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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不良人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庚新

    吴王,实在是太尊贵了!

    而狄仁杰和明空,相比之下却太卑微,根本无法对抗。

    想要水落石出,就必须找到一个比吴王更强大的人。

    明空推荐了赵国公长孙无忌,绝对是最合适的人选。

    要知道,吴王曾差一点就危及到了他外甥,也就是当今皇帝李治的皇位。长孙无忌之前奈何不得吴王,但心里面肯定不会舒服。只要有一个机会,他就不会放过。

    而狄仁杰和明空能否反败为胜,就看长孙无忌会不会出手!

    雨,越来越大。

    黑猫从围墙跳出去,沿着小巷依里歪斜的走着,漫无目的。

    它走的越来越慢,最终在宣阳坊坊墙下,终于走不动了,四肢一软,就趴在了泥水中。

    那双幽绿的眼睛,神采渐渐隐去。

    雨水,打在它身上,它仿佛毫无觉察。

    轰隆隆,又是一声惊雷炸响。

    黑猫的身子,突然一动,紧跟着,雨水落在它身上的一刹那,突然化作雾气,没入黑猫的身体之中。雾气,越来越浓,黑猫身下的雨水,也不见了踪影。它的身体,被水雾所笼罩,远远看去,好像一团棉花球一样。雨水,再也无法落在它身上。

    一头黑狗,出现在了坊墙上。

    它瞪大眼睛,四处查看,目光落在了水雾之上。

    汪!

    黑狗叫了一声,然后纵身就从坊墙上跳下来,缓缓靠近水雾。

    它又叫了一声,慢慢趴在地上。

    一双幽森的眼睛,仿佛穿透了水雾,看清楚了被雾气包裹在里面的黑猫。

    就这样,一猫一狗,一动不动。

    雨,渐渐小了,在三更天的时候,终于停止。

    包裹着黑猫身体的水雾,渐渐散去,露出了它的身体。

    黑猫蜷缩着,依旧一动不动。

    而黑狗却站起来,走到黑猫身前,张口咬住了黑猫的脖颈。它向四周看了两眼,纵身就跳上了坊墙,又从墙头跳到了外面。它穿过了朱雀大街,一路狂奔,眨眼间就消失在浓浓夜色之中……




第七十四章 己巳日(一)
    不知不觉,就进入五月。

    去年的五月,太宗皇帝驾崩。一转眼,一年光阴过去了。

    在长孙无忌和诸遂良等一众顾命老臣的协助下,昔日的太子李治也已经坐稳皇位。

    李治很幸运,有一众当年辅佐太宗皇帝,对他也忠心耿耿的老臣辅佐。

    长孙无忌也好,褚遂良也罢,都是才干卓著,能力出众的人。李治甚至不需要费什么心思,只要遵从太宗皇帝当年制定的规则,萧规曹随足矣。更何况,太尉长孙无忌还是他的舅父,对他自然没话说,是忠心耿耿,做事情同样也是尽心尽力。

    不过,李治也很悲哀。

    太宗皇帝太优秀了!

    优秀到李治无论做什么,都会有人下意识把他和太宗皇帝进行对比。

    而长孙无忌等人,更是坚守太宗皇帝制定的规则,决不允许有任何人来改变和动摇。

    大唐帝国在经历了贞观之治后,国力日益强盛。

    但在强盛的同时,一个强大的利益集团也在悄然形成。

    当年令大唐帝国强大无比的府兵制,伴随着国力的增长,却显得越来越不合时宜。李治当然也看到了这一点,但有心无力。无论他想做出怎样的改变,长孙无忌等人都坚决反对。这也使得他登基一年,虽皇位稳固,却给人感觉却是大权旁落。

    这也让李治的心里,很不舒服。

    己巳日,是太宗皇帝的周年。

    早在三月,李治就决定在崇圣寺祭拜太宗皇帝。

    这些日子以来,内侍省和宗正寺都在操办此时。在进入五月之后,整个崇圣寺都进行了一次整修和清扫。内侍省更派出大量的人手,对崇圣寺的僧人进行调查和整顿,一旦发现有那滥竽充数之人,就会将之驱逐,以保证祭拜大典不发生意外。

    而在己巳日的前三天,整个崇德坊就开始了警戒。

    昔日负责维持治安的武侯和坊丁全部换成了金吾卫,崇圣寺周围,更驻扎了兵马。

    所有人都知道,皇帝要来了!

    崇德坊的居民也都变得格外兴奋,日盼夜盼,等待着己巳日到来。

    不过,有人高兴,就有人愤怒和悲伤。

    济度巷的人们,就很不开心。

    由于济度巷与灵宝寺后山门隔河相望,为防止发生意外,长安县下令,把济度巷的居民全部迁移出去,并推平了济度巷。以至于如今的济度巷,已成为了平地。

    视野,变得开阔许多。

    在济度巷的废墟上,驻扎了一队金吾卫。

    尉迟宝琳阴沉着一张黑脸,走到营地门口,向灵宝寺眺望。

    “为什么要驻扎于此,这里距离崇圣寺还隔着一座佛寺,万一出什么事情,根本来不及。”

    “这是卫尉所命,有什么办法?”

    “凭什么程家那五个蠢货,就可以驻扎崇圣寺?”

    “这个……”

    尉迟宝琳口中的‘五个蠢货’,是程咬金的五个儿子。

    程处嗣、程处亮、程处弼、程处寸和程处立。其中,程处嗣、程处亮和程处弼三人是程咬金继室清河崔氏女,也就是崔夫人所生。那清河崔氏,是五姓七家之一,赫赫有名的中原世族。而程处寸和程处立两人有点可怜,是程咬金的庶子,但实际上是确是嫡出。他二人的年纪,比程处嗣三人大,只是母亲没有显赫的家世而已。

    他二人的生母,是程咬金的原配,也就是隋朝县令孙陆儿的第三女,可惜死的早。

    等程咬金功成名就之后,就娶了清河崔氏女。

    凭借清河崔氏之名,程处嗣三人变成了嫡出,而程处寸两人,却成了庶子。

    好在,他们几兄弟的关系很好,并没有像其他家庭那样,闹出一个兄弟隔阂的局面。

    除此之外,程咬金还有一个儿子名叫程俊,是妾室所生。

    随从苦笑道:“谁让那程处侠是陛下身边的人呢?”

    这程处侠,就是程俊。

    他年纪和程处立差不多,曾拜东宫通事舍人,在李治还是太子的时候就跟随左右。

    这叫做从龙之功!

    尉迟宝琳闭上了嘴巴,半天才恶狠狠憋出一句话来:“只怪那老夯货太能生了。”

    随从噗嗤笑了,又连忙捂住了嘴。

    尉迟宝琳可以这么说,他不可以。

    而且,程咬金能生是本事,尉迟恭在这一点上,的确是比不上程咬金,只有三个儿子。

    “算了,让大家都精神点,明天陛下就要来祭拜先帝,说不定会路过这里。

    别被程家五犬比下去,谁要是敢给我丢了脸面,等结束之后,某就扒了他的皮。”

    “喏!”

    随从连忙答应,匆匆离去。

    尉迟宝琳则叹了口气,转身准备返回营地。

    就在这时,远处走来了一个人。

    他骑着马,身边还跟着一头白头犼,远远就喊道:“是鼋鱼吗?”

    尉迟宝琳脸色一变,快走几步吼道:“苏吉祥,我警告你,我表字元瑜,不是鼋鱼。”

    来人,已经到了尉迟宝琳跟前。

    他跳下马,笑嘻嘻道:“老黑,别生气嘛,我口音重,你又不是不知道。”

    “贼你妈,你就是故意的。”

    尉迟宝琳倒不是真的生气,只骂了对方一句。

    “苏庆节,现在已是夜禁,你怎么又跑出来了?”

    “我来查案。”

    “查案?”

    尉迟宝琳一愣,道:“大晚上的,你查什么案。再说了,你什么身份查案?”

    “是县君与我的委派,我有通行令牌。”

    说着,苏庆节取出一块腰牌,朝尉迟宝琳晃了两下。

    “你说你堂堂左卫中郎将之子,大把的前程任你选,你查什么案啊。”

    “我喜欢。”

    “好,你喜欢查案就查,来我这里作甚?”

    苏庆节道:“商量个事,我准备呆在你这里,你不会反对吧。”

    尉迟宝琳浓眉一挑,一把拉着苏庆节到旁边,压低声音道:“狮子,我告诉你,可别乱来。明天陛下就要来祭拜先帝,你要是惹出事来,你爹怕都要受到牵累呢。”

    “我能惹出什么事?”

    苏庆节道:“放心,我就是呆在你这里,不会惹事。”

    “真的?”

    “我说话算数。”

    想当初,苏庆节和尉迟宝琳在通善坊差点大打出手,还结了仇。

    不过大家都是少年,后来在昆明池边上打了一架。尉迟宝琳虽然打输了,却没有因此记恨苏庆节。相反,他和苏庆节还成了朋友,没事的时候,就会凑在一起。

    “那你跟我来,记住,别给我惹事。”

    “放心放心,我就不是那样的人。”

    换一个人这么说,尉迟宝琳可能会相信。

    可苏庆节……他和苏庆节虽然认识不久,但也算是了解。

    这家伙是个胆大包天的人,且骨子里好冒险,和他爹苏定方稳重的性子全然不同。

    如果是别人,尉迟宝琳肯定会拒绝。

    但苏庆节的话,他觉得,不会有什么问题。

    “说好了,不许惹事。”

    “啰嗦,怎么这么多废话。”

    “狮子,你老实告诉我,到底想干什么?”

    “说了查案,你怎么不信啊。”

    “查什么案子,要躲在我军营之中?”

    “现在不能告诉你,等合适了,我自然会和你说。

    不过你别担心,和你没有关系,我只是想要借你的地盘,在这里进行监视。”

    “监视?”

    “好了好了,别问那么多,烦死人了。”

    尉迟宝琳比苏庆节年纪大,但是在苏庆节面前,却显得没有什么底气。

    也难怪,他们这些二代个个心高气傲。没本事的人,再有身份他们也不会高看一眼。因为,再有身份,也比不得他们。哪怕李唐皇室子弟,惹急了他们也不含糊;可如果你有真本事,就算没什么身份,他们也会接纳。当然了,如果你有身份,更容易融入他们的圈子。

    总之,这是一群在外人眼里,高不可攀的群体。

    但是在他们内部,一切都要靠本事说话。

    所以,不管苏庆节怎么嚣张,尉迟宝琳也不会放在心上。

    谁让他打不过苏庆节呢?当初在昆明池,苏庆节打得他鼻青脸肿,而且明显有余力。

    这,也使得尉迟宝琳对苏庆节格外敬重。

    已过了子时,夜色正浓。

    太尉府里,依旧灯火通明。

    长孙无忌已五十有六,却依旧精神矍铄。

    他处理完了公务,并没有立刻去休息,而是带着几个随从,来到了后宅的西跨院。

    “怀玉,怎么还不睡,还爬到了屋顶上?”

    在西跨院的屋顶,站着一个雄壮少年。

    听到长孙无忌的呼喊声,他立刻纵身跳下来,落地悄无声息。

    “无忌叔叔,我在上面练功。”

    长孙无忌一愣,抬头朝屋顶上看了两眼,笑道:“屋顶上还能练功吗?”

    “可以的。”

    “怀玉,你可真是勤奋。”

    长孙无忌说着,伸手拍了怕少年的胳膊。

    没办法,少年的个头太高了!长孙无忌的个头不低,近六尺上下(184公分),可是站在少年跟前,却矮了很多。目测少年身高,当在六尺六寸,几乎高了长孙无忌一个头。

    他体型雄壮,犹如熊罴。

    特别是长了一双长臂,犹如长臂猿一样。

    面色略略发青,但长相嘛,倒是很英武,算不得太丑。

    听了长孙无忌的夸奖,少年咧嘴笑了。

    “叔父夸奖了,我这只是习惯罢了。”

    这少年,名叫秦怀玉,是秦琼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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