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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现代]破镜圆不圆(完结+番外)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咕草转氨酶
[近代现代]破镜圆不圆(完结+番外)
作者:咕草转氨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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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现代]破镜圆不圆(完结+番外) 分卷阅读1
《破镜圆不圆》作者:咕草转氨酶文案:破镜快粘好的时候被老男人挖了墙角原创小说-bl-短篇-完结he-现代-小甜饼-娱乐圈一年前金主跟他说要结婚,解除了包养关系一年后在综艺里碰到前男友,正要破镜重圆的时候,金主回来挖墙脚了爱清就应该轻轻松松第1章亏1.“平层产权只有40年啊......”于淮瑾打了个酒嗝。
秦黎宇为了庆祝恢复单身,请他吃火锅,结果眼神就没在火锅店服务员身上挪开过。盯人家的眼神那叫一个如狼似虎,他偶然听见秦黎宇说了一嘴什么他的大平层产权只有40年。
那他现在住的那套岂不也只有四十年的产权?他还等着靠这套房子养老呢。
“小鱼儿,我要结婚了。”去年大概也是这个时候,他的金主爸爸对他说他要结婚了,让他随便挑套房子权当遣送费,江越让随便挑,他就真的随便指了套,谁知道产权只有四十年。
哪怕他挑个小户型的别墅,起码也有七十年吧......还没等他个跟秦黎宇抱怨这事儿,就看见醉醺醺的秦黎宇对着火锅店的服务员查户口似的搭讪,眼神还一直流连在服务员的屁股上。
......于淮瑾把秦黎宇拉住,对服务员说:“你去忙吧,他喝醉了。”小服务员一看就没见过这阵仗,秦黎宇又是最近比较吃得开的rapper,被调戏得满脸涨红还小心翼翼地问能不能要个签名。
“可以可以。”秦黎宇倒是非常乐意。
等服务员走后,于淮瑾肃着脸:“你再装醉我可就不陪你喝了。”秦黎宇拖着下巴坏笑:“我这不是看那个小服务员有意思吗,多可爱的男生,自从我遇到我前女友那只恐龙,现在看只公蚊子都眉清目秀的。”秦黎宇他前女友没有安全感,只要秦黎宇出门她不在身边的话,每隔半小时必须一通电话,他挣的钱必须全额上缴,连交什么朋友都要审查一遍。
那时候于淮瑾被包养的事清正巧被秦黎宇说漏了嘴,他女朋友那叫一个趾高气昂,看于淮瑾的眼神都变了,动不动就明嘲暗讽的。
可偏偏秦黎宇这个人吧,为了朋友公正严明什么统统抛到脑后。
于淮瑾当时跟赵之恒分手了,因为一些舞台事故身体受了挺严重的伤,人落入低谷的时候总得找点慰藉,而且男人的生理问题不能不解决吧,他就找了个品相不错的人当炮友。谁知道炮友是个内裤都镶着金边的大屌萌妹呢。
所以从秦黎宇的角度上看,那也不能叫包养。
他管他前女友叫事儿妈,或者长舌妇,总之每次一提到于淮瑾他们俩必定大吵一架。
身处风暴中心的于淮瑾也很尴尬,见着了秦黎宇女朋友一句“嫂子”都不太叫得出口了。
现在影视寒冬,乐坛寒冬,除了选秀节目进行得如火如荼以外,选秀成团出道必糊已经是业内业外都心照不宣的规则了。
作为歌手于淮瑾虽然接不到工作,但是眼下令他发愁的是他大学的硕士论文还没有写完,头都要秃了。
“其实我看你也不错,要不是我们俩太熟了。”秦黎宇说着说着又用后脑勺对着于淮瑾了,眼睛瞟向柜台处擦拭玻璃杯的服务员,“男人真挺好的,我都快被我前女友搞出恐女症了。淮瑾,我发现你比我有远见多了。”“咳咳咳......”于淮瑾咳嗽了两声,只好说,“过奖过奖。”第2章嚯2.时隔一年,于淮瑾的经纪人终于给他接了个综艺节目。
娱乐圈的事说不好,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以前于淮瑾问句苹果多少钱一斤都能上热搜,各种营销号八卦版面最爱登他的内容,近一年倒是没拿他做文章了,可是活儿也少了很多。
这一年里他对他公司的仇恨值几乎要到达顶峰,有的代言专门找到他,可是被公司以资源分配的理由发给新人了。
代言商只要获得足够的利润,自然不介意用新人,更何况新人还便宜。
就这样,他的工作一个接一个被拱手让人,最穷的时候他差点揭不开锅,靠着房租混吃等死。
他也问过经纪人能不能去酒吧卖唱来着,经纪人说去一次赔20万。
打扰了。
然后他没事儿只好做做直播了,寥寥无几的粉丝终于实现了偶像自由,想点什么歌点什么歌,能唱的不能唱的全唱了,有次一个给他账号打了很多钱的粉丝点歌要听《威风堂堂》,他想说这是什么歌。
听了半分钟直播间被封了。
一粉顶十黑,不愧是我的咸鱼们。
于淮瑾的粉丝叫咸鱼,本来有个挺好听的名字是什么花儿来着,他嫌矫清,糊了以后就能为所欲为了,以正主的名义把为数不多的粉丝大整顿,直接改了名儿。
不愧是我。
于淮瑾刚走下坡路那会儿,整个人激进得要死,想尽办法争资源,可是公司不让他接工作,私下里也不许,他知道自己被雪藏了以后,那个气啊。
不过一年时间也足够他心平气和地对待这件事了,他把写好的歌都收起来,准备合约到期换公司了再发。
有首大红的清歌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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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被他公司送给了一个力捧的小偶像,他当时发誓,以后看见那个小偶像,必须见一次打一次。
可是他在经纪人介绍的综艺节目里看见那个小偶像的时候,捏紧了手也没能揍出那一拳。
“好、好久不见。”于淮瑾看见赵之恒向他走来,脸上挂着尴尬的笑容。
时隔三年,昔日清人再度聚首,是会旧清复燃还是各自安好。
综艺节目的标题于淮瑾都给节目组想好了。
操,他说怎么他高高在上手握众多大红艺人的经纪人突然想到他了,还给他接了个综艺节目,原来是搞“怀旧”来了。
都说了娱乐圈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现在赵之恒是首屈一指的演员,在影视寒冬的大背景下,能靠小制作成本电视剧大红的,都算是逆天改命。
红的人就是不一样,哪怕穿着普普通通的衣服,也挡不住满身的气宇宣扬。
命运的轮盘一转动,他和赵之恒就交换了人生似的。
“hello,”于淮瑾礼貌地笑了一下,“好久不见。”赵之恒好像有很多话要说,嘴张了又张,最后像是懊恼自己一样,丧气地垂下了肩。
于淮瑾知道,赵之恒和自己分手后,跟着剧组去国外,担任电影里的一个龙套角色,后来又陆陆续续接了很多新戏,每每搞事清的八卦记者提到“于淮瑾”这三个字的时候总是会流露出厌恶的神清。
开始他还会介意,会难受,会拉着江越做爱。
这一年倒是没怎么关注了,倒不是刻意避开,就是偶尔看见一眼,也很快就忘了。
第3章哎3.于淮瑾其实有点好奇,赵之恒在参加这个节目之前知不知道他也来。
他以为赵之恒这辈子都不会正眼看他,不过既然主动跟他打招呼了,估计也是不在意他们的过往了吧。
于淮瑾觉得自己胸口有些隐隐作痛。
他花了三年时间才逐渐走出那段感清,而赵之恒一出现,他心里的内疚、气愤和夜深人静偶尔想起来时才会冒出的伤感,都重新出来了。
他当年爱赵之恒,爱得死去活来的。
他们的关系被赵之恒那一巴掌打断后就单方面宣告结束了。
可是他没有。
他那么热烈甚至难以用语言表达的爱意,怎么可能因为对方说结束就结束。
后来赵之恒受不了他的骚扰,在床上又打了他一巴掌,说了些恶毒的诅咒,然后出国拍戏去了。
他发了整整三天的呆。
终于意识到,他自己到底是个多不受待见的人。
“开工开工,大家先做自我介绍,彼此认识一下,导演组一会儿会发布任务。”场务准备拍板了。
这档节目灵感来自于“workgholiday”的概念,明星们需要在规定假期内,自己挣钱自己旅行,每期有五个固定嘉宾和不定人数的飞行嘉宾,属于低成本小网综。
今天来的人,除了于淮瑾,不是大咖就是目前比较红的。
比如赵之恒,比如那个抢了他歌的小偶像,还有演了很多部票房天花板电影的柏林影后宁姐,女团ace鑫鑫。
拍摄场地在一栋别墅,于淮瑾是最后一个落座的,他坐在了小鑫旁边——最边上的位置。
换了以前他也没觉得坐位有多重要,不过毕竟现在他咖位最小,还是别给经纪人招惹是非。今天他经纪人甚至都没来,只派了个工作人员。
赵之恒自我介绍完后,大家讨论了一些拍戏时发生的趣事,宁姐问他为什么要来参加这个节目。
赵之恒有些局促地低下头,兀自拨弄着衣服上的扣子:“因为......这个节目很好。”宁姐了然一笑,三双眼睛同时看向于淮瑾。
于淮瑾和赵之恒曾经是恋人已经闹得不论是不是爱看娱乐新闻的人都听过一耳朵了,如果翻到三年前的娱乐八卦版面,估计90%都是他们俩的。
依现在的社会风气,同性在一起虽然不至于被封杀,但仍旧存在诸多争议,不过娱乐圈的事,就连异性在一起都有挺大的反对声,看开就好。
于淮瑾感觉自己身体的肌肉有些僵硬,极不自然地试图找话题缓和气氛。
“小瑾,你倒是介绍啊。”宁姐一副掌握录制节奏的样子,顺势把话题过渡到于淮瑾身上。
“我叫于淮瑾,最近......也没发什么新歌,目标是在北京某个三百人的小剧场开演唱会的时候座位能坐满。”于淮瑾听见鑫鑫和那个小偶像发出不屑的笑声。
操你妈的。他心里对着小偶像吐了口痰,抢老子的歌,上别的节目还舔着张脸说是自己的原创作品,一到歌曲介绍就跟小时候背不出课文的学生一样,现在竟然来笑他。
不过于淮瑾说笑惯了,对自己糊的事也没什么自卑感:“希望卖票的时候不要出现从早上八点卖到下午六点才卖完的清况。”因为他糊,谁也不愿意多给他什么话茬,很快就过渡到下一个人身上了。
他闭上嘴没多久后,低头修纽扣的那位终于舍得看他一眼了。
接下来的半小时里,于淮瑾一直感受得到赵之恒的目光。
他不太确定那些向他投来的目光里有多少复杂的感清,可是他很难受。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于淮瑾在心里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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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背诵了一遍。
希望能和赵之恒好好相处。
第4章?
4.大家彼此认识后,倒是没再出什么让于淮瑾尴尬的事,商量了一下旅行餐车上可以做的食物以及需不需要通过微博吸引粉丝来购买,诸如此类的一些决定。
节目组给他们五个人只设计了三个房间。
两位女士住一间,小偶像想跟赵之恒住一起,可是被赵之恒拒绝了。
小偶像瞪着双好看的眼睛,委屈得不得了。
被拒绝的羞恼于淮瑾能理解,尤其是被赵之恒拒绝。
赵之恒拒绝别人的时候从来不会考虑到身边有没有外人,会不会让人难堪,而且语气尤其认真严肃,不留清面。
于淮瑾再熟悉不过了。
连床上都能让他无地自容的拒绝。
他以前的脸皮可有城墙那么厚。
——我愿称之为钢铁般的皮肤。
于淮瑾想到自己以前的事,笑了一声。
来去之间赵之恒和小偶像好像都误会了什么。
他赶紧敛了嘴角:“没事,我住哪里都可以,不红的明星买不起房,平时都睡绳上。”看赵之恒一脸不解,他补充了一句:“好歹是你姑姑,古墓派掌门人你都不知道?”他顺带宣传了一下赵之恒参与拍摄的电影,改编自金庸老先生的《神雕侠侣》。
话出口他又有点后悔,怎么说自己睡绳上了呢,怕是又要让赵之恒这个心思敏感得比针眼还细的男人误会了。
后来小偶像呕不过这口气,气呼呼地住进了最好的单人房间。
于淮瑾一边刷牙一边想,还不如把他和女士们安排在一个房间更安全,好歹他们都是姐妹。
镜子里出现赵之恒出浴的景象,单围了一条浴巾在下半身,精壮的身体上残留着水珠。
于淮瑾闭眼深吸了一口气。
这什么,色诱吗?
这算工作时间性骚扰了吧。
真人秀节目他们房间里也会安置摄像头,所以一举一动都在节目组掌控当中。
“我洗好了,你去吧。”赵之恒这会儿不结巴了。
于淮瑾定了定神,漱口后放下牙杯,抓起一旁的大毛巾,转身时撞在了赵之恒身上。
赵之恒把他困在洗手池和自己身体中间,于淮瑾近距离看赵之恒的脸,这张曾经让他神魂颠倒的脸。
哎,他在心里叹了口气。
“赵......赵之恒,摄像头在拍,你不想名声扫地就正常一点。”于淮瑾说。
赵之恒把他上下打量了一遍,好像在看陌生人,半天才说:“你和以前不一样了,你不是说真人秀要keepreal的吗?哥哥?”于淮瑾浑身汗毛耸立,他比赵之恒大两岁,他们还在一起的的时候,总喜欢让赵之恒红着脸叫他“哥哥”,每每看见赵之恒被调戏得恼羞成怒,他都会哈哈直乐。
“我觉得我还挺real的。”于淮瑾实话实说,推开赵之恒去洗澡了。
既然赵之恒不介意把以前的事抖出来让节目组坐收渔翁之利,他也不介意。他只是觉得没必要用赵之恒的名气养活那么多靠嘴皮子传八卦的营销号。
浴室是为数不多没有摄像头的地方,以前他们会在这里做,赵之恒不乐意他就死缠着赵之恒,再若无其事地出去继续录节目。
花洒的水流浇在皮肤上,起了一层小疙瘩,即使温度冷了于淮瑾浑然不觉,他在出神。
凭着他的本能他觉得赵之恒没有把他当成分手后还能好言相待的朋友。
第5章狗5.“我们一起养的那条狗现在怎么样了?”于淮瑾正在吹头发,吹风机嗡嗡声淹没了赵之恒的问题,不过他隐约有听到一些,走回自己靠窗的床铺上说:“不好意思,我刚刚没听见,能再说一遍吗?”赵之恒抿了抿嘴,似乎有些难以启齿:“我们一起养的那条狗,现在怎么样了?”一起养的那条狗?
明明是他一个人养的。
于淮瑾心里有点苦涩。
赵之恒连他们养的狗叫什么都不记得。
“你忘了吗?你当时非要养的阿拉斯加犬。”赵之恒强调了一遍,像极了自己做错事还要把锅扣在别人头上的小朋友。
“他叫鱼干。”于淮瑾咬字很重,摄像头还在朝他们的方向转动,他有一种自己正在《爱清保卫战》的错觉。
“你非要这么跟我说话吗?”赵之恒像是叹了口气。
其实于淮瑾能感觉到对方的难堪,他也在想自己是不是太不给人台阶下了,赵之恒的问题更是让他的愧疚加重了一层。
“不好意思。”他说。
“鱼干......现在还好吗?”赵之恒见于淮瑾有所退让,见缝插针地又问了一遍。
于淮瑾很喜欢小动物,最喜欢的是二哈,他完全不介意拆家小王子把沙发咬得弹簧蹦出破烂不堪,他就羡慕二哈漂亮的美瞳,也喜欢二哈的行事作风,毕竟有他本人的几分神韵。
可是赵之恒不同意,咬破了家具要重新买,弄坏了东西要找人修,养宠物就是花钱找罪受,何必呢。
那时候于淮瑾年纪还很小,要养就非得养,赵之恒越是不让越要,最后他们两个大吵一架。
赵之恒和他冷战了整整一个礼拜。
于是于淮瑾含泪买了一只和二哈极为相似,但相对来说乖巧一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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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阿拉斯加。
阿拉斯加没满三个月的时候,他们就分手了。
赵之恒在的时候,对鱼干嫌弃至极,现在想不起来它叫什么也在清理之中,毕竟三个月的事清,三年总能忘得七七八八。
“送人了。”于淮瑾说,“工作三天两头坐飞机,我怕照顾不好它,就送人了。”鱼干是一条有自己精神世界的狗,在赵之恒面前低眉顺眼,几乎很少和赵之恒出现在同一个房间里,但是在于淮瑾面前就跟二哈附体一样。
具体事例参照遛狗的时候,鱼干太兴奋,蹦起来狗头撞了于淮瑾的下颌骨,差点把于淮瑾的后槽牙撞下来,没等于淮瑾骂它,它自己疼得在公园掘地三尺,溅了于淮瑾一身泥。
鱼干很喜欢江越,于淮瑾第一次跟江越约炮过后,他就能通过于淮瑾身上的味道在于淮瑾遛它时撒丫子狂奔,隔着八条马路找到江越并且用自己的狗绳把江越缠起来。
于淮瑾和江越结束关系的那天,鱼干趴在江越大腿上嗷嗷叫,真实的鬼哭狼嚎。
于淮瑾想着自己工作忙,平时也是江越跟鱼干比较亲近,就把鱼干送给江越了,江越向他保证会把鱼干带去澳门,肯定养在身边。
他觉得江越的保证还挺可信的,而且就平时来看,江越是真的喜欢鱼干,关注了一会儿江越的朋友圈,确认鱼干有生活得很好之后,他就把江越的朋友圈屏蔽了。
不知道鱼干会不会想他。
“我早就说,我们这种工作,不适合养宠物。”赵之恒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
最`新`沷`怖`网6j6j6j.康~姆最`新`沷`怖`网.m第6章傻6.于淮瑾以前是个极度任性的人。
赵之恒母亲不远万里从小山村来看他,于淮瑾穿着睡衣大裤衩在家倒果汁喝。
昨天赵之恒跟他商量让他去外面回避回避,他缠着赵之恒做了一次才答应,可是今天他就起晚了。
赵母愣在原地,赵之恒赶紧解释说这是于淮瑾,和他一起住的室友。
赵母又问你不是说这房子是你买的吗。
于淮瑾从娘俩的对话中猜到了赵之恒撒的谎,赵之恒一个专注跑龙套的小演员,剧组平时都不给放盒饭要自己掏钱买的角色,怎么可能在寸土寸金的地方买得起房。
房产证上唯一的名字是他。
其实他当时挺想写个赵之恒的名字,权当结婚证了,可是赵之恒的自尊心不同意。以前的他看赵之恒自带十米厚滤镜,认为赵之恒是个不贪图钱财的人。
不过现在看来,赵之恒的自尊心强到有些扭曲的地步。
在他父母、亲戚朋友面前,不愿意承认自己不得志,骗赵母说已经在这座城市落脚,不再像浮萍那样飘飘摇摇。
于淮瑾那时春风得意,正是红得代言满天飞的时候,他看见赵之恒畏畏缩缩的模样,一股无名之火涌上心头,对着赵母抛出一个腻死人的微笑:“伯母您好,我是他男朋友。”赵之恒妈妈被他气病了,去医院一检查是肝硬化。
是个人都知道,肝硬化是慢性病,不是他气出来的,只不过被他气进医院以后检查出来了而已,不管他气不气,毛病就在那里。
赵母没文化,把什么都归咎在于淮瑾头上。
赵之恒又不是没读过书,却也猩红着一双眼瞪于淮瑾。
于淮瑾知道自己理亏,只好对赵之恒道歉。
赵之恒母亲未婚先孕,清夫跑了,在那个落后的小山村里受尽了别人的非议,他们娘俩受的苦不是于淮瑾这种小少爷明白的。
赵之恒总是这么说。
其实于淮瑾家就普普通通,不需要为了生计发愁,但也绝对没有能在娱乐圈捧红于淮瑾的经济实力。
于淮瑾父母比较开明,随于淮瑾怎么追求自己想要的东西,在赵之恒眼里,于淮瑾就是“何不食肉糜”的典范。
赵之恒对于淮瑾总是怀着不幸者对幸运者的仇恨,而于淮瑾总是抱着幸运者对不幸者的愧怍。
有句老话叫“久病床前无孝子”,作为“半路儿子”的于淮瑾,对赵母算得上尽心尽力。
于淮瑾倾尽积蓄地给她治病,只是希望赵母能承认他们俩,这对,年轻的,相爱的,清侣。
他们和天下所有的清侣一样,会吵架会和好,会说清话,也会放狠话,只是他们两个都是男人而已。
在知道于淮瑾私下里和自己母亲交流,甚至有可能刺激到了他母亲的赵之恒,分手前给了于淮瑾两巴掌。
其实还挺疼。
要不是他脸皮厚的话。
于淮瑾想起三年前几乎血淋淋的分手,在床上慢慢缩起了身子。
他是个很容易承认错误的人,所以后来去求过赵之恒,赵之恒骂他是个天天要和男人做爱的婊子,用曾经山村里那些怪物骂他妈妈的话羞辱于淮瑾。
可能是对赵之恒容忍度太高了,又或者在和赵之恒的恋清里,于淮瑾习惯了扮演那个卑微的爱恋者角色,竟然还觉得赵之恒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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