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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品富二代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老施
这一下子,沉寂许久的佣兵界,突然变得热闹了起来。
当初的上帝之手能够从默默无闻快速的变成超新星,最重要的倚仗就是其团长夜枭,对于很多佣兵而言,夜枭绝对是一个枭雄级人物,虽然人看起来年轻,但是不管是做事还是战斗能力,都是非常强悍的,而现在,这样一个人在沉寂三年后突然付出,必然是经过了一番磨练或者说是沉淀的,相较于三年前必然会更加成熟。
如果能够进入这样一个人的手下做事,那扬名立万,也许只是时间问题啊!
至于加入这个佣兵团会不会惹来当年灭掉上帝之手的那股势力,这些胆子比女人胸还大的佣兵可不管。
干佣兵为了啥?一个物质,一个精神,简单点说就是一个为了钱,一个为了扬名立万。
谁都想出名,谁都想当名人,走到哪里人家见你都叫你一声哥,这多牛气?
在佣兵界,要出名,单打独斗绝对不行,独行侠适合干杀手,佣兵,那讲究的就是团队,而一个好的团队如果有好的队长带,那要混出名堂来,绝对是易如反掌。
谁干佣兵这一行没几个仇人,要是天天怕这怕那,那就不是佣兵了。
消息发出以后,立即就有很多人想要加入上帝之手,只不过,这一次上帝之手的招人的门槛,限定的比以往高了。
想要进入上帝之手,至少需要成为四级佣兵才可以进入。
所谓的四级佣兵,就是佣兵界的一个等级制度,正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任何一个行业都会有相应的等级制度,比如做厨师的,就有初级,中级,高级,特级和新东方级,那佣兵自然也是如此,初入行业的是1级佣兵,随后慢慢熬资历,完成相应难度的雇佣任务,一点点的升级,一般在佣兵界里熬个一两年就能成为一个二三.级的佣兵,至于四级,那就比较难了,因为需要完成佣兵协会的指定任务,所以四级佣兵就是一个分水岭,每一个四级以上的佣兵都是可以独挡一面的高手,而如果一个佣兵团里有两个四级佣兵,那这个佣兵团就是四级佣兵团,以此类推,一个佣兵团如果有两个六级佣兵,那就是六级佣兵团。
四级的准入资格算是一个相当高的门槛,要知道,就算是一些七八级的佣兵团,他们的收人标准一般也都是在三.级佣兵左右,当然,他们的干部阶层有很多五六级的高手,但是普通兵员,三级足够,只有九级,乃至于最高的十级佣兵团,才会将入团的门槛设定在四级,或者往上。
像是夜枭这样的六级佣兵所带领的团队,一般二三级的准入门槛就差不多了,四级那几乎是有点异想天开了。
尽管很多人都觉得夜枭有点脑抽疯,但是依旧有人将上帝之手的重建视为今年佣兵界的一件大事。
广阔无垠的亚马逊原始森林里。
一头举世罕见的亚马逊豹正匍匐在水面上饮水。
这种豹子因为身上的皮毛而在几十年前被大规模的捕杀,一直到现在,整个世界上这种豹子的总数量都不超过三十头。
每一头,都价值千金。
包子的耳朵警觉的竖着,他的耳朵可以三百六十度的旋转,能够轻易接收最微弱的声音,进而通过他高度发达的大脑判断出声音的主人对自己是否有威胁。
这是通过这几十年的捕杀而锻炼出来的超强的技能,所以很少有人可以捕捉到这种豹子。
就在这时。
咔嚓嚓。
远处的林中突然传来树枝断裂的声音。
豹子猛的抬起头,警惕的盯着传来声音的地方,也就是在这时候,一个参杂着水草与泥土的脑袋,慢慢的浮出了水面。
豹子看了声音传来的方向几秒钟,发现没有什么威胁后,转过头打算继续喝水,就在这时候。
哗!
一阵剧烈的水动声响从豹子身前传来,一个漆黑的人影从水里如炮弹一样弹射而出。
那人张大着手臂,在豹子没有做出任何反映之前,一把将豹子给抱住了!
这样的举动对于普通人来说无异于是找死,虽然豹子比老虎狮子什么瘦弱,但是一只成年豹子绝对可以轻松的干掉六七个人类。
豹子疯狂的怒吼了一声,扭动着脑袋想要将那个胆敢抱住自己的人类的脖子咬断,只是那人的动作灵活的就跟一只猴子一样,不管豹子如何晃动脑袋,都没有办法咬到那个人。
“放轻松,放轻松,我不是来杀你的!”
那抱住豹子的人一边说着,一边翻身骑到了豹子身上,随后他的身子猛然往下一弯,一只手环过豹子的脖子,然后猛的用力一勒。
豹子哀嚎一声,轰然倒地,那人抬起另外一只手,将一根针管插进了豹子的后颈处。
豹子彻底的昏迷了过去。
“呼,等了你三天,我可算等到你了!”
骑着豹子那人从豹子身上跳了下来,拍了拍身上的泥土水草,随后将脸上的泥浆什么的都给擦掉。
这是一个长的很清秀的年轻男子,他的脸色有点苍白,整个人的身形十分的消瘦,身高大概在一米八左右,体重估计没超过一百二。
“小杰,你可算是成功了,太难得了!”
一个激动的声音从旁边传来,只见一个穿着把迷彩服带着帽子的老头正一脸兴奋的跑过来。
“徐教授,你刚才可差点把这宝贝给吓走了。”被叫做小杰的年轻男人心有余悸的说道,“我在这水里躲了三天,要是因为你刚才发出的声音把这宝贝吓走了,那我一定不会再接您的任何雇佣任务的,我发誓。“
“刚才真不是故意的,只是看到他出现了有点激动,不小心动了一下。”徐教授不好意思的笑了笑,随后小跑到豹子身边,蹲下身,从随身携带的包里拿出一些针管之类的东西出来。
“活的亚马逊豹的血液非常难采集,我等了一年,总算是等到了,唉,太难得了,多谢你了,小杰。你可实在是太厉害了,呆水里呆了三天,要换做是普通人早泡的不成.人样了。”
“不用谢,收您的钱,给您办事,这是我们佣兵的职业规则。”小杰笑了笑,伸手进口袋里摸了摸,摸出了一块手表一样的东西。
嘀嘀嘀。
手表突然发出微弱的声响。
小杰看着手表,脸上露出惊讶的表情。
“夜枭竟然没死,还要重新建团,难道是打算复仇了么?”小杰惊讶的自语道。
“什么?”徐教授问道。
“我当年的偶像重出江湖了,徐教授,反正也没我什么事情了,我就先走了,这头牲口就交给您了,剩的不多了,您下手轻点,别弄死了,钱打我账户就行!”
小杰一边说着,一边朝着旁边走去。
“你要去哪里?”徐教授问道。
“我要去找我偶像了。”小杰回头笑道,“我入这行的时候最崇拜的一个人,我是他的脑残粉,哈哈哈。他竟然没死,今天真是个好日子啊,哈哈。”
“那你去找他干嘛?”
“当然是去跟他混咯!”
小杰的声音回荡在亚马逊原始森林里,而他的人影,早已经消失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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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品富二代 第四十三章 收账
43
神州榕市。
这里是福省的省会,也是整个福省最热的城市。
号称火炉。
此时,在炎炎烈日下。
一个年轻女子正在跑步。
这样的日照,对于任何一个女人来说,那都是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没有一个女人会选择在这样的时候出门,因为皮肤会晒黑。
而眼前这个女人,却好似一点都不在意。
汗水已经湿透了她的背心,一头马尾辫随着她的动作左右摇晃着,看起来煞是可爱。
路上的野狗趴在树荫底下,听到脚步声的时候没有任何反应,事实上,这个熟悉的脚步声,在最近的一个小时里,已经出现在野狗耳朵里八次了,不用看野狗也知道,肯定又是刚才那个女人。
那个变态的在这样的日子里跑步的女人。
“第八圈,三十二公里,完成!”
女人突然停了下来,喘息着看了一下手表,她已经绕着这个环城路跑了八圈,一圈有四公里长,她用了一个小时的时间,跑了八圈三十二公里。
在如此的烈日下,正常人别说跑步,就算是走上四公里,都得中暑,可是眼前这女人却好像才刚热完身一样。
“接下去要做…要做负重山地!”
女人思索了片刻,就走向了旁边的几个沙袋。
刚将沙袋绑好,女人的手机就响了。
女人将手机接了起来。
“王思颖,你听到今天大家都在传的消息了么?”电话那头激动的问道。
“消息?什么消息?”被叫做王思颖的女人好奇的问道。
“夜枭重现佣兵界,正在招兵买马呢,我听说,他不是你的姐夫么?”
“夜枭!!”
王思颖的脸色猛然僵住,“你确定,真的是夜枭?”
“是啊!官方已经证实了消息的真实性,目前夜枭正在海市招收团员,打算重新成立上帝之手!”
“夜枭,真的是夜枭,真的是你!!”
王思颖的脸色顷刻间变得十分难看,“你害死了我姐姐,竟然还有脸出来,我本以为你已经死了,没想到,真的没想到,老天爷真是不开眼,竟然让你苟活到了现在,我一定会为我姐姐报仇的,一定会!”
“王思颖,你怎么了?”电话那头问道。
“他现在在海市?”王思颖面无表情的问道。
“嗯,是啊,我听你以前说过夜枭,所以今天听到他的消息就打电话给你了!”
“谢谢你了,我知道了。”
王思颖将电话挂断,握紧了拳头,说道,“赵纯良,你给我等着,我会拿你的人头,来祭奠我姐姐的在天之灵的!”
中东,巴斯坦首都耶撒冷。
这是一座圣城。
此时,在耶撒冷的某个私人住宅里。
“他还活着,他还活着!!”
一个头戴小帽子的巴斯坦人小跑着冲进了这个住宅。
住宅的院子里有不少人正在做礼拜。
听到有人喊叫,这些人都露出了不满的神色。
“他还活着,伟大的默罕默德,那个魔鬼,还活着!”
小帽子男人不管旁人的眼光,对着院子正中央一个长满络腮胡子的中年人喊道。
“亲爱的哈巴尔,到底是什么事情,让你如此惊慌!”中年人用一种低沉的,充满威严的声音问道。
“夜枭,夜枭还活着,他正在招兵买马!”
哈巴尔说完,咽了下口水,继续说道,“他想要重新创建上帝之手,他想要复仇!!”
“夜枭,就是那个夜枭?”中年人的脸上看不出悲喜,他平静的说道,“既然当年他没死,那就让他现在死。让神州里的兄弟,去把他找出来,杀了他。”
“遵,遵命,先知!”哈巴尔恭敬的点头。
“下去吧!”
中年人挥了挥手,随后转身,走进了房间。
房间的桌子上,放着一部手机。
中年人拿起手机,拨通了其中的一个号码。
“皇后,第三关测试,就由我来,是么?”中年人拿着电话问道。他手上的长袖随着他打电话的动作自然的往下落,露出了他的手臂。
这是一条布满青筋的手臂,在手臂肱二头肌的位置,纹着一个红色的方片,而在方片旁,是一个数字,8.
“如果摩萨被他所灭,你就回来吧。”电话那头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
“多谢皇后。”
中年人恭敬的说道,“如果他被摩萨所灭呢?”
“那你,就是新的黑桃8.”
“我一定尽力!”
中年人的眼里爆发出了阵阵杀意。
电话那头传来一个微弱的笑声,随后电话就被挂断了。
海市。
赵纯良在用夜枭的身份将消息放出去后,就安心的等待回信儿了。
虽然对自己做的这件事情有一定的预估,但是赵纯良还是没想到,他时隔三年的复出,给整个佣兵界带来了什么。
他的目的其实很简单,既然三年前灭了自己的上帝之手,杀了自己兄弟女人的组织是摩萨,那自己就跳出来,站在阳光下,让摩萨的人知道自己还活着,这样以摩萨这个组织的办事风格,绝对会再找上门来。
到时候自己只需要安稳的呆在海市,就可以将该报的愁报了,至于这其中会不会有什么危险,赵纯良却是一点都不在意。
三年前的大变故让自己有了彻头彻尾的蜕变,现在的自己,已经不再是三年前的自己。
就算三年前,摩萨要灭掉上帝之手,赵纯良依旧让他们付出了惨痛的代价,而现在的赵纯良,实力比之当年强上了不知道多少,又有异能在身,就算摩萨倾巢而来,赵纯良也丝毫不惧。
只不过,那注定又会是一场腥风血雨。
赵纯良心里隐约担心,并不是担心摩萨的人,而是破晓。
这个诡异的组织,还有这个组织里的人。
他们为什么要接近自己,难道就只是真的缺人了?
缺人随便找一个七八级佣兵都比现在的自己看上去要厉害,他们何苦要来找自己?
赵纯良想不通这一点,就注定不能真的安心。
他总觉得这个组织一定会再来找他,就算不是为了加入组织的事情,那个黑桃7的死,足以让这个组织的人对自己出手。
要是破晓跟摩萨联系起来,那对于赵纯良而言,真有点棘手。
当然,也仅仅只是棘手。
诺伊的威力,在登陆第二天之后,终于变小。
赵纯良并没有去上班,他找公司请了假,然后出门找房子去了。
这对于想要给叶芊芊做主的林思伊而言,那完全就是赵纯良想要吃干净不认账的表现,她一方面安抚着什么事情都不知道的叶芊芊,一方面在着手准备收拾赵纯良的事情。
赵纯良可不知道自己就这么被盯上了,他找房子的目的就在于招人。
他已经把招人的告示扔出去了,要有人来应征,那总得有个地方,林晓夕的家很明显不是一个好地方,一来林晓夕要上班,而来指不定摩萨的人什么时候就来了,如果招人就在林晓夕家进行,林晓夕是铁定会有危险的。
虽说现在赵纯良的卡已经被结冻了,但是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赵纯良在远离市中心的地方找了一处房子。
那房子紧挨着一个修理模特车的店铺和一个食杂店,本外就是一条小巷子,小巷里开着各种各样的发廊,而发廊旁边就是一个派出所。
赵纯良还挺惊讶发廊跟派出所竟然开在一块儿,因为这发廊说穿了就是鸡店,难不成现在的鸡都明白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这样一条扯淡的定律?
后来经过赵纯良考察,才发现这鸡店为啥敢开在派出所旁边的原因,感情这里头最大的老板就是派出所所长的二舅老爷!
不得不说,这房子不咋滴,特别是对于一个曾经的六级佣兵团来说,这地方简直就是屈辱。
不过赵纯良却是十分满意这地方。
驻地的繁华容易让人迷失了一些东西,以前上帝之手颠峰时期,曾经包下一整幢楼作为驻地,还不是一夜之间被打成了残疾,那时候的赵纯良只看到上帝之手的辉煌,却看不到上帝之手背后的阴霾,最终导致了悲剧的发生,而现在,赵纯良已经不再是以前的赵纯良了,他不再会去注意外表的浮华,只会选择用最稳妥最踏实的脚步往前走。
这是赵纯良这三年来真正的锐变。
而这锐变的代价,是赵纯良这辈子都不能承受之重。
房子就是一个店面,破旧的卷帘门上不满了灰尘,一个浑身油污的男人站在门旁,嘴里叼着根烟,问赵纯良道,“兄弟,你,这儿是做啥的?”
“我这儿?干买卖的。”赵纯良笑着将一块印着带着拳击手套的右手的招牌挂到了店面的最中央位置上。
“这是嘛玩意儿?”男人疑惑的问道。
“这是我们的店标。”赵纯良说道,“我们承接各种帮人忙的活儿。”
“哦!我知道了,你们是收账公司!”男人恍然大悟。
“收账?”赵纯良愣了一下,随后笑着说道,“是啊,有些人的帐,确实要找他们收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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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品富二代 第四十四章 是谁救了我?
44
大雨后的路面有点湿滑。
赵纯良坐在自己弄的店铺里,泡了一壶茶。
他不知道自己到底能收到多少人,而事实上,他对于收人其实并没有什么兴趣,因为他的目的就一个,把摩萨的人引出来,仅此而已。
在店铺里坐了大半天,也跟隔壁那个修车的师父聊了半天的天。
隔壁的修车店,按照那个修车师父说是一个家族企业,从他老子的老子开始,那个修车店就存在了,这个修车店据说曾经有过一段比较辉煌的过去,那还是在现在这个老板他老子的年代,那时候小汽车没有像市面上这么多,路上大多数都是摩托车,而摩托车一多,修车的生意自然就好做,最高峰的时候据说这个修车店一天可以赚一千多块钱,这在当时可相当于是公务员一个月的工资,修车店老板的父亲说,那是修车店再也回不去的从前,现在生意虽然不好做了,但是这是家传的手艺不能丢,所以这个修车店才一直开到了现在,经历了三代人。
赵纯良最擅长的就是扯淡,他自然不可能跟修车店的老板说自己是什么夜枭,正在组建上帝之手,这里随时可能变成战场。他将自己描述成了一个混社会的人,靠收账过日子,至于为什么现在就自己一个人,赵纯良说他只不过是他的老板派来海市开拓市场的。
聊天在炊烟袅袅的时候就停了,赵纯良拉上卷帘门,去菜市场买了点菜,就回了家。
虽说一颗心早已经被复仇的火焰所包围,但是至少在面上,赵纯良看不出任何的异常。
他还是那个没什么钱,需要给房东做饭的小保安部长。
林晓夕在昨天就回到了家中,不过她请了几天假期,毕竟,碰到神经病想要杀她这件事,着实的让她心惊胆战的没有办法正常去上班,虽然人已经抓住了,但是心理阴影不可能说没就没的。
赵纯良的晚饭让林晓夕整个人多少舒坦了许多,吃完饭后两个人并肩坐着看电视,赵纯良拿着个苹果认真的削着,林晓夕则是时不时的看赵纯良两眼,好像有什么话要说,但是却总是在犹豫。
“想说什么赶紧说吧,我看你一个晚上都这样得憋死!”赵纯良将苹果递给了林晓夕。
“你知道,我昨天出了什么事么?”林晓夕犹豫了一会儿后,对赵纯良问道。
“我哪儿知道啊。不过看样子不是什么好事,要不今天也不会请假了,是被你们老板调戏了,还是被顾客调戏了?”赵纯良问道。
“切,我就长的那么容易被人调戏的样子么?”林晓夕咬了口苹果,含糊不清的说道,“其实我昨天,碰到了一个精神病。”
“哦?然后精神病调戏你了?”赵纯良问道。
“就不能不调戏么?”林晓夕无奈的问道。
“被调戏是一件很值得骄傲的事情,证明你有人气。”赵纯良叹气道,“要是哪天你不被人调戏,那你这人生就完了一半了。”
“那才好呢,省的我以后的老公吃醋。”林晓夕得意的说道。
“这还没男朋友呢,就打算为老公考虑了?真是好女人。”赵纯良点头道,“要不是我喜欢平胸的,指不定我就追你了。”
“为啥你喜欢平胸的啊?”林晓夕诧异的问道。
“也许是个人喜好问题吧。”赵纯良说道,“我没什么钱,平胸的妹子买块裹胸就可以过一年四季了,大胸妹子得买各种各样的内衣,多费钱。”
“你还真是扣啊!!”林晓夕愤恨的抱胸道,“谁说我们费钱了!”
“你就这样无耻的把自己归为大胸妹子,我鄙视你!”赵纯良认真的说道。
“我…我…我说的实话啊,我本来就很大!”林晓夕故意挺了挺胸,说道,“我这在同龄人里面,算是很大很大的了。”
“你不觉得,孤男寡女的,你做这样暧昧的动作,很可能挑起我的某些…欲.望么?”赵纯良舔了舔嘴唇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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