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2006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木子心
他脑中刚闪过这个念头,就被他自己给否了,因为在他印象中,鬼舞这位大神是很傲气的,而傲气的人,很少会干这种不光彩的事。
他也不记得上辈子诞生第一位盟主的作品,是不是鬼舞的作品。
应该不是吧
毕竟,这一次推出打赏功能的时间,比他上辈子的时候早了几年。
鬼舞的邪气这里诞生盟主之后,好像打开了某个神秘的开关,顶尖大神的作品接二连三地曝出有人打赏盟主。
包括一些中神的作品,偶尔也有曝出盟主消息的。
孙全刚开始有点失落,因为一天下来,至少诞生了十几位盟主,他作品这里却没有诞生一位。
相比之下,被他力压在都市月票榜第二位的我的大明星女友,倒是已经有一位盟主。
他倒不是贪图盟主的那点钱。
实话说,诞生一位盟主,他也拿不到多少钱,打赏一千块才会诞生的盟主,他自己能拿到手的,也就四百来块而已。
其中五百,是被分去,另外五百,他还得交税。
他失落,更多的是因为对自己作品质量的怀疑而已。
别的书有盟主,而我的书没有,是因为别人的书很精彩,深深打动了某个土豪读者吧
我的书迷现在也不少了,章节均订都破了六千五,单章最高订阅人数早就过万,这么多付费读者里却诞生不了一位盟主
他不怀疑自己这批书迷里有没有土豪书迷,他相信这么多书迷里,一定有土豪。
而这些土豪却吝于给他打赏一个盟主,是他的这些土豪书迷都特别抠门特别抠门的土豪书迷全被自己遇到了
这当然是不可能的
所以,孙全觉得真相只有一个自己这本我十项全能,在剧情和人物塑造上,没有一处深深打动某位土豪书迷。
作为一名扑街多年的职业写手,对此,他无法不失落。
他这本书最近两个月,能坐上都市月票榜榜首的位置,他心里其实一直都很清楚自己的狂暴更新,是很大的一个原因。
如果他还是像上辈子那样手残,每天只更新四千字,或者六千字。
以他这本书的质量,应该没可能拿到都市月票榜第一。
这本书的新意有,文笔也算可以,剧情也深得装逼打脸文的精髓,可,孙全他自己也清楚这是自己重生前,写的最商业化的一本书,完全是迎合市场来写的,所以,它能满足很多读者对休闲娱乐的阅读需求,却很难让人产生感动的情绪。
简而言之,我十项全能这本书,他写得很小白,看的时候挺爽,爽完之后,就仿佛进入了贤者时间索然无味。
这天深夜,在厨房把明天需要用的黄焖鸡和黄焖猪手做好,也完成了今天的码字任务之后,孙全并没有像每晚那样去洗漱,然后上楼去休息。
他带上手机、钱夹和钥匙,出门骑上他那辆旧自行车。
情绪略显低落地骑行在凌晨的街头,漫无目的地骑着。
路过一家通宵营业的报亭的时候,他停车买了几罐啤酒和一包酒鬼花生,然后继续骑行,这次他有了目的地。
通河。
是市最大的一条河,从市中间川流而过,或者说,这座市就是沿着通河的两岸修建而成的。
大学距离通河也不远,孙全上辈子在大学上学的时候,也偶尔来河边玩过,刚开始是和室友,后来有了女票吴静,就常与吴静来这边。
通河的水面有宽有窄,距离大学最近的这段河域水面挺宽,至少有四五百米,这里还修建了一座滨河公园,只是因为刚修建成没两年,所以这座公园目前还没什么人气,花草树木都还没长大。
凌晨的夜色中,孙全独自骑车来到这公园,直接将车骑到通河的河堤上,然后坐在河堤上,一边喝酒,一边惆怅地眯眼看着夜色下黑黝黝的河水。
不时从河面上吹来的一阵夜风,让他有点冷,下意识拉了拉外套的衣襟。
人都是有理想与坚持的。
他孙全上辈子在网文这一行扑街那么多年,其实原因他一直都知道。
文青
他有文青病这一点他一直都知道。
他总想写一点与众不同的故事和人物,还喜欢写悲剧,因为他曾经很长一段时间里,固执地认为悲剧才能震撼人心,他觉得古今中外,所有的经典作品都是悲剧。
所以他固执地写自己想写的故事,而不屑去迎合市场,写一爽到底的小白文。
那应该算是他性格中固有的棱角吧
一个人坐在通河河堤上,喝着啤酒,望着黑黝黝的河水,孙全忽然自嘲一笑。
他的棱角已经被磨没了。
重生前,他写的那本我十项全能就是最好的证明。
他第一次迎合市场去写一本书,放弃自己想写的故事,去写一个读者可能想看的故事。
因为
一直坚持写悲剧的他,扑街十几年,已经把他自己活成一个悲剧。
2018年的中秋,他回家和父母过节的时候,看见父母头上的白发,比他记忆中多了很多,父母好像突然就老了。
而吃饭的时候,爸妈希望他早点结婚的殷殷话语,让他忽然意识到自己不能再任性了。
那个中秋之后的第二天,他就完结了手边的一本作品,开始迎合市场,写了这本我十项全能。
这本书给他带来了人气和收入,重生前是这样,重生后的现在也是这样。
可此时此刻,他忽然觉得有点可悲。
当曾经的理想,变成纯粹的赚钱工具,当读者只是把你当一个小白文写手的时候,悲哀吗
第107章 他曾有一本《不死龙戒》
转眼,时间来到12月24,很多人期待已久的日子平安夜。
这大概是男人们最喜欢的西方传来的一个节日,尤其是近年来,很多男生借着这个节日,成功地变成男人之后,这个日子也就越发令许多有志成为真正男子汉的男生期待了。
也有一些女生也在期待这个日子,期待在这一天,有人跟自己表白,或者请自己吃烛光晚餐,哪怕代价是一夜长大,这些女生也依然期待着,其中一部分女生,觉得在这一天长大,很有纪念意义。
还有一些女生对这一天的到来,是充满警惕的,担心有人借着请自己吃苹果的名义,骗自己吃别的。
比如袁水清。
最近几天她就有点不安,脑中总闪过“血光之灾”四个字,以她对孙全的了解,她觉得如果平安夜这天晚上,他请她吃饭,肯定憋着坏。
结果
平安夜这天上午,孙全果然给她打来电话。
“你今晚没别的安排吧”他问。
袁水清想说“有”,但理智告诉她今天这个日子,不能跟他这么说,说了很可能就没以后了。
咬了咬樱唇,她点头,“嗯,没有”
“那今晚咱们一起吃饭到时候我来接你”
“好好的。”
结束通话,袁水清就越发不安了,她有点后悔为什么要在平安夜之前同意和他交往,如果在平安夜之后再开始,就没现在的烦恼了吧
孙全是在驾校给袁水清打的电话,最近几天,他开始在驾校学科目二。
因为他会开车,所以教练知道之后,对他就不怎么管了,主要把练车的机会安排给其他学员,而孙全在驾校的时间,多数都是坐在一边晒太阳,别说,还挺暖和的。
平安夜要不要彻底拿下袁水清
如果是几天前,他肯定有想法。
但最近几天,他的心思转移了,对于今晚他只是基于一个男票的职责,准备请她吃个饭,再逛逛街什么的,如果能亲密一点,他不介意,但他已经没心思总是想着和她的那点事。
至于他的心思转移到了哪儿是别的女人
答案是否定的。
他目前的生活圈子并不大,想再碰到一个比袁水清漂亮的,还真不容易,重活一世,他也不准备在一个个女人之间流连忘返。
不值得
女人都是大猪蹄子有一个解解馋就行了,多了会腻
他最近在想的是他的下一本书。
是12月20日推出的打赏功能,今天是第五天了,已经不知道诞生多少位盟主,可他孙全那本我十项全能依然没有盟主出现,粉丝值最高的,也不过只是一味长老,掌门都没一个。
这对孙全来说,有点受刺激。
他这本书明明坐在都市月票榜第一的位置,下面好几本书都有盟主了,他这个都市月票榜的第一却还连一个掌门都没有,有点激起他的羞耻心。
话说,上辈子他虽然扑街很多年,虽然多数书的订阅数据不理想,但他盟主还是不缺的,在推出打赏功能不久,他就有了第一位盟主。
他有好几本书,都属于叫好不叫座的那种,其中口碑最高的一本,完本的时候,有17位盟主,其中还有一位白银大盟。
而那本书的平均订阅,只有一千几。
订阅的稿费每个月都只有千块,但那本书曾经连续几个月,获得的打赏收入都有一万多,连续几个月打赏的收入超过读者订阅的部分,可谓是相当反常了。
那本书曾是他的骄傲。
重生前,他在写出我十项全能之前,那本书曾是他的巅峰。
即便是写出我十项全能之后,那本书的口碑也依然是他孙全所有书里最好的一本。
那本书的名字叫不死龙戒。
故事的主题同样是悲的,但那本书的脑洞和人物塑造,以及剧情的设置上的出彩,完全掩盖了主题上的悲,为他积累下一小批铁杆书迷。
在写出那本不死龙戒之后,孙全其实有想过复制这本书的成功,但接连两本新书扑街之后,他发现自己已经写不出那样的故事。
脑洞上,再也想不出类似出彩的设定。
人物塑造上,他再也写不出同样出彩的人物。
而剧情设置上他发现自己也再找不到那么多精彩的灵感。
自己无法超越自己,他曾经遇到那样的困境。
也是从那以后,他像一只失意的狗,离开了玄幻频道,转战比较容易挣钱的都市频道,然后再两三年后,写出我十项全能。
而今,我十项全能为他挣了些钱,也给他带来都市月票榜第一的荣誉,可至今没有盟主、没有宗师、没有掌门诞生的现状,令他犹豫自己下本书,是不是搬出不死龙戒
照搬重生前那些大神的作品
他自问做不到,那些大神的作品他能记住多少
了不起,也就能记一个故事梗概,可码字多年的他早就明白就算把神作的大纲给你,你没那份笔力、没有更多更细的灵感,以及对那个故事相应的热情,写出来的东西也绝对不是那个味。
倒是可以将某些经典作品的优秀设定、出彩的人物设定,融入到自己的故事中来。
不死龙戒
他已经写过一遍,这个故事的薄弱点在哪儿叫好不叫座的原因在哪儿有哪些可以删减和改进的地方
他心里都清楚。
有些是他自己领悟的,有些是书评区和书迷群里书迷说的,如果再写不死龙戒的故事,他有信心能取得比原来那一版更好的订阅成绩。
只是
因为时间过去的已经有点久,那个故事需要改进和添加的东西有点多,如果想写出他想要的那种效果,需要做的准备工作,就肯定要比现在这本我十项全能多多了。
我十项全能再写几十万字,重生前他写过的部分就要全部写完了,剩下的部分,都需要他原创。
比较,重生前,我十项全能没写完就被404了。
孙全在心里预计,我十项全能的故事大概还能写一年左右。
如果从现在就开始准备不死龙戒的话,等我十项全能写完,应该能准备充分了。
坐在驾校场边的草地上,孙全抽着烟,想着这些,越想他想写不死龙戒的念头就越盛。
第108章 放过男主、放过书迷
不死龙戒的故事很特别,上辈子他写的这个故事主角其实不是人而是一枚黑黝黝的龙形戒指,这枚戒指就是不死龙戒。
这个故事的初始创意,是在他看过几部蝴蝶效应之后产生的。
随后他又想到先有鸡、还是先有蛋这个千古不解之谜。
之后,他又想到一些能令男主角不断转世重生的小说,比如某本书里的春秋蝉
他想起很多类似的作品,但仔细去想,他发现这些书里能令主角不断转世重生的宝物,基本上都是在主角拿到手的第一时间就与主角的灵魂绑定,主角不管转世多少次,那些宝物都如影随形跟过去。
孙全当时就想与灵魂绑定太不科学了,如果那些能令主角不断转世重生的宝物,根本无法跟随主角转世重生,那又会演变成一个怎样的故事呢
灵感这个东西,真的说不清,都是一些在脑海里一闪而逝的零碎念头。
孙全设想了很多种能令男主角转世重生的宝物,最后不知怎么就将那个宝物设定成一枚黑色的龙形戒指,取名不死龙戒
而这枚戒指名字里的“不死”二字,指的就是佩戴这枚戒指的人,在死亡的瞬间,灵魂会被这枚戒指自动转世投胎,最神奇的是被这枚戒指转世投胎的人,记忆不会消失,死的只是肉身,灵魂不灭,如同不死。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