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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七十年代之农家好女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五女幺儿

    刘洪东听了女儿的难处,皱着眉头想了一会儿,说:“正好我们团里杨营长下周结婚,这回我就要求营级以上的都带家属去庆贺,到时候韩明秀也能去,我把她介绍给你,你好好把握住机会,跟她成为朋友,往后多跟她走动走动,看看人家到底有什么本事,到底是怎么把小周给勾住的,等你学会了人家那身本事,小周不就乖乖地来贴乎你来了吗”

    为了攀龙附凤,刘洪东也算是费尽心机,绞尽脑汁了!

    虽然刘芳并不想讨好韩明秀,也不想跟韩明秀成为朋友。但是,刘洪东要给她创造这种机会,她要是敢说个“不”字,就冲她爸现在瞅啥都不顺眼的劲儿,都能把她打死。

    所以,还是认了罢……

    ……

    第二天,霍建峰就带回了杨营长要结婚,团里组织营级以上的弟兄们

    带家属前去贺喜的消息。

    韩明秀听到这个消息后,也没怎么放在心上。反正就是去参加个婚礼,去就去呗,正好也借这个机会认识认识霍建峰部队的人,跟他们接触接触,好为霍建峰攒点人气。

    霍建峰也很乐意带韩明秀去见他的战友们,有这么个优秀的大学生妻子,谁不想带出去显摆显摆呢

    他们团的何营长,娶了个当演员的媳妇,就跟得了什么绝世珍宝似的,天天跟大伙唠嗑的时候,三句话不离媳妇,每每提起他媳妇时,那叫一个得意。

    霍建峰很看不惯何营长的这个做派。他那个媳妇儿霍建峰也见过,要是真是个内外兼修的优秀女子,他显摆显摆也就罢了。但事实上,那女人轻浮,浅薄,虽说人长得还算漂亮,但人品和能力跟韩明秀都不能比。

    这样的媳




第577章 十八万
    韩明秀看她们的生意这么忙,喝完橙汁儿后,就拉着霍建峰匆匆地进了百货大楼。不然他俩在这儿,小秋她们既要陪他们唠嗑,又要忙着招呼客人,都有点儿应接不暇了。

    进了百货大楼,小两口在百货大楼里溜达起来。他们先去了卖裤子的柜台,在那儿试了几条喇叭裤,最后韩明秀相中了一条浅蓝色的喇叭裤。

    一问价,要二十一块钱一条。

    这个价格在这个年代就算很昂贵的了,毕竟现在大家的收入都是三五十块,二十一块钱就相当于半个月的工资了,还真不是一般人能买得起的呢!

    霍建峰见韩明秀相中了这条裤子,一点都没嫌贵,就爽快地掏钱买了下来。

    他很享受这种为媳妇花钱的感觉。

    虽然他知道媳妇有钱,不缺他这一条裤子的钱,但是能为媳妇做点事儿,能给她买件儿时髦的衣服,他还是很高兴、很有成就感的。

    没办法,大男子主义作祟,他就是想比他媳妇强,就算想罩着她,养着她,只是他媳妇太强了,无论他咋努力,都不赶她强,哎,可怜他的大男子主义……说多了都是眼泪啊……

    买完裤子,韩明秀没有立刻穿在身上,而是到了做衣服的裁缝那里把喇叭裤改了一下。

    她受不了这种裙裤似的裤腿,乍一看跟唱戏的似的,真不知那些人是咋有勇气把这种裤子穿在身上的,好不好看时不时髦先不说,主要是挡害啊。

    这种大喇叭裤,一走路裤摆就甩哒甩哒的,跟裙裤似的,骑自行车时裤脚子都容易绞进车副圈里,造成事故…。

    所以,韩明秀把喇叭裤一买到手,就立刻把大喇叭裤改成小喇叭。

    这样的话,喇叭裤就显得不那么夸张,很容易被人接受了。

    而且,改成小喇叭裤就好搭配衣服了。不然大喇叭裤那么夸张,上身很不好搭,搞不好就会弄得土不土洋不洋的,会辣眼睛。

    在改衣服的裁缝那儿,韩明秀把自己要改的小喇叭裤的样式详细地跟那个裁缝描述了一遍,还画了一张草图,让裁缝照着她的草图改。

    因为只改小腿的部分,所以改得很快。一个小时后,喇叭裤就改完了。

    韩明秀试穿了一下,觉得很漂亮,既时髦,又不像大喇叭裤那么雷人和突兀。

    只是这小喇叭裤太洋气了,她身上的衬衣跟这条小喇叭裤就有点不搭了。

    韩明秀想了想,又来到卖布料的柜台,买了一块跟她这条喇叭裤同色系的棉布。还买了一条同材质,比这个浅蓝色的色系稍微深点的布条。

    之后,韩明秀又回到裁缝那里,把布料和布条交给了他,又给他画了一张草图,让他帮忙做一件半截袖的体恤衫。

    这个年代的t恤衫,被统称为大背心子,都是那种白色弹力棉线儿材质的,上面印着一些进步的口号或者有标志性的图案等,样式非常简单,千篇一律的。

    韩明秀为了配得上那条小喇叭裤,特意设计了一个相对时髦点的t恤衫。

    虽说她要做的t恤衫也是跟大背心子一样是肥大款的,但却不是那种肥肥大大的,完全遮住身材的那种。而是稍微有点肥大,不让自己的身材那么显露,但却稍微有点儿显形的那种款式。

    这件t恤穿在身上,会有一种将她的好身材隐藏在衣服之下,却没有完全隐藏住,有一种若隐若现,朦朦胧胧的感觉,很具有神秘感,而且很时髦很漂亮。

    她还用那布条子匝成牙子,镶在领口和袖口,来提升这件t恤的亮点。

    这种设计,至少得十年后才流行起来呢,韩明秀这么穿,可以说,就是走在时尚的最前端了。

    裁剪做衣裳的时候,两口子就在百货大楼里溜达。韩明秀又给高大爷和高大娘,周叔和周婶各自买了一身的确良的衣裳。

    虽说这四位长辈并不缺衣裳,但他们不缺那是他们的,韩信明秀买是韩明秀的心意。虽然他们不缺,但韩明秀知道,只要她把衣裳买回去,他们还是会很开心的。

    倒不是他们图稀韩明秀这几件衣裳,主要是图稀韩明秀对他们的孝心。

    尤其是高大爷和高大娘老两口,随着跟韩明秀在一起相处的日子越来越长,高大爷和高大娘越来越把韩明秀当成自己的亲闺女看了。

    韩明秀对他们好,就相当于女儿孝顺他们,老两口当然高兴了。

    其实,在高大爷家住的这两年,韩明秀也没少花钱。尽管高大爷高大娘不要她的生活费啥的,但是韩明秀隔三差五就往家拎点肉,拎点菜,拎点水果……

    这些肉,菜,水果都是她空间里囤的,不需要她花钱。但是这些东西要是卖了的话,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足以抵得上他们几口人在这儿吃住的钱了。

    不仅抵得上,甚至还有过之而不及呢!

    韩明秀就是这样,她不喜欢占别人的便宜,也想在高大爷和高大娘家住得心安理得些。所以也只有这样,她才能坦然地住在这里,毫无心理负担……

    韩明秀还给霍建峰和几个包子也一人买了一身儿。

    给霍建峰买了一件白的确良半截袖,一条浅灰色的裤子,还有一双皮凉鞋。

    夏天了穿点色浅的,凉快,皮凉鞋也很有必要买,倒不是韩明秀想给她男人臭美或摆阔,而是霍建峰的军用胶鞋太臭了,韩明秀受不了,就不顾他的反对,坚决跟他买了一双防臭的皮凉鞋。

    几个包子也不缺衣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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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bsp;高大娘的手很巧,也喜欢做衣裳,这几个孩子平日里穿的衣裳多半出自她的巧手。一闲来无事的时候,高大娘就会上商店去买块好看的布料,给孩子做衣裳穿。

    几个孩子的衣裳基本上都被高大娘给包圆了。

    韩明秀本来不打算给几个包子买衣裳的,但是霍建峰非要给买。他说今天家里人都买新衣裳了,要是不给他几个孩子买,他这当爹的心里过意不去。

    韩明秀听他这样讲,这才同意给几个包子一人买一身。

    后来,两口子一商量,又给小周买了一套运动服。

    买完这些,韩明秀的t恤还没做好呢。这会儿已经到了晌午了,韩明秀也逛累了,就提议出去吃一顿。

    听说簋街那边新开了一家羊蝎子,很好吃也很有名,韩明秀一直想去尝尝。正好今天有空,就拉着霍建峰到簋街去吃羊蝎子去了。

     



第578章 漂亮的衣裳
    傍晚下班前,韩明秀的那件t恤终于做好了。

    浅蓝色棉布t恤,简洁大方,时尚漂亮,跟那条改良过的喇叭裤搭配起来,简直能引领当下的时尚了。

    韩明秀看着自己的这一身行头,非常满意。

    这身装扮既时尚又不显得招摇,无论穿到什么场合都不显得张扬。

    为了搭配这身时髦的衣裳,韩明秀还特意去理发店烫了个头。不是现在正流行的那种满头发卷儿的羊毛烫,而是在发梢那儿稍微烫了一下,头上再戴一个蓝色的发卡。

    啧啧,这么一打扮,简直就跟画报上的电影明星似的,甚至比电影明星都漂亮。

    霍建峰看到韩明秀打扮得这么好看,高兴得咧开了嘴。

    哈哈,明天他就把媳妇带出去显摆显摆,看那个老何往后还敢不敢显摆他家那个现世宝了……

    (老何:老子他妈的稀罕媳妇招你惹你了……)

    第二天一大早,天还没亮,韩明秀就穿上自己的新衣裳,由霍建峰骑自行车驮着,跟他一起去了杨营长家。

    到那儿时,新郎官儿已经去接新娘子了,还没回来呢,一些部队的家属正在杨营长家等着看新娘子呢。

    霍建峰带着韩明秀进来以后,立刻吸引了大家的目光。

    “哎呀,小霍,这位就是你的爱人吗咋长得这么漂亮呢”

    一个三十多岁,身材微胖的军嫂笑眯眯的招呼道。

    霍建峰忙介绍说:“秀儿,这是管嫂子,管嫂子爱人就是咱们团的副团长。”

    韩明秀礼貌地向管嫂子点点头,笑道:“管嫂子好。”

    管嫂子见韩明秀温文尔雅,举止大方,笑得更开心了,连连夸赞说:“听听,这声音也这么好听,跟百灵鸟似的,我听小霍说你还是大学生呢,可真了不起呀!”

    韩明秀谦虚地说:“嫂子快别夸了,又不是什么名牌大学。”

    管嫂子说:“能考上大学就已经很了不起了,嫂子我呀连初中都没毕业呢,在你跟前啊,简直就是个文盲!”说完,咯咯地笑起来。

    韩明秀也笑了,看得出来,管嫂子是一个热情开朗,直爽大方的人,韩明秀也很乐意和她交往,管嫂子似乎也很愿意跟她说话,就不用霍建峰帮韩明秀介绍,她带着韩明秀认识起其他的人来。

    “来,小韩,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咱们刘团长的爱人毕嫂子,比嫂子,这位就是小霍的爱人……”

    因为霍建峰只是个副营长,在这些营长、团长、副团长的爱人跟前儿,可不就得称之为小霍嘛!

    韩明秀抬眼看着面前那个似曾相识的军嫂,一时间有点儿怔愣。

    这个人她见过,只是在哪见过的,她忘了……

    “嫂子好,我是韩明秀,很高兴认识您。”虽然不记得是在哪见过团长夫人,但很明显还是很热情很客气的跟她打了招呼。

    毕素敏本来看韩明秀长得漂亮端庄,还挺喜欢她的呢,但是一听到“韩明秀”三个字,又听出她的东北口音,脸色徒然一变,问道:“你家是东北的”

    韩明秀说:“是啊,东北春市的。”

    听韩明秀这么说,毕素敏的脸色更不好看了。她微眯了下眼,上下打量了一下韩明秀,见韩明秀的眼睛跟那个女人长得挺像的,都是好看的月牙眼。毕素敏的脸色顿时更不好看了,硬邦邦的说:“那……韩明燕跟你是什么关系”

    韩明秀见毕素敏提到韩明燕,还是一副很不友善的样子,立刻猜想出韩明燕肯定是得罪这个女人了,不觉在心里暗叫倒霉。

    这个缺德的韩明燕,自己得罪了人,还要她还当替罪羊,有她这么个亲戚,真是到了八辈子血霉了!

    哦对了,她想起来了,这个女人,就是那天在市场上殴打韩明燕,还把韩明燕给扒光了的女人!

    没想到,她竟然是刘团长的媳妇。

    那也就是说,刘团长跟韩明燕……

    韩明秀咽了口唾沫,简直都不敢相信她的猜想了。

    太恶心了,这个韩明燕,竟然给这么老的男人当小三了,这下子,她终于知道刘团长媳妇为啥听到她的名字和口音就不待见她了!

    吐槽归吐槽,韩明秀还是诚实地说:“是我堂姐。”

    毕素敏一听是韩明燕的堂姐,顿时像个斗鸡似的,浑身的毛都扎起来了,她冷笑说:“你堂姐,啧啧,别说,你长得跟你那位好堂姐还真有几分像呢,就是不知道……品行像不像”

    说完,也不管韩明秀的表情如何,就转身去跟另一位军嫂说话去了。

    韩明秀无奈地翻了个白眼儿。该死的韩明燕,好端端的跑什么破鞋,害得她被团长媳妇当众挤兑,跟她真是借不着一点儿好光儿。

    管嫂子一见毕素敏这么对韩明秀,觉得挺过意不去的,急忙又拉着韩明秀认识下一个军嫂。

    “小韩啊,这位是何营长的爱人,人家还是话剧演员呢。”

    何营长的爱人叫徐丽丽,长得确实很漂亮。肤白貌美大长腿,还长着这个年代很流行的大团脸儿,身材也是比较符合这个年代审美的偏壮身材。

    她穿着波点的短袖衬衫,下边是一条藕荷色的喇叭裤,脚下是一双高跟鞋。在这间屋子里,除了韩明秀,就顶数她最漂亮最时髦了。

    徐丽丽早就看见韩明秀了,在韩明秀一进去的时候,她就已经注意到了。

    不过,她更在意的还是韩明秀身上的那身衣裳。

    “何嫂子好,我是韩明秀,很高兴认识您!”

    徐丽丽抿嘴一笑,说:“你

    好,很高兴认识你。你这身衣裳是在哪儿买的我经常逛商店,咋从来没看到过这种款式的衣裳呢”

    韩明秀说:“我这条裤子刚买的时候,跟你身上的这条差不多,只不过是被我稍微改了一下,就变成现在这个样子的了,衣裳是我自己设计,请裁缝做的。”

    “哎呦,自己设计做出来的啊,好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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