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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门贵女有点冷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诺诺宝贝
郑大福看着站在面前已经比他还要高,一表人才的孙子,干裂的嘴唇轻颤,哆嗦了好一会儿才讷讷说道:“好,好。”
文彬转身又朝里正和乡亲们拱手行礼,一番寒暄,被簇拥着进了村,回到家中。
他们一家人已经离家半年有余,但是进了院子,屋里屋外却都被整理得干净整洁,不见一丝脏乱,似乎还是他们离开时的模样。
郑丰谷和刘氏谢过了帮忙看房子的郑丰收和吴氏,乡亲们却又热情的主动上门帮他们打扫院子、清理尘埃、整理一路带回来的行囊,到处都是欢声笑语,看文彬的眼神更多了几分稀罕,仿佛突然就不认识这个他们从小看着长大的同村少年郎了。
日夜兼程回到了家,一家人却并没有清闲,反而更忙碌的才刚刚开始。
开门宴客,摆开酒席,请上戏班子,敲锣打鼓开场上演。
邻村的、镇上的、县城的、甚至还有从府城而来的宾客到来恭贺,整个白水村都洋溢着欢声喜庆。
上一次这么热闹,还是三年前栓子考中进士的时候。
镇上金家的老爷太太扶着金老太爷一起来了,看到他们,郑丰谷和刘氏都不由得更多几分亲近,跟他们说起了尚留在京城的金多多的近况。
“小侯爷是十月的大喜日子,要不是文彬要回乡,日子不可耽误太久,我们原本也应当等过了那个时候再回来。”说起这件事情,刘氏还有些难为情,又说道,“金公子如今住在侯府,每日到老夫人跟前请安,临行前,老夫人托我跟你们传个话,金公子有她看着,定不会让他损伤丝毫,你们在家里只管安心。”
金夫人便笑道:“有她老人家看着,我们没啥不放心的,只担心那皮猴子太过闹腾,扰了她和长公主的清净。”
闲话几句,又有新的客人到访,刘氏告罪一声就匆匆离开,忙得脚不沾地。
有个太太凑到了金太太跟前,悄悄打听,“您家与郑家一向交好,可知这郑大郎说亲了没有?似乎一直也没有听说这回事。”
旁边的太太们隐约听见一些,也都纷纷竖起了耳朵,另一个太太说:“郑大郎才十六而已,又是这般人才,怎么会那急样急忙忙的就定了亲?是吧,金太太?”
金太太笑了下,说道:“倒是未曾听说有定亲,不过,这个恐怕还得问过安宁郡主的意思吧?毕竟郡主和文彬自幼感情甚笃,这一路走来也多赖郡主的功劳,终身大事自然更要多关心几分。”
顿时,大部分太太都歇了心思。
她们虽自认自家女儿哪哪都好,但是郡主身份尊贵,又见多了京城的高门贵女,如何也看不上她们这些乡绅富商家的闺女吧?怎么也得是个官家女。
刘氏不禁觉得很奇怪,在京城都有那么多人家想要跟她做儿女亲家,怎么回到了乡下却反而没人跟她打探文彬的亲事了?这让紧张了好几天,生怕有人来跟她说亲却不知该如何拒绝的刘氏莫名有些失落。
那些挖空脑子想出来的拒绝的借口,都白想了!
郑丰谷得知她的想法,还笑话了她一回,笑话她瞎操心。
几日的热闹之后,家中的一切都归置妥当,郑丰谷和刘氏一起收拾了一些东西,要带着文彬前往老屋专程拜访郑大福和孙氏。
过去的几天宴席,老屋的人每天都被邀请入席,但按规矩,文彬还是应该再亲自去拜见祖父母,并将他之后的安排仔细告知。
这是为人子孙该有的孝道。
拎着大包小包十来样老人家能用上的或吃上的礼,郑丰谷带着文彬出了家门前往老屋,一路与村里的乡亲碰面时打个招呼,短短的一段路竟也花了小半个时辰。
郑嘟嘟原本在家里,但实在坐不住,就蹬蹬蹬的追了上去,没想到竟然在半路就被他追上了。
他看到爹逢人就说要带文彬去看望老人家,还把手上拎着的礼给他们看,因此获得阿叔阿伯、大婶大娘们的一致称赞,顿时眼珠骨碌一转,好像明白了什么。
小碎步挪到了文彬身旁,咧着嘴朝他挤眉弄眼的一脸作怪,在被文彬警告的瞥了一眼之后才换上一本正经的表情。
父子三人到了老屋,老屋里不知在干啥,郑文杰的一对妻妾正闹得欢。
郑丰谷无意去听侄儿屋里的妻妾矛盾,便站在大门外用力的咳嗽了一声。
院子里一静,然后屠六娘扭着腰走了出来,朝着三人盈盈一礼,“给二叔请安,哎呦,三弟怎么过来了?您如今可是探花郎,转眼就要到京城去做官的,怎么还往我们这穷酸地方踏足?”
文彬在郑大福这一脉的同辈兄弟中排行第三,因此屠六娘叫他一声三弟也并没有错,只是分家之后,他乃家长长子,外面的人却大都称呼他为郑大郎,至于郑文杰这个大郎,如今又还有几个人放在眼里?
屠六娘这扭捏的作态让郑丰谷皱眉,下意识想要去把文彬挡在身后,但文彬却已经目不斜视的一拱手,矜持而不失礼的喊一声,“大嫂。”
郑嘟嘟也跟着兄长拱手叫一声“大嫂”,眼睛却滴溜溜的直往她身后看,看到站在她身后院子里委委屈屈的女子,又是一拱手,说:“小大嫂,我怎么听见我那小侄儿的哭声?谁给他委屈受了?”
屠六娘不屑的一撇嘴,身子一侧就挡住了郑嘟嘟的视线,说道:“不过是一个贱种,哪里值当四弟费心关注?便是哭死了也不过用破草席一裹的事。”
那妾顿时嘤嘤嘤的跑进了屋里,郑丰谷不欲跟侄儿媳妇多应付,实在是不喜她的行事,便绕过她就进了院子。
文彬和郑嘟嘟紧随其后,穿过院子的时候,看到东边厢房的一个窗户开启了半扇,郑文杰正站在窗户后面直勾勾的盯着文彬。
郑嘟嘟的身上突然冒起了一层鸡皮疙瘩,下意识微微张开了手臂拦在兄长身旁。
文彬侧头看向那边,停下了脚步朝郑文杰拱手道:“大哥今日怎么也在家?小弟从京城特意为你带了一套笔墨,本想等你休沐的时候再送来给你。”
神色平静,姿态蹁跹,一派斯文模样。





农门贵女有点冷 第442章 各人的境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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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彬的这般谦逊姿态并没有让郑文杰感觉好受一点,反而有一种被轻视的羞辱感,如蚁虫撕咬,不剧烈,却细细密密、无休止地煎熬着他的内心。
什么叫不知他今日在家?分明昨日还在村里遇见,此刻摆出的这一副嘴脸给谁看?
郑文彬这个该死的臭小子分明是在嘲笑他,嘲笑他读了二十年的书仍一事无成,嘲笑他被书院退回,以后只能依靠自己,连想找个请教问题的先生都没有了。
十年前,秀才的功名足够他在村里昂首阔步、受人敬仰,却突然就不够看了,自从袁承随姑婆回乡,自从李三郎、李栓子接连高中,自从郑文彬这个以往只能躲在角落里偷偷仰望他的小子也一步步越过了他,他这个秀才在村里人眼中竟仿佛废物一般,走在路上都要被人指指点点。
文彬不知这位堂兄此时的想法,但他的确是故意这么说,故意如此奚落他的。
年幼时的记忆已经褪色,甚至有许多都完全不记得了,只能偶尔从娘的絮叨中听见一二,而后突然有一个模糊的映像。但他却始终记得,三姐在大雪天里还要背着篓子上山,小小的一团几乎转眼就会被雪花淹没,找回来猎物,进了奶奶的手就再看不见影了,要一直等到大伯一家从镇上回来,他有时候运气好就能吃到一块沾了油水的芋头或咸菜。
幼时最幸福的,就是躲在河湾里偷偷煮肉吃,他不记得那个味道了,却总觉得那是他迄今为止吃过的最好吃的东西。
他看着站在那半扇窗户后的郑文杰,年将而立,依然穿着一身青衣儒衫,作文士打扮,却连头发丝都在显示着“颓然”二字,不由得,越发的挺直了脊背。
郑嘟嘟也跟着他挺了挺背,抬头看着他巴巴的说道:“哥哥你不晓得吗?大哥他已经离开书院了,以后都不用起早贪黑的读书,寒冬酷暑也不用来回赶路了!”
真是让人羡慕得很。
郑丰谷敲了下他的脑袋,又瞪他一眼,这是值得羡慕的事情吗?
文彬惊讶的眉头微动,然后掩嘴轻咳一声,一副第一次听说的样子,目光歉然的说道:“是这样吗?真是抱歉,回来后一直忙于应酬,倒是疏忽了自家人的大事。”
忍不住弯起的嘴角就藏在他的手掌后面。
从郑嘟嘟的这个角度,正好抬头就能看见文彬嘴角的弧度,不由得一扁嘴,然后伸手戳了戳另一边的爹。
您大儿子在偷笑呢,您咋不教训他?
郑大福听到声音从堂屋内走了出来,郑丰谷当即快步迎了上去,文彬也不再与郑文杰闲聊,跟着上前朝郑大福行礼,并奉上几样礼。
“这是几样补品,并不是多金贵的东西,凑活着能给您和祖母平日里补身子用。这几盒点心是之前经过府城的时候在府城的点心铺子里买的,特意挑了松软的,不费牙。这里还有两身衣裳,用的料子都是从京城带回来的,花色样式正适合您和祖母,就是不知是否合身,您不如换上试试,若有不合身的,我娘叫我带回家里,她再改改。”
郑大福讷讷的坐在上方,紧紧的抓着捧到他怀里的这身新衣裳,不住的说:“合身,你娘做的向来都是极好的,肯定合身。”
文彬微垂首,抿嘴一笑,恍惚还是当年那个有些胆怯,腼腆的小男孩。
郑大福用力的眨了眨眼,就看到站在面前的孙儿身长玉立、文质彬彬,仿佛是哪个富贵人家里出来的公子少爷,已经与村里的其他少年郎截然不同。
这是一种叫气质的东西,读过许多书,见过许多世面,身上散发的气息就会自然而然的与旁人不同。
他曾经以为自己比村里人有更多的见识,后来又觉得长子和长孙与村里的其他人不相同,再后来,妹妹带着袁家的那个侄孙一起回到白水村,他又觉得那少年通身的气派竟把他一向看重的长孙都给比下去了。
但这是显而易见的吧,毕竟袁家富贵,就算当年被抄家发配,人不死,底蕴犹在,就自然还能再站起来。
他下意识的把长孙和文彬比较,突然发现不能比,完全不能比,老二的这个孩子到底是怎么突然长成了这个模样?他甚至都不敢与这个孙子多对视一眼。
视线偏移,就看到了站在文彬身旁的郑嘟嘟,两只眼睛忽闪忽闪的神光流溢,胖墩墩的像极了当年那个敢挑战他的权威,敢跟孙氏对着干的小丫头。
郑大福忽然剧烈的咳嗽了起来,文彬上前替他抚背,他却摆摆手拒绝了,带呼吸稍缓,便说道:“你去看看你奶奶吧,她在屋里,这几天一直在念叨你呢。”
文彬没有马上走,而是关切的问道:“我看祖父的身体似有不适,要不请大夫来看看?”
“不用了,年纪大了都这样,没啥好看的。再说,你六爷爷也老了,腿脚不是很灵便,就别叫他跑来跑去的了。”
他们都老了,而年轻人正蓬勃而上,曾经给予厚望的回到了乡下,曾经被他忽视的却有了大出息。
郑大福看着文彬的背影进入东屋,听见他在屋里朝孙氏行礼问安,而曾经多么刁钻、早上还朝老大家的破口大骂的老婆子此时却连个大的声气都没有,讷讷的带着小心翼翼和几分讨好。
他刚才是不是也这样?
从老屋出来已是临近中午,李氏邀请他们在家里吃顿午饭,但郑丰谷拒绝了,只说文彬过几天就要离家,今日只是过来跟长辈告个别,家里午饭此时应该都做好了。
走出几步,又在村道上遇见了扛着锄头从田里回家的郑丰年,两只裤管高高卷着,沾满了泥土,看上去似乎与寻常的农夫也没啥区别了。
但是听说,他家田里的庄稼总是比别人家的要差一些,田里的稗草都不晓得清理干净,长得比稻秆都壮实了,显然还是当年那个懒怠干活的秀才相公。
郑丰谷原本要招呼一声,但是郑丰年看到他们三人却是直接低头,从另一边绕道而走了。
郑丰谷在原地站了会儿,皱皱眉头没有说话。
迎面一群小豆丁或拎着书袋,或背着小书箱你追我赶的跑过来,一大群小子中还夹杂着几个丫头,看到他们,纷纷停下招呼郑丰谷,又像模像样的朝文彬行礼。
文彬拱手还礼,他们就抓耳挠腮的脸都红了,眼睛却锃光发亮。
郑丰谷朝着一个六七岁的白胖小子说道:“福生,你咋不跟你爹一块儿走?”
福生挠了挠脸,说:“我爹太慢了,下学了还慢吞吞的,真不晓得只是几本书为啥要整理那么久!”
这福生是李继祖的长子,李继祖几年前就离开了书院,回到村里开了个私塾,一边教书一边还会自己读书。
他性子温和,对小孩子们也很耐心,深得学生和附近几个村村民的爱戴,人人见了都称他一声先生,与同为秀才的郑文杰和郑丰年的境遇又是截然不同。
虽然村里如今已经出了两个考中进士当官的,但秀才依然被乡亲们敬仰着,并没有如郑文杰认为的那么不当回事。
人们不把他当回事是对他本身的轻视,并不是对秀才功名的轻视。
秀才依然很吃香。
回到家后,文彬把他历年的文稿都整理了出来,留一份给郑嘟嘟,剩下的则全都装进箱子里,满满当当的一大箱子全送去了里正家。
李继祖如获至宝,还硬拉着他在家里吃了一顿晚饭,好酒好肉热情招待。
告辞前,文彬恳切托付,“过几日我就要离家了,家中只剩下爹娘和嘟嘟三人,实在放心不下。嘟嘟向来是个淘气的性子,调皮捣蛋,每天不闯点祸他心里都不舒坦,以后还要仰仗大伯帮忙看顾一二。”
里正拍着胸口说道:“你在外头只管安心,家里定给你照顾得妥妥当当的!”
里正媳妇也说:“探花郎就是谦虚,嘟嘟乖着呢,谁家有个那样的小子都要从梦里笑醒,小小年纪就已是童生,过几年说不得又是一个探花郎。”
接连几天,文彬又拜访了好几户人家,把家里安排得明明白白的,然后才收拾行囊,告别家人和乡亲,离开了白水村。
他并没有立刻启程前往京城,而是先到县城,拜访了书院的先生,约几个交好的同窗相聚,如此又耽搁几日,待他登船北上的时候,正值六月酷暑,他在水上行走,河风带着水汽拂面,倒是比走陆路更清爽。
六月卄六是卫漓和叶蓁蓁的大喜之日,但是从刚进入六月下旬,镇南侯府内就开始宾客往来,络绎不绝了。
该准备的都已经准备妥了,这个时候府中的事务反倒比之前松快一些,景玥便把云萝拐带了出去玩耍,看着她隐隐削尖的下巴,不满的说道:“卫逸之娶妻,倒是累得我媳妇瘦了一圈,这是什么道理?”




农门贵女有点冷 第443章 卫漓大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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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玥心疼媳妇因为忙于兄长的婚纱瘦了一圈,对卫逸之的不满简直要超过了他们十几二十年的交情。
然而,好友如今是他的大舅子,纵使有再多的不满,除了嘴上抱怨几句,找机会奚落一回,他也没有别的办法。
于是带着云萝从街头吃到巷尾,风卷云残,把过去一个月里落下的美食全部补上,就是云萝这样的胃口都吃了个肚儿滚圆。
吃饱喝足,两人携手回了瑞王府,老太妃听说他们回来,又叫人送来了一桌子丰盛的饭菜。
云萝难得的吃撑了,摸着肚子幽幽的看着景玥一眼,景玥也不知心里怎么想的,凑过来别帮她揉肚子,揉着揉着,那味儿就变了。
六月廿三,文彬匆匆赶到了京城,一来就朝老夫人和长公主赔罪道:“不知兄长婚期提前,匆忙而来,请老夫人和殿下恕罪。”
老夫人笑怪道:“你既然叫逸之一声兄长,可见并非外人,又何必这样外道?你此次回乡,家中一切可都安置妥当?”
“有劳老夫人挂心,我家如今在乡里也算有几分名望,乡亲们又都是和善人家,家中有他们帮忙看顾,小子也没什么好担心的。”
六月廿五,叶蓁蓁的嫁妆送到了镇南侯府,赫赫扬扬、红妆十里,比之云萝当初的嫁妆竟也并不逊色。
毕竟,叶诀镇守南海边陲十几年,那里海贸发达,奇珍异宝无数,他便是再清廉,手上也不知不觉的积攒了不少好东西。他就只有这么一个女儿,因此几乎是把府中所有能看得上眼的东西都打包成嫁妆,成了叶蓁蓁的陪嫁。
不然,那些东西留在府上,难道用来招叶氏本家的眼吗?
叶诀在幼年曾遭遇过外人不可知的刻薄,对亲生父亲也几乎没有丝毫感情,和叶氏本家更是只差撕破那一层脸皮,他才不会把自己的好东西留着给豺狼来惦记!
叶蓁蓁的十里红妆再次看花了京城百姓的眼,京城为此而再一次掀起了风潮,那些正在为儿女谈婚论嫁的人家,也不由自主的跟着添厚了几分聘礼和嫁妆。
此乃后话,暂且不提,就说六月廿六那一日,一大清早,镇南侯府内的一群公子哥儿就已摩拳擦掌、整装待发,预备在之后的迎亲过程中大显身手,定要帮卫漓顺利抱得美人归。
这一群人中,文有新晋探花郎郑文彬和一群最会读书的刘家郎,但是对方叶家也有上一届的探花郎温大公子和六年前的状元张睿,不过卫小侯爷本身就才学出众,并不比在场的任何一个人逊色。
武就更不用担心了,几代下来与卫家交好的人家几乎大多数都是武将之家,但是叶诀身为为岭南总督,府中定也武将环绕,这势必是一场硬仗。
不过,硬的不行自然还有软的。
大大小小的红包装了两大箱子,包裹得花花绿绿的糖果点心一箩又一箩,吹起唢呐,敲起锣鼓,一大群人簇拥着中间的大红花轿浩浩荡荡的离开了镇南侯府,充当着压轿童子的二皇子坐在摇摇晃晃的花轿上,正捧着一个红彤彤的果子用几颗小米牙啃得津津有味,却对四周围的热闹充耳不闻。
这也是很厉害了。
太子也在人群之中,他们商量过了,如果叶家太难啃,软的硬的都不行,那就把太子殿下推出去,看还有谁敢拦他们?
太子殿下觉得他们真是太无耻了,然后兴致勃勃的加入了其中。
云萝目送他们远去,突然转头问景玥:“迎亲的傧郎是不是必须是未婚的郎君?”
景玥愣了一下,下意识回答道:“一般来说,确实如此。”
云萝的目光逐渐异样,“去年你来迎娶我的时候,有好几个已经娶妻生子了吧?”
他“啊”了一声,似乎一下子没有反应过来,呆了一会儿才说:“我家历代以来,娶亲都是直接领着府中亲兵出动,再找几个世交家的郎君充门面,倒是并没有非得未婚才行。”
……所以你们一开始其实是打着“能过就过,不能过就硬抢”的主意吗?
突然对景家祖上的出身充满了莫名的好奇。
景玥却一点都没有觉得不好意思,还凑到她耳边说悄悄话:“亏的那日迎亲还算顺利,不然我就要爬墙头把你偷出去了。”
云萝瞥他凉凉的一眼,突然又忍不住的浮现了一丝笑意。
景玥见此,顿时就更得意了,在袖子的遮掩下勾一勾她的手心,然后把她的小手握住,“迎亲要到傍晚才返回,我先带你去歇一会儿吧。”
云萝确实感觉有一点困倦,便顺从的跟着他走了。
他们避开人群,回到一直为她留着的院子里,窝在榻上,枕着景玥的腿,感受他给她带来的徐徐凉风,竟真的迷迷糊糊睡了过去。
景玥一手摇扇子,一手轻轻摸她的背,垂眸看着她的眼神中不禁透露出一丝担忧。
阿萝的体质是不是变差了?她以前可没这么容易觉得累,还在这个时辰睡着了。
云萝却睡得很舒服,还做了一个不算差的梦,梦里有一只头顶尖角的小恶魔在她面前耀武扬威,被她一巴掌按了下去,动弹不得。
醒来的时候,她还稍稍回味了一下梦中那肉肉的手感,然后发现竟已经到了中午,而景玥一直坐在她的身边给她摇扇当枕头,他的手轻缓地抚摸着她的背,舒服得她又不由自主的眯起了眼睛。
她喜欢他摸她的背,仿佛所有的毛孔都被他一点点抚平,舒服极了。
景玥也喜欢摸她的背,看到她因为他的触摸而舒服得像一只猫儿一样,不自觉露出一副娇憨的模样,胸口就被一下子涨满了。
阿萝在他的面前越发不设防备,一点点露出她深藏的自己,就想一只软乎乎的猫爪子小心地探出黑笼,却无意识的在他心上挠了一下。
真是太可爱了!
他把手移到了她的脸上,在她抬头望来,眼神中似乎带着一丝不满的时候,温柔哄道:“刚才丫鬟已经来催了两次,午宴将要开席,我们先用了午膳再睡好不好?”
云萝收回目光,脸从他的腿上挪开,缓缓坐了起来,耷拉着眼角轻点头,神情有些蔫蔫的。
景玥的脸上露出一丝忧色,又迅速收敛,伸手为她理顺有些凌乱的发丝,然后牵着她出了门。
镇南侯府内到处都是人,人声鼎沸,为今日将要迎接侯府女主人的到来而更添一份喜气。
景玥把她带到了正院,老夫人正与别人家的老夫人应酬,长公主略显几分高冷,因此也多了一分清净。
看到云萝和景玥二人进来,长公主的表情顿时一变,笑得十分和蔼可亲的把他们叫到了跟前,关心几句,然后跟旁边的夫人显摆道:“多亏了我家浅儿回来帮我这几天,虽然手忙脚乱的,但好歹把该安排的都安排妥了,不至于因为时间紧张而闹出笑话,还怠慢了新媳妇。也是多亏了老太妃的开明,我家浅儿才有如今的自在日子,就算嫁了人也依然是我想见她就随时随地都能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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