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重生]魅魔的庄园(完结)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蜀七
没有经历过艰难险阻的年轻人,总是显得天真,来到这里这么久,安斯艾尔大概不知道这里一共有几条街,但一定会阿曼达的了若指掌——他连她的眉毛有多少根都数清楚了。
安斯艾尔回来以后,每天都要想尽办法去见池晏,要求池晏履行承诺,把阿曼达救出来。
“她在那多待一天,我就睡不着觉,吃不下饭!”安斯艾尔发现催促没用,不惜伤害自己的身体,绝食抗议。
池晏不是不想履行承诺,而是他不能想个义愤填膺的傻子一样,说救就立马让人去把妓院关了,然后把里面工作的人全部放出来——放出来容易,怎么安置才叫困难。
放出去了,那些原本靠着卖身挣钱糊口的人,没了工作,又能干什么呢?
在妓院工作的人不是全都像阿曼达一样是被抓住以后卖进去的,他们多数都是在外面找不到活路,或是欠了债才进去的,当然,也有习惯这种生活,并且享受这种生活的。
高级妓女和男妓不必像底层的一样上街拉客,除非客人的身份太过高贵,否则他们还能挑选客人。
如果运气好,他们将会和妓院和平分手,搬出妓院,成为某位有钱人的情人。
总之,吃穿是不愁的,甚至比多数普通人都过得好。
不过要做到这一步,必须是妓院里的佼佼者,头牌中的头牌。
妓院里的普通工作人员,大多数还没等年纪超过二十岁,就已经因为各种疾病和迅速的苍老退出了一线,只能苟延残喘,他们的结局一般是被赶出去,然后在找不到出路的情况下重操旧业。
只是以前他们一夜或许可以得到几十个铜币。
被赶出去之后,一夜能有两个铜币就该谢天谢地了。
所以池晏一边躲着安斯艾尔,一边让卡迪把妓院的老板请来,妓院的老板叫老鲍勃,他不止有妓院这一个产业,不过妓院确实是最挣钱的产业之一,并且很适合用来拉拢人,给他节省了很多本钱。
城堡的人过去请他的时候,他还以为是自己的外甥请他去城堡。
池晏不准备直接把老鲍勃弄死,没必要,一个手里掌握着这么多资源和产业的老商人,留下他的好处比除掉他的好处大,市场就摆在那,只需要换个名字。
至于妓院,池晏不准备留下,黄赌毒影响生产力,想要不劳而获的人会沉迷其中,最后沦为废人,不过他也知道黄是禁不住的,现代打击力度那么大都没有禁干净,更别提这个时代了。
所以他也只能让明面上没有。
老鲍勃是被恭恭敬敬请来的,去请他的人还是亚摩斯,他估计怎么也想到,亚摩斯这个只敢贪点小便宜的人,竟然有胆子隐瞒伯爵已经去世的消息,还把他引到陷阱里去。
老鲍勃身材高大,他年纪虽然大,但体格却很解释,有双宽大的手掌,鼻子有些塌,眼睛却出人意料的大,如果单看眼睛,都能被人称赞一声漂亮,深邃的眼窝,大却不浑浊的眼睛,上下睫毛都又长又卷。
只可惜他生了一副水手的身材——胳膊格外强壮,因此上重下轻,让人担心他的两条细腿能不能支撑起沉重的上半身。
他不是一个人来的,身边还带了不少打手,全都是长得五大三粗,肌肉纠结的壮汉。
亚摩斯也不是头一次跟他打交道,态度十分恭敬。
老鲍勃没觉得有什么不对,直到见到池晏,才缓慢的反应过来:这座城堡的主人换了,他那个好糊弄的外甥,没了。
“阁下。”池晏让仆人送来两杯温水,很有礼貌地说:“我先做一下自我介绍……”老鲍勃摆摆手:“不用了,看您的外貌和年纪,应该是萨克德的领主吧?”池晏笑了笑:“你消息还挺灵通的。”老鲍勃那双漂亮的大眼睛紧盯着池晏,他在反应过来的那一瞬间就明白了,这个人拥有可怕的野心和欲望,他不满足于一个城市,那么所有阻挡他完全目标的人,都是他的敌人。
可老鲍勃没有示弱:“大人,您要是在这里杀了我,麻烦会很多的,但如果你放我走,麻烦会更多。”池晏:“我杀了你,会有什么麻烦?有人会来给你报仇吗?”老鲍勃眯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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睛:“我的产业很多,这座城能有今天,也有我的功劳,如果我死了,又没有接手的人,或有许多人失去工作,如果让他们知道是您要了我的命,那您就是他们的仇人。”池晏摸了摸后脑勺:“你说的有道理。”老鲍勃还是那副老谋深算,笑眯眯的模样。
池晏:“但我不怎么在乎。”老鲍勃的愣了几秒。
池晏:“我才刚接手这里而已,要是不成,我就回萨克德,又不是非得死守着这儿。”池晏也笑:“我是有退路的,你呢?”老鲍勃叹了口气:“大人,您想要什么?”既然威胁没有用,那还是谈交易吧。
池晏:“你的产业,你可以挑一个留下,你的家财,我一分都不要。”老鲍勃心在滴血,却还是要端着样子说:“大人可真是慷慨。”池晏笑眯眯地说:“不用夸我,我自己知道。”老鲍勃阴阳怪气的夸奖再也说不出口了。
他忽然态度一转:“大人,您想要的,我都能给您,毕竟我这把年纪了,要再多的产业,再多的钱也没什么用。”池晏:“你想的还挺透彻。”池晏:“那就请阁下现在城堡里住几天吧,我还有别的事要处理,你有什么需要的,直接告诉亚摩斯就行了,你们俩热,方便。”老鲍勃知道池晏是要把自己关起来,不过他也不急,关在城堡里而已,不算受罪,而且他并不担心他被关着的时候池晏会夺走他的产业,就算夺走几个,也不会伤筋动骨。
他有多少别人知道的产业,就有多少别人不知道的。
于是他老神在在,觉得在这座城里,他无所不能。
池晏叫人先把阿曼达接了出来,免得安斯艾尔每天定时在城堡里吼——他绝食三天,吼得很没力气,比大声怒吼还要折磨人的耳朵。
阿曼达是个漂亮的女精灵,她的漂亮独一无二,是没有灵魂的漂亮,就像是精雕细琢的美人雕像,没有一丝活气,眼里也没有任何光彩,像是个会吃会喝会睡的木偶人。
她没有能去的地方,池晏就让拉米尔安排她。
因为阿曼达不愿意跟安斯艾尔住在一起,她自由了,自然就不必再被迫跟某个人男人待在同一个房间内。
拉米尔这次跟着池晏过来纯属意外,他被精灵们逼着减肥,不胜其扰,觉得同族都是折磨他的恶人,就趁着没人管他,悄悄跟上了车队,等他被人发现的时候已经走了一大半路,只能把他带上了。
精灵们的督促还是有成果的,拉米尔现在看起来只有两百多斤了,又有这么高,虽然胖,但胖的正常了点,不会让人一看就惊呼怪物。
拉米尔也觉得阿曼达长得漂亮,不过精灵都漂亮,拉米尔见怪不怪,但还是热情的给阿曼达看自己的耳朵:“你看出来我是精灵了吗?”阿曼达有些错愕的看着拉米尔的耳朵,摇了摇头。
拉米尔得意道:“长得胖还是有好处的,现在我出去走,可没人会因为我是精灵来抓我。”阿曼达瞪大眼睛——她觉得拉米尔的话,非常有道理!再没有什么话比拉米尔现在说的更有道理了。
如果她以前也像拉米尔现在的样子,人族肯定不会抓她,也不会把她卖去妓院。
她就可以和族人生活在一起,他们可以自由的在森林里奔跑,每天只打足够果腹的猎物。
池晏发现阿曼达的食量变大了。
他当然没时间精力去观察阿曼达每天吃多少东西,而是他胃口大的,亚摩斯都不得不来禀告他了。
“这么大一块黑面包!”亚摩斯一脸震惊地对池晏说,“她一顿就吃光了!”池晏:“……”那是一家人三天的分量,还是饱食三天的分量。
亚摩斯摸了摸手臂:“没想到精灵这么能吃。”池晏想了想拉米尔,觉得这肯定是拉米尔惹出来的事。
他让亚摩斯去告诉拉米尔,别带着阿曼达浪费食物。
于是拉米尔就带着阿曼达打猎去了,打来多少吃多少,原本瘦的没二两肉的阿曼达日渐丰满,很快横向发展起来。
池晏也没去管,现在城里的情况好了许多,基本上染上瘟疫的人,只要不是特别严重,全身流脓等死的那种,已经全好了,但一次瘟疫还是带走了许多人,除了卖粮食的那条街以外,其它街道几乎看不到人影。
池晏让卫兵去把没有主人的房子统计出来,既然原本的主人去世了,又没有继承人,在这种情况下,领主是可以把房子收回来的。
这些房子统计好之后,池晏又让人去看了贫民窟。
贫民窟的死亡率最高,他们这里的环境差,很多人挤一个棚子,孩子和老人的数量又多,且还吃不饱肚子,一天能死十多个人,这些不是药丸可以救的,药丸能救的,只是轻度和中度的病人,重度的救不了。
池晏觉得有些累,他一边看着记录着人数的羊皮纸,一边靠进克莱斯特的怀里,有些闷闷不乐地说:“我觉得我现在做什么都束手束脚的。”他现在很缺人,缺他信任的有用的人。
克莱斯特轻轻拍着池晏的背。
他知道池晏有自己的坚持,不愿意用魅魔天生的本事,所以他从来不劝,而是问:“你需要我做什么?”池晏:“我还没想到。”他接手庄园的时候,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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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园小,加上有一个一心为他着想的管家,所以才那么轻松。
后来接手萨克德,则是因为萨克德的人都死的差不多了,他又从庄园带了不少人出来,所和管理庄园没什么区别。
但现在,他在斯德丁,这个一切规矩和习俗都已经确立了地方,感受到了种种辖制。
这里什么人都有,人们也不单纯,不会轻易听话。
这才是池晏迄今为止,遇到的最大的挑战。
建立新的秩序很简单,但要是得打破旧的规矩,那就很难了。
就算封建时期,元朝和清朝的统治者都是外族,最后不也被汉族同化的差不多了吗?
打破旧秩序的难度太大,池晏有些没信心。
但他灵光一闪,忽然想到了太祖。
池晏猛地坐起来:“城里的奴隶多不多?”克莱斯特:“书里没有记载。”池晏一拍大腿:“这里这么多商人,肯定也有奴隶主。”以下克上,农村包围城市,这么浅显的道理自己怎么现在才想起来?
池晏披上外衣:“我去找卡迪,你早点休息吧。”他急匆匆地穿上鞋,转身在克莱斯特的唇上落下一吻,然后就风一般地跑出去了。
权力的游戏里,龙母的第一支军队就是无垢者,无垢者是奴隶主培养起来的,说到底就是奴隶。
奴隶跟平民不一样,他们一无所有,被压迫到了绝境,就只能放手一搏,拼死反抗。
池晏没来的时候,奴隶们看不到一点希望,但他来了,只要他给他们一丁点可能,他们会不会抓住呢?
池晏想起了大河。
大河就是奴隶出身,可他现在已经不比任何人差了。
卡迪怎么也没想到领主大人这么晚了还会敲响他的房门,他连忙跟着池晏一起去书房。
池晏精神奕奕:“我要鼓励奴隶反抗奴隶主。”卡迪没想明白领主大人怎么忽然做出了这样的决定,他迷迷糊糊的问:“大人,这样做有什么好处吗?”池晏:“你没发现,城里的人根本不听我的吗?”卡迪抿着唇,有些压抑不住怒火地说:“那些商人和奴隶主,他们都不是好东西,就应该全杀了!”在卡迪看来,那些人不听池晏的话,就罪该万死,哪怕绞刑都算轻的。
他觉得池晏是这个世上最好的领主,无论是谁——哪怕是圣院的人,都应该对池晏低头,而不是胆敢不听池晏的话,跟池晏对着干。
池晏摆摆手:“这有什么可生气的?他们不听我的也很正常嘛。”“普通人要吃饭,要生活,就要找小商人,小商人想安稳的挣钱,就要依附大商人,他们这也是为了生存。”商人是这座城的骨架,没了商人,这座城就算不会瞬间倾覆,也会大受打击。
人们都是逐利的,普通人当然要站在能让他们吃饱的人的那一方。
可奴隶不是,他们只是被商人圈养的“牲畜”,他们不是因为自身利益选择的商人,而是无所依仗,主人让他们干什么,他们就得干什么。
池晏:“你去找人。”“让他们去把萨克德的地精和牛头人接过来的一些。”他要给那些还在被奴役,被压迫的奴隶们一块旗帜。
那就是——跟着他,有肉吃。
卡迪现在已经知道魔族的存在了,最开始的担惊受怕之后,他早就恢复了平静,已经可以镇定的面对魔族们了。
卡迪低下头:“好的,大人。”魔族们赶路的速度很快,不带行李,他们能用三天赶完十多天的路程。
尤其是还没有马车和货物,他们可以不眠不休。
得到这项任务的是戈尔的小队,他们这些魔族已经被划分成了二十人一队,戈尔的小队全都是动作最迅速,脚程最快的,得到任务以后,他们没有任何停顿,夜里就出发了。
池晏第二天也离开了城堡,去拜访了城里最富有的奴隶主。
奴隶主就是专门做奴隶买卖生意的,他们可不是普通的人贩子,他们有自己的进货渠道,什么样的奴隶都能采买。
并且几千奴隶都能凑齐。
池晏今天拜访的,就是一名叫达伦的奴隶主。
达伦有一张憨厚老实的脸,一看就是个稳重的人,他带着池晏参观他的庄园——园子里到处都是奴隶,他还对池晏说:“我有一个地窖,里面全都是奴隶。”达伦以为池晏是来买奴隶的,因此毫不在意的跟池晏炫耀自己的财力。
这些奴隶,就是财产,就是金钱。
达伦叹了口气:“我在城外还有一个庄子,那里的奴隶更多,不过因为瘟疫的缘故,已经死的差不多了,倒是这里的奴隶运气好,都活下来了。”池晏看向院子里的奴隶。
他没有在这儿看到牛头人,这里数量最多的是地精,其次是矮人。
达伦:“地精和矮人都不知道,您要是想买牛头人跟精灵,那价格可就不便宜了,精灵不好抓,牛头人又走俏,现在的大人们,都爱买牛头人,听话,干活老实。”他形容这些人的时候,并不把他们当人,而是一件货物。
好像牛头人不是人,只是一头牛。
达伦:“大人,您准备买些什么样的奴隶?”池晏朝他微笑:“我想亲自挑选一些地精和矮人。”牛头人和精灵的价格太高,他可负担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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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伦没想到这个看起来如此体面的青年竟然是个穷人,不过看在池晏外貌的份上,他没有嘲讽对方,而是说:“他们也就只能搬搬比较轻的货物,没什么用处,您不如考虑一下精灵?”池晏摆摆手:“我家里有精灵,不需要再多几个了。”达伦:“那您就自己挑选吧,挑好了让我的仆人把那些奴隶绑好了给您送过去,他们多数时候都听话,不过有时候,他们会忘了自己是奴隶,麻烦得很。”两人又寒暄了几句,池晏才走向庄园中间的草坪上。
矮人们没有片瓦藏身,他们有些站在树下,有些跪在草地上,这些奴隶面黄肌瘦,一看就知道常见吃不饱肚子,脸颊凹陷,很多一看就知道生了病,眼神无光,嘴唇干裂泛白。
克莱斯特走在池晏的身边,池晏环视一圈,轻声叹息:“他们可真惨。”克莱斯特:“没有你,庄园里的那些奴隶,比他们更惨。”是啊,在这里,奴隶们还有些许希望,比如有一个不错的主人把他们买回去,不虐待他们,干活就能有饭吃,吃不饱也能活着。
而曾经庄园里的那些奴隶,一到冬天,就很可能因为食物短缺而被赶到树林里,让他们自生自灭。
池晏看到一个站在树边的地精正在看他。
奴隶们都知道这是来挑选他们的客人,都低着头,唯独那个地精目不斜视的看着他。
池晏以为自己看到了第二个大河。
于是他朝着对方走了过去。
只可惜那个地精没有大河的胆子,他一看到池晏朝自己走来,就连忙跪倒在地上,额头抵着草地,再不敢抬头。
池晏居高临下的看着他,语气温和地问:“你愿不愿意跟我走?”池晏用最朴实无华的话勾引着对方:“跟我走,你就能吃饱饭,有衣服穿,冬天不会被饿死。”“你跟不跟我走?”地精的肩膀不停抖动,他很害怕。
但是在这害怕中,又有一点难以言喻地激动。
地精抬起头,池晏看到了一张稚嫩的脸。
地精还是个少年,没有变声,他用雌雄莫辨的嗓音说:“大人,我跟您走。”第107章大河趴在戈尔的背上,他已经习惯了颠簸,寒风从他耳边凛冽的刮过,差点让他觉得自己耳朵都要掉了,他只能低下头,把脑袋埋进戈尔厚实的皮毛里。
戈尔的皮毛很软,也很温暖,大河尽全力把自己紧紧蜷缩起来,双手还抓着戈尔的长毛。
他们赶了几天路,要不是还得吃喝拉撒,夜里要休息,估计能把行程时间再缩短一半。
跟大河一起过来的地精都是大河亲自挑选的,都是地精里身体最强壮的人,他们来的半点都不勉强,一听见领主大人需要他们,他们连东西都不收拾,就直接跟大河出了城——除了看到魔族变身的时候差点被吓尿之外,其余时间都表现的很沉稳。
吃饭的时候,才有同族小声问大河:“他们……是什么?”他们跟人族不同,从小就是奴隶,触目所及只有那一方狭小天地,没有听说过什么传说,更不知道世上还有魔族这个种族。
大河吃着卡坨饼,简单地解释了一下:“他们是魔族,能变身,就跟我们会打洞一样。”同族:“这样啊。”同族们听完大河的解释,以为这个种族跟精灵一样深居简出,不过精灵是因为长得太美,他们是因为长得太丑,原本看似不同,实则非常相近。
竟然有傻乎乎的地精去跟魔族聊天,一脸同情地跟对方说:“长得丑也没什么,我们长得也丑。”魔族们不明所以,以为这群绿皮小个子吃错了什么药。
魔族从来不以长相论美丑,反正外表怎么样,在深渊之下也看不见,他们都是以实力论美丑的,谁拳头大,谁就最“美”。
大河跟戈尔以前从没有说过话,在魔族里,戈尔不算出众,他既不像牙那么强大,也不像黑那么与众不同,往魔族里一扎,没有丁点特色,不过大河跟他相处的时间长了,竟然也生出了些友谊。
“吃不吃?”戈尔赶路的时候顺便打了只野鸡,去毛扒皮以后,趁着休息的时候烤来吃,他还往上面撒了一点盐,也算有滋有味了。
大河结果一个鸡腿,道了声谢。
然后两人迅速地把这只没几两肉的鸡给消灭干净了。
大河跟黑关系不错,逐渐就失去了对魔族的恐惧之心,他有些好奇地问:“你赶路的时候还能打猎?”戈尔耐心地解释:“我跑得太快,它正好撞到我腿上,我就把它抓住了。”赶路是得好好赶路的,但不长眼睛的猎物撞到他身上,他也不会放过。
大河:“大人有告诉你让我们过去干什么吗?”大河是见过世面的地精,不仅身体接受了历练,脑子也一样,他觉得这一定不是什么轻巧的活,可哪怕再艰难,前面是刀山火海,只要领主大人让他们去,他们眼皮都不会多眨一下。
戈尔喝了口水:“那边的人不听话,跟大人对着干。”大河难得的跟卡迪有了同样的反应,他气不打一处来,恶狠狠地说:“他们凭什么不听话?大人走之前准备了那么多药丸,全都给他们,他们一点都不感恩?”大河呸了一口:“什么玩意!”但是他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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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没明白,那边的人不听话,他们过去有什么用?
不是大河自己看不起自己,而是他太清楚自己的同族们了——同族都是胸无大志,只想好好过日子,没什么野心,不如人族聪明,不如牛头人力气大,也不如矮人手巧,他们从事的工作,要么是种地,要么是砍柴烧炭。
总之都是些不太需要脑子的活。
让他们帮领主大人让斯德丁的人听话?
大河咽了口唾沫,觉得这难度不亚于用根棍子把天捅破。
戈尔揉了揉腿,他又说:“大人说斯德丁的奴隶很多,让你们过去,斯德丁的奴隶就会听话。”大河迷茫地看着戈尔,戈尔也迷茫的看着他,两个人迷茫到了一起,都指望着对方给自己答疑解惑。
赶路的这几天,大河每天都在思考,思考的头发都掉了许多根,还是没能想明白。
可能是我太蠢了。
大河只能做了一个这样的总结。
魔族们的赶路速度不容小觑,在大河觉得自己全身的骨头都要被颠散架之前,他们终于来到了斯德丁,在距离斯德丁还有一段路的地方,魔族们变回了人形,从包袱里拿出衣服穿上,然后才一行人浩浩荡荡的进了城。
按理来说,斯德丁的人并不会对地精和牛头人陌生,斯德丁这样的城市,每天都有不少奴隶在街上被驱赶着去干活,可他们对大河这样的地精很陌生。
他们穿的比平民都要好。
一身麻衣,没有一个补丁,并且跟平时能见到的奴隶不同,他们的身材一看就很结实,不像奴隶,只剩下骨头和一层皮,脸上也没肉,如果不是还有皮,那就是一具活骷髅,要是半夜看见,还以为是刚从坟地里爬出来的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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