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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星的贴身保镖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肥茄子
唐欢笑道:“实在不行,我当晚找几个旗下模特陪我喝酒。你也知道,我在模特们心中还是很有分量的。”
“油嘴滑舌。”董清卿微微皱眉。心中有些同情孤儿出身的唐欢。思忖了片刻,询问道。“要不当晚你来我家吃饭?我妈手艺不错。心怡也会过来。”
“不必了。”唐欢摇摇头说道。“就不打扰你们聚天伦了。”
这两天到哪儿见谁都是同样的问题。唐欢有些烦了。离开总裁办公室后,就直奔自己的办公室,锁上门,安心上网起来。谁也不理,谁也不见。
“有什么好炫耀的?不就是吃团年饭吗?我一个人吃一大桌菜,喝八瓶茅台。不比你们更痛快?再说了——”唐欢得意洋洋的自言自语。“喝完酒要是无趣,我连春晚也不看了。叫上十个八个模特陪我去唱k。小日子别提多滋润。没准大年初一你们早起去拜年,我还在温柔乡没醒过来呢!”
这一耗,就到了大年三十。
白城满大街都见不着几个行人。之前那场忽然飘下的大雪。当晚就停歇了。也没在路面上留下太多的痕迹。很是让白城市民感到遗憾。
唐欢在路边孤零零晃荡了一下午。见天擦黑了。他便灰头土脸的回到开足了暖气的家中。
从冰箱掏出早就准备好的熟食,丢微波炉热了热。又打开电视机,每个台都是春晚。也就不需要跳台了。
他还故意把声音调到最大。生怕邻居不知道他在吃团年饭,看春晚。美滋滋过春节。
叮咚。
几个熟菜热好。
唐欢打开一瓶茅台,坐在餐桌上就着泡面吃菜喝酒。虽然味同嚼蜡,但多年来一直如此,倒也没太多负面情绪。
可吃了还没几口。门铃忽然被人按响。
欢哥一激动,还以为柳姐舍不得自己,又偷偷跑回白城了。
可当他拉开房门,瞧见站在门口的男人时。他满脸的失望,撇撇嘴,回身就往屋里走:“记得换拖鞋。我下午才拖地。”
“好的。”
阎王气定神闲地换上拖鞋,走进了客厅。
他扫了一眼餐桌上熟食和一碗泡面。忍不住问道:“你就吃这些?也许,这是你最后一次吃团年饭。”
唐欢摆摆手。喝了一口茅台道:“你吃过了?”
“还没。”阎王摇头说道。“吃饱了不宜剧烈运动。等做完这件事,我再大吃一顿。”
“那我比你好点。”唐欢吃了一口泡面,抿唇道。“也许你最后一顿团年饭都吃不到了。”
阎王表情依旧平静,思忖了片刻。忽然开口说道:“不介意添副碗筷吧?”
“自己去拿。”唐欢喝着酒,看着电视里的小品节目。偶尔还能被逗乐。
欢哥笑点本就不高。那些家伙却竭尽所能挠你咯吱窝,不笑都难。
阎王闻言,亲自去厨房拿了碗筷,然后坐在唐欢对面吃了起来。
“不喝一杯?”唐欢拿起酒杯。
“不了。”阎王摇摇头,说道。“我不喜欢战前喝酒。”
“那你自便。”唐欢慢悠悠吃着泡面卤菜,喝着小酒。不一会儿,他竟是喝光了一瓶高浓度茅台。却仍是面不改色心不跳。
就在他准备再开一瓶时,阎王忍不住皱眉道:“你再喝,我只能改时间了。”
唐欢闻言,放下酒瓶道:“你怕我喝多了胜之不武?”
“我怕不够尽兴。”阎王眯眼说道。“我已经很久没遇到像你这样的强者了。”
唐欢耸耸肩:“那不喝了。”
说罢,他点上一支烟,问道:“地方挑好了?”
“不远处有个公园。此刻荒无人烟。”阎王说道。
“那等我看完这个小品。挺好笑的。”唐欢抽着香烟,回头继续欣赏节目。
阎王闻言,也不再出声,静默地陪同唐欢看春晚。
一时间,客厅内竟是出奇地安静。
安静得有些令人发毛。
~~





大明星的贴身保镖 第三百八十章 杀人十三刀!
第三百八十章 杀人十三刀!
和很多已经不爱看春晚的年轻人不同,欢哥一如既往的热衷于大年三十看春晚。喝着小酒,吃着小菜,看着那大红大紫的喜庆舞台。有种说不出的热闹。
反观阎王,却是有一搭没一搭的看着那对他而言既陌生又莫名其妙的小品节目。
唐欢爱看,阎王却连这个节目存在的意义是什么,都不清楚。
他是杀手,华夏杀手界最顶尖的。更是神秘组织逆鳞的绝代高手之一。他从小就生活在黑暗中,别说是看什么春晚,就连电视,都没太多机会接触。
但此刻的他,依旧陪同唐欢观看着对他而言极其陌生的电视节目。
差不多十分钟之后,当主持人上台暖场,并做下一个节目的介绍。唐欢这才放下手里的茶杯,起身笑道:“走吧。”
屋外有冷风。
小区内的环境却很祥和。
家家户户张灯结彩,道路上还有小孩穿着崭新的衣服跑来跑去。看起来喜气洋洋。
迎面跑来一个小孩撞在阎王身上,他却含笑摸了摸小孩的头。让孩子小心别摔跤。
唐欢看到这一幕,忍不住打趣道:“你这双手沾满鲜血,好意思摸小孩的脑袋?”
阎王闻言,却是反问道:“有什么冲突吗?我沾满鲜血的双手只针对敌人,从不伸向妇孺。”
唐欢笑了笑,也没多讨论。
二人步行来到阎王所挑中的哪家公园。不算很大。却有很多附近的老人会来晨练。眼下正是一家吃团年饭的时候。此地自然是空无一人,荒无的很。
当二人来到这公园时,天空悄然挂起一轮皎月。将这本是有些漆黑的林地,照耀得颇为明亮。
唐欢能清晰瞧见阎王那平静的脸庞。同样,阎王也能分辨出唐欢脸庞上的所有细微表情。
这对强者,就这般沉默地注视着对方。
良久之后,阎王忽然动了。
他变魔术一般,手中出现一把血红色的锋利匕首。宛若恶魔张开了血盆大口,充满了凶光。
“这是我的贴身武器。也是师傅送给我的利器。命丧于它的目标,拢共有八十余人。”阎王气定神闲地介绍着。“其中有半数都是一等一的高手。”
不奇怪。
阎王并非低档次的杀手,什么任务都接,什么人都杀。
请得动他的,自然也不会是普通人。
所以阎王有足够的底气和傲气。因为他用一次次的实践行动证明了自己的强大。
“你师傅一定会有你这么一个强大的徒弟而感到高兴。”唐欢笑了笑,随手摸出了贴身而放的鱼肠。
这把鱼肠,同样是老庄亲手送给他的礼物。是把锋利之极的短刀。更是无数人的噩梦。
当唐欢祭出鱼肠,就注定会流血,会有人陨落。不论此人是一等高手,还是真正意义上的强者。
事实上,惨死于鱼肠之下的强者,也绝非一两个。所以哪怕站在他对面的阎王,同样是一个合格的强者。也并不代表唐欢就会失败。
这两个年轻一辈的强者做了简单的介绍之后,那漆黑而深邃的眸子,便死死钉在了对方的身上。
剑拔弩张,一触即发。
唐欢这一生经历大小战役无数,虽说无数次游走于死亡边缘。但最终,他都赢下了最后的胜利。是实力的体现,也并非没有上天的眷顾。
他很强。
许多了解他的人都知道。否则老庄岂会对他如此的依依不舍?
但他究竟有多么强?
这是一个无人知晓的谜题。哪怕是与之极为亲密的战友青龙。也从来没有完全了解过这个家伙。
军旅之强,强在他的军事能力,强在他的领导能力,以及运筹帷幄。而武道之强,接触过唐欢的真正实力,了解过他压箱绝学的强者,全都下地狱了。也就不会帮他免费宣传了。
锋利的鱼肠在唐欢手中微微发颤。刀口迎着皎月,竟是散发出妖异的光芒。仿佛一头张开了血盆大口的凶兽,直勾勾地咬住了阎王的所有气息。
一瞬间,阎王只觉得一股排山倒海的压力席卷而来。他心头微微一沉,紧握住了手中的匕首,唇角,却是不由自主地流露出一抹满意的笑容。
这一下气场上的交锋,阎王能清晰感受到唐欢的强大。
是的。
唐欢是强者无疑!
至于距离师傅口中的绝世强者,还有多少距离,就由他亲自检测吧!
呼哧!
血红色的匕首如同一条毒蛇,撕开了虚空,宛若一道光影,以肉眼难辨的姿态刺向唐欢。
这一刻,唐欢只觉得阎王手中的匕首不再是匕首,而是一头充满火力的巨龙。裹挟龙吟之势,疯狂朝他吞吐龙息。
就连周身的空气,也仿佛被巨龙吸收,变得异常的稀薄。令他心跳加速,每一个毛孔,都感受到来自血红匕首的威压。
“这是师傅传授我的第一手绝学,龙吟!”
阎王仿佛害怕唐欢不了解自己的攻势,欺身而来之时,竟是主动介绍起来。
但他语速极快,近乎一秒钟,便将一段话语念完。紧接着,他身形一纵,直指唐欢心窝。
可以想象,阎王这一手要是击中,非得当场将唐欢心脏刺个通透。而且,以这龙吟的恐怖威力,很有可能将唐欢整个胸口,都给彻底搅碎。
而就在此时,唐欢手腕轻轻一荡,那把鱼肠便在空中划出一道弧度。紧随其后,便贴在了阎王的血红匕首之上。
铿地一声巨响。唐欢以看似漫不经心的手段,卸掉了龙吟之威。
反观阎王,在他这一手龙吟被唐欢化解之时。手腕之上更是涌现一股巨大的反噬力。
好强的爆发力。
如此一个轻描淡写的反击,便爆发出如此恐怖的力量。可见唐欢之强大,竟还要超越阎王的预期。
“你这一招叫什么?”
也许是太久没有遇到真正的强者了。
阎王很珍惜这一次的对决。不论输赢,不论生死。他希望在这一战中,学到东西。
“不知道。”唐欢摇头。
他并没有师承任何人。
他所有的杀人术,都是在战场上磨砺出来的。即便那些名门正统的强者,也摸不准唐欢这究竟是师承何方。更搞不懂与哪位强者类似。
杀人用杀人术,是最简单合理的。
唐欢这一生杀人无数,所淬炼出来的手段,也均以杀人为宗旨。没有任何花哨。
“无名一刀?”阎王反问道。
唐欢闻言,微微皱眉道:“不好听。”
略一停顿,唐欢继而说道:“我杀人,共计有十三刀。不如就叫杀人十三刀?”
“难听。”阎王明显是一个很传统的江湖人。即便是在绝学上,也讲究雅俗同赏。唐欢这起名的审美,太低俗了。
“好用就行。”
唐欢说罢,主动往前迈出一步。刹那间,铺天盖地的杀意蔓延而来。竟是连那月光,也在一瞬间黯然失色。阴风阵阵。
~~




大明星的贴身保镖 第三百八十一章 陪我看春晚!
第三百八十一章 陪我看春晚!
唐欢在部队一泡就是十几年。
他的武道受到了军方的熏陶,也有暗杀的影子。但最终,他这集大成的压箱十三刀。是在与强者的较量中不断淬炼出来的。
简单好用,杀意果决。
唐欢的每一刀,都没有任何花哨。部队的经历告诉他。所谓的决斗,除了技巧和实力之外,真正考验的,其实是体力。
纵然你满腹战略布局,可当你在战场上透支了体力之后,就只有任人宰割的份儿。
手指连扳机都扣不动了。就算给你一枚大炮,又能干什么?
唐欢的武道自成一派。综合了多家所长。而所谓的十三刀,除了他只创造出这十三刀。更重要的是,以他目前的力量,只够这十三刀。
十三刀一过,若是他还没能打败对手,便输了。
但时至今日,哪怕是曾经与他激战最凶残的强者,也只不过逼出他第十刀。便惨死于他的鱼肠之下。
今晚,阎王有这个实力逼出他全部十三刀吗?又或者,直接打败唐欢?
唐欢的第一刀,虽只是防守反击,却依旧带给阎王极大的震撼。而第二刀甫一出手,更是令阎王脸色骤变。
这第二刀,侵略性极强。猛一劈出,便宛若一头原始森林中的财狼,闪烁着猩红的目光呼啸而至!
阎王手腕一抖,迅速抬起血红匕首格挡。虽是勉强挡住,身躯却不由自主地倒退两步。
而刀锋碰撞之际,更是爆发出连串的火光。
后续三刀,阎王有些是靠敏锐地反应避开。或是以暴制暴,通通硬抗下来。
后者,只是伤神费力,而前者,虽堪堪避过,风险却更为巨大。一旦失败,就有可能被劈成重伤。
当熬过前五刀之时,阎王不得不改变当初的判断。
龙祖花这一个亿请自己暗杀唐欢,开价太低了。
杀唐欢的价钱,应该再高一些。
两个亿?
三个亿?
都不足以诠释展露真正实力的唐欢!
五刀过后,唐欢忽然停下了攻击。
他气定神闲,脸上毫无表情。目中却微微流露出失望之色。薄唇微张道:“这不是较量,你也不能一味的躲避,防御。”
这番话是唐欢的内心真实想法。
他应战,而且是在大年三十的晚上。他不是来教训阎王的,也并不想在这个本该阖家美满的时刻碾压阎王。
尽管阎王能抗住他的五刀,在他所接触的高手或者强者中,已经算是佼佼者,算是出类拔萃了。
可这并非唐欢渴望的结果。
他要的,是势均力敌的较量。
是一场能带给他思考和领悟的公平决斗。
哪怕最终败给了阎王,他也不会因此感到愤怒或者遗憾。
技不如人,生死有命。
唐欢的态度激怒了阎王。也令他感到羞耻。
是的。
从一开始,阎王就将自己摆在和唐欢平等的位置。他并不认为唐欢技高一筹,也没觉得唐欢比自己更为强大。
可在唐欢第一刀轻松化解了自己的攻势之后,他竟是下意识地选择了防御,选择了避战。
为什么?
当人们潜意识觉得对手比自己强大之时,总会下意识地避其锋芒。
此刻的阎王,不正是如此么?
唐欢一语识破他的内心,便仿佛一巴掌狠狠抽打在了阎王的脸上。令他异常羞耻,无比难堪。
他紧握手中的刀锋。寒声说道:“我是师傅点头过的强者。”
“所以。”唐欢微微抬起鱼肠。“别让我看不起你!”
唐欢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地等待阎王的攻势。
而阎王也并没有让他失望。继龙吟之后,他接连施展两招极为精妙,且杀伤力极大的攻势。
尤其是最后那一刺。仿佛裹挟奔雷之势,杀伤力之大,变化莫测之繁杂,仿佛都不像是阎王所能拥有的绝学。仿佛已经超越了他这等境界所能展现的实力。
不是唐欢看不起阎王。
以他前五刀的试探,他便基本判断出阎王的真正实力。
撑死了,能抗住唐欢第八刀。
虽然这在唐欢所接触的强者中,也已经能够勉强挤进前三的位置。可他最后一次接触真正的强者,还是在三年前。这三年,唐欢又有所精进。而阎王,仍只能在三年前的唐欢面前挤进前三。
他不满意。
甚至很失望。
他预期中的阎王,是至少能抗住自己前十刀的。
他甚至不顾性命的希望阎王能逼出他最后三刀。
也只有逼出他最后三刀,才能真正激发他的潜能。
人不面临死亡,又哪里能挖掘出自己的极限?
唐欢,已经足足三年没有近距离接触死神了。
果不其然。
当唐欢第八刀劈出之时,阎王再无挣扎之力。手中那把染血无数的血红刀锋被击飞,刀口上更是出现无数的龟裂细纹。
那是被唐欢霸道的爆发力震荡出来的。而面对如此恐怖的爆发,阎王仍能紧握匕首。也从侧面体现出他不俗的臂力了。
可惜,他面对的是前猎龙首领。前总参第一强者!
他这个所谓的华夏杀手界第一高手,终究还是败了。
败得毫无悬念,拜得心服口服。
唐欢收起鱼肠,那始终没有抬起过的左手,都仿佛在轻叹。
左手刀,是杀人技。
他对阎王没有杀心,只有较量之意。故而一直没有施展左手刀。
反观阎王,却是脸色煞白地望向唐欢。眼中有些迷茫,但更多的,却是敬佩:“你很强。比我强。”
“我输了。”阎王心服口服。
然后,他不等唐欢开口,缓缓闭上了双眼:“杀了我。”
唐欢收起刀锋,表情看起来颇为落寞。
这一仗对唐欢来说意义不大。顶多算是热身。却耽误了他观看春晚的时间。
摇摇头。唐欢抿唇说道:“输了的确要受到惩罚。就罚你陪我看春晚吧。”
“你侮辱我?”阎王咬牙。双目圆睁。
“你不配。”唐欢淡淡摇头,耸肩道。“不想看就走吧。我该回家了。”
根据唐欢多年看春晚的经验,等他回到家中,还能赶上第二个小品节目。那是小品界大咖的时间段,也是春晚的黄金时间点。
一年就出这么一个节目。唐欢还是很珍惜的。
“你不杀他。就是在折磨他。索性,一刀劈了他。给他个痛快。”
忽然。
夜幕之下,一把宛若银铃,却仿佛源自大雪山的空灵之声响起。
冷彻心扉,却又悦耳之极。
很复杂甚至矛盾的一把声音。却深深吸引了唐欢的注意。
一时间,他连马上就要播出的小品节目,都要忘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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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星的贴身保镖 第三百八十二章 我肚子好饿!
第三百八十二章 我肚子好饿!
唐欢转过头来,只见一道雪白的身影缓缓从黑暗之中浮现出来。
仿佛身上沾染了寒冰,又仿佛有一道仙气萦绕。
她穿一身雪白的薄纱,脚下更是一双素白的布鞋。身躯很纤细,浑身上下都透着一股不食人间烟火的气息。
唐欢瞧不见她的模样,因为她的半张脸,都被薄纱遮掩。可仅露出来的眉眼,以及薄纱之下的面庞轮廓,就足以体现出她的绝代芳华。
仙女?
这身打扮,唐欢也就在武侠片、仙侠剧里见到过。二十一世纪,还真没在现实中见过。
如此一个仙气十足的女子。说出来的话,却杀伐果断。仿佛唐欢不把阎王击毙,就是残暴的刽子手,就是折磨人的恶魔。
反观阎王,在瞧见蒙面女子的一瞬间,便单膝跪地,神情中满是恭敬:“圣女。”
仿佛蒙面女子要唐欢杀的,并不是他阎王。而是其他人。
有人要杀你,你却对此人恭敬之极。这证明什么?
证明在阎王心中,此女的地位,远比自己的生命更为超然。
蒙面女子目光如寒冰地瞥了阎王一眼:“无用。”
略一停顿,她似乎对双方刚才的那一仗,还有些耿耿于怀:“灵活运用我教你的东西。至少能接他十刀。你心生畏惧,发挥失常了。”
接十刀?
也就是打破了唐欢所接触的强者极限。更是追平了记录。
阎王的面庞压得更低了:“请您责罚。”
“你的命是他的。与我无关。”蒙面女子说得轻描淡写。嗓音清脆如黄莺出谷,可话语中的意思,却又充满杀机。委实让人莫名复杂。
唐欢耐心听着这二人的谈话。基本判断出几个重要信息。
其一:这个被阎王称之为圣女的蒙面女子,在神秘的逆鳞之中地位超然。他记得阎王说过,拥有几百年历史的逆鳞组织,能调动他的只有数人。很显然,眼前这位蒙面女子,就拥有指挥阎王的权力。而且看起来,已经不仅仅是指挥那么简单了。甚至能轻易夺走阎王的性命。
其二:蒙面女子强大之极。并且正是阎王口中的师傅。否则,蒙面女子岂会说出刚才那番话?
只要运用她所传授的东西,就能接住自己十刀。
连教出来的徒弟都能接自己十刀,那你这个师傅还了得?
林中的气氛一下子僵硬起来。
他与阎王接触过两次,事实上,他对这个要杀自己的阎王并没什么坏印象。更加没有杀他的心思。
在白城,唐欢的生活是紧凑的,却也同样很空虚。
紧凑的是,他的普通生活,他展露在所有人面前的阳光生活,很忙碌,也很紧张。
可在武道这条道路上的追求,却异常的空虚。
三年了。
他始终没有遇到一个真正的强者。阎王算是一个。所以他不想杀对方。从一开始,他就摆好了心态。只是要与之切磋。
强者难求,对手更是难求。
尽管阎王的实力,还并不足以充当唐欢的对手。但至少,今晚算是让他真正活动了一下筋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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