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叫我宗主大人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最爱吃凉糕
“嗯,记得啊,半个月后,我走了,小兔,我走了啊。”
“走吧,烦死人了。”张小兔挥着手,一脸的不耐烦。
等张衡走后,张小虎对张小兔道:“小兔,你把储物袋给我,我去商店卖东西,你先回去休息。”
“嗯,那我先回去,正好洗个澡,在外面呆了这么些天,感觉身上都有味道了。”
其实筑基境界的修士已经差不多到了不沾外物的地步,哪里会有什么味道,这只是张小兔的心理作用罢了。
张小虎接过储物袋,去了升仙峰,一路上许多弟子纷纷朝他打招呼,要么喊师叔,要么喊师兄,要么就是师弟,只要有人招呼他,张小虎都会停下来和那人寒暄几句。
在凤武宗里,张小虎的人缘其实也不错,知道张小虎的都清楚这个弟子待人温和,很少摆架子,如果有不懂的东西问他,张小虎都会尽心尽力的解答,如果实在解答不了,张小虎会把问题记下来。
耽搁了差不多半个时辰,张小虎终于来到了宗门商店,商店前有不少人排队在买东西,张小虎谢绝了众人让他先来的提议,安安静静的排在队伍后头。
等张小虎把储物袋里的东西换成灵玉,时间又过了半个时辰,这才驾起法器,朝着洞府飞去。
他的洞府和妹妹张小兔的洞府紧挨着,等他进了妹妹的洞府,张小兔已经迫不及待的问道:“哥,这次挣了多少灵玉?”
“十七万五千多块灵玉。”
“十七万多啊,比上次少了一万块呢。”
“嗯,每次都差不多,这次咱们买什么东西?”
“最少得留五万块灵玉用来修炼,剩下的十二万得买几颗破障丹,哥,你的符录够么?我的阵旗还得重新再划。”
“有些符录用得多了,捆身符,定身符,二阶火龙符这些都不够了,需要买材料。”
兄妹俩算了半天,总觉得灵玉不够花,但是没办法,所有弟子都是如此,哪怕是项籍,别看他挣的灵玉多,花的灵玉更多,没有人敢拍着胸口说他不缺灵玉。
这种事情兄妹俩已经有了足够的经验,急缺的东西必须要置备,否则外出战斗的时候那可真就难受了,如果不急缺的,那能凑和就先凑和,实在凑和不了,就从修炼用的灵玉中挪一点出来。
这兄妹俩都是一样的想法,在宗门修炼的时候速度可以慢一点,但是在外面战斗的时候,该准备的东西一定不能少。
比如兄妹俩从第一次出门战斗的时候就各自准备了一张小挪移符,小挪移符是一种特殊符录,价格很高,但是它的效果也相当实用,使用这种符录,可以使人瞬间转移到十里外的某个位置,是逃跑的必备符录,危险时能救人一命。
虽然小挪移符到现在一直都没有用过,但是兄妹俩每次出去也都会带着,并且会把小挪移符放在最顺手的位置,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嘛。
从这点来说,这兄妹俩和林风很相似,都属于那种性格谨慎的人,也只有这样性格谨慎的人才能在修仙路上走得更远,毕竟修仙之途太漫长了,很多时候修士总是因为大意而丢了性命。
请叫我宗主大人 第三六二章 鹰身人
林风在宗门呆了五天。
这五天里,弟子们络绎不绝的通过位面裂隙前往刀锋螳螂位面和那些刀锋螳螂厮杀,有伤有死,但都是正常的情况。
堂风也并没有回来,黑木一族更是不见影儿,给林风的感觉是那家伙说话还挺算话的。
想起女巫们还在等着他呢,林风便跟貂蝉说了一声,随后就去了魔力位面。
“这魔力位面的空气真不怎么样。”林风深深的呼吸了一口魔力位面的空气,魔力对女巫来说是氧气,对修士却是二氧化碳,确实不怎么美好。
花了半天时间,林风横跨整个王国,进入了提尔公国的土地,又花了两个时辰,到达了他和女巫们分别的地方。
站在天空往地面看去,在森林的掩映中,一座木土结构的圆得太好了,我太喜欢你了。”贝蒂丝上前,抱住莫妮卡,在她脸上使劲儿亲了一口。
莫妮卡微微一楞,脸上顿时红得跟苹果一样,害羞得不得了。
“想不到居然还有如此单纯的鹰身人...啧啧...”
请叫我宗主大人 第三六三章 树精灵
这个世界已经越来越让林风迷茫了,要说它不是艾泽拉斯吧,但越来越多熟悉的东西出现在林风眼前,而且这些东西都和记忆中的艾泽拉斯重合。
但要说是呢,这些东西好像都有点不对劲,通俗点来说就是人设崩坏了。
“或许这是一个乱入的艾泽拉斯...”林风这样想着。
因为林风回归,并且又新加入了一名同伴,女巫们当然得庆祝,现在女巫们的庆祝方式就是篝火晚会,这是从林风那里学来的。
晚上,篝火熊熊,大家吃着烤肉,女巫们跟林风说着这些天在银月森林里的见闻。
“凛风,你不知道,原来这银月森林好多德鲁伊啊。”
“你们已经见过了?”
“对啊,我第一次看到德鲁伊的时候,那个德鲁伊变成了一只大鹰,当时我也是变成大鹰的嘛。”贝蒂丝回忆道:“然后看到那头大鹰朝我飞过来的时候我都吓坏了,以为我会被吃掉呢,后来才知道大鹰居然是德鲁伊变的。”
“他跟你说了什么吗?”
“说了。”贝蒂丝一撇嘴:“说银月森林是他们精灵的地盘,并且说什么这银月森林的一草一木都会受到月亮女神的庇佑,所以叫我们别在银月森林惹事。”
“看起来精灵族并不怎么欢迎外来人啊。”
“嗯,那个托尔完全是个骗子。”贝蒂丝气鼓鼓的道。
朱莉柔声道:“也不能这么说,或许是他们怕我们打扰到那些树精灵吧。”
“树精灵?”
“嗯,它们就是一个个团子,光团子,只有晚上才会出来,昨天我们看到了,不过今天它们没来,估计是被吓着了。”
“吓着了?”
“对啊,那个德鲁伊说树精灵胆子小得很。”
林风顿时有了兴趣,直接飞上了天空,朝四周看了几眼,贝蒂丝也变成大鹰飞了上来,然后叫了起来:“凛风,那边,那边那些光团子就是树精灵。”
“走,我们过去看看。”
林风带着贝蒂丝,朝着那边飞去。
等离得近了,林风看到无数的光团子围绕着一棵大树飞上飞下,这棵大树正是开花期,而那些光团子就是在那些花瓣间飞动,林风鼻子里甚至闻到了一股甜香味儿。
“它们,这是在采蜜吧?”
树森里猛然飞出了一只大鹰,飞到了林风和贝蒂丝的面前,大鹰张开嘴,吐出人话:“两位女巫,请你们离开好吧,不要打扰到树精灵。”
林风直接无视这话,反而问道:“这些树精灵是在采蜜吗?”
大鹰德鲁伊沉默了一下答道:“是的。”
“那树精灵有思想吗?他们怎么来的?是泰达希尔制造出来的?”
“这是我们精灵族的秘密,我不会告诉你。”德鲁伊顿了顿:“如果两位真想看,那还请退后一些,树精灵感应能力很强,也非常胆小,除了我们精灵族,对于别的种族都会害怕。”
林风想了想,带着贝蒂丝后退了一些,德鲁伊这才满意了。
“对了,那能不能等它们采完蜜后分一点给我们?”
“可以。”德鲁伊居然说可以。
“谢了。”林风不是不知好歹的人,如果别人对他没什么想法,以诚相待,那林风的脾气也会很好。
树精灵采起蜜来速度很快,一看就是熟练工种,林风和贝蒂丝只等了短短的十几钟,这一棵大树花瓣上的花蜜都被树精灵给采完了,不过德鲁伊并没有把蜜分给林风,因为一棵大树上的花蜜很少,每天晚上树精都会采集上百棵大树。
接着,林风和贝蒂丝跟随着这个德鲁伊前往另一棵大树。
这个德鲁伊还是很好说话的,因为能成为德鲁伊的精灵都是属于脾气比较好的,当然,这是没有惹到他们的时候。
通过和这个德鲁伊的交谈,林风了解了不少事情。
首先,整个银月森林都是精灵族的蜜场,有无数的德鲁伊驱使着树精灵在这片森林中采取花蜜,周而复使,因为这些花蜜是精灵族的主食!!
林风以前一直以为精灵族不食人间烟火,但其实并不是,树精灵采取的花蜜就是他们的主******灵族很少会食用人类的食物,或许是认为人类的美食粗鄙不堪吧,不过如果是人类的美酒,那精灵族也会喝。
因为花蜜是精灵族的主食,所以森林对精灵族至关重要,没有森林,那花蜜的产量就会减少,精灵族有可能会被饿死,真的,精灵族也会被饿死,虽然外界都盛传精灵族的寿命相当悠久,但如果他们长时间不食用花蜜,是真的会被饿死的。
以前花蜜的产量相当充足,因为精灵族有许多个蜜场,可是最近花蜜的产量已经少了许多了,尤其是精灵族最近被虫子占据了一座森林,那座森林原本是精灵族第二大的蜜场,现在却被虫子改造成了沙漠。
而这才是精灵族要和人类结盟的原因,精灵族慌了啊,如果再被虫子占据一座森林,或者这银月森林被虫子改造成沙漠,那精灵族得饿死不少人。
“你们为什么不能吃人类的食物?”贝蒂丝好奇的问道。
“不知道。”这个德鲁伊摇头。
“难道吃了会拉肚子?”
“吃了会不舒服,很不舒服。”
说到最后,德鲁伊也说不上来,到底为什么,接着天就快亮了。
树精灵天亮后就不能工作,必须回到诺泰希尔那里,对,就是诺达希尔,不是泰达希尔,不过其实也都差不多,因为都是精灵族的神树,精灵族一共有三株神树。
德鲁鲁把采好的花蜜分了点出来,装进了一个小瓶子,拳头大的小瓶子,然后把这个小瓶子递给了林风,林风拿着这小瓶子,感觉蛋都快碎了,跟了这家伙一晚上,才分到这么点儿,估计只有几两...
不过树精灵采集的花蜜也并不多,按照林风的估计,这一晚上树精灵最多只采了几斤的花蜜。
“你们精灵每天得消耗多少花蜜?”林风忍不住问道。
“我们精灵并不常进食,像你这瓶子里的花蜜,足够我们一个精灵吃上一年...”
林风顿时无语,好吧,你们精灵族太牛了,都是猫的胃口啊,几两就能吃一年...
请叫我宗主大人 第三六四章 朱莉能力的突破
这种花蜜属于精灵族的特产,既然弄到手了,林风当然得尝尝。
花蜜一入口,林风便唔了一声,因为这花蜜的味道实在太棒了。
纯正,精粹,带着植物的清香,香甜却不显得腻味,从口里入腹,简直像是一股暖流,而且回味悠长,吃完之后朝外吐口气,满嘴都是清香味。
“好吃倒是好吃,就是可惜...”
可惜的是这些花蜜里含有浓郁的魔力,魔力又并不会和灵气相融,林风还必须得用灵气把魔力化去。
虽然花蜜有如此缺点,但林风仍然觉得,这些花蜜绝对不愧为了声后便进了城堡睡觉。
做为金丹真人,林风已经可以用修炼代替睡眠,或者说一辈子都不用睡觉,于是他只能飞到大树梢看初升的太阳。
...........
等到太阳出来,照耀大地,时间大概是八点来钟,朱莉第一个从城堡里走了出来。
“凛风,早啊。”朱莉打着哈欠跟林风打招呼。
“早。”
朱莉开始就着水和盐刷牙,魔力位面的科技水平不高,或说人族的科技水平不高,比如他们是没有牙刷的,刷牙的工具就是某种带着软刺的树枝,以前女巫们在安洛斯山脉因为不敢出去,连盐都没有,只能用木炭清洁牙齿。
朱莉刷完牙后,把盐水吐出,这才开口问道:“凛风,咱们要去银月镇吗?”
“你们知道银月镇在哪里了?哦,是卡瑞娜?”
卡瑞娜的能力在森林中如鱼得水,林风并没有忘记。
“嗯,卡瑞娜已经知道银月镇在哪里了。”
“既然这样,那就去吧。”
“什么时候去?”
“你们这城堡怎么办?”
“只是随便建的,对了凛风,我跟你说的,我的能力又突破了。”
“能控制的泥土范围又变大了是吗?”
就林风所知,朱莉现在能控制的泥土范围已经达到了二十米远,这个二十米远是以自身为圆点,四周的二十米远,这个范围已经相当广阔了。
在这样的范围中,朱莉能随意控制泥土,比如她走路的时候可以让泥土在她脚下形成土台,犹如步步生莲的神通,另外,她还能挥手间制造出高达二十米的土墙,不过土墙会不会倒得看泥土的质量,如果是稀泥,那朱莉就没法子了,在形成的那一刻就会倒塌。
这种能力其实已经相当不错了,而且控土能力有很深的潜力可挖,比如修城堡...
如今朱蓝说她又突破了,林风倒有些好奇了。
“嗯,控制范围确实变大了,现在我能控制方圆三十米的泥土。”
这个并不出乎林风的预料:“那还有吗?”
“凛风,你看。”
朱莉说完,把水桶里剩余的水倒进了泥里,随后,渗入水的泥土在朱莉的魔力下形成了一个石台,这个石台里面当然是有水的,但是随后,水开始渗出,石台慢慢变干。
“哇...能做到把泥土中的其余物质排除出来了?”林风眼睛一亮。
“嗯。”
这个能力相当棒,因为以前朱莉控制的泥土里如果包含有其余的东西,比如石头啊,树枝啊,水啊之类的,朱莉根本别的办法,只能一锅端,而泥土里如果含有别的东西,那弄出来的东西就很难控制,比如稀泥那就只能是稀泥。
但是现在,朱莉已经能把泥土里其余的东西排除出去了,并且还是她能控制的,那么能用泥土制作的东西立即便多出了无数种。
最简单的,如果朱莉知道碳的的比例,那么只要在泥土里混和别的物质,就能制作出石碳来,而且玻璃也是沙土烧制的,如果朱莉能知道怎么混和,那估计也应该制作出玻璃来!!
这简直堪称一个飞跃!!
“你这能力很强大啊。”想到这里,林风赞叹道。
“是吗?我只是觉得用处大了不少,比如这个城堡,以前要建城堡的话只能找泥土干的地方,现在却不用了,只要有泥土,我就能马上制做出一个城堡来。”
林风伸出大拇指:“牛,另外,你得开动你的想像,控制泥土并不只是给你用来制作城堡的。”
“嗯,已经想了好几招了,保证以后如果再碰到敌人,绝对让敌人吃不了兜着走。”朱莉信心满满的道。
但是对此,林风表示怀疑,以朱莉的性格,如果真碰到敌人,恐怕会直接手忙脚乱,根本想不起自己还有强大的能力。
看到林风怀疑的表情,朱莉直接用行动表示:“凛风,你看。”
说完话的瞬间,朱莉脚下的泥土已经冲了起来,把她整个人包褒得严严实实,如同一件土制的盔甲,随后,土盔甲眼睛处出现了两个大洞,朱莉瓮声瓮气的道:“凛风,看着了吧?我已经会保护自己了,以后我要是碰到了敌人,第一件事就是把这土盔甲弄出来。”
林风哈哈大笑:“亏你能想出这招来,不过我得承认,这招挺实用的...希望你到时候真想得起来。”
朱莉的做法虽然有点猥琐,但林风反而很欣赏,因为他也是把性命放在最重要位置的那种人,能先保命,并没有什么不对的。
林风给了朱莉一些意见,比如在盔甲四周弄几根土刺,哪怕没什么用,但看起来更狰狞,会给人不好惹的感觉,朱莉听取了林风这个建议。
请叫我宗主大人 第三六五章 又一个商人
女巫们陆续醒来。
朱莉把今天要离开的消息说了一遍,女巫们也并不反对,她们住在这里本来也就是林风离开后的权宜之计,如今林风已经回来,那自然是要走的。
女巫们都很干脆,而且也没啥东西可以收拾,稍微拾掇了几下,把东西放在魔火鳄的背上,女巫们便出发了。
出发之前,朱莉还得把城堡毁掉,现在朱莉的能力已经很强大了,站在原地轻轻一跺脚,城堡便哗啦啦塌掉,地面裂出一个大口子,杂物全都给埋进了土里,等过几天,植物生根发芽,这里便再也不会有人看出曾经还矗立过一座城堡。
离开城堡后,便轮到卡瑞娜发威的时候了,森林可是卡瑞娜的主场。
“往那边走,不远处有一条林道。”卡瑞娜如数家珍的道。
所谓的林道就是森林中的道路,最初可能是兽道,也就是大型野兽通过的地方,因为体型巨大,把许多植物都踩塌,慢慢便形成了兽道,这种兽道虽然也挺难走,但至少比在长满荆棘的灌木丛要好走得多。
智慧种族在兽道的基础上加以拓宽,形成了林道,一般的森林中是没有林道的,但这里可不是一般的森林,这里是银月森林。
银月森林里住着无数精灵族的德鲁伊,同时也是精灵族的蜜场,这在提尔公国是出了名的,由于精灵族虽然是个高傲的种族,但他们的本性却爱好和平,并不会肆意杀戳,所以导致这里有无数的其余种族前来,硬生生的在森林中踏出了无数条林道,这些种族的目的地都是处于银月森林中的银月镇。
卡瑞娜说的这条林道就是银月森林中的其中一条,在卡瑞娜的指点之下,大家七绕八绕,一条宽约两米的泥泞土路出现在众人面前。
毫无疑问,这是一条很烂很烂的路,简直烂到了家,路上有无数的水坑,有大有小,一步踏下,泥水飞溅,除了水坑之外,还有许多动物的粪便,恐怕就算最严谨的动物学家也无法分辨这些粪便到底是哪些动物排泄的,因为太多了,而且都混在一起。
女巫们都捂住了鼻子,这里的臭不是那种普通意义上的臭,是非常非常臭,这样的环境滋养了许多蚊蝇,嗡嗡乱飞,光听声音就让人心烦意乱。
“要不然走别的路?”朱莉叹了口气,这里太恶心了,恶心的都无处下脚。
贝蒂丝什么也不管了,拉着莫妮卡,直接变成蜂鸟飞到了空中,而且飞得相当高。
“这附近就这一条林道。”卡瑞娜说道:“虽然我们有魔火鳄代步,但这里是森林,魔火鳄的身体太庞大了。”
“呃,那就走吧,尽早离开这恶心的地方。”既然没法走别的道路,那朱莉也就当机立断,驱使着魔火鳄开始前行。
林风和贝蒂丝差不多,都是在空中飞,他的身体周围浮现出一层灵气罩,把污秽全部挡住,而且他可以不用呼吸,所以无论这里怎么臭,都影响不到他。
林道虽然臭气扑鼻,但确实很好走,魔火鳄赶路又快,没用半个时辰,便走出了好几十里的路,就在此时,清脆的铃铛声在前方响起。
贝蒂丝带着莫妮卡飞到前面去看了看,又飞了回来:“凛风,朱莉姐,前面有一个地精还有一个是长着两个脑袋的怪家伙。”
地精大家都在环形山见过了,商人皮特,而长着两个脑袋的怪家伙?众人脸上都表示疑惑,还有两个脑袋的家伙?
魔火鳄速度很快,众人很快就看到了前方的二人组合,一个绿油油的矮子,确实是和皮特一样的地精,而另一个长得硕大无比,高度最起码得在五米以上,身上没有什么衣物,只穿了条大裤衩子,露出硕壮的肌肉,但最显眼的还是他的脑袋,是两个脑袋,一左一右。
”我去,这不是食人魔么,我勒个去。“林风一眼就认出来了,因为食人魔的造型实在是太好认了。
一个食人魔和一个地精的组合?林风心里又涌起一股莫名的熟悉感,他好像记得在哪里见过。
“嘿,我的朋友们,见到你们可真高兴,这里真是太糟糕了,我叫雷克斯,是一名地精商人,这是我的保镖,他是食人魔族的强壮战士。”地精商人开口道,看起来根本不怎么害怕。
“你好,雷克斯。”卡瑞娜好奇的开口道:“你也是商人?他是你的保镖?他是食人魔族?为什么叫食人魔?是会吃人吗?”
“是的,我是一名地精商人,他是我的保镖没错,但是我敢保证,他并不会吃人,而且性格很和善,混蛋,给客人笑一个。”雷克斯跳了起来,估计是想打食人魔的脑袋,可惜他太矮了,哪怕他跳起来也打不到食人魔的脑袋,最后只能在食人魔的腰间拍了拍。
“啊?老板?怎么了?”食人魔瓮声瓮气的开口,无论声音还是动作,都给林风一种感觉,那就是:傻气。
“来客人了,还不笑一个。”雷克斯气呼呼的道。
“哈哈...”食人魔笑了一个,笑得僵硬之极,还不如不笑呢,众人都极端无语。
“雷克斯先生,你的保镖真有趣。”艾玛怯生生的道,因为食人魔这一笑,胆子比较小的艾玛居然都不害怕了,可见这位食人魔族的战士其实很有搞笑的天赋。
“这是个笨蛋,枉我还花一五十个银币雇佣他。”雷克斯愤愤的骂道,随后居然喊起冤来:“天啦,各位朋友,你们知道这家伙一天要吃多少东西吗?他要吃五十块黑面包,还有十斤肉干,因为他,我不光没赚到钱,反而还赔钱了,我成了地精一族的耻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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