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年的百合打开方式[快穿]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八步莲心
断更确实伤人气。
跟到最后的读者,已经很少很少很少了。
看着文下早已没有热烈气氛的留言版,我并没有多大的失落,只是一个个看着下面的留言,内心一点点品味。
唔,不管怎样,有这么多人还跟到了最后,真好。
而另一些人虽然中途离开,却也跟我曾同过一路的风景,也是真好。
这一年的秋天,格外有些冷,也许因为是身体不如以前的关系。
捡起一片落叶,我想起刚刚写完的天龙八部,想起里面的人。
我想起萧峰,那个伟岸的英雄男子,那个差点让我直回来的男人。他终究还是没有去关外牧马放羊,而是选择了为宋辽和平献身。
我曾经问慕容复,为什么你要让他回来?你分明知道等待他的是什么。
慕容复只是笑,就是因为我知道,所以才不能拦他。那是给萧峰的结局,也是他最甘之如饴的。像他那样满心都是家国天下的男子,就算我用爱囚禁了他,将来他看到辽国入侵民不聊生,势必是要痛苦得生不如死的。我爱的是一个大英雄,就只能放手让他去做一个英雄该做的事。我想,我应该尊重他的意见,宁可让他死,也不让他后悔。
我没有再说话。所谓的灵魂伴侣,即是如此吧。
我又想到了阿朱。
那个在原著里本该陪伴萧峰且中途早逝的女子,在这百合世界,却没有再接近到乔帮主。呵呵,因为慕容复这个穿越女子,一早就看中了乔峰,所以一开始就杜绝了官配阿朱在乔峰面前出现。
不过,阿朱终究也不孤独,她遇到了木婉清,并且跟她走到了一起,最后相亲相爱,也同样不枉此生。甚至,比跟着乔峰早逝要幸福得多。
不要问我她是怎么遇到木婉清的--因为钟灵那个坑货是个掏心粉丝,一心想着刘涛和蒋欣在一起。而在三次元中,刘涛是饰演过金庸笔下的阿朱的,蒋欣,饰演的正是木婉清。
很好,钟灵就这样一门心思笃定了阿朱应该跟木婉清在一起!
于是,各种撮合,各种灌输百合思想==
当然,随着钟灵的各种灌输,百合思想在天龙八部里也是遍地开花。那些主角们的后院,更是一个不留。
甚至,就连可怜老实和尚虚竹的梦姑,都被钟灵撮合着跟阿碧跑了==
阿弥陀佛,罪过罪过。
唔,我最想的,当然是那个扫地僧,我的沧海。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逍遥谪仙,便是这三个女子的真实写照。
唔,或者说,四个女子==因为,严格来说,我也算是她们之一。
一体双灵都玩过了,只怕也把穿越玩到极致了吧?
我如此想着。
系统却震动起来:【所以,你现在不想穿书了?】
我一愣,想了想,迷茫道:“其实我也不知道。似乎,没以前那么迫切了。并且,我已经经历了太多的女子,我想,已经足够了。”
【是么o(╯□╰)o白发魔女你想不想摸?】
“想!o(╯□╰)o”
就这样,我再度穿越了——
然后这一次,我穿越成了——一根皮鞭。
嗷嗷嗷。我几乎要崩溃了。
一个白发女子挥舞着我,跟一群拿着长剑的男子混战。看着一柄柄剑从我眼前划过,听着从我耳边划过的风声,感受着那一柄柄剑的剑气,我吓得更加嗷嗷叫了。
汗毛倒竖好么!!
然而,这并没有什么卵用。
白发女子明显将我当成了一个武器,肆意挥洒。
好吧,我原本就是一个武器==
但是,但的,在战场中穿梭好吓人啊尼玛!!!!
而且,我说的是想摸白发魔女,没说想让白发魔女摸啊!啊啊啊!!哇呀,那把剑刺过来啦!!噢漏,那边还有一把!!
我鬼叫鬼叫着跟长剑们互砍。
等一场恶战结束,我已经差不多把嗓子喊哑了。
尽管,没有任何人听得到==
是的,就这样,我成了白发魔女手中的一条皮鞭。别想歪,我是一条正经的皮鞭,并没有勾搭蜡烛==
你们也知道,皮鞭是不可能佩戴链子的,所以白鸡蛋项链不见惹~~~~(>_<)~~~~
也就是说,在这个世界,再没有系统指路,我只是一个人惹。啊不,一条鞭惹。
如果按我以前的性格,碰到这种坑爹事肯定是非要先大哭大闹一场不可的。
不过这些天在三次元养病,修身养性之下,性格也好了很多。所以,我只是小哭小闹了一番(^o^)/~
人嘛,最重要要随遇而安。懂得这个道理的时候,我才读小学。那会在电视上看到的。
但实际上,真正要做,却是现在。
随遇而安,说得容易,但——尼玛你告诉我作为一根鞭子怎么随遇而安?!!
好在我心里调节能力已经好了很多,所以炸毛个九百九十九次,也就终于接受了:嗯,我是鞭子,我就是一根鞭子。一根帮白发魔女杀人的鞭子。
其实,到了后来,我才知道:白发魔女的鞭子,除了蜡烛,还有很多用途。呸呸,不要想什么皮鞭蜡烛play。肯定不是!我要说的是,她的皮鞭,可以采花。不要联想到采花大盗啊喂!
我说的采花,是真正的采花。
以前,她一个人的时候,就喜欢用鞭子将远处的花儿卷过来,采摘到手里。这大约就相当于现代的人用遥控器吧。
不过,自从有了卓一航,她就从来没自己采摘过花儿了。都是卓一航双手奉送。
我魂穿来的时候,白发魔女就已经成了白发魔女,所以我并不完全清楚她跟卓一航之间的故事。
不过,她偶尔一个人对着湖水说心事,而我缠在她腰间,便渐渐将她和卓一航的故事也听了个大概。
唔,一切如原著所说:她遇到一个长得很好看的男子。那男子对她极尽撩拨之能事,终于将她撩拨得动了心。却最终,又为了自己所谓的处境,出手伤害了她。
当然,他说得比较冠冕堂皇,说是为了正义什么的。
但实际上,她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如果他真爱她,自然不会不知道。他坚持要为了正义对他动手,自然已经说明很多问题了。
她不傻,所以那一刻才异常伤心。
当卓一航的剑刺进她的胸膛,她终于伤心得一瞬白发。
那真的是,红颜,弹指老。
瞬改芳华。
那之后,她开始不再相信男人。甚至,她不再相信人。也讨厌人。
这个时候,作为她手中的鞭子,经常卷过别人的头颅。
杀人放火的,杀。
坑蒙拐骗的,杀。
负心薄幸的,更要杀。
甚至,偶尔撞上来讨厌的,也要杀。
或许是三次元把胃搞坏了,来到这个世界后,我经常有种反胃的冲动……漫天,都是血。
其实,我是想劝她不要杀人的,起码不要杀那么多人。但刚想开口才想起自己是一条鞭子,是不能说话的。
这个时候,我好想有一个人来跟她说话,来告诉她,不要乱杀人。
或许是上天听到了我的祷告。
有一天,真的有这样一个“人”出现了。
确切地说,是一个孩子。
这个孩子,叫哈玛雅。
当然,她后来有一个很好听的绰号,叫飞红巾。
飞红巾有着跟练霓裳一样的倔强,也有着不遑多让的身手。
甚至,飞红巾是练霓裳的扩容版。如果说,练霓裳一生,都是为了自己活得潇洒,那飞红巾一生,则更多的是为了族人。
是的,她就是另一个霍青桐。
不过,她比霍青桐幸福一些。
因为霍青桐的爱人,是妹妹香香公主,一个等着被照顾的女孩。
而飞红巾的准爱人,却是师父练霓裳,一个远比香香公主成熟的人。
当然,过尽千帆的练霓裳,自然也有她难以搞定的地方。毕竟,一个人心如死灰虽不容易,想重新焕发生机却更难。
练霓裳的心,既然为卓一航盛开,又为卓一航而死,那么,飞红巾想再度打开,就不那么容易了。
可以说,难如登天。
但或许正因为初见的时候飞红巾还只是个孩子,练霓裳对她没有半点防备之心,有的,只是对初生美好的善意。
而多年师徒,更是让两人感情日益深厚。
终于有一天,飞红巾问练霓裳:“师父,这么多年,你在天上,到底等什么?”
练霓裳一愣,半晌无话。
她在等什么?或许,连她自己都不知道。
而飞红巾显然是误会了师父的表情,当下便有些不高兴了:“师父你还在想着他?”
“谁?”练霓裳再度一愣。
她已经习惯放空思想很久了。渐渐,没再想过任何人了。
“自然是那个坏人!”飞红巾冷哼一声,不愿意回答出那个人的名字,只是望着高高的天山山顶,“师父,你放心,这天山雪莲,徒儿会给你拿到!”
练霓裳这才反应过来,徒弟提的那个人,是卓一航。
她其实已经很少想起那个男人了,别问我怎么知道,因为她现在握着我的手劲道越来越小了。也就是说,一直压在她心头的那个人,已经越来越淡了。
“师父你为什么不说话?难道你觉得我没本事拿到天山雪莲吗?”
哈玛雅明显不高兴了。
练霓裳终于露出了一丝微笑,甚至伸手捏了捏哈玛雅的脸蛋:“怎么会?我玉罗刹的徒弟都没本事,还有谁有本事?你可是大名鼎鼎的飞红巾哦。”
此时的飞红巾,的确已经是大名鼎鼎,尽管还只是个半大的孩子。
不过,纵然真的在草原上大名鼎鼎,在师父这里却是不值一哂的。所以此刻练霓裳的话,听来倒更像揶揄了。
于是飞红巾更不高兴了。
逞强地坚持:“师父我一定能拿到天山雪莲,你要相信我!”
练霓裳终究拗不过这孩子,又不想再继续这个与白发有关的话题,便柔声哄道:“好了好了,不要想这些了。天山雪莲治白发,也只是一个传说,谁又知道师父这白发服用后可有效果。不要太执念于这些东西,好好练功吧。”
“不一定有效果么?”哈玛雅发呆。半晌,突然道,“嗯,那我也让自己的头发变白,这样就知道雪莲有没有效果啦!”
那些年的百合打开方式[快穿] 第216章 尾声
尾声:
百合馆内,有了前所未有的寂静。
系统君为了将记忆还给我,将记忆分离了出来。
但是,那记忆里,还有她自己的。
所以,在分离出记忆后,她就成了一个痴呆的系统。跟创造最初一样,只会为我办事,却再没有了那份暧昧、以及关于我的记忆。甚至,连自己本身的那份灵智都没有了。
我这才知道:它在言情系统和*系统面前是很弱势的,甚至乖乖的有点呆萌。
怪不得,即便是它继承了至高无上的法力,也依然对两个姐姐很尊重,甚至有些“怕”她们。
哈哈,这小妮子,原来是m体质呢,只是在我面前装得非要强攻而已。
看着回到初生状态的小系统,我不禁舒心一笑:这样弱弱的小系统,也很萌萌哒啊。
是的,她已经失去了所有的记忆,只是一个普通的工作系统。甚至,没有了我后来改良和输送的灵力,她已经幻化不出人形,更不可能再把我的记忆吃回去。
每天的日常,不是帮我整理百合姻缘,就是跟那两个系统姐姐“聊天”——虽然不能幻化人形,但系统之间还是有沟通的途径的。
我回归后,月老宫诚惶诚恐,包括*红娘和两只系统。他们以为我肯定不会轻饶他们,尤其是两只系统——要知道,她们可不比*红娘是天庭指派,而是我一手创造,自然,我也可以报废了她们。
好吧,其实,就算是天庭指派的*红娘,只要我真不高兴,一样可以灭了他。毕竟,我是月老宫主位,处罚自己的属下也算情有可原。最重要的是,以我的惊天法力,玉帝不是吃饱了撑的也不会来处置我。
然而,我只是把所有人集合来开了个会,告诉他们:在人间辗转一圈后,我感触很深,许多事不想再追究了,一切,回到最初的样子。期间发生的所有,我既然不在月老宫,就一概不知,也不想追究。
月老宫所有的人,自然感激涕零!尤其是人性最强的*红娘,几乎是跪舔了。
而那两只系统,则天天来谄媚我家小系统,因为她们都知道,我最疼的就是小系统,对她好比对我好还管用。况且,现在的小系统记忆和千年灵智尽失,如一个初生婴儿般,确实需要人宠着哄着照顾着。
我笑而不语。
默认着一切。
也接受着他们所有的赎罪。
但是,我其实并没有吃下那记忆。
当然,这个事只有我一个人知道,就包括人物红娘,我都没有告诉。
原谅兹事体大,而我已不想相信任何人。因为哪怕是一点点的危险,我都不想让我家小系统冒。
我的那记忆里,有着惊天法力。一旦还单独存在的事情被传扬出去,只怕立刻就会引来无数牛鬼蛇神觊觎。到时候,我没有继承到法力,可完全抵挡不住呢。
人物红娘自然是不会觊觎的,她人品肯定靠得住,不然系统君也不会放心把记忆给她转交给我。但是,人品好不代表嘴巴牢!
如果你要一件事情永远成为秘密,那就永远不要告诉任何人!是任何人。
同时,为了不让一些道行极为高深的人掐算出真实情况,我更是将记忆缩小后随身携带。不止因为最危险就是最安全的地方,也为了让对方掐算后得出结论:那记忆在我体内。同时,如果有一天真的败露,我还可以在最近的距离拿到记忆,并将其吞下,获得法力,以保月老宫太平。
还好,这件事一直都没有暴露。
而我,也在百合馆重新开始了岁月静好的生活。
确实岁月静好:小系统为我打理工作正事,我专心写百合小说。等她和我都忙完的时候,我就抱着她看夕阳:“呐,你看,那就是夕阳,从天上看很漂亮对不对?夕阳背后,是白云,看到了么?那是我们的床单,以后,我们一起去滚好不好?”
一切,按照我的计划,有条不紊。
按照我的计划,我应该在不久的将来就可以再见到我家系统了。
我的计划是这样的:
记忆我依然要留给我家小系统,因为我可以不要曾经的记忆,但是我不想失去一个那般爱我的人。
爱我的记忆,必须还给系统。
其实,作为如今的“莫白”,我已经完全想不起曾经那百合红娘的样子了,也不在乎自己是否想得起了。
我想,既然之前的百合红娘已经跟八公主成了一对,那我又何必抱着对她的感情不放?就算我记起了所有,也不过是多了一段单恋,以及为之疯狂的记忆,对我又有什么好处呢?
对我而言,一个爱我的人,远比一个曾经的暗恋对象重要,重要得多!
所以,我宁愿不再想起曾经的所有,只要那个爱我守护我千年轮回的小系统回来,我可以跟她重新开始。
为了早日能实现幸福生活,我开始用感情频繁刺激自己。
但是我不想再去爱任何一个人,也怕失去对我家系统的记忆,所以不准备再下凡历情,而是待在百合馆写百合小说。
写文本身就会代入感情,我相信,那些感情一份份都会触动我的心灵,激发我的灵力。
只要我认真多写,时日有功,总有一天,我一定会恢复到当初的水平。
那样,我就可以重新造出独属于系统的灵智,让其能幻化成人形,然后再给她服下“记忆”,就一切回到当初了!
为这一天早点到来,曾经拖延症懒癌的我,开始了日更几万的生活。
飞快的手速、无尽的故事、一份份让我或哭或笑的情感……就那样一天天将我淬炼,让我飞速提升着自己的修为。
我守着我的小系统,如同她曾守着我。
不同的是,她守着我的时候,我不知道;而我守着她的时候,她在身边。
百合馆中,一摞摞稿纸堆成一叠叠故事。故事堆里,是我抱着我家系统在午后小憩。
彩霞满天,白云舒卷,似乎是我们的床单,已等待百年,等我们去滚。
而我,也早已在疯狂写文的日子,锻炼出了飞快的手速。
嗯,我说的是指速。。。相信,我家小系统苏醒后,是很满意我反受为攻的(*︶*).。.:*
=======全文完=======
这个故事的主线已经完了,后面番外里就是莫白在百合馆写的小百合故事了。
谢谢大家的一路陪伴,爱你们~~
如果意犹未尽,可以去我专栏淘别的文看哈……
那些年的百合打开方式[快穿] 第217章 【番外】百合馆之七飞
前言:
天庭,月老宫,百合馆。
许多年后,新来的百合红娘发现一间大大的藏书阁,阁中,是一摞摞稿纸写就的书籍。
她有些好奇,打开那些发黄的稿纸,于是,一个个百合故事,映入眼帘——
=========================朱七七x白飞飞篇============================
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
我叫朱七七,出生于七月七日。我的母亲是一个很浪漫的人,所以她给我取名七七。
我的父亲,按说叫朱富贵。也是人如其名,极端的富贵。用富可敌国来说,都不夸张。
为什么说“按说”呢?因为实际上我爹并不是朱富贵,而是柴玉关。
这个人,是另一种极致——枭雄!
可以说,在商海,没有人不知道朱富贵;而在江湖,没有人不知道柴玉关。
是的,我爹“喜当爹”了,他真悲剧。
但对我来说,却是幸运——因为我有了全天下最拉风的两个爹爹!一个给钱花,一个帮我打架。
这世上,大约是没有什么人敢惹我的,除非他想找削。
不过,我家江湖大佬爹爹一般削人就直接要命……所以,应该没有人想被他削。
所以,我所到之处,无人敢惹。所有人,都对我言听计从,甚至主动卖力讨好。
就算是以浪子自居的沈浪,最终都拜倒在我面前。
可以说,从小到大,只要我想,就没有我得不到的。包括男人。
就算是惊才绝艳的王怜花,和著名浪子沈浪,都一样对我倾心不已。
我想这也很正常:我漂亮、善良、有钱、有背景、有双爹!
所以,很容易让男人动心吧。
可是,我依然感觉不到开心呢。
“小姐,你到底想要一种什么样的生活?”小泥巴问我。
我在树上发呆:我想过什么样的生活呢?
现在这样的生活就算很好的吧?就算是公主,也未必有如此舒爽的日子。
然而——
“小姐,你到底对现在的生活有什么不满意呢?”小泥巴显然想不通,于是继续不折不挠地问。
其实我也想不通,所以干脆懒得回答,而是像赶苍蝇般挥挥手:“去去去,谁说你家小姐我对生活不满意,我满意着呢。”
小泥巴笑嘻嘻:“小姐,你要是满意的话,就不会这么长吁短叹了。”
我长吁短叹了么?
好吧。
好像是有点。
我叹了口气。
小泥巴从小跟着我长大,对我的忠心已经到了癫狂的地步。所以,只要我有一点小情绪她都能看出来。
想到这,我的声音不自觉软了下来:“小泥巴,你说,这辈子我应该找个什么样的人来共度余生呢?”
小泥巴眨巴着大大的眼睛:“沈公子不就不错嘛?我看老爷都已经打算为你们准备婚事了。”
“哎呀不是他!”我有些烦躁。这个笨丫头,枉为我心腹,怎么跟别人一样见识?!
“啊?不是沈公子?难道是王怜花?”
小泥巴急了,“小姐你可不能被他给骗了呀!他就是个大坏蛋!”
坏蛋?
我脑中不自觉浮起另一张脸。心不自觉也柔软了下来。
“坏蛋……有什么不好?”
“啊?!”小泥巴跌倒,“你真的要嫁给王怜花呀?!”
“哼。”
我从树叉里跳下来,转身离开。懒得理这个枉为我心腹的蠢丫头。
人家都说“物似主人型”,我的丫头这么蠢,别人会不会也误会我很蠢啊?唉带着她走江湖真丢面子!
以后再也不带她了。
“小姐,老爷都说了,不许你再去江湖游荡,我们这样真的没问题吗?”
跟我一起闯江湖的小泥巴虽然一身潇洒男装,却改不了话唠的习惯。
我甩下扇子白了她一眼:“你给我闭嘴!不然把你舌头割了。”
小泥巴赶紧抿上嘴,还用手紧紧捂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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