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为良人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心蕊
京城到临清需要半个月,仙衣一路都有些忐忑,毕竟在前世的小说里,像这样长时间的旅途,很少说没有遇到抢劫啊,追杀啊或者劫持的,只是,直到进入了临清县,仙衣才知道自己算是白操心了,这一路不但舒舒服服,毫无危险,而且还要比之前预计的提早了三天到达,可见小说就是小说,狗血也不是次次都有的。
临清实在是个小镇,且三面环山,附近临近的村子只有三四个,村里人大部分务农,小部分靠着临山打猎过活,虽然不至于饿死,不过也算不上富裕。仙衣坐在马车上,悄悄看着车外过往的行人,似乎也能理解姑太太老想打秋风以及孟蕙蓝想要嫁入富家的心情了,这里与京城的富丽堂皇几乎算是两个世界,建筑物很少超过两层,青砖瓦房都显得老旧而狭小,行人多是粗布,就算有些带着小厮出门的少爷,也穿的朴素简单,顶多颜色要鲜亮一些,布料也细致一些,但在仙衣眼里,这些所谓的富家子穿着的还不如金府的管事。
“什么想法?”金风华看仙衣无趣的放下帘子,就问道。
“穷!”这是事实,没什么好掩饰的,仙衣也不用假装自己是个不在乎贫富的女子,说实话,她一点不喜欢什么田园生活,毕竟前世小说里说的太过美好,而在现实中这种苦真不是她们这些娇生惯养的女子吃的下的,至于靠着自己发家致富,那是想都不要想,不说有没有那个资本,就说周围的环境也不一定允许,要知道,就连前世那么开放的地方女子创业都比男子要困难呢,更何况这种封建社会。所以说女子嫁人相当于第二次投胎,这话流传千古,绝对有它的道理,古代的女人可不比现代女人差。
金风华似乎很高兴仙衣的直接,居然跟着点头道:“就是穷乡僻壤。”
一行人先是将韩姨娘的棺椁寄放到离金家祖宅最近的道观,然后又商议好下葬的时候,再派了人去金家族长那里通报一声,虽然在离开金府前金府就送了信过来知会过,可进祖坟是需要族长同意还要写文书的,不可能随随便便就挑了地方埋进去。除了族长外,金风华谁都没有通知,反正韩姨娘下葬这些人都不会来,还不如暂不联络,等安定下来再考虑会客的事儿。
安置好了棺椁,仙衣还以为金风华会带她去准备好的院落,谁知道他们居然去了客栈,而未来的住所还不知道在什么地方。一开始仙衣还以为金风华不准备在这里常住,等韩姨娘下了葬就走人,可一问才知道,金然只是想要体验平民初到异乡的生活,至于房子什么的,他要自己选。
原本已经对金风华的任性有了一定了解的仙衣,再一次沉默了。
几人到了客栈,仙衣还没换身衣服,外头金风华的小厮就带了个小丫头过来,说是金风华给仙衣准备的大丫头,仙衣二话不说就留了下来。说起来,原本陪着金风华去临清的人就很少,除了马夫和金风华原来的小厮外,就只有镖局的人,然而等他们出了京城之后,仙衣就发现金风华身边的小厮换了人,就连跟着的马夫虽然人没换,可神态举止却与在金府时完全不同,就更别提镖局的人了,新换的都对金风华格外恭敬,仙衣再瞎也看出来了,这是金风华都换成了自己人。
小丫头年纪不大,看上去只有十岁,梳着双髻,苹果脸眼睛大大的看起来很是水灵,只是个头不高,身量也瘦,到不像大户人家的大丫头,只像是和雪双那样的三等丫头。这丫头名唤碧玺,人乖嘴也甜,知道好些临清的事儿,且头脑清晰很有分寸,表面看着娇憨,内里却从不越规矩,手脚也很伶俐,这让仙衣很满意,反正她也不打算离开金风华,更不会找死去害别人,所以根本不担心碧玺是金风华送来监视自己的,反而觉着碧玺在自己身边有种解闷的感觉,不会让她一个人寂寞孤单。所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仙衣就是个心宽的主儿,哪怕遇上金风华这么个杀人如麻的大魔头,她也能及时调整心态,绝做不出矫情苦逼,相爱相杀的事儿。
有了碧玺,金风华与仙衣很快就知晓了临清最好的地段在瓦片巷,据说这里在前朝的时候出过三个有出息的姑娘,一个做了宫里的贵人,一个做了王府的宠妾,还有个嫁给了边疆的兵头,谁知道兵头立了大功,做了侯爷,那姑娘就成了侯爷夫人。在这个时代生女孩就叫弄瓦,而碰巧的是,在这条街出生的女子有如此大出息的不止一个,所以这里就被后人称作了瓦片巷,也相对比临清其他的地方更加繁华。找准了地方,碧玺又介绍了这片算是厚道的中人孙叔,由于他价格公道,做人也实在,所以在瓦片巷这附近的人都喜欢委托孙叔,他手里的房源也自然而然的慢慢变多。
金风华知晓之后就开始变得兴致勃勃,也不管时间临近旁晚,拉起仙衣就让碧玺领着去了孙叔的家,只是他是不在意别人的感受,可这偏僻的小镇哪里见过如此模样的男子,就是仙衣待在他身边,都被他的模样盖过了风头,反而瞧着仙衣的人还没偷看金风华的人多,这让仙衣松口气的同时也有点哭笑不得,到是金风华仿佛没感觉一样。
孙叔刚放下饭碗,他年纪大约四十多岁,家里有个婆娘,长得略微富态,与他又是青梅竹马,两人婚后生有一子,如今儿子在外头店铺里当掌柜还娶了人家店铺主家的独生闺女,算是临清过的不错的人家。孙叔早年跑过商,家里有些家底,认识的人也不少,原本应该在家享福的他耐不住寂寞,便天天出去给人做中人,几年下来,到竟然也小有名气,于是越做越有干劲,只是此时已是黄昏,到真是少有人这个时候登门的。
不过,孙叔也没犹豫,直接去开了大门,却被门口这一男一女给惊住了,女的不用说,跟天上的仙女似的,看起来应该是大家的小姐,可那男的居然比女的还要艳丽,孙叔瞧了再三才确定这真是个少年而不是哪家贵女女扮男装的。不过好在孙叔也不是没见过世面的,他稍稍看了看两人的衣着,两人虽然看起来穿着很普通,但那布料却只有南方才有,不是临清这种偏僻小镇能卖的东西。
孙叔扫过不过一瞬,很快便和气笑道:“两位有事儿?”
碧玺这时候站了出来,俏皮道:“我家少爷知晓这片儿孙叔最有本事,自然要求到门上。”
“当不得,当不得。”孙叔连连摆手,谨慎的说道。
“当得,当得,在下初入临清想在临清买座宅子落脚,因着时间仓促,到是麻烦孙叔了。”金风华一笑,美艳之余还带着三分腼腆,态度很是谦和,仙衣都觉着这人的芯子是不是给人穿了。
孙叔下意识的偏偏头,生怕被这笑容给晃瞎了眼,微微垂下眸子笑道:“不麻烦不麻烦,咱就是干这一行的,还要多谢公子照顾咱的生意,只是不知公子想要什么样的宅子?”
“不用多大,大概三进的就成,最好有个园子,有池塘更好……”说到这里,金风华脸皮子微红,又牵起仙衣的手,笑得略傻道:“在下是家中庶子已定了亲事,现分出来单过,总要照顾到后头子嗣。”
仙衣觉着金风华就跟吃错了药一样,还演戏演上瘾了,相当初她也给金风华那忍辱偷生的表象给骗了,人家哪里是为母忍辱,人家根本就是变态到了想要体验被人欺负的感觉,所以说神经病根本没有理由可言,人家想怎样就怎样。
孙叔却觉着金风华是个坦诚有担当的年轻人,若是旁人在周围人不了解的情况下,恐怕绝不会提出庶出的身份,毕竟庶出只比奴才好一点,但既然金风华提出来了,应该也是想要让他给找个便宜一点的房子,而金风华身边的少女大概是嫡母赐下的女子,所以能够不成婚就先在一处,如此先提出来,估计也是要给邻里一个报备,省得人家怀疑这两人是私奔出逃,再坏了人家姑娘的名声。
不得不说,年纪大的人就是容易想多,而实际上金风华只是觉着无所谓而已,反正住的时间长了,谁不知道谁啊,现在他先说出来,也省得无聊的人去试探。
“你放心吧,这事儿包我身上,我这里正好有三处三进的院子,明儿一早带你们去瞧瞧,看中了就告诉我,孙叔保证不坑你们。”被金风华迷惑了的孙叔豪气的揽下了此事,甚至还热心的告诉他们家具和日用品在哪里购买比较便宜。
谈妥了此事,金风华心情极好的带着仙衣回了客栈,他忽然觉着这样的生活真是新奇的让他热血沸腾,就像是一直生活在腐臭里的人,突然逃了出来,吸取了第一口的清新空气。
缘为良人 第四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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腿都要跑断了,仙衣前世是个吃过苦的姑娘,可是这辈子在没出金府前都是娇生惯养的宠着,哪怕后来母亲离开金府后她受了些刁难,也不需要她东奔西走,但怎知她刚离开金府没多久,就要跟个疯子出来抛投露脸,从早上跑到晚上,回去的时候连小腿都肿了,最可悲的是,她都累成这样也没敢撂挑子不干,万一搅了这位的兴致,谁知道他会不会报复。
对比了几家,连续跑了三天,似乎对着选住所格外有兴趣的金风华终于敲定了一处三进的院子,位置就在瓦片巷与窄口桥的交汇口,旁边就是临清县里唯一的一条温良河,据说这里曾经是一位侯爷专门安置外室的宅子,只是后来侯爷回京,再又莫名去世,那位外室最后生活无法继续,又不敢上京求助,就只好卖了宅子去别处讨生活了。临清本来就不大,能盖出的三进宅子就更少,即便金风华看了三天,也只能勉强看中这一座,再怎么说这里也是侯爷住过的地方,品味当然和这里的普通百姓不同。
带着遗憾,金风华意犹未尽的买下了宅子,痛苦的付钱交接,这让仙衣松了一大口气,至少金风华没无聊到在这样房价低廉的地方和人还价,只为了他无聊的恶趣味。
其实仙衣跟着走了这么几天,还真就觉着这一处不错,虽然是三进可面积不大。其中第三进最大,里头有正房厢房别院什么的,靠着后墙是一座池塘,上头修了个小的水桥直通回廊,回廊又绕着三进的小花园通向各房,小花园面积袖珍,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至少修缮的精致奇巧,花木繁多。再来第一进面积为次,多是放车马和下奴居住的地方,最小的反而是第二进,除了大厨房外,还有会客的地方,只是这里多是前院外男活动,女子会客自有三进的一处花厅。
修补新居仙衣以为她可以坐享其成,却没想到金风华把她抓来,不但修复的油漆到屋顶的瓦片都要仙衣参合,就连想补什么花卉都找了仙衣讨论,闹的仙衣不胜其扰。
“要种就种牡丹吧。”仙衣累的双眼发粘,看了金风华一眼,心中含着无限恶意的说道,表面到是好似随意。
金风华原本大而湿润的眼眸微微垂下,瞬间变得细长,一股子危险的味道一闪而过,之后居然点点头,算是同意了。
仙衣打了个寒颤,这时到是一点睡意都没有了。
算是简单的整理了院子,金风华这次到没有拉着仙衣,直接去了木匠所带了图纸定做了家具,又多付了工钱,多找了木匠,务必要在半个月内将家具打好,也正好可以利用这段时间再给宅子做点修补。
一切准备停当,和金家族长约好的时间也到了,金风华带着仙衣去了金家祖坟,就在环抱临清的其中一座山上,由于金家是这里的老户,所以划了好大一片地方用做祖坟,就连祖坟的边上都着人建了不少民宅,专门派给守坟人居住,以保金家祖坟香火不断。
乡下人下葬的规矩其实很多,但由于韩姨娘不是正室,在这里就会被简化的特别简单,什么设棚子,摔盆打幡儿统统不允许,就是充孝子也不能对着姨娘,而要对着正经的父母。不过,金风华似乎根本不在乎这些,他只是烧了比一般多出两倍的纸钱,又托付了这里的守坟人,便安安静静的看着棺材落坑,看着黄土掩埋,最终立碑成了一处坟头,这坟头看上去就像是韩姨娘一生的句号。
仙衣也跟着金风华什么都没说,直到他们回到马车上,仙衣也还沉浸在曾经的回忆里,唯一的庆幸就是母亲还在。
“你答应我娘要照顾我的。”当马车开动的时候,金风华突然过来说道。
仙衣还没从回忆中脱离,只能迷茫的抬头看他。
可金风华却一下子变了脸,一手掐住仙衣的脖子,阴沉着脸道:“如果你做不到,就下去给我娘赔罪吧。”
仙衣摇晃了下脑袋,这才回过神,微凉的触感在她的脖子上,但并没有多少窒息与压迫感,就好像此时的金风华一下失去了果断,反而变得犹豫不决。
仙衣看着眸光闪烁的某人,心里奇怪的升出了一种古怪的情绪,她连大脑都没有来得及细想,便一巴掌拍开金风华的手掌,只听轻微的“啪”一声,金风华与仙衣当场都愣住了,金风华是没想到有人敢反驳自己,而仙衣是觉着自己已经被金风华逼出了冒险精神。
“回去了,今天还要去看厨具,你厨子找好了么?”仙衣几乎是机械的偏过头,却用平静的简直没有一丝波澜的语调说着普通生活里的鸡毛蒜皮。
金风华没有回答,他一瞬间的愕然,到发现自己居然没有一点点嗜血的感觉,他微微皱起眉头,低头去看他那只被仙衣拍过的手背,上头有着淡淡的粉色,是击打后留下的痕迹。如果是前世,仙衣怕早就被他分解了,可是此时没有,他甚至连这个念头都没在刹那间弹出,到底是因为母亲的遗言,还是他被重生磨去了血性?金风华想起崔公公出现的那个晚上摇摇头,那种杀戳的味道他就算再到下辈子也不可能忘却……然而想了好久,金风华都没有头绪。
“等着孝期过了,你就等着嫁吧。”
仙衣的提心吊胆居然在下马车的时候,等到了这句,真叫人哭笑不得。
也许是仙衣的试探给她了勇气,也许是金风华没想通自己的异常,两人接下来的日子都过的很融洽,仙衣也不再刻意的避讳金风华,生怕一个小细节就丢掉了小命,而金风华也暂时将疑问留在心底,故意放纵仙衣的言行。可这两人都不明白,有时候试探与放纵会变成慢慢了解对方的前提,而想要了解对方,往往都会向着粉红色的未来靠近。
时间又往后推了半个月,新买的宅子不论里外都焕然一新,金风华抱着对普通生活极大的好奇,拉着仙衣热热闹闹的搬进了新宅,甚至还不忘给周围的邻居送上拜礼以及请柬,邀请四邻次日前来吃酒。
住在这个位置,周围虽然不算都是有钱人,可也大多富裕,只有窄口桥对面的位置才慢慢步入普通的百姓区,那里居住多是商家的伙计或是小商贩和手艺人,但临清最多的美食也在对面那条街上,尤其是老费头的肉包子,那是临县都晓得的好味道,除此外还有刘嫂子的豆腐脑,江记的酱鱼,虽然都是平民味道,且用不了几个钱,但对于吃过的仙衣来说,并不觉得会比金府的精细美食差。
新宅叫金宅,金风华并没有愤世嫉俗到换了姓氏,反而仙衣会觉着金风华其实并不在意姓氏更不在乎家族,兴许对金风华来说,这三个字也不过就是普通的符号罢了。小金宅周围这一条街只有四家,除了金宅外,对面的宅子据说前年闹了火宅虽然人都没事,可主家也不愿留下,据说搬到外县去了,对面一直空着,而其他两家,一家是临清还算有名的酒楼老板,一家是原住在邻村的农民之家,后来因为儿子考上了童生便搬到了县里,不过村里的田地都没有卖,这家人在农忙的时候也需要回去整理土地。这四家里,那座火灾的宅子最大,虽说是三进可面积要比金风华的大三分之一,其次便是金宅这座三进的院子,而其他两家都是两进,那家从村子里来的连下人都没有,一家子自己动手,到也和乐。
仙衣进了金宅,由于没有嫁人只能住在旁边的偏院,这也是沛国庶出娶丫头或是一般人娶童养媳特有的规矩,因为女方都没有娘家,甚至身家都捏在主家手里,所以即便两人没有成礼并不一同住在主屋,可女方也不能离开夫家去别的地方居住,听说有些地方主家要娶失了双亲的姑娘也有这么住的,也有人说这叫肥水不流外人田,姑娘自始至终都是夫家的人。
稍稍做了休息,仙衣就要忙活起来,这个宅子里没有女主人,而她正好是金风华的未婚妻,那么只要金风华没有别的意思,她就必须撑起这个宅子的后院,只是宅子里的下人实在太少,一个马夫,一个小厮,一个丫头,就没旁的人了,三进的院子再小也显得空荡荡的,没了人气。只是他们如果添人也添不了多少,就他们两个主子,要是搞成金府那样,那真是钱多了撑得。所以仙衣和金风华商议之下,又给宅子里加了一个厨子,一个厨房帮工,一个门房,一个后院婆子,再加两个修剪花园清理池塘的园艺师傅,还有两个负责打扫院子的杂役。至于管家什么的,仙衣觉得她自己一个人就能干。
如此,仙衣来到这个世界的头一个宅子终于热闹了起来。
缘为良人 第四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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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住下的几天,仙衣还觉着有些不安,她不知道金风华这样过家家的游戏还会玩多久,如今韩姨娘已经入土为安,天下之大还有谁能牵住金风华,她猜不透他的底细,也弄不懂他的野心,如今的他就好像一个一直被关住的孩子,突然被人从牢笼中放出,面对着这花花世界,他自然会新鲜一番。可是新鲜过后呢?他会被变成谁?
只是这些还不是仙衣最担心的,她其实最担心的是自己的状态,兴奋好奇多过于恐惧退缩,她想要看见金风华的未来,哪怕他格外的危险……
然而再多不安,随着住在新宅的时间变长,随着对周围环境的熟悉,仙衣的惰性又开始隐隐冒头,得过且过的坏毛病让她开始安心的生活,随之将那些烦恼抛在心中看不见的角落里。
现在的仙衣每天睡到自然醒,每日除了品尝素味美食外,还能时不时带着碧玺出门走走,不用伺候夫人,不用害怕大姑娘,不用整理正房那些乱七八糟的事务,不用整日守着规矩,她就好似这附近所有小康之家的女眷,平静而富足,恰恰是她与母亲曾经最期盼的生活。
这样的生活对于金风华来说显然也更加新奇,他一般都是一早出门,傍晚归家,大部分的时间都游走在镇内小巷,或旁观或参与这古镇里的普通生活,品味着世人的喜怒哀乐,尽力的融入其中,伪装成一位性格温润,害羞内向的富家庶出子,心善俊俏到是很得周围邻里的喜欢。
仙衣也有和金风华一同出门的时候,有时候是纯属心血来潮,只带着碧玺和小厮观棋徒步过了窄口桥,逛逛菜市买买杂物,有时候是见见邻里,与那酒楼老板的娘子对对花样子,说说家长里短,还有时候会和金风华前往临清县的一间书馆,挑挑新鲜的杂书,买一些笔墨纸砚。日子再平常不过。不过就算仙衣再享受这片虚假的安宁,也总有生活的点滴提醒她金风华的不凡,比如家里的奴仆都会武,比如时不时飞来的信鸽,还比如金风华夜间偶尔回来,身上淡淡的血腥。
仙衣从不过问金风华那些消息,金风华也不提,只是这日到是特别,金风华收到消息后将仙衣叫到了正房。仙衣先是疑惑,但并未拖延就去了正屋,刚好瞧见金风华放下手中的纸片,嘴角露出一丝讥笑。
“京城想问咱们什么时候回去?”金风华放下纸片一指身旁的椅子,漫不经心的说道。
仙衣心知金风华绝不会回去,便也不惊慌,缓缓走到椅子提裙而坐,并未多言。
“曹姨娘肚子里的孩子掉了。”金风华挥挥手,碧玺就下去了,他侧过身子靠向仙衣,盯着仙衣的眼睛说道。
仙衣只是微讶,随后了然,他们走之前夫人与曹姨娘就开始闹腾,曹姨娘怀疑夫人做了手脚,而夫人以为曹姨娘栽赃陷害,这其中也只有旁观的人看的出古怪,还亏得夫人那般信任曾嬷嬷。
“说是曹姨娘身边的粉荷嫉妒曹姨娘得宠,之前曹姨娘怀孕,她想给大老爷做通房,曹姨娘表面答应却根本没做,粉荷一气之下在药里放了红花。”金风华用白玉的双纸捏住纸片晃了晃道:“还是两次,第一次没有成功,便栽赃给了大夫人,第二次成功了,可也被人揪出来了。”
仙衣扯了扯嘴角。
金风华探过身子,摸着仙衣的下巴,歪着好看的脑袋道:“你不信?”
“如果说粉荷想做姨娘我相信,可若是说大老爷的通房就太可笑了,她才多大,十二?怕是葵水都没来,她怎会那么急迫的要给大老爷做妾?”仙衣任金风华摸的滑手,略带不屑的说道。
“可不是,如此浅显的道理连你个姑娘家都不信,老爷居然会信,就这么任其被打死了,啧啧……”金风华衣袖轻飘,仙衣亲眼看见茶几上的纸片飞了起来,然后化为灰烬,心不由颤抖了一下。
“京里也不过问问,要真想咱们回去才怪。”金风华站起身来走到仙衣跟前捉起她一缕黑发,似是玩笑道:“反正时间还有,不如也见见亲戚,玩一玩。”
还真是如此,临清镇不大,族长又知道金风华回到临清,可偏偏姑太太到现在都没消息,可见是金风华暂时懒得应付她,所以根本没让消息入了姑太太的耳,到也像金风华会做的事儿,只是时间还有……仙衣眸子暗了暗,果然这样舒心的日子就不会长久。
“你喜欢这样的日子?”金风华稍稍一拉仙衣的长发,迫使她抬起头看向自己,之后再用另一只手摸上仙衣的面颊,嫩得就像能掐出水来。
“喜欢。”仙衣很老实,也没有为了拍马屁说出什么只要跟着金风华就好的鬼话,潜意识里她就是知道金风华喜欢她说实话。
“我也喜欢。”金风华慢慢拉起仙衣,抱在怀里,温柔得不像个杀人如麻的疯子,“我一直想要过这样的生活,也许从上辈子开始我就这么想,可是心黑了就是黑了,再怎么洗再怎么装,那也是别人,不是我。”
仙衣靠在金风华的怀里,哪怕感受到金风华身上浓重的负面情绪,她也不敢多嘴安慰,她在慢慢适应留在金风华身边的生活,她要想活的安稳长久,就必须知道金风华的脾气,懂得他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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