老爹也早早地因病去世了,留下的钱,也够自己上了大学。
唯一的不舒服,大概就是开家长会时,但那,其实也不算什么。
至于这辈子,
一醒来,
身边就是一群魔王环绕;
可能他们一开始,对自己很轻视,带着高傲,但面子上,还过得去,且已经给自己置办了一座酒楼的产业,身边还能有丫鬟服侍。
两世为人,
其实自己并未真正体会到过………做人的艰辛。
苟莫离的这句话,意思就是,伯爷,您没真正受过那种被踩在泥潭里奋力挣扎抬起头,就为了那片刻的呼吸换气的日子。
所以,
才会有这种想法。
那种,
优雅、从容、淡定;
郑伯爷用手背抵住额头,轻轻敲了敲,道:
“对,你说得对,我确实是有些,站着说话,不腰疼了。”
“属下……该死。”
“呵,你就这样正常点说话,其实挺好,你是点头哈腰,还是不卑不亢,亦或者是……将自己的脑袋塞在马粪里,在我面前,都改变不了你是野人王的事实。
可能,这是你的习惯,但我,不是很喜欢你这种习惯。
有本事的人,还是该有些格调的,我一直这么认为。”
苟莫离有些激动地点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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