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综合其他

盛唐剑圣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无言不信
西方哲学家阿基米德曾说过一句耳熟能详的话:“给我一个支点,我可以撬起地球。”
西方的剑术正是融入杠杆原理。
莫斯雷马萨那上撩一剑,看似简单,却利用了强剑身力大而弱剑身迅速的特点,在与裴旻兵刃相交时,尽量以强剑身碰撞裴旻的弱剑身,以使裴旻的攻击偏离轨道,在兵刃交缠时,通过转动腕部,举剑压剑而使对手的弱剑身滑向自己的强剑身架住,最后力无处使,落入被动。
若非裴旻警觉不妙撤剑迅速,将会给征服长剑十字护手卡主,陷入危险之境。
莫斯雷马萨搬回了劣势,目光却落在了自己的征服长剑之上,见长剑上已经多了一个凹型缺口,问道:“你是故意的?”
裴旻听了莫斯雷马萨的话,眼神瞟了一眼翻译,听了翻译的解释。
裴旻笑道:“将计就计,你想消耗我的气力,那我便断你长剑,拔你爪牙!看谁吃亏!”他看了一眼,秋毫无损的秦皇剑道:“找与你说了。在我这开疆剑面前,天下兵器,皆是凡铁,无一例外。”
这普一接触,莫斯雷马萨就知道裴旻不是易于之辈,自己想要胜他,除了倚仗自身的实力斗勇,还需斗智,唯有如此才能确保自己稳胜,为大食国取得荣誉。
裴旻的斩虎剑法委实了得,以他的膂力竟接不下对方一击。
不过莫斯雷马萨深知,世间之事,有利有弊,这种剑法固然威力奇大,全凭劲强力猛取胜,堪称天下无双。却也意味着最耗劲力,使得久了,任是铁打的身子也感不支。
遂以他选择招招硬碰,就算力量不敌,只要能维持自己不败,便能多耗些裴旻的体力。一但他体力跟不上,无以为继的时候,局面形势毫无疑问,立刻逆转。
利用此战术,他连接十余招,本以为计划得逞,意外瞧见自己的征服长剑的中心无端缺了一个口子,竟有半个指甲盖那么深。
瞬间醒悟,裴旻出剑劈斩的角度各有不同,但是双剑交错的时候,他的剑从一开始就砍在一个地方。
每一剑征服长剑都崩开了一个小缺口,直至现在这个凹痕。
这还是因为征服长剑是西方名匠锻造的利器之故,若是寻常利器,早已断成几节了。
莫斯雷马萨听了翻译的话,收摄心神,不为外物所动。
周边人听了两人的交谈,方才知道原来场上这两位一个西方的绝顶人物,一个东方的俊杰,不只是斗勇还在斗智,无论才智剑法,均在激烈的交锋,无不看得如痴如醉,
不管谁输谁赢,都值得赞颂。
莫斯雷马萨不想给裴旻多余的休息机会,也不再做口舌之争,微微晃动,当气势蓄至巅峰时,双眉耸竖,大步前跨,一股彻骨的剑气,立即潮涌而去。
裴旻立足如山,虽跟莫斯雷马萨魁梧的身躯比起来,倍显薄弱,却有一种岳峙渊渟的气势,绝不怕惊涛骇浪的冲击。他毫不相让,秦皇剑澎湃的对涌上去。
这一次他用的不是斩虎剑,而是草圣剑!
恢弘的剑势,威力固然逊于强猛无俦的斩虎剑,威势却更胜一筹,绵延不绝的涌向莫斯雷马萨。
莫斯雷马萨不敢在与裴旻硬碰硬的接触,收回了攻势,剑疾出如风,摆出低顶位起势,利用轻快的弱剑身,于严密封架中作防守反击。
虽然他心中不服,却也不得不承认一句话“在开疆剑面前,天下兵器,皆是凡铁”。
硬碰硬,他力量守得住,但征服长剑却心有余而力不足。
刹那之间,秦皇剑和征服长剑再度拼斗了十多记。
秦皇剑绵延不绝,而征服长剑也轻活灵动。
“当当”之声,好似激荡的鼓声,使人听得心弦震撼。
他们愈打愈快,众人看得眼花神摇,竟忘了喝采助威。
李隆基看了眼花缭乱,眨巴了一下干渴的眼睛,问向高力士道:“力士,你说他们谁会赢?”
“应该是裴国公吧!”高力士确实懂武,武艺还不错,出生于岭南贵族,自幼习得家传拳法,三五大汉近不得身。但是裴旻、莫斯雷马萨的境界已经不是他这个层次可以领会的了,根本看不懂谁强谁弱。只是因为李隆基喜欢听好话,顺着他的心意说而已。
高力士了解李隆基,李隆基又何尝不了解高力士?
李隆基听出了他话中的敷衍,怒道:“实话实话!”
高力士哭丧着脸,道:“目前是裴国公占优无疑,只是……只是裴国公剑法如风如虎,劲气鼓荡,犹如浪潮,绵延不绝。但如此同时我力量损耗的速度远远快于对方,这长此以往下去,在攻个三四十剑,要是攻不破对方防线,只怕会劲力不知。”
“那可如何是好?”李隆基急切的低声呼喝。
高力士道:“陛下莫急,老奴只是愚见,算不得数。他们的境界好似龙虎,老奴一条獒犬,那里看的明白……对了!老奴记得裴国公不是说过公孙姑娘剑法卓然,天下少有。她剑舞如此惊人,想必剑术亦是不凡。”
李隆基瞧了裴旻位子上那位俏佳人一眼,道:“还不去问问,到底谁胜谁负?”
高力士轻悄悄的来到公孙幽的身侧,问道:“公孙大家,您觉得这比下去是国公赢,还是那个狮王赢?”
公孙幽轻笑道:“不论剑术还是智计策略,都是裴公子略高一等,你说谁赢?不出二十招,狮王就支持不住了。你看,他的体力可比裴公子消耗的更快!”
高力士在大殿上位于李隆基的身后,远远下望由不觉得,这一道近处观看,才发现真如公孙幽说得一样,狮王莫斯雷马萨已经大汗淋漓了。
“这……”高力士无法理解,明明是裴旻在强攻,一剑一剑连环不绝,他应该更加耗费劲力才是,怎么先累到的反而是莫斯雷马萨?
莫斯雷马萨从一开始就打着消耗对手体力的主意,怎么自己先累到了?
公孙幽双眼悠悠的看着前方道:“他们两人的消耗,一个是肉体,一个是精神。裴公子的剑早已到了收发随心的地步,他根本没有剑法,任何剑招他都能信手而来。表面上他施展的是自己创的草圣剑,如长江大河一般。当事实上他每几剑草圣剑中,会夹杂这一手越女剑法。越女剑法之诡之奇之刁钻,鬼神难测。尤其是裴公子手中的越女剑,更是令人防不胜防,难以应对。狮王剑术确实高强,常人遇到裴公子这样的对手,早已一败涂地。他却能立于不败之地,委实厉害。不过他为了抵挡越女剑法,不得不打着十二分的精神经历,用心的应对裴公子的每一剑。他心力精神的损耗远胜裴公子……”
顿了一顿,公孙幽笑道:“一个知道对方的打算,另一个陷入瓮中,还不知觉,谁胜谁负,毋庸置疑!”





盛唐剑圣 第二十九章 天下一绝 近在眼前
高力士听公孙幽的解释,心底大悟,迫不及待的跟李隆基汇报了这个消息。
李隆基大喜的看着殿前。
局面却如公孙幽分析的一般,但走向有着小小的差异。
狮王莫斯雷马萨终究是西方的雄狮,在关键的时候,敏锐的察觉了自己的异样,反应了过来。
认输?
不是莫斯雷马萨的性格,不在藏拙,猛一挺腰,借力手往前推,征服长剑电射而去,以长剑真刃,疾刺裴旻肩下胁穴,又准又狠。
裴旻从容不迫,一声不响,秦皇剑剑离地斜挑,宛如灵蛇精准无误的正中征服长剑剑尖,正是对方力量最弱之处。
莫斯雷马萨那受得起,立时荡开,空门大露。
裴旻大喜过望,那肯迟疑,“嗖”的一声,抬剑直劈,似要趁其病要其命。
莫斯雷马萨冷然应对着这雷霆一击,迅速横移,征服长剑反手一反击,重重击在秦皇剑上。
“叮”的一声,秦皇剑并未如想象中的荡开,反而让裴旻压制住了。
众人看得如痴如醉,轰然叫好。
裴旻乘胜追击,一声长笑,刷刷一连三剑,每剑都是大开大阖,迫敌人硬拼。
每受一剑,莫斯雷马萨都如受重击,大有落败之像,似险若卵。
但就在胜负即定的时候,就在裴旻劈下第三剑的时候,莫斯雷马萨突然翻转剑锋,用剑身接下了裴旻这一剑,他小后撤一步,长剑呈现倾斜状态。秦皇剑砍在剑身的那一瞬间,卸力上提。
征服长剑剑身光滑,摩擦力低,受力面积极小,秦皇剑不可避免的向另一侧滑移了过去。
莫斯雷马萨双目一瞪,厉芒电射,整个人像脱胎换骨了一般,上前一步,用双手剑柄猛地向裴旻的脑门砸去。
他的动作矫若游龙,一气呵成,杀气腾腾,看得众人目定囗呆,都情不自禁的为裴旻担忧起来。
砰!
一道身影横飞了出去,重重的摔在了地上。
为裴旻担忧的惊呼声蓦地中断。
这变化太令人意外了。
诸多人都忍不住站起来,带着几分震撼的看着收回脚的裴旻。
原来就在莫斯雷马萨剑柄即将击中裴旻脑袋的时候,裴旻的脚先一步踹在了莫斯雷马萨的胸口,将他蹬飞了出去。
裴旻收剑回鞘,走到莫斯雷马萨的身旁,伸出了自己的手。
平生所遇对手,真正给他压力的唯有昔年的罗烈,还有今日的阿拉伯狮王莫斯雷马萨。
昔年的关中第一剑罗烈斩虎剑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甚至比当时的他还要强上几分,而莫斯雷马萨的西方剑术亦给了他耳目一新的感觉,西方的剑术简单直接,却切合各种物理学的道理,将剑的每一处都运用到实战中,却有独到之处。
莫斯雷马萨看了一眼裴旻,也是咧嘴一笑,伸出了自己的手。他虽输了,却输得心服口服,坦然道:“你厉害,是我输了。”
没有任何借口,没有任何理由,只是简单的说了六个字。
胜利者的风范固然值得称道,但作为败者,在失败面前理性面对,静心而待,这份气度更显难得。
尤其是莫斯雷马萨这样在西方鼎鼎大名的人物,能够做到这点,委实不易。
全场这时才爆起震耳欲聋的采声。
即为裴旻,也为莫斯雷马萨。
“你一开始就知道我在诱敌?”莫斯雷马萨在察觉自己体力不知之后,故意露出不敌之势,为得就是完成最后一击,力求反败为胜。
裴旻摇了摇头,实话实说道:“不知道,不过狮子搏兔亦用全力,何况对手同样是头狮子?你的实力,只要给你一点可乘之机,都有让你翻盘的机会。明知如此,又岂会给你半点机会?”
“有道理!”莫斯雷马萨认真的点了点头道:“这话我记下了!有机会我们再比过,跟你决斗,我学到了很多。我莫斯雷马萨不会输给同一个人两次……”
裴旻眯眼笑道:“乐意之致,不过,下一次你只怕输得更快!”
莫斯雷马萨一脸不信,却也不做口舌之争,对李隆基行了一个西方的敬礼。
裴旻也对李隆基作揖。
李隆基见裴旻不负众望,脸上笑开了花道:“两位斗智斗勇,你们的决斗精彩纷呈,令人大开眼界,为今日宴会增添了不少色彩。金银之物,朕知你们未必稀罕。这样吧,雷马萨公爵,你的剑给裴国公砍坏了,朕送你一把宝剑,希望你喜欢!”
莫斯雷马萨想着裴旻的那把开疆剑,喜不胜喜的笑纳了。
裴旻见状暗笑,秦皇剑就此一把,难道他还以为李隆基会送给他与秦皇剑质量相等的神兵?
“裴卿的剑术再度让朕大开眼界,你的剑法堪称天下一绝。这古有书圣王羲之、酒圣杜康、医圣张仲景,而今朕觉得裴卿当得上这剑圣的称号!”
裴旻眨巴了一下眼睛,在他的记忆里唐朝文宗皇帝之时,曾向全国发出了一道罕见的诏书,御封李白的诗、张旭的书、裴旻的剑为大唐“三绝”。
现在他先一步给李隆基封为一绝了?
剑圣裴旻!
剑圣的称号是这么来的?
裴旻满心讶然。
李隆基续道:“朕也送你一幅画,以是嘉奖。至于什么画,卖个关子,过几日,卿自会知晓。”
“难道是吴道子的那幅鸿门剑会?”裴旻心怀几分期待。
莫斯雷马萨、裴旻各自满意的回到了位子上。
在公孙幽的身侧坐下,裴旻轻声对公孙幽道:“这西方的剑术大有可取之处,不说谁高谁低,要是能够融入剑法,可是大妙!”
公孙幽也是行家,颔首道:“确实如此,我们重于招式,而他们重于技巧,对于剑的研究理解,确实在我们之上,值得学习一二。”
裴旻又看了莫斯雷马萨一眼,说道:“是个好对手!”
公孙幽莞尔笑道:“只是今日之后,他就不是你对手了。”
裴旻微微一笑道:“确实如此!”语气中,充满了自信。
今日一战,莫斯雷马萨会的,他已经学的八九不离十,而他会的,莫斯雷马萨又能够参透多少?
公孙幽深知裴旻剑道天赋的可怕,道:“如此下去,这天下,又有谁会是公子的对手?”
“有啊!”裴旻认真的道:“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盛唐剑圣 第三十个 叫做西方项羽
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裴旻似笑非笑的看着公孙幽,她这话说的出自肺腑,绝无半点虚话。
公孙曦的剑术天赋惊人,裴旻却知道公孙幽的天赋更在其妹之上。
这位如今的公孙大娘,平时不显山,不露水,谁也不知她的剑术到底精进到什么地步。
至少裴旻肉眼看不出来,尤其是今日见公孙幽的剑舞。她双剑合契,一条彩带竟然能卷的双剑飞舞,这对于力量的控制显然到了如火纯情的地步。这一点即便是他,不掌握个中诀窍,亦绝难做到。
这份功力,委实让裴旻讶异。
公孙幽让裴旻的眼神瞧得有些不好意思,含蓄道:“裴公子说笑,幽如何是公子的对手。”
裴旻了解公孙幽,遂道:“你是本性温婉,不喜与人争,不计较输赢而已。只怕平时你跟曦姑娘切磋也是败多胜少,但我知道真要比个输赢,曦姑娘不可能是你的对手。”
公孙幽默然不言,算是默认了。
他也不跟公孙幽争论这个,给她斟满了酒,邀她一起看戏。
接下来的表演是百戏中的杂技,能进入这种宴会上的百戏,自然是真正的好手。
寻常杂技上刀山,胸口碎大石以是精彩纷呈的表演了。
但是这里的杂技,更要进一步,在刀山上翻滚跳舞,撑在地上以脊背碎大石,花样繁多,令人大呼过瘾。
公孙幽本就是这一行的,更是努力的吸取这经验,看看能不能用于青羽楼。
裴旻在一旁与她低声说这话:“这些人都不是正统的戏子,都是练过真功夫的好人物。排打硬功都练得如火纯情的,没有什么学的价值。”
公孙幽也发现了,默默的点了点头。
他们两人的交头接耳,可羡煞了周边的一众人。
在这国宴之上,人人拘谨,个个都是单人单坐,唯有他裴旻一人有佳人在侧,实是羡煞旁人。
过了两个有趣的节目,大唐的表演到了一段落。
接下来是各族表演的时候。
为了庆贺大唐的新年,各族都准备了属于自己的节目,为大唐庆贺。
这种庆贺的方式,算得上是习俗。昔年大唐万邦来朝的时候,也有草原民族为天可汗李世民献舞。
只是那个时候的唐朝无敌于天下,他族使臣对于大唐恭敬之致,不敢放肆,老老实实的载歌载舞。
今日却未必。
最先安排出场的正是国力最为强盛的阿拉伯帝国的表演。
莫斯雷马萨代表着阿拉伯帝国,先对着李隆基施了一礼,道:“伟大的唐皇陛下,在下听说你们华夏有一个叫做项羽的人,能够举起千斤巨鼎?不知是也不是?”
李隆基颔首道:“西楚霸王项羽,却有此能!力如霸王着,堪称古今无双!”
莫斯雷马萨道:“我阿拉伯勇者无数,能人遍地,力大无穷者,遍地都是。我随行一人,便有千斤之力,只怕你们的项羽未必比得上。”说着,他拍了两下手掌。
一人从殿外走了进来,他一出现,登时引起了一阵惊呼,人人都瞪圆了眼睛。
李隆基亦是一脸的震撼。
裴旻看着殿外铁塔似地身影,也有一种目眩的感觉。
对方是一个西方巨汉,还是一个黑人,黑的就如抹了墨汁一样。
现在还是冬季,气候严寒,但是他身上只是披着一件虎皮大衣,露着又黑又粗的两个膀子,全身上下肌肉凸起,纵然在全身放松的情况下,依旧可以看见那如同猩猩一般的肌肉。
光光的脑袋,颈部几乎和脑袋一样粗。与一般的肌肉猛男不同,这个家伙身上的每一块肌肉像是千锤百炼的精钢一样,线条清晰得仿佛是人工刀刻修葺过的。他前臂好像爬满了老藤,苍虬有力,双腿粗壮得如钢柱。
在裴旻的记忆中,与大唐这几年见过最高最壮的人莫过于陌刀将李嗣业,他七尺身高,壮硕的身形,肌肉盘虬的手臂仿佛蕴涵着无穷的力量,就跟后世的健美先生的肌肉一样。如他这样的人,即便在二十一世纪都不多见。
但是从殿外走进来的这黑人壮汉却刷新了他的三观,他的身型应该比李嗣业要矮上一丢丢,但是他身上的肌肉强健的可怕,就跟后世里打了可怕激素刺激生长的肌肉一样,比李嗣业由要强壮一个档次。
裴旻看了看自己的大腿,发现对方的手臂比他的大腿还要粗,整个人就如大猩猩一般。
他是全身没毛,要是在贴上黑毛,真的就是一头猩猩。
唐朝已经走向世界,早已知道当世有黑人的存在。黑人在大唐还有一个统一的称呼,叫做昆仑奴。这个时候还流传着一句行话,叫做“昆仑奴,新罗婢”。新罗的婢女等同于今天的菲佣,受过专业训练,乖巧能干。而昆仑奴个个体壮如牛,性情温良,踏实耿直,贵族豪门都抢着要。
但是就算他们见多识广,看着面前这个如同猩猩一样的可怕“怪物”,依旧不免心里打鼓。
裴旻目光落在对方外露的手臂上,两条手臂横七竖八的交错着各种刀伤剑痕,还有箭孔,一眼望去,这外露的两膀子上足足有三十余道疤痕,可怖之极,心底明白这个巨汉可不是什么演员,而是战场猛士。
“唐皇陛下,我阿拉伯的勇士如何?”莫斯雷马萨带着几分自傲的说着。
李隆基听了翻译,心底略不舒服,但是无可否认进来的这位猩猩似地巨汉,委实骇人,只是身为大唐皇帝,焉能弱了自己的气焰,道:“如此猛士,确实少见。不过我大唐地大物博,能人异士同样多如过江之鱼。只是西楚霸王自刎乌江,以近乎千年,与先烈争个长短,未免大不敬了。”
裴旻这时笑道:“说起西楚霸王,我记得雷马萨公爵,除了号称西方狮王,还有另外一个美名,叫做小汉尼拔?”
莫斯雷马萨还没有说话,翻译官已经开口道:“国公好见识,汉尼拔是我西方北非古国迦太基名将,神勇无人可比。唯有真勇士,才当得上小汉尼拔的美誉。”
裴旻眯眼笑道:“汉尼拔在我们东方人也有个说法,叫做西方项羽!”




盛唐剑圣 第三十一章 一个手放倒
西方项羽?
翻译官将裴旻的话给说莫斯雷马萨知晓,两人面面相觑。
在西方的古代历史上有三大名将,分别是亚历山大大帝、汉尼拔、恺撒大帝,他们的地位就如华夏历史上的孙武、吴起、韩信、白起,属于军事才能超绝的人物。
能够得到与他们齐名的美誉,那算得上是至高的荣耀。
虽然有一个小字,但并不妨碍“小汉尼拔”,这个称谓的含金量。
莫斯雷马萨对于这个美誉还是极为满意的,甚至有些沾沾自喜。这能够与古代最优秀的统帅相提并论,也是对他能力一种肯定。
却不想汉尼拔在东方还有一个西方项羽的称呼?
他方刚开口数落项羽,裴旻就说汉尼拔是西方项羽,岂不是打自己的脸?
他暗指西方有无数人比项羽厉害,岂不是说西方有无数人比他厉害?
翻译官忍不住道:“项羽何德何能,能与迦太基的英雄汉尼拔相比?”
“唯有无知之徒,方才诋毁先贤!”裴旻毫不客气的道:“汉尼拔是西方迦太基名将,与东方的西楚霸王项羽生于同一时代,两人有极大的相同之处:都是将门之子,都是战术天才,都背负着国仇家恨。项羽小的时候,曾立下豪言,要取秦而代之。汉尼拔在九岁的时候,也曾在神坛下发誓,与罗马势不两立。”
“两人皆是少年英杰,二十余岁以是手握重兵的军事统帅。汉尼拔为了重创罗马,果敢的翻越阿尔卑斯山,万里奔袭,沿高卢南岸向罗尼河,以少胜多,以自绝后路的战术,用疲兵弱势兵力包围重创罗马军队。几乎在同一时间,项羽破釜沉舟,用相同的策略,于秦军战于巨鹿,将秦军主力王离军团团围困,九战力克秦军。”
“汉尼拔有辉煌的特拉西梅诺湖战役与坎尼会战,而项羽同样有毫不逊色的巨鹿之战,彭城之战。说来也是古怪,两人身在同一时代,相隔千万里,但是所用战术、打法极为相似。都擅长长途奔袭,擅于以少胜多,擅于打硬战,擅于以弱势兵力反包围多倍于己的大军,取得最大战果。”
“他们两人一个纵横罗马内部,打破了罗马帝国不败的神话,打的罗马人几乎家家户户披麻戴孝。一个横行中原,破秦击汉,战无不胜。他们都是一样的所向无敌,一样的令他们对手闻风丧胆。最让人遗憾的是,就连下场,他们也几乎也是一样的。扎马战役中,汉尼拔惨败,从此这位所向披靡的无敌统帅,丧失了斗志,退出了军事舞台。而项羽同样,垓下一战,楚军溃不成军。项羽无言面对江东父老,自刎乌江。两个惊才绝艳的军事统帅,以百胜而名动天下,却又以一败而消散,何其相似。”
1...158159160161162...321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