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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三十年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大茶碗
这么一想,李一鸣心里就舒服多了,至少在家,我还可以随时去冲个头。
李一鸣拿着毛巾去水房拧了一把,圈在脖子上,这大概是最简陋的水冷设备了,如果自己的脑子是个cpu的话,至少得保持凉爽效率才高。
“我的书!”
李一鸣坐在桌前,他拿起昨天写的那些资料,顺手翻看着,看看能不能找点灵感。
刚才叶开叶冰他们被父亲吓到然后跑掉的样子,让李一鸣忍不住笑了起来,孩子好像都挺怕大人的。
不过自己还不是一样单纯。
不过说起来也不应该啊,可能是刘大平表现太夸张,这家伙从来就胆小,他一带头跑,叶开他们也就跟着跑了。
哼,胆小鬼,如果我爸真要打我,你们就不能拦着点么?
李一鸣摇摇头,心中埋怨着这几个小伙伴,托着下巴:其实应该写几个小伙伴一起战斗的故事。
但那个故事是个什么样的呢?
李一鸣一页页翻着歌词稿子,翻到《追梦赤子心》时,他想起来,这好像就是动画片的主题曲,而那个动画片的名字叫作《那年那兔那些事》。
相较于《喵喵小店》,这个题材更偏重于国际关系描写,同样的热血,不一样的格局。
更写实的话,有点纠结啊,因为李一鸣从来没看到自己脑子里有具体的内容。
没有具体内容怎么办呢?
乱编会出问题的....吗?
李一鸣头上仿佛有一个灯泡一闪一闪,我写的是以后的事啊,根本就是会发生的那些事,而且这是童话,能出什么问题!
李一鸣想到这里,顿时兴奋起来。
这本连主题曲都准备好了。
很多东西,写到童话故事里,传播起来比在报纸上有用,李一鸣摸了摸下巴,虽然现在很多人也会从报纸上剪下一块块内容专门贴在本子上,但毕竟还是麻烦了点。
他赶紧拿过纸笔,先把设定写下来。
名字《那年那兔那些事》
把背景浓缩到一个村庄里,村庄里有山有水有岛,住的全是动物。
原版的那些设定李一鸣是知道的,因为好多好多故事里都说到提到。
一边写一边嘴里轻轻叨念着:
北面是霸气但有些老态的毛熊家,毛熊就是老毛子。
中间是可人而腹黑的兔子家,李一鸣顿了一下,脑子里闪过一句歌词:我们我们兔子...爱吃爱吃饺子......
这句原来的歌词应该是:我们我们猴子,爱吃爱吃桃子。有一个作者说到这歌时说是动画片《猴子捞月》里的歌,但其实应该是《小熊猫学木匠》里的,这两部动画李一鸣都看电视上放过。
猴子爱吃桃子,很压韵,但兔子爱吃萝卜和青菜就不压韵了,李一鸣干脆让兔子吃饺子了,中国人喜欢吃饺子,这没毛病。
另外,兔子很好,卡通形象有很多,李一鸣就知道好几个相当不错的设定。
继续写。
离兔子家比较近的一座山,山那边是白象家,……住在西北高山上的白头鹰家,村里有个大湖,湖里有几个岛。
住在西岛上的野牛家,住在东岛上的野鸡家,中大岛上的袋鼠家,袋鼠就是澳大利亚,它们家矿很多。
林子里的几群猴子…山南的老虎和高胸鸡,…..
这些村民们相爱相杀,当然,他们爱的是别人家的地盘,爱的是从别人家里偷菜。
没错偷菜,这个时候李一鸣就已经想着要把偷菜这个概念植入到故事里。
人物关系方面,也得好好设定一下。
白头鹰和野牛家有亲属关系,野牛曾经把白象当奴隶用了很多年,野鸡家天天想着抢兔子的家住,还经常从兔子的菜园里偷菜。
这本来角色设定没什么问题,这是在后来三十年后看来,但现在李一鸣觉得有点不合适。
因为他可不想回头弄得太萌了,比如这印度,你弄个白象,这特么也太高大上了吧?!
你们一辆摩托车上坐二十个人,阅兵时玩杂技那么不严肃。那么奇葩的民族应该也是猴子一类的吧?
于是李一鸣就把三哥们改成了猩猩族,那南边那些岛上就不用猩猩了,改成狒狒,挺好的,你们没资格那么萌!
正好写一下你们是怎么欺负我们兔子的,也给人提个醒,排华,哼,我这可是要系列出版的,你们有什么小心思我提前几年就给你们写出来。
如果再敢哔哔,我......
李一鸣不知不觉手上用力,纸被划破了一道口子。
有点激动过了,收敛情绪,接着来。
德国不用老虎,也不能用猫,李一鸣脑子里有印象,二战前德前叫汉斯虎,被打败后变成汉斯猫。
但现在嘛,李一鸣决定用黑背狼犬,二战之后要不要用哈士奇来指代一下呢?
貌似德国的性格不二啊,那还就用一个吧,黑背就是你了!
曰本嘛,为什么要用鸡呢?
不好,应该用蛇,鸡这个动物现在还没以后那么脏的含义,而且中国的地图不就像一只雄鸡么,雄鸡一唱天下白。
就像之前翻出《功夫熊猫》那个题材时李一鸣一通改,现在改得更多,不同的时代,就得是不同的写法。
照搬照抄是不行的。
……
设定完成。
名字就不能叫《那年那兔那些事》了,因为不合适。
李一鸣开始想用几十年后的地球村,本来想直接叫地球村,再一想也不合适,自己小孩子写些童话无所谓,用点隐喻再加上些春秋笔法怎么写都不要紧,但不能指向性太强了。
真写得别人一看就知道你写什么,那到时候可能会出现国内受打击国外受益的局面,那就尴尬了。
而且他也不打算过去细致地写以往发生的什么事,要知道这不是三十年后,就算三十年后好像也没有放得开。
“蓝陆村...不好,蓝色的星球,蓝星村...挺好,...”
这本长篇童话,就叫《蓝星村》了。





飞越三十年 第35章 永远别失去成为伟大的勇气
李一鸣挠挠头,看看之前那个《喵喵小店》,感觉怎么有点不对劲。
喵喵生活的是一个小镇,但这么多动物生活的只是一个村么?
这村可够大的。
地球是一个村,倒也是个说法。
那把喵喵小店里的小镇改成村子好了。
李一鸣拿过前面的稿子,把那地方轻轻改了一下,现在要是有涂改液就好了。
不过好像那玩意是有毒的,还是美国人已经发明出来的东西。
也不知道他们懂不懂天天用的这东西是对身体不好的。
左看看右看看,拿起一张纸,李一鸣要画地图,喵喵生活的村子,和蓝星村应该离得不远。
但蓝星村里各族动物应该都有自己的地盘,李一鸣得把它们画好。
接下来的故事,就得从主角开始说起了。
主角当然是一只年轻的兔子......
性别:男
名字:罗瑞
兔子罗瑞是个孤儿,性格调皮喜欢惹事生非,爱发明爱创造,喜欢唱歌和运动。
他总觉得生活太过平淡,不愿意成天像大兔子们一样,过着几十年如一日,种草种菜种萝卜却总是挨饿受冻的沉闷生活。
它最经常说的一句话就是“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然而大兔子们却总是告诉它,外面的世界太危险。
因为出去的兔子们从来就没有回来过,或许它们在经过别的家族的领地时已经被抓住关了起来,或许已经死了。
兔子家族的守护神是一条金色的神龙,但它已经消失很久了,或许正是它的消失,才让兔子家族没落。
但就算是这样,罗瑞也想知道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的,如果真的有兔子们被抓住,它想把它们救回来。
它还想找回神龙,请它重新庇佑自己的家族,让家族恢复多年前的辉煌。
罗瑞天天想着这个念头,越来越强烈,突然有一天,神龙听到了它的心事,他出现在罗瑞的梦里。
一道金光之中,神龙若隐若现,金灿灿的身子没在云间,巨大的头颅上两个眼睛发着闪亮的光,充满威严地叫道:“罗瑞,你找我!?”
“神龙,你去哪里了?”罗瑞激动地问道。
“我一直在睡觉!”神龙低沉地告诉它。
“在你睡觉的时候,我们......”罗瑞刚要开口诉说。
神龙摇了摇头:“我知道,我知道发生了什么,但我不能到你的世界里,而且我现在缺少能量。”
“能量?”罗瑞激动地问它,“是要我们提供什么样的能量?柴火还是食物?”
神龙哈哈大笑,摇着头:“都不是!罗瑞,兔子们的那些事,只能靠你们自己做!我可以帮助你,给你知识与工具,但你要拿能量来换!”
“神龙,你究竟要什么能量呢?我应该去哪里找它?”罗瑞焦急地问道。
“我需要正直的能量。”神龙手指一弹,金光闪闪的三个大字飘在空中——正能量。
罗瑞喃喃念着这三个字,可究竟什么是正能量。
“带来美好的,带来幸福的,给人感动的,......”神龙微笑着提示它。
“音乐算不算?”罗瑞试着问了一句。
“美好的,当然算!”神龙笑道,“难听的,听了想打人的,当然不算。”
“我明白了!”罗瑞若有所思。
“去收集吧!罗瑞,带着你的梦想,收集到这些能量,我就可以换给你想要的东西,你就可以拯救你的同胞。”
“我要怎么给你?”罗瑞期待着问道。
“我就在你的心里,你收集的能量会存在我这儿,当你想要什么东西的时候,呼唤我,我就会扣去相应的能量值。那些东西也会出现在你的手中。
记住,兔子们可以流泪,可以流血,可以委屈,可以牺牲,但永远不要失去成为伟大的勇气!”
说完这句话,神龙化作一道光消失在梦里,罗瑞醒了过来,泪流满面。
“永远不要失去成为伟大的勇气!”罗瑞记住了神龙最后的告诫。
…...
开局一个老爷爷,装备全靠买。
李一鸣写到这里,拿起毛巾擦了一把汗,这个开头他挺满意。
和喵喵小店不一样的故事,喵喵是拿着《蓝猫三千问》回去家乡建设家园。
而罗瑞却是带着使命和梦想走上冒险的旅程,同样有个金手指,喵喵像是带着百科,而罗瑞像是带着系统和商城。
种田流和系统流啊!
李一鸣微笑了起来,这个时代还是很新奇的吧,重生的那些人抄书都不带犹豫的,把那些别的门类的小说只要是火的都抄了个全。
如果不是这样,李一鸣也不能知道这网文还分什么系统流什么种田流,他脑子里可没有系统流的小说,好在那些文抄公说得比较清楚,果然三十年后过来的东西,就算是一堆星号应该也是有价值的。
说到神龙,说到正能量,其实要不是李一鸣从故事里得知曰本有个叫鸟山鸣的已经在去年出版了《龙珠》,他非得让神龙下指令让罗瑞去找龙珠不可。
讨厌的曰本人,居然还把孙悟空弄进漫画里了,虽然李一鸣没看过这本漫画,但感觉还是很过分,又用神龙又孙悟空的,还没给中国人钱。
但写完这个开头之后,李一鸣其实发现还是这个适合自己的故事。曰本的那本《龙珠》,其实是一路打打打,所谓集齐七颗龙球换一个愿望,这种实在满足不到李一鸣的要求。
因为太漫长了。
而现在这系统流,只要有足够的正能量,罗瑞想换什么东西都可以,比如乐器、比如歌曲、比如武器......
啥都能换到,正能量,就是钱,李一鸣笑眯眯地很开心。
接下来,李一鸣得给罗瑞找几个小伙伴,组队了。
童话可不用那么带逻辑,所以...进度加快吧!
…...




飞越三十年 第36章 歌与童话,诗与远方
“叶开,叶冰,江南,刘大平...”李一鸣偏着头想着这几个小伙伴的性格。
他很想把朋友们都写到书里,那会成为友谊的最佳见证。
但这书是兔子们的故事,起这些名字有一点点像人了。
“都不太像呢!”李一鸣叹了口气,摇摇头,先写吧,这本书里要塞进去的私货跟喵喵小店比起来,一点也不少。
甚至还有一些私货,重要程度几乎比得上四分之三个诺贝尔奖。
这不是文学奖,诺贝尔文学奖在李一鸣心里的重要程度远远低于科学奖项,物理、化学、生理学或医学,嗯,还有经济学这些对于一个国家来说,更为重要。
莫言,这位拿到诺贝尔文学奖的同胞,李一鸣只见到两个作者提到过,他的那本书名叫作《****》,......
没错,李一鸣也很纳闷,四个雪花星号也可以当成书名了么?
如果没有简介,谁知道里头写的是什么!
难道拿着书就感觉在仰望星空,然后感动那种深奥与伟大?真是过分啊!
…...
重生者的一个特点就是记忆力超强,可以完整不差的把很多书抄出来,如果有电脑,那抄得就更快。
但好像并没有人去挑莫言的那本书,或许这些主角重生之前是不看名著的,或许也是因为名著的经济价值并不高,至少相比于那些通俗读物,差得太远。
花同样的时间,没赚更多的钱,对于重生者来说就是亏大了。所以,这本《****》到底写什么,李一鸣是一点儿都不知道。
…...
但还好,别的知识也很多,有些重要程度超乎时代的想象,李一鸣琢磨着怎么把这些知识巧妙地塞进自己写的童话书里。
他闭上眼睛,在脑子里构思着《蓝星村》的故事线。
剧情,特别是开篇的那个“黄金三章”,这三章故事可以确定整个系列的走向。
就已经构思出来的那些章节,李一鸣是很满意的。
反正想好一章他就开始往纸上抄,卡文了,就闭上眼睛再想,想好摘选的剧情,再想好过渡的文字,就往纸上半抄半写。
现在他越来越满意自己选择了童话故事,说一个好故事最重要的是剧情,而他最不缺少的就是这个。
…...
第二天,罗瑞带着几个有着同样心思的小伙伴组建了一个名叫《兔子》的乐队,开始了它收集正能量的冒险生活。
李一鸣写到这里,顿了一下,摇头,好像组队太快了,应该慢一点,一个个来。
先在路上救一个晕倒在树下的过路兔子,它名字叫罗索,它有好动症嘴停不下来,连晕倒了都在说话。
它晕倒的原因并不是跑得太快,没看见前面有树,而是因为中暑,所以罗瑞给它做身体降温,灌了草药水。
然后两人又一起救了卡在石洞里的肥胖兔呼哥,它卡住是因为太胖,眼睛总是眯成一条线的腹黑兔呼哥偷吃了别人地里的菜,而这个别人正是充满正能量的劳模兔力哥。
罗瑞跟它们说了自己要做的事,邀请它们一起加入了自己的乐队,去拯救同胞。
兔子乐队里能手众多,谁都有一口好嗓子,会乐器会创作。
罗瑞用获得的正能量向神龙换来的乐器给小伙伴们用。
…...
四个小伙伴结伴而行,嗯,它们一路帮助别人,打击坏蛋,用音乐给别人带去快乐。
他们在旅途中还遇到了一些奇奇怪怪的动物,拯救了不少同胞,乐队里也加入了不少新同伴。
它们在树林里解救了落难笑星兔子兄弟,这两只兔子被毛熊抓起来好多年受尽了折磨。可恶的毛熊不但让它们养蜂采蜜种蘑菇说笑话,还经常拿它们擦屁股。
罗瑞要为落难兄弟报仇,它向神龙换了兔子毛绒玩具和痒痒粉,把痒痒粉洒在玩具上放在了树下,然后大家看着毛熊过来。
毛熊像往常那样过来随地拉屎后拿起边上的假兔子擦屁股,接着它的屁股立刻痒了起来,它用树皮和石头解痒,弄掉了蜂巢,被惹怒的蜂群把毛熊的眼睛鼻子都蜇肿了。
小伙伴们还破了一个谋杀案,解救了流浪兔凄风,破案的功臣是罗瑞,它向神龙换了一个链式聚合酶反应仪,用这个仪器扩增了dna,查出了凶手的基因与凄风不一致。
它们还营救了被老鹰抓去准备烧烤的傲娇兔菲菲。
罗瑞和七个小伙伴,这就是乐队的全部了,……
乐团的小伙伴们不但带来了自己创作过和会唱的歌,还在旅途中看到了美丽的风景,收获了无数感动,共同创作出许多歌曲。
每加入一个小伙伴,都是一个小故事。
没有华丽的词藻与复杂的句式,因为每一个故事,都有一首歌相伴。
没有曲子,美妙的歌词就像是一首首励志的诗,在李一鸣的笔下,这不但是孩子们可以喜欢的歌声中的童话,更是大人们也会喜欢的诗与远方。
…...
在烈日骄阳下,大家昂首挺胸,高声唱着《我相信》,准备翻越一座险峻的大山。
当菲菲摔倒受伤,痛苦得不愿意前行时,当罗索满身大汗,累得走不动时,同伴们就用轮流用歌声互相鼓励着,它们唱起了《最初的梦想》。
在山雨袭来,伙伴们躲进山洞里,喝着泉水,吃着可爱的小蘑菇当点心,开心地合唱起了《阳光总在风雨后》。
雨停了,雨过天晴,阳光依旧灿烂,它们接着走在山路上,开心地说着笑话。
山路依然崎岖,道路仍然泥泞,山顶还有很长的距离,大家也都累了。
凄风在路边看到雨后绽放的美丽花朵,弹起了吉它,在伙伴们的笑声中唱起了那些花儿。
在轻轻的一串哼唱伴奏声中,伙伴们终于爬上了离山顶最近的一个鲜花绿草铺满的缓坡。
当他们坐在那里休息时,向着远处望去,看到了那蔚蓝天空,看到了天空中那一朵朵白色的云朵,还有天空下一望无际的金色麦田,......
大家默默地看了很久,那是兔子们的家乡,它们生活过的地方。
风轻轻吹过,那片金黄色像是波浪一样涌动起来。
在山风带来的阵阵香气中,小伙伴们齐声高唱起《风吹麦浪》,因为那里永远是它们最爱的地方。




飞越三十年 第37章 它们的旅程
灼热而凝窒的空气,被汗湿的衣物,吵闹剌耳的蝉鸣,都无法影响到李一鸣半分,他的心思已经完全进入到自己所写的故事之中。
当他的笔速飞快,一个个字落在纸上,他的脑子里全是小伙伴们在山路上欢笑前行的模样。
那一首首歌词,仿佛间也带上了一些旋律,像美丽的丝带,陪伴着这些可爱的兔子们。
…...
傍晚,晚霞满天,小伙伴们终于看到了前方有一处茂密的马尾松林。
那里正好可以让它们晚上休息,养足精神,明天可以一口气登上山顶看日出。
虽然很累了,这里的风景很美。
写到这里,李一鸣不知不觉嘴角带上了一丝微笑。
…...
一阵阵晚风吹动着松涛,归巢的鸟儿飞过头顶,蝴蝶跟在身边飞舞,小伙伴相互帮忙着,跳过一条清流湍急的山涧。
来到松林前,大家静静站着,看着天边的晚霞盛开如花。
凄风坐在一块山石上,用力拨动着吉它,用沧桑的嗓音唱起了那首《旅行》:
“阵阵晚风吹动着松涛,吹响这风铃声如天籁,站在这城市的寂静中,让一切的喧嚣走远......
只有青山藏在白云间......谁画出这这天地,又画下我和你,让我们的世界绚丽多彩!
谁让我们哭泣,又给我们惊喜......让我们就这样相爱相遇!”
…....
一曲唱完,从歌中听到凄风好像去过遥远的人类城市,大家好奇地问凄风:“人类的城市是什么样子。”
“我去过的城市有干净而美丽的,也有肮脏和丑陋的,你想知道哪一种?”凄风回想了很久,问道。
“我都想知道。”罗瑞说道,在远行之后,它们一定会回到家乡,那才是这旅程的终点。
它们也一定会把更好的东西带回来,要把家乡要建设得更加美好,一定要知道应该怎样去做。
“美丽的城市虽然有高楼大厦,但到处都种满了果树与花草,街道总是整洁干净,人们礼貌相对,天天都幸福开心,那里的下水道永远不堵,空气永远不毒,更没有嘈杂的噪声。”
“那肮脏和丑陋的呢?”罗瑞好奇地问道。
凄风告诉罗瑞:“那样的城市拥挤而矛盾,大家离得很近又像离得很远。
那里没有田地可以种植作物,只有一片片的水泥高楼和工厂,还有小汽车喷着肮脏的尾气,高耸的烟囟每天都在排放着有毒的浓烟。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间距,而是牵着手却看不见你。
他们想要埋在春天里,可一年却有四季,哪让他们死得那么容易!”
落难兄弟也想起来它们曾经去过的一个城市:“那样的城市真是太可怕了,我们俩以为拉着对方的手,后来才发现是条哈士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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