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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王难养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漫空
黑色的力量疯狂地涌出来,他终于将种子彻底从叶宇身体里拿出来。
种子一旦离开叶宇的束缚,几乎称得上欣喜地拼命往朝闽的身体里窜。
朝闽面色不改变地把种子安入自己的身体里,金莲之力瞬间与黑色的种子融为一体。它们都等太久了,久到相逢就纠缠相融起来。
手术的过程非常快,快得惊人。朝闽手指上的金色光泽化为金线,将叶宇丹田外的伤口全部缝起来。
叶宇完全不知道手术已经完成,他闭眼昏迷,软软地靠在朝闽的怀抱里,没有任何知觉。朝闽已经彻底封住他的五感,手术的过程非常痛苦,他不会让叶宇忍受这种疼痛。
力量的融合过程很惨烈,因为黑色的种子过熟,竟然一度压着金色的莲花之力。朝闽赤身*地抱着同样没有穿衣服的叶宇,他因为疼痛而无法抑制地重呼吸着,轻薄的气息吹拂在叶宇扬起的颈部上,就跟蛇在蜕皮一样的重生过程,朝闽一边感受痛苦,一边终于体会到力量全部回归本体的充盈感。
烙印入骨的花纹因为力量饱和,而开始褪色,消失,露出属于这个男人原本白皙精致的肤色。
微光从石头缝隙里散落而出,朦胧的光晕中,朝闽一直维持着抱着叶宇的姿势,力量让他的身躯更加挺拔健壮,墨色的长发垂地,流淌在白色的光芒中,他垂眸凝视着叶宇,额间一枚朱砂极红极艳。
叶宇还在沉睡,青年的睡容平静温和,仿佛无论经历过多少次磨难,也无法磨掉他天性里的温柔。
朝闽将他放在地上,然后自己慢慢俯身,将自己的脸贴在叶宇的胸膛处,倾听他健康的心跳声,一声一声代表旺盛生命力的颤动,让朝闽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叶宇终于活下来,而且会跟他一起,永远地在一起。
他用自己的经脉换了叶宇残破的经脉,用了自己半边丹田换来叶宇的长命。不过朝闽清楚地意识到,叶宇跟他还是不一样的,哪怕他用同样的秘法来给叶宇续命,这个青年依旧还是个人类。
而不是怪物。
怪物自始至终只有他一个人而已。
他一出生就是无属性,身体内部的经脉可以随意转换成任何一种形态,可刚可软,可锋利可柔韧,不分阴阳,没有性别,就好像一团可以任由雕琢的血肉而已。
畸形的身体,非人的姿态,不是后天造成的,而是先天已经注定。他不愿意让叶宇知道这种事情,不愿失去这个青年眼里的怜惜与温暖。
“没有人将我当人……”朝闽深深地将唇瓣烙印在叶宇的心口,唇色异常红艳,有一种神经质的美感。“除了你。”
叶宇呼吸安稳,睡得深沉。他赤条条地平躺着,修长的四肢摊开,在微光下异常的干净——就像是被献祭的处子。
朝闽紧紧地贴着叶宇,他们的身躯交缠成一种决绝的姿势,兽性的占有欲终于在此刻肆无忌惮地扭曲朝闽的脸孔。他恨不得此生都化身为藤蔓,死死攀附在青年的身上,入骨入髓,让这个男人永远都无法摆脱他。
又或者化身为牢笼,将叶宇锁在里面,不给他光,不让他的眼瞳里出现任何除了他之外的东西。
平日温和如水,言听计从的外表下,是黑暗的岩浆涌动,时不时总要伸出霸道的触手,试图将这个青年拖入黑暗里为所欲为。
就像是现在一样,朝闽的吻密密麻麻地落在这具干净的身躯上,舔舐着对方的每一寸皮肤,饥渴难耐的欲|火越来越旺盛。因为知道对方不会醒过来,朝闽完全不掩饰自己吓人而疯狂的欲念,不断地纠缠着沉睡的叶宇。
比叶宇醒着的时候,还要激烈,带着一股毁灭的绝望,残忍地折腾着他。青年一无所知,只是偶尔被折腾狠了,才会罕见地发出几声细碎的喘息。
微光黯淡下去,黑暗来临,黑暗褪去,光又丝丝透进来。
日夜混乱,时间流逝,不知何时。
等到叶宇费力地睁开眼,他昏沉地看着山洞上方的白色光芒,大脑沉重太阳穴抽痛,他好不容易才想起自己昏迷前的事情,他跟朝闽双修。
双修……朝闽想起真是苦水倒流,灌得满肚子的心酸,不想再提。
四肢跟废掉一样,叶宇垂眼,看到朝闽趴在他胸膛上,长发凌乱地铺了一地,从他身体上一直落到身侧。
空气中有一种浓重的情|欲味道,那种若有若无的奢靡劲还在撩动着叶宇脆弱的感受神经。好像这次双修有点惨烈,叶宇根本不知道自己晕过去被换丹田后,又被朝闽恶意地翻来覆去地煎炸了几天。
那完全是用生命在做。
叶宇的记忆还停留在朝闽破烂的模样上,现在看到侧脸贴着他身体睡觉的朝闽,安稳的睡脸又完好如初,不由得欣慰地抬起淤青满满的手,忍着酸痛温柔地拍了拍朝闽的背部。
多好,朝闽又恢复了。
叶宇笑了笑,然后调整一下姿势,将朝闽拥入怀里,让对方拥有更好的睡姿。然后他边抱着朝闽,边打着哈欠思考着,以后的日子要怎么过。种田归隐,浪迹天涯,执手一生。
听起来好像都很不错的样子。





魔王难养 第76章 有你无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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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泼乱跳完全不足以形容叶宇现在的状态,他从来没有哪一天觉得这么轻松过。誓言符被拿出来了,丹田里有一股暖洋洋的真元,是天池圣物还在慢悠悠地帮他护脉养气,据说这朵花可以在丹田里住个十年八载的,等到消化完后他的武功内力全部都可以更上一层楼。
当朝闽笑着抚摸着他脸,略凉的吻细细印在他的脖颈皮肤,轻声对他说“现在你要去哪,我都陪你去”时,叶宇一时百感交集,穿越不到半年,辛酸苦辣都尝了一遍,半只脚踏在死亡的边缘来回都几次了。
明明过去的时间不长,却给叶宇一种岁月沧桑,昔日恍惚的感觉。
他都快想不起自己电脑里的游戏,想不起原来家里的摆设,想不起那个高楼大厦,电子机械,人情冷漠的现代世界。
反而是现在,满脑子的武学功法,千山连绵竹林万顷,天涯无际朝闽赛高。
叶宇背着青竹剑,弄了个包袱,里面塞了一堆朝闽给的银票,接着拉着朝闽的手,直截了当地往外走,兴致勃勃地大喊:“退隐去咯。”
什么洞仙派,昆仑门,光明教,江湖武林正义反派的,统统滚一边去。
誓言符没了,他身体也好了,爱人找到了,票子也攥口袋里,还有什么东西能阻止他们去种田养鸡,或者蜜月旅游呢?
叶宇拖着朝闽跑过那个千机长廊阵,途中遇到两个戴面具的,一个手拿着扇子,一个腰间别着笛子,见到他们欲言又止。
“尊上……”扇子男隐忍了一会,才低声叫唤,声音里暗藏的情绪是那么深沉,却又是那么无措。
朝闽回头,竖起食指放在唇上,给了他一个噤声的优雅动作。他眼神清亮,笑容愉悦,完全无往日的阴郁黑暗气质。接着回头跟随着叶宇的脚步,没有任何眷念之感地将所有东西撇在身后。
对,东西。对朝闽而言,这天下,这眼前所见一切,除了一个叶宇外,皆是毫无意义的东西而已。
所以扔掉也毫不可惜,他看着自己被叶宇紧紧牵住的手,这种暖意就是他的世界。
扇子男欲言又止了几次,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朝闽跟叶宇的身影消失。仿佛他们从此以后会彻底远离江湖,远离所有人的生命。
“尊上。”扇子男声音里的痛苦终于溢出来,武林大业,江湖风云竟然就这样轻易扔开。他们努力多年的基业,难道朝闽都没有一丝舍不得吗?
甚至是要走,连句话都不留,就好像他们这群追随者只是脚边蝼蚁,不值一提。
笛子男倒是语气欢快,“我说啊,你倒是别哭丧,尊上看起来真是开心。”
从来就不曾见过,朝闽会这样笑。
“尊上……尊上……”扇子男蹲下去,泣血般不甘心地用手抓着面具地干嚎着。
笛子男伸手拍拍他的肩膀,将自己脸上的面具摘下来往走廊外一扔,露出笑脸,“要不我们也退隐得了,我陪你。”
“尊上!”扇子男继续嚎叫。
“真是的。”笛子男痛苦地捂住耳朵,却突然手似闪电地揭开他的面具,直接用嘴堵住上去,吻住他的嘴唇。
世界安静了,真好。
叶宇跟着朝闽上了大船,是载客的货船。叶宇打算回洞仙派看看,毕竟当初就是在那个地方重生的,所以退隐的第一站就当做是故地重游,顺便给绿潇子上上坟。
就算那个家伙坑他徒弟坑得特别惨,可怎么说也是原来叶宇的师父,叶宇也就懒得将那个老王八蛋拖出来鞭尸了。
更重要的是,叶宇打算给原来的叶宇竖个碑弄个墓,不管如何他用了这个身体是事实,也算感谢一下原主的赠与,还有当做对过去的一次告别。从此以后他就算是跟自己的过去说声再见,好好跟朝闽过日子去。
朝闽完全没有异议,他一路给叶宇讲一些江湖趣闻,一些奇侠异士解闷,就像是他们还在岛上那段悠闲的时光一样。这个男人博学多记,经历过的事情也多得不像话,阅历广又口才好,叶宇听得津津有味。
“你后悔吗?”叶宇突然问,船快要靠岸,他看着朝闽突然很想知道答案。毕竟跟他退隐后的生活,不可能像是他还在为非作歹时的日子一样。前呼后拥,高高在上,众人瞩目。
朝闽却是牵着叶宇的手,他似乎爱上这个动作,用指腹慢慢磨蹭着叶宇的手背,感受上面属于生命的温暖。他的语气特别平静,笑容特别温和,“有你,无悔。”
简简单单四个字,说得天经地义,理所当然。
叶宇再一次被感动得一塌糊涂,好媳妇啊,他上哪去找朝闽这么情深似海的伴侣。真是上上辈子拯救了地球,才换来今生穿越的相遇。叶宇煽情地反握着朝闽的手说:“遇到你我也没什么好后悔的,其实我想告诉你,我们老叶家几代单传,到我这代算绝后了,以后就剩下我们两个人了。我这个人别的不行,可是还是会努力养媳妇的。现在你手头上还有点小钱,可是以后的日子还长着,也许哪天我们落魄了……”
朝闽觉得新鲜地认真听着他的唠叨,有个人将他纳入生命中,念念叨叨都是我们的感觉真是不错。
“落魄了也不要紧,我会努力养家的,所以你跟了我,我就会负责任到底。”叶宇非常郑重地说了一大堆,就像是个老实没用的男人,在追求自己未来的老婆一样努力地陈列自己的长处。
朝闽完全不在意自己处于女方,反而点头,笑着答应,“好。”
他没有告诉叶宇,他这些年下面的产业,台面上的,挂在别处的,隐形的,日日所赚取的财富多到让人厌烦。他想退隐后,要让叶宇过好日子,要让叶宇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想去哪里就去哪里。可是他没有跟叶宇说,也不需要说,等到哪一天叶宇可能会自己发现,他们其实很难落魄。




魔王难养 第77章 退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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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了船,叶宇又乐颠颠地买了两匹马,跟朝闽一起往洞仙派赶路。
无事一身轻,看山是美景看水是心清,叶宇时不时会蹦出两句“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的老诗句。
吟完诗句前几次,叶宇还会疑神疑鬼地四处张望,就怕余霖那个死文盲会从哪里跳出来附庸风雅,好湿好湿的。
幸好他们退隐谁都不知道,消失得无影无踪,那群该死的江湖正派也终于不来纠缠了。
到达南镇的时候正是烟雨朦胧的时候,这个小镇似乎常年多雨,桃花谢了,人却归来。
叶宇跟朝闽停留了一晚,才动身出了镇子往洞仙派走去。当初叶宇出来的时候,花了六天才到达南镇,回去的时候不到三天。因为一开始他人生地不熟,就算有地图也走了不少弯路,现在身边有个资深向导,走入竹林就跟走回家一样容易。
竹林深深,叶宇觉得待久了满身都是翠绿,衣袍皮肤人心都被染上这种生机勃勃的色彩。
当叶宇看到那栋高脚竹楼时,才乐颠颠地飞到竹楼的屋檐上,直接蹲坐着看向四周连绵不绝的竹林。
朝闽仰头,发现叶宇笑容非常放松明亮,好像终于回到家的感觉。
叶宇欣赏完自己穿越的第一站后,立刻从屋顶上跳跃下来,跑到朝闽身边对他勾肩搭背,一副好哥们的模样地说:“我请你吃竹筒饭,还有喝竹叶茶。”
朝闽伸手,动作非常温缓地拿掉叶宇耳边的一片竹叶,才笑着说:“好。”
就仿佛叶宇给予的一切,无论是什么朝闽都会欣然接受。
因为恢复武功,加上竹子剑法练习得特别熟稔,叶宇在吃完晚饭后,趁着夜色跳到竹林顶端感悟剑法的境界。
他清楚自己就算拥有朝闽一半的内力,拥有天池圣物的加持,拥有原来叶宇的资质,他骨子里还是那个现代和平社会养出来的死宅男。
就算从穿越那天开始就被人一路往死里坑,他也没有真正蜕变完成。
至少他的手不曾沾染上鲜血,他的心还没有坚毅到面对任何事情都毫不动容,缺少高手的感悟与吃苦的耐力。
叶宇既然决定要站在朝闽身边,就必须逼着自己拼命往上爬,朝闽实在是太招人恨了,就算他们退隐,满坑满谷的江湖人都会疯癫地追上来砍死他们。
说实话就朝闽做过那些丧尽天良的事情,叶宇也无法昧着良心说,我家闽闽犯错只是因为寂寞啊,自小没人爱嘛。
寂寞到杀人全家,灭人满派,如果不是爱上朝闽,叶宇肯定也是追杀朝闽的其中一员。
而现在……
叶宇站在竹叶上回头,朝闽坐在高脚竹楼的廊上,长袍一地,月光在他立体精致的脸上有一种朦胧的光晕,他眸光清澈地凝视着叶宇。
见到叶宇突然回头,他自然而然地笑起来,脸上那些往昔的戾气与阴暗全部消失得一干二净,只留下干净的温和,眉目精致异常,看起来竟然美得不似真人。
叶宇突然地听到脑子咔嚓一声,三观碎裂成渣渣。他清楚地意识到,爱一个人真的能爱到付出毁三观的代价。所以他才这么急于变强,只是想朝闽被寻仇的时候,能保护他。
叶宇低头看着青竹剑,眼里的光芒渐渐冷冽起来,耳里都是风过竹林的霎然声响,心境上软弱一点一点被打磨掉。他脚踏竹叶,剑指苍穹,开始重温洞仙派剑法的精髓。
每一剑都非常缓慢,沉重,肃杀。
竹子是因为有绝多根系扎土,才能在风里韧而不倒。
叶宇第一次这么清晰感受到自己体内内力的运行轨道,他也第一次这么坚定地要把一个人,纳入自己的保护圈里。
剑割入夜风里,竹叶沙沙。叶宇一遍一遍地告诉自己,为了他变得更强,强到就算全天下的人一起来了,也不能输。
竹子飘落,还没有接近剑刃骤然间就成为碎粉。
就算输了,也要替他能扫平几个是几个。
叶宇脸上那种大大咧咧,轻松懒散的表情彻底消失,只余下因为认真得可怕而产生的冷肃感觉。在皎洁的月光下,青年身姿挺拔,脸孔清秀,眼神带着一种莫名的杀意。洞仙派的剑法,现在在他眼里已经不是那种轻飘飘,只能用来防守的东西,而是一把可以守护爱人的屠刀。
叶宇完全不知道自己的表情杀气浓烈,带着一股与天下为敌的疯狂劲。
一只白皙修长的手突然抓住青竹剑,阻止了叶宇的剑招,叶宇一惊抬头,却发现是朝闽。
朝闽夺下青竹剑,才牵住叶宇的手,重新回到竹楼上。他洒脱地坐在门廊上,将叶宇拖过来,抱在怀里深情款款地伸出指尖,抚摸上叶宇的脸孔,一寸一寸,是那么轻柔珍惜地抚平他脸上那些杀气的纹路。
“我杀过很多人,有时候是因为必要,有时候仅仅只是无聊,有时候是随手,有时候是没事做。”
朝闽说的时候,异常平静,他根本不在乎自己杀过多少人,又是为什么而杀。
叶宇犹豫地眨一下眼睛,睫毛颤抖,实在是说不出什么话来。他就是为了爱情毁灭三观,也实在说不出朝闽杀得好。
“我不怕杀人,自然也不怕别人来杀我。其实你无需害怕,这世上能杀我之人寥寥无几,现在有你在,我会更加谨慎惜命。”朝闽低头一吻,落到叶宇的眉间,似在安抚他这段时日来的焦躁不安。
叶宇懊恼地一叹,“我天天做梦梦到你被人砍死,毕竟你实在是太招人恨了。”
朝闽抚摸着他脸孔的动作一顿,似漫不经心地开玩笑,“那你恨我吗?”
叶宇伸手揽住他的肩膀,将头靠在他的肩膀上,坐在满地月光上,满脸无奈地说:“这个世界上恨死你的人实在多如过江之鲫,我天生懒惰,从不去抢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位置。反之爱你的人一个没有,我过来随意就能坐下,这么躲懒偷闲的好事才是我这种蠢人的运气。”
朝闽听完,心里暖得不可思议。
叶宇还在念念叨叨,“以后遇到仇家就先跑一跑,跑不过再去打。等我明天开了外面的迷宫阵,外面的人进不来,想进来也得研究个三年五载的,然后再将剑法练习好了我们就一起去浪迹天涯,越偏远的地方越要走一趟。人生就那么几年好活,搞不好我们多走几趟塞外,就老了死了,你的那些仇人也等到没脾气就不追杀你了。”
朝闽只是低垂眉眼,笑着说:“好。”
爱我之人,就只有你一个。
朝闽只觉得这一个,抵得过一切。
叶宇从回到洞仙派开始,就在朝闽的指导下,开始自己的武学修道。他没有对手,只有朝闽。
朝闽在指导他怎么对付别人的时候从来不留手,时常打得叶宇满地打滚,事后朝闽又会心疼得要死抱着他大把金莲往他体内塞。
在这种情况下,叶宇的武功突飞猛进。
夏去秋来,叶宇跟朝闽跟两只爱情鸟一样,待在竹林里亲亲我我的,喝个茶都能安静地互相凝视对方半天。
叶宇给朝闽讲笑话,讲段子,讲甜言蜜语,洗发。
朝闽给叶宇画画,弹古琴,作诗,唱追求的词。
秋也去了,冬季刚刚下了一场大雪,叶宇从被窝里爬出来飞奔到竹楼外面,回头对朝闽大声笑着说:“等到冬天过去了,我们就出去吧,朝闽。”
朝闽光着上身,披着被子,静静地看着叶宇,眼里笑意一闪而过,“好。”




魔王难养 第78章 谁敢动我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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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林的冬季,雪花稍无声息地降落。
深绿色的竹子上堆满了积雪,最近一段时日天空都阴云密布,远看竹林一派水墨韵调的景致。
竹楼里叶宇身上披着棉花被子,头发没有绑起来,任由往后披散,松垮的单衣滑到肩膀处,露出的颈部皮肤上大片暧昧的吻痕。他拿着毛笔,白纸摊在地上,脸上有一种怡然自得的悠闲感。
纸上写了一些武学心得,竹子剑法慢慢在自己手里成熟,叶宇每天都会挑个时间来记录自己的进步。
写几分钟,他就会抬头看看门那边,见没有动静才又继续写下去。
大雪覆盖了竹楼外的世界,一道黑影凭空出现在竹林上方,不一会就轻飘飘地落到竹楼栏杆上,转瞬来到门边,伸手推开门。
叶宇听到声音立刻抬头,露出笑脸,“回来了。”
朝闽摘下皂纱帷帽,帽子上飘落了不少的雪花。他脱了鞋子,赤脚进入屋子,然后将背着的竹篓放到角落里,里面是到南镇买的各种生活用物,油盐酱醋茶等。
叶宇立刻掀开被子,快步跑到朝闽面前,牵住他的手使劲搓了搓,将他皮肤上的阴冷给搓掉一些。然后将人拖到他刚才睡觉的被子窝里,一同坐到棉被上。脚边不远处是棋盘,棋盘旁边是一个小火炉,上面咕噜噜煮着茶。
叶宇倒了两杯茶,塞一杯给朝闽暖暖手。
朝闽忍不住微笑一下,手指轻轻蹭着杯子底部。
门没有关上,外面的雪飘进来,远处点可以看到冰雪覆盖下的竹子。一种温馨无比的气氛围绕不去,叶宇舒服地看着外面的雪景,听着小火炉烧炭的细碎声响,突然脑袋一拍,又想起中学看过的唐诗,忍不住摇头晃脑地念出来:“……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
唐诗四句,记住了三句,叶宇还是很得意自己的记忆力。
朝闽对于他偶尔蹦出几句完全不对题的诗歌来很是习惯,还很给面子地笑了笑。
看到伴侣的笑容,叶宇满意地喝了一口茶,茶水刚刚含在嘴里,一句天外之音响彻洞仙竹林上空,“好诗,好诗!”
叶宇面容呆滞了下,突然嘴里那口茶水就给喷出来。他呛咳到地从被子里蹦出来,光着脚,穿着单衣,速度极快地冲到门口,见到竹林上方飞来好几个轻功绝顶的高手。
其中一个,不是那个坑爹货余霖吗?
叫你嘴贱啊,叶宇恨不得给自己甩一耳光,不知道唐诗能召唤出文盲大怪兽吗?
余霖这货是怎么进来的?那个迷宫竟然无法困住人。
冷风吹来,看着那些高手越来越多地将高脚竹楼围起来,叶宇竟然无端端打了个寒颤。一件温暖的外套突然披到他身上,叶宇回头,却见朝闽手里拿着衣服,一脸平静,细致体贴地给他穿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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