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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重生]魅魔的庄园(完结)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蜀七
而且指挥两个字他也是听得懂的。
于是第二天教官们集体训练的时候,就赫然发现团队里多出了一个人——金发,一看气质就知道是贵族,那欠揍的样他们见得多了。
圣骑士就在参与训练的第一天,被教官们用“亲切指导”“切磋”的借口,揍了个鼻青脸肿。
圣骑士十分委屈,还一直想去找池晏告状,奈何池晏根本不理他,他每次去找,都有仆人告诉他领主大人在休息。
不过圣骑士不知道是听不懂隐喻,还是天生就有一股锲而不舍的精神,依旧都去都去。
反正每天挨了打就过去。
挨了半个月的打,他才终于认命。
不过也有进步,总算是知道挨打的时候要护着哪儿了。
不过对战的本事没涨,逃跑的本事倒是越来越厉害了,通常刚有教官要走向他,他就一蹦三尺高,飞一样的逃到远处,等没人关注他了,他再自己悄悄走回去。
结果克莱斯特指点教官的时候,看见他畏畏缩缩——克莱斯特根本没记住他是谁,就把他叫到面前,然后圣骑士又挨了一顿狠揍。
但他这次没去告状,因为克莱斯特把平时揍他的人也给揍了,全都跟他一样躺在地上,半身不遂。
圣骑士舒服多了,觉得这次挨揍挨得很值得,毕竟这位长相俊美的总教官一视同仁,没有只揍他一个。
慢慢的,教官们也接受他了,只是内心还是看不起他。
贵族出身的骑士,在很多人眼里就是草包的代名词,更何况教官们都不是贵族,仇视权贵不是哪个时代的特产,任何时代都有。
只是想到贵族骑士也得跟他们一样挨打,他们也气顺了很多。
总之,都被克莱斯特揍过之后,他们之间和谐了很多。
至于那些俘虏——都被池晏打乱都编入自己的军队了。
亚林就是其中一个,他是农奴出身的兵,虽然是兵,也是农奴,不打仗的时候他就种地,收获的粮食也不是他自己的,打仗的时候他就要放下农具,拿起武器。
他是正儿八经的罗塞人,只是祖祖辈辈都是农奴,农奴兵也是兵,可这是他第一次上战场,还没打起来,听见投降不杀以后,他就乖乖的跪在地上投降了。
他没受过教育,不知道什么是保家卫国,也不知道自己是在为什么而战。
但怕死是天生的,能有几个人不怕死?连每任国王都在让圣院赐福,希望自己能活得更长一点,最好能活到一千岁。
亚林被编入了一位名叫阿奇尔的指挥官挥下,他战战兢兢,不知道该怎么办。
编好之后,他就领了一套麻布衣服。
麻布衣服!新的!没有洞,没有补丁!
亚林不敢置信,还问送衣服来的士兵:“这个……真的是给我的吗?”他前几天还是战俘!只能在地牢里喝脏水,吃麦麸。
现在他就有新衣服穿了?
他这辈子都没穿过新衣服。
士兵却对他说:“以后你就是我们当中的一员了,快换上,要去训练了。”亚林慌忙的换上,换的时候还掉了两滴泪。
士兵:“你哭什么?有什么好哭的?”亚林吸了吸鼻子,艰难地说:“我从来没穿过新衣服。”这么结实的衣服,这么好,他只见过别人穿,他只能穿别人不要的,满是破洞的旧衣服。
士兵撇了撇嘴,看了眼亚林的光头——战俘们出来的时候全部被剃了光头,那地儿也剃了个干净,他们身上养着两种虱子,头上的黑虱,身上的白虱,为了避免他们把虱子带到军营,就全都剃了。
战俘们当时差点被吓死了,看到小刀,还以为自己要被抹脖子。
亚林最后还来了句:“你们比我以前的老爷对我好!”得了,这位有奶便是娘。
士兵也没有看不起他,倒是说:“你好好干,咱们是士兵,不是奴隶,每个月还有钱拿,军营包一日两顿饭。”亚林更吃惊了:“一天能吃两顿饭!”亚林倒吸一口气:“贵族老爷一天才吃两顿呢!”那还不是所有贵族老爷都能这么吃的!
他以前是农奴,现在是兵了,还能像贵族老爷一样吃两顿饭。
怎么这么像做梦呢?
士兵:“这有什么,当兵的都这样,现在连平民都是一天吃两顿,我们斯德丁人人都过着好日子!”就在这个,亚林看到军营里有矮人走动,他小心翼翼地问:“老爷,那些矮人,是军奴吗?”士兵也看向矮人的方向,眼里有些羡慕:“别叫我老爷,我叫巴泽尔,你叫我名字就行,那些矮人可不是军奴,他们不是奴隶。”士兵:“现在给你说你也听不懂,好好训练,说不定以后上了战场,你立了战功,就能升官了。”亚林愕然:“当兵……还能升官吗?”巴泽尔一挺胸脯:“那当然了!”他们现在的官职有十人一组的组长,管理十组百人的百夫长和千人的千夫长。
千夫长就是指挥官们,听说以后人多了,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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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长上面还能有官职。
这次打仗,没能让步兵有所发挥,不然巴泽尔觉得自己肯定能当个组长。
亚林就这么迷迷糊糊的跟着巴泽尔一起去空地上训练,他们要先站一个小时的军姿,然后再赤手空拳的和结队的队友互殴,然后才是拿起木制的武器,以小组为单位拼杀。
有时候也会有大型的笔试,以千人为单位,各自的指挥官指挥,在城外比试。
池晏也不知道究竟该怎么练兵,就只能让他们自己摸索。
但好在这样练兵还是有成效的,士兵们服从性强,并且因为习惯了对战,上战场也不会露怯。
亚林训练了一天,回到军营里的时候整个人都跟废了一样,他腿软,手酸,脑子胀痛。
但是外面一喊吃饭,他瞬间爆发了巨大的能量,腿不软了,手不酸了,脑子也不疼了,他跟着巴泽尔的身后,去取了碗和木勺,然后去打饭。
他们晚上吃的是小麦粥,小麦被煮的很浓稠,里面还放了一些菜和豆腐,每个人还能拿一块黑面包,泡在粥里吃。
如果嫌没味道,还能去一边让人给自己加点盐。
亚林以前吃东西,那都是干巴巴没味道的,这样也吃不饱。
军营的食堂有长凳,亚林坐在长凳上吃的头也不抬,抱着碗,唯恐有人跟自己抢。
等他吃完了,才抬头发现食堂里很多人都在谈笑,吃东西也不像他这么急。
巴泽尔在旁边说:“你还要吗?”亚林吓了一跳,还能吃吗?
巴泽尔:“黑面包只能领一次,糊糊是可以一直打的。”亚林:“……”亚林低着头。
巴泽尔:“你怎么了?不想吃了?”亚林摇摇头。
巴泽尔:“那你是怎么了?”亚林抬起头来,已然泪流满面,他扑到巴泽尔身上,大喊道:“老爷!我不走了!”他哭得很没样子:“我从小到大,没穿过一件新衣服,没吃过一顿饱饭,再也没有比这儿更好的地方了!”“我再也不走了,谁赶我我都不走!”亚林打定主意,要给斯德丁卖命。
他在罗塞,辛苦干活,却什么都没得到。
而来斯德丁,才当了一天兵就有饱饭吃。
幸好他投降了!!!
作者有话要说:亚林:“我投降我骄傲,我不为斯德丁省布料!”第175章圣城街道如蛛网般密布穿插,街上行人又少了许多,只有零星几个人走动。
穿着白色长袍的圣院祷师们走在街头,却不再有人站在街边对他们行礼,卫兵们和祷师们打了个照面,互相都不说话,两拨人几乎是一起向反方向偏头,错身而行。
如今的圣城,以前看不见几年前的繁华景象了。
小商贩们还在做生意,但很难等到一个客人。
安德森公爵站在城堡主殿的台阶下,打开了匆匆从他领地赶到圣城的仆人递来的信。
寄信的人是罗塞领主,曾经是安德森公爵远房侄女的丈夫,不过侄女嫁过去不到两年便身亡,不过罗塞领主一直没有放下这边的关系,便也一直没有妻子。
他宁愿当个鳏夫,也不愿意放弃这层关系。
对安德森公爵来说,这人就是自己座下一条摇尾乞怜的狗。
在安德森家族权利顶峰的时候,那几代的公爵,走到哪儿去都要被叫一声大公,大公并不是所有公爵都能拥有的称呼,它介于国王与公爵之间,低于国王,高于公爵。
正因为当时他们是执权者,所以才能拥有这样一个称呼。
安德森公爵一直想恢复家族的荣光——他并不觉得自己比祖宗们差。
他的爵位是从祖母那传到他手里的,作为曾经执掌政权的女公爵,不说其他祖宗,这位祖母就像一座大山般压在他头上。
他不想让子孙们认为祖母把爵位传给他是错误的决定。
所以这一刻,他被彻底激怒了,他紧捏着拳头,羊皮纸被他紧紧攥在手心里。
他的二儿子率领军队攻打一个以商人为主的城,竟然都输了!
安德森阴森的低下头——死了还好,没死,成了俘虏,那丢脸就丢大了!
死了没什么,战神都打过败仗。
但被俘了,那他们家的脸就真的丢光了!
哪怕再疼爱儿子,他也是公爵,是安德森家族的领头羊,他所做的一切都必须先为家族考虑,而一个孩子,并不能跟一整个家族比。
更何况,他不止一个孩子!
他的长子是他属意的继承人,沉稳认真,从不逞强,会审时度势,他的四女儿,天生聪明,能够举一反三,如果长子出现意外,四女也能接过他手里的担子。
至于其他孩子,儿子刚过十二就被他送去了圣院当骑士,女儿都被他嫁了人。
安德森自认自己不是蠢人,他必须要把家族交到最有能力的孩子手里,才能让这个家族永远辉煌。
“告诉他。”安德森公爵是从齿缝间挤出的这句话,“就说奥斯顿已经死了。”仆人吓了一跳,下意识道:“公爵大人……”安德森声音提高了一些:“我说,我没有打了败仗,还被俘虏的儿子!”仆人连忙应是。
安德森这才说:“他的请求,我答应了,我会秉明王后,到时候会派兵过去,保住……那个……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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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一命。”只是那个孩子从今以后,再也不能叫奥斯顿了,他只能隐姓埋名,去一个谁也不认得的地方生活。
如果那孩子死了,也有斯德丁给他陪葬。
安德森抬起手,擦了擦自己的眼角的泪痕。
“去吧。”仆人弯着腰,应声而去。
安德森公爵走上了台阶,他让女仆去通报,自己则站在走廊上等待。
女仆过了一会儿才走回来,弯腰道:“请跟我来。”安德森打起精神,一点看不出刚刚的哀容,他甚至还对女仆笑了笑。
王后身边的女仆,是不能得罪的,她们甚至相当于王后的幕僚,是王后最信任的人。
而他们这些公爵,都要往后排。
王后在自己的房间里接见了安德森,她斜躺在沙发上,有女仆跪在地上,正在用矿物染料给她染指甲,她穿着红色的袍子,耳朵上带着黄金打造的耳环,头上带着镶嵌着宝石的后冠,她随意极了,似乎她接见的不是个男人,而是女人。
“大公。”王后看见安德森进来,看似很激动,但实在屁股都没动一下的喊道。
安德森连忙说:“王后殿下,我哪里当得起您的一声大公?”王后微笑道:“您是我现在最信任人了,没有您,哪来的我?叫您一声大公是应该的,以后其他人都该这么叫。”安德森再三推辞,但眼底的喜悦是挡不住的。
等肉麻话说够了,安德森才说:“王后殿下,在罗塞附近,有个名为斯德丁的城,那个城的领主是圣院任命的!”安德森表情严肃,似乎这事跟他并不沾边:“斯德丁的领主想方设法掠夺附近城镇的财产和人口,罗塞领主召集其它各个城市的领主一起反击。”王后笑吟吟地看着他,像是在听故事:“然后呢?赢了吗?”安德森:“……输了……”王后忽然说:“我记得你的二儿子,似乎就在罗塞当圣骑士。”安德森正色道:“是的,但是斯德丁有奇怪的弓,是平着发射,并且可以一箭射穿人的身体,还有一种奇怪的火包,可以发出巨响,造成地动,要是落在人身上,还能把人炸飞,我儿子出发前并不知道对方有这样的魔鬼手段,战死了。”王后收敛了笑容,她抿着唇说:“可惜了。”安德森擦了擦眼角,也不知道到底有没有泪:“殿下,如果不趁这个机会,斯德丁恐怕会成为圣院的武器!不在他们还没有成气候时动手,他们就会越发强大,到时候我们就没有反手之力了!”王后:“大公,你不要着急,但你也知道,我手里没多少兵,全部派出去,圣城怎么办?”安德森哀愁道:“我知道……我也不是想报仇,我只是担心。”王后叹了口气:“即便你想报仇,我也能理解,那毕竟是你的孩子,哪个孩子不是父母倾注心血才好好长大了的呢?这样,你回去休息,三天后,我给你答复。”安德森悄悄的松了口气,向王后行礼过后才离开房间。
等他走后,给王后染指甲的女仆抬起头问:“殿下,真的要发兵吗?”王后抬起染好的那只手,笑道:“不,我为什么要出兵?死了伤了,安德森能还我吗?”女仆更不明白了:“如果斯德丁真的有那么厉害,领主又是圣院任命的。”王后冷笑了一声:“你说,我这个王后有实权吗?”女仆:“当然了!国王陛下现在都走不出他的房间。”王后的笑声更冷:“你以为国王就有实权吗?”“王冠只是一件死物。”王后摘下后冠,随手扔到一边,“他们臣服的不是位子上的人,而是那个位子。”“只要一天是这样,我就只能当王后。”王后深吸一口气。
她不甘心!她凭什么甘心!她要当国王!
哪怕下一任国王是她的孩子,她也不甘心。
当年她出生的太晚,如果她早出生二十年……不,十年,她就要跟她的哥哥一较高下!
王后:“只有当他们全部臣服在我脚下的时候,我才能坐上那个位子。”女仆听不懂其中的区别,她只是迷茫地说:“那么斯德丁怎么办?”王后笑了笑:“我不急,圣院会急的,他们要想方设法掩饰,他们有私兵,那些弗兰度人,死在路上的不上,死在我手里也不少,他们现在私兵能有多少?”“不到一万,而我仅在圣城就有四万士兵。”王后捏紧了拳头,手背上青筋密布:“他们不敢在现在跟我硬碰硬,在听说斯德丁有一支强大军队以后,他们会不会向斯德丁伸手?”女仆眼睛一亮:“一定会!还有那么好的武器!”王后又笑:“那你觉得,斯德丁的领主会不会心甘情愿的放手呢?”女仆不敢肯定:“……如果他是圣院最虔诚的信徒……”王后摇摇头,她温柔的抚摸了一下女仆的脸颊:“如果他是,他就根本不会有私兵。”“就算他是,有了私兵以后,他就再也不是了。”“权势比美人更美,比美酒更醇。”王后的笑容有些狰狞,“能让人变成鬼,也能让鬼变成人。”“到时候,圣院伸手要,斯德丁的领主不给,他们的矛盾闹起来,才有我的好处。”王后眼睛微眯:“这是上天给我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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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仆连忙赞道:“还是殿下聪明!有智慧!”王后:“还能靠这次机会,把安德森除掉。”王后嗤笑道:“他倒是空有野心,没有能力匹敌,还不如那个只知道说瞎话的圣院长呢。”“你去告诉圣院那边的人,务必让圣院长知道,斯德丁有一支无比强大的军队。”王后揉了揉女仆的头发,“去吧。”女仆退下去。
王后重新躺在了沙发上。
她看着窗外的一轮骄阳,不能直视其辉,只能移开目光,看向烛台,目光狠厉。
她不服气了半辈子,这是她用尽一切资源人脉进行的最后一搏。
她关押了她的丈夫,让人告诉子女要听从母亲的话,她不要家人,不要孩子,不要所谓的王后荣光。
赢了,她是一国之王。
输了,一死而已。
第176章池晏久久没有等到有兵来打他们,只能认为自己的预测出现了问题。
可能是王室没什么兵了?又或者是罗塞的领主不敢往上报圣骑士被俘虏的消息?
池晏竟然还有了些许的遗憾。
要是再来一波兵,他也有信心俘虏一半的,到时候那么多人,又能给他的领地添砖加瓦了。
最近奥特利那边传来了消息,圈养的牲畜们开始出栏了,其中以鸡鸭最多,全都销往了斯德丁和阿利耶,以及萨克德。
毕竟庄园已经可以自给自足,圈养了不少牲畜,不需要从这边再运过去。
这些牲畜只是第一批,第二批和第三批很快也能出栏。
几个城的肉价迅速下跌,但因为有商人们调价,所以没有真的低到哪里去。
只是有工作的平民们,这下都能买得起肉了。
其中以鸡肉最受欢迎。
因为鸭肉嘛……总还是有股味的,人们又没有那么多钱和精力去买香料,没什么异味的鸡肉就成了首选。
虽然吃起来有些柴,但那毕竟是肉,是肉就没人会讨厌。
家家户户现在都开始重新整治自家的厨房。
池晏也吃上了嫩肉,选小公鸡,把鸡肉去毛去皮,切成块之后,用铁锅加鸡油爆炒,炒出来之后不油也不柴,配上香喷喷的馒头,简直就是人生一大享受。
“要是有辣椒就好了。”池晏有些遗憾。
克莱斯特在旁边问:“辣椒是什么?”池晏:“……就是吃起来有点刺激?会出汗,嘴唇发红。”难得有克莱斯特听都没听说过的东西,他迟疑道:“没毒吗?”池晏:“又辣不死人,怎么可能有毒,这玩意可好了,少吃一点的话,还能祛湿。”他以前就听说,爱吃辣椒地区,基本都是山地和盆地,湿气重,所以爱吃辣椒,能祛湿,味道又刺激,爱吃的人一顿也离不了。
虽然他现在在平原,但吃了这么久没有刺激性的食物,他还是十分想念辣椒的。
克莱斯特表示自己没听说过。
池晏又去问了老管家和仆人们,也都没人听说。
池晏遗憾道:“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发现辣椒,希望那个时候我还没死。”克莱斯特一脸无奈。
不过因为池晏的询问,倒是让城堡里的人都知道了有一种红色细长弯曲的果实,吃了以后会让人冒汗,嘴唇变红,口渴。
完全无法想象这玩意怎么能变成美味的调味品。
俘虏们现在过得很好,除了一些有家人的以外,没有父母兄弟的俘虏都安心的在这里待了下来,每天训练,有两顿饱饭吃,拿到第一个月的军饷后,他们还选了一个假期,一起出门去集市购物,去商业街吃东西。
商业街现在热食铺子比什么都挣钱。
卖烤豆腐的,卖饮料的,还有饭店卖正餐的,竟然还有人买起了蛋糕。
自然不是现代的蛋糕,而是当地人自己研究出来的蛋糕,用鸡蛋跟小麦粉和面以及研磨细腻的糖粉,不加一滴水,然后揪入一点酸面,发酵结束后就上烤炉,期间要一直有人盯着。
烤完之后端出来,刷上一层糖浆,有钱的就刷上一层蜂蜜。
切开之后,又软又香,一出现就风靡全城。
无论大人小孩,男人女人,都要吃一吃这柔软甜蜜的面包。
每天蛋糕店都排着长队。
他们还在包装上下了功夫,用特殊的树皮,制成盒子以后包装,外面围一圈黄纸。
黄纸上还用印章印着他们的店名。
池晏也去吃过几次,虽然在他看来,跟现代的各种蛋糕差远了,但对于现在的他来说,也是难得的美食了。
并且这家店还提供座椅,有位子的时候,人们可以买一份蛋糕,然后去旁边的店买上一杯饮料——一种树叶熬制的饮料,味道有点像薄荷水,但又不完全是,非常清爽解渴。
商铺的老板们估计是发现很多客人带着孩子,不好购物,就专门圈出来一块地方,弄了不少玩具,还请了人看管照顾孩子们,让客人们把孩子“寄存”在那。
到时候按时间收费。
这倒是让很多独自带孩子的男女觉得很好。
毕竟很多时候孩子们吃饱了,不想走了,可他们还没饱啊!
池晏也拉着克莱斯特来了商业街,买布料和卖成衣的,以及饰品化妆品的,基本都搬到了二楼,一楼只是摆了几张椅子或者沙发,但也有伙计待在里面,有客人进去,他们就




[穿越重生]魅魔的庄园(完结) 分卷阅读459
引人上楼。
卖热食的都在一楼,池晏去买了两块烤豆腐,用厚黄纸包着吃,还去买了两杯饮料。
商家还是比较实心眼的,豆腐又厚又大,还用了油和香料,价格不贵,看来是走薄利多销的路子,逛街的人几乎人手一块豆腐,饮料也是必备的。
孩子们倒是都更爱吃糖,用木棍插着的棒棒糖和搅着吃的麦芽糖是孩子们的最爱。
年轻人多数都能爱吃味道丰富,便宜又有滋味的烤豆腐。
饮料也不贵,一枚铜币一杯,挺大一杯,就是木杯有点贵,所以很多人都是自带杯子。
不过木杯能一直循环利用,买一次,下次再去买饮料的时候就不用再买杯子了。
“这家豆腐烤的比安娜的还好。”池晏饶有兴致的牵着克莱斯特的手,吃着热乎乎的烤豆腐,嘴角都沾上了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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