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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后院通向异世星球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该亚
夏尔迪艰难地游到一棵巨大的安布加棕榈树的树梢顶上,往四下里眺望,结果躲在茅厕里哭死的心都有了,此地距离他们最初进入奥卢奇格森林的地方不超过十公里,搞了半天他一直就在森林的边缘兜来转去……
不过这样也好,夏尔迪精神稍微振作了一点,这里离大城汩罗廷城不远,汩罗廷城多美人,应该会有同族的人经过那里。
汩罗廷城环境优美,气候适宜,物产丰饶,是托塔斯卫城境内一座治安管理挺不错的大城,确实多雌性,像是蹄兔族,幼羚族这些弱小的种族三分之一都居住在汩罗廷城,而这些种族向来盛产柔弱雌性,数量一多,美人的概率自然也就高,本来厄多塞打算如果追不到别人跟他说的那个美人,就来汩罗廷城碰碰运气。
夏尔迪看了看自己残缺的蛇身,不知该恨死厄多塞,还是该找人去为他和同伴们报仇,算了,他们死了这么多人,估计那两个兽人和那极美的雌性在奥卢奇格森林里也是凶多吉少,唉,可惜了。
汩罗廷城有三大特产,排名第一的就是美貌雌性,平日里站在街头上经常会看到一个两个养眼的经过,有时甚至是几个一群结伴出来逛街,汩罗廷城治安比较好,且大多数在路上走动的雌性又是本地居民,不是过路旅人,所以藏头遮脸的不多,就算要挡一挡,用的多半也是那种有欲拒还迎效果的薄纱,勾得人心里更痒痒。
久而久之,城中就有了几处固定的极有名的美人欣赏点,譬如黑尾驼绸缎庄对面的水井台,又譬如翼马首饰店门口樨梨树底下,以及首饰店后街的蹄兔饮茶铺……
只不过这些天汩罗廷城的美人就跟约好了似的,全都待在家里不出来了,街面上能看见的雌性不是老就是丑,剩下一个是矮胖,城内几个整天闲来逛去的混混坐在离水井台五六十米远的点心店门口抱怨,中途还生气赶走了一个前来买饼的麻脸雌性。
甲混混恶狠狠地咬了一口羊油饼,问:“你们说这日子啥时候到头?”
“快了,已经大半个月了,等那些蛇走了就好了。”乙混混安慰他,顺便盯着远处的绸缎庄和被人霸占的水井台又张望了一会儿。
丙混混明显不那么乐观,反驳乙混混:“快个屁!自从那些蛇一来蹲点,我们连地盘都丧失了,这也太丧失了!”
甲混混做和事佬,开解他道:“我们总没那几家铺子倒霉,他们这个月严重亏损,要是再耗几个月,说不定就倒闭了。”
“唉!”三个混混齐齐叹了口气。
与此同时,坐在饮茶铺靠窗位置的一个蝮蟒族兽人也叹了口气,悄悄抬眼看了看坐在他对面的丹帕,丹帕一边喝着自己带来的酒,一边趴在窗台边往街上随意张望,狭长的眼眸惬意地眯缝起,一副笃悠悠不着急的样子。
丹帕的亲友环顾了一圈没什么顾客的店堂,本来这种饮茶铺就少有兽人来,现在除了他们两个是雄性外,就只有两个黄羊族兽人对坐在一起喝茶聊天,旁边桌几个歪瓜裂枣不停向他们抛媚眼的雌性不看也罢,哦,还漏了一个天天瞪着一双红通通的‘瞪谁谁怀孕’眼睛的饮茶铺老板。
丹帕的亲友有些忍不下去,本来他们犹斐狄部落最有希望夺魁下一任族长的就是厄多塞和丹帕,丹帕在这汩罗廷城白耗了十多天,说不定这会儿其他部落的人都已经求偶成功了,汩罗廷城虽然美人众多,可大部分都是本地人,人家宅在家里不出来,他们难道还能把人硬从家里拽出来?死守不是办法嘛,还不如去其他地方哄骗一个回去。
其实说到底,美人们都不愿意去湿热多毒瘴的南方,愿意去的长相基本在平均水平以下。
丹帕的亲友动了动嘴唇,刚要劝说两句,盘踞另一据点的亲友团成员希夫森三步并作两步跑进来,凑到俩人面前好一通嘀咕。
“你说什么?”随着希夫森急促的话语,丹帕的表情时惊时诧,“夏尔迪手臂被人斩断啦,还瞎了一只眼睛,谁那么大胆……哦,不是被人……奥卢奇格森林……其他人呢?全进去啦……这个蠢货厄多塞!”丹帕重重拍了一下桌子,脸上的表情却不是动怒,反而带了一丝幸灾乐祸的浅笑。
“丹帕,咱们要不要去帮下忙?否则回去在他老爹面前不好交代。”希夫森道,毕竟是同一部落出来的,况且厄多塞又是部落首领的侄子。
“怎么帮?也胆大包天冲进奥卢奇格森林?我才不管那个混蛋的死活呢!”丹帕斜靠在椅背上,姿态越发闲散,他早就看厄多塞不顺眼了,没死算他运气,死了算他倒霉。
丹帕想了想,又关照道:“记得明天找两个人送夏尔迪回去。”
希夫森点头答应。
“我就说嘛,求偶不能心急,听过一句古谚语没?叫做心急吃不了热豆腐,缘分是可遇不可求的,你们别老是催我,这是一辈子的事……”
三个人正说着话,外面走进来两个风尘仆仆的客人,一个是刺鬣狗族兽人,旁边个头矮小的应该是他的雌性,只不过头脸被遮住了,看不清楚。
一见窗边坐着的几条蝮蟒,刺鬣狗的眼神立刻变得戒备起来,一把拉住了身边的雌性,似乎在劝说他换一家店铺,但好像那个雌性十分坚持,于是刺鬣狗只能无奈地揽着他往角落里走。
丹帕探出舌头舔了舔嘴唇,悄声对两个同伴说:“相信我,我感觉缘分它已经到了。”
待续……
作者有话要说:我经常码着码着会漏掉之前想好的一段情节,然后第二天或者过几天又想起来了,只能回头再加上去,虽然有些只是小细节,没有太大关系,但是我有强迫症,有虫子或者没码上自己要码的,就浑身难受,所以经常会修改前文,有几章修得都加了六七百字了,有强迫症的人好痛苦……





我家后院通向异世星球 第六十七章
应俊觉得他真心倒霉透了,不过就是翻了一下杨路家的后墙头,然后就中了本世纪最坑爹大奖,亲身体验了一把唐僧西游的心路历程,只不过妖怪们心心念念惦记的是唐僧肉,轮到他,被惦记的就是屁股蛋了,虽然一样也是肉。
怪不得世人都说,人在做,天在看,不作死就不会死。
应大少自说自话地咕哝了一阵,从眼皮缝底下瞟了一眼正殷勤体贴地为他端茶倒水的刺鬣狗巴姆,摇头叹了口气,真是不忍直视,无论他绞尽脑汁从哪一个侧面多少大的角度望过去,都只有一个字可以形容,丑!大师兄,你好歹找个二师兄来衬托一下你吧。
最关键一点,这位大师兄坚定捍卫死守着他这位东土大华人士,目的不是为了修成正果,是为了独享师傅的屁股蛋……
有比这更丧失的吗?有吗?
应俊觉得自己已经相当淡定了,当然,能有如此修为并非一蹴而就,中间他经历了多番心理层面上的考验,从恐慌到惊愕,从惊愕到更加恐慌,从更加恐慌到力持镇定,从力持镇定到破罐子破摔,然后歇斯底里和假意顺服交替反复出现,现在大概已经进入麻木期了。
要想回去,除非能够找到杨路和法安,对!就是这两个臭小子,尼玛,鬼的自助游!尼玛,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林堃堃!想到引发这一切不幸的始作俑者,应大少又有点蛋疼,是真的蛋疼,昨晚上被捏过头了……
好吧,冷静一点,还是那句老话,no zuo no die。
应俊跟巴姆比手划脚了这许多天,已能听懂一点这里的语言,至少搞清楚了法安的身份,也猜到自己莫名其妙出现在这个鬼地方八成跟那俩家伙有关,想要回地球,自然要先找到他们。
“俊,你吃。”巴姆把茶水和糖渍果子统统推到应俊面前,笨拙地讨好道,由于咧嘴笑的缘故,扯裂了嘴角边刚刚愈合的伤口,巴姆表情扭曲了下,这副尊容真是无情地鞭挞着应大少脆弱的神经和眼球。
应俊盯着他出离恶心了一会儿,突然伸手握住巴姆的大毛爪,勉强忍住怀孕妇女的不适,眨眼‘深情款款’地说:“巴姆,我们到彭,彭普拉城逛,逛一圈再去北方好不好?”
应俊磕磕巴巴地表达着意思,前些日子每到一处地方,街头巷尾人人都在疯传城主大人的长子法安看上了彭普拉城诺姆家的养子,一位名叫路安的美貌雌性,同人争风吃醋在城里大干了一架,打死打伤了好些人,最后因为打赌赢了,把人家养子强行拐带走了。
屁的路安!一定是杨路,应俊暗啐了一口,就法安那种痴情不移,鸟都不鸟他这个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英俊潇洒的应大少一眼的劲头,怎么可能中途换人,虽然说那两个人如今已离开彭普拉城,但说不定能打探到一点他们的行踪。
巴姆被应俊拉着手,刚刚还在激动不已,一听他的话,立刻拉下脸,粗声拒绝道:“不行!”
应俊一愣,把巴姆的手一摔,火冒三丈问道:“为什么不行?”这条丑狗向来对他百依百顺,除了晚上干那事的时候比较蛮干,如果不看脸采用后背式,常常弄得他要死要活,哭爹喊娘,一晚上跟吃了某牌子的口香糖一样根本停不下来,不知道比以前那些男模炮/友强多少倍,绝对是劲力持久,一根更比六根强,昨天夜里吊在树上,光用那玩意儿顶着……咳咳,跑偏题了。
应俊干咳一声,停下意淫,目光心虚地往两边扫了扫,总觉得自己淫/荡的脑补画面暴露在了大庭广众之下,这倒不是因为他害羞,在应大少心里,节操俩字前一个字早已被他气吞山河的某处给吞了,只剩后一字在持续发挥作用,只不过回味自己和一个极品丑男的办事过程,实在有点丢脸,好像硬生生地把个喝‘猫屎’的品味高雅的高富帅,拉低成了在大排档里津津有味吃猪大肠的穷diao。
没想到这么一扫视,还真有人颇有兴味地盯着他看,是坐在窗口边的三个年轻男人之一,那人肤色略微苍白,和法安一样的浅金色头发,眼形细长斜挑,眼珠是带了点暗沉的金黄色,好像琥珀中的金珀,鼻梁窄而挺,额头上粘着一颗点翠蓝的宝石……是宝石吗?应俊有点不能确定,那蓝宝石里不时流动的光彩折射着天光,显得有些诡异,酷似一只眼睛,年轻男子见应俊望过来,薄唇的弧度越发上扬,最后竟朝应俊淫/贱兮兮地伸出红艳艳的舌头。
应俊知道这里的男人分为雌性和雄性,雌雄极好分辨,不过这个男人就有点叫人分不清雌雄,首先没有兽耳兽尾,大约两米的身高在雌性里算高的,在雄性里算矮的,骨架身形比起普通雄性也略显单薄,可是又比雌性强壮些。
雌还是雄其实对应俊来说一点没差,在大少的评判标准中,男人只分能操他的和不能操他的,这小子确实很帅,可惜不是他的那盘菜,这人和他身边的两个同伴,从上到下都给人一种邪肆阴柔的感觉,举手投足间也带着一点难以形容的柔软,即使笑容再明朗灿烂,也划拉不到野性猛男的圈子里,所以等应俊过足了眼瘾后,就兴趣缺缺地把目光收了回来,顺便用burberry的小手帕挡在脸前。
巴姆起先还十分恼怒,应俊掩饰的动作让他稍稍高兴了一点,他知道自己的雌性尽管长了一副正正经经的脸,实际上是个不折不扣的*,这一路上不晓得给他惹了多少麻烦,也就近些天才稍微安份些,巴姆有时候气得都想把他装进袋子里提着,也省得他老想找机会勾三搭四。
说到不容易,巴姆绝对比应俊更不容易,先是怕谢普里派人追杀他们,结果因为泽拉尔四个杀了谢普里的弟弟沙莱曼,萨尔罕镇和墨塞奎比城乱作一团,谁还有空继续追查哈鲁因和他失踪的事,这才使得巴姆轻轻松松接到了他老娘,本来想带着他老娘一起上路去北方圣巴夏卫城,结果他和俊这对婆媳第一眼就没对上,到最后都快掐脖子干架了,巴姆只得把他老娘先送去他远嫁的舅舅家里安置,想等在圣巴夏卫城安定下来再去接,现在想想幸好没带着两个雌性同时上路,不然以俊招惹麻烦的速度,他一个人实在应付不过来。
应俊重重放下杯子,紧拧双眉,这什么茶?跟洗锅水一样混滔滔的,一嘴的茶叶末子,吃了颗糖渍果子,才总算冲淡了嘴里的怪味,应俊又继续之前的话题:“你说!为什么不能去彭普拉城?”
巴姆一双淡紫罗兰色的眸子里阴沉沉的,哼了声道:“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心里成天惦记着法安那个小崽子,哼!你就死了这条心吧,如今你可是我巴姆的雌性!”应俊一路上提过法安n多次,反复打听,巴姆想不误会都难,所以他决定到了圣巴夏卫城,第一件事就是拉着俊去兽神殿里接受洗礼赐福,结成夫妻。
应俊眼神嫌弃地在巴姆脸上身上打了个转,鼻尖微皱,别过头嘀咕道:“谁是你的雌性!也不撒泡狗尿照照,本大少公司里看门的大爷都比你有款有型。”
这句话别看说得牛气哄哄,事实上是用国语说的,应俊在巴姆面前貌似一直占着上风,实则从内心来说,他有点害怕巴姆,他看见过这只刺鬣狗杀人,眼都不带眨一下就能把人的心肺肠肝肚捏爆咬烂,凶残野蛮到极点,现在人家对自己屁股蛋感兴趣,他可以稍微嚣张点,但张扬得太过,一旦人家腻味了,那就是自寻死路,这其实跟他以前包养男模一个道理,他刚刚上手兴趣还浓的时候,可以允许那些一次性男友在他面前耍耍威风,提各种要求,不过若有人真把自己当个人物了,他也绝对不会客气。
所以,应大少非常懂得包养者的心态,也精确把握着撒娇耍赖的尺度。
“你说什么?”巴姆看得出面前这个自己疼到心尖里的黑发雌性一点瞧不上他,这也难怪,以俊的美貌,他足以配得上任何人,自己只是一只又穷又丑的刺鬣狗,巴姆的心情低落下来,可是俊在床上表现得相当热情,简直能把他下面那根东西给含化了,只不过他们之间大多用的后背位,而且一下了床,俊看他的眼神里往往带着挑剔和嫌恶。
应俊本来觉得巴姆挺恶心人的,可当刺鬣狗的脸上真的露出受伤的表情,淡紫罗兰色的眼睛里闪过黯然,两扇宽阔到比例有点失调的肩膀塌了下来,应俊又有点不是滋味,他不是那种没良心的人,巴姆对他好他能感觉到,这家伙宁可自己饿几顿,也会把好东西留给他,有人要是想占他便宜,巴姆能豁出命去,俗话说,强的怕愣的,愣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有好几次他们被人围上,最后那些家伙都是被巴姆不要命的样子给吓走了。
从小到大,除了家里人,没人对应俊这样真心实意过,他身处那种环境,让外人在接近他的时候已经带了各种目的,不是为钱,就是为了其他,单单看重他应俊这个人的极少,那些人当着他的面千吹万捧,背过身去便是一脸不屑,是,他承认,应大少就是个绣花枕头,如果没有能干的父母,没有当官的大伯,没有家里其他长辈的帮衬,他屁都不是,虽然巴姆也只是迷恋他这张脸,可那好歹是他本身的优点。
不过,巴姆长得实在也太惨无人道了点,你说你要稍微像个人样,我也不会这么嫌弃你不是,那,就像旁边那个头上长角的傻大个,同样一脸挫相,但至少人家鼻子是鼻子,眼睛是眼睛,还没天生的黄棕挑染……唉,应大少一边叹气,一边挣扎着出于人道主义精神在巴姆手背上拍了拍,马马虎虎安慰道:“你想多了,我真对法安没那意思。”
就算以前意思很多,知道他极有可能是个大m,也变得没意思了。
应俊和巴姆俩人说话时,丹帕一直不露声色地盯着应俊,蝮蟒族的另外两个人有点奇怪,忍不住问:“丹帕,你刚才那话什么意思?”
丹帕眨了下眼睛,用手悄悄往应俊那边一指,说:“看到坐在角落里的那个雌性没,我猜一定是个美人。”
坐在他对面的崔曼漫不经意地偏过脸去望了望,显然不认同,不屑道:“一只刺鬣狗能拐到什么美人。”并非刺鬣狗战斗力不强,只不过他们长相着实丑陋了点,有句话说得没错,美人爱俏。
“你们看他裹得严严实实的。”丹帕舔着唇,感觉全身血液都在沸腾。
“那也不能说明问题。”崔曼一摊手,压低嗓音,恶劣地取笑道:“听说狗都有舔屎的习惯。”
不知为何,听了这话丹帕心里涌起一股不悦,嘴边懒洋洋的邪气笑容也收起了点,说:“不,我能感觉到……”
他吐了吐舌头,脸上闪过一丝陶醉,复又笑起来,道:“不信的话,崔曼,咱俩打赌。”
等应俊和巴姆离开蹄兔饮茶铺,身后不知不觉多了几条尾巴。
也是从这一天起,蝮蟒族终于放弃了霸占汩罗廷城的几处美人欣赏点,小混混们和几家商铺的老板激动得热泪盈眶,终于赶走路霸,迎来解放的日子了。
作者有话要说:应小剑:终于轮到本少出场了::>__<::




我家后院通向异世星球 第六十八章
应大宝贝失踪,z省应家乱作一团,自是肯定,先不谈,这边说说从萨尔罕岩山带侥幸逃生的四个人。
依照法安的估算,翼狼兄弟佣兵团的成员半个多月前从岩山带回到萨尔罕镇,在有犀马可骑的情况下,从岩山带返回大约需要五六天的时间,前后一加,泽拉尔等人离开萨尔罕地区起码超过二十天,假若不出意外的话,此时他们至少已在一千几百公里以外。
他和杨路追上他们同样要花上好几天的时间,由于不清楚泽拉尔他们走的哪条道,与其在半途中费劲查找四个人的踪迹,不如飞到更前面去等,而陆路去坎贝拉城的必经之地,就是托塔斯卫城城域东部的半地下城彭普拉城。
法安的判断确实没错,不过这中间却出了一桩小意外。
瑞恩斯班和弟弟斯派克将泽拉尔四人送出岩山带后,顺带附赠了他们一个消息,消息来源于萨尔罕镇上的硬鼻犬族兽人马林,翼狼佣兵团以前和这只硬鼻犬合作过几次,彼此还算信任,且马林可能是相中了斯派克,有意介绍他给自己的雌性儿子认识,所以有事没事就会拉他们兄弟俩去他在镇上寄住的小旅馆吃吃饭,喝喝酒。
焰晶矿区奴隶出逃的第二天中午,马林被谢普里的手下叫了去,干了什么没人知道,不过那天傍晚,马林正好和瑞恩斯班兄弟在酒馆遇上,就一起喝了一小杯,斯派克不像他哥哥那样世故老道,好奇心比较重,向马林打听谢普里找他干嘛,马林这人平时口风挺严,但他显然很喜欢斯派克,就偷偷告诉他们,谢普里让他到废矿区找一个逃跑的奴隶,那奴隶受了伤,却在一个废矿洞里失踪了,谢普里手下二十来号人,找了将近一天都没找到,当然,马林说他也没找到。
先不论失踪一说是真是假,这样兴师动众地找一个奴隶本身就有些奇怪,可惜马林没有继续说下去,那天出了酒馆,谢普里就来委托瑞恩斯班兄弟护送他去托塔斯主城,等他们从主城回来,马林已经死了。
据说死得很冤枉,几个兽人喝醉了酒打群架,他在旁边瞧热闹,喝醉酒的人眼花没看清楚,错把他当成别人打死了,行凶的兽人是一个新到萨尔罕的花豺,酒醒后就跑了,即使不跑,在萨尔罕,也没人会为马林报仇。
获悉这个消息后,泽拉尔和同伴们就有点着慌,他们当然知道逃到废矿区的是谁,本来以为小主人运气好,躲过了守卫们的搜查,可如今一听受了伤,便感觉事有蹊跷,无法兽化又受伤想要甩开追兵几乎是不可能的,几个人均怀疑在废矿洞里失踪一事恐怕又是幻狐族搞出来的鬼伎俩,也许小主人早就被他们抓住秘密囚禁起来。
于是好不容易逃出来的四个人,又千辛万苦潜回墨塞奎比城打探消息,这中间的过程自然叫人捏了一把冷汗,幸好最后有惊无险,不过却和法安估计的情况有了很大出入,当他和杨路晚上在树林避雨扎营的时候,泽拉尔他们才刚刚离开墨塞奎比城,正因为这样,导致主仆几个就此错开,之后没有在彭普拉城相遇。
法安和杨路将帐篷移到林中一块空地,没过多久,风起云涌,顶上树叶飒飒作响,雨云迅速聚集后,很快就下起了瓢泼大雨,好在树长得高壮且浓密,经过层层滤减,等落到帐篷顶上已是细风小雨,林子里各种奇怪的声响被连绵的雨幕声遮盖,虽漆黑暗沉倒不若之前那样阴森可怕。
杨路拿出led野营灯挂到帐篷顶上,这小东西花了他两百多元,不过很实用,顶部太阳能板充电,充电一次最多可用三十个小时,无法充电时,还可以用电池继续维持工作。
法安想把帐篷门拉上,“别拉,拉上没风。”杨路制止,虽然有防蚊的网纱,但拉上还是不太透气,雨一下,空气沁凉湿润,有一股淡淡的草叶腥味,闻着特别舒服。
法安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几段藤枝,点燃了放进米罗果壳里,等藤皮表面烧得焦黑,就散发出一种独特的油脂香气,不难闻,但在帐篷里,略微有些窒闷。
“这是什么?”杨路伸头看看,藤皮有些像松枝,表面粗糙干硬。
“六叶藦,熏烤藤枝能够驱杀虫蚁,六叶藦的叶子还可以作为香料使用,晚上的烤豚兔肉里我就加了一点。”
杨路想起之前吃的豚兔肉里确实有一味新奇的口感,以为是豚兔肉本身具备的,原来是六叶藦叶的功劳,不过他不太喜欢这藤枝的浓烈香味,把草木清气都给压盖了下去。
“我带了驱蚊水和薄荷膏。”
“那些没用。”法安撇嘴。
杨路很快就知道法安为啥对驱蚊水不以为然了,因为被六叶藦熏倒,掉落在米罗果壳边的所谓蚊子一只只跟牛虻差不多大,头部的刺吸式口器跟大头钉似的,看一眼皮肤都疼。
杨路下午好好睡过一觉,打坐冥想后又消除了疲累,加之时间尚早,躺在防潮垫上翻来覆去都找不到睡意,有点后悔没带副扑克牌过来,他从侧袋里抽出灵本正要看,乍然想起法安之前说的话,觉得当着他面再看,很有点故意勾引人的意思,小孩还没到十五岁啊。
杨路偷偷斜了法安一眼,没想到法安也正在看他,眼睛里水色闪动,似乎已看了挺久,被那对隐含期盼和深意的绿眸望着,杨路脸上一热,下意识往边上挪了挪,灵本也赶紧塞了回去,明明买的是四人的超大帐篷,法安一睡进来,就感觉狭窄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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