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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临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纯洁滴小龙
道:
“你的关注怎么这般稀奇?”
说着,
苟莫离不由地又撇开目光看了眼站在那里的郑伯爷。
以前没这般清晰感受,但现在,他发现这位平野伯,身上真的有种魅力。
你说他强嘛?
六品武夫,在江湖上可以去大家族里当个供奉,许俩美婢,日子过得悠哉悠哉,但真上不得宗师的台面;
你说他弱嘛?
他又不弱,尤其是领兵打仗的手段和战略眼光,让苟莫离都不敢轻视。
如果说靖南王是那种往那儿一站,就如同山越一般伟岸的存在;
那么这位,就是如同流水一般,让你不知不觉间受他的影响。
双方的交流,停止了下来。
因为接下来,已经没什么好说的了。
郑伯爷不可能喊着“劝降”,因为没这个意义,大楚上下,谁都能降,唯有那摄政王,不能降。
虞氏能降,是因为晋皇一脉早就式微了。
司徒家能降,是因为司徒家一直是有实无名的土皇帝,再者,司徒雷当初原本就有意成为燕人的属国的,且当时野人和叛军已经打过望江逼近颖都了,在留下孤儿寡母后,除了降,没有他法。
而城墙上的摄政王也不能让人来直接劝平野伯倒戈;
因为怎么想,平野伯都不可能在此时“反正”。
如果他愿意,当初自己二人在马车内时,他完全可以向自己跪伏下来,娶公主,封“燕王”,都是可以谈的,且自己大概,也是愿意的。
至于说什么让人喊“封功许愿”,真不合适。
自己以帝王之尊,被他国军队围困于城内,还想着许愿,丢人。
只是,喊话暂停后,郑伯爷有些意犹未尽。
郑伯爷的名望,在燕晋之地很大,茶馆的说书先生酒楼里的卖弄文人,对此出力颇多。
因为郑伯爷为他们提供了很多很多的素材,正儿八经地复述,就已经是能让人咂舌的故事了,可谓是直接将菜切好做好,放锅里稍微热一下就能动筷。
而郑伯爷自己,
也是觉得,
就这样收工,
午后沉沉,
忒乏味了些。
可偏偏余下来,又无事可做了。
唉,
好生无趣。
不过,转念一想,自己已经做得够好的了,也别不知足了。
“传令下去,安营扎寨吧。”
苟莫离马上道:“可是伯爷,咱们兵力虽然比城内的多,但若是城内想要突围的话,我们很难完全顾及得到。”
“没必要全围起来,往后退退。”
郑伯爷伸手指了指前方的据羊城城墙,
“咱们在这儿围住了楚国摄政王和围过了楚国摄政王,其实,没什么区别。”
郑伯爷知道自己的大舅哥实力不俗,真要突围的话,抓住一个机会,故布疑阵,选两路为佯,一路为主,还是有很大可能成功的。
成功就成功呗,反正,自己的目的已经达到了,就算大舅哥突围出去,他想调动和下达圣旨,也需要一个时间差,在这段时间里,各路楚国援军只会义无反顾地向这边冲来,就算是拿到了不需他们救援的圣旨,
但,
谁敢真的不来?
就算皇帝不要你来,
你也是要来的,
这是态度!
等楚人援军来了后,郑伯爷也就打算撤了,退到大泽去,看你来不来剿我?
你不剿我,我就再出来搞你一手,你来剿我,行,那我继续缩着,且看你还顾不顾得上镇南关了。
郑伯爷自己也衡量了一下,己方这次不是骑兵,水路,是不可能再走了,走水路若是没有突然性,反而其限制性就出现了,真要被楚人水师堵住了,那就彻底没得玩儿喽。
反而是大泽那块地方,原本不适合骑兵活动,现在,倒是适合郑伯爷进行腾挪和转移。
“主上,要不,等入夜后,我带着几个人进去摸一下?”
薛三自告奋勇。
郑伯爷摇摇头,道:“太冒险了,不必了,咱,见好就收。对了,通知四下,去附近村落里搜检药材等一切可能为用之军需。”
“是,主上。”
“四娘,立个帐篷,我睡会儿。”
………
据羊城城墙上,五凤金旗依旧矗立在那里。
但摄政王本人,则已经下了城墙。
“王上,末将可为王上安排突围,末将誓死保护王上杀出去!”
一名独眼将军跪伏在摄政王面前拍着胸脯保证道。
摄政王摇摇头,道:“不必了,反正朕那妹婿也没打算攻城,他是在等我大楚军队过来再走,咱们,就这般各自默契下去为好。
说到底,此间之事,也只落于此间,就看廷山能否将荆城收复,再度打通了。”
“王上山岳崩于面前而不变色,让老臣佩服。”一名白发老臣开口道。
“行了行了,老尚书就不要戏谑朕了,都落到这一步了,朕也无颜为自己再行开脱,国势如此,是朕失职。”
“王上此言差矣,老臣正是看见了国事多艰,内有隐患,外有强敌,才庆幸我大楚,有圣君;
当年我大楚先皇创业,为山越人击败围困也不知多少次,到最后,不也是一步一步地走过来,建立我大楚基业了么?
国有难,挺过去就是,无非四个字,多难兴邦。”
“朕现在,是真不需要听这些,也没必要听这些,狼狈就狼狈吧,应得的都是。”
“王上,待得定亲王折返归来,此局,也就破了。”
定亲王前日刚率军离开,所以行辕这里才会落得个守备空虚,被堵在了据羊城。
如果熊廷山能够及时返回,这里的围,也就自然解开了。
燕军的数量,自城头上可以看得很清晰,并不多。
摄政王笑了笑,
道:
“先前燕军出现,朕派出一支队伍突围出去,带出去了三道旨意,一道,是告知独孤柱国,朕此时的境遇;
一道,是给太后,让她老人家得以安抚朝政;
一道,给的就是五弟,让他不要顾朕这里,以荆城以镇南关为先。”
“这………”
“其实,也挺好。”
摄政王顺手拿起一本书,是乾国司马相公编写的《治政方略》。
司马相公养望多年,于家中地窖花费十余年时间,编纂得此书,后得启用,入枢密院,位列宰执;
三年前,燕军入乾,一路打到了上京城下,乾国震动。
燕军退去后,乾国官家以此为理由肃清朝堂,大半相公退位,司马相公也退位归乡了。
《治政方略》汲取古代兴亡之例加以分析,劝导君王该如何执政才能安定天下。
摄政王觉得,这本书还是很好看的,帝王,更应该多看看。
只不过,得反着看。
寻常读书人读了这本书后,会有“原来如此”的顿悟感;
摄政王也有“原来如此”的顿悟感,
怪不得乾国空有地大物博之利,却颓废成这样,
原来如此。
得亏是乾人家底子实在是太厚实,就是坐吃山空,就是一步步消耗,也能支撑很久很久,否则,前些年号称“众正盈朝”的那些相公们,若是换做到自己的楚国,大概,大楚现在已经崩了吧。
若是去了那燕国,
可能,
早就被那位燕皇给砍了全家。
看着看着,
时不时还能会心一笑,
再伸手捡身边盘子里的一颗果脯送入口中缓缓咀嚼,
打发打发时间,足矣。
四周,没人敢去打扰摄政王。
看了大概半个时辰后,
摄政王放下书,
笑话书,得抽时间看,一口气看太多,乐子,就少了。
“这些果脯,打点一份,给城外朕那妹婿送去。”
“是,王上。”
………
“不把伯爷喊起来?”苟莫离小声问道。
“不用,让主上好好休息。”
四娘抓了一把果脯在手,自己吃着。
苟莫离舔了舔嘴唇,也抓了一把,吃了两块,甜而不腻,带着果香,到底是皇家御用的东西。
“阿铭,吃不?”四娘问阿铭。
阿铭摇摇头,打开酒嚢,喝了一口。
四娘将剩下的果脯都递给了野人王,随即,起身,去询问那边药材收集的情况,如果数量不够,还得去更外围的村镇去抢。
这是为了进大泽做准备,那种环境下,不熟悉当地气候的人,很容易生病。
苟莫离揣着果脯来到了剑圣帐篷边,道:
“吃点儿?”
剑圣正坐在里面打坐,没睁眼,只是微微摇头。
苟莫离干脆坐下来,自己继续吃。
天色,已经黑了下来,大军已经扎寨了。
一半休息,一半值守。
说实话,这防备,不算严密,但依照目前的条件,也就只能做到这一步了。
外围的探子还没发现有楚军向这里移动的迹象,所以目前来看,这儿,还是安全的。
苟莫离吃着吃着,终于吃不动了,腻了。
再回头看看郑伯爷所在的帐篷,一个午觉,睡到现在,伯爷还真是可以。
“咕咕………咕咕…………咕咕…………”
天上,传来了鸟叫。
剑圣睁开了眼,火盆的光亮透入帐篷,扫过他的目光。
阿铭则站起身,抬头,看向上方。
天上有一只鸟,而这只鸟,则如同一只眼,正在看向这里。
阿铭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领,走到剑圣帐篷前,
道:
“您在这里保护主上,那只鸟,我去看看。”
剑圣点点头。
阿铭转身,走向营寨外,很快,其身形就消失在了远处的黑暗之中。
“这画面,还有点好看。”
苟莫离小声道,
“不对,应该是,这背影,这氛围,美。”
剑圣嘴角露出一抹笑意。
“你笑什么笑!”苟莫离故意装作生气的样子道。
剑圣不语,但彼此心里清楚。
苟莫离则又道:“我现在算是明白了,伯爷和那几位先生,他们应该是有着一种,一种相同的东西,给人的感觉,说话做事上,会有的那种东西。”
就比如,明明只是有外敌在窥伺这里,你去驱赶或者去抓捕,都可以,却偏偏还要整理一下衣服,走出去时,还特意掐着步点和节奏。
“不仅仅是这些。”剑圣摇了摇头。
“还有哪些?”
苟莫离对此很感兴趣,因为他现在事业所系,就在这个圈子里,他已经在努力地融入进去了。
用伯爷的话来说,就是最好要做到,以后万一家业败光,他们去找个没人认识的地方开客栈时,愿意带上他苟莫离。
剑圣很想说的是,他们之间,像是修炼了一种功法一样,是实实在在的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每次那位郑伯爷进品时,没多久,其他几个也纷纷进品。
这绝不是巧合,且那几位先生也不像是在刻意压制修为以免打击那位郑伯爷的自尊心。
实力的虚实深浅,还是无法瞒得住剑圣的双眼的。
但,他们的作战方式,比如那个最为憨傻的樊力,剑婢对他说过,自己教给她的剑式,那个樊力看一遍后,就能直接舞出剑意。
不是一点点剑意那么简单,
是意境!
很难以想象,那个说话每每都很实诚,上战场时喜欢将自己包在铁罐头一般的甲胄里,挥舞巨斧的大汉,在这方面,竟然还有这般惊人的天赋。
只不过,
这些话,剑圣只会埋在心底,而不会去对苟莫离去说。
虽然二人现在可以平安地隔着帐篷坐着,虽然雪海关第一镇全是野人勇士组成,但这是最深层次的防范,也是必须要有的。
“呵,又装神秘。”
苟莫离站起身,
拍了拍裤腿,
道:
“我去巡营。”
……
“喂。”
夜幕下,
薛三的身影出现在了阿铭身侧。
阿铭停了下来,不过不是因为薛三,而是在此时,那只鸟,消失了。
“我就猜到你要出来。”薛三笑道。
阿铭解开自己手腕上的纽扣,折了两番。
“想活动活动。”
自入战场以来,就是帮主上挡箭了,挺枯燥,也挺乏味的。
但这个责任,他没法推,一是自己血统的原因,挡箭后鲜血足够就能慢慢恢复,二则是,其他人都有在战场时自己的职责;
梁程指挥,樊力冲锋,薛三刺探,
自己,
似乎只能当人肉盾牌。
“我还以为你会变成一只蝙蝠,直接飞上去,咬死那只鸟,这才有感觉。”
薛三双手摊开,放在身侧,挥舞了几下,道:
“不对,应该是化身出一大群蝙蝠,铺天盖地。”
阿铭懒得搭理他。
“我说,要我帮忙么?”
“打不过,我就会退回来,打得过,我就杀了他。”
“那你加油哦。”薛三蹲下来,拍了拍自己的靴子上的灰,“待会儿我去据羊城里试着摸摸看。”
“主上说过,不让你去。”
“我他娘的也无聊好不好,就是知道那城里皇帝身边的高手多,才刺激不是,嘿嘿。
早些时候,咱哪里算是魔王,只能算是保姆;
现在,实力恢复了一些,主上也越来越有主上的样子了,咱就可以稍微放开点玩了。”
阿铭提醒道;
“注意点,别挂了。”
“这是我应该对你说的话。”
说着,
薛三有些感伤道:“你说,如果这世上没有军队,没有铁骑,该多好,大家就流行单对单厮杀或者一小撮一小撮地干,咱们,多占优势。”
“你这个心态,要不得。”
“行了,咱各玩儿各的,天亮前回来,我先走了。”
薛三身影消失了。
“咕咕…………咕咕…………咕咕…………”
阿铭抬起头,
天空中,那只鸟,似乎是在绕了一圈后,又飞回来了。
阿铭闭上眼,感受了一下,随即,向西北方向走去。
就在这时,
前方出现了一队骑兵,数目不多,为首的,是深夜巡营的金术可。
这些马,是先前缴获的。
“铭先生,您这是要去哪里?”金术可问道。
阿铭径直从金术可等人身前走了过去,
然后,
拿着酒嚢,
摆了摆,
道:
“打酒去。”
——————
感谢加冰橙汁成为《魔临》第一百四十六位盟主。
莫慌,今晚还有。





魔临 第三百六十一章 剑师
“咕咕…………咕咕…………咕咕……………”
鸟,在天上轻轻鸣叫;
但在地上,则有一个穿着一身黑衣的年轻男子,腮帮子也在那里一鼓一胀。
大楚有十二巫正,并非全都是跳大神的,而是细分了很多种,这很多种的起源,就是“巫”。
这名年轻男子叫孙德,其本为公孙氏的养子,后拜入十二巫正之一扬白首的门下,成为亲传弟子,而扬白首,则一辈子痴迷于御兽之术的研究。
大楚皇宫秘辛有传,大楚摄政王身上的那只“兽”,其实就是“灵”,正是在扬白首的协助下才得以收服成功的。
先皇驾崩,皇子之乱中,原本世代掌握御兽监的公孙氏因追随大皇子于郢都起事,结果被皇族禁军直接剿灭,公孙氏只留一个女子逃出,后来在山林里碰到了带着公主跑路回国的郑伯爷,被一起带了回去。
孙德原名叫公孙德,公孙氏覆灭后,改名孙德,因为扬白首的关系,他没有受到牵连,且摄政王在重建御兽监时,让其暂代掌事。
他孙德原本是陪驾的,但昨日就离开了据羊城追寻一道妖气,不过那只妖跑得很快,没能捕捉到手,但是,等回来时,却发现据羊城外出现了一座座燕人的军寨。
大惊之下,
孙德就以自己饲养的隼鸟进行情况查看,且也已经和城内取得了一次联系,得知摄政王现在安全的消息。
这就是苟莫离所说的,兵力太少,无法照顾周全的原因所在了,而且骑兵也少,覆盖面没办法铺开,否则孙德根本就不可能有机会以这种方式进行探查。
搁在靖南王大军里,能人异士其实真的不少,猫有猫道鼠有鼠道,双方总能见招拆招不会缺人,但郑伯爷这一支因为战略冒险,自然一切匆忙得很,配置上,只会有缺绝不会全。
但好在,
郑伯爷身边不仅仅有剑圣,还有几位魔王。
战阵冲杀时,樊力也会遇到危险,瞎子只能躲避,阿铭至多能多被射几箭,就是剑圣,面对兵海滔滔,也就是多支撑一会儿。
但在战阵之外,
经验,
见识,
手段,
哪怕实力现在因为主上的原因,依旧有着不小的限制,但真的已经可以做很多事儿了。
相较于郑伯爷的谨慎,
魔王们,
才是真的疯狂,
尤其是在他们觉得无聊的时候。
孙德依旧在和天上的隼鸟呼应着,下一刻,阿铭的身影出现在其身后。
然而,就在这时,一条毒蛇忽然从泥土之中窜出,直接咬中了阿铭的小腿。
背对着阿铭的孙德笑了,
阿铭也笑了。
孙德愣住了,整个人的身形向前蹦起,但阿铭的指甲,还是刺中了其后背。
“砰!”
落地后,
孙德感知到自己后背一阵凉意,鲜血直流。
阿铭有些诧异地低下头,看着自己的左手指甲,微微变形。
这个人,居然有着和自家主上相似的习惯,身上穿着一件软甲。
因为软甲的阻隔,使得自己的指甲未能尽全功。
但相较于阿铭的惊讶,孙德,才是真正地被震惊到了。
那条蛇,是他自己饲养长大的,只为了那一口瞬间的毒液迸发,没人比他清楚这条蛇的毒性到底有多恐怖。
他早就察觉到了阿铭的存在,也感知到了阿铭的靠近,因为那只隼鸟,可是一直在天上,俯瞰着下方一切;
而阿铭,也早就察觉到孙德察觉到自己的存在和靠近。
单对单地厮杀,其实变量就很小了。
阿铭弯腰,将那条蛇捏住,举到面前。
这条蛇在倾尽毒素之后,就已经奄奄一息了,不用动它,等待它的,也是死亡。
阿铭将蛇随手一丢,
然后,
他用指甲划破自己的掌心,掌心向下,黑色的鲜血流出。
毒蛇的毒液,注入体内,再与你的鲜血融合,将毒素扩散出去。
而阿铭的能力,就是控制血液。
他不是梁程,无法做到百毒不侵,但这种毒液,伤害不到他的根本。
黑色的血液流了一会儿,停止了,掌心收回,伤口已经结痂。
从口袋里,掏出一条帕子,擦了擦掌心;
一边擦,
一边面带微笑地看着前方的孙德。
孙德身子,开始压低,一把短刀出现在其手中。
短兵器,
近身肉搏?
阿铭摇摇头,将帕子收回自己衣服胸口口袋里,特意留了半截在外面。
原本还想折叠得细致一点,但孙德已经扑了过来。
短刀的速度很快,攻势也很直接。
阿铭不退反进,整个人主动撞向了孙德。
“砰!”
双方身躯撞击到了一起,孙德的短刀直接刺入阿铭的胸膛。
“咔嚓!”
短刀入体。
阿铭身子一侧,用肋骨,将短刀夹住。
孙德的眼里,满是震惊,自修行以来,他第一次碰见这般诡异的动手。
阿铭的指甲探出,从前方,刺入孙德的胸口。
你刺我一刀,
我不会死;
我刺你一次,
你大概就没命了。
世上招式门类万千种,但最强的招式只有一种,叫……合适。
用最为合适的方式,尽可能地保全自己的同时,再杀掉你的对手。
吸血鬼的厮杀方式,就是这般简单枯燥且乏味。
尤其是对于第一次面对吸血鬼的人而言,相当于以前的厮杀经验,被完全颠覆。
“噗!”
十根长长的指甲,刺入孙德的胸膛。
但,
触感,似乎有所不同。
软甲的防护,应该是破了,但里面的滑腻,却不像是鲜血溢出,更像是有一团正在蠕动的软体。
“哗啦…………”
孙德胸膛的衣物裂开,一条黑乎乎看起来像是章鱼一般有很多触角的软体生物,正贴在孙德的胸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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