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夜沉童以沫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诺小颖
时隔五年,她再问这句话,简直是就是一句笑话。
阿景怎么可能还爱着她当初,她将他伤得那么深……
可是,她又觉得,他仍旧是还爱着她的。
“我不知道。”冷昼景微微垂眸,淡淡地说道。
季思妍身心一怔,下意识地咬了咬红唇,良久后,才吐出声:“阿景,我一直忘不了你,所以这五年来我一直单身,从未再交过男朋友。我对你,身心都是干净的!”
身心干净……
提到这四个字,冷昼景忽然间又想起了童以沫来。
季思妍的身心是干净的,那么以沫呢
以沫的身心已经不干净了吗!
想到这里,冷昼景莫名其妙地心痛了起来。
“阿景,我说的是真的!”季思妍见冷昼景默不吭声,忽然一脸认真地说道,“五年前,冷爷爷说,如果我不跟你分手,他就让我家季氏集团破产。所以……我才让我表哥假冒我男朋友,想骗你忘了我……可是……我却一直忘不了你。”
当年,他那般恳求她,希她不要跟他分手,留在国内陪他一起念大学,然而,她仍旧毅然只身跟那个男人一起去了美国。
在她离开的这五年里,他不让身边的人提起她季思妍的名字。
“那个男人,真的是你表哥”冷昼景半信半疑。
季思妍像是有备而来,连忙打开手机里的相册,拿出了表哥结婚那天一起拍的全家福。
“你看看,如果,他是我男朋友。为什么他的新娘不是我又为什么我和我爸爸、妈妈、哥哥会和他们一家子站在一起拍全家福呢”季思妍一脸认真地看着冷昼景。
冷昼景一直假装着淡定自若,但看到她眼中那因为受了委屈而充溢的眼泪时,他再也无法伪装下去了。
隔了这么多年,原来,他的内心深处,还是在乎她的。
“阿景,你相信我,好不好我现在才敢跟你坦白,是因为我家季氏集团的实力不再畏惧冷氏集团了!我也不再怕冷爷爷再拿家企的事情来威胁我!所以,阿景,这段时间,我心里过得好辛苦。我一直都爱着你,却无法诉说,我……”季思妍含情脉脉地凝视着冷昼景的眼睛,把话说得深情款款,因为哽咽而欲言又止。
冷昼景只觉自己此刻的心情有些复杂起来,剪不断理还乱。
他百感交织地看着她,却只能选择沉默不语。
吃过午饭后,冷昼景陪着季思妍去了百货商场,挑选搬家后所需要的一些生活用品。
本来,两人一前一后,或者隔着一段距离走在商场里,但是,在不知不觉中,季思妍像曾经谈恋爱时那样,慢慢地握住了冷昼景的手。
他的大手,像以前一样温暖,只是比以前瘦了点。
看着季思妍主动牵着自己的手,冷昼景并未抗拒,而是欣然接受了。
两人慢慢地,从生疏,到亲密无间,之间恍若找回来曾经恋爱时的感觉。
“这个摆房间里,一定好看。”季思妍拿着一只可爱的陶瓷猫咪举在脸边,朝冷昼景做了一个卖萌的表情。
冷昼景会心一笑,微微点了点头。
逛了一下午百货商场,他们又一起去菜市场买了新鲜的食材。
晚上的晚饭,在季思妍的家中,两人一起下厨。
冷昼景完全忘了,他已经身为人夫,家中还有一个新婚妻子,正等着他回家吃晚饭。
时间从下午五点,一直到晚上八点。
童以沫独自一个人坐在餐桌边,呆呆地看着自己做的这一桌子的菜。
她是不是应该再打个电话过去问问
但是……
如果他在忙着工作,或者在忙着开会呢
都这个时候了,应该没在开会了吧
童以沫心里非常矛盾。
明明已经结婚了,有了一个家,为什么她仍旧感觉是一个人。
童以沫收拾了碗筷,然后出了门去了夜惑打工。
这边,季思妍和冷昼景一起布置完新家后,看着冷昼景头上和衣服上满是灰尘,于是催着冷昼景去洗个澡,她会帮他把衣服洗干净并烘干。
冷昼景向来有洁癖,身上容不下一点脏东西。
季思妍一直都记得。
冷昼景想都没想,便进了浴室洗澡。
季思妍便开始给冷昼景清洗衣服,并拿去烘干。
这突然间,她似乎找到了她想要的幸福。
直到这一刻,她才发现,原来她一直爱着他。
冷昼景围了条浴巾从浴室里出来后,看到季思妍正在给自己熨衣服,心里蓦然一怔。
这个时候,他又想起了童以沫。
现在几点了
冷昼景这才想起要去看时间,他拿起手机看了看,竟然快十二点了!
“思妍,我该回去了。”
听到冷昼景说话,季思妍却将烘干的衣服藏在身后,满脸温柔地走到冷昼景跟前,故作娇羞地说:“阿景,今晚……留下来……”
“思妍,其实,我已经结婚了。”冷昼景坦白道,这一天下来,他觉得过得很充实,但是总觉得心里在疙瘩着什么。
而那个疙瘩,直到此刻,他才明白,是童以沫。
他现在是童以沫的丈夫!
“结婚了!”季思妍身心一怔,愕然地看着冷昼景的眼睛,沉默了良久后,她双眸含泪突然扑入了冷昼景的怀中。
冷昼景愣在原地,双手捶在大腿两边,任由季思妍抱着自己的腰肢。
他眸光微沉,只见她的双肩在微微颤抖,胸口处能感觉到一股温热的泪水浸染了自己的衬衫。
“阿景……我知道,现在我说这话已经晚了。但是,我还是想对你说。我爱你……一直都爱你……我在美国的这五年,过得一点都不好。”季思妍呜咽着。
冷昼景终究还是按捺不住,抬起双手来,心疼地将季思妍搂入了怀中。
他安慰了她许久,她的倾诉,她的眼泪,让他的心更加痛了。
如果当年不是爷爷从中作梗,或许,他现在的妻子,就是她季思妍了。
他的心情变得越来越复杂……
“阿景,我真的真的很爱你!”季思妍抽泣道。
第126章 保持一份理智
但最终,冷昼景还是保持着一份理智,没有做对不起童以沫的事情。
那么……接下来,他该怎么去面对童以沫!
当冷昼景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了。
家中一片漆黑,他关上门开灯后,并未看到童以沫的身影。而就在转身之际,刚巧碰到童以沫打开家门从外归来。
她面色红润,大汗淋漓。
冷昼景看到她这个样子,脸色瞬间阴沉了几分。
“你去哪儿呢”
“你回来了!”
两人几乎异口同声。
童以沫理了理乱糟糟的长发,抹了把额头上的汗水,咧嘴一笑,撒了个谎替自己打掩护:“我、我睡不着,跑步去了。”
“哦。”冷昼景的语气忽然间变得格外冷硬,心情也越来越糟糕,甚至脑子里还在怀疑以沫是不是刚卖完身回来。
“你饿不饿要不我去给你做点……”
“我累了,想睡觉。”不等童以沫说完,冷昼景若有所思地打断了她的话,然后自顾自地往沙发上一趟,并翻了个身,背对着童以沫睡了过去。
童以沫愣了愣,脸上的笑容渐渐收敛,只好聋拉着脑袋,默默地去洗澡。
她不明白,他今晚为什么要睡沙发
可是他已经睡了,她不好再打扰他。
或许,他是真的工作太累了。
第二天,冷昼景早上起来后便看到童以沫已经将早餐端上了桌。
“早上好!”童以沫正在盛粥,看到冷昼景已经洗漱完并穿戴整齐好从卫生间内出来,不禁微笑着问了声早。
冷昼景却只是干笑着扯了扯嘴角:“早上好。”
随之,他来到餐桌前坐下。
“以后,你多睡一会儿。不要这么早起来给我弄早餐。”他接着说道,像是在关心她。
童以沫欣慰地一笑:“我没有睡懒觉的习惯。”
是啊!
她确实没有睡懒觉的习惯。
哪怕很晚很晚才睡觉,早上她仍旧会在固定的时间点起床,不过,也有特殊的情况才会起得晚。
“随你。”冷昼景淡淡地应了声,端起粥喝了一口,“味道好像淡了点。”
童以沫随即自己也端起粥碗尝了尝,不以为然地说道:“不会啊!我觉得甜度刚刚好!”
“对了,这是我们的生活费。”冷昼景说着,从衣服里掏出一个皮夹,然后抽了几张钞票出来,放在了餐桌上。
“不用,我身上还有钱用。”童以沫微笑着说道,顿了顿后,又补充了一句,“上次你给我的,我还未用完。”
冷昼景淡定地收回钱,并未多说什么。
吃完早餐,他准备去上班的时候,童以沫连忙上前帮他提公文包。
忽然间,童以沫又想起一件事情,便对冷昼景说道:“可不可以,帮我弄一份实习报告回来我学校那边还没有毕业,过完这个月。我得回学校去补学时了,因为期间是请了假出来实习的,所以得弄一份盖了章的实习报告回去!”
“意思是,你有很长一段时间,都不会在家”冷昼景下意识地反问。
童以沫点了点头,接着说:“我每个月会回来。”
“哦,好。实习报告,晚上我带回来。”冷昼景强颜笑了笑,然后出了门。
待冷昼景离开家后,童以沫发现,家里又只剩下她一个人了。
一如既往,一个人在家的话,童以沫便会从整理内务开始。
整理完内务后,她闲着无聊,又会拿出笔和纸,趴在书桌前设计一些比较有主题特色的室内设计。
虽然她现在,在“夜惑”驻唱的收入还不错,但是她没有忘记自己的所学专业。
她从书桌前起身,趿着拖鞋,走到门前看了一眼猫眼。
门外是一个气质高贵的女人,披散着长卷发,浓妆艳抹,红唇诱人。
童以沫确定对方不是坏人后,将门打开了。
“请问,您找哪位”
童以沫温和地问道。
女人上上下下地将童以沫打量了一番后,微笑着说:“你好,我是冷昼景的新秘书,是他让我来替他取文件的。”
“放哪了我去给您取过来。”童以沫微微一笑。
女人不依不饶,咧嘴一笑:“放文件的地方得保密噢!”
童以沫无奈,只好让女人进门。
当女人进门后,童以沫闻到了一股浓浓的香水味,味道虽然浓,但是这种香水却很好闻。
童以沫不知道这是什么牌子的香水,总而言之,这味道闻着很舒服。
应该是高档香水吧!
童以沫一下子就记住了这个味道。
不用童以沫提示,季思妍四下打量了一番这小小几平方米的出租屋内陈设后,便直接打开了书桌旁的衣柜翻找起来。
童以沫也不知道这个女人在她和冷昼景的衣柜里找什么,季思妍背对着童以沫,偷偷从包包里掏出一个文件袋拿在手里,然后合上了柜门转过身来。
“拿到了,谢谢。”季思妍莞尔一笑,摇了摇手里的文件袋。
童以沫只是微微一笑,并未对她的举动多疑。
临走前,季思妍忽然转过身来,问道:“你是昼景请回来的保姆”
童以沫怔愣了一下,刚想说不是,那女人咧嘴一笑就这么走出去了。
季思妍走出公寓后,不由地笑出了声。
阿景找的老婆,压根就不及她一半。
还以为对方会非常优秀,原来只不过是个“城乡结合部”来的“保姆”。
闲来无聊,童以沫给发小叶美佳发了条信息。
美佳,有一种香水闻起来非常好闻,哪怕是从来不喜欢香水的人,都会觉得那味道闻着很舒服,那是什么牌子的香水——以沫。
迪奥香奈儿兰蔻——美佳。
看到叶美佳发过来的这些香水名字,童以沫一脸懵,完全不了解。
于是,童以沫决定去一趟高档商场,看看这些香水。
换了身衣服,提起包包,装好钥匙和手机,童以沫坐公交车去了市中心的高档百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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