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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大酋长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赫墨
这种步枪的有效射程是其他步枪的三倍以上,而且射速还这么高,拥有这种步枪的高树部落军队在作战时完全可以用放风筝的战术活活的把敌人遛死!
你打不着我,我却可以用任何一种姿势来打你!
这样的战斗还怎么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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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大酋长 第三七二章 致命缺陷
针刺式后装线膛枪也叫旋转后拉式枪机步枪。
因为这是世界上第一款采用旋转后拉式枪机的步枪,所以这款步枪才会有三个名字。
第一个名字自然就是针刺式后装线膛枪,第二个名字则是为了纪念这款步枪是世界上的第一款旋转后拉式枪机步枪,所以这款步枪就拥有了第二个名字。
至于这款步枪的第三个名字,同样大名鼎鼎,那就是德莱赛步枪。
在也20日这一天,美因茨选侯国的小城瑟梅尔达内,一个锁匠的家庭中有一个嗷嗷待哺的男婴诞生了。
男婴的诞生为这个普通的家庭带来了无尽的快乐,身为锁匠的父亲很期望这个刚刚诞生的男孩以后能够接过他的衣钵,成为小城中的锁匠。毕竟在这个动乱的年代,锁匠的收入虽然不算很高,可总归是一个稳当的行业,以后孩子如果能够学会自己的手艺,最起码吃喝生活不用担心了。
只是孩子的父亲也没有想到,他的儿子长大后并没有继承他的锁匠衣钵,而是一头扎进了武器研发的工作中。在这个孩子成长到二十二岁的时候,他就跑到了法国的一家炮厂用了整整五年的时间试验了几款后装线膛枪。
不过很可惜的是,这个已经成长为一名成年青年的男孩所试验的这几款后膛枪都没有获得什么成功。
失败并没有让这个青年气馁,他随后回到了自己的故乡瑟梅尔达,在家乡开办了一家工厂,利用刚刚研究出来的火帽技术来生产火帽。
火帽的生产为他带来了巨大的利益,不过他并没有沉迷在巨大的利益中,因为他心中始终有一个愿望,那就是研发出一款真正的、可以超越这个世界上任何一款步枪的后膛枪。
正是在这种信念的支持下,他从1814年开设自己的火帽加工厂开始就没有停下过对后膛枪的研发工作,他用了整整二十六年的时间,终于在1836年完成了整把从后面装弹药的针发枪的设计!
不过在当时,步枪都是从枪口装弹药的,从后面装弹药无疑是十分“非主流”的做法。就好像弗格森少尉曾经研发出来的弗格森步枪就被英国人嘲笑,弗格森步枪这款世界上第一款的后膛枪也终于是胎死腹中。
在当时那个年代,后装枪是很不受欢迎的,甚至当时一个瑞士军事代表团访问普鲁士时,检阅了普鲁士后装枪部队的瑞士将军边走边嚷嚷道:“用嘴吃东西才是高贵的(指前装枪),瑞士射手从来不会卑贱到使用从尾部装填的‘灌肠枪’(指后装枪)来射击。”
由此可见当时后装枪是多么的不受待见。
但是,普鲁士政府认识到了这种“非主流”步枪的优越性,于是政府马上就收购了这一发明,并把它作为最先进的秘密兵器,进行秘密研制。
1841年,德莱赛解决了针发枪的几项跨越性的关键技术后,德莱赛步枪立即被普鲁士军队采纳,并以m1841的名称列装。
这就是大名鼎鼎的德莱塞步枪的来历!
当石熊决定换装远征军的步枪时,他首先想到的就是这款大名鼎鼎的德莱赛步枪。
相比于弗格森步枪的旋转闭锁机构,德莱塞步枪所使用的旋转后拉式枪机无疑要先进了很多,而且这种旋转后拉式枪机的设计,也成为了现代步枪枪机的起始点。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包括石熊穿越前的那个年代,世界各国的军队所使用的步枪枪机,几乎都是从这种旋转后拉式枪机的基础上延伸出来的。
像大名丁的毛瑟步枪、恩菲尔德步枪以及莫辛纳甘步枪,其枪机设计原理都是基于德莱塞设计的这款旋转后拉式枪机。可见这款枪机在步枪历史上的地位!
事实上,德莱塞步枪并不是世界上第一款大规模装备的后装枪,在德莱塞步枪出现之前的七十年前,弗格森步枪就问世了。而美国人在1819年生产的m1819式步枪,也叫霍尔步枪,更是生产了多达两万支之多。
只不过即便是霍尔步枪问世,可那时候的美国士兵依然习惯于使用前装枪,这导致了霍尔步枪哪怕在军工厂中被生产出了多达两万支,可这些步枪大都处在原始出厂的状态。
而德莱塞步枪之所以这么著名,被誉为世界上第一款真正的后装枪,就是因为这款采用了旋转后拉式枪机的步枪在战场上得到了证明。
不管是普丹战争还是普奥战争,德莱赛步枪的强势是众所周知的。尤其是在普奥战争中,手持德莱赛步枪的普鲁士士兵,仅仅用了七周的时间就打败了当时非常强大的奥地利帝国。
和弗格森步枪一样,石熊这个来自于后世的伪军迷,在想更换远征军步枪的时候,自然而然的就想到了这款在一百年之后才会大放异彩的步枪。
毕竟不管是旋转后拉式枪机,还是定装弹药,这都是未来枪械的发展方向。在高斯、能量步枪出现之前,只要是用化学能量做动力的枪支,几乎都是这么发展过来的。
虽说采用了旋转后拉式枪机的步枪,对于枪管的要求会变得很高,之前使用的那种铸造枪管别看在一分钟六七发的射速下可以使用,但是当射速达到了每分钟十二发的时候,铸造枪管就没办法使用了,否则容易炸膛的。
不过好在在四个炼金士的努力下,专门的给枪管镗孔的机床已经开发完毕了。虽然效率还是有点低下,可效率不足咱可以用数量来弥补,枪管的问题倒不是最主要的问题。
德莱塞步枪虽然很棒,但也不是没有缺点,这种缺点主要就是来自于弹药以及击针的设计缺陷。
德莱赛步枪采用“针刺”的发火原理,这种发火原理是将弹丸、起爆药和黑火药全部装在一个圆筒状纸弹壳中,也就是定装纸壳子弹。不过起爆药不是装在弹壳尾部,而是装在弹丸底面中间的。
当扣动扳机后,弹簧的力量释放细长的击针,从枪机前端刺入弹膛内枪弹纸壳的底部,并一直向前直至刺到弹丸底部的起爆药并将其引爆,继而点燃纸壳内的黑火药完成一次击发。
这种击发方式是一种很棒的方式,不过德莱塞的设计中,这款枪机的击针存在一个致命的问题,那就是太长。因为德莱塞研发的这种定装纸壳子弹的火帽在发射药的前端,所以击针就必须要设计的长一些,这样在击发时才能够穿破纸壳后部的发射药撞击到前方的火帽上。
可这样一来问题就来了,错长的击针会使击针经常接触灼热的火药而造成击针损坏。要是平时还问题不大,可要是在战场上,战士们正要开枪内,击针忽然坏了,那岂不是要命?
而且德莱塞步枪和弗格森步枪有一个同样的缺点,那就是后膛的气密性很差,泻出的火药气体会干扰射手瞄准,严重的甚至会灼伤皮肤。
这些都是德莱塞步枪的缺点。
既然要换装,那就必须要把这些缺点全都弥补上,让远征军换装的步枪成为一款缺点很少的步枪。最起码不能有这种重大的致命性缺陷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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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大酋长 第三七三章 新枪的改进方案
想要把德莱塞步枪的这两个缺陷弥补过来,其实也不是什么难事。
首先要改的就是定装纸壳弹药。
德莱塞发明的这种定装纸壳弹药,起爆药,也就是火帽是安装在弹头的屁股后面、发射药的脑袋顶上的。
后世现代步枪的子弹虽然是用的是定装金属弹药,但其原理其实是和定装纸壳弹药是一样的。
发射药放在弹壳中,弹壳的顶端镶嵌弹头,当弹壳中的发射药被火帽引燃之后,爆发的发射药会把弹头射出去,从而完成一次击发。
定装纸壳弹药完成一次击发也是这么一个过程。
两种子弹的不同之处就在于弹壳的材料。
可是不管是什么弹药,都必须要通过击火帽来引燃发射药。不过后世现代步枪使用的子弹,火帽是在弹壳的最下方的。而德莱塞研发的这种纸壳子弹,火帽是在发射药和弹头之间的。
现代子弹,击针撞击子弹底部的火帽,发射药会在弹壳中爆发,对于击针是没有什么影响的。可德莱塞研发的这款纸壳子弹,击针的前端需要穿过发射药击发火帽的。也就是说,当这种纸壳子弹的发射药被引爆之后,第一个受到发射药爆燃伤害的就是击针。
那么厚的枪管都无法抵挡发射药爆燃时产生的高热高压,更别说一根很细的击针了。
因此,要想弥补这种缺陷,首先要改变的就是纸壳子弹的设计。
凭借着这个时代的技术力量,要想生产那种铜壳子弹或者是铜包钢子弹,那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事实上,即便是到了二十一世纪,全球能够生产铜制子弹的国家还不到三十个,能够同时生产炮弹和子弹的国家,满打满算就只有十三个!
所以,定装金属弹壳的子弹可不是那么容易就能搞出来的。石熊都怀疑,自己就算是把高射炮搞出来,恐怕也生产不了金属弹壳的子弹吧......
这话虽然有点夸张,但毫无疑问的是,生产金属弹壳的子弹在这个时代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那么,纸弹壳子弹的生产就是必须的了。
相比于金属弹壳子弹,纸弹壳子弹的生产工艺就没有那么难了。底部镶嵌火帽硬纸筒、定装的发射药药量,前面再塞进去一个圆头柱形的铅弹弹头,一颗纸壳子弹就这么完成了。即便是用手工来做,一个人一天也能做不少子弹。
如果使用旋转后拉式枪机枪机的话,这种枪机因为加工工艺的问题,一开始生产的枪机密闭性虽然也不咋地,但总比弗格森步枪的旋转闭锁机构的密闭性好很多。
这样一来,定装的火药量也会减少很多的。
以前使用从法国人那里缴获的圣艾蒂尼步枪的时候,因为法国人的黑火药配比不太正确,所以每发子弹需要的发射药的药量在123格令左右,也就是大约8克左右。现在远征军使用的弗格森步枪,因为使用了完美配方的黑火药做发射药,所以每发子弹的发射药药量大约在100格令,约合6.5克左右。
而如果使用旋转后拉式枪机的步枪,那么每发子弹的纸弹壳中盛放的发射药就可以减少到70格令,也就是大约4.55克!
这种装药量要比弗格森步枪的装药量少了30%,可子弹的有效射程反而增加了三倍!
这就是技术进步所产生的后果。
一发子弹的装药量少了2克,十万发子弹的装药量就少了二百斤!
可别小看这个数字,十万发子弹叫事吗?按照独力战争的烈度来计算的话,十万发子弹甚至还不够两千人打一场低烈度的战斗呢......
装药量节省了,不仅后勤补给可以轻松一些,士兵也能携带更多的子弹。
最关键的是,把火帽连在纸壳子弹的底部,击针不仅可以减短长度,而且在击发时也不用再经受发射药的直接伤害,击针的寿命会延长很多。
石熊都搞不清楚,当年德莱塞为啥会研制出这么一款纸壳子弹的。难道把火帽镶嵌在弹壳底部的难度就这么大吗?很显然,把火帽镶嵌在弹壳底部的难度并不比镶嵌在弹头底部的难度大多少啊。
解决了子弹的问题,击针的问题也会顺带着解决。
而且因为火帽镶嵌在弹壳的底部,击针不用再刺破发射药去击发火帽了,所以击针不仅可以设计的短一些,更可以设计的粗一些,让击针的寿命延长好多倍。
这些活石熊只是知道其中的原理,你让他去亲手做,他肯定是做不来的。
不过不要紧,不是还有四大炼金士嘛!
这四个家伙现在是越来越能了,连给步枪枪管镗孔的镗床都搞出来了,区区一个枪机的制作应该是没什么问题的。石熊需要做的,只是把这种旋转后拉式枪机的工作原理告诉他们,然后这四个家伙就会通力合作,用最短的时间把符合要求的纸壳子弹以及新式步枪的枪机搞出来的!
这一点,石熊毫不怀疑。
至于如何减少枪机漏气的问题,这一点也不是什么难事。
虽说因为加工工艺的限制,现在还无法生产出后世现代步枪的那种密闭性极好的枪机,但要想解决枪机漏气的办法也不是没有。
在原本历史时空中,再过九十年,法国人安东尼.阿方索.夏塞波会研发出一款后装枪,这款枪被命名为“夏塞波步枪”。
这款基于德莱塞步枪研发出来的步枪,其工作原理和德莱塞步枪没有什么区别,只是夏塞波在研发这款步枪的时候,充分考虑到德莱塞步枪的缺陷,把纸壳定装子弹的底火安在了弹壳的底部。
石熊想的改造德莱塞步枪的设计方案,其实就是来源于夏塞波步枪的设计。
只不过夏塞波步枪最具说服力的创举在于在枪栓表面使用防止气体泄漏的橡胶闭气套,这大大的减少了枪机漏气的状况。
虽说这个办法并不完美,因为每次射击后橡胶都会因燃气作用收缩变硬,并最终失去作用,需要随时更换,不过比起德莱塞步枪那根时刻处在水深火热中的击针设计,这种设计无疑要完美许多。
而且在目前这种状况下,使用夏塞波步枪的设计无疑要更符合石熊的要求。
毕竟早在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之前,居住在中南美洲的印第安人就已经开始使用天然橡胶了,要想搞到天然橡胶也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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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大酋长 第三七四章 战略态势
石熊把四大炼金士召集了起来,但是他并没有叫弗格森少尉。
不是石熊没有叫他,而是这位一直称呼自己“老大”的英国皇家陆军少尉在听说有新式步枪准备研发时,他只是考虑了片刻就果断的拒绝参加新枪的研发工作。
“这款步枪能够在我的帮助下问世,并且用我的姓氏来命名,这已经圆了我这一辈子的梦想,虽然老大你主持研发的新式步枪肯定要比弗格森步枪还要强大,但我不能再参与进去了。这是属于你们高树部落的机密,我一个英国军人不适合参与这样的新枪研发工作的。嗯,就好像你们的掷弹筒一样,我最好还是不要参与进去。”抱着一把弗格森步枪的弗格森少尉脸上带着微笑很坚定的说道。
这样的理由就连石熊都不知道该怎么反驳,很显然,自己的这个小弟这是心中产生了回家的念想,所以才会这么说的。
毕竟这家伙来到这里已经两年的时间了,这里再自由,也不如自己的家好啊。
对此,石熊心中除了默然还是默然。
不过这样也好,如果弗格森少尉真的参与了新枪的研发,那么他又得不知道多长时间才能够离开这里。
估计他也在等待着新式步枪的研发,因为一旦新一代步枪研发成功了,那么作为落后一代的弗格森步枪就成为不了高数落的核心机密了,他也可以自由自在的离开这里了。
石熊知道弗格森少尉是怎么想的,怪不得他在原本的历史时空中会干出“未开的一枪”这种事来。
现在,他虽然还没有在面对华生顿的时候做出那“未开的一枪”,但为了保守高树部落的秘密,他宁肯在这里独自待了两年的时间!
帕特里克.弗格森果然是一位真正的绅士......
弗格森不参加新枪的研发工作让石熊消除了一部分的顾虑,他在和四大炼金士商讨了,嗯,确切的说应该是指点了他们一个星期之后,这才把所有的工作都扔给了他们四个,然后他就准备去部族的东边看看。
新枪的开发工作用不着石熊担心,石熊有信心,四大炼金士在自己的指点下,在之前弗格森步枪的研制和生产过程中积攒起来的经验,会让新式步枪的开发工作变得容易很多。
尤其是旋转后拉式枪机绝对不可能像原本历史时空中的德莱塞那样,研发了足足二十二年。
石熊估计给这四个家伙俩月的时间,他们四个就能拿出样枪来......
这不是石熊自吹,实在是拥有金手指的他在新枪研发方面实在是太强大了。如果要是让石熊搞个什么出来,他可能会犹豫,但这种产自十九世纪的步枪,石熊对它的工作原理真的是很清楚。
样枪的具体试验,有四个疯狂的实验狗摆在这里,俩月出样枪估计都是慢的......
新式步枪研发的事情不着急,但是对于东边波瓦坦人的行动可就不能再等了。
切洛基族用区区两千人就灭掉了一个人口十万级别的大型部族,仅仅是一场战斗,就把人家足足两万精锐战士组成的军队打的崩溃,这件事现在已经开始在周围的部族流传开来了。
毕竟远征军没有能力也不可能把所有的克里人全都杀掉,所以,只要有人在的地方,一些流言就会以比天花流传还要快的速度流传开来。
现在距离远征军打败克里族已经过去了三个多月了,石熊回到高树部落也已经有一个多月了,根据从红城联盟那边传来的消息,西边的密西西比人和肯塔基人的联军已经开始放弃进攻切卡莎人的地盘了,而切卡莎人也在蠢蠢欲动,东边的波瓦坦人更是向东收缩了不少。
而最让王庭头疼的事,北边的盟友肖尼人都似乎也在警惕着什么。
肖尼人是生活在美国中东部以及阿巴拉契亚山北部的一个强大部族。
这个强大可不是瞎说的。在肖尼人最鼎盛的时期,他们控制的领土东到马里兰州、南到阿拉巴马州、北到俄亥俄州、西到伊利诺伊州。也就是说,现在切洛基人控制的地盘以前大部分都是肖尼人的地盘。
而且肖尼人拥有如此广大的领土,其社会体系也是相当的森严。和很多其它部族不一样,他们下属的大部及部落并非松散的联盟,而是有很规范的隶属和统领体系,因而他们有用很强的凝聚力。
所以肖尼人在最鼎盛的时候,不管是更北边的易洛魁联盟还是西边的苏族人、夏延人又或者是克罗人这种强大的部族联盟,都不敢招惹肖尼人。
不过早在三四百年前,肖尼人开始由盛转衰,他们原本控制的大片地盘也被后来兴起的一些部族侵占。比如说波瓦坦人还有南边的克里人就侵占了肖尼人的大片土地。
为了保证部族的延续,肖尼人在开始衰败之后,就主动和接壤的切洛基人结成了联盟,那时候切洛基人还在大湖东南部生活,其部族的领土正好与肖尼人接壤。
后来切洛基人被易洛魁人和德拉瓦人联手赶出了大湖区域的时候,他们南迁的路上就途经肖尼人的领地。肖尼人在那时候给予了切洛基人很大的帮助,并且当切洛基人来到莫农加希拉之后,也是熟悉当地情况的肖尼人主动领路,最终帮助切洛基人把波瓦坦人打跑的......
虽说肖尼人在后世先知镇附近的王庭在1811年被西进的美军攻破,后来肖尼人北逃,结果被美军追击到伊利湖北岸的马拉维安,在泰晤士战役中杀死了肖尼人的酋长。但没有了领袖的肖尼人残部随后就后撤到了堪萨斯和密苏里境内继续抵抗美军,一直到南北战争之后,肖尼人才不得不迁入到了俄克拉荷马生活......
现在的肖尼人虽然实力远不如鼎盛时期,但也是非常强大的一个部族,而且还是切洛基人的忠实盟友。可如今随着克里人被打败,这个忠实的盟友竟然也有了警惕的动作,这对于石熊来讲可不是一个什么好消息。
所以石熊打算尽快的拿下波瓦坦人,把切洛基族实力疯狂大涨的事实坐实了,让周围的部族产生更大的惧怕心,这样才能够为以后的作战战略大好基础。
石熊可不想在和波瓦坦人打仗的时候,西边的各个部族联合起来和切洛基族开战,更不想北边的肖尼人因为惧怕而加入到这个联盟中来。
周边迅速变化的战略态势让石熊不得不尽快的做出决定。所以,东边的波瓦坦人必须要尽快的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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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大酋长 第三七五章 内忧外患的英国人
如果说远征军勉强可以称得上是一流部队的话,那么一个多月之前参加正规军事训练的这些新兵蛋子最多就是二流部队,至于切洛基族其他部落挑选出来的前往克里族接替远征军的那些战士,妥妥的就是三流部队。
这没办法,石熊倒是想把整个切洛基族三四万的战士全都弄成一流的战士呢,可石熊知道,最起码在最近几年内,这个想法纯粹只是一个梦想罢了。
一流的战士可不是仅仅凭借着训练就能练出来的,那些在战场上百战余生的战士才能真正的被称为一流的战士。远征军的这些士兵虽然打了大小几十场战斗了,尤其是以前参加远征小队的那些人参加的战斗更多,但石熊知道,这种程度的战斗对于远征军士兵的锻炼还是远远不够的。
难道你指望每次战斗几乎都是以碾压性的优势取胜的部队能得到多大的锻炼?
可是这同样没办法。相比于通过战场上的生死训练,把这些精锐的战士训练成为真正的百战余生的老兵,石熊更在意这些战士的生死问题。
人还是少啊!
所以,这人命可是金贵着呢,能不死的就尽量的不要去死。
碾压就碾压吧,总比把小命丢在战场上来的强。
现在,切洛基族正在往克里族源源不断的派去一些三流的部队——嗯,反正朱纳鲁斯卡酋长是绝对不会承认这是三流部队的,在他的眼中看来,从切洛基族走出去的好男儿都是最精锐的战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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