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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敌奶爸的捉妖日常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火中物
我特么就不信了!
就在此时,前方不远处球场上传来嘭的一声,比赛双方两名球员狠狠撞在一起。
两人各自捂着腿咧牙咧嘴的坐到地上,被两人争抢的球却晃晃荡荡变了个向飞往沈崇与莫问山这边。
莫问山踮起脚尖轻松卸下皮球,然后踩在脚下。
那边人群已经带着公园管理方配备的医生冲了过去。
短暂检查后得出结论,发生碰撞的两人倒没受什么重伤,但不建议继续踢,上药之后最好坐旁边休息着。
这种爱好者约上的比赛经常没有替补,比赛双方就很尴尬的变成了十对十。
本来比赛还是能踢,但不巧的是其中一方受伤的正是守门员,这在足球场上可不是随随便便什么人就能顶替的位置。
双方一番商议,勉强决定让其中一边个头最高的后卫戴上手套顶一顶。
他们找球时才发现皮球被场边的莫问山踩在脚下。
“兄弟麻烦把球踢过来,谢了啊。”
这哥们大声招呼着,挺懂礼貌。
莫问山却说道:“哥们,我也会踢球,半职业水平。我旁边这位沈哥,大约一个小时前才刚踢完一场球,守门员。不然加我们俩人,怎么样?”
没想到还有这种好事,要球的哥们当时就乐了。
莫问山又回头问沈崇,“沈先生,你觉得如何?”
这是他的突发奇想,顺势而为。
倒没什么特别的用意,莫问山寻思既然自己两人站在场边,又碰上这事,或许是天意难违。
正好在他面前证明一下自己先前所说并非吹嘘,更明明白白的告诉他。
我,比你更优秀。
就连我这样的人都没资格得到她半分青睐,你既不如我,更不爱她,凭什么如此自私的霸占她?
沈崇斜眼看莫问山,“你不觉得这很幼稚?”
莫问山摇头,“足球是男人的运动,与幼稚二字从来沾不上边。我更没奢望踢场球就能让林知书对我刮目相看,那的确是很幼稚的想法。我更不会说在球场上分个胜负,然后赢了的怎样输了的怎样。但你明白我想向你证明什么,对吧?”
沈崇笑了,“是,你年少多金,英俊帅气,才华横溢,十项全能。”
“对,但我都没资格靠近她。那么你呢?不在乎结果,放空自己的脑袋,到球场上和我比个胜负?在酣畅淋漓的运动之后,你思考问题或许会变得更清醒?你是守门员,我是十号,他们一边伤的也是守门员,另一边伤的是前锋,你不觉得这是冥冥中的天意吗?”
沈崇笑了,“你说得对。”
他从背后拿下口袋,既然自己带了“守门员套装”,自然没必要穿别人的。
见他真带着家伙,看起来还如此“专业”,比赛双方顿时更满意了。
“这两人怎么莫名其妙又去踢球了?”
蒋玉嘀咕着。
林知书揉额头,“鬼知道男人的脑回路到底怎么长的。”
她真是服了沈崇,最关键的问题始终避而不答,那你就干脆点混呗。
你又老这么吊着,既不混,又不给个准信,现在还又跑去踢球了。
到底是要做什么啊!
蒋玉又道:“我刚问过欣欣了,的确是她让沈崇来的。”
林知书忧心忡忡,“我倒真希望他今天没来,完全被莫问山耍得团团转。”
“那个,林总,我这里有份莫问山的个人资料,你看。”
蒋玉把手机举到林知书面前。
林知书气得跺脚,“这傻子!又上当了!莫问山你给我等着!这事没完!”
老林才看到莫问山的个人资料里写着,全国大学生足球联赛冠军队长,夺冠那年更以领先第二名八个进球的巨大优势夺得金靴奖。
那这不摆明了他要在球场上把当守门员的沈崇射爆吗?
这看似小事,但却对人的自信心伤害极大。
林知来就一直担心沈崇因为个人经济条件而自卑,以前他就特自卑与软弱,现在被莫问山这个本来丁点机会都没有的“情敌”重创,还能高兴得起来?
会不会给他打回原形啊?
林知书很想冲上去把沈崇拉回来,但最终还是忍了,因为沈崇已经站到了球门边。
“真是不知道这傻子到底在想什么!”
蒋玉在旁边默默看着林知书,林总你怕是也不知道你自己心里在想什么吧?
谁都知道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纱,你也明白。
反正他都没有勇气,你都已经陷进去了,为什么不能主动一点勇敢一点?
沈崇到底在想什么,或许只有他自己知道。
倘若这时候来个斩妖的成员,或许还能明白一点,以沈哥的体能、无敌反应和身体控制力,哪怕他不开启各种能力增幅,运动能力也绝对不是普通人可以理解的。
穿着玄级选手都无法驾驭的凌云套装踢野球,那他能干嘛?
当然是打爆莫问山了!





无敌奶爸的捉妖日常 第357章 完美答案(4100字第二更)
随着一声哨响,比赛继续。
在这群野球选手里,莫问山这个嘴上的半职业,实则无限接近职业水平的选手的确卓尔不群。
这种人在野球场上堪称无敌,甚至可以让原本势均力敌的两队胜利天平如打翻水盆般倾斜。
场上表现就是这样,莫问山在短暂的适应和调整之后,很快就主导了一次简单的撞墙式二过一配合,然后在接球瞬间趟球过人,越过两名后卫组成的人墙,从中路带球直捣黄龙。
单刀!
球场边惊呼连连,林知书眉头紧锁。
没人能想到这个临时加塞进来的陌生人竟有如此实力。
但众人惊呼戛然而止,莫问山的单刀破阵才刚把气势提起来,球没了。
他都没看清守门员沈崇是何时弃门出击的,只稍微往前轻轻垫出去一脚,就顺势被冲上来的沈崇一个大脚开了出去。
明明是他一次精妙的突破,却变成了仿佛他的失误,将球送到沈崇面前一样。
人们一片遗憾的唏嘘,但莫问山知道原因,沈崇奔跑的速度太快,绝对不是简单的练过。
沈崇叉腰站在莫问山身边,说了一句,“踢球是个好主意,我暂时不用去想你给我挖的坑了,我现在只想做一件事,让你绝望。你会明白你在和怎样的人作对。”
莫问山在球场上很强。
但是,沈崇更强!
他压根没练过足球,但这不重要,守门员靠的更多是天赋,以沈崇的运动能力,天赋不仅满点,简直强到突破天际!
没人会想到这场别开生面的球赛会变成两个人的个人秀。
莫问山一次又一次在场上翻江倒海,威胁着沈崇的球门。
他拿出了所有的技巧与能力,甚至忘了这只是场无足轻重的野球,将这当成了曾经的决赛场。
然而,他一次又一次感受到什么叫绝望,他的确无法攻破沈崇的十指关。
哪怕到后来莫问山不再执着沉迷于亲自抄刀射门,转而试图将沈崇拉开之后横传给队友,让队友打空门都没用。
因为沈崇的横向移动速度与反应完全超出了他的理解,甚至超出了普通人类的范畴。
甚至连点球都被沈崇扑了出去!
莫问山站在十二码处一脸茫然,明明这一脚的力道与角度都完美得无可挑剔,但却依然被弹簧般蹦出去的沈崇凌空摘下,死死捏在手中。
他连补射的机会都没有!
他喃喃自语,“不可能,这绝不可能。”
沈崇一个大力手抛球扔出去,没理莫问山的自言自语,而是又往前压出去一点。
莫问山找错对手了。
野球比赛没有正规比赛那么长,二人又是中途加入,大约半小时后,比赛宣布结束。
莫问山如狂风骤雨般轰了十余次门,但都没能突破沈崇的十指关。
比赛结果更让莫问山感到失望,因为之前的进球,沈崇这队以一球优势小胜。
时间已经不早,欣欣得回去睡觉了。
在脱下身上装备时,沈崇抹了把额头汗水,酣畅淋漓的运动过后,先前肚子里压着的东西消化大半,他整个人竟有种神清气爽的感觉。
但更重要的是,他发现自己零封莫问山后终于找回了气势。
我在你自以为自己最强的领域里痛击了你,将你按在地上摩擦,把你打得抬不起头,我甚至连十分之一的能耐都没使出来,你只能跪在地上唱征服!
我是完全体的若林源三,而你是小学生形态的大空翼。
你根本不优秀,我比你强十倍百倍!
我真正优秀的领域,在那片你们凡人无法企及甚至连仰望的资格都没有的星空!
所以,我凭什么要按照你的要求而活?
沈崇知道先前的问题出在哪儿了。
自己先在言语交锋里被夺了心志,后来所有的念头都在莫问山划下的牢笼里打转,当然寻不到答案。
因为答案根本就不在那里,又怎么找得到?
谁说不爱就不能给她幸福?
莫问山你搞错了!
林知书与我才是同类人,她真正的幸福并不在她自己身上,在欣欣身上!
欣欣过得好,快快乐乐的长大,这对林知书来说才是最重要的幸福!
这个我肯定能给她!
还有,我为什么不能尝试着给她更多幸福?
我们还没老,我能做的事还有很多。
这才哪儿到哪儿,你又怎么知道我今天不喜欢,明天就不会喜欢?
将来的事谁知道呢?
沈崇扭头看向在另一边换过球衣,一脸菜色往回走来的莫问山,笑了。
他想起很多事,林知书为自己做的事。
当初在双亲坟前,林知书拿出悍妇之姿,帮自己一手镇压恶亲戚。
我当时不也产生了怦然心动的感觉吗?
他再想起自己一次又一次有意无意占到林知书便宜,吃到她豆腐时那种眼热心跳的感觉。
这……不也是心动吗?
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本就是一点点建立起来的。
我才重生过来多久,一年不到!
就在此时,牵着欣欣的林知书从裤兜里摸出张纸巾,往他额头擦拭而来,“沈崇你流了好多汗,我给你擦擦。”
走过来的莫问山才刚惨遭零封,再见着这一幕,情绪顿时低落。
他忽略了一件事,那就是即便自己赢了也不能讨得林知书欢心。
可只要沈崇输得不那么难看,林知书都会对他刮目相看!
这比赛从一开始就不公平。
更何况沈崇还赢了。
现在她是故意做给自己看的,只想让自己死心。
沈崇也明白林知书的心思,心跳骤然加速。
我懂了!
他的思维越来越明朗,心情越来越开阔。
我的心跳在加快,一个人的心会为另一个人而加速跳动,就是心动。
我的心真会动!
只是以前的我怕麻烦。
我懒。
所以我习惯性的逃避,刻意的压制了自己的内心。
林知书擦完汗之后又轻轻挽住他的手,“很晚了,我们回家去吧。”
她又看着莫问山,“闹剧到此为止吧,我不会再容忍别人对我的人生指手画脚,我的长辈都从未这样干涉过我。莫问山,你做得过火了。你了解我的过去,认识我很早又有什么意义?我、沈崇,还有欣欣才是一家人。懂吗?沈崇我们走!”
沈崇脸上的笑容益发开心,却纹丝不动,只死死看着莫问山。
莫问山正因为林知书的决绝话语而面若死灰,他没想到即便这样她都会维护这个男人。
她甚至连答案都不要了!
沈崇却摇摇头,俯身抱起欣欣,“不,我还有话要说。”
他回头看着林知书,“我想我找到答案了。”
林知书的呼吸骤然一紧,你到底要说什么?
“我要谢谢你。有些事情我暂时无法告诉你,但能遇到你,我得感谢命运的离奇和玄妙。你无法想象为了在这个世界得到欣欣和你,我付出了什么样的代价。我失去了一整个世界。”
沈崇的话没有说完,虽然他自己看过很多本穿越小说,并沉迷其中。
但当故事真正发生在他自己身上时,他才骤然发现,事情远没有故事里写得那么美好。
如果不是有欣欣,不是自己身为父亲的责任,他甚至根本不明白活在这个世界上究竟是为了什么,
或许林知书会听不太懂吧,但这不重要,把自己想说的说出来就行了。
嘴里一边说着这些话,沈崇心里一边想。
像我这样无趣的人,或许注定了单身,前世的我还不够优秀,更不懂女人。
前世的二十八年真正属于自己的人生,就再正确不过的昭示了这个结局。
我甚至可以想象,如果没有来到这里,当我三十五岁,甚至四十岁依然会是单身。
因为,我脑子里压根就没有想过找个女人组成家庭共度余生,更没想过生一个孩子抚养长大。
但我来了这里,直接拥有了欣欣,这样一个可爱、健康、聪明却又很懂事的女儿。
我避开了男女间最难的阶段,直接从将孩子抚养成人这个最终关卡倒过来往前打,化不可能为可能。
这是天赐的幸福,我也因此背上一些普通父亲无法想象的责任,因为这世界与前世不一样。
但这都是我应该承受的,我不怨恨,也不畏惧。
得到多大幸福,就要承担多大责任。
玄妙的命运跨越了两个世界,离奇的将自己与林知书这种人安排在一起,然后有了欣欣。
很多人会说,哇,不就简单的生个娃吗,有什么难的,有什么了不起的。
不,这很难,很了不起。
得到欣欣这样无可挑剔的女儿,更难,是七十亿分之一的概率。
被他看似平静,然而实则蕴藏着强烈感情的眼神注视着,林知书的脸渐渐红了。
“我要向你道歉,今天我才想明白这个最为关键的问题。你对我很重要。我以前对你有误解,藏在你看似无趣且低情商的表象之下,你拥有一颗足以打动任何人的心。”
林知书脸大红,娇羞不已的拍他胸口,“你也有脸说我低情商?”
沈崇哈哈一笑,“对,大家五十步笑百步了。我也承认我对你的感情不够真诚,但我认为这是因为我们相处的时间太少。”
林知书又收娇羞,沈崇说了很多她听不明白的胡话,但她下意识觉得这些话都很重要。
现在他大约是要说出最真实的想法了吧。
“曾经有本书里说过,爱不可轻言,脱口而出的往往是骗局。我不想骗你,也骗不了你,所以我说不出口。”
林知书的呼吸又紧了。
“但我认为,所谓爱的本质是一种感情,是无数种激素的累积,是两个人灵魂的互相吸引。现在我或许做不到,但我会试着向这个方向努力。我想你也有同样的困扰,对不对?严重的异性排斥心理障碍患者,林知书同学?”
沈崇直接揭破了当初他曾看到的林知书的搜索记录,这个答案早就装在他心里了。
林知书顿时哑然,“你……你怎么知道!”
“看,咱们根本就是同类人,所以我们是天作之合。我现在开始努力的让自己喜欢上你,追求你,还来得及吧?可能这听起来很荒谬,咱们连娃都有了。可古时候不有很多人结婚之前甚至压根不认识,然后相敬如宾白头偕老的吗?咱们也可以啊。”
“我们真正的接触才就是最近这半年的事,很多人从相识到相恋要两三年,再从相恋到厮守终生要再两三年,我们还不算老,还年轻,来得及。”
说完这些,沈崇重重拍拍她肩膀,“这就是我的答案,你还算满意吗?”
现在他心里念头极其坚定。
我和孩子妈有共同的目标,为什么不能从现在开始,试着去走完这两三年再两三年?
孩子妈,你做好准备,从现在开始,我要泡你了!
林知书心头五味杂陈。
她发现沈崇这个答案虽然不是所有女人最想听到的那三个字,但细细品味之下,却最完美,最符合两人现状。
这,才是藏在标准答案之下的完美答案。
“还行吧。”
她别过脸去,不想让沈崇看到自己的偷笑。
沈崇又回头对呆若木鸡的莫问山挥挥手,“莫总,这次的事多谢了,你打醒了我。我会试着更努力的去喜欢,甚至爱上我的孩子妈,这天经地义,名正言顺。”
“臭不害臊,蒋姐我们走!”
那边林知书拔腿就跑。
沈崇又笑笑,抱着欣欣转身就追。
顷刻间,偌大的运动公园里变得空空荡荡,所有人都走了。
莫问山摇摇欲坠,直到扶着球门框才堪堪站稳。
他真是伤心欲绝。
自己绞尽脑汁半天,本来是为了彻底拆散这两人,结果误打误撞的竟成了月老?
我聪明反被聪明误!
我撮合了自己心仪的女人与情敌!
世上还又比这更悲伤的事情吗。
他生无可恋,吐血三升。
但没过两分钟,他手机又响起,空中飘来个短信,是林知书发来的。
“莫总,生意是生意,我个人是我个人,看在大家同学一场,还有父辈的关系,我不与你多计较,但不代表你有资格对我的人生指手画脚,桥归桥,路归路,还望你好自为之,别再自找麻烦,我们没那么熟。”
莫问山仰望天空,捂着自己的心窝。
他觉得球场边的钠灯好刺眼。
“我草啊!我草草草草草草草啊!”




无敌奶爸的捉妖日常 【封推感言】
终于等到今天,来得比我想象的更快,有点突然,又有点窃喜。
记得大约半年前,三十岁的我告诉朋友我要写二次元题材时,他简直惊呆了。
他一脸难以置信,不可思议,仿佛听到了这世上最大的笑话。
我的朋友也是一个资深网络小说写手,水平很高,订阅很强。
他对网文有自深刻的见解,通常,我对他的判断都不会提出质疑。
但这次我决定任性一次,由着自己的性子来。
我个人对二次元有自己的判断。
没有人规定二次元必须是宅文,也没有人规定二次元必须是同人。
在我看来,二次元包罗万象,任何可能吸引到年轻读者,甚至大龄读者的故事,都是二次元。
柯南的作者青山刚昌,1963年生。
宫崎骏1941年生,2001年创作了《千与千寻》。
尾田,1975年生,现在依然在高质量的创作《海贼王》。
岸本齐史,1974年生。
1967年生,1998年开始创作《浪客行》。
富坚赌博,1966年生,1998年也就是他三十二岁时开始创作《猎人》,恩现在还没完结,日常休刊。
那么我,1987年生,31岁不到的我,为什么不能写出年轻人喜欢看的故事?
可能我写的故事发生在都市题材,可能又带一点魔幻,但我的写作手法,一定符合二次元的口味!
把自己与这些大师的名字放在一起,可能是我狂妄自大吧。
但是,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写手!
我来了,我看见了,我拿出自己全部的力量试图去征服。
我要征服的不仅是读者,更是我自己。
现在前路已经走到一半,能登上大封推,对每一本小说而言,都是至高的荣誉。
或许会有人说,这很容易啊。
不,这不容易。
每天同期连载的网络小说数十万本,每年上传的新小说数百万本,兼职的、全职的、玩票的行业从业人员数百万。
然而每年的大封推,只有三百六十五本!
这里有我一席。
有我这个三十岁,拿着都市题材十三年创作经验,一头扎进二次元的我一席。
坦白说,这的确是一次大胆至极的贸然尝试,我甚至做好了一败涂地的心理准备。
无数人惨烈的前例历历在目,贸然转换题材往往死相凄惨,何况从都市切换到看似风马牛不相及的二次元?
但现在我那位朋友正一脸懵逼,当他知道我上大封推时,他只说了一个字,“艹”。
我用事实证明,二次元没那么恐怖,也没那么玄妙。
能不能写二次元小说,重点在于,有没有一颗年轻,又或者是靠近年轻人的心。
好的小说家,是用心创造故事,而不是用复制粘贴创造故事。
只要心中有自己的故事,为什么不能写?
当然,我最要感谢的是我的编辑。
主编绿豆,责编若叶,在这半年里,两位编辑寄予了我莫大的帮助,对我无限信任。
最后,最最要感谢我的读者们!
若没有你们,一切豪言壮语都是空谈,一切美梦都将变成饿肚皮。
我也要感谢在创作路上对我诸多帮助的作家朋友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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