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就是一只废仙女了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可乐中毒
晚饭是从外面买回来的外卖。
这个时代当然是没有外卖的,但是有彩云在,彩云就是她的美团外卖。
因为有三个人,所以,今天的菜肴也是有点丰盛,足足有五六个菜。
但说实话,因为这个时代还没有十分普及炒菜。
这个时代的炒菜,就有点类似于铁板烧,还都不是后世那种用植物油直接倒在锅里炒,所以,你要说饭菜有多好吃,大概是没有的,一般都是以蒸、煮、烩、烤以及切片蘸酱生吃为主,但即便是这样,小晴今天还是吃得津津有味。
而夭夭这边,也是看着对方。
难怪对方有自信说,就吃还行。
果然!
她就是个吃货啊!
不过这样也好,不吃饱了的话,今晚怎么通宵练唱歌。
虽然这首《桃花庵》应该说,已经是她能够想到的最简单的一首歌了,但是,就算是最简单,仍然要付出努力。
“夭夭姑娘,这个,你还要吗?”
看着还剩下最后一块肉,她也是试探性地问道。
而夭夭也是放下了碗筷,“不要了,我吃饱了。”
“那,归我了!嘻!”
“咳!”彩云随后也是咳嗽了一声。
“彩云姐你要吗?”
“你吃吧。怎么好像一辈子都没吃过一样,又没有人跟你抢。”
“谁让你们这里伙食太好了。”
小晴似乎终于发现为什么彩云姐跟夭夭姑娘都能长这么高的原因了,天天都这样的伙食,不高是不可能的。
搁下碗筷后,小环那边正好也是把热水给烧好。
然后,夭夭也是先去洗澡了。
就这样三人轮流,又是忙了好一会,才睡到了床上。
就连夭夭自己也没想到,第一个跟她同床共枕的,居然不是彩云,也不是其他人,甚至都不是一个男人,而是小晴。
小晴也躺了下来。
说实话,她的心跳得有点快。
主要是她们的关系发展得也太快了,一时间,心理准备还是没有完全跟上。
被子里,她脑子里一直重复着一句话。
这可是夭夭姑娘的床啊!
这可是夭夭姑娘的床啊!
夭夭看着她,也不知道她一直重复着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不过……
不管这些了,还是直接开始特训吧。
“还是我一句,你一句。”
……
第二天。
还是一样的地方,似乎是练得有点过了,小晴的嗓子都有些微沙哑了。
不过,问题不大,而当第二天小晴再次把这首歌连续唱出来的时候,慢慢地,苏媚跟绮菱也是听出感觉来了。
歌词的大概意思,就是一个酒鬼吧,月下听禅、花间长眠一整晚。
倒是颇为潇洒。
两人听着,虽然似乎有那么一点意思,但是,却也未能真正让她们有多少惊动。
真正让她们觉得惊动的,还是小晴居然还真能唱出来。
夭夭早就说过这歌不难,不过,小晴还是需要继续克服气短的问题。
因为到时候到了台上,就不能让她唱一段歇一会了。
开局就是一只废仙女了 第二十九章 散开去
如果以相对严格的标准去要求的话,可能现在的小晴最多只能唱出刚好及格的分数。
然而,就算是这样,也是让苏媚跟绮菱看到了希望,在小晴唱完了以后,苏媚也是看着夭夭。
“姑娘真的是有化腐朽为神奇的能力,这些句子明明读起来的时候,并不觉得怎样,但是经过小晴唱出来了以后,立刻给人的感觉就变了。”
苏媚这话说的一点都不夸张,当把这前后效果拿出来对比后,就能够发现,真的是天差地别,而且,这种新的唱法,也是给人一种焕然一新的感觉。
这跟之前的《左手指月》又不一样了,是另外一种全然不同的曲调。
当然,感觉在喜欢程度上,这首似乎就没有《左手指月》那么好。
但这首歌谣,却也是正好符合像小晴这种年纪,这种性格的。听完了以后,仿佛给人一种一个带着青春活力的女孩,喝酒买醉,可爱中又带着一点天真烂漫的感觉。
夭夭也是一点都不在意这些称赞,小晴这里算是解决了,但是,接下来美凤院还有不少像小晴这样的人。
然后,即便是夭夭也不得不叹了一口气,说道:“小晴这里暂时就这样吧,接下来还有不少人。”
之后,夭夭又对苏媚说道:“我觉得,你倒是可以尝试一下唱《左手指月》,至于绮菱……”
绮菱也是以好奇的语气道:“我也有?”
“暂时还没想好,不过,应该问题不大。你先练好古筝吧,等我想到了以后,再给你说。”
说着,夭夭便又拿起笔,然后坐在那里,左手扶着额头,看似有点头疼地想着歌谣。
苏媚也是看了看夭夭,现场写歌,是一件十分难的事情,而且,还要针对每个人的特点写来,就更难了。
所以,随后也是没有打扰,然后,夭夭也是把《左手指月》的歌词给抄了出来。
旋律方面,苏媚应该还有点记忆,便让苏媚自己拿着先去尝试一下。
就这样,两天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而小晴唱的《桃花庵》也是传遍了整个美凤院。
要知道,在这个时代,青楼女子要出名靠的便是什么,靠的便是文人士子的填词。
但现在,听到了小晴的《桃花庵》,不少人仿佛也是已经意识到了什么。
“这么说,青竹所说的计划就是这个?”
“不过你还别说,这《桃花庵》唱着还挺好听的。”
“好听是好听,但是总觉得还缺了点什么?”
“唱这样的歌谣,真的有人会喜欢听吗?”
“小晴这两天尾巴都翘天上去了。”
“什么时候夭夭姑娘也给我写一首?”
“你之前不还说,这首歌谣怎么怪怪的。”
“那是刚开始还没有适应,现在细细想来,还是很好听的。”
“把这首谣给小晴唱浪费了。”
“……”
然后两日后,当众人还在议论着《桃花庵》的时候,夭夭这边,也是一口气写了四五十首歌出来。
只能说,她觉得由她一个个去匹配还是太慢了,倒不如,让这些人自己来领。
当苏媚得到消息的时候,美凤院一处阁楼,四周已经贴满了歌词,而且,被叫来的人也不少。
一身素衣的钟梅一眼就看到了苏媚来了,也是赶紧迎了过来,说道:
“姐姐你怎么才来,前天还在说着,什么时候夭夭姑娘也能给我们写一首,现在,现在已经不止一首,大家都在里面看着呢。”
苏媚听到以后,也是赶紧来到阁楼,一个个看了过去,好在,美凤院的各人还算有素质,没有争抢,也没有撕下来。
而在现场,只有彩云在,苏媚也是对彩云说道:“这是什么情况?姑娘呢?”
彩云便回道:“姑娘让我把词都贴在这里,而且把所有人叫来,就回去睡觉了。还说,让每个人自己先挑,之后,她会看情况,再分配。”
苏媚听了以后,也是有点吃惊,主要是……
才两天时间,就能写这么多?
而在夭夭的屋子里……
其实两天四五十首,都算是少的了,如果她想抄的话,完全可以抄出来上百首,但是,她不能这么做。
因为,很多并不符合现在的时代背景,只有现在摆在这里的四五十首,才是最符合当前这个时代的特色,而且,也能打动人。
当然,说是这么说,但或许真正算得上十分优秀的,可能也不过仅仅只有几首而已。
还有不少,是不得不拿来凑数,毕竟这就跟出专辑是一样,一两首主打曲,其他都不过是陪衬。
但尽管是这样,她也是废了好一番功夫,才从上百上千首歌当中,精选出了这五十首。
她是有另外一个文明的记忆不错,但是,这并不代表,她不需要‘翻阅’、不需要一点点‘回忆’。
当把上千首歌都过滤之后,也是让她有点精疲力竭,刚写完,就直接回去睡着了。
夭夭给了彩云一个任务,就是让她记录下每个人所选的歌。
一个人可以选择多首,但最终,决定权却是在夭夭的手上。
夭夭只是让她们先选,之后,再看她们的具体情况,来决定适合还是不适合。
要不怎么说是妖孽,看着现场的四五十首民谣,即便是苏媚,也是有点咂舌。
更别说,随后赶来的绮菱,不过绮菱也已经不意外了。
反倒是更加好奇起这些歌谣的质量怎么样,比如说这首,《红昭愿》,有的地方写的很好,但是有的地方,却好像有点不怎么思路通畅。
不过这也不怪姑娘就是了,毕竟,一个人两天要写这么多,也着实是难为对方了。
但好像就算是这样,也还是有不少人在看了以后,觉得这首蛮好的。
当然……
只是看词,却是没有办法直接唱出来。现在的她们只能依靠词句是否优美,来决定是不是一首好的歌谣。
“彩云彩云,我选这首!”
而在这里面的众多首谣之中,有一些却又是特别受欢迎的。
比如说这一首,因为其浅显易懂的文字,而且,仿佛是诉说着故事的口吻,让支持它的人比其他的明显要多出好几倍。
开局就是一只废仙女了 第三十章 也敢照以肝胆
“这首看着有点感人。”
“我就选这一首吧。”
“但是……话又说回来了,选了就能唱?”
“你刚刚没听到彩云说吗?现在只是让我们自己选,后面,还要再筛选出最适合的。”
“唉,反正,别管那么多了,小孩子才做选择,全部都要不就好了。”
“而且……不就是一个散伙演出吗?”
楼阁之中,有细心谨慎地挑选的,也有毫不在意的。
之所以细心谨慎,是因为她们真的把这个当一回事。
而那些毫不在意的,则是没怎么把这个当一回事。
但即便是这样,幸好的是,美凤院上下还算是一条心。
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便是,这一次的牵头人是美凤院的三大支柱青竹、苏媚以及绮菱,这三个人或许只出来一个,都无法服众,但是假若是三个一起,即便是平日里最不讲理的,都不得不掂量掂量后果。
当然,就算是这样。
有个别一些人,会说一些风凉话,自也是不可避免的。
比如说,此时,就有一个叫做大琴的女孩儿,对这些一副毫不关心的样子。
大琴是她的诨名,正如区别于小琴,她的嗓音早年因为练习的太刻苦,导致在变声的阶段伤了声带。
以至于现在说话的时候,声音都有点偏向于男生的声音。其实也还好吧。跟那种完全的男生的声线还是不一样的,再加上近些年来,也有好好地保护好嗓子,所以,也恢复得七七八八,但就是怎么说呢。
无论她再怎么努力,似乎都再也回不去从前了。
试想想,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女,却有着一把正太音会怎样。
假若是在另一个文明,说不定会大受欢迎,但是在这个时代,必然会受到不少人的冷眼。
所以,当看到大家都津津乐道地谈论着选什么的时候。
她闹别扭,也就再正常不过了。
嫉妒,她这完全就是赤果果的嫉妒。
“什么叫做不就是一个散伙演出?”
“难道不是吗?”
此时苏媚就在不远处,看到这边的情况,也是带着深意思索了一番。
像对方这种小孩子脾性,她大概是压不住的。
而且,虽说她是美凤院的老人了,但也早就不问美凤院的事多年了。
反倒是绮菱这边,上去直接就扭起了对方的耳朵。
虽然绮菱既不是对方的老师,也不是对方的谁谁谁,但绮菱在管教小孩子方面,还是颇有些手段的。
“谁,谁扭我耳朵。”
“啊,疼疼疼!”
“绮菱姐,放手,放手,疼!”
绮菱也是有点恨其不争。
绮菱很少对其他人有感觉,但是唯独小琴,她一直都把对方当妹妹来看待。
对方是唯一一个厚着脸皮,向她讨教古筝。而且,还对她说,她弹的古筝比青竹姐的琴好听多了。以后,不如她改名叫小筝吧。
当然!
美凤院里的清倌人的名字都是由妈妈来定的。
妈妈定名字有点比较随意,一般带小字的,就是顶了天,都成不了青竹、绮菱。
然后……
假如一不小心居然成了,就有改名的权利。
像青竹,以前的名字说不定就叫小竹,当然,这是开玩笑了,因为青竹从小天赋就很好,又有名师教导,因此,妈妈一早就把她当成是美凤院的头牌来培养,所以并没有改过名字。
……
此时,绮菱拎着对方的耳朵也是有点恨其不争。
当初那个时常调皮着跟在自己身后的小琴,现在,却是变成了如今的大琴。
而即便是对方,都对大琴这个名字坦然受之。
在对方一番挣扎过后,绮菱终究是有点无力地松开了手。
说道:“滚!”
绮菱最终也只能说出一个‘滚’字。
毕竟……对方的情况她也是知道的,但她不能让对方留在这里说风凉话,影响了大家。
小琴听了以后,也是瞪了一眼绮菱,然后头也不回地跑了。
苏媚这时也是迎了上来,走到绮菱这边,跟绮菱说道:“这话是不是说得太重了。”
绮菱也是垂下了眼帘,然后睁开,转过头对苏媚无可奈何地说道:“没办法,不能让她一个人在这里影响了所有人。”
这边的闹剧,夭夭当然不知道。不过,一旁把楼阁这边的情况看得清清楚楚的小晴,在看到了大琴跑了以后,也是若有所思。
哎,看来早上藏着的两个烧饼又有一个要没了。
果然!没多久,小晴就在一条河边找到了出了美凤院的大琴,只见大琴正坐在路旁的一颗柳树下的草坪扔着石子。
二话不说,小晴直接就坐了下来,然后又把自己藏的两个烧饼拿了出来。
“给!”
大琴看了以后,也是重新转过头,丝毫没有理会小晴,继续扔着石子。
“不就是伤了嗓子嘛!”
小晴便也接着道:“我干啥啥不行,我都还没有说什么呢。你至少弹琴、还有弹筝都不错不是吗。”
对方也是瞥了小晴一眼。
只能说,夏虫不可语冰。
她跟小晴的追求不一样,她曾经梦想自己能成为青竹、绮菱她们一样,甚至,也已经一度接近。
然而,也就是差那临门一脚。
而小晴,则是一开始就是条咸鱼。即便是到了现在,虽然她不能唱歌,但是吊打小晴五条街也是绰绰有余的。
“你不懂!”
“我怎么不懂了,我也有想过成为青竹姐跟绮菱姐。”
“你那是想。”
“有区别吗?”
小晴说话的同时,也是伸出了她的五根手指,上面布满了伤痕。
那是她练习的时候留下的。
她人很笨,即便是一般人,都比她学习东西要更快一些,而她,只能靠比其他人更长时间的练习,才能跟得上其他人。
为此,这些年,也是受了不少伤。
但她从来都没有抱怨过。
只是一步步、一步步地往上爬。
因为她爹娘说过,只要她能吃苦,就能吃上这个世界上最好吃的,而且还能住上大宅子。
这么一想……
“唉!原来还真的有区别!”
小晴本来是来劝人的,但是结果却是自己被自己给劝服了。
亏得大琴在看到她手上的伤痕还有点感动。
这个也是自我感动。
结果……下一句,小晴扭过头,认真地对她说的却是,“但就算是这样,也不能饿肚子不是。给!先吃!我觉得‘大琴’也挺好的,为什么说好……因为她大……”
小晴已经在胡言乱语了。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
大概是无话可说了,小晴也是直接唱起了歌。
大琴在听了以后,原本想说闭嘴,不过最后还是硬着头皮听了下去,这歌词里面有一句,‘我与挚友一身烂漫,也敢照以肝胆’,或许,说的便是她们这种情况吧。
当然,也得亏小晴‘功力深厚’,她听了那么多句,偏偏只能听到这一句。看来,小晴美凤院吊车尾的名号不是白给的。
而在两人并排坐着的时候,正好在大路上,两人也是恰好路过。
开局就是一只废仙女了 第三十一章 找到那位姑娘了
严格地说,那不是两个人,而是一辆马车。
马车看上去颇为豪华,车上有车夫一名,而这两人,则是坐在车上,正在谈论着事情。
只见其中一个年轻人道,“……说起来,殿下让你找的那名女子,你找到了吗?”
说话的这名年轻人,一看衣着就不凡,看上去似乎是一名武将。
之所以如此确定,因为一看对方的样子,也不像是会拿笔的人。
这人正是北辰国宿国公府的二公子。
平时不学无术,不过打架还行,所以,后来当今皇帝在设太子伴读的时候,当时要招揽一批皇亲国戚、功勋大将的子嗣陪太子读书,然后,正好不学无术的他,也就被留在了太子身边。
当然,这也全都仰仗他爹当年所建立的功绩,不然陪太子读书这种事情,也不是谁都有资格的。
至于另外一名年轻人……
如果说前者都仅仅只是功勋大将的子嗣,那么这一位,便是真正的皇亲国戚了。
他是当今皇帝的兄弟靖王府的世子。
当然,像是这种身份的,一般,也对官场没什么指望了。
但也正因为两人处境相似,所以,反倒让他们不用去想那么多勾心斗角的事情。
因而,慢慢地,也成为了不错的朋友。
此时,靖王世子李弘成听了前者的话,也是回道:“辰都那么大,茫茫人海,那里能那么容易就找到。而且,我现在最担心的是,要是那位姑娘并非是城里人,要是从城外来的,那也就更难找了。说起来,程怀默,怎么好像只有我在干活,你怎么不也找找?”
叫做程怀默的年轻人便瞪大着眼睛回道:“那你怎么不早说,我还以为你能行呢!”
“所以说,你现在找到那里了?”
李弘成也是拿出了一张图,现在城东、城西大部分地方都找过了。
唯独还有这里……
靖王世子李弘成把目光放在了那一片青楼所在的区域上。心想,那姑娘该不会是青楼女子吧?
说实话,虽然他们都是年轻人,正应该是鲜衣怒马的时候,但你说青楼,这还真的把他给难倒了。
饶是他这样的器宇不凡,做事沉稳,心有胸怀,一点都没有在自夸的人,都拿这没办法。
一个很大的原因便是,以前但凡他举行聚会或者宴会的话,都有大把才女之类参加,根本不缺,而且……光是那些都已经让他很难应付,更别说青楼女子了。
再说了,虽然他的确可以去青楼,但不管怎么说,传出去的名声也不好。
之前,他一直都把目光放在了其他地方上,倒是还没有吩咐人去调查这一片的情况。
……
与此同时……
此时在河边青楼这一片区域。
一位靖王府的奴仆也是抬头看了看这一片区域。他似乎有想进去调查的打算……然而,在看了看里面以后,也是止住了脚步。因为正好,有一个人正朝着他过来,嘴上似乎还说找到了。
一听到这消息,他脸上也是一喜,问:“找到了,在哪?”
那人便道:“我是从一个妇人的口中得知的,她们前些天在城西买了一个宅子。”
“那你见到人了?”
那人还喘着气,“这倒没有,不过听那妇人的意思,应该错不了。世子说了,对方的特点就是长得很漂亮,而那妇人也说了,对方的确长得很出众,有她年轻时候的样子。而且对方出手很阔绰,像是出身大户人家。”
“那赶紧带路,还在这里磨磨蹭蹭什么。”
虽然光凭这几句,仍然还不能完全确定就是要找的人,但听这意思,至少也已有六七成的把握了。
正当两人刚想一起同去确认的时候,因为之前前面那个听完消息也还没有来得及确认,没想到,似乎又有人打听到消息回来了。
“找到了!”
又一个人跑回来道。
“找到了?”
“在哪里?”
“今天一早,我去了百文斋,原本都没打算能在里面找到人,但一想,不少女子什么的,都会差人买一些情情爱爱的小说,所以我就打着随便问一下的想法,进去问了问店里的伙计,伙计说,还真见过一个衣服红白相间的女子,不过那里的掌柜的打死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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