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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民国文豪的文盲妻子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容默
林灯苦恼地抱住头:“我不怕辛苦,我是真的很想多做两份工作,只可惜我的时间实在不够用。不瞒你说,我前几天还试着写了一下呢……”
“?”不仅萧凯,这回连孟鹤渊都饶有兴趣地看向她。
林灯点点头,害羞地掖了下头发,“不过我真的太笨了,一点思路都没有,也不会组织语言,想了半天什么都没写出来。我可真佩服你们呀~”
《文学月刊》已经在八月初正式发行了。因为这是萧凯自己办的杂志社,他需要经常亲自出马,所以他没有用闻说的笔名,而是以“苏渝”这个名字作为主编。
作为萧凯的新晋小迷妹,林灯早在《文学月刊》上市当天就买了四本,给家里的四个人一人一本。
和张文茵熟悉起来了之后,她还买了一本送给张文茵,结果得知张文茵早就让人买了好多本了。原来她是《西楼》的影迷,很喜欢看孟鹤渊写的故事。
萧凯听到她这么说,摇摇头,温和地道:“其实写作没有那么难,关键你要先有一点灵感,有基本的构思之后再下笔。作为新手,还是尽量不要逼着自己去写,更不要以赚钱的目的去写,不然你会把自己限制住的。”
“嗯……”林灯受教地点点头,“我明白了。”
萧凯见她似乎有些失落的样子,便宽慰她说:“其实写作一事,归根结底写的不过是‘人性’二字而已。你还年轻,多经历,多感悟,会写好的。”
林灯听了,感觉心里暖暖的,忍不住嘴角上扬:“我很年轻吗?你也没有比我大几岁好吧。”
借着这个话题,林灯自然地问到了萧凯的年龄。然后她惊讶地发现,萧凯竟然只比她大四岁。孟鹤渊这个从小就被称为神童的天才,更是只比她大三岁而已。
他们还这么年轻,就能取得这么高的成就,实在是太可怕了。
当然,现在还不是闻说先生最有名的时候。“五四”只是他的崛起期,他的鼎盛期应该是在他出版那本揭露帝国主义侵略者野心的《温水》时。
等到了那个时候,他才算真正的家喻户晓。
现在的闻说虽然也很有名,但这个笔名和姚启安的笔名朱思危一样,出现在文坛上的时间还短。
他们的大造化还在后面。
许是萧凯他们最近真的很忙,喝完一杯茶后,孟鹤渊便先起身走了。
林灯见萧凯喝完了一杯之后,还没有续茶的意思,便很有眼色地主动告辞。
萧凯果然没有留她。不过在林灯走前,他主动对林灯说道:“你还欠我一杯咖啡哦。”
“我知道!”林灯立马表示:“我不是那种会赖账的人!不过我看你们今天好像很忙,所以……”
萧凯点点头,表示理解:“今天不算,下次……下次我去你们学校找你,可以吗?”
林灯想都不想便答应下来:“当然。”
顾忌到林灯念的是女校,萧凯补充道:“我会对门口的安保人员说我是你的哥哥。”
林灯浅笑着答应了一声。
她要是真的有萧凯这么一个哥哥就好了~不过她现在的哥哥也很好,林灯很知足。
从《文学月刊》编辑部离开之后,林灯的心情莫名其妙的好,连穿了一天的高跟鞋都不觉得磨脚了。
等回到家后她才发现,自己可怜的脚儿已经起泡了。
彤云看了心疼得很,忍不住又念叨了她一通:“小姐老穿这洋人穿的东西做什么呐!怪折磨人的,好好的脚都被磨坏了,造孽呀!”
脚在人家手里,林灯也不敢说什么。等清洗过后,林灯见她还在唠叨,这才打断她说:“都说了没办法的呀,工作需要嘛!”
彤云叹了口气,神色忽然凝重:“这是什么世道啊,竟然连大户人家的小姐都要出去工作了……”
“能出去工作才好呢。要是让我像我娘那样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地做一个小脚女人,我非得疯了不可。”
说起方氏,也不知道她最近过得怎么样了。兄妹三人在上海找到房子后,就托人带了封信回去给方氏,不过至今还没有收到回音。不知是因为交通不便,还是方氏在生他们的气,不肯给他们回信。
想起方氏对自己发怒后又心软的样子,林灯估摸着应该是因为前者。
彤云见她不说话,忍不住又念叨起来:“小姐,我可真是弄不懂您。闺秀穿的三寸绣花鞋,您说那是‘残害女性’,可这高跟鞋这样累脚,您怎么还是乐意穿呢?”
林灯无奈道:“穿高跟鞋虽然磨脚,但不是好看嘛。其实我也不怎么爱穿的,为了生活罢了。”
由彤云的话林灯忽然想到,哪怕是在二十一世纪,女性穿高跟鞋也大多被视为美的象征。但大多数高跟鞋穿起来的确不怎么舒服。
等到了二十二世纪,那个时候的人们会不会回过头来,批判上几个世纪女性穿高跟鞋的审美呢?
林灯不知道,也肯定活不到那个时候了,但她觉得这个想法挺有趣。
很多时候,并不是当时的人傻,或者太过迂腐,而是时代的局限性太强大了。
这样想来,许多事情其实都不是理所当然的。她是后世来的人不假,但也没什么好骄傲的。
就如萧凯所说,“人性”二字最难参透。她还年轻,路还长着呢。
……
下午回到家后,林灯把那些她从杭县带来的压箱底的设计图纸翻了出来并且整理了一些,打算拿着这些东西去换一些钱。
她现在是先施百货的人了,虽然不是衣装部的,不过这种事情也不好亲自出马。
林灯想了想,便把这个任务交给了一直都想为家里做点什么的林灼。
她让林灼跟彤云借一套衣服,扮成小丫鬟的样子,等有空的时候就出去帮他们家“小姐”卖设计图。
林灼的年纪还小,让她说这些衣服是她设计的,肯定没有人会买。
但是如果她扮成女佣,称自己是替不便露面的小姐跑腿的话,卖出去的几率就会高出很多。
就算让林灼去办这件事情,可能会比林灯或者林修诚亲自出马相比少赚一点点钱,那也没关系。
林灯和林修诚现在都算是有稳定的收入了,这点额外的钱林灯并不是很在乎是多是少。
她主要是想让妹妹出去锻炼锻炼,并且有对这个家的参与感,以及自我价值感的提升。
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
林灯愿意保护林灼,努力做护在她头顶的那双羽翼,却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护林灼一辈子。
所以她希望妹妹能成长为一个独立、坚强、自主的女性。
作者有话要说: 本章掉落10个红包~





穿成民国文豪的文盲妻子 月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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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月考
自打去先施百货上班之后,林灯对这个年代电器的了解与日俱增。
她写了点论民族工业发展之类的小文章投了出去, 也不知道会不会有杂志社要。
这年头大家家里都没有电脑和打印机, 投稿都要手写, 实在是太麻烦了。
不仅如此, 因为邮寄不便, 大多数的杂志社都会声明, 退稿后不会寄回原件。这也就是说林灯在投稿之前必须自己备份, 不然如果对方没有接受投稿的话,这份稿子就消失了, 再投别家都没办法投。
在穿越之前的那几年里,林灯已经很少手写字了。现在她白天上学、写作业, 晚上回家写文章、抄稿子,一天写的量能明书拆了一个电风扇,然后又给原样安回去了,看得纪经理啧啧称奇。
上班不过一个月的时间而已,她对所售产品的了解程度就已经赶超了其他同事。
不过这年头卖电器靠的并不是专业知识,而是广告和销售能力。
先施百货最火的部门是化妆品部,公司花重金雇了当红影星来做他们的化妆品代言人,并且动不动就会搞一些促销活动吸引年轻女性和上海滩的贵太太们。
其次是服装部,尤其是女装部每个月发新品的时候还会召开新品发布会,邀请上海滩的各界名媛前来参加。
有一回林灯上班的时候碰到了二楼在开新品展示会,看起来竟然有点像是后世的国际时装周,不仅有华人,还有许多蓝眼睛、白皮肤的外国人来参加,规模着实不小。
相比之下,三楼的文具部、电器部、家居部就显得冷清很多了,尤其是电器部,由于这年头通电的人家还不算多,有钱人家也不会天天来买家电,所以电器部的业绩几乎一直都是垫底的。
林灯的另外几个同事都做得比较久了,有一些老主顾和回头客,多多少少还能拿一些提成。可林灯刚上岗的时候,真的是谁也不认识,只能靠勤劳取胜,见着客人来了硬着头皮往上冲。
还真别说,经过她热情而不失分寸的推销,还真被她卖出去了一些电器。
由于现在天还很热,卖的最好的是电风扇。
这年头的电风扇价格很高,进口的一台就要三十到四十块钱,国产的从十八块到二十八块不等,也不是一般人能够消费的起的。
因为先施百货的主人十分爱国,提倡国货,所以林灯每卖出一台进口电器,可以得到百分之五的提成,每卖出一台国产电器,可以得到百分之十的提成。
一个月下来,林灯所拿到的实际工资已经将近二十块了,远远超出了她的预期。
也是这个时候,林灯终于体会到了大城市的好处。
一般来说,住在大城市虽然花钱的地方多,但是工作机会也多,赚钱的速度自然也比小地方快得多。
瞧着自己兼职赚的钱都快赶上哥哥的工资了,林灯心里并没有多得意,也没有声张出去,对家里人说的还是自己的基本工资。
倒不是她不想露财,不和家里人交心,主要是怕林修诚多想。
其实作为第一份工作来说,林修诚赚的已经不少了。林灯知道她自己这么快就能赚钱,一来是因为有来自后世的知识和超乎实际年龄的心理年龄,二来百货小姐这份职业其实吃的是青春饭,她能感觉出来,有一些客人是看她年轻貌美所以才在可买可不买的情况下买了的。
林灯觉得这并没有什么好骄傲的,所以就没有多提。
不过一般来先施买电器的客人,都是有一定社会地位的,并不会占百货小姐的便宜。所以目前来说,林灯这份工作做得还挺开心。
林灯觉得要是有电冰箱的话,一定也能卖得不错,只可惜这时候还没有家用电冰箱。
要让林灯自己造出一台出来,也是不大现实的。
和普通人相比,林灯对于这些电器虽然比较了解,但她的专业其实并不是电器制造,而是电气工程与自动化。
电器与电气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实际上区别很大。
林灯所学的电气专业知识,主要是绘制电气工程图纸、审核方案,现场安装、调试电气设备,分析并处理故障等等,和单纯的电器制造与维修是相差许多的。
至于自动化,主要包括与电气工程相关的自动控制、电子技术、信息处理等等,属于电气信息领域的新兴学科,在二十一世纪可以在工业、国防、航空等领域工作2,但在这年头的话……总体工业水平还达不到需要自动化人才的水准。
在这种大环境下,林灯只能先微调一下自己的就业方向。反正她从小到大就对电器感兴趣,从小处起步也没什么不好。
林修诚本还担心林灯半工半读会影响她的学习成绩,不过月考的成绩出来后,林修诚便完全地放了心。
林灯发挥得很不错,数学考了班级第一,也是年级第一。国文考了班级第二,年级第三,其他学科的成绩也基本都是年级前十,总排名排到了年级第四。
一般来说,风华女中都会给出本校毕业生十个公费生的名额。只要林灯能保持现在的成绩,以后她读中学的时候就可以免学费,甚至还能拿到课本费补贴了。
林灯明显能感觉得到,月考成绩出来之后,原本对她态度一般般的庞老师明显热情了许多,数学老师更是提出想要换她做班里数学课的课代表,不过被林灯给拒绝了。
除了不想得罪原本的课代表之外,林灯本身已经很忙了,实在没有心思为其他同学收发作业本,跑腿问数学作业。
不过别人在问她题目的时候,林灯还是会很热情地给她们讲解。
久而久之,林灯和班里的同学渐渐都熟悉了起来。除了和薛芳蕤她们三个的关系还是很不好之外,其他同学和林灯的关系都还不错。
当然,和她关系最好的还是她的同桌张文茵。
文茵小可爱什么都好,就是有点黏人。上厕所要和林灯一起,去小卖部也要叫林灯一起,就是下楼去上体育课,也必须要和林灯挨着前后脚下楼,绝对不能一个人独自行走。
林灯上大学的时候和室友关系一般,一个人独来独往惯了,刚开始被张文茵这么粘着还有点不习惯。不过时候久了,林灯发觉这种被人黏着的感觉还不赖。
对于这个时代,林灯始终觉得自己就像是一个看客一样,并不能完全融入。可是现在,随着她渐渐有了家人,有了好朋友……林灯觉得,自己好像找到一点归属感了。
“小灯灯,今天下午自习课的时候记得快点写作业哦。”课间时间里,张文茵嘱咐她说:“今晚要去隔壁看球赛的,你别忘了!”
风华中学和风华女校中间隔着一道墙,平日里是严禁两校的学生互相串门的。不过每年一度的秋季中学生足球赛是个例外,届时风华中学的大门会向所有人打开,只要她们去的够早,就能够抢到座位。
作者有话要说: 本章掉落10个红包~
2:改编自资料。




穿成民国文豪的文盲妻子 萧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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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萧泗
其实林灯对于中学生足球赛啊,隔壁学校的校草啊这些都没什么兴趣, 她已经过了这么有少女心的年纪了。不过大家都去, 就她不去, 显得太不合群, 而且现在培训期和月考都结束了, 她是该稍微放松一下。
于是这天放学之后, 林灯就被张文茵拉着早早跑去了隔壁学校占位置。
和外校的学生相比, 她们拥有距离优势,走几步路就到了风华中学, 所以林灯她们较为顺利地在观众席上找到了两个视野很好的空位。
她们来得很早,比赛还有二十五分钟才开始。林灯和张文茵便一边聊天一边打发时间。
“文茵, 你这么积极地来看比赛,究竟是喜欢足球,还是喜欢那个萧泗啊?”回想起那天夕阳下少年令人惊艳的脸, 如果张文茵说喜欢萧泗的话,林灯真是一点都不奇怪。
张文茵闻言却很震惊的样子,一张粉面涨得通红,双手握拳慌忙道:“小灯灯!你为什么这么说啊!我哪里喜欢他了!谁说我喜欢他了!”
林灯见她急了,忙道:“好好好, 你不喜欢萧泗行了吧。”
可张文茵还是不依:“谁说我不喜欢他了!我……我……”
林灯哭笑不得地说:“行我明白你的意思了,不用说了。”
这不就是喜欢人家还不敢承认吗, 林灯要是连这还看不出来就白白再世为人了。
张文茵不好意思地靠在林灯肩膀上,低声说:“灯灯,这件事只有你一个人知道, 你可不许告诉别人哦,萧泗也不可以!”
林灯早就察觉出张文茵好像对萧泗有意思了,所以那天她和萧泗偶遇的事情,她并没有瞒着张文茵,省得日后被张文茵知道了这件事,还以为林灯故意瞒着她,给两人之间留下什么心结。
她向张文茵保证,自己绝不会擅自干涉他们之间的事:“你放心,我和他根本没什么联系的,那天之后就没再见过了。”
两人聊天的时候,操场里的人越来越多,位子早已经被坐满了。还有好多来的晚的人站在操场的边缘,被学校里的保安赶来赶去的。
林灯她们等了好久,就在林灯都有些等不及的时候,比赛终于正式开始了。
张文茵看起来很兴奋,眼睛一直盯着萧泗不放。
林灯则兴致缺缺地看着绿茵场上的少年们,心想着彤云今晚会做卤鸡腿还是鸡腿肉炒饭。
前段时间林灼在林灯的授意下,把林灯从杭县拿过来的那些服装设计图陆陆续续地卖了一些出去,换来的钱基本都被林灯拿来改善伙食了。
最近他们家的生活水平可以说是直线提升,已经基本做到了顿顿至少有一点荤腥,在这个缺衣少食的年代已经算是非常不错了。林灯觉得自己整个人都圆润了一圈,胳膊腿儿总算不像以前那样摸起来硌手了。
就在她心不在焉地看着球赛、琢磨着今天晚上吃什么、明天中午吃什么的时候,林灯的目光忽然一顿。
第一排那个男人的背影……似乎有几分眼熟。
不,是非常眼熟。
如果她没看错的话,好像是……萧凯?
距离她上次去《文学月刊》编辑部给他送礼物,林灯已经有差不多一个月的时间没有见过萧凯了。
本来二人说好了,等萧凯有空就来学校找她,可是林灯等了很久,他都一直没有来。
林灯本来以为是因为他太忙了,所以才没空来找她。可是现在,萧凯就坐在这里,坐在林灯学校的隔壁……
她的心里忽然有点酸酸的,很失落,又有点委屈。
他是不想见她了吗?
她本以为萧凯对她的印象还不错,以为萧凯愿意和她交朋友……
现在想来,是不是她太自作多情了?
她有什么值得人家大文豪花费时间和精力去交往的?
张文茵原本伸长了脖子,正在专心地看她的偶像,可她和林灯坐得很近,林灯低落的情绪很快便传递到了张文茵这里。
她挽住林灯的手臂,关心地问:“小灯灯,你没事吧,是不是身体不舒服?”
林灯来了例假,是有一点痛经,加上看到萧凯,心情有些不佳,身体状态和精神状态都不大好:“嗯,对不起文茵,我可能要先回去休息一下……这个石台有点凉。”
张文茵立马道:“那我陪你回去吧!”
“不用不用!我自己回去就好了。你那么期待这场比赛,一定要看完哦!我们明早班里见。”林灯说着便按住张文茵的肩膀,弯着腰站了起来,朝与萧凯相反的方向跑去。
不知道是不是受情绪变化的影响,刚才林灯还没觉得肚子很疼,现在却觉得小腹越来越沉……
她才刚刚离开观众席,中场休息的时间就到了。
林灯听到哨声后,并没有回头,而是头也不回地继续往外走,却没想到这个时候突然有人叫了声她的名字:“林灯同学!”
林灯下意识地脚步一顿,回过头来。
她怎么都没想到,来人竟然是萧泗。
少年手里握着瓶橘子汽水,胸口上下起伏,还在微喘着。
林灯只扫了一眼,就看到他脸上流了好些汗,不过丝毫没有减损他的美貌,少年看起来仍旧十分帅气。
“真的是你!”萧泗惊喜地说:“我刚才只是看背影有点像,试着叫了一声而已,没想到真的是你。你,你还好吗?”
见林灯露出疑惑的目光,萧泗补充道:“我是说你的头还痛吗?”
林灯摇摇头道:“已经没事了,谢谢你。”
她说着转身就要走,可萧泗却是不依:“你的脸色看起来很苍白诶!真的没事吗?要不要我送你去校医那里看看?今天我们有球赛,不仅有队医和校医,还有真正的医生在呢……”
“不用了。”林灯没想到这个弟弟的话竟然这么多,甩都甩不掉,“我还有事,先走了。”
萧泗听了,不禁面露失望之色:“啊?球赛才进行到一半啊,你这就要走了,是我表现得不好吗?”
“不是,是我……”林灯本想说自己不大舒服,想回教室休息一会儿,却又怕萧泗以为是他的足球把她砸出了后遗症,非要带她去看医生,只好随便编了个理由,“我哥哥要来接我回家了。”
“喔,你家教这么严呀,好吧。”萧泗略显无奈地微微耸了耸肩,然后向林灯抬了抬下巴,“那你有事儿的话尽管找我,你放心,我萧泗不是个会抵赖的人,我会负责到底的。”
这孩子都是哪里学来的这些糟糕的台词……
林灯尴尬地笑了一下,转身走了。
和林灯一样,林灼也被班里的同学约去看比赛了,所以她们昨晚已经提前和林修诚说好,今天六点半再来接她们回家。
林灯打算自己先回班级温习一会儿功课,等足球赛结束了再去找哥哥和妹妹。
让她没想到的是,才刚出风华中学的门,她的面前便多了三个不速之客。
她警惕地看着薛芳蕤说:“你们想做什么?”
薛芳蕤气急败坏地说:“你问我做什么?我还想问你做什么呢!林灯,你要不要脸,竟然敢勾引萧泗?人家萧泗才十五岁,你好意思吗你!”
林灯无语地说:“谁勾引萧泗了?你不要血口喷人好不好。”
“你还不承认?刚才你没和萧泗说笑吗?”薛芳蕤的跟班之一汤雯雯义愤填膺地说:“我们都看见了好不好!”
“就是!”赵琦君附和道:“你不要以为自己长得有几分姿色就可以去勾引萧泗了,也不看看自己的身份!人家萧泗出身豪门,是你攀附得起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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