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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幻灵异](洪荒同人)请允许我咸鱼[洪荒](完结+番外)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藤椒鸡
[玄幻灵异](洪荒同人)请允许我咸鱼[洪荒](完结+番外)
作者:藤椒鸡

【晋江vip完结】内容标签:强强·穿越时空·洪荒·仙侠修真·搜索关键字:主角:鲲鹏┃文案: 文案一: 鲲鹏与元始第一次见面。 鲲鹏:请道友有感而孕。 元始:…… 鲲鹏与元始第二次见面。 元始:披毛带甲、湿生卵化之辈有何资格与吾等同坐。 鲲鹏:…… 两人一个嘴欠,一个手欠,为洪荒增添无数八卦。 文案二: 元始天尊一心求道,“天道无情,大道必争,怎可有一丝留情。” 妖皇帝俊豪情壮志,“千万妖族,威压天下,朕终将君临洪荒。” 鲲鹏掏掏耳朵,懒洋洋道:“洪荒联盟四缺一,打野射手都可以,通天你不要来,不然找你二哥举报去。” 奋斗是一时的事情,躺是一辈子的事情,鲲鹏决定把自己有限的时间投入到无限的咸鱼生活中,而目前最要紧的是——咸鱼的神粮食。 这是一个画风不对的洪荒居民求生记。 cp:鲲鹏x元始,时蠢时萌咸鱼受x心口不一傲娇攻……





[玄幻灵异](洪荒同人)请允许我咸鱼[洪荒](完结+番外) 分卷阅读1
《请允许我咸鱼[洪荒]》作者:藤椒鸡文案:文案一:与元始第一次见面。
:请道友有感而孕。
元始:……与元始第二次见面。
元始:披毛带甲、湿生卵化之辈有何资格与吾等同坐。
:……两人一个嘴欠,一个手欠,为洪荒增添无数八卦。
文案二:元始天尊一心求道,“天道无情,大道必争,怎可有一丝留情。”妖皇帝俊豪情壮志,“千万妖族,威压天下,朕终将君临洪荒。”掏掏耳朵,懒洋洋道:“洪荒联盟四缺一,打野射手都可以,通天你不要来,不然找你二哥举报去。”奋斗是一时的事情,躺是一辈子的事情,决定把自己有限的时间投入到无限的咸鱼生活中,而目前最要紧的是——咸鱼的精神粮食。
这是一个画风不对的洪荒居民求生记。
cp:x元始,时蠢时萌咸鱼受x心口不一傲娇攻内容标签:强强穿越时空洪荒仙侠修真搜索关键字:主角:┃配角:接档文《反派总是嫌命长[快穿]》┃其它:洪荒,美食,种田一句话简介:立意:坚持心中的理想,天意都能够改变第1章初入洪荒天地本混沌,浑圆如鸡子。直至盘古开天,身化洪荒,方有天地之分,有山脉海洋。
洪荒不记年。
不知过了多久,这片荒芜的大地开始有龙吟凤鸣,麒麟走兽,虽有弱肉强食,却透出生机勃勃来。
无边大海中,一条沉睡至今的大鱼,缓缓睁开眼睛。
从海底的泥沙中把自己拔出来,周边的海水激荡之下立即变得浑浊。
轻轻一扇尾巴,汹涌,鱼身浮出水面,看着四面都是水的大海,“噗吱”喷出一道水柱,方圆千里顿时下了一场小雨。
作为一只自带先天传承的大妖,哪怕只能算是刚刚出生,已经对洪荒世界有了初步的了解,也明白了自己的跟脚由来。
“这洪荒生存环境怎么这么恶劣,还能不能好了!”虽然还没在洪荒生活过,没有比较应该也没有伤害,总有种他记忆中的洪荒是很美好的错觉。
嗯?他记忆中的洪荒?他记忆中的洪荒不就应该是传承中了解的洪荒吗,他这是才醒来,又是从哪儿得来的洪荒很好的错觉呢?
无意识的在水中绕着圈,总觉得自己好像是忘记了什么,但这又这么可能,不说他身为先天妖神生来就过目不忘,就说他才出生,又有哪个大能费力不讨好给他抹去记忆呢?
依据传承,他也没有错过醒来的时间啊!
“或许是老年痴呆症?”被脑海中冒出的这个念头惊住了,呆呆的飘在水面上。
在他的传承记忆里找不到这个病的说明,只能自己潜意识理解为是一种七八十岁后的常见病,症状就是像自己这样记忆出现错乱。
“不不不,这绝对不可能。”在心里猛烈摇头,张大嘴巴深吸一口,头朝下凿开海面,把自己整个身体埋进了海水里。
一种安全感,他决定先不管老年痴呆不痴呆的问题,说不定他曾经看到过不该看的东西,被某个大能动了手脚呢?
至少这个可能比老年痴呆容易接受得多。
继续消化脑海中的传承。
“嗯,族就我一个,那岂不是我挂了就被灭族了,这样脆弱的生态链很容易出问题啊!”“我到底是算鱼还是算鸟?这从生物学来说简直不科学。而且理论上我这种族群情况好像是可以自体繁殖的,而且应该还是可以转换性别的,这个是不是有个专属名词——自攻自受?”突然哆嗦了一下,仿佛说出了不得了的东西,连忙略过相关问题。
“不过无论鱼还是鸟好像都是卵生动物,我是不是应该从蛋里出来,为什么我没见过自己的蛋?刚出来不是应该吃蛋壳吗?我的蛋壳呢?难道我以前醒过来的时候吃掉了?”“不对,洪荒生灵皆为盘古大神遗泽所化,我不是妈妈生的,应该是爸爸生的,所以爸爸生的没有蛋壳吗?可是盘古父神也是在蛋壳里生的啊……”边看脑袋里边时不时冒出种种令人窒息的疑问,幸好这些都在他自己脑中发生,所以并没有人发现这个明显思维迥异的洪荒居民。
梳理完知识记忆,除了记忆本身的混乱,没发现其他毛病,对自己的影响也不大,觉得他已经对未来有了规划。
——头等大事就是在洪荒安家落户。
不过在海里是不行的。
安家落户首要的就是看地段,不知道洪荒好地段在哪儿,但是肯定不是他这块鸟不拉屎的地方。
作为洪荒的濒危保护动物,,他怎么能把自己的道场安在偏远地区,以后还怎么跟人说自己的住址,难道要被地域歧视吗?
不说名山大川,好歹也要有洪荒天道挂牌的吧!
一想到以后自己报上道场,对方听都没听过,连邀请都没有道友过来,就觉得要心痛到悲泣。
不过他是不会落得如此下场的!
给自己顺手打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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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身一跃,在半空中,圆润大头的海鱼身姿变得流畅,短短的鱼鳍变大为苍劲有力的翅膀、鱼鳞上的水珠滚落化为整齐细密的羽毛,。
击水而上,扶摇九万里,千万海域尽收眼底,心头顿时觉得无比畅快,只觉天地间清风为伴、来去自由,不由有了放声高歌之感,吟道:“鲲之大,一锅炖不下;之大,需要两个烧烤架、架……”头朝下落入海中。
片刻后,一条圆润大鱼浮了上来。
“咕噜~竟然有人想吃我,看我找到他,肯定躲着他走!”……洪荒北海,水天相接,天地一片寂寥。
一位十五六岁模样、身着一件黑色带银边的道袍,道袍上带有水波暗纹的少年正贴近水面飞驰。
少年唇红齿白、眉清目秀,乌发似锦,肌肤带着水润的光泽,两颊红润有肉,眼睛顾盼生辉,犹如浸在水中的黑珍珠,配合微微上扬的嘴角,看着机灵狡黠、惹人怜爱。
因为觉得原型目标太大,御风而起的感觉十分美妙,但为了少些麻烦,还是显化了道体。
而今洪荒正值龙、凤、麒麟三族大战,为争夺洪荒主权打得不可开交,不知多少妖族也被迫卷了进去,沉睡的地方偏僻,想来也会被纳入龙族的领地之中。
目前的修为,一般情况他倒是不怕,太乙天仙也不是大白菜的,以洪荒的密度,几百年遇不到一个都算正常,但就算这样动不动有其他麻烦也是件烦心的事情。
一路飞遁。
除了遇上过一条幼龙,在他发现自己之前就跑路,再没遇见过另外的生物。
洪荒现在的海洋生物是真的少,就是有,估计也大多被龙族招揽过去了,赶路赶得无聊到快吐了。
当他能遥遥望见洪荒大陆的边缘时,不无聊的事情也找上门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洪荒好像很冷门的样子,不过我大爱洪荒,所以产粮自己吃了,刚刚踏上陆地,还没选好接下来的路线,找麻烦的就来了。
只见一道虹光飞速朝他遁来,后面追着两道金色的身影,双方的距离在不断拉远。
追不上的……心里下了结论。
他已经看出前面那道遁光应该是用了某种秘法,就算以他的速度恐怕都够呛,更别说后面那两位本就不以速度见长的龙族了。
作为旁观者能发现的事情,后面两个追着的自然不会发现不了,“前面的给我拦住他,他没办法调整方向。”你说拦就烂,你算老几?
内心嗤笑着,反倒让开了道路,不说请人帮忙却是这种态度,也不准备帮忙——何必无冤无仇断了人家的生路。
,他已经看出这是一只浑身浴血的凤凰。
嗯,龙族追杀的十只里面有九只是凤凰,反过来其实也一样,看来今天这只凤凰是落单了……准备重新上路时,却发现那两个龙族没有去追那只凤凰,反而拦住了他的去路。
微眯着眼,故意以漫不经心的语气道:“不知两位道友有何事?”这两条龙族恰好是一男一女,表情几乎是带了同一款面具,高傲得让人讨厌。
也看出来这两人与自己的修为在伯仲之间,以他们刚才表现出来的速度,要跑的话,能让他们连灰都吃不上,所以并不怎么紧张。
对面两人看出他的态度,脸上流露出十二分的不满来。
的跟脚,但他身上的水汽十分明显,而且会来海边的也大多是水族,龙族自认掌管天下水族,对他之前不听号令自然不满。
其中女子上前一步冷然道:“你是哪片海域的水族?可有去所属水域龙君处报备?刚才你放跑了凤族,跟我回去龙族受罚,不然直接以奸细论处。”嘴角一抽,糊她两翅膀,没好气道:“你自己不去追,到有时间在这里跟我磨蹭。”“若不是你不拦住他,我们已经追上了。”女子声音尖厉,犯了不可饶恕的错误。
“真是好笑,又不是我在追杀,我为什么要拦。”龙族是水里泡太久把脑子淹坏了吗?嗯,不能这么说,他也在水里泡了很久。
“你作为水族,本就应该听从号令!”“哦,那我不是水族。”实话实说道。
对方的脸色瞬间气成了猪肝,简直想要放声大笑。
“道友说笑了,龙族不至于连水属都能认错。”另一名龙族眼看情况要失控,收了收傲气道:“道友不要误会,吾名敖心,这是吾妹敖月。道友恐怕是才出世不久,不知现在凤族穷凶极恶,经常不分青红皂白追杀水族,龙族也是为了天下水族的安危、肩负重担,等道友加入我们,自然能理解这种无奈。”太乙天仙在如今的洪荒也算是主要战力了,其上的金仙连三族也不过各种十来位,至于大罗金仙更是只有族长一人。
多招揽一些外族,龙族就能少死一些族人,在大战中就能占据更多优势,而死掉的水族——为龙族一统洪荒而死也是他们的荣幸。
“我像傻子吗?”手指着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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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就不明白,他看起来那么好忽悠吗,随随便便就去替人卖命?
这种嘴上说着为了大义,实际上怎么样的谁不清楚。
与其说龙族在招揽水族,不如说是用武力胁迫水族,等自己相信了这套,跑到龙族的地盘,怕是就跑不出来了。
不过这等手段都有用,洪荒妖族脑子不行啊!
“道友真的不再考虑一番吗?还不知道友名号为何?”随着敖心发问,的退路,眼里充满幸灾乐祸。
对这隐喻的威胁不买账,理了理袖子,义正言辞回绝道:“名号就不必了,你我想必也不会再见。至于凤族追杀你放心,我现在就找个地方闭关等你们打完再出来,两位告辞。”说完转身就要走。
敖心没想到自己放低身段竟然得了这么个回答,气得再无法保持气度,手中化出一柄红色尖枪,道:“你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劝你最好识时务一点。说不定看你化形的模样不错,有金仙大人愿意赐你护身法宝,免得到了战场上身死道消。”而敖月已经抽出一条鞭子,神情似嘲讽似不屑,视为瓮中之鳖。
龙族强横,不缺神通,天生对水族有所压制,现在二人又是人多势众的一方,是手到擒来。
被那一眼看得心中恶寒,一下子连费口水的功夫都不想干,直接莽上去。
生死看淡,不服就干。
他直直冲向敖心,一手抓住刺来的尖枪,另一只手握拳狠狠揍向对方的眼眶。
敖心眼都没来得及眨一下眼就被打得头昏眼花,偏偏对方好像力大无穷,他一时竟然无法把枪从对方手里夺回来。敢直接动手,敖心被打了她才反应过来,连忙拿出自己的武器抽了过去。
察觉到背后的风声,拽着敖心翻了个身,把他当做肉盾暂时挡一下。
“啧!我这是裸装上阵啊!”之前没有搏杀过,就发现了一个悲伤的问题——他怎么这么穷、这么穷,穷到连一件能用的法宝都没有,竟然只能赤手空拳。
虽说自己皮糙肉厚、吨位也重,但是没有兵器还是不行。
要是能干掉这两条讨厌鬼中的一个,太乙天仙龙族的遗蜕,收拾收拾炼个不错的灵宝应该是可以的,就是不知道能不能成。
心里打着小算盘,揍起来越发卖力。
敖心低估了对方的实力以致吃了个小亏,但他也是在洪荒拼杀过多年,立马反应过来,缠斗起来。
“也不知道是什么跟脚,怎么比我龙族还强,难道是龟族吗?”敖心被打得心头火起,而每当敖月攻上来,当做临时盾牌推过去,偏偏他总是挣脱不了。
双方交手几个回合,遗憾的发现,对方虽然短时间伤不了他,但他也难以一击制敌,不尽快解决麻烦,在这里僵持的话,时间长了怕是容易遇到龙族的救援。
眼瞅着两人已经逐渐暴躁,好像要放大招的样子,滑不溜手脱离战场,瞬间乘风而且,只有嚣张的声音留在原地:“小爷先走了,有本事你们就找吧!哈哈哈哈!”不管后面两人气成什么样子,飞遁到足够远的距离,从袖子里摸出一柄灵枪来,正是敖心的武器,“嘿,质量不怎么样,废品回收好了。”说完直接抹去了主人的神识印记。
“这下既没有我的道号,又没有我的跟脚,看你们怎么找我。”于半空中缓慢飞行,一路顺便领略洪荒大地的风光。
不过如今的洪荒委实没什么好看的,因为灵气太浓,普通物种无法生存,而灵物既稀少又生长缓慢,再加上洪荒居民又不爱护环境,打起来地皮都能掀一层,自然体现出来的就是到处都是光秃秃一片。
因为惹了龙族,龙族又是个霸道不讲理的性子,虽没有留下跟脚和名号,想来也卜不出自己多少信息,但为了避免麻烦,还是意思意思的调整了一下外在。
黑色深层的道袍被他幻化成了鹅黄色,娇嫩的衬得他模样越发清丽,少了之前作为先天妖神自带的些许戾气。
不过还是好看!
为自己的化形品味点个赞,开始游历洪荒。
之前遇到的那两个龙族说与凤族激战正酣,路上遇到的情形也正是如此。
以洪荒之宽广,他仅仅一年来已经遇到了两三起双方大战,还有的一次战斗余波极大,凭感觉就知道至少高过自己一个境界,隔老远就绕路了,连去捡个漏的想法都没有,想来是龙族凤族的高层在搏杀。
龙凤两族虽有过万族民,但比起整个洪荒,依旧杯水车薪,所以就算避开,他也有足够的空间去探索。
一边漫无目的地飞行,一边看着脚下,当他路过一座不知名的山峰时,直上云霄的凶气让他一惊。
向下划出一道弧线,靠近那处凶气的源头。
“吼!吼!”人未至声先闻。
只见两头凶兽正激烈拼杀在一起,尽显狂暴之意,周围散落着其他凶兽的零碎尸体,可以看出这里已经有过几次惨烈的战斗,大量的血液从那些残肢里涌出,更加激发了剩余两只凶兽的凶性,两座小山一样的凶兽不停碰撞在一起,相互用锋利的爪牙在对方身上




[玄幻灵异](洪荒同人)请允许我咸鱼[洪荒](完结+番外) 分卷阅读4
留下深可见骨的伤痕。
见两只凶兽打得这么尽兴,隐藏在一旁默默窥探。
盘古开天地,三千魔神陨。
混沌三千魔神虽被盘古所灭,但盘古身化洪荒后,不少魔神的残躯鲜血化为被杀意怨气充斥的凶兽,其中有些凶兽甚至可比大罗金仙。
不过凶兽虽只知杀戮,但像这样聚了一群的还是少数,略一思量就知道附近可能有什么天材地宝——凶兽的本能会让它们掠夺能增强实力的东西。
能吸引这么多凶兽的想必是个好东西,要高出一筹,但因为其灵性被杀意蒙蔽,自然不惧,更别说他现在还身处渔翁的位置,怎么都是有利的一方。
不过这场战斗动静太大,未免夜长梦多,又引来其他人,还是尽早结束为好。
志在必得笑了一下,摸出一把半臂长的锥子来——这是他用之前缴获的武器加上一路搜寻的材料重新炼制而成。
在他这个境界,能极大提高自己实力的法宝极为难得,只有那些天地孕育的先天灵宝,又或者是材料本质不凡的后天灵宝,这些都是可遇不可求的机缘。索性取大量金石粗粗炼制这把破甲锥,除了本质的坚硬没有任何其他神异,对境界相当者还是能勉强用一用。
“可惜自己还太年轻,不然要是有足够的褪鳞羽毛也能炼制出不错的法宝来,而且肯定与自己极为相合。”想道。
一边遗憾自己太穷,一边谨慎靠近战场。
如果不是这两头凶兽把心神完全投入了这场战斗,想必已经发现了自己。
不能犹豫。
左手一松,破甲锥闪电一样从其中一头凶兽的伤口处钻了进去,然后在它体内爆开。凶兽痛呼一声,狂性大发,本能全力攻向对手,随之出手,同时遭到两道攻击的凶兽怒吼一声扑向这个背后偷袭的小人。
迎上,他出手时就知道被他破甲锥在体内炸开的那只凶兽多半难逃一死,刚才那一击也是回光返照,最后自己终究要独自击杀剩下一个。
面对体型相差甚远的对手,瞬间膨胀,与凶兽撞在一起。
“嘭”的一声,被撞得向后翻滚,而凶兽仅向后退了一段。
“真是头脑简单,四肢发达。”暗暗咒骂了一句,知道自己比完全靠身体吃饭凶兽还是有所差距,展翅周旋,连根羽毛都没让它碰到。
自己是文明人,怎么能肉搏,打架是要用脑子的。
丝毫不急于求成,只环绕着凶兽,触之即走。不过三息,一道熟悉的暗芒从凶兽脚下的尸体飞出,从它护甲薄弱的地方刺入其中,与此同时,直上九天,脱离战场。
确定下面已经没有了生命气息,缓缓落下,破甲锥从血肉中钻出回到他手上,肉眼可见的小了两圈。
这样类似的妖神来说伤害不大,他当然不会这么浪费,破甲锥一旦进入敌人内部就可以在他的控制下爆开外面一层壳子,可惜这样一来这件法宝就有了使用次数限制,就像被一瓣瓣剥开的洋葱一样,早晚有剥没的一天。
快速清空战场,没有凶兽气息的干扰,那一股清灵之气瞬间明显起来。
来到一处不远的洼地,一株不过半人高的小树生长在此,上面结着一颗橘黄色的果实,不过拇指大小。
这显然是一株先天灵根,品级不高,比起扶桑木人参果自然远远不如,却已十分满意,能得一先天就不简单,洪荒种种先天灵根先天灵宝加起来说不定还没有自己这种先天妖神多,抢到就是赚到!
小心收起这株矮树,等自己有了道场就可以把它种下,稍微整理了自己刚才战斗中弄乱的发型,继续前行。
接下来一路风平浪静,虽然也收了些灵物,但都算不得珍贵,比不得那株先天灵根。
不过蚊子再小也是肉,清晰记得,好像曾经有人在自己耳边疯狂呐喊过很多遍:走过路过不要错过!
应该是哪位大能的至理名言吧!
第4章飞来横祸洪荒不记年,时间不值钱。
在这个睡个觉都能睡上百年的时代,仅仅游历了一小片区域五百年就过去了,而他却觉得自己并没有走多远。
“还是境界差了些。”要是能成大罗金仙,怕是整个洪荒走遍也只需要一百年,而他本就长于速度,虽然不是全速前进,一路也顺便游览洪荒的地势地貌,但花了五百年却连十分之一都没走到,再次明了洪荒之广,对于能身化洪荒的盘古大神更是不敢揣测。
“不要紧,年轻就是资本,这次游历也算有些许收获,等我找个适合的地方闭关一次,应该可以晋升金仙了。”从不缺乏自信,虽然这些年岁龙凤大战越发剧烈,他也曾被迫卷入其中过,还吃了不大不小的亏,但是自认还是一个出生不久的宝宝,那些龙族年纪的零头都比他大,打不过是正常的。
而且,对这场大战他总有一种模模糊糊的预感,现在笑得最好的不一定能笑到最后。
尽管自己掐算不行,一直没能算出与自己有缘分的宝物在哪里,但这种天机蒙蔽的状况下,大能都算不出最后结果的事情,他却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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