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土万里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特别白
“沈兄说,世人都知道王公是圣人超擢提拔的本朝第一名将,节度四镇,恩宠之荣,前所未有,所以攻打石城堡,旁人都可以反对,唯独王公不可以。”
王忠嗣闻言,可是握拳的手指关节处已经捏得发白,而这时候李泌还在侃侃而道,“沈兄还说,王公自节度朔方、河东以来,虽然每战必胜,但也失了年轻时的锐气,过于爱惜羽毛,只打有把握的胜仗,看似爱惜士卒,实则是为了自己的名声。”
“他真是这般说的……”
王忠嗣脸色阴沉,他从军近三十载,抚宁地方十余年,还是头回有人这么说他。
“原话如此。”
“安西小儿懂什么军国大事,石城堡易守难攻,吐蕃必举全国之力守卫,要攻下石城堡,必定死伤惨重……”
看着勃然色变的王忠嗣,李泌忽然觉得沈光说得未必就是错的,王大将军确实有些过于爱惜自己的名声了。
“王公,这世上只有千日做贼的,没有千日防贼的,石城堡在吐蕃手里,他们何时动兵我们都一概不知,只能被动挨打,可若是夺回石城堡,吐蕃但有兵马调动,咱们便能提前知晓,不胜过年年血战。”
“沈兄说了,自从丢了石城堡后,河西陇右一线军堡附近的屯田,被呼做吐蕃麦庄,彼辈想打就打,来去自如,年年死伤几百上千乃至更多,几年累积下来,还不如直接拔了石城堡,断了吐蕃下高原的念想。”
见李泌已是在帮着那个沈光说话,王忠嗣气得短须震颤,可他并不是不讲道理的人,那个安西小儿说得并没有错,也许真的是他错了,太过于看重自己那百战百胜的名头,又怕打下石城堡伤亡惨重,落下个不体恤士卒,视人命如草芥的恶名。
“王公,沈兄最后和我说,本朝名将里只有王公是真的爱惜士卒,与其让旁人去打石城堡徒耗军力钱粮,倒不如王公亲自出马,还能让我大唐将士少些伤亡,同时也能缓和跟圣人间的关系,王公一身维系天下安危,当以保全自身为上,岂可因为虚名而徒做意气之争,这样只会让亲者痛,仇者快啊!”
王忠嗣听到这儿,心情总算平复不少,只不过这个时候他脑子里仍旧乱糟糟的,今日李泌这些话,让他想起了年幼时被圣人接入宫中抚养,学习武艺兵法,说起来圣人确实是把他当成半个儿子看待的,只是这些年他久在地方,再加上他看不惯圣人宠幸李林甫,以至于和圣人日渐疏远,自己或许该好好反思下了。
唐土万里 第一百九十四章 高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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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那位安西沈郎笛音冲宵,搅碎漫天风雪,就连永兴姬都被惊动,临窗高歌……”
长安的街头巷尾,风雪停歇后的酒肆食铺里,不时有人议论着几日前从平康坊传出来的故事,也让人们对沈光这个最近搅得满城风云的人物越发好奇起来。
“永兴姬许久未曾露面,怎么会为区区边地来的小子笛声所动,这沈光为搏名声,竟是连面皮都不要了!”
“你这厮休要胡言乱语,当日某几人就在平康坊内,亲眼见到永兴姬和歌以应沈郎君,只可惜沈郎君走得太快,以至于咱们缘铿一面。”
某家酒肆里,几个外地来的士子听到有人非议沈光,有性急的拍案而起,然后便和人争论起来。
二楼雅座内,穿着身绯色圆领的高力士饶有兴趣地看着底下那争得面红耳赤的几人,心里面对那位安西沈郎的印象越发深刻起来。
“叔父,这位沈郎君如今名声可大得很,不知道多少人都想请他去府中弹奏一曲。”
“哦,那他去了没?”
“听说永王往石府下了贴,这位沈郎君婉拒了。”
“那倒是有些意思,这位沈郎君连永王的面子都不给么?”
高力士颇有些意外,永王在长安素有贤名,文人士子莫不与之相交,当年李太白傲视王侯,却和永王相谈甚欢,甚至为其幕中客,他还是头回见到有人主动拒绝永王。
“这位沈郎君据说到了石府后,只去了李相府上弹奏几曲。”
“哦,那李相可有评论过这位沈郎君。”
高力士和李林甫交情不差,这位如今事实上的独相虽然权倾朝野,可是对他却始终敬重有加,一如当初,而且虽然世人都以李林甫为恶,可是高力士知道这位圣人属意的宰相还是很有些本事的,并不会比当年的张九龄和姚崇差多少,只不过圣人已不是当初那个励精图治的圣明天子,李林甫自然也做不了张九龄姚崇那样的“贤相”。
想到这儿,高力士不由叹了口气,他如今也是少谈国事,不再劝谏圣人,免得伤了主仆情分,只是一心侍奉圣人左右。
“李相倒是没有评论这位沈郎君,只是听说当日李相府上,罗希奭、吉温俱是作陪,两人回府后,却是传出些许言语,提及了这位沈郎君。”
穿着身深绿色圆领长袍的麦友成见高力士这位叔父谈兴正浓,连忙卖弄起自己打听来的消息,“叔父有所不知,那罗希奭说李大家不如沈郎君,吉温则称天下风流,李太白独占三成,余者沈郎与天下人共分之。”
听到这儿,高力士先是愣了愣,随即便大笑起来,吉温这笑面虎是话里有话啊,“天下风流,李太白独占三成,余者沈郎与天下人共分之。”这不是说那位沈郎君还压了李太白一头,胜他半分么!
“吉温这话过了!这是要把那位沈郎君放火上烤啊!”
高力士当年为着“脱靴”之事,不喜欢李太白是人所共知的事情,不过对于李白的才华极为欣赏,他没听过沈光的乐曲,但是却读过李白的诗篇,因此不由摇头叹道。
“叔父说得极是,如今城中为着这位沈郎君,那些彼此争执的士子侠少可不在少数,不过这位沈郎君也确实倨傲,连永王的邀请都拒绝了,恐怕接下来这位的日子可不会好过。”
麦友成接话道,他倒是对沈光很佩服,毕竟这几日往石府下帖的权贵可不在少数,这位沈郎君居然全都拒绝了,听说那位石市令愁的头发都白了。
“那倒未必,贵妃很喜欢沈郎君的乐曲,圣人听了几曲后,也说沈郎君曲风新颖,前所未见,足以开宗立派为天下先,长安城里无人能比得上。”
高力士抄起酒杯,笑呵呵地说道,因为侍奉圣人的缘故,他素来居于宫中,很少住在外宅,这回能忙里偷闲,也是拜这位沈郎君所赐,他可是奉圣人命来打听这位沈郎君的消息的。
“既得圣人和贵妃看重,那这位沈郎君怕是要平步青云,大富大贵了。”
麦友成不无羡慕地说道,他祖父是高力士生母的兄长,算起来他和高力士这位叔父也算亲近,可他如今也不过是个小小的东宫卫率,哪像这位沈郎君,一朝名动天下知,就连圣人都让自己这位叔父来打听消息。
高力士没说什么,圣人心思不可测,谁知道是福是祸呢?
就在两人闲聊的时候,楼底下这时候已经厮打起来,冬天的长安城,虽说依旧繁华无比,但始终是不及夏秋那般热闹的,这些无处释放精力的士子和纨绔子一旦争执上头,到最后还是得靠拳头来说话。
看着底下乒铃乓啷地打起来,高力士满脸怀念,当年圣人还年轻的时候,可没少在市井里和人厮打吵闹,年轻真好啊!
“叔父,这些人胆子端的大,竟然扰了您的雅兴,我这就让人……”
“哎,不必了,且由他们打闹去,咱们看热闹就是。”
高力士拦住了自家侄儿,他可不想暴露了身份,他还想待会去西市里好好逛逛。
不多时,便有巡街的武侯来的酒肆,分开了厮打的两伙人,然后全都抓走了,而这时外面自有高力士的家奴匆匆赶来。
“什么事?”
“主人,那位安西沈郎往府里下了拜帖,还备下了重礼……”
听到家奴的禀报,高力士脸上笑得越发开心起来,这位沈郎婉拒了城中权贵相邀,却亲自前往他府上下了拜帖,这可是让他大涨脸面的事情。
麦友成看着那附耳低语的家奴,只隐约听得些内容,不由心痒难耐,可是又不敢开口询问。
“有话就说,不必憋着。”
高力士扫了眼这母家的侄儿,脸上神色已经恢复如常,这位沈郎君如此给他长脸面,他倒是不好拒绝,说起来他府上也是许久不曾热闹过了。
“叔父,不知打算如何处置这位沈郎的拜帖?”
“怎么,你有什么主意不成?”
“不是,只是小侄曾听友人说,这位沈郎君当日在平康坊里确实引得永兴姬现身,小侄也想亲眼见识见识这位沈郎君的风采。”
“既然如此,那某就于明日设宴,请这位沈郎过府一叙,你也来吧。”
高力士想了想道,与其道听途说,倒不如亲眼见见这位沈郎君,说不定圣人也会有些兴趣,想到这儿,高力士起身道,“今日酒兴已无,你且回去当差吧!”
“叔父,小侄今日休沐,正好陪着叔父四处走走。”
麦友成哪里愿意回去,这等巴结叔父的好机会若是放弃了,岂不是犯傻。
唐土万里 第一百九十五章 设计偶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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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后的西市,道路上的积雪已经被清扫一空,打开的坊市大门,排满了队伍。
随着鼓声敲响,人们鱼贯而入,换了身白色袍子的高力士也混在人群里进了西市,朝廷禁止五品以上官员逛西市,他也不能坏了国家法度,更何况这般便服出访倒也有意思得很。
进入西市后,高力士信手闲逛,不时听着身边人群的闲聊议论,兴致颇高。
只不过高力士没想到的是,他前脚刚逛了菓子行,后脚他的行踪便传到了石坚这位西市令那儿。
“沈郎,你这运道可真是……”
官署内,石坚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沈光上午刚去了高府投了拜帖,送了礼物,来他这儿,就遇到了高力士微服私访西市。
“石市令,这是天赐良机,且容某告退。”
沈光没想到,这样都能遇上高力士,这对他来说可是极好的机会,要知道他给高力士下拜帖,说穿了还是为着高仙芝挂帅出征小勃律。
李林甫那儿,虽说他没有得个准信,但是自从知道李林甫为着石家和高家的婚事,写了手书给高仙芝,他就知道李林甫那儿绝不会成为阻力。
李林甫是当朝宰相,出征小勃律这件事,他考虑得不止是军事上的胜利,也要考虑这次战事的花费,高仙芝挂帅出征,旁的且不说,光是石家贡献的军费和骆驼牲口就不是小数目,安西那边能和高仙芝争一争的也就只有程千里罢了。
可程千里是个穷鬼,让他挂帅出征小勃律,朝廷得花多少钱?
这笔账,谁都会算,所以李林甫那儿只会帮高仙芝一把,不过在这种军国大事上,这位李相向来都不会摆明态度,所以能够影响圣人的高力士,便成了沈光的突破口。
至于长安城里其他权贵,他结交了又能有什么用,倒不如把精力都放在高力士身上。
“沈郎且去,某自会派人与你告知高公是哪位?”
石坚自唤了心腹随从陪着沈光去寻高力士,他这时候也不由庆幸自己准备得足够充分,说起来朝廷虽然明令禁止五品以上官员来西市,可是总架不住有些官员喜欢微服私访,就连圣人以前都喜好这口。
石坚在当上西市令以前,也是作为行头再到属吏干了十多年,如何不晓得这其中的内情,所以他上任后,自是让心腹记熟了高力士的画像,免得万一圣人哪天兴致来了,到西市闲逛,遇上不开眼的惹得圣人不快。
“这位沈郎真是好心机,好城府,看起来高大都护的事情稳了。”
送走沈光,石坚在心中想到,然后便故作不知高力士这回事,在官署里办起公来,最近他可是过得战战兢兢的,多少权贵往他府上下帖,都给沈光拒绝了,他可是十分害怕被牵连,不过只要这位沈郎君和高公结识,他就不用担心了。
……
西市街道,熙熙攘攘的人群里,沈光走得不疾不徐,叫他身旁的石家家奴颇为着急。
“郎君,咱们这般慢走着,万一错过了可怎么办?”
“无妨,这偶遇偶遇,重在一个偶然,似你这般着急,怕是会露了咱们的行迹,反而不美。”
沈光轻笑着答道,只是安抚着那家奴道,他这几日空闲时,也在西市好好逛了圈,对于西市的格局尚算了解,他知道高力士先前在菓子行那边闲逛,还买了些小食吃着,按道理走不了多远,那附近就是坟典行,他打算去那儿碰碰运气。
“那便听郎君的。”
那家奴见沈光气定神闲的,于是也不着急了,这位沈郎君是个讲道理的,若是遇不着那位高公,自不会怪他。
片刻后,几人到了那全是坟典行的一条街上后,人群已不如其他街道那般多,这时代的大唐虽然已经有了雕版印刷术,也开始渐渐普及,但是书籍的价格依然居高不下。
像是这些坟典行里,所卖的书籍,不少仍旧是手抄本,沈光在延城的时候,就曾听封常清说过,西市的坟典行里有时候会淘到些好东西,比如一些家道中落的败家子会把家里藏书卖到坟典行,里面说不定会有些意外之喜。
随意挑了家门头看上去颇为雅致的坟典行,沈光便走了进去,里面顿时有伙计迎上来,“几位,可是要买书,咱们这儿可是有不少孤本善本……”
“勿要多言,你这儿可有乐谱?”
“有,有,有,就是不知道郎君要那种?”
看到沈光身后有随从跟随,而且样貌俊朗,一看便知是世家子弟,那伙计忙不迭地道。
“全都拿过来,某仔细瞧瞧再做决定,这些钱且算是某观瞻一二的花费。”
沈光自然清楚开书店的最讨厌的便是蹭书看的,于是自摸了几杯银币丢给那伙计道。
接过银币,入手一沉,那伙计见是完好的好钱,顿时喜笑颜开道,“郎君稍待,我这就去准备。”
这坟典行里,自有供人抄书的地方,西市又不是东市,来这儿多是贫寒士子,直接买书是买不起的,于是便花些钱抄书,又或是以抄写代抵读书的花费。
只不过如今冬日天寒,炭火甚贵,那坟典行自舍不得在店中烧炭取暖,更何况这大堂里的木架子上摆放都是书籍,哪个敢生明火。天气寒冷,这研墨都是件费工夫的事,更遑论抄写了,所以这店里冷冷清清的不见外人。
不多时,那伙计就捧了一叠书卷过来,“郎君,咱们店里的乐谱都在这儿了,您慢慢看,若有中意的,唤我便是。”
“你且去吧!”
这时候西市不过刚开市不久,雪后放晴,阳光自窗格照进来,尚有几分暖意。
沈光将那叠卷轴堆在岸上,便坐下来慢慢看起来,而那位石府家奴则是站在坟典行门口等候,只是脑袋却不时张望着不算热闹的街道。
半个时辰后,那家奴伸得脖子也酸了,可沈郎君只是安静地在店里看书,他都觉得这位沈郎君莫不是压根就没想过要偶遇那位高公,就在他敲着脖子的时候,却忽然听到了不远处的对话声,“叔父,那处坟典行没甚去头,都是些寻常书籍,要说找书,还是得去东市。”
“来都来了,且看看再说。”
高力士倒是无所谓,他只是逛久了,想找个清静地方歇歇脚,这西市里到处都喧闹得很,也就这坟典行所在的街道最僻静。
“郎君真是神人!”
看到迎面走来的高力士并身边的随从,那石府家奴心中惊呆了,可他连忙低下头,免得叫对面窥出破绽来。
唐土万里 第一百九十六章 无巧不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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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到那家坟典行时,高力士犹自从怀里的油纸包里取了枚樱桃毕罗,细细地品尝味道。
“且去边上侯着,若有看上的书,自会唤你。”
麦友成看着殷勤上前的伙计,还不等他开口,已自挥手把他给支开了,另外从怀里摸了串铜钱扔给他,“赏你的,另外给咱去烧壶热水去。”
这长安附近,蓝田县的樱桃最为有名,每年五月樱桃结果后,便有大量的商贩购入,其中有几家菓子行更是有独门秘方用来制酱久存,即便是到了冬日,也能做那樱桃馅料的毕罗发卖,只不过这价格要比七八月份时贵上数倍。
高力士年纪大了,反倒是越发喜欢吃甜食,从菓子行买了包樱桃毕罗后,路上已经吃了五枚,麦友成怕这位叔父待会吃得甜腻,于是才让这坟典行的伙计烧壶热水,待会好喝来解渴。
这时候,那石府家奴自回到沈光身边,他不敢做声,只是死命打着眼神,好叫这位沈郎君知道,那位高公来了,却不料沈光抬头看了眼后,便毫无所动地继续翻起那些乐谱来,只是吩咐了句,“待会让伙计拿笔墨纸张过来。”
步入坟典行后,高力士扫了眼那些木架上的藏书,然后又看了眼颇显冷清的厅堂,自是满意地点点头,然后他看到了在那儿认真看书的沈光。
这天下的人呢,大都喜欢美好的事物,所以生得一副好样貌,自然是占尽便宜。
就是高力士,也难以免俗,沈光当初在安西时,最初就是因为容貌才受到了高仙芝的关注,然后才有了后面的赏识。
眼下沈光就引起了高力士的注意,让他以为沈光是不知哪家的名门子弟,可是想想又觉得有些不对,因为那些高门世家子可不会来西市的坟典行,要去也是去东市。
而眼前这个带着随从的年轻郎君,虽说只穿了身素白长袖,可是那面料却是上好的蜀锦,还用银线绣了菱格暗纹,光这一身衣物就价值不菲,断不会是什么没落的世家子弟。
高力士侍奉圣人近四十载,那察言观色,于细微处观人的本事早就炉火纯青,眼前这白衣郎君倒是让他颇感好奇,实在是长安城里但凡出色的名门子弟,他大都知晓,可偏偏他绞尽脑汁,却猜不出沈光的来历。
感受到对面的目光,沈光放下手中乐谱,抬头微微笑道,“阿翁安好。”
看着面前面白无须,满脸和气富态的老翁,沈光知道这位就是本朝最得圣人宠爱的宦官高力士,这位是真正的老好人,坊间传闻当初李太白喝醉了让他脱靴子,有人说他事后在圣人面前恶言中伤李太白,才让李太白被圣人赐金放还。
却不知要不是高力士,就李太白那等性子,继续留在朝中,就是不死也得脱层皮,那能像如今这般天南海北地潇洒,走到哪里都有的是“朋友”愿意供他吃喝玩乐。
在延城的时候,沈光和封常清聊起李太白时,封常清便是如此评价的,那会封常清喝醉了以后,沈光才知道当年李太白仗剑游历天下时早已名声鹊起,而且他还娶了宰相的女儿,自家的兄弟又是蜀地的酒商,到哪儿都是一掷千金。
封常清年轻时因为貌丑跛足常常被人轻慢,但他却始终不曾在意,因为在他看来那些
人不过是些跳梁小丑,正所谓夏虫不可以语冰,他又何必和这些蚍蜉一般见识。
可是李太白却不同,封常清本以为能写出那等豪迈狂放诗篇的李太白不是以貌取人的俗人,于是在李太白游历安西到了延城时,封常清也是登门拜访,结果么事实证明李太白虽然做得一手好诗,可是却也和普通人一样。
所以沈光在封常清口中,所知道的那位诗仙就是个留恋秦楼楚馆的贪杯酒鬼,而且脾气还很大,“李太白的才华全在写诗上面,若以国事付之,还不如寻个州县小吏。”这便是封常清对李太白的评价。
这其中固然有封常清当年被轻慢的不忿,不过沈光想想这位诗仙的生平,这评价倒也不算太过分,所以他对于“进谗言逐走李太白”的高力士并无恶感,反倒是觉得这位大太监用心良苦,更何况脱靴子那回事本就是以讹传讹的坊间传闻,根本做不得数。
“这位小郎,不介意咱坐在边上吧?”
高力士的年纪称呼沈光一声小郎绰绰有余,他笑眯眯地看着这个很有礼貌的年轻人,开口询问道。
“阿翁但坐无妨,小子看了许久,正觉烦闷,阿翁待会儿莫嫌小子啰嗦就是。”
沈光这时候已经起身,莫说他知道高力士的身份,就是不知道,当面的乃是年纪大他许多长者,也该礼貌些。
高力士见沈光起身,那和蔼的脸上笑得越发慈祥,这些年随着他年纪越大就越喜欢提携年轻人,只不过才华高妙者大多恃才傲物,曲意巴结他的又难称俊彦。
眼前的年轻郎君,虽不知才华如何,可是这样的样貌再加上这等礼貌,就足以打动高力士了,于是他坐在了沈光桌案的对面。
等高力士落座,沈光才活动了下手脚,“阿翁勿怪,且容小子伸伸手脚。”
盘腿坐着的高力士笑眯眯地看着眼前落落大方,丝毫不见生疏的年轻人,眼里全是欣赏,这时候他身边的麦友成不无嫉妒地瞧着对面的小子,他如何不清楚这位叔父的脾性,叔父怕是看上这小子了,只要这小子不是不学无术之徒,有了叔父的赏识,自能有不少好处。
略微活动了下发麻的手脚后,沈光同样盘腿坐了下来,这时候胡桌胡椅虽然颇为流行,但是正式场合仍旧以跪坐为主,不过眼下这情形倒是不需要那么讲究。
“还未请教阿翁姓名?”
“老夫姓冯名元,小郎是哪里人士?”
沈光说的虽然是官话,可是口音却有些怪异,这让高力士很是奇怪,要知道高门出身的世家子弟,这官话必定讲得最为标准,只有寒门子弟才有这样的口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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