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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民国文豪的文盲妻子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容默
林灯面露失望:“这么快……”
提起这件事,萧凯也很无奈,他只能说:“我走之后,我们要经常给彼此写信,好吗?”
林灯乖巧地点了点头:“嗯。”
他忽然很想摸一摸她的头,只是外面人多眼杂,实在是不方便。
萧凯只能深深地、深深地望着她,好像要将她刻在眼睛里一样。
“走吧,我送你回家。”
按说从萧凯这里回林灯家,直接叫黄包车是比较方便的,不过两人谁都不想那么快分开,于是他们选择了乘坐电车。
换乘后再等车,等他们来到林灯家楼下的时候,日头已然西斜。
林灯抬眼看着沐浴在温暖橘光中眉目如画的男人,忽然很想抱抱他。
她真的不知道,世上怎么会有像他这么美好的人呢。
“萧凯。”
“嗯?”
“要不要上去坐坐?”
萧凯笑:“你哥哥要是见我进了你们家的门,会不会一气之下杀了我?”
“那不也是你的家吗。”林灯说完才突然想到,这件事还是暂时不要告诉林修诚为好。不然她怕以林修诚的脾气,会连夜带着她们几个搬家。
“呃,其实我哥这个人很好相处的,他还很喜欢看你们的《文学月刊》呢。”林灯有点忐忑地说:“他就是比较护着我,怕我受伤害,所以之前对你的态度可能不大好,你千万不要介意啊。”
“不会。恰恰相反,我很感激有他在你身边,可以替我保护你。”他顿了顿,似乎在强忍着某些情绪,“不然你一个人留在上海……我怎么放心得下呢。”
林灯深吸口气,不想让自己再哭了:“萧凯,等你走的时候,我就不去送你了,好不好。”
“为什么?”他不解,“你是怕碰见我的家人吗?”
林灯摇摇头:“我真的不喜欢离别……就这样吧,萧凯,你走吧。”
要她亲眼看着他上火车,逐渐远去,太残忍了,她会很难过很难过的。
萧凯轻轻一叹:“那好吧。你先上去,我在这里看着你上楼。”
“好。”她的声音微颤着,下一秒转过身时,两行热热的眼泪便掉了下来。
她没有让萧凯看见,而是继续向前走着。尽管每一步都走得很慢,很不情愿,她还是没有停下。
直到走到楼梯口时,林灯知道自己转过方向之后,萧凯就再也看不到自己了。
她终于停下脚步,在楼道里驻足许久。
她看不见萧凯,不知道萧凯回去了没有,可是林灯就是觉得,他还在那里。
在夕阳的余晖即将被黑夜湮灭之前,林灯终于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从楼梯口跑了下去。
萧凯果然还站在那里。见她去而复返,他似乎也并不惊讶。
在模模糊糊的光影里,萧凯朝她了张开双臂。林灯冲上去抱住他,很短暂,却抱得很紧。
一切都是那么得自然。谁都没有再说话,却懂得了彼此的所有情绪。
……
萧凯是坐第二天晚上的火车离开的。
和家人告完别之后,萧凯侧过身子,看向来送自己的两个好友:“我不在上海的时候,还要麻烦你们替我照顾林灯。”
孟鹤渊沉默着点了点头,谈聪健却道:“我和林灯本来就是朋友,用不着你提醒,我也会照顾她的。”
“那就好。”萧凯分别拥抱了他们,“再见。”
……
1920年,是各地军阀混战的一年。
繁华的上海滩,却依旧歌舞升平。
萧凯走后,林灯很快就开学了。她照常过着上学、上班、晚上回家悄悄做实验、写写科普文章的日子。
偶尔林灯会收到来自孟鹤渊或是谈聪健的邀约,请她一起去吃饭、喝咖啡或者看电影。林灯知道,他们是在替萧凯照顾她,隔三差五地亲自看看她到底过得怎么样。
萧凯这个人嘴上说得不多,但实际上比谁都细心。
他们的邀约,林灯去过几次,不过很少单独去。有时候她会带上张文茵,有时候带上林灼一起。
后来,他们的队伍逐渐壮大起来,又加上了一个萧泗。
听谈聪健说,萧泗也是他受萧凯之托、要照顾的对象之一。
刚开始听说萧泗要和他们一起去踏青的时候,林灯还有点担心。虽说张文茵嘴上说过她已经断了对萧泗的心思了,不过这种事情有谁说得清呢?
谁知林灯和张文茵说了之后,张文茵竟然一点都不介意萧泗会去。而且她还不想为了所谓的避嫌,而错过参加这次活动的机会。
林灯起初还觉得好友的心挺大的,在感情的事情上拿得起放得下,情丝说斩就斩。不过时间久了,她就渐渐看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了……
她的小茵茵好像……移情别恋了啊。
原本林灯在宴会上让张文茵考虑一下孟鹤渊的时候,还只是随口一说,开她玩笑的。谁知几人一起玩儿了几次之后,张文茵好像还真对孟鹤渊上了心。
除了时不时偷瞄孟鹤渊一眼,在所有人大笑时看向孟鹤渊之外,每次林灯提起孟鹤渊,张文茵都会用一种看似漫不经心的语气追问,眼睛却不敢看向林灯。
林灯感觉这里面肯定有猫腻。
不过,她们马上就要毕业了,现在正是紧张刺激的冲刺阶段。以张文茵的成绩,考上中学肯定没有问题,不过能不能和林灯一起分到“优等班”,就要看她这段时间的努力了。所以随着他们一起出去玩的次数减少,林灯打算暂时先把这件事情放在一边,有什么都等她们考完试再说。
转眼,就到了她们升学考试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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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民国文豪的文盲妻子 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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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章毕业
林灯都已经自学到九年级的课程了,因此七年级的题目对她来说非常简单, 做起来全都十分顺手。
最终成绩出来之后, 林灯以年级第一的优异成绩顺利毕业, 并且考取了公费生的名额。
这意味着以后她上中学后的这几年, 学费都不用自己来出了。
林修诚和林灼他们知道后都很高兴, 林灯成绩出来当晚, 兄妹三人就带着彤云出去找了个饭馆搓了一顿。
林灯毕业那天, 除了林修诚、林灼兄妹,姑姑林春华一家之外, 还有孟鹤渊、谈聪健、萧泗他们也都来了。
林春华有点抱歉地说:“不好意思啊灯儿,你表哥说有是有事, 来不了……”
“没事儿没事儿。”林灯心想,徐宛昌不来才好呢。
林春华见侄女懂事,慈爱地笑了笑:“那一会儿你们年轻人先玩儿, 晚上姑姑派车去接你们。”
前几日林灯成绩出来的时候,徐信良就放话说一定要好好地庆祝一番。因此今天晚上,他们会在徐家给林灯搞一个“毕业派对”。
林灯虽对这样的聚会没多大兴趣,更不喜欢自己做派对的主角,但她耐不过姑姑和姑父的反复请求, 最终只得答应下来。毕竟他们兄妹几个来上海之后,姑姑姑父的确没少照顾他们。
毕业典礼结束之后, 中午林灯做东,请朋友们吃饭。
看着桌子对面的三个年轻男人,林修诚有点不满地对林灯低声耳语:“灯儿, 你怎么不多交几个同性朋友?瞧瞧来的这几个,全都是大男人。”
林灯心想,这还是因为萧凯不在呢,要是萧凯在上海的话,那现在坐在对面的就是四个大男人了。
她干笑一声,低声同哥哥说:“我这不是天天忙着上学上班呢吗,哪有空出去认识新朋友啊。而且我又不是没有同性朋友,文茵不就是吗?只是她今天也毕业,要和家里人吃饭呢。还有我工作地方的纪经理和薇姐,她们和我关系也挺好的,不过她们要上班……”
听了林灯的解释,林修诚并没有一点放松下来的意思,仍然警惕地盯着对面的几个男人。好在他倒是不再说林灯什么了。
林灯见了,只能无奈地笑了笑,不去管他。
许是因为有林修诚在旁虎视眈眈的缘故,饭桌上除了健谈的谈聪健不时会和林灯聊聊天之外,原本就沉默寡言的孟鹤渊基本没说过话,一直在默默地吃。
至于萧泗,他和林灼的座位挨着,两人凑在一起窃窃私语,也不知道他们在说些什么。
见哥哥姐姐都没有注意到自己,林灼的身子微微侧向萧泗,压低声音道:“萧泗,你把话说清楚,你干嘛给我钢笔啊?是要送给我姐的吗?”
刚才林灯的毕业典礼结束之后,萧泗就神神秘秘地凑了过来,塞了支一看就价值不菲的钢笔给林灼。林灼不要,他还急了。学校里人多眼杂,所以林灼只能暂且收着,回过头再问他怎么回事。
谁知萧泗却低声道:“不是,是送给你的。”
林灼一头雾水地看着他说:“毕业的是我姐,又不是我,你送我钢笔干嘛?”
萧泗悄声道:“我这不是有事情托你帮忙吗……”
林灼了然地看着他道:“我就说嘛,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说吧,什么事?”
萧泗偷偷瞥了眼正和谈聪健说话的林灯,轻声问:“你姐姐她……都喜欢什么?我的意思是,如果我想送她一件礼物的话,送什么比较合适?”
林灼不解地说:“这支钢笔就挺不错啊,你直接送她算了,干嘛送了我之后再买,这么麻烦?”
“这不是不知道她喜欢什么,想送她一个更合她心意的礼物吗……”萧泗有点不好意思地挠挠头,“我,我没送过女孩子礼物。”
说完之后,像是要掩饰什么似的,萧泗赶紧拿起茶杯喝了一口。
林灼见他这般,好像明白了什么。上下打量了他一眼之后,林灼直截了当地说出了自己的猜测:“你是不是喜欢我姐啊?”
萧泗差点一口茶水喷出来。
“嘘……小声一点。”萧泗紧张地看了一圈饭桌上的其他人,见他们都没有注意到这边,他才暗暗地松了口气,“不要让别人听到。”
林灼见他似是默认了,若有所思地摸起了下巴。
平心而论,林灼觉得萧泗人还不错,长得好,家世也没得挑,就是年纪小了点……不知道能不能做她的姐夫。
直觉告诉林灼,她姐好像不喜欢萧泗这样的。
“这事儿……有点难办啊。”林灼为难地说:“你让我好好想想。”
萧泗不明白:“你们姐妹不是感情很好吗,你不知道她都喜欢什么?”
“我不是不知道我姐喜欢什么,而是我不知道我应不应该告诉你。”
见萧泗还是不懂,林灼吐出口气,解释道:“我要是就这么告诉了你,不就等于我在帮你追我姐了吗?我还没想好要不要帮你呢。”
“别呀,小灼你帮帮忙,帮帮我好不好!”
萧泗第一次梦到林灯,已经是半年多以前的事情了。
那时候他以为只是偶然,并没有往心里去。毕竟在少年人的梦中,总是不乏各色各样的美丽女子,偶尔梦到现实中见过的人也并不奇怪。
谁知自那天之后,他梦到林灯的次数竟然越来越频繁……
回想起初见时少女沐浴在夕阳中的娇美模样,再见时她一气之下说她是自己的女朋友时,他明显愉悦起来的心情,还有宴会上她一身白裙,如同仙子下凡的绝美之态……萧泗发现,自己好像栽了。
他必须得做点什么。
所以这几个月来,除了厚着脸皮去参加林灯和谈聪健、孟鹤渊他们的聚会之外,萧泗时不时地还会去逛百货公司,在风华女校门口瞎转悠,意图在林灯面前混个脸熟。
现在第一步他已经做到了,萧泗计划中的第二步,就是收买林灯的妹妹,让林灼帮他追林灯。
林灼没有一口答应下来,倒是让萧泗感觉有些意外的。此前萧泗虽然没有追过女孩子,不过他知道有许多女孩子都喜欢他。所以萧泗自然地以为,自己的条件应该不错。却没想到不说林灯,就连林灼这小女孩子都有点看不上他似的。
萧泗的自尊心大受打击,不过他又不甘心就这么放弃,只能一个劲地磨林灼。
林灼最后被他烦得没办法,只能透露说:“我姐喜欢电器,经常在家里拆了装、装了拆的。”
“电器?”萧泗有点意外,“真有女孩子喜欢这种东西?我还以为你姐在电器部上班,回家后应该很讨厌再摆弄那些东西的……”
林灼用看傻子的眼神看了萧泗一眼:“所以说,你根本就不了解我姐啊。”
萧泗不服气:“我们这不才认识不到一年呢吗,以前不了解,以后可以慢慢了解。”
林灼耸耸肩,表示随他。
……
林灯今天早上一大早就起来化妆、准备毕业典礼了,晚上还要去参加聚会,因此吃完午饭之后,她便没了出去再玩的心情,回到家里倒头就睡。
一觉醒来之后,林灯静静地躺了一会儿,然后猛地一下爬起来坐到书桌前,提笔给萧凯写信。
他走后不久,林灯就收到了他的信。她本以为萧凯所说的经常通信,指的是十天半个月写一封,结果没想到萧凯走的第一周,她就收到了三封来自北京的加急信。
林灯刚开始以为有什么要紧事发生了,还很紧张,结果拆开来看之后,她发现萧凯写的都是些日常的琐事,比如北上的火车上有什么有趣的见闻啦,北京大学的校园环境如何啦,食堂的伙食吃不吃的惯……都是些很小的事情,却叫他写得温情满满,看起来一点都不枯燥无聊。
林灯不知不觉中就把厚厚的一叠信给看完了,看完之后还觉得回味无穷,忍不住又看了一遍。
这时候她才更加切身地体会到,为什么后世有人说闻说先生的文字是具有魔力的。她现在就深有同感,明明萧凯写的每一个字她都认识,可是叫她那么组词造句,她就想不到,也怎么都写不出同样的感觉。
林灯的文学水平虽然有限,不过正常写信还是不成问题的。每次回信的时候,她都很用心,见他似乎很喜欢分享自己的日常,也好奇她的日常,便把自己生活中的一些小事写给他听。
今天是她毕业的日子,她自然要好好记录一番的了。
信写好后,林灯甩了甩有些酸涩的手腕,将信纸折叠起来,塞进信封,贴上邮票。
萧凯很细心,不知是怕她去买邮票费时还是费钱,每次来信的时候,都会给她一并邮来几张邮票,这样林灯就不用自己去买了。
封好信封后,林灯看了下表,见还有时间,便亲自下楼,就近找了个邮筒将信投了进去。
回来时,林灯正好在楼下碰到了出来倒垃圾的彤云。彤云一见她就说:“小姐又去给萧先生邮信了?都跟您说了多少次啦,这种跑腿的活儿您交待我去做就好了。”
虽说林灯和林修诚、林灼兄妹俩的感情很好,不过目前为止,彤云才是林家唯一那个知道林灯在和萧凯保持密切联络的人。
毕竟她是家里的女佣,平时林家兄妹的信件都是由她来收,再分别送到几人房间里去的。林灯知道瞒不过她,所以早就跟彤云坦白了。
自打林灯坚持要离婚、并且搬离姚家之后,彤云就明白她家小姐现在的主意有多大了,所以林灯现在在做什么事情的时候,彤云基本不会去阻拦。
对于林灯和萧凯的交往,彤云知之不多,也没多过问。不过她心里头觉得萧先生那么优秀,是他家小姐赚了。所以别说阻拦了,她简直恨不得林灯和萧凯原地结婚。
作者有话要说: 本章掉落10个红包~
凯哥走的第一天,想他。
夸我,我努力二更,呜呜呜,不要骂我,默默最近工作真的很忙q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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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主角
林灯很喜欢那种亲自将信送到邮筒里的感觉,每次去邮信的时候, 她的心里都会感到既甜蜜又期待。
不过这种心情, 她不大好和彤云解释, 因此笑着说了句“你不懂的啦”之后, 林灯便噔噔噔地小跑上了楼。
今天的晚宴, 林灯将会是主角, 所以林春华一早就嘱咐过她了, 一定要打扮得漂亮一些,穿最贵的衣裳, 戴最贵的首饰,绝不能给徐家丢脸。
林灯衣柜里最贵的衣服, 就是去年为了参加各种社交晚宴,林春华给她买的那条水粉色镶钻纱裙。这条裙子除了用料华贵之外,还是修身剪裁, 完美的突出了林灯的大胸和长腿,看起来非常扎眼,平日里林灯都是不敢穿的。
想着今晚她今晚去徐家,就是要被姑姑姑父拿出去炫耀的,林灯只能收起低调的心思, 换上了那件礼服。
其实林春华夫妇为什么再三坚持要给林灯办这场毕业派对,林灯心中大致有数。
徐信良是不久前才搬了大房子, 还中年得子,非常高兴,想要炫耀一番, 却碍于小儿子乃是姨太太所生,不好大肆庆祝,因此这会儿便借着林灯的名义搞一个大的聚会,除了展示他的财力和生育能力之外,还能炫耀一下自家这几个读书好的侄子侄女,徐信良想想都觉得脸上有光。
至于林春华,因为周姨娘不久前生下一子,林春华一直心中不快,感觉胸口压着块大石头似的喘不过气来。
这会儿她的侄女以年级第一的成绩毕业,是林春华最近所听到的最好的消息了,多多少少给她拉回了一点颜面,让她在外人面前有一点可以炫耀的资本,所以林春华绝不肯错过这个机会。
下午五点钟,林灯正在对着镜子描眉的时候,林春华派的车就来了。
林灯画好最后一笔后,穿上披肩,戴上与礼服同色的裸粉色手套,拿起手包,挽着妹妹的手一起出门。
先前林灯忙着考试,并没有来过徐家的新房子,只知道是在法租界。到了地方林灯才切身体会到,为什么之前林灼从徐家回来后,会说姑父这次下了血本了。
法租界的地价本就要比公共租界高,结果这回徐信良还买了一栋比过去更大的房子。房子还是两层,不过房间多了许多,光一楼的佣人房就有五间。二楼除了主卧之外,还有四个卧房,一个书房,两个卫生间,足够徐信良夫妇和周姨娘母子三人居住了。
周姨娘生子之后,在徐家的地位水涨船高,直接从一楼的佣人房搬到了二楼的房间。
林春华烦她烦的要死,却不好再对她动辄打骂。毕竟一个周氏虽然不算什么,可是她的儿子徐宛英,却是徐信良如今的心头肉。
林春华现在只要呆在家里,听见婴儿的声音,心情就很低落。直到见到林灯兄妹几个,她的脸上才重新露出笑容。
“你们可算来了!快,里面坐。”林春华一边招呼着他们,一边挽住林灯的手,“今儿是你的好日子,怎么妆化得还是这么淡?要不要进姑姑屋里补个妆?”
林灯婉拒道:“不用了姑姑,我还是学生呢,这样就好了。”
林春华看着林灯的脸,越看越喜欢:“也好,我们家灯儿天生丽质,淡妆也很好看。不像某些人……”林春华说着,瞥了一旁的徐宛娜一眼,“整天花费那么多心思在打扮上,又有什么用!也不照照镜子瞧瞧自己,看看自己有没有人家那俊模样。”
要是搁在过去,徐宛娜听到这话早就要哭了。不过现在她只是脸色微变,并没有像以前一样哭着跑掉。
果然,在徐宛昌搬了出去、周姨娘生子之后,徐家内部的格局发生了不小的变化。
林灯突然有点心疼林春华。这个女人看似强悍,实则外强中干。如今的徐家可谓四面楚歌,林春华的日子想来并不好过。
她的能力有限,做不了太多。只能今晚好好表现,希望能给姑姑挣回一点面子吧。
……
作为宴会的主角,林灯先呆在楼上的房间里等候,林春华夫妇则在楼下招待客人。直到时间差不多了,宴会即将正式开始,林灯才挽着林春华的手臂,在徐信良和林修诚、林灼的陪伴下出现在众人面前。
林灯以前参加过别人家里举办的晚宴,不过这还是她来到这个时代之后第一次出席以自己为主角的晚宴。
在所有人的目光都凝视着自己的时候,林灯下意识地感到了一丝不自在。
不过她很快就察觉到,大多数人的眼神都是善意的,欣赏的,甚至惊艳的。
意识到这一点之后,林灯便逐渐放松下来,嘴角的笑容也不那么僵硬了。
挽着林春华的手臂和她一起下楼之后,很快便有几家的夫人带着各自的子女过来,围着林灯姑侄俩说话。
林灯今年才十七八岁,在杭县或许已经不小了,不过在上海并不算大,一般人都想不到她曾经离过一次婚。因此在一些人家看来,林灯还算是个不错的结婚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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