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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云百世[快穿]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月下清泠
原随云道:“我想问你,如果我也不如你的标准里的完美,你还爱不爱我?”
红袖扑哧一声笑,说:“难道你一直认为自己是完美的吗?没有想到,除了楚大哥之外,又出现一个自恋狂。你以前都很谦逊有礼的,不像楚大哥,总是有一种得意洋洋的样子。”
也不仅仅是原随云自己暗中会和楚留香较劲,红袖不经意间也会这样参照。
红袖想起许多前尘,道:“不完美才好,太过完美就会孤独。”
原随云点头赞同:“曲高而和寡自然孤独。但是曲高者未必需要很多人相和,伯牙有子期足矣。我有你就好了。”
苏蓉蓉前往掷杯山庄,私下问左明珠,想知道他们的整个计划。
左明珠自然不会轻易告诉她,因为苏蓉蓉已经知道她是装的,所以她怀疑苏蓉蓉要知道整个计划的运机。
苏蓉蓉这才说起这个计划中的关键一点:施茵没有死的话,哪来的尸体?
苏蓉蓉也绝对不会允许他们为了自己情得所愿而伤害一个无辜少女的性命,从而借用她的尸体当替身。
左明珠便装无辜不知。
左明珠聪慧之极,她装借尸还魂是装,这装作自己不知道全部计划也不会很难。苏蓉蓉都没有把握她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
苏蓉蓉见到红袖赶回来,连忙追问施家庄和薛家庄的事。
红袖道:“我问过楚大哥,那确实是一具尸体。”
红袖也希望施菌服下了假死药什么的,可是如果是这样也难以瞒过楚留香的眼睛。楚留香说是尸体,那就是真的死人了。
苏蓉蓉道:“如果左明珠为了自己的爱情而杀害无辜,此事便不能不管了。”
原随云本来没有要插手掷杯山庄的事的意向,但是见她们这样有正义感,总有背脊发凉之感。他这人极为自信,倒不是怕自己斗不过楚留香,而是他绝对不想失去红袖。
杀个人对于他来说是很平常的事,他更擅长的是让人生不如死。
当人的立场和爱情相冲突的时候,最易造成人格分裂。像他这样本就是在伪装温润如玉的君子的无争山庄少庄主,只不过是把面具带得更深入一些,可是现实存在是抹不掉的。
原随云道:“红袖,楚香帅与左庄主交情非凡,此事他不会不管,你和苏姑娘就不要多管了。倘若他们会在计划中杀人,那么楚香帅已经见到尸体了,你们这时已经救不了人了,何不安心等楚香帅的消息?”
二女也知他说得在理,现在想着救人的问题也太迟了。
红袖点点头,道:“也罢,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风云百世[快穿] 第二十三章 恶魔与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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淞江府外的一个小庄子里, 四周一片漆黑,但是进出庄子的人也早习惯这种黑暗了。
原随云更是习惯,他对这种黑暗又爱又恨, 他曾经要别人也生活在绝对的黑暗中,可是自己竟然向往光明了。
丁枫也是风尘仆仆赶回来的, 向原随云禀报了蝙蝠岛销金的事。
“已把销金帖子都发出去了。枯梅大师那里也都安排好了,她正要带着高亚男和那个华真真一起下山。”
原随云冷冷道:“枯梅那里绝对不能出差错。”
丁枫忽道:“公子,何不设计让枯梅和那个华真真同归于尽?”
原随云道:“华山派的掌门和掌门弟子自相残杀, 这么大的案子,哪能没有蛛丝马迹?我要的是绝对的秘密。那楚留香就像苍蝇一样讨厌,闻到点血腥就赶也赶不走。”
原随云甚至想, 要是那个杀手首领能把楚留香杀掉就好了,那么他的计划会安全许多。原随云就算再自大,也知要杀楚留香不容易, 要避开红袖的眼睛杀楚留香更不容易。
他如果和楚留香光明正大的较量,红袖帮谁还不知道呢。
楚留香最好不要管,倘若要管, 只有把他引到蝙蝠岛一起干掉, 红袖绝对不能知道真相。
……
原随云离开了两天, 这两天红袖不是练功就是和几个姑娘在淞江府四处走走。
这天早晨,她正起来梳妆, 才听到窗外敲了三下, 原随云又来找她出去。
这是一个美妙的早晨。
初冬的太阳懒洋洋的, 它给了适如其分的光明和热量,人也全身都放松起来。
红袖这时便和原随云倚着一株约有桶口粗的柳树坐着。
原随云道:“你不问我这两天去干什么了吗?”
红袖道:“男人赚钱的点点滴滴就是流水账, 问那么清楚干什么呢?”
原随云笑道:“那我可以问你,你是怎么练成那样高的武功和医术的吗?你从小跟着楚香帅, 但是你们武功路数不一样。”
红袖笑道:“借尸还魂呀。因为我是一个武功很高的鬼。”
原随云想起左明珠装的“借尸还魂”,不由得失笑。
红袖暗道:人真是奇怪,当她说真话时,偏偏没有人会相信。
红袖说:“你怕鬼吗?”
原随云道:“如果女鬼都像你这样,我是巴不得遇上。”
红袖道:“你也跟楚大哥一样吗?”
原随云道:“你吃醋?”
红袖道:“我也不知道会不会吃醋。说起吃醋的事,我很奇怪,为什么那么多女子会为了他的一点点片刻怜惜而犯傻,楚大哥既然是大侠,她们不当他的情人也能得到帮助。”
原随云微微一笑,道:“也许她们不想白白得到帮助,想要报达呢?然后以身相许——要知道并不是所有女人都像红袖一样的,她们除了身体之外,还能给楚留香什么呢?或者楚香帅毕竟也是美男子……”
红袖呵呵:“说真的,那些女孩子是不是瞎呀?楚大哥虽然是大侠,但是真的很油腻,我觉得他的爱情一点都不美,她们为什么要等待他的怜惜?还有蓉姐给他制香、给他易容,在江湖上弄出行踪不定的样子来,这有点吊丝心理了。我就绝对不会喜欢这种男人,男人的帅和魅力应该是骨子里的涵养、知识、能力,吊丝装逼来骗小姑娘的,太low了。”
原随云是极喜欢红袖有这种吐嘈的,心头不禁狂喜。
“太楼是什么楼?”
红袖从吐嘈中醒来,怔了怔,说:“是西方一个国家的用语,low就是低级、粗鄙之类的意思。”
要知道楚留香是浪子笔下的人物,是男人们的精神寄托和想象,当然是与凌菲这种淡漠沉静努力坚韧的女子的审美是冲突的。
凌菲并非圣女,也从不会要求男子就得是处/男,但是像凌菲这样的人还是不喜欢男人装逼骗得女人争先恐后献身的。像凌菲这样的女人,看到“女人们争先恐后向装逼男人献身,装逼男来者不拒”是本能非常抵触的。
她现在和楚留香是亲人朋友不假,但是亲人朋友也不一定完全认可他的某些行为。
红袖不能和苏蓉蓉和宋甜儿吐嘈楚留香,因为宋甜儿一定帮楚留香,而苏蓉蓉一定会受伤害;红袖和别人的交情又不到,她不可能和别人说,这时居然和原随云吐嘈起来,把他当树洞。
原随云道:“你这么不喜欢楚香帅风流的毛病?”
红袖想了想,说:“世俗和传统不一定是对的,但是像楚大哥这样的又太过了。”
原随云说:“那你为何不劝劝他?”
红袖道:“楚大哥是不会听人劝的。男人都想当楚留香,当流氓中的贵公子,但是大多数只是想当流氓还被赞美,自以为是贵公子罢了。说来说去男人就是想拥有无数的钱和不用负责养的新奇不同类型的女人被他们白嫖而已。这不是拉低了整个审美/情/操吗?我也不是说像卫道士一样道貌岸然好,但是真的好讨厌这种审/美。”
原随云还是头一回听她像一个小女孩一样背后议论别人,又试探道:“倘若有一个人与楚留香为敌,那个人不像楚留香一样装逼、风流,他情有所钟,你是帮楚留香还是帮他?”
红袖转过头去,说:“这没有可比性。”
“你会帮那个人吗?”
红袖摇了摇头:“这是道德与法律的探讨,不能抛开法律,只谈道德;也不能一叶障目,不见泰山。楚大哥装逼也好、白嫖也好,都只是道德问题。但是楚大哥的敌人应该是突破法律底线的问题了。法律是文明社会的最后一道屏障,就道德而言,人人都不是圣人,可以原谅,但是突破法律的事是灾难性的。突破法律大多数就是严重地失德。”
原随云目光幽深,说:“倘若那个人也会做好事呢?”
红袖道:“没有绝对的坏人,但是犯了法的当然要负责。”
原随云道:“你觉得法律就一定公平公正吗?”
红袖摇头,说:“封建社会的律法一定不公平、也不公正。但是也找不到可以替代的更公平公正的标准,除非改朝换代,重订律法。但是法律秩序是上屋建筑,还是要看经济基础,这又涉及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问题了,不是说想重订律法就能实现的。真能重订,又如何执行,执行之中的犯法又如何约束?这是比江湖复杂得多的非常精密的问题……”
原随云奇怪的看着她,说:“我不太明白。”
红袖道:“律法是一定会代表特定的阶级的利益的,比如每朝每代的律法,造反肯定是不赦大罪吧?律法就代表着皇室的利益。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这一点是不是对呢?天地自然早在王室,甚至人类出现时就已经存在,是天地包容了一切的人类,王也是人,又怎么能倒过来说土地是王的呢?王和礼法的存在是因为人类社会要脱离于动物群落。动物的秩序是很直接的,一个动物群落中最强壮的雄性凭借暴力占领地盘和雌性,垄断生育权,在动物中的任何被同类淘汰的事都是合理的。人不一样,人要有法律的秩序,但是人也是生灵,必然有生灵的特性,成王败寇这一点和动物一样。人与动物的区别是人会使用工具、人靠劳动创造生存资源,这也造成了并不一定是最能打、最强壮的人会当上王,所以人王要保障地位,就需要人心。律法这时的意义就是王和臣民都能接受的秩序。比如刘邦入关中,约法三章,坚决执行,收尽人心,从而问鼎天下,就是这种道理。”
原随云文武双全,当然知道这个典故,道:“杀人者死,伤人者刑,及盗抵罪。”
红袖点头道:“说起这个来,‘及盗抵罪’,楚大哥就要获罪了。楚大哥从不杀人,他觉得他没有权利杀人,他难道觉得自己就有权力偷盗呢?很多盗贼都喊‘劫富济贫’,那么真的做到了从不谋私吗?是否所有富者就该被他‘劫’呢?我知道楚大哥的偷盗是不谋私的,但这也不过是慷他人之慨,仍然是破坏规则的强盗逻辑。他纵横天下,偏偏易容、留香把偷盗之事宣扬,就有一种榜样作用。如果天下人人都想靠偷盗成名,一定是最差的社会。一方面偷盗并不能让社会财富总量增加,所以偷盗对人类社会是没有贡献的;另一方面是否每一个人面对财富时都能大公无私?只怕多是沽名钓誉、欺软怕硬。可是百姓就要被这些‘劫富济贫’的‘大侠’们害苦了。真要‘劫富济贫’,偷偷劫不义之人的不义之财用作济贫,不宣扬给本就浮躁的江湖立这种榜样,会不会好得多?”
原随云心头也暗惊,他干的事何止偷盗呀。
原随云眼波流转,说:“你从来就没有学过楚留香的‘盗帅夜留香’吗?”
红袖斩钉截铁地说:“没有,我多是靠行医赚钱。”
原随云也难免深受震动,这个江湖之中,哪一个武艺绝伦的人有底气说这样的话。像她这样可以说是武功天下第一的人,还是楚留香的义妹,居然是靠医道吃饭的。
红袖挽着他的胳膊,温柔地倚在他肩头,说:“以后我们一起努力扶危救难、伸张正义,我们可以做得比楚大哥更好。做到楚大哥的好的那方面,真要劫富济贫也只劫不义之财,救急不救穷,舍弃楚大哥的‘装逼油腻’和‘没完没了的泡妞’。”
原随云伸手搂住她的肩,这时候他脑子一片空白。如果一个人间恶魔爱上了一个白衣天使会怎么样?他应该何去何从?
原随云终于缓和了自己的心情,决心绝对不能让她知道那些事。
原随云牵起她的手,说:“带你去瞧瞧你在淞江府的家。”
“我的家?”她一双清目讶然地看着他,像盛着星光。
原随云微笑道:“你喜欢这儿的莼羹鲈脍,我便为你在这里制个别院,每年入秋,都可以来这儿过些时日。”
女人不会不喜欢男人带给她的这样的惊喜。




风云百世[快穿] 第二十四章 热恋男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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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片竹林未必像武昌郊外那一片, 但是新铺的石子路却极像。竹林中依稀传来鸟鸣之声,让人觉得静谧幽远。
红袖和原随云手牵着手踏着石子路到了一片新建的竹制房屋前,这里格局居然和武昌那边的屋子一模一样。
他们在淞江府停留也就半个月, 他居然就让人建了这样一处所在,所花费的心思不可计量。
推门进去, 也见到生活起居的屋子和诊室、药房都分开的,另外还有徒弟、仆人所居的屋子。
原随云拉着她去厨房做饭,一应材料自然是备好了。
每一个女孩子看到自己文武双全帅帅的男朋友愿意给她下厨, 那么她要是不会感到幸福,只怕是铁石心肠。
红袖就不是铁石心扬,所以她现在说不出的快乐。她挽起袖子, 也要帮忙,看着他把下厨当作练武一样专注利落,更觉他没有一处不好的。
两人快乐的一起做饭、用餐、把酒、饮茶, 说起武功时,原随云对她的剑法也很好奇。
女人在这个时候是没有理智的,况且就像黄蓉会希望郭靖学到至高武学一样, 红袖对原随云当然也不藏私。郭靖请了黄蓉吃饭, 原随云不但请她吃饭, 还送她心仪的房子……
原随云当真是武学奇才,他会三十三种一流武功, 并且每一种都练得比其出处本派高手还要强。这时红袖传他“六脉神剑”, 他聪颖天姿也不下于段誉, 段誉在鸠摩智打上天龙寺时临背下剑谱,而原随云用半日也足可背下剑谱了。
他又在红袖的指点下运起真气将无形剑气打出来, 也就下午半天和晚上几个时辰,居然就把真气运转晦涩的“六脉神剑”都学会了, 唯差的是火候。
原随云欣喜异常,在江湖上武功就是最大的财富。原随云都试过一遍后,走到红袖身前,握住她的手,说:“你把这样的绝学传给我,不打紧吗?我也传我无争山庄的武功和我所会的武功给你吧。”
红袖伸手擦了擦他额间的汗,淡笑道:“我自己的武功足够我练一辈子了,学你的武功干什么?”
原随云夺别人的武功心法时或者骗枯梅时都不会有歉疚感,这时却对她十分歉疚。
原随云道:“可是我却好奇你的武功。”
红袖笑道:“世间有你这样的武痴,我虽然好武,却不是武痴。况且……”
原随云道:“况且什么?”
红袖闭着嘴一时不答,原随云心头一荡,便去挠她的腰肢,说:“你有什么秘密不告诉我?我可要罚你。”
红袖咯咯一笑,抓住他作乱的手,他又反握住她的,痴痴地瞧着她。
红袖面对热恋的意中人这样的眼神,也是俏脸微红,显女儿之态,灯下看起来更令人砰然心动。
她说:“天底下最大的受女人欢迎的男人是楚大哥,他是属于天下所有漂亮的女孩子的。但在我心里你是个很好的人,你是属于我一个人的,那我比天下所有漂亮的女孩子还要开心。你喜欢武功也不是坏事,你的武功要是比楚大哥强许多,那也不错呀。”
原随云简直想要又蹦又跳,她心里已经将他看得比楚留香重要了,这比得到几百万两银子还要开心。
原随云紧紧抱住她,说:“我原随云,此生定不负你。不,一生太短了,我要三生三世,我要生生世世!”
红袖枕在他怀中,微笑道:“傻瓜,人能把握的只有现在。能把握今生,就很幸福了。”
原随云道:“可是对我来说不够,因为我是这样爱你。当还只听到你的声音时,你就带走了我的心。”
红袖埋首于他胸前,轻笑道:“你真会甜言蜜语,可有多少姑娘要被你骗了。”
原随云道:“我可没有楚香帅的那种本事,可楚香帅却也没有我的本事。”
红袖奇道:“他没你什么本事?”
原随云轻抚着她的发,温柔笑道:“我得到了你的爱,他得不到,你爱的是我,而不是他。仅凭这一点,我便比他强一百倍。”
红袖笑道:“这有什么?我不喜欢他,还有一百个一千个美女喜欢他呀。我要是真喜欢他,他还没空应付我呢。”
原随云笃定地说:“才不是如此,我猜楚香帅心中一定嫉妒死了我。一百个一千个美女哪里及得上你一分?”
红袖摇着头:“不行了,不行了,迷魂汤喝得够多了,再喝就要傻了!我回房休息了。”
说着她挣出他的怀抱,转身跑向了自己的房间。
他追到她房门前,但还是没有推门闯进去,做男人都想对意中人做的孟/浪。
原随云和她在一起时也不敢做太没羞没臊的事,让自己转移注意力,反而多谈起武功,红袖自也知无不言。
红袖和他在这座竹屋逗留了三天,原本只传了他“六脉神剑”,不曾想原随云说起她和薛衣人决战时使的掌法,她竟然把“天山六阳掌”和“北冥神功”的秘密也说了出来。
只不过要练这逍遥派的内功必须先废去原来的内功,原随云本身怀有无争山庄传下来的内功,也是长辈离世前传给他的。
这内功不下于楚留香、水母阴姬,否则他也不会是原著中一介少年瞎子武功就那样高。——楚留香要与他决战前胡铁花想来试探他的武功,他会那样自信。最后他也就要赢了,若不是他的情人金灵芝爱上了胡铁花所以背叛他、冷不防暗算了他,楚留香等人就要全死在蝙蝠岛上了。
所以,原随云一时之间又怎么能舍得废去自己强大的内功?
这奇妙的功夫,让原随云心痒难耐,凭他的内功可使“六脉神剑”,但是使“天山六阳掌”就极为困难。
红袖劝道:“你功夫这么好,在武道上也自得其道,不必非要练我逍遥派的功夫。还有这‘北冥神功’不练也罢,其实这门内功化解别人的内力为己用,普通人极易走火入魔。若是贪心不足的人至使内力反噬,犹如‘大海之水倒灌江河’,危害无穷。我本是修习本门另一门功夫,奈何江湖险恶,当时有恶人围攻我,我唯一的生机就是设计运用此功化他们的内力。结果一练了这门功夫,只能练下去了,我派门人散功则身亡。”
原随云暗道:这个门派的内功修习起来得先废去原来的内功也就罢了,还会散功则身亡,好生霸道。
原随云又问道:“你这是什么门派的功夫?”
红袖道:“我这个门派叫做‘逍遥派’,其祖师可以追溯至唐时的李淳风,真正开派发扬光大的大宗师叫做‘逍遥子’,我……偶然得之传承。”
无争山庄是武林第一世家,也才传承三百年,这个门派居然是近千年之前创立的,不得不让他惊叹天外有天,人外有人。
到了第四天,才有原随云的属下找来,说是楚香帅已经查清杀手组织的事,已回到掷杯山庄。
红袖笑道:“楚大哥果然是能自己办到的。幸亏咱们聪明,偷得浮生几日闲,没有去当他的配角。”
那个下属看了看红袖,道:“但是苏姑娘好像不开心。”
红袖奇道:“她怎么了?”
那名下属说:“她忍不住去找了楚留香,又早一步回来,回来后就闷闷不乐了。”
红袖惊道:“难道……不行,我得去找她……”
红袖看向原随云,原随云早在下属提起苏蓉蓉时,就明白这是需要支开她了,微微一笑,道:“我也有一点儿事要处理,你是要心急,不必等我。我处理好了,马上来找你。”
红袖朝他微微一笑,原随云见到她的笑,真想没有那些红尘俗事。有时他警醒自己不可儿女情长,英雄气短,多年筹谋,只为称雄江湖,进一步争霸天下,到达权利巅峰。
这如何教他半途而废?
念及红袖的侠义仁慈之心,与他所作所为总是相冲的。他便想在蝙蝠岛的事都瞒着她,待他有资格问鼎天下,便让她当皇后,她总不能不应他的。
他安慰自己:她说她是‘逍遥派’的,‘北冥神功’其名就是源于《庄子》,《庄子》中还有一言:“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诸侯之门而仁义存焉。”只要她当上皇后,自可施仁义于天下,她又怎么会怪他呢?
待红袖急匆匆离开绿竹院后,那属下才凛报:“华山派的高亚男似乎知道了一些事,胡铁花在半途见着了她,高亚男待他太过反常,胡铁花怕是有了怀疑会去找楚留香。”
“雁蝶双飞翼,花香满人间”,谁又不知道胡铁花是楚留香的好搭档呢?连胡铁花自己都说楚留香是他的“老相好”,别人都称楚留香为“楚香帅”,只有胡铁花叫他“老臭虫”,还有一个姬冰雁被胡铁花叫“死公鸡”。三人从小相识,都是好到可以为对方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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