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都市言情

我给重生丢脸了

时间:2023-05-21  来源:  作者:无情的吞币器
    “我觉得,你干脆剪个光头算了,不仅额头亮,头顶更亮。”

    “滚。”

    王暄轻笑,他没事就想挤兑同桌,刚才看到阳光照射到他脸上,额头是真的有点亮,不说出来怪难受的。

    挤兑唐叶的感觉,他觉得真是太爽了。

    升旗仪式结束后,厕所总是满员的地方,男生还好一点,女生基本上已经在排队了,唐叶觉得自己学校应该多为女生建一个公共厕所。

    男生厕所里,吸烟的人很多,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这么喜欢在厕所吸烟,可能是烟和臭味正好相抵,回到教室就闻不到了吧。

    唐叶去上小号,七班的一群人在厕所抽着烟,他们是跑来的吧,速度这么快,都抽上了!

    唉,堕落啊!

    他是不抽烟的,七班的人看到他来,递烟给他,他没有要,总觉得烟的味道,在身上残留的时间特别久。

    他不喜欢。

    递烟过来的人,叫什么名字他也不记得,只知道是七班的,唐叶不接烟,就有些尴尬。

    他看在眼里,又笑着我,自己真不抽,多谢多谢。

    那人脸上的神情才好一点。

    这时候啊,人的情绪基本上都表现在脸上,一点都不做作,不像进入社会后,那种把情绪放在内心,表里不一的样子。

    高中的时候,友情有时候就是在这厕所抽烟的过程中不断变深厚的,唐叶没有接烟,也就意味着友情走不到最深处。

    不过,他也不怎么在意,毕竟前世都不抽烟,认识的人很多,但能联系的就很少,知己一二,朋友三四,也就那样,这辈子他也不想改变太多。

    他提起裤子去洗手的时候。

    五班的那个癫子来了,所谓仇人见面格外眼红,癫子真名叫钱富林,听名字就知道,这人不简单,有钱。

    他留着一头长发,在一中这么特殊的样子,可不多见,估计没几个人能左右他。

    五班来的人挺多,但是都以他为中心,像小弟跟在他身后,也不知道这些考上一中的优秀学子,怎么一到高中就变了,学什么不好,学抽烟学拉帮结派。

    钱富林是一个能忍的人,昨晚见人多没有动手,这时见七班的人很少,从厕所门口进来,点了一支烟,就上前去惹狗哥一帮人。

    厕所的道路就那么一点大,狗哥站在隔间的门边,他让他们让开。

    狗哥自然不愿,就站在,不让。

    让了不就是认怂了吗

    都是年起好争强好斗的年纪,你不服我,我不服你




第三十章 吃可爱多长大的
    唐叶远离了七班那群人,自己身上又没有沾染上实物,那股味就远离他了,只是心里还是有点不舒服,好在嗅觉能让他自我欺骗,能安安静静听课。

    课间休息的时候,小道消息的速度飞快。

    大家似乎都知道了,五班在厕所被一只拖把横扫的事。

    有些人可能不信,还故意去二楼查证,走到楼梯道中段的时候就退回来了,残留在二楼楼道的余香就是最好的证明,一点都不想越靠越近。

    也不知道这些人是怎么想的,居然想去验证一下,真是脑抽!

    但是回来之后,大家就更加相信了,这就让大家笑的十分开心。

    接着,唐叶这个当事人,拿拖把打人的壮举还是被同班的男生知道了,然后扩散到全班,毕竟这么大的事,瞒不住的。

    至于其他班级知不知道,就不清楚了。

    似乎他们不在意谁拿拖把动的手,更在意谁被拖把击中了。

    人都是这样,觉得好笑的事,就更关心比较惨的一方,对造成别人那么惨的人不怎么在意,不然网络上那些搞笑的表情包是怎么来的

    七班的一帮人坐如针毡,度秒如年,上午最后一节课,下课后,一伙人直奔宿舍,先换衣服,再去吃午餐。

    唐叶也去换衣服,他身上虽然没有沾到,但心理上有些不舒服,那时候出来的时候,就不该和七班沾到的人走得近。

    不然他都去食堂排队了。

    现在不换衣服不自在。

    食堂里。

    换好衣服的一众人,有说有笑的。

    只是空气最怕突然的安静。

    越是不想碰到的人,越是能遇见,不像爱情,越是千方百计想遇见的人,越是非你所愿。

    五班的人也都换了衣服,才来吃饭。

    这半天,唐叶不知道他们是怎么过的,只是刚才走在路上的时候,听到来来往往的一些同学说话,总结一下四个字,十分嫌弃!

    所谓仇人见面,十分眼红,钱富林就像一条恶狗,他盯着狗哥,唐叶这边一群人都以狗哥为首,他是七班的中心人物,不盯着他,盯谁

    当然唐叶也被他看了几眼,唐叶的扫把没有照顾到他身上,他对唐叶的仇恨并没有狗哥深,狗哥都不知道打了他多少拳,踢了多少脚。

    唐叶觉得钱富林真是一只打不死的小强,被揍一顿,见面还是一副不服输的样子。

    钱富林的一群跟班,对他的仇恨就比较大了,小圆寸一下就认出来了,凶狠的盯着他。

    唐叶其实有点慌,他现在可还是弱鸡,打是肯定打不过的,跑的话,估计也跑不过。

    真是太菜了。

    上午的那一场,惊艳了他们青春的战斗,注定要留在他们记忆的最深处。

    现在,唐叶身边有七班的一群人,就算被盯着,也让他有了一点底气,面色还算沉稳,眼神也不慌乱。

    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如果下次打架的话,自己帅气的脸庞肯定要被重点照顾。

    以后落单就十分危险了,不管是在学校还是校外,今后一段时间,他觉得自己都要注意一些。

    不过,他的出行十分有规律,网吧这种地方几乎不去,是很难遇到的,在宿舍的话,可以喊保安叔叔,公共厕所以后也不去了,上厕所的话就跑教师的办公楼去上,那边干净又卫生,教室的话,他觉得没谁敢冲进教室打吧,要是真的打了,那就认栽,然后找个别的方法报复回来。

    脑子里已经产生一大堆想法,退路和报复的路都想好了。

    唉!

    真是弱者的悲哀,强者就应该刚正面!

    现在双方人马,仇恨很大,气氛剑拔弩张,但在食堂是打不起来的,摄像头和好几个老师都在,除非你不想读书还差不多。

    短暂的相遇,两伙人在眼神之间擦起火花,只是这火花不关于爱情。

    不!

    关于爱情也不好!

    午休,他总是在教室休息,不在宿舍里,在教室很安静,也能记忆更多的内容。不想看书的时候,就趴在桌子上睡上二十分钟,精神又恢复过来。

    自从周末校园电视台播放了十佳歌手复赛的视频后,唐叶收到了几封情书。

    别的班的人因为校园十佳歌手认识了他,很多人都被他歌声吸引到了。

    写情书吧,说是一见钟情,其实是见色起意,还窥见他的嗓子。

    闷骚如他,唐叶觉得她们肯定是看上了自己帅气的外表。有时候真搞不懂,这些女生咋就喜欢上自己瘦弱的样子呢,光看脸可是不行的!

    他来到教室的时候,看到自己桌面上又多了一个漂亮的纸质袋子,这样的情形见多了。

    对他来说,情书又收了一份,这次没有放错位置了。

    他搞不清楚这些人咋这么大胆呢,他人都没见到呢,就表白了十分像网恋,一个是以书信来传达爱意,一个是隔着屏幕聊感情,见面就很容易崩的!

    不过校园的喜欢相对安全很多,网恋就很危险了。

    唐叶没兴趣,前世看过的网络失败案例太多,连带对此提不起一点兴趣。如果有人想听,他可以把前世的一些案例搬出来说上几天几夜,让你听听世界的残酷。

    情书的内容,他懒得看,没有兴趣的事,才不浪费时间。

    和情书一起送来的小零食,丢掉太可惜,送回去更不合适,只能留下来给王暄吃,希望他能长点肉。

    教室里人并不多,留在这里午休的基本上都是十分爱学习的同学,男生只有他,同宿舍的王之恒,作为一个学霸,在宿舍躺的好好的。

    有时候你想羡慕别人都羡慕不来,别人不怎么学习都能次次考高分,你努力学却也考不过人家。

    天赋有时候真的很重要。

    唐叶就十分羡慕那家伙,甚至有些佩服,不过他的学习方式一般人复制不来。

    唐叶觉得自己还是坚持努力学习吧,他认为脑子没人家聪明,就要勤奋一点,勤奋是没有错的,会离自己的目标越来越近。

    笨鸟先飞,即使飞的没他快没他高,但终究飞起来了,还很飞的很稳。

    就是这个理。

    他座位四周,唯一的一个同学,就是坐后面的方婧。

    她比安晓静还要萝莉一些,瓷娃娃似的,简直像个小学生,记忆中她的成绩也是超级好的。不过,她不像王之恒一样,小方婧可是聪明的同时又很努力。

    再说一个你不愿相信的事实,今年她才十三岁,正常来说这个年龄应该在读初中,可是她已经高一了,不知道以前是怎么读的,你想问吧,但是又怕受到打击。

    八班年龄最小的,非她莫属了。

    十三岁的她,虽然有点矮小,但很可爱,也还有生长的空间和时间。

    唐叶做着物理试卷,会的很少,不会的很多,他现在就想请教一下她,小方婧是很聪明的,记忆中,她也很有趣。

    唐叶拿着一道物理题,问她:“方婧,这题你知道怎么做吗”

    方婧听见唐叶说话,脸蛋立马红了,她性格非常内向,和男生说话就脸红,和女生则不会,有人请教她问题,她还是很乐意接受的,小手拿起唐叶递来的题目。

    “汽车在水平公里上行驶,汽车所受阻力的大小恒为车重的0.01倍,当车速达到4m/s时,车的加速度为0.4m/s2,若汽车保持此时功率不变继续行驶,求:(1)汽车继续行驶将做什么运动(2)车速达到10m/s时,汽车的加速度为多少(3)汽车所能达到的最大速度是多少(g取10m/s2)”

    方婧看完题目,手上的笔就在草稿纸上划动,唐叶没懂她在写些啥子,手很小,但是速



第三十一章 彩排
    唐叶对着书本把物理题研究了好久,终于是弄明白了第一小题。

    人太菜了,让人无奈。

    他便不想继续下去了,还是让物理题冷静一下吧,把题目丢在一边。

    他决定先看下语文的文言文,调整一下心态。

    古文总是让人心境,你不去看那意思,但是读字,就觉得美,当然要是试图去理解,翻译为现在说的话总觉得少了一些感觉。

    想起语文老师说的话,没事的时候多看点书,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唐叶觉得自己难以达到她的那种高度了,不过,他对文科的兴趣一直都是挺大的。

    看着书,不知不觉就睡了过去,醒来的时候,是被外面的音乐吵醒的,他居然都没听到一点午休结束时想起的暴躁铃声。

    眼睛还没睁开的时候,他就察觉的从嘴角一直蔓延到脸颊的一股凉意,顺带手臂也有一丝丝冰凉和黏稠,是自己脸上的口水。

    这样趴在桌子上睡觉流口水,已经不是第一次!

    难受是有一点,散发的气味也并不美好,更多的,是来自于知觉上的无助。

    一只手麻了,一只脚也麻了,那种想动也动不了,像小蚂蚁占据了半身的痒。

    他另外一只手伸进桌子抽出一张纸巾,偏过脑袋,赶紧擦掉脸上和手上的痕迹。

    不在意别人是否看见,反正没脸没皮的,看见了也无所谓。

    过了一分钟或者是两分钟或许更久,唐叶才缓过劲来,但是还站不起,身子没有力气,手臂和脚才充上血,估计还要等一会。

    午休过后,校园广播电视台,总是会响起音乐,记忆中是有点歌环节的,但是重生回来这段时间一直没有听到过。

    这时外面响起熟悉的音乐节拍,前奏很熟悉,一听就是周董的,就是想不起歌曲名字。

    平缓的音乐有点悲伤,让人昏昏欲睡,他马上想到狗哥,他在宿舍休息,肯定又在骂了,他午休过后是十分不想听这种歌的,本来睡的就不爽,还要去上课,谁能高兴啊。

    唐叶估计广播站肯定有许多周董的粉丝,不然怎么隔三差五就放他的歌曲。

    他现在这一刻,也不怎么喜欢,歌曲有点悲伤,但大概是魅力使然,让人不自觉的跟着哼唱。

    他终究还是想起名字,是《枫》

    “乌云在我们心里搁下一块阴影

    我聆听沉寂已久的心情

    清晰透明就像美丽的风景

    总在回忆里才看得清

    缓缓飘落的枫叶像思念

    我点燃烛火温暖岁末的秋天

    爱你穿越时间

    两行来自秋末的眼泪

    ”

    他很喜欢这首歌的,每次听都有不一样的感受,歌手在唱歌的时候,也许说的是他的故事,但听歌的人耳中,又是不一样的感受。
1...1112131415...175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