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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大酋长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赫墨
绿云雀脸色立刻黯淡了下来,许久,她才叹了一口气,“阿姐,那个大个子喜欢的是你,不是我,我就算想跟他走,可是他肯定不会带我回去的。”
看着妹妹那张和自己几乎一模一样的面孔,白云也无奈的摇了摇头。妹妹是什么想法,自己这个做姐姐的何尝又不明白?妹妹也喜欢那个大个子,这一点从大力熊第一次来部落的时候,白云就已经看出来了。
作为双胞胎的姐姐,白云并没有因为这个而怨恨妹妹,相反,她也希望大力熊能够同时把自己姐妹俩一块接走。
这个年代的北美印第安人的婚姻就是这样,两个人彼此看中了对方,直接就可以卷着铺盖卷住在一起组建一个家庭。而且一夫多妻是很常见的情况,也没有人认为这有什么不对。甚至别说是一夫多妻了,就算是一妻多夫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
只要你能养得起那么的妻子或者是那么多的丈夫愿意共同养你,那么你就可以这样做。
大力熊显然有能力养活自己姊妹两人,这样一个优秀的男人是每个女人心中最佳的选择。而自己的妹妹和自己几乎是同时出生,从出生一直到现在又是天天在一起,感情不是一般的好。
那既然是这样,对于妹妹喜欢大力熊,甚至妹妹要跟大力熊一块走,白云真的是从内心支持的。她也希望自己姊妹俩能够永远在一起。
可问题是大力熊那个不开窍的脑袋就是不同意这件事,这让白云又是欢喜又是无奈。
“小云雀儿,我们都需要耐心的等待。大力熊说了,要给我一个最盛大最美好的婚礼。虽然我不知道婚礼是什么,但他给我说过这方面的事情,我也很期待着那场盛大的婚礼。嗯,趁着这段时间,我也会好好的劝他的,让他在婚礼那天一块迎娶我们俩。你说怎么样?”
“真的?”绿云雀兴奋的问道。
“这有什么真的假的?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也愿意让你一块和我们在一起,这样我们俩以后同样能够在一起生活。而且大力熊有能力养活我们俩,所以我会劝说他接受你的。只是......”
白玉脸上显出了一抹不确定的神色,“我也没把握劝得动他,那家伙是一个死脑筋。”
绿云雀噘了噘嘴,也无奈的叹了一口气。
然后姊妹俩仿佛是心有灵犀一般,同时抬头看向了大力熊身影消失的方向......
石熊骑着马穿梭在群山中,那条不知道被多少各部落的猎人踏出来的小路并不算难走,或许有的小路走到了尽头就没有了路,但是如果稍微转一个圈子之后,又能发现一条新的小路。
正如后世鲁迅大师说的那句名言一样,这世上本来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有了路。这断断续续的路就是各部落的战士们在外出狩猎时踏出来的路。
在这个年代,整个北美大陆的印第安人也不过才二三百万人,而生活在大雾山附近的印第安人数量就更少了。
石熊估摸着,围绕着大雾山四周生活的原住民估计最多也就是一两万人,而且因为大雾山附近并没有什么大的平原或者草原,所以生活在这里的原住民大都是以半耕半猎的生活方式为主。
就好像高树部落,就是一个典型的半耕半猎部落。
生活在这周围的原住民并不多,但架不住他们从这里生活了几百年甚至是几千年的时间,所以在这座大雾山周围的群山中,早就不知道被多少代的原住民踏出了一条有一条的小路。
只要沿着其中一条路走,尽头必然是一个小小的部落。
石熊就是这样骑着马,沿着这些断断续续的小路,路过了一个又一个的部落,连续赶了两天的路,这才在第二天的傍晚时分返回了高树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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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大酋长 第二一一章 回归的大青山部落
石熊去小河部落的这一趟连来带回再加上从小河部落停留的五天,一共用了九天的时间。
九天不见,高树部落的模样变化不小。
首先就是部落的规模扩大的不少,部落的西边出现了一些新建好的木屋,这是为大青山部落的族人准备的。
不仅仅是木屋多了不少,部落里的族人数量也多了一些,多出来的这些族人都是生面孔,石熊一个也没见过,这些族人肯定就是大青山部落的人了。
不过现在大青山部落的名字已经没有了,他们已经完全归纳进了高树部落。
不过大青山部落的族人没有全都住进高树部落,有一部分族人依然留在大青山部落负责开采硫磺矿和铅锌矿,石熊打算在大青山部落设立一个提纯硫磺的“工厂”和冶炼铅和锡的“工厂”。
毕竟大青山部落距离那座铅锌矿很近,距离那座无烟煤矿也不远,在那里设立专门的冶炼“工厂”是非常合适的。石熊甚至打算在那边再建造几座高炉和炼焦窑,最红把大青山部落发展成为高树部落的“冶炼基地”。
大青山部落的位置很不错,周围有硫磺矿、铅锌矿以及无烟煤矿,距离那座赤铁矿的距离也要比高树部落进的多。最关键的是大青山部落就位于弗伦奇布罗德河的东岸,拥有充沛的水力资源。
要知道弗伦奇布罗德河可是和另外一条霍尔顿斯河汇聚在一起形成的田纳西河的,弗伦奇布罗德河就是田纳西河的一条源头支流,水力资源当然丰富了。
在蒸汽机搞出来之前,水力就是石熊目前最想用的动力。
所以,大青山部落不能完全抛弃,那里必须要留守足够的人。
在去小河部落之前,石熊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红云和立雷,现在看起来他俩很好的执行了自己的合并计划,这让石熊很是满意。
骑着大马刚刚进入到部落,石熊就受到了众多族人的欢迎,那些不认识石熊的原大青山部落的族人在了解到这个大个子就是传说中的卡布鲁祭祀守护者之后,也都很恭敬的和石熊打招呼。
当然,最让石熊高兴的是,他刚进入到部落没多久,一个肉团就在一条大狗的陪同下,疯狂的向着自己“滚”来......
特普这家伙这才几天不见啊,竟然又肥了一圈,要不是它身上皮毛的颜色不是那种黑白色,就它现在那体型,真的可以和“滚滚”相提并论了。
鬼知道这个熊崽子怎么能被狗奶和牛奶给催的这么胖。
石熊下了马,特普立刻就扑了过来,一把抱住了石熊小腿,圆滚滚的小脑袋在石熊的腿上蹭啊蹭,嘴里还兴奋的“嗷嗷”乱叫。
看得出来,对于石熊这个主人,小家伙真的是想坏了。
希拉跟在特普的后面走了过来,伸出舌头舔了舔石熊的手,尾巴转的和小风车差不多,表现的同样很愉快。
出门回家,闺女儿子一块来迎接,这自然让石熊心情大爽。
好好的和闺女儿子亲热了好一会儿,石熊这才返回了自己的木屋。
刚回到木屋没多久,红云就找上门来了。
“咦,你没有把白云带回来?”看到石熊的屋里就他一个人,红云很惊讶的问道。
当然,这种问题更像是捉弄。
果然,石熊被这句话搞得脸红耳赤的,要是换了别的问题,以他那张老脸绝对是面不改色的。可现在牵扯到了白云,牵扯到了他前世今生两辈子加起来唯一一个喜爱的女人,他立刻就hold不住了。
“哈哈,我就说嘛,既然喜欢人家,就赶紧的把人家接回来一块过日子。鬼知道你非要搞那个什么婚礼是为什么。”红云大咧咧的坐在了木凳上,继续调侃自己的守护者。
饶是石熊一张老脸堪比德胜门的城墙,可也架不住红云这么调侃。
于是他果断岔开话题,“祭祀,我看大青山部落的人基本上算是融入到咱们部落来了,情况还不错呢。”
“那是当然,别忘了我们两个部落本来就是一家人,只不过大青山部落没有和我们住在一起罢了。现在他们过来,就是孩子回家了,这有什么难的?”
“也是啊......”石熊摸着自己的下巴说道。
正如红云所说的那样,大青山部落和高树部落之间的关系就是孩子和母亲的关系,孩子哪怕出去时间再久,可一旦回家,那就是家里的孩子。在母亲眼中看来,不管是哪个孩子,都是自己的孩子,都是一样的。
“大青山的那些人对于部落的归属心很强,他们很快就适应了这边的生活。而且我们部落的粮食有很多,这要比大青山那边强多了。要知道前几天我和立雷去他们那边的时候,他们部落的仓库都已经见底了,他们这段日子只能靠着狩猎来勉强糊口。现在他们加入到我们之中来了,自然也就不用饿肚子了。大力熊,要说起来这都是你的功劳啊。”
“还有,随着大青山的人加入到我们之后,我们部落里的人手问题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解决。现在大青山的妇女都去小盐山那边了,从小盐山那边替下来很多男人,多出来这么多男人,以前一些因为人手短缺而无法展开的工作,现在也已经开始展开了......”
红云显然也很高兴,絮絮叨叨的给石熊讲述着他不在部落时部落中发生的一切。
总而言之,多了大青山部落的这一百多口子人,效果是立竿见影的。现在不管是红云还是立雷,都对石熊提出的接收以前从部落中分离出去的那些部落的计划很支持。
在这个年代,人口就是一个部落最宝贵的财富,人多了,部落里享受的人口红利自然也就会提升很多。
之前高树部落是没有能力养活这么多人,现在高树部落有这个能力了,而且大青山部落回归后带来的效果是那么的显著,他们现在自然不会放过这些以前分离出去的部落了。
用红云的话来讲,现在他们正在筹划选择第二个部落回归呢。
对此,石熊自然也是高举双手赞同。




超级大酋长 第二一二章 玻璃
部落现在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石熊知道自己也不能闲着了。
石熊把四大炼金士召集了起来,一些工作需要这四位炼金士努力了。
这四位炼金士来到部落已经快俩月了,除了上个月在野外转悠了一个月的大卫.艾迪安之外,其他三位都养的白白胖胖的。
就算是跟着弗格森忙活并且一直在设计全金属“机床”的杰克.威廉姆斯,脸色也变得红润无比。
看得出来,他们四个在这里生活的很愉快,尤其是有女儿的比尔.盖茨,不仅他喜欢上这里了,他的女儿也和部落里的小朋友玩的很好。
部落的族人也已经完全接受了他们四个。
毕竟现在瓦西楚和族人们没有什么直接的恩怨,部落连小河部落都能接受,为什么接受不了这些瓦西楚呢?更别说这些瓦西楚还是为部落做贡献的,平时人也很有礼貌,所以他们四个在部落中生活的真的是很愉快。
虽说日子有点枯燥,可比起他们当契约奴的时候,这里就是不折不扣的天堂。
“头儿?您想要烧玻璃?”听到石熊提出来的第一个问题之后,让.阿古斯特很惊讶的问道。
一开始这四名炼金士总是称呼石熊为“尊敬的守护者大人”,但在石熊的一再要求下,他们把称呼改成了“守护者先生”。但即便是这个称呼,依然让四个人有些不太满意。
最终,也不知道是从谁开始的,他们也开始和弗格森一样,称呼石熊为“boss”了。
当然,这个boss你可以理解为老大,也可以理解为头儿。反正这四个人都很喜欢这么称呼石熊,石熊也喜欢这样的称呼。
“是的,接下来我准备搞一些研究了,但是一些实验器材不凑手,尤其是一些玻璃实验器材,所以我打算烧制一些玻璃器材出来。嗯,你们谁会烧玻璃?”石熊再次问了一遍。
比尔.盖茨、杰克.威廉姆斯和大卫.艾迪安都摇头,反倒是刚才发问的让.阿古斯特举手说道:“头儿,要说这烧玻璃我倒是会,只不过我烧出来的玻璃总带有一些别的颜色,我怕......”
“怕什么,能烧玻璃就成!玻璃带颜色很正常,那是因为在烧制玻璃的时候没有添加脱色剂而已。对了,让,你怎么会烧玻璃的?”
“脱色剂?”阿古斯特的眼睛立刻就亮了起来,他并没有回答石熊的问题,而是兴奋的问道:“头儿,脱色剂是什么配比?什么原料?您能说说吗?”
这种狂热劲儿让石熊无奈的摇了摇头。这时候的炼金士就是一群处在两个极端的人。如果不牵扯到研究方面的问题,他们通常都是温文尔雅的人,可一旦涉及到研究方面,那么他们立刻就会化身成为一群不折不扣的疯子。
石熊知道,就阿古斯特这家伙的性子而言,如果自己今天不告诉他脱色剂的事情,他能缠着自己三天三夜不带休息的。
所以石熊很干脆的摆手说道:“脱色剂的问题咱们回头聊,我会把脱色剂的原料和配比告诉你的。但你首先要回答我你怎么会烧玻璃的,然后你烧玻璃的水平如何。因为只有我确定了你会烧玻璃,我才会让你去烧玻璃,才会告诉你脱色剂的事情。如果你连烧玻璃都不会,我干嘛要告诉你脱色剂的事情?”
“好,头儿,我可以很肯定的告诉您,我会烧玻璃,而且烧制水平还不低。烧玻璃不就是用石英砂、石灰石、长石、纯碱等原材料放入坩埚中烧制吗?我在旧大陆的时候就会烧玻璃,因为我年轻的时候曾经在我家乡的一家玻璃厂工作过......”
让.阿古斯特把自己当年如何学习烧玻璃并且干过这活的过程讲了一遍,石熊这才明白这个偏向于医药方面的炼金士为什么会烧玻璃了。
一切都是穷惹的祸啊。
在华夏有句成语叫做“穷则思变”,意思是当人穷的活不下去的时候,就应该换一个活法,那么就会有很大的可能性改变当前这种贫穷的状况。
像发明珍妮机的哈格里夫斯、发明骡机的克隆普顿,其实都是这种情况。家里穷得叮当响,然后人家就发明出了这种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机器,然后改变了自己的人生。
估计让.阿古斯特这家伙也是这样。要不是穷的叮当响,他在年轻的时候又怎么会去做玻璃工?要知道玻璃工可以一个很辛苦的工种。
虽说这家伙后来决定投身于伟大的炼金行业,可估计命不好,漂洋过海之后竟然成了别人的契约奴,还不如在家做玻璃工呢。
现在这家伙跟着自己混,也算是否极泰来了。
玻璃这种东西很早之前就被烧制出来了,欧洲这边早在十二世纪就出现了商品玻璃,不过那时候的玻璃是绝对的奢侈品。
不过随着烧制玻璃的方法和原材料配方逐渐的公之于众,玻璃这种当年比黄金还贵重的奢侈品在十八世纪已经变得很普通了,不能说是烂大街吧,但很多普通人家都用上玻璃了。
还有那些盛放威士忌或者白兰地的酒瓶子,都是玻璃的。
甚至在十八世纪初的时候,为了研制更好的望远镜的需要,还出现了光学玻璃。
“让,你除了会烧玻璃之外,还会不会其他的?比如说吹玻璃?”
阿古斯特很坚定的点了点头,“这些东西我都会,不过我需要工具。”
“这个简单,让杰克给你准备。你需要什么金属工具,尽管找杰克就好了。”
杰克.威廉姆斯冲着阿古斯特点了点头,“让,只要不是太难的工具,你说出规格型号,我基本上都可以为你提供。”
威廉姆斯这段时间不仅一直跟着弗格森,还在研究全金属机床的事情。虽说他还没有用过高炉,但用坩埚炼钢他却是操作了很多次了,对于冶炼钢铁这一块他也已经很熟悉了。所以一些小工具什么的他都能亲手制作。
有了这几个炼金士就是方便。本来石熊还打算自己烧玻璃呢,结果没想到四个炼金士之中竟然有一个会烧玻璃的,这给自己节省了大事。
烧玻璃的事情定下之后,石熊又问道:“你们谁会烧水泥?”
这个问题一出口,四个炼金士都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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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大酋长 第二一三章 烧水泥
“头儿,水泥是什么东西?难道是泥巴和水的混合物吗?可那样岂不是成了......”大卫.艾迪安想了半天也没办法形容泥巴和水的混合物应该叫什么。
“不是泥巴和水的混合物,确切的说是一种干的粉末。这种粉末遇到水就会变成和泥一样的东西,但在几十个小时之内就会硬化。硬化后变成固体之后非常非常的坚硬,和岩石一样。这种具有这种特性的粉末,我称之为水泥。”石熊拍着脑袋解释道,他这时候才意识到水泥这个词貌似还没有出现呢。
听到石熊这么解释,一直没怎么说话的盖子兄似乎是想起了什么,他问道:“头儿,你说的这种东西是不是用含有粘土的石灰石以及火山灰烧出来的?”
石熊犹豫了一下,他对现在这个时间段的水泥配方可不了解,但他知道大约在十年前,有一位英国工程师确实研究出了用含有粘土的石灰石和火山灰掺杂在一起烧制,最终烧制出来的东西和现代的水泥很相似。
这位工程师的研究为现代化水泥奠定了理论基础。
所以石熊点了点头说道:“差不多吧,怎么,比尔,你知道这东西?”
比尔.盖茨若有所思的点头道:“如果你说的那种粉末具有那种特性的话,我认为我以前见过的那种东西应该就是你说的水泥。不过我以前在英国的时候见过的那种东西并不叫水泥,而是叫水硬性石灰。”
顿了顿,盖子兄继续解释道:“我在来英国之前,我父亲有一位好友是一名建筑工程师,他叫詹姆斯.斯米顿,他对一些建筑材料很有研究。我记得大约是在九年前吧,那时候玛丽还没有出生,斯米顿先生就搞出了一个研究,就是我说的那种用含有粘土的石灰石和火山灰掺杂在一起煅烧,然后碾成粉末状,最后搞出来的东西加上水就能快速凝结,凝结后的物体极为坚硬,和岩石没有什么两样。斯米顿先生给这种粉末状的东西起名叫水硬性石灰。”
听到盖子兄这么一说,石熊知道他所说的这位斯米顿先生弄出来的这种水硬性石灰,其实就是水泥,只不过还不如后世的现代化水泥那么完善。
事实上水泥这东西在很早之前就被发明出来了,最早可以追溯到古罗马时期。
在古罗马时期,古罗马人在建筑中就开始使用石灰与火山灰的混合物,用它胶结碎石制成的混凝土,硬化后不但强度较高,而且还能抵抗淡水或含盐水的侵蚀。
不过现代化水泥的雏形或者是理论基础,貌似还就真是那个叫斯米顿的建筑工程师搞出来的,没想到这个斯米顿工程师竟然是盖子兄父亲的好友。
石熊很愉快的问盖子兄:“比尔,那你见过那位斯米顿先生烧水泥吗?或者说你会烧这东西吗?”
这个问题只是石熊随口一问,那时候的盖子兄家庭条件虽然不怎么样,但人家好歹也是一个贵族,哪怕是落魄的贵族也是贵族,一个贵族怎么可能干这种烧水泥的活?
可惊喜有的时候来的就是这么突然。
“会啊,当时斯米顿先生造的那个专门用来烧制水硬性石灰的砖窑就在距离我家不远的地方,所以我经常看见斯米顿先生和他的工人烧制这种东西。头儿,你也知道,我那个时候其实就已经对炼金术很痴迷了,我觉得这种神奇的粉末似乎对于我的炼金术有一定的推动作用,于是我那时候没事的时候就过去帮忙了几次......”
“你的意思就是说你会烧制这种东西?”石熊惊喜的问道。
“烧,倒是会烧。”盖子兄抓了抓自己的后脑勺,“可是我不知道里面那些原材料的配比啊。斯米顿先生也没有告诉我具体的原料配比,没有这东西我烧不出来啊。”
“哈哈,这个简单。你不知道原材料的配比,我知道啊。比尔,如果我告诉你烧制水泥,哦,就是烧制这种水硬性石灰的原材料配比,那你能不能给我烧出我想要的东西来?”
盖子兄再次抓了抓自己的头皮,抓下了一大片“雪花”,稍微犹豫了一下说道:“我试试吧,我觉得应该还可以。”
“好,就这么说定了!让、杰克,你俩需要多少人手,我都给你们配备,需要什么原材料,我都给你们准备。”石熊拍板把这两件事定了下来,“我这就给你们安排人员和原材料去......”
石熊真的是没想到自己只不过是随口问了问这两件事,结果阿古斯特和盖子兄竟然都会做。虽说现在盖子兄还不会烧制真正的水泥,但这玩意儿真心没什么,只要弄好了原材料和原材料的配比,烧制水泥比炼钢容易多了。
而且自己有烧玻璃和烧水泥的原材料配比,阿古斯特和盖子兄知道如何烧制,这就给自己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有他俩负责烧制玻璃和烧制水泥,或许一开始会出现这样那样的毛病,但给他们时间,他们绝对会把这两样东西弄出来的。
石熊站起身来正准备走,阿古斯特一把拉住了他。
“头儿,您还没有告诉我那个脱色剂的事情呢......”
看着阿古斯特可怜巴巴的样子,石熊也不禁乐了。
这个时代的玻璃虽然已经普及了,但烧制出来的玻璃大都有颜色,尤其是蓝色和绿色。造成这种现象的最主要原因就是因为玻璃在烧制过程中融入了铁离子,这才会导致玻璃变色。
像烧制玻璃的坩埚中大都含有氧化铁,吹玻璃时使用的铁管更是含有氧化铁,所以当铁离子融入到玻璃液之后,如果不添加脱色剂的话,玻璃必然会变成蓝色或者绿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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