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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闪婚,腹黑老公坏坏的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潇潇红尘
关于婚事,秦芳薇和封昀珩商量了一下,把婚期定在了过完年的四月份,那时春暖花开,孩子也已经满月,她的身材也恢复了,正是举行婚礼的最佳季节。
至于绍氏顶替门,在网络上热闹了有半个月,各种正面的负面的分析都有,但新闻都是有时效性的,时间一久,再如何热闹,终会沉下去。 没想到的是,就在这个时候,网络上又爆出了一条新闻,有人将秦芳薇坐过牢的事情给挖了出来,并将她当年“在高中时谈恋爱,因为男方家长不同意,意图伤人,结果害惨初恋男友昏迷多年”的旧事
给炒了一个火热。
为了点击,为了提高网络上的浏览量,有些狗仔那是无所不用其极。
所幸,这事并没有对秦芳薇造成任何伤害。 因为事情爆出没两个小时,邓氏就召开了记者发布会,邓溯押着母亲来到现场,逼着她对世人道出了真相,并就此事表示深深的道歉。邓夫人后被公安局带走,法院发言人说,他们会追究其刑事责任

这则新闻一上传网络,本来对秦芳薇有微词的言论皆变成了同情。 于是乎,好事之徒又把秦芳薇与邓溯曾是天生一对的事给八卦了出来:曾经的一对青梅竹马,最后有情人各奔东西,如此凄凉结果着实让世人倍感惋惜;同时,秦芳薇和封昀珩的相爱过程,也变得让
人浮连联翩……
可惜当事人并不出来加以说明,这越发增加了他们的神秘感。
媒体记者们都在议论,如果能将这段爱情挖出来,那必是一篇无比吸睛(金)的报导。
看到邓夫人在媒体面前诚挚道歉,秦芳薇心思很复杂,最后直接给邓溯去了电话,千言万语最后只说了两个字:
“谢谢。”
邓溯平静轻笑,只传来幽幽一句,嗓音是无比温柔的,只是话意是叫人难受的:
“我能为你做的,也就这些了。薇薇,你要好好的幸福下去。看着你笑得那么迷人,我觉得我所熟悉的女孩又回来了。可惜啊,这一次,你的笑容里不会再有我。”
那种遗憾很是挖心,疼得能要人命。
秦芳薇有那么一刻都不知道要如何接话。
劝他忘了她?
好像不可能。
人的记忆是那么的顽固,越是美好的东西,越容易被深记。
除非有一天,另有一个人和他创造了另一份独一无二的深刻记忆,那些曾经才会被锁进心的某个角落里,否则,它就会时不时的从大脑里冒出来,一遍又一遍的折磨人。
“阿溯,我希望有一天你也能重新找回你自己,不辜负自己的人生,不放弃自己的未来。”
她能给的只有祝福了。
“当然。我会的。”
他笑着答应,态度是那么的爽快。
她懂的,他这是不想让她牵挂——这个可爱的男生,从来没伤害过别人,却在爱情上和亲情上受了最重的伤。
那一刻,她真心盼望,能突然间迸出一个女孩,可以克他,暖他,敬他,爱他,会让他重新展颜,令他再次笑若朝霞,医了他那千疮百孔的心,得令他有一段美好的姻缘……
挂下电话,秦芳薇有点黯然神伤,因为不知道要如何帮他,有心而无力,最是沮丧。
“为什么不高兴?”
封昀珩因为这些报导,匆匆从公司回到家,看到她抱着手机神情幽幽,上来就抱住她,问得关心又紧张。
“我和邓溯打电话了。”
她实话实说,靠到他身上。
“哦,都说什么了?又想起你们的过去了?那些讨论的记者真是烦人,没事怎么尽爱挖别人的隐私?”
对此,封昀珩很不满。
“因为他们是狗仔,因为他们得混日子。”
秦芳薇倒是不怎么责怪,将心比心,那也是一份职业,他们只是做了职业人该做的事:
“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触碰不得,那是伤;放下了,那就是一段回忆……现在,我早已不疼,只是回首往事,有点小伤感,只愿他也可以有好的归宿,仅此而已……” 封昀珩听了,很严肃的点点头道:“那我是不是应该给他介绍几个名门千金?多多的相亲,说不定,相着相着就相中了,我们就是相亲认得的不是吗?说来相亲还是管点用的,至少让我抓住了机会,拐
到了老婆。”
呵,这人,又在逗她了。
那些不愉快的情绪就这样轻易被驱散了……
自那日起,她开始待产。
因为要管理公司,他们定居在了香港,住在封昀珩儿时的老别墅内,他们的新居还在装修当中,等装修完还得散散油漆味,待明年婚后搬进去比较合适。
封昀珩开始了忙碌的工作,早出晚归,忙得风风火火。
不过,他只忙白天,晚上,他既便有工作也会拿回家,在陪着秦芳薇吃完晚饭,陪着她入睡后,才悄悄起来再努力钻研一番。
秦芳薇一直待在家,因为孕吐的厉害,没有参加任何工作。白天,她听听音乐,看看书,或是做做料理,实在闷,就出去走走,到医院去陪陪索索。
值得一提的是,索索和绍一闵的婚姻关系在这之后就over了,两张结婚证是索索亲手烧掉的,而政府的系统档案,则被封昀珩黑进去处理了。
处理的当天,索索亲眼见识到了封昀珩的非法操作,看得那是目瞪口呆,惊乍此人怎如此了得——太牛叉了。 至于可能存在的纸质档案,也被他寻了关系尽数消毁,这不光彩的记录,就这样被抹掉了。唯一留在世人记忆当中的是,绍大少曾单方面宣布和索氏千金结婚,而索氏却并不回应。不过没事,这种事
,久而久之就会消失淡去的,这个圈子新闻多,老闻总会被新闻淹没,世界总会淡淡恢复平静的。
至于欧阳故,则和罗玎珰耗上了。
据说罗玎珰闹着和他离婚,但是欧阳故不乐意,这家伙对他这个小老婆,似乎真上了心,两个人一直在斗法。
冬天来临时,秦芳薇在英国,无他,封昀珩要出差两个月,他无法忍受妻子不在身边,所以就将她一起打包带了过去。
这个时候的秦芳薇肚子已经显怀了,圆鼓鼓一个,孕态十足,脸蛋本来是瓜子脸,现在也被养得有点婴儿肥了——封昀珩请了专门的料理师给她搭配饮食。
“怎么办?我变丑了?”
揽镜自照,她好怀念那个身材轻盈妙曼的自己——女人生孩子啊,那真是一种巨大的牺牲,不仅得忍受怀孕而身材走形的丑陋,而且,还得忍受生产后照顾孩子的重任…… 有些封建思想重的家庭,重男不重女,若生了女儿,母女都会被瞧不起,并且必须得生到儿子为止。有这种思想的以长辈居多,但如果连丈夫都这么迂腐,那么,这种婚姻,就不是好归宿了,而是一
种莫大的悲哀。
好在,这类悲剧的事情,都与她无关,她的人生,被男人浓浓的宠爱包围着。
一个女人,有没有嫁对男人,真的是一件关乎一生幸福的事。
她是幸运的,白白捡到了一个“国民老公”。
这个绰号,始于召开新闻发布会后,这个男人一下变得一个人见人爱、花见花开,不知怎么就被网民选举成为了国民老公,于是无数小女子迷上了他,其招蜂引蝶的能力,着实让秦芳薇惊骇…… 但封先生却扔下了一句深情告白:“我的心,从十二岁起就给了你,此生唯你,他人皆粪土……”





完美闪婚,腹黑老公坏坏的 第261章 番2,12岁就迷上你
“十二岁?”
这个年龄,令秦芳薇很是讶然,忽就记起了这个男人曾经说过,在高中之前,他们就认得过,难道就是十二岁时发生的事?
“那时,我们见过?
为什么她没有半点记忆?
她稀罕极了。
“嗯,因为那时我脸上画了一个脸谱。是孙悟空的脸谱,记得吗?你帮我打架了,把一个偷钱包的小偷给打到骨折了……那家伙偷了我的书包……记起来没有?”
呃,好像还真有点印象。
几丝惊愕在她脸上浮现出来。
那是一个周日的下午,父亲带她去公园玩,后来,她上厕所和父亲走散了,幽静的走道上,她听到有个雄鸭子似的男生在喊:“别跑,还我书包……”
那一刻,她看到离自己不远的地方:一个穿茄克的成年男人在前面跑,一个个头很高,画着孙猴子脸谱的男生在后面追,中间隔了好大一段距离。
那一刻,那个路段,人不是很多,而且他们都不想多管闲事,全闪开了,没帮这男生的忙。
她那时是练过功的,打起架来颇有架式,二话没说冲上去就对着人家的脸孔来了一记回旋踢。
那人踉跄着倒地,却还紧命的拽着那书包不放。
她上去要,那人还不肯,为此,她还小大人的训过一句:
“你要不要脸呀,有手有脚一个大人做小偷,我要是你,就直接羞愧的投河了。”
要是他肯把东西还了,也就没什么事了,可他爬起来,又跑,她一恼,扑过去一记招堂腿,再次将人撂倒——悲剧的是那家伙倒的地方不太平整,正巧磕到了石阶上,当场就见血昏迷……
父亲找过来后见到这情况,连忙报110,而她早已经在边上吓得面无人色。
“没事,我可以作证,那人是小偷。”
孙悟空来到她身边安慰过她。
可她抱着身子耷拉着脑袋,就是很害怕——她怕给父亲惹麻烦。
后来,那个孙悟空一直跟着他和父亲,先是去了医院,然后去了警局,交待了整件事的经过——最后,那个小偷的后脑被缝了两针,住了一周医院,事情就此不了了之了。
可经过这件事,她再也不敢与人动粗,就怕一不小心会打出事来。
“你……你就是那孙猴子?”
她讶然。
由于当时太害怕,更因为年代太过久远,最主要是人家画了脸谱,所以她对这个孙悟空的印象,完全是模糊不清的。
“哦,终于记起来了。”他长叹,捂着自己的心脏说道:“我那时是对你一见钟情,你却根本没把我记住,万箭穿心啊……”
那表情,说有多夸张就有多夸张。
引得秦芳薇那是忍俊不禁,想不到呀,他们那时竟然就已经交集过。
“可那时,你怎么会在平市,又怎么会在公园里,还画了那样一个脸谱?你想学唱戏吗?” “我妈喜欢看西游记,那天正好是她的祭日,所以我就约了公园内的脸谱老师帮我画个脸谱,想去照个像,拍好了带去给她看……书包里塞的是我攒钱买给妹妹的生日礼物,一对玉娃娃……结果不小心
露了眼,被那人看上了……”
回忆当初,他的情绪可坏了,妈妈和妹妹的祭日,有人找他麻烦,他想揍死那人的心都有,再加上路人的冷漠,一个个无动于衷,越发令他心寒。
结果最后却突然迸出一个可爱女生,速度飞快的跑来见义勇为,帮他抢回了书包,两记腿上发力就将人打得见血。
如此女孩子着实彪悍。
可令他想不到的是:前一刻还英姿飒爽的小巾帼,后一刻一下就变得楚楚可怜了……
那种转变,令他觉得她很像他妈妈:在坏人面前是个无所不能的女强人,在父亲面前是个温温软软的小女人……两种性格的杂糅,造就了一个独特的女人。
后来,他更看到了她在她父亲面前化身成了甜甜腻腻的乖乖女,赖在她父亲怀里睡着时,则又变成了迷迷糊糊的小可人——
她是如此的多变,不知不觉就叫他着了迷。
“哦,原来是这样呀!”秦芳薇明白的同时又生了困惑:“那为什么妈妈的骨灰会葬在平市?”
“因为平市是她出生的地方,并且,妈妈长大后就就读于平市第一中……”
“所以,你才到第一中读了高中?”
“这是一个原因……”他点头,目光柔柔的点了点她的鼻子:“另外一个原因是:你在这里,我想离你近点。其实你上初中时,我曾偷偷去看过你。只是你没留心到我而已……”
秦芳薇不觉瞪直了眼,天,她还真没留心到,而后又失笑道:“那时你才几岁,怎么就在动那些歪脑筋了?”
可惜他还是迟了,那时,她身边已经有人了。
因此,他没有采取任何行动。
谁料高中出了事故,重新回到学校时,他居然和她成了同年级同学。
他们之间的缘份啊,就是这么的奇妙。
“哪有,我那时可纯了,就只是喜欢而已……高中时候也是因为喜欢而喜欢,直到你跑来找我结婚,我才对你动了坏心思……那时我就在想,怎么把你的肚子闹大……”
他笑得坏坏的,色眯眯的,搓着手心,抚她的肚子:“当时,我最大的心愿是在你这里装个小的,还好,老天保佑,终于让我如愿了……”
秦芳薇被他逗得直捏他脸孔:“哎哎哎,封绍昀珩,这么没脸的话你也敢说,我看你呀根本就是一只大色狼。”
他笑着抱她一个满怀,接着脸不红气不喘的应道:“对老婆没色心的狼,那肯定是头没用的废狼。”
知道这些过去的事,她很开心,因为那些记忆被翻出来时,装的尽是满满的爱……
他爱她,疯狂的爱着。
这是她的幸事,同时就成为了其他女人的不幸。
她是知道的,喜欢她男人的女人有很多,比如杜越红,比如祖澜……
关于杜越红,自封昀珩恢复身份后,只见过一次。
秦芳薇记得,那是公公绍劲夫的骨灰和婆婆合葬完的第二天,封昀珩陪着她去祭拜秦牧,天下着如丝如雾的细雨,在林荫道上,封昀珩扶她,为她撑着伞,她抱着一束鲜花,两个人慢悠悠的走着。
走过一处拐弯的高地,迎面杜越红拎着一个包,没撑伞,任由细雨淋着,正徐步而行。
当她看到他时,不由自主就惊喜的叫了出来:“傅禹航。”
并且,狂奔了过来,黯然的脸色因为他而迸发出一层难言的狂喜,眼睛跟着闪闪发亮,当她留心到他身边的雅致孕妇后,才缓下步,收了收那太过于外露的情绪,问得很是小心翼翼:
“是你对不对?我看到新闻了。你是傅禹航对不对?”
“傅禹航已不复存在,我是封绍昀珩。”
封昀珩淡淡的自我介绍。
由傅禹航这个身份所创造的记忆,都已成为过去。 杜越红是个明白人,听了后,脸上不由自主就露出了苦笑,好一会儿才道:“不管以前你是为了什么出现在天上人间的,以后,这世上的确不会再有傅禹航了。不管怎样,我得谢谢你,没有被起诉,想
来与你有莫大的关系,对吧……”
的确,封昀珩是悄悄帮了她一把,只因为她也帮了他。
“过去的已经过去,以后,你可以重新开始。”
杜越红本性纯良,只要有心好好的过,人生未晚,还是有幸福可期的。
“恐后很难了。”
她涩涩一笑,望向秦芳薇,眼睛里装着满满的羡慕:
“能成为他的太太,秦小姐,这是你这辈子最大的福气。我看上了一个我这辈子永远也不可能追赶上的男人,遇上是我的幸,没能走得更近,那是我最大的不幸。”
说完,她鞠了一个躬,转身离开,背影是那么的落寂。
秦芳薇明白的,这世上最大的不幸就是单恋的对象深爱着他(她)的爱侣,而单恋者无从插足。
一个出色的男人,难免会遭女人惦记的。
关于祖澜,秦芳薇是在一次去见祖父的时候遇上的。
那真是一个英气不凡的女兵,一身陆军迷彩服,令她整个人散发着一股子浓浓的兵味,凛冽的目光,叫人无法忽视。 那天,祖澜回家看望外祖父,正好撞上他们夫妻前来省亲,亲眼见到他们手牵手的恩爱模样,她神情陡然一暗,不过很快,她抹出笑容走了上来,轻轻的道了贺:“恭喜啊,封队,单身这么多年,终于
修成正果了。”
封昀珩没多说其他,只道了一句:“谢谢。”
对她,他并无愧疚,因为他从未给过任何承诺。
爱情是双方的,一方有权喜欢,一方有权不喜欢。不能说喜欢的一方因为等候多年,就得让不喜欢的那方负责。为爱等候那是每个人的权力,结果如何,却只能凭运气。
就像封昀珩默默喜欢秦芳薇那么多年,他没想过最后可以有个好结果。最终,他喜结良缘,那是他的人生大幸。
那天吃了晚饭,祖澜对秦芳薇说:“能陪我一起走一走吗?不管怎么样,我们还是沾亲带故的。
封昀珩不太乐意,想拒绝的,但秦芳薇答应了。
走在军区大院的小道上,祖澜诉说了她感情的历程,而且还是开门见山的:“知道吗,我喜欢昀珩很多年了。我对他的迷恋,简直快到疯狂的地部……” 听到有人如此赤裸裸的表白喜欢自己丈夫,而且还是自己的表姐妹,那滋味,真是挺不舒服的。




完美闪婚,腹黑老公坏坏的 第262章 番2,一个女孩的爱情
她应该拂袖而去吗? 如果这是一个完全没有任何关系的陌生人,或者,她可以这么做,然而不是,这个女孩和她有血缘关系,不管她承不承认,此人得管她父亲叫舅舅,如此关系,以后
或多或少免不得是要打交道的,拂袖而去,只会显得自己小家子气,而且,她相信军人有军人的骄傲,所以,听一听,又何妨呢?
一个人情绪一直藏在心里,不得发泄,久而久之就会成为一块心病,只有适时宣泄掉了,彻底放下了,那才算是一件事得到了彻底的解决。
“你是有所不知,从小,我就特别的迷昀珩。
“他不光长得好,脑子也厉害。 “我听说,他说话很早,三岁就能认字背诗,四岁就会做一二年级的题目。也不知他的大脑是怎么构造的,看书可以过目不忘,解题可以举一反三,学什么都可以一点
就透。小的时候,他是军区妈妈们都喜欢的小男生。一个个都赞,我们家的那小破孩要是能有小珩这脑袋,那我们就不用操心了……
“那个时候,我是一个笨孩子,学什么都很困难,四岁了,上幼稚园还不会说:我要小便……一直尿身上,真是蠢到家了。 “封樱阿姨每周都会带昀珩来看望封爷爷和封奶奶,我呢,每个星期都会见到他,那个时候,我家和封爷爷他们住在同一个军区大院。而每个周末,是我最最开心的时
候。 “我很喜欢跟着昀珩,虽然他不喜欢和小女生玩,但是,封阿姨将他教养的很好,他从小就是一个小绅士,只要他妈妈说:小珩,要好好照看小澜,他再如何不愿意,
也会照顾好我。
“有一次,我在外面玩的时候又尿在了身上,其他人都笑我,羞我的脸,还编了个小曲:小澜小澜,好懒好懒,不声不吭,水漫金山……
“只要他们这么一起轰,我就会哭,虽然年纪小,可是,我自尊心还是很强的。
“昀珩那是第一次见我尿身上,却没有笑我,而是冲那些坏孩子一阵吼,把他们吓得以后再也不敢笑话我了。
“后来,我不想在他面前再出糗,所以牢牢记住了,定时去小便,不管有没有尿,都去上厕所。如此一来,这个毛病,渐渐就养好了。
“从那时候,我就觉得我特别的喜欢看到昀珩,并且,什么都爱向他看齐,任何事情都想做到最好。虽然那是不太可能的,可我就是想追逐他。 “他读书,随便读读就能考个年级第一,全省第一,我再如何努力也就在年级前十。他是跳级读的三年级。虽然,我和他只差了一岁,但是,他读三年级时,我却在读
一年级。 “后来,他因为家庭的关系,渐渐的变成了坏小子,成绩跌到了六十分以下,成天还爱打架闹事,一个优等生成为了垃圾生,让老师们很头疼,可我知道的,他是故意
的。
“高中的时候,他没在军区附属高中读,如果能在这里读,以后读军校啊什么的都可以优先,但他就是转去了平市第一中。任何人都拦不住他。 “高一,他出了事,毁了脸孔,休学一年后,他又复读了高一。我知道了特别的高兴,正好也要上高一的我,特别想转去那边读书的,结果我妈不让。因为那几年,他
表现的实在差烂太烂了。我妈怕我被带坏。毕竟,每对父母都把自己的孩子当作了宝。
“那一年,我和他们斗了很久,没有革命成功。
“再后来,他居然进了军校,于是,我也迫不及待进去了。
“再次见到他时,我觉得他不再是叛逆少年,终于长成了一个稳重的人。
“说话稳重,功课拔尖,技能拔尖,成为了被上级看重的尖子兵,被着重挑出来专门加以重点培养。
“我呢,再次以他为榜样。 “与儿时不同的事,长大后的我,在读书上开了窍,而格斗功夫,那是我打小就操练的项目,十几年的苦练,得让我明显有别于其他人。进了军校之后,我越发的严格
要求自己,虽然无法与他相提并论,但是,我的出色,在那边也是有目共睹的。
“在男兵当中,他是当之无愧的兵王,任何人都比不起他。而在女兵当中,我一枝独秀,无人能与我一较高下。
“我却不敢表白于他,因为他从不与任何异性走得近。 “同学不过两年。他完成专业课程,提前一年被招进了特种队伍进行最严酷的野外集训。至此,我只能在每一次的军演时,才能在各个部队的对抗赛当中遇上他。而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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