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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战:幽灵部队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鹰隼展翅

    曹小强咋舌:“我的乖乖,这批物资的年纪比我还大了!”



    伏兵和萧剑扬也只能耸肩了。他们去西藏训练的时候,看到过边防军在吃七十年代的罐头,八十年代的大米,曾为之瞠目结舌,现在看到游击队在吃六十年代出产的压缩饼干,还当成珍宝,他们也只能惊叹“果然一山还比一山高”了。



    那个老人倒对他们三个挺感兴趣的,上上下下的打量着他们。王媛将这三位出手相助,救下大量谷地居民,招来老挝政府军的疯狂围攻的事情跟老人说了,老人不无感激的握着他们的手,连声说:“谢谢,谢谢你们!你们可救下了我们很多族人啊!”



    曹小强大咧咧的说:“没什么啦,只要良知未泯,遇到这种事情都不可能不管的。”



    老人问:“你们是从哪里来的”



    曹小强说:“这个你就别问了,不能说,不能说!”



    老人问:“听你的口音,应该是湖南那边过来的吧能跟我说说国内的情况吗我已经有二十年没有得到过外界的消息了,这里连台收音机都没有!”



    曹小强苦着脸说:“老人家,你就别为难我了,有些事情我真的不能说!”



    老人说:“那你陪我说说话,就陪我说说话好了,我好多年没有听过乡音了。”



    于是曹小强一到根据地就被抓了壮丁,任务是陪几个从六十年代就离开了中国,来到老挝的老人说话……



    不得不说,这真是个苦差事!



    萧剑扬随便转了转,发现这一带的人还真不少,都是那些被迫害的老挝少数民族,他们上百人甚至几百人一群,生活在密林之中,依靠采集和狩猎为生,又在丛林里放养一些鸡鸭,在阳光比较充足的地方种上一点玉米或者土豆,过着近乎原始的生活,在密林中苦苦挣扎。闪舞www不过,苗族是一个非常坚强,而且极其擅长耕作的民族,只要给他们十几年时间,相信这片丛林就会出现大片村寨和坡田,他们会把这里变成世外桃源,过上丰衣足食的日子。



    可惜,这个世界从来就不存在世外桃源,从来就不存在。在老挝政府军的围剿之下,别说建设一个世外桃源,就连这片简陋的聚居地,也随时可能变成一片火海,至于下一个可以安身的地方到底在哪里,谁也不知道。迁徒是这个民族的宿命,也是他们永恒的诅咒,谁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是个头。



    走了一天一夜,王媛也累得够呛了,但还是硬撑着安排队员们休息,同时派出一支小部队过去接应队长他们。忙完这些,她也快累残了,坐在一块石头上直喘气。伏兵看着都有点不忍心了,拿出一支体能补充液递过去:“喝了它会好受一点。”



    王媛接过来晃了晃,好奇的问:“这是什么”



    伏兵说:“问那么多干什么,让你喝就喝!”



    王媛咕哝一声,打开,几口喝了个一干二净,感觉嘛,有点中药味,苦中带甜,味道还不错,喝下去之后不久,整个人就来精神了。她啧啧嘴,兴奋地问:“你给我喝的是什么东西呀真管用!”



    伏兵一把将包装抢回来扔进火堆里,不耐烦的说:“都让你不要多问了,女人就是麻烦!”



     




一零零 情蛊
    女孩子————尤其是漂亮的女孩子低声细气的央求还是颇具杀伤力的,在王媛的央求之下,伏兵无可奈何,只好答应了。闪舞www但他对王媛拿过来的这支m14并不满意,要求换一支,王媛便把他带到存放武器的大型帐篷里,那里面有好几排枪架,陈列着的m14步枪不在少数,随他挑。



    m14是美军在二战结束后研制的第一支自动步枪,精度非常高,杀伤力强,是一代名枪,可惜生不逢时,在越南的山地丛林里,交火距离往往只有一两百米甚至几十米,m14精度高的优点无论从发挥,倒是枪身太长太重、火力持续性不强的缺点被暴露无遗,很快就被m16取代了。但是已经生产出来的几十万支m14也不能浪费,一部份给了南越伪军,一部份拿来出口,还有一部份则被改成了m21狙击步枪,在越战中大放异彩。赫蒙族游击队在越战中受cia的培训和雇佣,帮助美军不断袭击胡志明小路,自然也得到了很多美军援助的武器装备,m14步枪就是其中之一。不过,很显然,赫蒙族游击队并不太喜欢这种在丛林里显得太过笨重的步枪,大多数人还是选择了akm和56冲,要不就用63式自动步枪,m14大多放在这里,没人用。



    伏兵仔细检查这些m14步枪,发现它们保养得还不错,都三十多年了,还跟新的一个样,只要装入弹匣打开保险,就能向敌人倾泄出灼热的弹雨。不得不夸夸这些游击队员,要知道,东南亚热带雨林那闷热潮湿的气候对装备的摧残是难以想象的,美军早就领教过了,在欧洲能用二十年的装甲车到了越南,顶多三年就报废了,步枪也不会例外。然而,都三十多年了,这些步枪仍然状态良好,想不佩服他们的保养技术都不行。细细筛选一轮之后,伏兵从中挑出几支状态最好的,带上子弹走到外面,瞄准四百米外的目标开始试枪,每支枪都打掉了二三十发子弹,这才选定了一支m14a1作为改装的对象。之所以选定m14a1,是因为这种改进型号装有m2型两脚架,还有快慢机柄,改装起来更省事一些。他从一支连瞄准镜都被炸烂了的m21狙击步枪上拆下瞄准镜固定环和瞄准镜座,然后比照自己这支m21,小心翼翼的将它焊到那支m14a1上,再装上瞄准镜,然后就是反复调试、射击,一点点的调整,当真是不厌其烦了。



    王媛看得直吐舌头:“原来改装一支枪这么麻烦啊”



    伏兵说:“要不你以为呢”又开了一枪,发现弹着点比上一枪偏差大了不少,皱着眉状说:“不行,瞄具有点松,打上几枪就轻微移位,得反复调试,不靠谱!”



    王媛歪着头说:“我觉得这样挺好的呀,打得很准了。”



    伏兵说:“两百米外当然准,但是到了六百米,你瞄准胸口很有可能就打到脖子去了,偏差这么大,会害死人的!”又调试了一次,总算把整支枪校到让他满意的状态了。不过硬安上去的瞄具容易松落始终是个大问题。他把校好的枪架在桌面上,不让动,让王媛拿点盐过来,亲自动手兑成比海水还要咸几倍的盐水,一滴一滴的往瞄具咬合得不够紧的部位滴。



    王媛吃惊地叫:“你干嘛这是我好不容易才缴获的,你想把它弄坏啊!”



    伏兵说:“不是同一型号的固定环和瞄准镜座,咬合得不够好,受到震动容易轻微移位,所以我先滴上盐水,让它生锈锈死,这样就不容易松落了。”



    这倒是,金属的东西一旦锈到一块,想再将它分开就难了。王媛嘟着嘴说:“哪有你这样搞的这样一来,牢固是牢固了,可是瞄具上面生满了锈,多难看啊!”



    伏兵头也不抬,继续滴盐水:“枪是拿来杀人的,不是拿来看的!”滴完盐水,他放下碗,吁出一口气,对王媛说:“就让它继续架在这里,一直保持水平静止状态,过几天瞄准镜跟固定环以及瞄准镜座锈死了就可以用了。”



    王媛看着被盐水弄得的瞄具,一脸纠结,下意识的想用袖子去擦,但是在伏兵凌厉的目光之下,只能讪讪的把手缩了回来,不敢去碰这支枪。她虽然看不懂,但是看到伏兵这么严肃,也能猜出他所做的一切都非常重要,也许她轻轻一碰,他又得重新来过了,所以还是多看少动手为妙。



    其实这招伏兵是在训练营里跟那些和他们一起受训的老侦察兵学的。那些老侦察兵里就有狙击手,用的是85式狙击步枪,大家都知道,85式狙击步枪其实很不成熟,很不靠谱,瞄具精度差也就算了,还很容易松落,这简直就要了命了。试想一下,你好不容易才校好了枪,在山地急行军到达战场,准备狙杀目标的时候却发现瞄具移位了,只能重新校正了,你抓不抓狂所以老侦察兵琢磨出了个不是办法的办法,往瞄具咬合得不好的部位滴盐水故意让它生锈,锈死,这样就不会移位了。在训练营的时候伏兵用老侦察兵的85式狙击步枪打过几十发子弹,感觉完全不像85式,准,太准了,也太稳定了!85式狙击步枪只能确保六百米内准确命中,但是用老侦察兵精心校过并且改装的85式狙击步枪,他可以轻松命中八百米外的目标,差距之大,让人吃惊。现在这支拼凑起来的m14也有85式狙击步枪那样的毛病,伏兵也只能用老侦察兵教的法子来解决啦。



    别说,经他改装并且调校的这支m14虽然锈迹斑斑,难看得要死,但是精准度非常高,王媛又是个天才射手,用它狙杀老挝政府军军官,枪枪夺命,很快就成了老挝政府军的噩梦……



    到晚上七点钟的时候,一大片火把朝这边涌了过来,人声鼎沸,赫蒙族游击队的主力带着上千名在谷地大屠杀中幸存下来的赫蒙人经过长途跋涉,终于回到了根据地。那些幸存者神情恍惚而麻木,连悲哀的神色都没有了,看着他们跌跌撞撞的走过来,萧剑扬不由自主的联想到移动中的原木,有点毛骨耸然。令他欣慰的是,在人群中他依稀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是个赫蒙族妇女,额头破了都没有包扎,结了一大块血疤,怀里抱着个一岁大的孩子,这孩子同样是鼻青脸肿,但呼吸均匀,在母亲怀里睡得很香————正是他开枪击毙那名灭绝人性的民兵救下来的那个孩子,母子俩都逃过了那场大屠杀,幸存下来了,真好!



    队长是个三十七、八岁左右的中年汉子,艰苦的游击生涯对他的身体造成了很大的伤害,还不到四十岁呢,皱纹就过早的爬上了他的额头,头发也花白了,看上去像个五十岁的老人。但他目光凌厉,动作灵活,杀伐果断,年轻的时候受过良好的教育使得他可以得手应手地处理一切杂务,同时他还是一名神枪手,三百米内弹无虚发,是一号非常厉害的人物。他叫波刚,曾是苗族解放军主力部队的营长,身经百战,苗族解放军被老挝和越南军队击溃之后他就带着二三十名老兵逃进深山老林里,一路



一零一 打个电话容易么
    又经过长达一天的跋涉,萧剑扬、曹小强、伏兵三个终于回到了云南密营。www



    走进基地的时候,三个活宝不由自主的欢呼起来,就像是离开家乡半年的孩子终于回到家了一样!在东南亚那边经历了太多和血淋淋的屠杀之后,回到沐浴在和平的阳光下的国土,那种踏实的感觉再怎么形容也不过份。



    只有经历过战乱的人,才知道和平的可贵。



    基地里空荡荡的,没几个人,显得十分冷清,军衔最高的居然是内司……说白了就是管账的,一位近五十岁的老军人。内司对这三个小家伙的归来颇为吃惊:“你们三个打哪冒出来的”



    萧剑扬向内司敬礼,说:“我们啊,不是到东南亚那边去执行任务了嘛,我受伤了,在泰国那边多逗留了一段时间,现在才回来。”



    内司的神色有些古怪:“泰国你们在泰国逗留了这么久没有被人做了一些不该做的手术吧”说着,目光一个劲的往这三个家伙的下三路瞅……



    三个活宝让内司那古怪的目光瞅得浑身不自在,萧剑扬问:“什么不该做的手术呀”



    内司说:“就是把你们阉了让你们当人妖呀。”



    曹小强怪笑起来,目光投向萧剑扬的下三路:“你没有被人做这样的手术吧”



    萧剑扬暴怒:“去你妈的,你才让人阉了!你全家都让人阉了!老子现在好得很,迎风也能尿三尺!”



    伏兵怪笑:“跳得这么高,不正好证明你有问题吗”



    萧剑扬森然说:“伏兵,你知道得罪一名尖兵会是什么后果吗信不信以后上了战场,我把你带到鳄鱼潭去”



    伏兵打了个冷战,不敢再作怪了。闪舞www乖乖,尖兵可是整个小队的眼睛啊,他往哪走整个小队就往哪走,真把萧剑扬给惹毛了,把他带到鳄鱼潭里,他找谁哭去



    曹小强也不敢开玩笑了,目光投向停机坪,发现那里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有。他好奇的问:“队长他们呢还有陆航分队,都上哪去了”



    内司说:“去执行一次非常重要的任务了,到现在都还没有回来。”



    伏兵皱起眉头:“什么任务啊,要整个中队一起去”



    内司摆摆手,说:“别问了,保密守则你们是知道的……对了,47,88,有你们的信,上我那里拿一下。”



    萧剑扬和曹小强都惊喜的叫了起来:“有我们的信!”



    内司说:“对!”



    伏兵问:“有没有我的”



    内司回答非常干脆:“没有。”



    伏兵的脸顿时就垮了。



    内司回到指挥部拿出两封信,一封给萧剑扬,一封给曹小强,说:“半个月前寄到的,尽快给人家回信,别让人家担心。对了,写好之后记得交给我检查,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你们都知道的!”



    萧剑扬瞅了一眼,信封是浅紫色的,邮编和寄信人地址都被涂掉了,只剩下两个娟秀精致的钢笔字:陈静!他心跳莫名的加快,心花怒放,连声说:“知道,知道,知道!”一把抄起信,嗖一声冲向宿舍,内司的话都还没有说完呢,他便跑得只剩下一道烟了。曹小强手脚也不慢,想追上他把信抢回来,得练成流影电光闪之类的绝技才行。内司看着这两个小家伙那兴冲冲的背影,笑着摇了摇头,叹气:“年轻人哎!”颇有点年纪大了,跑不动了的感慨。



    砰!



    一声大响从宿舍楼那边传来,传出老响,内司怒吼:“47,你有劲没地方使是吧把门弄烂了看我怎么收拾你!”



    弄出这么大动静的正是萧剑扬。www这家伙实在太兴奋了,冲进宿舍之后一脚把门踹上,把背囊往床上一甩,扑向书桌……结果力气使得大了点,差点把房门给拆了。他对内司的怒吼充耳不闻,小心翼翼的拆开信封,一股淡淡的香水味从里面飘了出来。这味道他很熟悉,法国名牌香水呢,陈静很喜欢用,也不知道是有意往信笺上喷一点还是写信的时候带上去的,总之整封信闻起来都带着这种淡雅的、甜蜜的香气,沁人肺腑,仿佛她就在他的身边,在不经意间朝他展露笑颜,这种感觉真好。



    他展开信笺,一排排绢秀优美的钢笔字跃然纸上,这字写得真好,就跟陈静本人一样漂亮:



    “小剑,匆匆一别,已经一个多月了吧你还好吗为什么都一个月了,你没有给我捎来只言片语,甚至连一声问候都没有我每天都在盼着你的来信,或者你的电话,但每天等来的,只有失望。你到底在忙什么你得改一改这毛病,这可不是朋友相处之道。



    我挺好的,上个星期才刚刚参加了一次学校组织的联欢晚会,我是主持人,晚会办得非常成功,我也得到了不少掌声。我向学校提交了去德国参加世界大学生辩论大赛的申请,如果没有意外的话,申请会被批准的。苏红



一零二 想打人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费了好一番周折之后,萧剑扬总算走进了通讯室,拿起了那台可爱的电话……唉,真不容易啊!他先是警惕的扫视四周,看有没有人在一边盯着……好吧,其实这是多余的,有电话录音存档呢,傻子才傻傻的站在他后面讨人嫌。www没有人,他飞快的按下了那个铭刻在心头的电话号码……



    千里之外的上海,复旦大学学生公寓某个宿舍里,陈静正用钢笔恨恨的戳着一本上个星期前才从书店里淘回来的亦舒的小说。她素来爱书,买回来的书一定要保持整洁,看完之后还要包好打上标签,放进书柜里,有空的时候再拿出来重读,一些让她爱不释手的书甚至还别出心裁的往书页间喷上一点点自己最喜欢的香水,翻开书页的时候一股淡雅迷人的气息扑鼻而来,不用说,捧着它细细阅读的感觉是何等的惬意,怡然自得。现在她居然做出这种毁书的举动,着实让苏红大吃一惊,凑过来问:“姐妹,吃错药啦以前你可是爱书胜过爱自己的眼珠子的!”



    陈静咬牙切齿:“人渣!贱人!我戳死这些贱男人!”翻了一页瞅了一眼,继续戳,弄得整页书都是密密麻麻的小窟窿。



    苏红抢过书来看了看,撇嘴:“照你这样子,你得把她的书全都从头到尾戳上一遍才行了,因为她笔下的男人都是这样令人生望的……忘恩负义的、软弱懒惰的、喜新厌旧的、自私自利的、为个人前程抛妻弃子的甚至外表光鲜温文儒雅,却是个同性恋的,不一而足,要是看一页就戳一页,等把她整套作品看完,你戳坏的钢笔得有一大筐了。”眼珠子一转,笑了起来:“我看你气的不是书里的贱男人,而是某个一别之后再无音信的傻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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