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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临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纯洁滴小龙
厨房内,
“你有身孕? 我来做吧。”四娘说道。
“瞧您说的,这才几个月,不碍事的? 哪里有那么金贵? 以前时? 女人肚子快生了还得下地干活哩。”
“那可不一样。”公主开口道。
你肚子里的,可是剑圣的种。
每个人,都有自身的局限性? 就比如公主? 出身高贵,血统高贵,自然就带着一些习惯。
言外之意? 其实就是? 别人是普通孩子? 你这个? 不普通。
她清楚? 剑圣如果有了这个孩子? 那剑圣就相当于被完全绑定在奉新城绑定在侯府隔壁了。
这样一来,不仅仅是自己夫君这一代,甚至自己的孩子们,也能享受到剑圣的庇护。
当然了,公主不会傻乎乎地把“血统”“身份尊卑”给放在嘴边? 就是在侯府里? 她也会刻意地去淡化掉它? 因为她的丈夫? 出身自黔首。
而且,她能清晰地感受到,她丈夫对血统的……不屑。
“哪有什么不一样? 我男人说,女人有孕时,多活动活动对生产有好处。”虞吴氏说道,“再说了,您二位是真正的大贵人,哪能让………”
“噔噔噔噔………”
四娘开始切菜,菜刀在砧板上划出了残影。
“………”虞吴氏。
这位贵人,是真的很……很会做菜啊。
“烧火吧,先炒俩菜给爷们儿们沾沾酒。”四娘说道。
“好。”
虞吴氏坐到灶台后,引火,烧灶。
公主见状,坐到她身边。
“不不不,这里脏,贵人,这里脏。”
“没事,没事,我这辈子还没烧过灶呢,我想烧。”
这倒不是假话。
当然,另一个原因是,公主不想自己什么事都没得做,太显尴尬。
……
“这一次,家里头,都料理得差不多了。”
郑凡一边嗑着瓜子一边说道,
“雪海关和镇南关那里,柯岩冬哥一万正军,金术可两万正军,已经都落实了。”
正军,是不包括辅兵的,也就是实打实地可以拉出来野战冲锋的正规军事力量。
一万摆在雪海关,绰绰有余了,不说雪原上现在一盘散沙,就是再冒出野人王第二,柯岩冬哥在不得侯府军令之前不外放一兵一卒,靠一万正军,加上城内的民夫辅助,就算再多的野人,想短时间内攻破雪海关也是不可能的。
金术可那里要面对的是楚人,压力会更大一些。
荆城那里,其实有一支人马驻扎,那是前哨站,北面,也就是上谷郡的尾端,就是镇南关,给金术可两万兵马,在确保镇南关不容有失的前提下,还能犹有余力地去伺机根据侯府的需要去搞一些事情。
这两处关隘,可谓晋地之重;
当年和南门关,并称三晋之地的三大雄关。
其实,比起当年在雪海关的战事,以及在镇南关下曾双方近百万大军对峙厮杀的阵仗,眼下侯府对这两处的军事布置,其实真的上不得台面。
但真正的打仗向来不是堆棋子的游戏,雪海关那儿先不提,基本稳妥的,镇南关那里,一旦楚人有异动,侯府所在的奉新城,随时都可以派出援军。
而如果侯府这里的力量无法牵制住楚人了,那么自然会马上向朝廷请求援军,接下来,就是再来一场国战呗。
而奉新城这里,
总计有三镇兵马。
一镇是梁程亲领的两万铁骑,最精锐的骑士,最好的战马,最精良的甲胄,最锋锐的兵器,这两万骑,可以说是平西侯府的真正王牌!
用梁程的话来说,这支兵马的战斗力,绝对不比当年同等数目的镇北军靖南军正军差,而且是那种未曾经历这几年战事没有补过新兵的战斗力。
梁程这支兵马,可谓是晋东之地真正意义上的纯机动性的野战力量,用于警惕四周,随时准备去救火。
而后,就是拱卫奉新城外围的苟莫离和丁豪的那两镇了。
丁豪的一镇,其实就五千正军;
苟莫离那一镇,则有一万余。
奉新城内的守军,各路衙门以及王府护卫,则是单独有一个体系,名义上,薛三和樊力是主官。
相较而言,
当初宫望和颖都有小动作,多吸纳钱粮,也是有难言之隐的,甚至,可以说是被迫的。
因为侯府才给他一万正军的兵额,也就是说,他宫望的兵马额度,比以前还小了!
公孙志那边也是一样,也是一万的额度,虽然他们的兵马事实上不止这么多,但补给给你卡死了,你也很难扑腾得开。
且侯府这边利用标户制度,强行进行整合和摊派,将他们的老底子也掏去了不少以充实其他镇,这是明明摆摆地在挖你墙角,阻塞你的发育。
不过,
公孙志一直很淡然,他是燕人,他心态好;
再者,早先时候已经和李豹之子决裂过一次了,总不可能再决裂侯府一次吧?
李豹之子当初是没能力弄自己的,但现在头顶上的侯爷是真能砍自己脑袋的!
最重要的是,再有什么心思,自己岂不是三姓家奴了?
宫望被敲打了一次后,也成了受。
对此,瞎子和梁程曾专程在春天时去找过他们,促膝长谈,进行劝慰。
现在晋东,正在着力发展,大家先勒紧裤腰带,吃点苦,共克时艰,以后,大家伙肯定还会有发展的云云。
宫望和公孙志的反应自是拍着胸脯表示理解了侯爷的精神,并愿意无条件地服从侯府的一切决议。
所以,
现如今账面上来看,
不算奉新城守军的话,其余七镇,合算起来,有不到九万的正军。
基本都是标户,吃饷家里人也能有标户福利可以吃。
成本上来说,
雪海关和镇南关,分别是对雪原和对楚国的榷场所在,类似于后世的海关,明面上要交给侯府的税收除外,暗地里也就是潜规则下的油水,已经足以抹掉他们的成本开支了。
奉新城这边,丁豪和苟莫离麾下兵马,属于半训练半生产的状态。
所以,真正的“飞地”养兵,纯开销,也就梁程的那一部加上个禁止他们自己伸爪子的宫望和公孙志。
现如今,大规模的春耕早就完成,等到秋后,晋东的百姓们就不用再吃那土豆糊糊了,大家的日子,侯府的财政,也能稳步向好。
白地也有白地的好处,没地方大族给你掣肘,土地全是侯府的,不,是国有的。
近乎一切作坊,都是侯府旗下的;
这里的百姓种地,相当于全是侯府账册下的军屯地。
另一个时空里明太祖弄出了卫所制,后来被弄成了笑话,被人觉得不切实际,但其在建立之初时,其实是很有效果的,只不过后来卫所田地被各路势力权贵侵吞霸占,生产资料的被剥夺最终才导致卫所的堕落,而这些,在目前平西侯府这里,在晋东,还完全不是问题。
也就是说,尽管养了这些兵马,但却不是侯府现在所能做的极限,因为现在没必要去做这个极限,家底子还很薄,没必要去透支自己。
等到真的要打仗,且兵马不足时,再以正军为骨干,征发仆从兵就是了。
现在的要求就是,够用,够自保。
然后,
努力种田,努力发展商贸,努力发展作坊,
将晋东打造成一个战争潜力……
哦不,
是百姓的乐土。
当然了,现在郑侯爷出门,也能吹嘘个自己麾下有十万铁骑,遇到什么矛盾,也能摆出一副你得给本侯一个交代,否则就是本侯咽的下这口气,本侯麾下那十万儿郎也不会答应!
这十万里,真的抵得上镇北军靖南军那种素质的,打死也不到四万,多集中在梁程和金术可那里。
但,
吓唬吓唬人,也足够了。
“你与我说这些,我也不懂,不过,我也算是听出来了,这段时日来,晋东,经营得很可以,这块地方,这里的百姓,我的家,
都可以不在受战火的侵袭。”
郑侯爷点点头,道;“这自然是没问题的。”
“那就好,另外,还是多说说这次进京的事吧。”
军务方面,剑圣真的有自知之明了。
“进京的事,其实我有很多想法,但能说出来的,其实没有。”
“没有?”
“嗯,因为除非会涉及到我的利益,侯府的利益,晋东的利益,而其他方面,我没资格也没有余地去置喙。
大概的样子就是,
我和你,带着一帮人,进京了。
路上经过历天城,然后我们就和老田同一路了。
然后就一起进京,
再之后,
差不离就是老田坐着我也跟着在后面坐着,
老田看哪个皇子不爽我再去废掉哪个皇子,
老田说啥我就附和啥,他点头我也嗯嗯嗯。
嗯,
差不离,
就这个样子吧。”
剑圣皱了皱眉。
“您怎么了?”郑侯爷问道。
“忽然,不想陪你去了,有点丢人。”
“………”郑凡。
剑圣看向了屋子,
道;
“我很想陪着她,真的,郑凡,你该早点要个孩子了。”
“………”郑凡。
“以前我不觉得,但现在,我心里有了真正的牵挂,我很,开心。”
“………”郑凡。
剑圣随即又叹了口气,
道:
“但我真的怕你死了,因为你真的在有些时候,很倒霉,我至今都无法想象那一次下雨天,投石车的石头,是怎么隔着那么老远能砸中骑着马的你呢?”
“………”郑凡。
“你如果死了,这个院子,就不得再平静了。”
“其实,以您的本事,带着家人去隐居,日子,不会过得很差。”
剑圣摇摇头,
道:
“但那不是我想过的日子,也不是他们想过的日子。”
呼,
您说话能不大喘气么?
吓得我还以为你撂挑子不打算陪我进京了。
“郑凡。”
“您说。”
“我很担心,你们燕国的皇帝,还没打算停歇下来。”
“呵呵,再打能打哪儿去?雪原现在像是一窝子鹌鹑,楚国又刚打过,乾国三边兵马,就是和楚国在东南掐架也没调走。
陛下再不满足,总不能豁出命了日子不过了现在去打蛮族吧?”
剑圣闻言,不再言语。
对自己不擅长的领域,他不会说太多,因为以前的经验表明,他只会误事。
“咳咳………”
公主跑了过来,问道:
“相公,可以上菜了么?”
郑凡点点头,
道;
“就摆这儿吧,再拿几张椅子凳子的,大家围着一起吃。”
一顿饭,
郑侯爷一家吃得其乐融融;
剑圣一家尽可能地配合装作吃得其乐融融;
总之,
其乐融融的一顿饭之后,
郑侯爷也没多留,带着老婆孩子告辞了。
老婆婆本意想送送客人,
忽然意识到,
没法送,
就住隔壁!
等郑侯爷走后,
小院子里,
那群先前被狐狸和猫欺负狠了的鸡开始疯狂地追着那只鸭跑;
虞吴氏回去躺着歇着了,老婆婆收拾了碗筷,什么也没问。
在这一点上,婆媳俩之前就达成了共识;
当然了,今天侯爷亲自上门后,她们更坚定不问男人的事。
男人,有男人自己的脑子,有他的想法,有他的思虑,她们作为妇道人家,不便去多问什么。
虽然,
她们并不知道,绝大部分时候,剑圣其实没什么想法和思虑;
大彻大悟的剑圣,
现在只负责用剑杀人,并不负责动脑。
不过,老婆婆还是提醒了一句:
“可别忘了回礼。”
人家给你送礼,你得回礼。
虽然老婆婆不懂得孩子没出世就办百日酒是什么个道理,但既然以这个名目办的,人也上门带礼了,甭管轻重,甭管人是不是侯府,都得回的。
剑圣点点头。
刘大虎喊道;
“天天说他喜欢吃沙琪玛哩。”
“就那个干硬的点心?”老婆婆问道。
“对哩。”
“那这会儿赶紧去买,今儿不送,明儿一早送去,记得多买点儿,不用多金贵,侯爷不看重这个,但得注重个热络,东西得多,带筐子去买。”老婆婆对剑圣吩咐道。
“好。”剑圣点头。
然后,
剑圣取了箩筐,扁担,则是龙渊。
扛着扁担,
剑圣出了门。
刘大虎赶忙追了出去,跟着剑圣。
父子俩走在路上,
刘大虎不时地抬头看一看自己的爹,却什么都没问,只是脸上傻呵呵地笑着。
“傻笑个啥?”剑圣问道。
“爹,你真厉害。”刘大虎说道。
任何一个父亲,当能让自己儿子为自己感到骄傲时,都是很愉快也很满足的,剑圣,也不例外。
虽然,
儿子对自己的骄傲,中间有一个叫郑凡的东西做了个媒介。
“还好。”剑圣很谦虚。
“爹,你是不是侯爷身边的秘密亲卫啊?”
“嗯?”
“我们有个同学的父亲,就是侯爷身边的亲卫,穿飞鱼服的,他可神气哩。”
刘大虎进学后,学社也分了班。
相当于普通班和未来将校培养班。
用瞎子的话来说,就是真正意义上的平西侯府下的黄埔。
那里的孩子,其父母,很多都是军中的将领亦或者是侯府里头的人。
剑圣忽然想到了这一点,
他之所以这次让郑凡登门,宣告了关系,一是为了给家人以一个真正的保障,二则是,他觉得,自己不能那么自私了。
他可以给自己的儿子一个美好自信的童年,
但他没有,
他喜欢岁月静好,
但他的儿子,
在那时却得在街上遇到同学时,主动牵起那会儿在养伤,拄着拐的自己,大声喊自己爹,生怕别人不知道。
儿子很懂事,这不假;
但他,
本可以成为他在学社里向同学炫耀的资本,可以让他更开心的。
说到底,
以前,
还是自己自私了。
这时,
刘大虎问道;
“爹,你在侯爷身边,见过剑圣大人么?”
“呵呵,见过。”
“我也见过哩,上次和侯爷一起去颖都,我见过剑圣大人,只不过戴着斗笠,看不见脸,但我们都觉得剑圣大人好厉害,是世间最强的剑客。”
“哈哈哈,那是当然。”
“爹,你还没回答我哩,你见过剑圣大人的真容么?”
“儿子,你想见么?”
“想!”
刹那间,
被当作扁担用的龙渊即刻出鞘,
化作一道红色的游龙直冲云霄,
强横恐怖的剑气,
拔地而起,
震撼了整个奉新城的气机!
一时间,
一道道黑影从四面八方涌来,这里头,有侯爷的亲卫,也有暗桩和军中探子,都是负责保护侯府和城内安全的高手;
当他们发现这骇人得剑气时,当即以为有强敌入城,马上向这里快速赶来。
包围这里后,
这其中,
不乏有人见过剑圣真容,
当即,
有人跪下问道;
“大人,发生何事?”
“大人,可有刺客入城?”
“大人,刺客在哪里?”
空中,
龙渊还在翱翔,
划出一道道绚烂的剑气彩虹。
地上,
虞化平负手而立,
淡淡道:
“无事,只是我儿子,想见见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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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临 第四百六十一章 再入二品!(13K大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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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周,所有奉新城内的侯府高手都愣住了;
短时间内,他们无法理解剑圣的这句话到底是个什么意思,但至少,他们懂了,现在城内没有刺客进来。
且,他们也不敢去责问剑圣为何“打草惊蛇”,故作紧张;
毕竟,剑圣地位之超然,大家心里是清楚的。
随即,
一道道身影在向剑圣见礼后选择告退,重回自己的岗位。
如潮水般涌来,又如潮水一般退去。
这一条位于侯府西南侧本就人流不大的街面,此时,就剩下了剑圣和刘大虎这对父子。
剑圣挥手,
龙渊垂直落下,
没有归鞘,
而是悬浮于刘大虎的面前。
这把当世名剑,
被江湖中多少年轻剑客仿造出来不知多少把,受万人追捧,但在剑圣家里,却总是被拿来垫桌脚,当烧火钳,被当作扁担,亦或者,被拿去杀猪。
剑如人,人如剑;
剑的遭遇,体现的是剑圣在过去几年自身的心境变化。
此时此刻,
看着飘浮在自己面前的龙渊,
刘大虎张大了嘴;
剑圣嘴角带着笑意;
刘大虎开口道:
“爹,您是受到过剑圣大人的真传么?”
“………”剑圣。
剑圣很想敲一敲这个儿子的脑袋,是不是平日里肉食吃多了,给堵住了。
但下一刻,
剑圣却愣住了,
他看见刘大虎泪流满面。
刘大虎倒吸了一记鼻涕,
用袖口擦了擦眼泪,
哭着哭着,又笑出了声来:
“我爹,是剑圣哩!”
剑圣伸手,轻轻擦拭儿子脸上的泪珠。
学社里,普通孩子很多? 在教育方面,不管是在盛乐还是在雪海关亦或者是现在的奉新城,侯府都不遗余力。
毕竟? 孩子们? 才是未来。
一批忠诚的孩子? 等他们成长后,侯府的根基才能茁壮成长。
但,
孩子? 学生? 多是多,也确实是普通人家占大多数;
但刘大虎一直以郑蛮那个狼崽子为对标,
所以?
他的各项成绩? 一直是极好的? 上次没走后门? 也能列入陪同侯爷去颖都见世面的学生群体就是最好的证明。
但也正是因为成绩好?
所以他那个圈子里的学生? 家长的背景,就越是优秀。
郑蛮,是蛮族,如今镇守镇南关的金术可大将军,曾是他以前的部族? 现如今? 金术可大将军更是视其为亲子侄。
其余的? 出身将军家的? 出身校尉家的,出身文官家的;
龙生龙凤生凤的意思,不是血统有高低? 而是龙凤的孩子,自幼所受的各项条件都比普通人家的孩子丰厚太多太多。
再者,侯府下的学堂里,侧重点,更在于应用;
弓马骑射,谋略算账,这些,才是主体,而有些孩子,识字早,也有些孩子自幼就跟着自己父亲在军伍里厮混过,他们的优势,不可谓不大。
刘大虎在那个圈子里,其实是有些格格不入的,因为他爹,是一个守城门的门卒;
前两年,更是走路都得拄拐,活脱脱的一个病痨鬼形象。
对这个年纪的孩子,
家长往往喜欢教育,不要去攀比其他,去比学习;
然后,家长转头就去看人家买了新的宅子进了新的首饰而眼红心热羡慕无比,却要求孩子在此时心如止水;
刘大虎也不可避免地想过,攀比过,有时候,看着人家的父亲,骑着战马带着扈从来学社门口接自家孩子,他也眼热过。
或许,也曾失衡过,或许,也曾忿忿不平过;
这些情绪,不可能没有,但他依旧懂得感恩,他清楚,当年如果不是这个“父亲”的出现,他,他娘,他奶,俩妇人带一个累赘,这日子,得怎么才能过得下去。
就算是标户,家里没当兵的男人,也是进不去的。
刘大虎以前经常为自己心里竟然去想这些而感到羞耻,甚至,还自己扇过自己的巴掌,骂过自己没良心。
现在,他渐渐成熟了,见过了世面,见过了侯爷,他已经对家世什么的,无所谓了。
他父亲,已经做到了最好,他记忆里,曾记得那次东征归来,自己父亲躺在床上,近乎瘫痪的模样,以及自己的母亲,看着父亲的伤残抚恤银子在那儿抽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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