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就是一只废仙女了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可乐中毒
所以,在背起这东西来的时候,还不会太尴尬。
把古筝斜斜地背在自己的身后,来的时候,绮菱也派了小环过来问她,这里人多,要不要换个地方,然而,她却一点都不在意。
毕竟,这些又不是不能见人的东西。
而且……
人家来都来了,这时候赶人家走,多扫兴啊。
而一米七以上背着一米六五高的古筝的夭夭一出场,自然是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因为这个时代,可没有这么笨重的古筝。
现在的古筝,更像是琴,无论是长度上,还是宽度上,都要差了不少。
饶是苏如一把年纪了,已经见过不少漂亮的女子,但是在见到夭夭后,还是目光闪烁了一下。
苏媚倒是好一点,但是,似乎也有点惊讶于这两年夭夭的发育。
这平日里吃的都是什么啊。
难道……
平时妈妈给她们的饭菜跟对方的饭菜还能不一样的?
然而,这些都不重要了!
是的!
因为此时更能夺人眼目的,难道不是她身后所背之物?
一个深蓝色的袋子。
那是她们以前见都没有见过的东西。
这是当然的!
因为这袋子并不属于这个时代。
亏得绮菱之前已经给她准备好了古筝,还擦了又擦。
结果……
当绮菱看到她背着那么一个东西出现的时候,也都看呆了。
夭夭也是不拖时间,到了以后,就直接拉开袋子的拉链,让绮菱把她的古筝收起来,然后,她拿出自己的古筝。
当然,除了古筝之外,还有一些其他的东西。
那是用一个小盒子装起来的胶布跟拨片。
胶布的材质,其实就跟创口贴的材质差不多。
见到夭夭把东西都拿出来,绮菱也是大气都不敢出地看着。
而夭夭这边,在拿出了古筝放好后,第二步,自然是给自己绑上拨片。
在一阵熟练又陌生的操作过后,夭夭的左手四根手指,除了尾指,以及右手的四根手指,除了尾指,便很快都被绑上了拨片。
而此时……
绮菱已经不知道自己的眼睛该看那里才好了。
究竟是对方的手指,还是面前这个古筝。
这个古筝显然比她的古筝还要大,而且,对方的古筝即便她并没有来得及细数,但从筝弦的密度来看,已经超过了她自己的古筝。
绮菱有点呆呆着看着夭夭。
而夭夭这边……
也是一点都没有拖沓,坐下来以后,吸了一口气,紧接着就开始了。
先来一段热身……
双手上来就直接放到了筝弦上,绮菱都还没有准备好,她就直接开始了。
665665,66561。
开头的这一段,是一首大家都所熟知的,又叫做《千本樱》的歌曲的古筝前奏。
最大的特点便是,这首曲子一上来,便是出现了这个时代极其难以见到的双手同时在琴码的右则一同演奏。
而且,还出现了快速指序技**指,以及扫摇等技巧。
基本上……
绮菱所想知道的东西,在这开头,就能够得到完美的呈现。
而这一上来开头的热身,几乎于不讲道理的瞎弹,也是把绮菱给看呆了。
因为古时讲究什么?像是左右都能给你排个以哪个为尊出来的时代,你左右手一起弹,这不是瞎来是什么。
然而……
这也正是夭夭所带来的古筝的突破。
虽然弹古筝并没有人规定不能用左手,但是在约定俗成的情况下,大家一般都很少这么做,然而,有人却这么做,就很让人惊讶了。
而且,正因为左右手一起弹奏,才有了如今这般效果。
远处……
乍一听到这种弹奏的苏如也是微微地皱起了眉头。
苏媚也是有点讶然,因为这似乎不是之前听过的那一首曲子。
在弹了一个开头四十秒后。
夭夭已经把轮指、扫摇等技巧,至少演示两遍了。其中轮指至少七八次,扫摇两次,甚至,还有一个点指。
这些技巧在绮菱看来,全部都是自己没见过的。
它看似很粗糙,很霸道,很不讲道理,甚至,都让她不得不怀疑,夭夭究竟有没有学过古筝?这真的不是一个人在瞎闹吗?然而,却也正因为这么做了,才能弹奏出如此声音。
这一刻!
所有人都沉默了。
也是!
在夭夭看来,毕竟不是所有人都喜欢《千本樱》的,要不是为了展示这些弹奏技巧,说实话,她也不会拿出来。
所以,在演奏了一个开头,只是为了能让对方有一个浅显的了解后,紧接着,她这才弹起之前已经弹奏过的,比《千本樱》的速度还要更快一些的《权御天下》。
当然,《权御天下》在指法技巧上展示上,可能就没有前者那么紧凑了。《权御天下》更加要求左右手之间的协调。
而《权御天下》一出。
苏如就更是坐不住了。
苏媚也是眼前一亮。因为,这听上去似乎比三天前的还要好。
开局就是一只废仙女了 第十一章 大道至简
苏如直接站了起来。当夭夭弹到曲子一半的时候,她甚至有种想立刻过去的冲动。
但最终,她又重新坐了回去,是啊,本身没有得到邀请就擅自来了,就已经是唐突了,这时候要是再过去打扰的话,就更是不好了。
相比起弹奏技巧,现在苏如觉得更为让她眼前一亮的,反而是这首曲的曲风。
是的!任何技巧,都不如创下这首曲的曲风,同时,她也在想着,究竟要是怎样的人,才能创造出如此有意思的曲风。
至于技巧……
技巧当然也很强,就她这么多年的经验,她从未听过有人如此弹奏。
这看似是瞎来,但是,暗地里却极有章法,绝不仅仅只是一句胡闹就能解释得通的。
而且……
这更是算不上什么靡靡之音。
是的!
要是这都算是靡靡之音,那恐怕这世界上就没有那首曲子不是靡靡之音了。
……
这首曲子的出现,对在座的所有人来说,自然是震撼的。
不少女孩子听得更是大气都不敢出,一曲奏罢,绮菱也是呆呆地坐在那里,看懵了。
事实上,《权御天下》的旋律并不多,颠来倒去,也就是那几句。
但是,夭夭却利用同一个旋律,右手有音高变化、手法变化,左手也相应地层层递进,助燃。
这让一首本身旋律十分简单的曲子,也变得十分有层次感。
第二,内容听上去很丰富,这是因为左手和弦变化多样,而且大面积出现切分音和副点。这样使乐句听上去更有弹性,但也加大伴奏难度。
因此,说《权御天下》的难度更高,并不是说说而已。
另外,为了让内容更加丰富,夭夭也是利用了左右手的主旋律轮转。
总之,这首曲子看似简单,然而在手法上,却是十分多样。像是左手的大撮小撮,还有琶音。像右手,除了琶音,还用到了些许轮指,至于摇指则用到了短摇和扫摇。
这些技巧,在绮菱看来,既简单,仿佛一看就会,但是你让她瞬间明白过来,仿佛又不是那么简单。
当然,更加可怕的是!
竟然有人能够将这些技巧完美地融合在一首曲子之中。
这才是最让人震惊的地方。
夭夭的筝技仿佛跟这个时代,不在同一个层面。
她就那么突兀地出现,然后,突兀地震惊了所有人!
……
高台上。
苏媚也是惊艳于今天的表演。
因为,这比之数日前的演奏,还要更上一层楼。
如果说数日前的演奏只有两个层次,那么今日便是有三个。
所以在弹奏结束后,苏媚也是跟苏如相视一笑,她苦笑着问道:“姐姐觉得如何?”
苏如回道:“万中无一的天才!”
确实!
在这辰都中,其他人什么水平,她还是很清楚的。
而且……
《权御天下》这首曲子还有一个更恐怖的地方便是,这首曲子,老少咸宜,反倒是跟那些一味地装高深、讲意境的不是一个路数。
当然,这并不是说《权御天下》就没有意境。
而是……
《权御天下》能够两者都兼顾。
恐怕,即便是平民百姓听了以后,都能有自己的感悟。
这首曲子,无形中把古筝的欣赏人群,也辐射到了平民百姓。
……
夭夭走了一条不一样的路。
在大家都在把古筝往琴的方向去靠的时候。
她却告诉大家,古筝自己有自己的特点。
古筝,本身就是出身于民间,它是属于平民的乐器。
那么,又何必要向贵族去靠。
去跟着谈论那些令人捉摸不透的“境界”、“修养、“哲学”、“心境”。
这曲一出。
隐隐间,竟然还带着一丝丝的大道至简的道理。
想到这里,苏如看向湖心的那人的时候,更是觉得不可思议了。
……
弹完了。
夭夭也是时候跟彩云一起去看房子了。
看到绮菱还呆呆地坐在那里,她也并没有打扰。
古筝的话……
想了想,还是等会回来了再拿吧。
然后,回头看了一眼彩云,紧接着,就跟彩云一起离开了。
绮菱想喊住她,不过嘴里蠕了蠕,却什么也没有说出来。
难不成让对方教她吗?
像是这样当着她的面弹奏一次已经是极大的恩赐。
她是不是太贪心了。
就在她脑子里一片空白之际,那背影却是忽然停了下来传来了一句话,说道:“你想学的话,可以教你喔!”
夭夭随后转过身,又说道:“不过拜师什么的,就免了。”
绮菱顿时眼里狂喜。
不过在夭夭离开了以后,她又觉得挺奇怪的。
是的!
她指的是,夭夭这个人太奇怪了!
表面上,她看上去似乎不太好相处的样子,但是,实际上,她却丝毫没有什么架子。
更重要的是。
这人一点都不藏私,既然你想学,那我教你啊!
而且……
关键是,绮菱完全想象不到自己身上有什么地方,是值得对方这么做的。
对方甚至都没有跟她谈条件。
……
来到美凤院门口。
三年了!
她已经有三年时间没有出来呼吸过新鲜空气。
其实,她这三年来,一直都躲在美凤院里,还有一个原因。
那就是她的年纪还太小了,即便是出来了,很多事情也不能做。
所以,她干脆也就把自己给封印了,等到三年后,再出门慢慢地享受。
饶是来到这个世界已经三年了。
但是,对外面的这个世界,还是充满了好奇。
这不!一出来的她,就犹如是把咸鱼放回大海。这里看看,那里瞧瞧。
要不是长得好看,而且气质不凡,别人一定会以为她是土包子进城。
事实上……
彩云就是这么想的。夭夭一会看看街边摊档的香囊,一边看看路边的锅碗瓢盆,就连卖青菜的,她都要好奇地蹲下来看一下。
尤其是路过猪肉铺的时候,让卖猪肉的都差点用刀砍到自己的手指了。
一米七二的她,混在众人当中,便犹如鹤立鸡群。
一路走来,所有人都把目光投到她的身上。
而灵动的她,虽然是个公子哥的打扮,但只要眼不瞎的应该都知道,她是女的。
因此街道两旁,茶楼上,所有见到她的人,都被她所吸引。
于是,不少人也是纷纷地议论了起来。
“好一个俊俏的公子哥!”
“是吗?”
在茶楼上的人,其实看得并不清楚。
然而……
卖青菜的大妈就看得很清了。
“这是谁家的姑娘。”
“为什么穿男人的衣服?”
然而……
这个时代,又哪里有规定什么是男人的衣服,女人的衣服。
反正,不都是那个样子,男女之间,区别就在于花色。
但恰好,夭夭所穿的衣服是红白相间。
这完全不同于这个时代的任何一种款色。
这个时代,因为受很多因素影响,比如说衣服脏了不容易清洗,所以,大多数人的衣服都是深色居多,因为弄脏了,也不容易看出来什么,所以,很少有人,除非是那些年轻的女子,大多都还是以朴素的颜色为主,哪像夭夭,不但是一身异常显眼的颜色,而且还是很少见的红白相间,这直接便让她成为了全场的焦点。
彩云也是很快就意识到了这个问题。
所以,在姑娘即将要引起更大的骚乱之前,她必须赶紧把姑娘拉走。
她们还是直接去办正事吧,不能让姑娘四处逛了。
再这样下去,恐怕都要引起某些人的注意了。
而且……
下次姑娘可不能再这么穿了,因为这样穿实在是太显眼了!
一边拉着姑娘,彩云一边在给姑娘说着要注意的事。
其实……
要是以往的时候,像姑娘这种的,出门都是坐马车的,但没办法,现在美凤院已经是什么环境,人都养不起了,还谈什么马车。
幸好,租房的地方也没有多远,在过了几个街口后。
房东,一位四五十岁的大妈,已经是在一处等着她们了。
这里是一片密集的民居,环境方面,也算是不错,而且出门就有早餐店,十分方便。
但显然,正因为这样,因为临近街道,所以,白天可能也会比较吵闹一些。
夭夭看了看,其实她不在乎什么吵不吵的,但是……
这房子是不是太小了点?
在看了不一会后,又看了几间以后,她就摇了摇头。
想必,彩云也是看这里便宜,才选了这里的吧。
但是……
这么小的房子,住一个人,她都觉得有点够呛,更别说还是两个人。
这就有点像是城中村的房子差不多。
虽然房子里还有一个天井,但是这真的是天井吗!
都不透光好吗,屋子里也是黑呜呜的。
因此,在看完了以后,夭夭也是直接问道:“还有更大一点的吗?这里太小了。”
大妈便说道:“瞧小……瞧公子你说的,这已经不算小的。左右各有一间,还带一个天井,这都要说小的话,那就没有更大的了,除非,你不是想租房子,而是想租一个院子。”
“有租?”
“有,不过是合租。”
合租,夭夭一听就又放弃了。
她还沦落不到要合租的地步。
“真的没有别的了吗?”
夭夭又不死心地问道。
大妈因为同样是女性,倒也不会觉得夭夭惊为天人,真是什么有钱人,要真有钱,能租她们这吗,在她看来,夭夭就是打肿脸也要充胖子。
于是,没好气之下,也是说漏了一句,“一看公子就是大户人家,既然公子真的不缺钱的话,那可以考虑去买一间,就这不远处,正好有一处宅子要出售,宅子原本的主人是一个富商,因为生意失败,要回老家,于是就想把宅子便宜处理,公子要是真不缺钱,大可去看看。”
“大吗?”夭夭又气死人不偿命地问道。
“大,还带一个小庭院呢。”
“麻烦带路!”
“……”
开局就是一只废仙女了 第十二章 父母呢
因为房子并不是那位大妈的,所以,最后出来跟夭夭谈生意的是一个中年留着胡须的大叔。
可以看得出来,的确是生意做得不怎么好,对方的黑眼圈,比她平时的黑眼圈都要大,都要憔悴。
大妈本来是想着留下来看笑话的,毕竟再怎么样,这房子没有两千贯,是绝对买不下来的。
两千贯是个什么概念,一贯等于一千文,而一般人一个月的收入也不过三四贯,比如说《百文斋》的老板孔齐,他给自己手下的工人差不多就是这么一个价格。而即便是有技术的大工,最多也不过十贯,所以即便是有的人两百年不吃不喝,都买不上这么贵的一套宅子。
然而……夭夭在简单地参观了一下后,却是直接拍板,这宅子她要了。
当听到这话的时候,大妈的眼珠子都要掉下来了,当然,更觉得可怕的,反倒是彩云,因为……
她完全无法想法,姑娘竟是这么有钱,你说绮菱要是这么有钱,彩云倒是一点都不意外,因为客人见绮菱一面,就要十五贯。
而且,这还仅仅只是见面礼,都还不算后面的,各种各样的花费,但是姑娘不是绮菱,她也不见客人。
那姑娘的钱是从哪里来的?
“姑娘,这宅子是不是太贵了!而且……你哪来那么多钱啊?”
在中年富商还在那里惊讶于对方丝毫不还价,真是豪爽之极,差点就要感动到哭的时候,彩云也是拉着夭夭往一边去,问道。
其实……
这却是彩云小看了她的吸金能力了,毕竟,《红楼梦》跟《三国演义》都是长篇小说,加起来,至少也超过了两百四十回。
即便按照十回算作一册来卖,一册卖个三四百文,而且还都是以最低价来卖了,毕竟一册就至少一本书的分量,然而一个人一整套下来,减去分成,夭夭也能至少赚个四、五贯,所以,理论上来说,只要辰都有四百个人买完全套的《红楼梦》跟《三国演义》,夭夭就能买下一套宅子,而且,真实购买的人数肯定远远不止四百人。
不说家产上万,此时,夭夭的手头上四五千贯肯定是有的。
其实,关键还是这宅子在她看来真的不错,在这个时代,也算是豪华装修了。
里面可以住人的屋子,就至少有七八件间,而且,还有一个小庭院,小庭院里还有一个凉亭,到了夏天的话,可以在凉亭里午睡。
整个宅子的建筑面积保守估计也有差不多三、四亩以上,所以,要价两千贯,真的不算贵了。
当然,这宅子有一点不够好的地方也就在于,本来原主人应该是想建得更加豪华一点,最好是廊腰缦回、檐牙高啄,然而,却受限于建筑面积。
毕竟三四亩的面积,说到底,也不过长宽五十左右,想建得跟人家王府一样,自然是不行的。
而且,关键也可能不敢建,于是,就成了如今这么一个浓缩版的。
比如说走廊不是没有,但就是凡事都要短一点。
原本修建的时候,肯定不止花了两千贯。
所以,当听到夭夭一口就答应的时候,说实话,中年留着胡须的大叔还有点心疼。
但说出去的话,就如泼出去的水,既然买家已经说要了,那就卖了吧。
如果是按照正常价格来成交的话,这宅子至少都要卖到两千五百贯以上,遇到喜欢的,甚至三千贯都有可能。
不过……屋子里有一些珍贵的桌椅摆设什么的,这并不包括在卖宅子的价钱内。
夭夭听到了对方的话,也是并不在意,说道:“我也没想要,就这空宅子,两千贯成交,行的话,现在立刻就去办。”
中年留着胡须的大叔看对方这么豪爽,也是当即就拍案答应了。
两人成交速度之快,让彩云拉都拉不住,而买卖宅子,当然要有公证。
中年留着胡须的大叔拿出自己的房契,然后到官府,而夭夭这边,也要出一个人,最后,夭夭选了彩云,作为房子的拥有人。
双方很快就到官府重新签了一张房契并且缴纳契税进行备案。
为此,夭夭又不得不花了六十贯。
这个时代,很多人买卖房屋根本不改户主名字,虽然已经有了相应的制度,但是因为房屋买卖备案的税实在是太高了,所以没有人愿意到官府备案。
但不管怎么说,还是把自己的名字改了,要安心一些。
不然,到时候房契不见了,被人冒用了,都没地方去申诉。
当然,心疼的自然是彩云。
而且……姑娘就这么信任她?
这倒不是夭夭信不信任的问题,而是……
两千贯在她眼里确实不算什么,她要是想的话,随时都可以拿出另外的两千贯。
所以,你可以将她视为有钱,任性。
更重要的是,她是黑户口,官府一查,就很容易查出来。
用她的名字来买宅子,这就是在作死。
不过,真要算起来的话,到现在为止,她也算是在辰都生活了三年了,按理说,取得户籍应该不再是问题。
只是没有人给她引荐。
就算有人引荐,自然也是需要承担风险的。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