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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日风云录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虚傲
“这小子还真是不靠谱,我都完事了他才过来。”闫杰心里想着仍抬手向空中射了一颗火球,为邹朗指明方向。
闫杰手中的火球刚一脱手,猛然听得背后生风,闫杰瞬间将身子转了过来,在他转回身的同时一只锋利的爪子也擦到了闫杰的脸上,如同几把刀子同时在脸上割过,闫杰只觉得右脸一疼,血就已经顺着下巴流了下来。
此时的闫杰哪里还顾得上脸上的血,他转身的同时一只带着火焰的手掌已向身前的吸血鬼按了过去。
但这只吸血鬼身形却如鬼魅一般,爪子在闫杰脸上一扫,身子却向相反的方向飘了出去。
闫杰一掌按空,火焰瞬间成为火球向前射了出去,中间的转换不足0.1秒,吸血鬼身子在空中一晃,火球就擦着身子飞了过去。
闫杰第二颗、第三颗火球接踵而至,同时封住吸血鬼左右闪躲的空间。
吸血鬼身子往下一坠,身子在空中不退反进,从火球下面冲了过来,探爪抓向闫杰腹部。
闫杰一声大吼,体内异能流转,右手在身前横着一挥,一道火墙在空中凭空升起。
吸血鬼已经探出一半的爪子如摸到了滚油一般嗖的一下缩了回去,同时身子以比前冲更快的速度往后退。
闫杰又是一声大吼,一条张牙舞爪的火龙从闫杰的左手上探了出去,向吸血鬼的胸膛撕咬而去。
吸血鬼脚下连点,身后的斗篷突然间张了开来,变成了一幅连着身体的肉翼快速的扇动,身子退得更快了。
闫杰的手上的火龙最终在离吸血鬼胸前一尺远的地方停了下来,最后不甘的挥了一下爪子,在空中消散了。
过度使用异能,闫杰的脸色苍白得如对面的吸血鬼一般,双膝一软噗通一声跪倒在地,跪下去时左手仍直直的向前伸着。
吸血鬼身子几个晃动再次来到闫杰身前,一只锋利的爪子一把扣住闫杰的脖子,闫杰无奈的闭上了眼睛,两臂无力的垂在身体两侧。
吸血鬼狞笑着,“我这么多孩子都死在你们手里,今天就先收回些利息!我真的很期待,成为吸血鬼后你是否还能保持这么强大的火焰能力?”吸血鬼低头一口咬在了闫杰的脖子上。
在锋利的獠牙刺入闫杰脖子的同时,闫杰原本无力垂在身体一侧的右手努力的抬了起来,把体内刚刚恢复的一点异能一丝不留的全都射了出去。
獠牙刺入的同时血液便流进嘴里,进化者的血液充满了能量,吸血鬼正沉醉其中,突然好似一块通红的烙铁印在了腰上,吸血鬼一把将闫杰推开惨叫着向后飞退。
“闫杰!”一柄短枪带着风声射向飞退中的吸血鬼。
吸血鬼在空中拼命的转动身体,但腰上的剧痛使身体的动作一缓,短枪噗的一声扎进了吸血鬼的肩膀,枪上的巨大冲击力把吸血鬼从空中一下子钉到了地上,枪尖几乎透体而出。
吸血鬼挣扎着从地上爬起,一柄银色的大枪已到了身前,大枪带着风声如一道银色的闪电刺破黑色的夜空。吸血鬼仓促挡了几下,转身就跑。
邹朗提枪刚追出两步又转了回来,几步扑倒闫杰身前。只见闫杰双眼紧闭,脸上几道醒目的伤口外翻着,上半身已满是血迹,整个人无力的倒在地上。
邹朗一把将闫杰抱在怀里,“闫杰!闫杰!你醒醒,你千万别吓我!闫杰你坚持住,我们去找晓丹,见到晓丹就没事了。”
似乎是晓丹的名字起了作用,闫杰努力的睁开了眼睛。
“闫杰,你千万坚持住,我们走!”再也顾不得黑暗的夜色,邹朗一把抱起闫杰,跌跌撞撞的向空中飞去。
分别时的三叉路口点起了一堆篝火,在黑暗的夜色中是如此的醒目,罗志刚、迟华等人都围坐在篝火旁,似是回来有一会儿了。
邹朗从空中一头扎了下来,落地时脚步踉跄着差点冲进火堆里,“大哥,闫杰他……”邹朗声音中带着哭音,后续的话就再也说不下去了……
众人一眼就看到了邹朗怀中血人一般的闫杰,呼啦一下子围了过来。
“闫杰!”罗志刚从邹朗怀中一把接了过来,忙伸手去试探闫杰的鼻息,还能感受到一丝微弱的鼻息。
晓丹的一双手也同时伸了过来,一股热流缓缓的渡进了闫杰的身体。谢晓丹腾出一只手来,接过秦雨柔递过来的湿毛巾,一点点的擦去闫杰脸上的血迹,晓丹的手抚过,闫杰脸上伤口的血就不留了,当毛巾擦去闫杰脖子上的血迹,晓丹的手一抖,毛巾一下子掉在了地上,泪水止不住的簌簌的掉了下来……
泪水滴在闫杰的脸上,闫杰也睁开了眼睛,看到了流着泪的谢晓丹,看到了红着眼睛的罗志刚,看到了一个个焦急的兄弟、朋友。
闫杰努力的抬起了右手,摸上谢晓丹的脸,轻轻的擦去了晓丹脸上的泪水,“别哭,死前还能见你一面应该高兴才对,可惜不能娶你回家了!”闫杰的声音已经变得沙哑,又转过头来看向罗志刚,“大哥,谢谢你,跟着你的日子是我一生中活得最精彩的日子!可惜我再也不能陪你干一番事业了,给我个痛快吧……”
罗志刚一把抱过闫杰的头,放声大哭,这个坚强的汉子哭得像个孩子一样!
莫道男儿有泪不轻弹,只因未到伤心处!迟华转过身去,偷偷的抹去眼角的泪水……





末日风云录 第四十章 圣水湖畔
吸血鬼仿佛凭空在人间蒸发了一般,半个多月以来北斗小队跑遍了方圆近百里范围内的几十个村镇、避难营地,却再也找不出一丝吸血鬼的踪迹。
这半个多月整个小队仿佛丢了魂了一般,那个以前在队伍中沉默寡言、任劳任怨的大男孩突然间就不在了,虽然所有人都明白既然选择了冒险那么就总有人会牺牲,但当那一天真正来临的时候,人们才发现这个过程绝不像想得那么轻松。
罗志刚的脾气变得异常的暴躁,这些天不知道有多少不长眼的人死在那双大锤下。邹朗和秦雨柔则一直活在深深的内疚中,如果不去上厕所、如果不换队伍,闫杰就不会一个人面对那只吸血鬼,可世上又哪有那么多如果呢?谢晓丹一直情绪低落,连李晓飞这些日子里也不敢在队伍里开玩笑……
一支马队在已经开始变得破败的路上走着,打头走在第一个的已经换成了迟华,既然失去了目标,就不必再急着赶路,迟华索性放开缰绳让马随意走着。
一阵带着潮湿空气的风迎面吹来,众人顿时觉得精神一振,再往前走便听到了潺潺的水声,一条细细的小河出现了路旁,逆着水流的方向而上,水流变得越来越急,河面变得越来越宽阔,潺潺的水声也变成了哗哗的声音。
小半日以后,一个方圆四五十平方公里的湖面便出现在了众人的眼前,微风轻拂,碧波千顷,几十艘小船在湖面上往来穿梭……
“呦吼!”迟华一下子来了兴致,鞭子在马屁股轻轻抽了一下,马撒着欢儿的向湖边跑去。
李晓飞早就在马背上坐不住了,见迟华领头一催胯下的小白马也直奔湖边而去。秦雨柔稍一犹豫,但下一秒便一挥马鞭向迟华追去,这丫头终究还是改不了跳脱的性子。
阿宝或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大面积的水面,刚开始还有犹疑、胆怯,但见迟华等人风也似的向湖边冲去,立刻也跟着兴奋起来,身子几个闪烁就超过了迟华的马头,反而冲在了最前面。
罗志刚这几天的心情也逐渐好转,今天被湖面的风一吹顿感心中的压抑一松,见迟华几人如此高兴,也跟着一圈马头向着湖边而去。
迟华的马离着湖边还有近百米,突然从斜刺里呼啦冲出一群人拦住了迟华的马头,迟华猛的一拽缰绳,胯下的黄骠马两只前蹄高高抬起,唏律律高声鸣叫,硬生生的站住了。
迟华低头看着眼前围上来的人群,约莫能有五六十个人,全都是年轻的男人,一个个手持兵刃、横眉立眼,其中手里拿着长短枪的就有十几个。
“你们哪来的?前面不允许过去。”人群中一个腰里别着一把手枪二十来岁的大眼睛男人瞪着眼睛质问起来。男人本身眼睛就大,这一瞪起来仿佛金鱼眼睛一般往外凸着。
迟华这边还强忍着,但听后面秦雨柔噗嗤一声笑出声来,便再也忍不住了,跟着笑了起来。
“你们竟然还敢笑,信不信我宰了你们?”金鱼眼男人抽出腰间的手枪冲迟华比划着。
男人虽然拿着枪比划却并未敢开枪,看来还是有些眼色的。迟华等人清一色的高头大马,统一式样的毛皮斗篷,马鞍上挂着各式兵刃,特别是队伍中还有两个年轻漂亮的女人,这年头还敢带着漂亮女人四处逛的要么是进化者要么是某个大势力的,无论哪一种情况都是金鱼眼男人惹不起的,因此男人也就是嘴上厉害还真不敢开枪。
“你管我们哪来的?前面湖是你们家的不允许我们过?”秦雨柔止住了笑声反而责问面前拦路的金鱼眼男人。
“对、对、对了,前面圣水湖还、还就是我们‘明堂’的,没有我们堂主的命令谁也不能下湖捕鱼。”男人一着急还有点轻微的口吃。
迟华和罗志刚对望了一眼,终于知道这些人为什么拦路了。末世之后之所以有这么多社团、帮派如雨后春笋般的冒了出来,深层次的原因还是人们为了确保自身的安全、利益聚在一起抱团取暖。
末世前的帮派也在争也在打个你死我活,但同末世前的帮会所有争斗都是为了钱不同,末世后的争斗都是围绕着食物、资源、围绕着更好的活下去的机会展开的。
这个金鱼眼男人显然属于某个大帮派,而这个帮派的目标就是确保这个湖成为帮派的私产,只有属于或依附帮派的少部分人才能依靠从湖里捕鱼活下去。
秦雨柔可不会去想什么深层次原因,她一扫这些天来的郁闷,存心要逗逗面前的金鱼眼男人,“我说‘金鱼’,我不捕鱼,我在湖边饮马、洗脚你们堂主总管不着吧?”
“啊,你、你怎么知道我叫金宇的?”男人挠了挠头又道:“洗脚我们堂主倒是没说,不过,不过……”
“你真叫‘金鱼’啊,好可爱的名字啊!”秦雨柔又笑了起来。
这次男人终于听清了,大声纠正道:“我叫金宇。宇宙的‘宇’!”
“好啦,小‘金鱼’,既然你们堂主没有不允许就把路闪开吧,不然本姑娘就要不高兴了。”秦雨柔仍故意的把名字叫错了。
“不过、不过你们要是背着我们偷着捉鱼怎么办?”金宇这才想起把前面的半句话说完。
“你毁了本姑娘的好心情!后果很严重!”秦雨柔一噘嘴,但这一表情在男人看来却是别有一番韵味,金宇正瞪着大眼睛得意的看着眼前生气的姑娘。
秦雨柔突然动了,直接从马头上跃了过去,一下跃出了五六米,直接到了金宇头圣水湖和圣水镇都是你们明堂的吗?怎么现在又冒出来一个鹏飞帮,你敢戏弄本姑娘!”
金宇急忙双手抱头蹲在地上,“我错啦,有一半是我们的!”
秦雨柔重重哼了一声,一圈马头直接追迟华等人去了。
金宇向前跑了几步,在后面不停的冲秦雨柔挥手并大喊:“在圣水镇如果遇到了麻烦,就报我金宇哥的名号!”
怎么一个贱字了得!




末日风云录 第四十一章 意外消息
顺着河流往上游的方向走了三公里左右,迟华等人离着远远的就看到了高大的“圣水镇”牌楼,河流正好从牌楼下面中间流过,便将镇子分成了南北两个部分。
镇里的房子也是面向着河两两相对而建,相隔不远的一座座石拱桥又将分开了的镇子连了起来,离远了看仿佛在镇子中间装了一条拉链。
镇口牌楼下两支泾渭分明的队伍分别把守着牌楼两侧。走得近了,两支队伍都端枪戒备起来,迟华等人好奇的左右望了望,惊讶的发现左右两边竟然都是20人,连手里的长短枪配置几乎都一致,如果不明内情的人肯定会将势同水火的两边误认为是一队人马。
迟华等人先圈马往右侧镇口走去,从队伍中走出一个高大的胖子伸手拦住了几人去路,“要进镇子每人一斤粮食的人头税。”胖子干净利落没有半句废话。
几人再圈马头往左侧镇口走去,从队伍中走出一个枯干的瘦子同样拦住了几人去路,“要进镇子每人一斤粮食的人头税。”
迟华和罗志刚相视一笑,再圈马头往右走,后面的瘦子也没有说什么,只是嘿嘿一声冷笑。
迟华直接将挂在马鞍上的小半袋粮食扔向了胖子,“富余的算是赏你们的了!”
胖子拿在手里掂了掂重量,冲着迟华呲牙一乐,直接一挥手后面的人就把横在路中间的栅栏挪开了。
进了镇子发现这里出奇的热闹,靠着河边的店铺都在开门营业,衣服鞋帽、五金日杂、理发按摩各行各业,大概除了超市和银行,末世前的门店这里基本都齐了。
走在街上的人气色和着装也比迟华等人在其他地方见到的要好得多,看来圣水湖真是养人啊,靠着一个湖竟然使这么多人很好的活了下来。
如此大的利益和诱惑,也难怪这两个帮派势同水火、争得你死我活,“你们看每座石拱桥都有四人把守,两人提刀、两人背枪,想去对岸同样是一斤粮食,真是好买卖!”迟华忍不住感叹道。
“看来这里经营的还不错,这两个帮会一时半会儿打不起来吧。”欧阳明朗赞同的点了点头。
迟华轻轻一声冷笑,“欧阳你还是太年轻啊,不要看表面上两家的势均力敌,连守门的人数和装备都一样。越是这种表面上作出的均势,背后越可能正酝酿着大的风暴!说不定我们就是推动这个风暴提前爆发的引子。”
见一间间鳞次栉比的店铺,秦雨柔和谢晓丹的眼睛一下子亮了,那里还顾得上听迟华、欧阳两人啰嗦,把手中的缰绳往欧阳手里一塞,就挨家店铺的逛了起来。迟华跟着转了两家便索然无味了,店铺里并没有新东西,都是末世以后零散收集上来的二手货,但二女却一家一家逛得乐此不疲,并不时拿一些没什么用的小东西跑过来询问迟华、欧阳明朗等人的意见。
女人啊,逛街逛得只是一个过程!
两个女人的兴致终于在逛到镇中一家门面豪华的饭店时停住了,看来还是食欲暂时战胜了购物欲。
和街上的其他店铺一样,店内结账依然只收粮食、黄金和钻石,在失去了国家这个强大的后盾,各种纸币都成了废纸。
饭店内吃饭的客人只有两三桌,在绝大多数人都填不饱肚子的末世,能来饭店消费的人毕竟是少数。在迟华随手扔了一颗小金珠子给年轻的女服务员后,服务员热情的带着众人上了二层临窗的包间。
半个多月未曾好好吃一顿饭的众人,又是将饭店内的菜单从头到尾来了一遍,直看得女服员目瞪口呆。
湖里的产出远比草原上要丰富,各种鱼虾贝类摆了满满的一桌子。众人正低头大快朵颐的时候,隔壁的包间内传来阵阵推杯换盏的喧哗声。
秦雨柔秀眉一立就要起身过去理论,却被罗志刚一把摁住了,“吃你的饭,你个女孩子家像什么样子,现在动不动的就惹事打架!”
隔壁的声音却愈加大了起来,这边已经清晰可闻,一个男人瓮声瓮气的说道:“二当家的,不是我康恒今天喝多了酒这么说,就是大当家的在我也要说,卞阳让鹏飞帮的人废了我们不能连屁都不放一个吧,这样兄弟们的心都寒了!”
“康恒你咋呼啥?当时双方是相约决斗,能他妈的一拥而上吗?再说,鹏飞帮不知从哪找来一个跟吸血鬼似的男人,卞阳那么快的速度都沾不到人家衣服边,其他人上去也是被虐!”一个尖细的声音接着传来。
罗志刚、迟华同时停下了手中的筷子。
秦雨柔噌的一下又站了起来,“等等。”这次却被迟华拉住了,“服务员!”迟华将女服务员叫了进来。
“隔壁客人什么来头呀?声音这么大!”
“大哥,隔壁的人我们可惹不起,是明堂的乔堂主带着几个兄弟在喝酒。明堂可是我们老板的老板!”服务员说道最后声音自觉的就放低了。
“明堂?那我们兄弟以后还得多仰仗人家呢,这样,隔壁的单我买了。”说着变戏法似的拿出一根黄澄澄的金条来,拉着服务员的手放进手心里,“记住,千万不能让对方买单,如果不够你再来找我,如果有富余就送你了!”
女服务员千恩万谢的走了,临出包间门还回头深情的看了迟华一眼,那是一种所有男人都能读懂的眼神。
女服务员前脚刚出门,李晓飞和秦雨柔就同时扑了上来,一人一边抱住了迟华的胳膊。
“华哥,我可是你亲小弟呀!”
“华哥,你也收我做个贴身的丫头吧!”秦雨柔一边发嗲一边摇晃迟华的胳膊。
迟华顿时一身鸡皮疙瘩,像看白痴一样看着两人,“你们俩发什么神经?”
“华哥,你的金属控制已经点石成金了,不,点铁成金了,咱们以后可以天天吃香的喝辣的了!”
“华哥,我跟晓丹刚才看见两个耳环都没舍得买,你再给变根金条呗!”
迟华一晃臂膀从两人的纠缠中挣脱出来,照着两人脑门一人弹了一记,“想钱想疯了吧你们俩,还点铁成金,当我是神仙啊?这是金属提炼,可以从含黄金的金属和饰品中将黄金提炼出来,我攒了几个月也没攒多少黄金。”
“那华哥你给我的飞刀镀层金呗?”
“华哥,你给人家做个金手镯好不好?好不好吗?”
“你们俩,一边玩去!”迟华一脑门的黑线。
让李晓飞和秦雨柔俩人一闹腾,几人也没听清隔壁后面又说了什么,似乎又进入了一番觥筹交错之中。
约莫又过了半个多小时,隔壁的声音才逐渐静了下来。
包间的帘儿一掀,走进来三个端着酒杯的男人,为首的男人四十出头,白净面庞,一撮经过精心修理的小八字胡,因为喝了酒面色有些微红。男人后面并排跟着两个人,左手边的是个黝黑的大汉,疙疙瘩瘩的脸上是一脸络腮胡子,一进屋身子还有点晃,右手边的男人急忙扶了一把,看相貌似是个一脸憨厚的男人。
为首的男人面带微笑,进屋先冲着罗志刚等人轻轻一举酒杯,“在下明堂乔劲梁,不知哪位朋友破费预先替在下把帐结了,乔某这里谢过了!”
罗志刚同样一抬酒杯,“乔堂主客气了,在下罗志刚,领着弟兄几个途径贵地,早就听说明堂和乔堂主的大名,本想上门拜访苦于无人引荐,没想到在这里偶遇了!”
乔劲梁小胡子微微往上一翘,轻笑道:“我们这里穷乡僻壤的,哪有什么大名啊,有什么事朋友不妨直说。”
“乔堂主果然是个痛快人,那我也不绕弯子了,刚才听到几位在隔壁提到一个长得好似吸血鬼的进化者,我们想打听一下细节。”
“哦?不知几位跟此人有旧还是……”乔劲梁的话只说了一半。
“有仇!”
乔劲梁眼睛顿时一亮,“服务员再加几把椅子,我要跟几位朋友好好再喝几杯!”




末日风云录 第四十二章 北斗图谋
崆峒访道至湘湖,万卷诗书看转愚。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夏元鼎《绝句》
通过乔劲梁的描述,罗志刚、迟华两人确认这个突然出现在圣水镇的进化者,正是北斗小队众人苦苦寻找半个多月无踪迹的吸血鬼血刹。
这个吸血鬼不但跑到圣水镇,还成了鹏飞帮的一名新进副帮主。若不是此人急于上位表现,在和明堂的决斗中出手废了明堂的头牌打手“无影豹”卞阳,也不会这么早的暴露。这个吸血鬼也是胆大,在鹏飞帮只是将名字改成了薛沙。
乔劲梁说完,罗志刚颇有深意的看了迟华一眼。迟华自然心领神会,虽然血刹不是真心投靠鹏飞帮,必然是有所图谋或不可告人的秘密,但几人若直接上门要人,肯定会跟鹏飞帮有一番正面冲突。
乔劲梁见罗志刚、迟华两人交换眼色,心中笃定鹏飞堂的薛沙定是几人要找的仇人,于是再次端起酒杯道:“乔某虽然和几位是第一次见面,但感觉特别投缘,几位朋友若在报仇过程中有什么难处,我明堂必大力相助!”说罢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迟华起身给乔劲梁及明堂另外两人又斟了一杯酒,举杯道:“感谢乔堂主大义,我们跟薛沙是私仇,如果薛沙仍是孤身一人,我们弟兄定当血刃此子,但他如今投奔了鹏飞帮,我们是无论如何也惹不起他们的,因此我们只能将报仇之事放一放了。”说完不禁面露苦色。
乔劲梁面色一沉,“男儿生在天地间,当有几分血性,怎能如此畏首畏尾!”
“我们是人在矮檐下不得不低头啊,如果说鹏飞帮是一条大船的话,我们兄弟几个就是条小舢板,怎么敢跟大船相撞呢?”
“这点你们放心,我明堂自然会在背后全力相助!量他鹏飞帮也不敢把你们怎样!”
迟华面露犹豫之色,“乔堂主,那容我们再商量商量?”
“好,那我等你们消息。”乔劲梁面色一冷,把酒杯往桌子上重重一放,起身告辞。另外两人也跟着起身,其中一脸络腮胡子的李浑临出门前眼角又扫了迟华一眼,鼻孔出气重重的哼了一声。
……
街角的一间酒吧里。
一头长发的年轻歌手自顾弹着吉他唱着歌,略带沙哑的嗓音唱着一首悲伤的歌曲,低沉的音乐中沙哑的歌声透着浓浓的末世的凄凉。
午后的酒吧里,只有靠着河边位置的藤椅上零散坐着几个客人。迟华把整个身子舒服的团在宽敞的藤椅里,眯着眼睛,似睡着了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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