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王富贵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青史尽成灰
而这一次却和往常都不同,因为这一次的议论,深入到了民间,深入到了普通百姓当中。
甚至有些农村,田间地头,都有人开始讨论国家大事。
整个大明的气质,从里往外,都不一样了。
……
“这可真是个可怕的国家!”哥白尼轻轻叹息。
在他旁边的国姓爷米开朗琪罗哼了一声,纠正道:“不是可怕,而是可敬!”
哥白尼仰视自己的老朋友,随即摇头苦笑。
都说相由心生,米开朗琪罗在大明多年,他的头发掉的差不多了,五官也变得更加柔和,竟然真的和一些街角的老大爷相仿。
哥白尼点头,“你说得对,不过我的意思是西班牙最好输掉这场战斗。”
米开朗琪罗挑着眉头道:“是站在大明的立场上?”
“不,是西班牙。”哥白尼无奈苦笑,他目光扫过,低声道:“瞧见没有,这么多的人,如果他们愿意,可以把西班牙撕成碎片,这是一场没有悬念的战争,最后的胜利一定属于大明!”
米开朗琪罗哈哈大笑,“这话我爱听,既然你这么有把握,干嘛不投资啊?”
“投资?”
“没错!”米开朗琪罗笑道:“我已经把自己的所有积蓄都投入了债市,去购买海军债券。”
哥白尼翻了翻眼皮,笑道:“我这个人不爱冒险,对战争也没有什么兴趣。我还是在西山书院,老老实实,研究我的学问吧!”
米开朗琪罗耸了耸肩,突然低声遗憾道:“这就没有办法了,我本来还想着跟你一起返回欧洲,去看看昔日的朋友!”
“什么?”哥白尼惊呆了,“我们都是异端,回去的话,会被烧死的!”
“是吗?”米开朗琪罗笑了,“假如我们跟随着大明水师,一起去欧洲呢?”
“一起?”
“没错!”米开朗琪罗笑道:“要不然为什么我会购买那么多债券?”
米开朗琪罗伸了伸懒腰,仰望着天空,笑呵呵道:“我觉得东方有句话说得很好,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当初他们视我为异端,不承认我的作品……这一次我就要让他们付出代价。我要以胜利者的姿态,返回欧洲。用我的积蓄,在欧洲建立起最大的艺术学院。抛弃上帝,抛弃宗教,专注普通的人。我甚至打算用汉语教学,把东方最先进的审美带回西方……”
米开朗琪罗越说越兴奋,猛地扭头,却没有看到哥白尼,他去哪了?
米开朗琪罗扭头,这才看到了哥白尼的背影,敢情这位已经跑了很远。
哥白尼拿出了全部的积蓄,甚至还有过借钱的打算。
他和米开朗琪罗一样,都不再年轻了。
他也想返回欧洲,他倒是没有那么多的想法。
只是单纯想回到家乡,去看看花花草草,落叶归根!
这该死的语言魅力!
哥白尼觉得东方人真的不需要上帝。他最初不理解,不相信上帝,人就是迷途的羔羊,没有安慰,没有依靠,就像是水上的浮萍,无依无靠……
可渐渐的哥白尼懂了,东方人有太多的寄托,亲人,家乡,朋友……尤其是心中崇高的道德。
哥白尼越来越反对马丁路德等人搞得宗教改革。
他们反对教廷的贪婪,主张节俭信教。
很显然,这是好的。
但问题是他们过分强调信仰上帝就会如何如何,完全忽略了个人的道德修养,背离了宗教的本意,抛弃了教化人心的功能。
在他们的主张里,只要信仰了上帝,得到了上帝的庇护,就变成了天选之人,可以蔑视其他生命,甚至不把其他人当成人看。
这就是西方传教士的虚伪,他们需要的是东方的道德!
哥白尼似乎也找到了余生的价值,他毫不犹豫投入了五万银元,这些年积累的稿费都投入债市。
如果真的胜利了,他就把房舍也卖掉,返回欧洲……而且为了返回之后的事情,哥白尼甚至决定写一本专门的书。
这本书就叫《道德论》,君子慎独,不欺暗室……多么了不起的东方精神,强大的道德自律,才是战胜野蛮的最好工具。
哥白尼伏案疾书,不分昼夜,他越是思索,就越是文思泉涌……就在他昏天黑地忙碌的时候,一份自从美洲传来的战报,到了应天。
明军大将汤克宽率领海军陆战队,在古巴当地土人的帮助下,登陆古巴岛,猛攻西班牙军港。
俞大猷率领三百艘主力战舰,封锁港口……远征美洲的无敌舰队,全军覆没!
我是王富贵 第605章 徐阶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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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巴黎西南,有一片森林和沼泽地带,这是一片绝佳的猎场,森林有鹿,野兔,沼泽里面有数量众多的鱼,雨季的时候,水源充沛,甚至可以在上面泛舟,十分舒适。
动乱的时期,有不少人潜藏在这里,躲避危机。
随着法国走向安稳,这里又恢复了宁静。不过很快就有人打破了这里的安宁,一个大人物,以一里弗尔的价格,买下了周围一千亩的土地。
紧接着就有法国各地的能工巧匠,来到这里大兴土木。
他们按照主人的意思,采用东方喜欢的大块青砖,修建起整齐的四合院。
在庞大的建筑中间,修了一座砖木结构的殿宇,上面还广泛使用黄绿琉璃瓦,朱漆彩绘,熠熠生辉。
很显然,能这么折腾的只有一个人,那就是法国的王,霍金斯。
他亲自给这座宫殿命名为凡尔赛宫,最初只是过来打猎,但最近几年,他有一半以上的时间,都在这里生活,处理政务,打猎,骑马,享受着生活的快乐。
“徐先生,刚刚有两个冲水马桶送了过来,已经安转好了……真是稀罕,大明的发明总是让人耳目一新。我可以送你一个,感受一下顺滑如丝的美妙体验。”
徐阶轻哼了一声,而后摇头,表示没有兴趣。
“你还是留着自己享受吧,我打算返回大明了。”
“什么?”霍金斯惊呆了,他猛地挺直身躯,艳红的酒汁从纯金的杯子里溅出,落在了华美的袍子上面。
霍金斯根本顾不上,“为什么?徐先生,你想念家乡?或者您觉得法国太小了,不够施展?”
徐阶摇头,“都不是,我在这里的使命已经结束了,我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所以我必须离开了。”
霍金斯依旧没法接受,在过去的时间里,徐阶一直充当着法国宰相的职责。
他替这个国家建立起户籍制度,建立起财税体系,兵役制度,替这个国家编织官僚体系,发展教育。
总而言之,徐阶替这个国家做了太多太多。
对于法国来说,可以没有国王霍金斯,但是却不能没有徐阶。
可就是这么重要的一个人,竟然突然要走了,令霍金斯措手不及。
“先生,我真诚希望你能留下来,如果有什么错误,需要我改正,我愿意的。”霍金斯语气真诚。
可徐阶依旧没有动摇,他突然幽幽道:“你的战马在半年前死了,你知道吗?”
“是吗?”霍金斯努力想了想,“那是一匹很不错的好马,它曾经驮着我,夺取诺曼底,它跑得特别快,我好像有两三年没有骑过了,它是老死了吗?真的太可惜了。”
徐阶摇头,“不是老死的,而是饿死的,是被你的马夫饿死的!”
“饿死的?”
霍金斯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那可是他最喜欢的战马,为了照顾战马,还专门拨出了一笔钱,能享受的待遇超过其他马匹的十倍,怎么会被饿死?
难道说那些马夫虐待自己的战马?该死,这些无耻卑贱的蠢货,我不会饶恕他们!
“多谢先生提醒,我会处理的……不过,我还是想不明白,战马饿死跟您回国有什么关系吗?”
徐阶轻轻一笑,“也有关系,也没有关系。对了,你注意过自己的体重吗?”
霍金斯下意识低头,高高隆起的肚皮,的确有些让人尴尬。
他似乎想起来,在某个时候,他还是身形矫健的商人兼海盗……他高大英俊,浓密的金色头发,四肢修长,肩膀宽厚,腰身优美,那些贵妇在他面前,根本毫无抵抗能力。他光靠着颜值,就能横扫上流社会。
似乎也没有过去多久,好像是当了法王的第二,还是第三个年头,他就开始发福,尤其是建成凡尔赛宫之后,他的体重更是不可抑制地飙升。
正是因为变胖了,他才放弃了原来的战马,转而骑那些笨拙巨大的挽马。
他的面容不再精致,头发也日渐稀少……总而言之,他油腻了。
油腻的背后,却是他越来越懒惰,拥有法国之后,他的雄心就不断流逝。他开始任人唯亲,开始沉溺享受。
他依旧信任徐阶,但是他却购买了土地,不惜重金,修建了凡尔赛宫。
“徐先生,当一个王者失去了斗志,就不值得辅佐了,对吗?”
徐阶摇头,“您的情况还算是好的。”
“那为什么你要走?”霍金斯不解。
“是法国,法国整体的选择。”徐阶很坦然道:“你手下的将领开始沉溺享受,他们争相以娶贵族女子为荣。为了能讨得老贵族的垂青,他们不惜耗费巨资,在结婚之后,他们还千方百计,劝说你,赐予他们贵族头衔。”
徐阶无奈苦笑道:“我当初到西方,是希望在一片陌生的土地,看到一个基于理想建立的国度。我可以很坦白告诉你,我虽然考虑了大明的利益,但我始终把法国放在第一位,我就是想知道,如何建立起一个完美的国家。”
“最初的法国让人欣喜,最底层的百姓和农奴觉醒,人们依据公平的原则,分配土地,努力工作,老人得到赡养,孩子能够进入学堂。贵族,教士,所有的食利者都被一扫而光。组织起来的士兵勇猛无敌,虽然他们还稚嫩,但是蕴含着蓬勃的生机。”
徐阶闭上眼睛,似乎在追忆曾经的岁月。
“我曾经想过,如果法国能继续走下去,统一整个欧洲,建立起堪比大明的国度。我就可以站在师父的面前,挺直胸膛,问问他,我这个学生干得怎么样?”
“但我高估了自己的能力……或许也是低估了传统的力量。当夺取马赛之后,吸收了太多的旧军官,整个军队就变了。”
“我们攻击过神圣罗马帝国,我们跟那里的农民武装取得了合作……但是很可惜,我们失败了,我们不是败在了哈布斯堡的军队手里,我们被农民驱逐了。因为他们视法国军队为更残酷的掠夺者。”
徐阶连珠炮一般,快速倾斜着,当他说到这里的时候,霍金斯也低下了头。
是啊!
那是个多么美好的机会,苏莱曼在攻击维也纳,德国的农民起义,法国充满了斗志。
所有人都以为哈布斯堡王朝就要覆灭,法国军队已经进入了莱茵河东岸。可接下来的事情,急转直下。
在初步取得胜利之后,法军和当地农民发生了冲突,双方火拼,死伤了上百人。然后法军将领就叫嚣,一个法军士兵,要用一百个农民的命赔偿……然后双方的斗争越来越激烈,杀戮冲突升级,甚至吸引普鲁士派兵前来,法国最终退回。
蓬勃的革命势头被遏制……似乎也从那一刻开始,法国开始放弃曾经的理想。
越来越多将领谋求贵族身份,然后就试图染指领地,他们靠着手里的权力,攫取财富。
原来议会的成员也不再为民请命,而是跟地方势力勾结起来,一起发财。
曾几何时,巴黎的街道上,又出现了贵族和平民的区分。
干净的街道再一次变得污浊不堪。
或许因为如此,自己才喜欢待在凡尔赛宫……霍金斯越想越多,突然额头冒汗,手也跟着颤抖起来。
在指头关节上,有几块异样的凸出,这正是疼痛的来源。
痛风,又叫国王病!
一个革命者,染上了国王病。
真是够讽刺的!
霍金斯忍着剧痛,躬身对徐阶道:“先生,我知道自己的错误,我愿意改正,只求先生能继续留在法国,我需要先生!”
徐阶还是摇头,“我来法国,是想做一个实验……其实我已经得到了结果,只不过这个结果有点让我惭愧罢了。”
徐阶强作欢颜,“但不管怎么说,结果就是如此,不能因为我不喜欢,就去否定。而且我也不是法国人,坦白讲,我没有必要为这个国家鞠躬尽瘁。我该回去了,我需要把这些经验带回大明。”
“我的师弟,大明的太子殿下,需要我去辅佐。我的事业还在大明,我感谢法国给我的机会,但我必须离开了,国王陛下,我希望你能理解。”
霍金斯的脸一阵红,一阵白,其实不管徐阶怎么说,一个不争的事实,法国曾经改变过,但是又以同样快的速度,变了回去。
旧贵族消失了,新贵族回来了。
霍金斯痛苦地抱着脑袋,他昂起头,苦兮兮看着徐阶。
“这,这到底是为什么?我,我没有想过会这样的!”
此刻的徐阶显得格外宽容,他点了点头,“或许这就是西方根深蒂固的贵族封建传统吧!毕竟你也清楚,在中原,从秦汉开始,贵族分封就已经瓦解了,我们有着漫长悠久的平民社会。所以我们推行新法会很容易。但是在欧洲,在法国,想要强行复制这些经验,就显得举步维艰。”
“很多时候,最大的阻力来自于自己内部。去山中贼易,去心中贼难,这是我们心学祖师阳明公的感悟,用在法国,或许也同样合适。”
霍金斯深深叹息,“徐先生,法国就这样无药可救了吗?”
“不!”
徐阶断然道:“其实该怎么做,答案已经在那里了,至于能不能做到,这个答案在国王陛下,在法国百姓的身上。甚至可以说,因为我的存在,会影响国王陛下的施政,会给那些人攻讦的借口。”
“总而言之,我必须离开了,至于接下来的事情,请国王陛下自己斟酌吧!山高水长,我们后会无期!”
徐阶毅然转身,从出海到现在,已经是第八个年头,他该回到大明了,毕竟那里才是他魂牵梦绕的地方。
徐阶选择了土伦港,在那里他可以直接去三皇港,去拜见皇帝陛下,还有自己的师父,然后用最快的速度,返回大明。
徐阶到达土伦的时候,是一个阴雨蒙蒙的早晨,空气中凝结着水珠,寒冷阴翳,一点也不舒服。
徐阶不愿意耽搁时间,他只想快速离开。
但是出乎预料,在土伦港,聚集了太多的人,一望无际的人群,人山人海,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在徐阶这边,他们翘首以盼,伸长了脖子。
有的家长干脆把孩子放在肩头,让他们看得更清楚一些。
瞧见没有,那就是东方的贤人,他改变了法国!
“一路顺风!”
不知道是哪一个用蹩脚的汉语喊出了这四个字,紧接着就此起彼伏,再也停不下来,人们一遍一遍诉说着,眼中涌出了泪水。
其实普通人来说,大体差别不大的。
徐阶给法国带来的变化人尽皆知,最重要的一点,徐阶告诉所有人,大家都是平等的,这一点体现在土地上,也体现在机会上。
徐阶主导的考试选官,让太多的普通人成为了官员,他修订的商法、民法,贯彻了平等观念,再也没有贵族对普通人的践踏。
徐阶让官吏变得和气,让市场交易变得公平……
这些东西在一个长久的等级封建社会里,全都是不可想象的。
他的施政带来的震动还在不断叠加,不断放大……人们甚至总结出一种“徐阶模式”的东西。
不管是宗教改革,还是文艺复兴,他们呼唤的那些东西,在东方理念的降维打击之下,溃不成军。
徐阶站在码头,回头望着无边无际的人群,突然他有了一丝明悟。
自己并没有失败,堕落的是霍金斯,是法国,却不是这些普通人!
恰恰相反,这些普通人会成为最重要的力量,种子已经种下来了,只等着发芽生长,结出累累果实。
徐阶头一次对人性不那么悲观,甚至说斗志昂扬。
他要返回大明了,他可以让大明变得更好。他不想再和稀泥了,也不会沉浸在官僚的吹捧敷衍之中,他可以做些更重要的事情。
或许自己的老师就是领悟到了这些吧!
徐阶摘下头上的帽子,露出比多年前小了一大圈的发髻,冲着所有送行的人,深深一躬。
在这一刻,风琴响起,送行的人们挥舞着双手,目送着大船离开土伦,久久不愿散去……
徐阶的心久久不能平静,足足过了半天时间,他才走出船舱。
出乎预料,在船舱门口,恭恭敬敬站着一个小孩子。
“先生好!”
徐阶一眼认出了这个孩子,他叫小霍金斯,是霍金斯的儿子,今年只有七岁。他很小的时候,就跟着徐阶读书,学习汉语。
他接受的是完整的东方教育,所以小霍金斯的汉语水平甚至超过了法语。
如果忽略他的长相,这小家伙就是标准的东方学童。
徐阶很欣赏这个孩子,但是无论如何,他也不该出现在这里。
“先生,是父亲让我来的。”
“国王陛下?他在想什么?”徐阶低声道。
“父亲说,文明的真谛在东方,他了解的还是太浅薄,他希望我能替他寻找到答案!”说着,小霍金斯深深一躬。
徐阶眯缝起眼睛,微微点头,他把小霍金斯揽在怀里。
“我也没法给你最终的答案,不过我想师父会给你答案的,他一定会喜欢你这个聪明的学生!”
我是王富贵 第606章 双重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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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阶带着小霍金斯,乘坐着法国的船只,穿越地中海,前往埃及。在出发之前,徐阶已经安排人做好了功课,他知道西班牙的主力舰队在大西洋,至于其他国家的舰队,还不值一提。
他很小心的行动,这一路上都没有遇到什么情况,但是等他到了三皇港,却发现情况有点不对劲儿。
港口外面,还飘着破碎的船板,稀烂的旗帜,甚至还有残缺发白的尸体,在波涛下面,有不少鱼虾甲壳类生物,大快朵颐。
徐阶甩了甩头,这片海域的鱼虾是没法吃了。
正在徐阶感慨的时候,有小船过来,检查身份,当他把大明从一品大员的腰牌递过去,船上的人都吓得不轻。
乖乖,这可是大人物啊!
他们请徐阶上岸,给他专门找了一个休息的地方。
“大人,刚刚经历战乱,来不及处置,怠慢了贵客,请您稍等,我们需要向太师上报,等到他的首肯,您才能去见他。”
徐阶点头,“你们有你们的规矩,太师他老人家可好?”
“好!好的不得了!”下面人笑道:“太师在前不久,还添了两个小公子哩。”
徐阶眼前一亮,师父还真是老当益壮啊,不过貌似他也没有多老。
徐阶安心等待,他也顺便打听了一下,在三皇会面之后,出现了意外。有一支强悍的骑兵,乘坐船只,在三皇港以北五十里登陆,而后他们迅速扑向了三皇港。
这是一支装备精良,堪称奢侈的骑兵队伍。
他们普遍装备罐头一样的铠甲,在头盔和后背,还有显眼的附属物,他们的武器主要是长长的骑枪,另外还配属马刀,短火铳,个别也携带弓箭。
不光是骑士有铠甲,战马也披着甲胄。
这些战马也普遍高大雄壮,才能稳稳驮住沉重的份量。
武装到牙齿的重骑兵,哪怕在大明,也不会超过两万人。要养活这样一支骑兵,花销实在是太大。
王岳和朱厚熜更是一个重骑兵都没有带,可是这一伙骑兵,就有足足七千人。
他们登陆之后,旋风一样袭来。
这群人简直就是杀戮机器,他们仇视着一切生灵,凡是在他们面前的生物,都会被碾碎。
凶悍的重骑,就像是一面排山倒海的铁墙,一片凶悍的重型坦克,无情践踏,所过之处,都是齑粉。
他们距离三皇港越来越近,这时候他们终于亮出了自己的旗号,八角十字旗!
是医院骑士团!
整个欧洲三大骑士团之一,还是最悍勇的那个!
这是一支有着可怕战绩的队伍。
他们的历史可以向上追溯几百年,从第一次十字军东征就存在了。
太久远的历史不用说了,他们在二十多年前,据守罗德岛,他们的敌人是年轻气盛的苏莱曼大帝,
为了攻克罗德岛,消除基督教在眼皮子底下的钉子,苏莱曼集结了二十万人,四百艘战船,对小小的罗德岛发动了猛攻。
而岛上的骑兵只有七千人。
面对排山倒海的攻势,这些骑士毫无畏惧,他们奋勇作战,用娴熟的技巧,不断杀伤敌人,
战斗整整持续了半年,除了极少数骑士团成员撤走,其余的人全数战死。
而苏莱曼则是付出了五万人牺牲的代价!
要知道那可是最年轻睿智的苏莱曼,也是最强大的奥斯曼帝国。
医院骑士团依旧可以打出骄人的战绩,名震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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