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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封神做主角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小咖喱黄不辣

    绿衫少女气呼呼的道。

    “小钰,这书店的老板肯定不是你想的那种人。”

    “他能够想出这种书店的模式出来,而且还能设计出这种轻薄的纸张出来,想必多半是天纵奇才。”

    “这样的人杰在人间是很难遇到的。”

    商青君摇头笑道。

    她对陈恪的目光‘侵犯’,竟然不以为意。

    因为她深深的知道,纸张和书籍的出现,对于这个时代而言,是多么了不得的创造。

    而身为书店的老板,不用想也知道,肯定不会是普通的凡俗男子。

    所以,对于这样一个男子对她展露爱慕之意,她并没有太过讨厌的意思。

    当然,也说不上多么的喜欢。

    她觉得,这种事情是很平常的,无需太过在意。

    好好翻看一下这卷《诛仙》,才是最为要紧的事情。




第二十二章 蝉玉看书
    “这纸张真是轻薄无比,比起竹简来,要方便太多了。”

    “比起丝绢来,又要便宜太多了。”

    “纸张出现之后,肯定会极大的促进文化的传播,那个创造出纸张来的人,真是功德无量啊,他肯定会被记载在史书之上的。”

    商青君还没有放开书卷,她的嘴里已经连连感叹起来。

    “姐姐,你说那个偷看你的小贼会名传青史真是岂有此理。”

    “我们修仙者的玉简轻轻往脑门上一贴,多少知识都能拓印在脑海里,简单方便,比起这个纸张来,不知道方便多少。”

    绿衫少女这个时候冷哼道。

    她看起来还是看陈恪有些不爽,所以,对陈恪创造出来的东西也连带着不喜欢起来。

    “小钰,话不能这么说,世上像你这样,能够飞天遁地的仙女能有几个”

    “我们大部分都是普通人,是不能用玉简的,能有纸张这么方便的东西,是非常大的功德。”

    商青君这个时候严肃道。

    “姐姐,干嘛这么严肃不就是创造出一点小小的纸张来了吗,有什么了不起的。”

    绿衫少女当然也知道纸张对于凡俗的重要意义,不过,她嘴里还是轻声抱怨了一句。

    商青君看了,只能摇摇头。

    她这个时候已经把注意力放在了书卷上。

    “诛仙”

    “好大的口气啊。”

    “甫一出世,便席卷星空大陆,为万千人所追捧。”

    “希望不要让我失望。”

    商青君翻开了书卷的第一章。

    第一章是楔子,但是,还没有看内容,她已经被书卷上面的标点符号给震惊到了。

    “竟然有这么独特的分隔方式,那个书店的老板真是天纵奇才,这都是怎么想出来的啊。”

    虽然商青君对自己的智慧非常自信,但是,她自己却从来没有想到过要设计出纸张,要创造出标点符号出来。

    这真是天才一般的创造。

    陈恪要是知道了商青君脑海里的想法的话,恐怕会得意大笑。

    因为这两样东西看起来虽然普通,但是,却绝非一个普通的聪明人可以设计出来的。

    这在华夏历史上,也是通过无数年的自然选择,才出来的两样东西。

    他现在直接把这两样东西浓缩到了一卷书册之中,懂行的人想不吃惊都不容易。

    “自周遭太古以来,人类见电闪雷鸣、天灾,绝非人力所能为…………”

    商青君一下子就沉迷了下去。

    等看到碧瑶用‘痴情咒’抵挡诛仙剑的时候,她才发现《诛仙》第一卷在不知不觉中已经被她翻阅完了。

    “姐姐,这卷诛仙好看吗”

    旁边的绿衫少女看商青君久久不说话,脸上顿时露出奇怪之色,她连声问道。

    “你自己看看吧。”

    商青君没有发表自己的意见,而是把书卷递给了绿衫少女。

    她此刻还有些没有从张小凡和碧瑶的感情中回过神来。

    最能打动少男少女的,从来不是那些打打杀杀的事情。

    打打杀杀的事情能够产生刺激的感觉,却远远没有男女的缠绵悱恻来的惊心动魄。

    而诛仙中的内容有奇诡的大荒异事,也有七脉会试的宏大比斗,同时,更有张小凡这个正派弟子和碧瑶这个鬼王宗妖女的爱情故事。

    他们从一开始就是一个悲剧的下场啊。

    希望碧瑶在第二卷的时候能够复活吧。

    商青君此时已经彻底对陈恪产生了兴趣。

    设计出纸张和标点符号不说,而且,竟然还能写出这么奇诡的故事来,那个书店的老板,真不是凡人。

    就是不知道这些事情是不是都是他一个人完成的。

    如果说商青君是对纸张和标点有兴趣的话,那绿衫少女,则彻底被书名给吸引住了。

    “诛仙。”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看着书籍封面上的两个字和一句话,绿衫少女嘴里已经倒抽了一口冷气。

    “这话语,怎么比平时师尊教导我们的,还要深刻。”

    “感觉这分明就不像是一个普通的凡人能够写出来的东西,倒像是一个修道高人写出来的东西。”

    绿衫少女摇了摇头,开始翻看起书卷的内容来。

    而看到书卷的内容的时候,她看到了很多熟悉的地方。

    “昆仑派”

    “说的是阐教的事情吗”

    “这作者用诛仙做为名字,却写阐教的故事,这是什么意思”

    而在看到张小凡和碧瑶你侬我侬的时候,她开始明白过来为什么书名要叫做诛仙了,这分明就是嘲讽阐教的一本书卷啊。

    那书店的老板真是在作死。

    竟然写出这种东西来,而且还这么大范围的传播,要是让阐教的弟子看到了,肯定会发狂的啊。

    “那个书店的老板身后肯定是有截教的高人。”

    “这根本就不是普通人能够写出来的东西。”

    绿衫少女心里此刻虽然已经山呼海啸一样了,不过,她面容上倒还是平静一片。

    “小姐,老爷请您过去一趟。”

    而就在此时,门外忽然听到脚步声响起,然后,一个丫鬟禀报道。

    “父亲请我”

    商青君脸上顿时露出奇怪之色。

    她父亲应该刚刚从宫里出来吧,怎么一回来就叫她

    “我知道了。”

    “我这就过去。”

    商青君整理了一下仪容,接着,她已经站起身来。

    “小钰,你在这里等我片刻,我看看父亲叫我何事。”

    商青君说着,已经推开了房门,向着商府的正殿中走去。

    而此时,刚刚从会元书店中出来的陈恪,内心中却传来叮咚两声。

    “叮咚:来自商青君的信仰值9”

    “叮咚:来自邓婵玉的信仰值78”

    …………

    …………

    听到这两个声音,陈恪脸上顿时一愣。

    “没有想到,竟然是她们。”

    他的嘴里喃喃自语起来。

    商青君是丞相商容的女儿,温柔娴淑,聪慧体贴,很早就名声在外了。

    陈恪原本还以为是别人看她是商容的女儿,所以特意夸大了她的美貌和智慧,而今天一看,分明没有一点夸大的迹象。

    而另外那个邓婵玉,陈恪也不陌生。

    因为,她乃是三山关总兵邓九公的女儿。

    没有想到,书店开张第一天,看到了截教的碧霄娘娘不说,还认识了这么两位大家闺秀。

    “大王,咱们这是回宫还是去哪里”

    此刻,陈恪往前走着,因为脑海里在想着事情,倒是偏离了往皇宫去的路线和方向。

    陈恪看着灯火通明的夜市,顿时也不急着回宫了。

    难得赶上一回大商的夜市,自然得好好逛逛才是。



第二十三章 欺男霸女
    大商之所以叫做大商,是因为商朝的贸易活动非常频繁。

    商业也已经初具雏形。

    这也是后代把经商的人叫做商人的原因。

    而朝歌身为水路和陆路交通的枢纽,大商的都城,这里的繁华,是别的地方无法想象的。

    密密麻麻的青铜制品,加上造型各异的陶器,还有一些丝绸制品,海产品,整个夜市看起来颇为繁华,人流更是来来往往。

    中间还有一些拿着各种零食在贩卖的小贩。

    “没有想到,咱们大商的夜市已经这么繁华了。”

    陈恪对着身边的殷大力感慨道。

    如果不是亲眼看到,确实无法想象这个时代的商贸活动已经这么的繁茂,就连晚上,大家也没有休息的样子,而是汲汲于贩卖货物,兑换钱银。

    “都是大王经营有方,要不然,咱们朝歌城的百姓也不能安居乐业,更不可能在大晚上还这么安心的进行货物贸易。”

    殷大力不着痕迹的对着陈恪吹捧了一句。

    对于殷大力来说,他活着的目的,就是要让陈恪舒服。

    因此,不论是一些琐事的事情,还是情绪上面的照顾,他都做的非常到位。

    而且,雷霆雨露,俱是天恩。

    陈恪身为大商的君主,这整个天下的任何好事,确实都和他有关系。

    当然,如果普天之下发生了什么不好的事情,也是他来背锅。

    “哈哈。”

    听着殷大力的吹捧,陈恪哈哈大笑起来。

    现在,《诛仙》的贩卖已经步入了正轨,飞廉已经组织人手进行明天书籍的刊印去了。

    明天刊印出来的书籍,将会是今天的五倍。

    也就是说,今天得到了32500点信仰值,到了明天的话,这个信仰值可能会五倍的增添,甚至是不止。

    如果继续这样下去,一路翻倍的话,复利之下,他的信仰值将会以一个可怕的方式增长着。

    到了那个时候,不论是兑换大罗分身还是兑换各种先天灵宝,就都是手到擒来的事情了。

    而就在陈恪看着夜市繁荣的景象,想着自己的信仰值一天后会以怎样一种形式增长的时候,忽然前方传出一声喧闹声。

    “该死的贱奴,竟然敢偷盗尤必礼公子的《诛仙》,你是在找死。”

    人流围拢中,只看到一个身躯强壮的汉子手里拿着一把锋利的青铜宝剑,对准了一个跌倒在地上的男子。

    这个跌倒在地上的男子,额头上有一个大大的刺字,赫然乃是一个‘奴’字。

    商朝现在还是奴隶社会。

    所以,整个底层之中,有很多的奴隶。

    在传说中,商朝之所以会败亡,也是因为从东夷征伐而来的奴隶最后反戈一击,大开城门,最后,被姬发打入了朝歌城内。

    陈恪倒是没有想到,自己随便逛逛夜市,竟然就遇到了奴隶和奴隶主之间的矛盾。

    从站着的那个男子的话语来看,是那个奴隶偷盗了他家主人的《诛仙》

    可是,按照这个时代的规矩,奴隶应该是世袭的才是,怎么可能会认识文字

    而且,这卷《诛仙》今天才刚刚贩卖,就有人偷盗了,这也太奇怪了吧。

    “小人没有偷尤公子的书籍,小人也不识字,偷了这书籍没有半点用处。”

    倒在地上的那个奴隶看起来上半身,一副精壮汉子的模样。

    但是和手持青铜剑的大汉比起来,他看起来就柔弱了许多。

    在青铜剑的威慑下,他只能苦苦哀求起来,并且表明自己并没有偷书的动机。

    “该死的贱奴,竟然还敢狡辩。”

    “原本尤公子还想饶你一命,可是你如此不知道死活,今天,只能斩断你的四肢,把你砍成肉泥,让你知道偷盗尤公子书籍的下场了。”

    那个手持青铜宝剑的壮汉脸上露出狞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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