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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重生]魅魔的庄园(完结)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蜀七
第133章奴隶主们还没有把奴隶送来,商人们倒是一起送来了礼物,给领主送礼算是一个所有人心照不宣的习俗,并且礼物全都价值不菲,商人们送礼,是希望在之后的日子里,池晏能多给他们行一些方便。
只是池晏嫌麻烦,商人不见,礼物照收。
等卡迪带人把礼物都清点好之后,他只需要看理好的礼物单就行。
“一袋红宝石?”池晏看到这一行的时候停下翻动的手,宝石这样的礼物夹杂在金银器里面十分显眼,扫一眼就会注意到。
卡迪站在池晏身后:“是个外地人,好像刚来这儿不久。”卡迪又说:“好像是个年轻的女人。”池晏:“……”那他知道是谁了。
跟他在旅馆里说过几句话的外地人,从宝石之乡的卡洛斯过来,他还以为对方已经离开斯德丁了,但池晏记得对方并不是商人,怎么会在这个时候跟着一群商人给他送礼呢?
而且想送礼进城堡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池晏也不是谁的礼都收。
礼物的进出现在都由老管家管,他老人家喜欢干这个活,手底下是流水金银财宝,他又没有自己的家,早就在心里把池晏当成自己的最亲的人了,所以池晏一点不担心老管家会中饱私囊。
池晏摸着下巴:“他给我送礼干什么?谁带的他?”卡迪低着头:“不是跟着商人送的,是阿米莉亚非要让我塞进来的。”他也是看这些宝石全被打磨的熠熠生辉,才收了下来。
不是有人送礼池晏就会收,一般都是比较热的商人去召集依附于他的小商人,再一起送礼,互相商量好送什么,不会压过大商人的风头才行,里面有一套严格的要求和标准,很少会出现中途加塞的情况。
池晏不需要细想就知道对方送礼的目的,他对卡迪说:“一袋红宝石不便宜,你让人去一趟,叫他明天下午到城堡来见我。”卡迪弯腰:“是。”池晏忽然问:“城堡里的仆人现在都怎么样?听不听话?”说起来,亚摩斯已经很久没有出现在池晏的眼前了。
卡迪脸上露出一个笑来,很有点胜利者的倨傲:“都听话。”他可是下了大力气的,之前每天那么忙,还得抽出空来跟仆人们扯皮,仆人们之间并不是铁板一块,只不过因为卡迪他们来了,所以才有了暂时的团结。
可这样的团结是不长久的,一旦生活稳定下来,没有了紧张和急迫感,他们又会记起以前的矛盾和争斗,而卡迪只需要在其中推波助澜,抓几个人和自己一起做事,得到好处的人自然就会趾高气昂,觉得自己跟其他仆人不一样了。
没得到好处的人,则会嫉妒的眼睛发红,矛盾就会越来越深,仆人们看到了萝卜,就会变成被萝卜驱使的驴。
现在卡迪已经不缺人手了,他一句话,在城堡里还是很有作用的。
不过卡迪不敢松懈——老管家经常唠叨,还说要是卡迪犯了错,他手里还有不少能用的人,就算没有,也可以让卡迪去跟多特换一换。
池晏也发现了卡迪的变化,非要说的话,就是卡迪变得更自信了。
卡迪之前把自己弄得那么严肃,未尝不是因为他没有信心,只能给自己套上一个壳子。
“那就好。”池晏站起来,他拍了拍卡迪的肩膀,“你从没让我失望过。”总来都努力板着一张脸的卡迪这次终于板不住了,他激动的脸颊通红,眼睛亮得要命。
然后他向池晏行礼,同手同脚地离开了房间,去让最近他差遣的最多的一个男仆跑一趟,通知班杰明明天过来。
得到这个任务的是个叫莱恩的小伙子,他在男仆里算是长得不错的,有一套棕发,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脸上虽然有几颗雀斑但并不丑,反而让他多了些天真少年的气质。
莱恩兴奋地直点头。
他可是好不容易混到卡迪身边的,一直都只是办一些小事,一天到晚都在城堡里打转。
好不容易能出去一趟,为领主大人办事,他差点高兴地跳起来,但他还没有完全丧失理智,莱恩抵着下头,对卡迪行了半礼,然后才说:“那我出去了。”卡迪没什么表情:“去吧。”卡迪看着莱恩迅捷的脚步,脸上露出了一个笑容。
他觉得自己就像牧羊犬,城堡里的仆人们就是羊,他驱赶着羊群,让羊群在固定的地方吃草。
只是羊不觉得自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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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羊以为自己是狐狸,拥有一颗聪明的脑袋和天生的狠毒心肠。
但他知道自己是狗。
狗是很好的动物,聪明,忠诚,护主,比羊强。
莱恩刚开始是走,然后就变成小跑,有关系好的仆人在走廊尽头拦住了他,搂着他的脖子问:“遇到了什么好事,路都不会好好走了。”莱恩小口的喘着气,一脸幸福地说:“卡迪哥哥让我去叫一个送礼的人明天过来。”拦住他的几个人神色各异,脸上的表情都不怎么好,但还是有人接话说:“你跟卡迪的关系真不错,卡迪事事都想着你,说不定你以后有机会成为大人的贴身男仆。”贴身男仆!多荣耀啊!
莱恩心里也是这么想的,他年轻,有力气,并且认为自己也很有脑子,长得又不丑,只要多为领主大人办事,多讨好卡迪,说不定卡迪一高兴,就把自己带到领主大人面前去了。
贴身男仆虽然听起来还是男仆,但实际上已经一只脚踏进贵族的圈子里了。
贵族老爷最喜欢的贴身男仆,是可以问政的!
管家打理老爷的财产,贴身男仆则负责为贵族处理一些麻烦事。
但所谓的麻烦事,全都是大事,都是各个贵族之间的事,或者是治理城邦的事。
贴身男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掌权者,在最顶层的阶层里。
莱恩小声说:“这个我不知道,我只能把能做的事做好。”男仆们嘻嘻哈哈地说了几句,等莱恩离开之后,他们才换了一张面孔。
“他那样的傻子都能当贴身男仆?那我就能当贵族老爷了。”“只是天天拍卡迪的马屁而已。”“卡迪可能是眼睛瞎了,看上莱恩。”男仆们说了几句酸话,都觉得自己才应该是成为贴身男仆的人,并且在心里恨上了莱恩。
人的感情有时候就是这么复杂,远处的人一飞冲天,他们只会觉得羡慕,可身边的人交了好运,就只剩下嫉妒。
不仅不盼着别人好,还希望别人能摔下来,摔得越惨越好。
“他要是再跑快点就好了,把腿摔断,就哪儿都去不了了。”他们都这么想,只是不会说出口。
第二天池晏就见到了班杰明,班杰明还是老样子,少女一般的脸,眉宇间还带着轻愁,并且不是热情似火的少女,他身上带着的是林妹妹的气质,但是好在还算健康,不必担心一言不合就撅过去。
班杰明全程要么看地板,要么看池晏,就是不去看站在池晏旁边的卡迪和偶尔路过的男仆。
“我……之前过来的时候,在一个山洞里住过。”班杰明似乎抓不到重点,他缓慢地讲起来,“那个时候我也不知道去哪里,带着的食物快吃光了,干净的水也要没有了,又慌又害怕。”班杰明絮絮叨叨了半天,池晏也没打断他,耐着性子听他说完,只不过池晏也没太认真听,脑子里还在想今晚要吃什么。
等班杰明终于把自己一肚子的委屈说完之后,他才终于找到了重点:“那个山洞里又一股怪味,我就带着人往里走,然后发现了这个。”班杰明从怀里掏出一个布袋子,拉开系袋的绳子以后,拿出了一块棕黄色的矿石,这矿石灰扑扑的,但并不常见,班杰明说:“我原本以为是黄宝石,但是拿到手以后才发现它有股怪味。”班杰明:“大人,如果这是一种新的宝石,一定很值钱。”班杰明看向池晏,他眼里有浓浓的期待。
他没什么可依仗的,算得上是一无所有,父母兄弟都不管他,也不要他,他没有家了,并且不知道自己该到哪里去,他是个没有归宿的人。
所以他迫切的需要给自己找到一个归宿。
池晏没什么精神,但还是很给面子——为了那一袋红宝石,这点面子还是要给的。
卡迪收到了池晏的示意,去班杰明那拿到了那块黄色的矿石,然后递到了池晏的面前。
池晏接过之后,觉得这宝石的手感不怎么样,但具体形容,他也形容不出来。
他想起班杰明说这宝石有股怪味,就把矿石递到了鼻尖。
那是一股很热悉的味道。
是硫磺的味道。
池晏的眼睛瞬间就亮了,他立刻站起来,快步走到班杰明的面前,然后一把抓住了班杰明的手,脸也凑到了班杰明面前。
“在哪儿?”班杰明已经被池晏热情的动作弄傻了:“啊?”池晏:“这东西在哪儿发现的?”班杰明咽了口唾沫,池晏离他太近了,他能闻到池晏身上的味道,能看到池晏脸上的茸毛。
他羞红了脸,小声说:“我记得地方,我画地图给你。”池晏的眼睛又亮了几度。
一个会画地图的人才!
自己肯定是天选之子!
第134章池晏不知道自己应该为发现在天然硫矿而高兴,还是应该为发现了一个会画地图的人才高兴,这个时代认字的人都少,更别提会画地图的了,地理勘测也没法依靠任何工具,只能靠绘图者的记忆力和感觉。
有些人即便会画,也画得十分不仔细,就算拿着地图也不一定能走到目的地。
池晏自己就不会画,他没画过,而且读书的时候地理学的也就那样,老师都说他能及格就谢天谢地了,池晏当时对自己也没有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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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高要求,悔不当初!
班杰明脸颊通红,小心翼翼地抬起头看了池晏一下,然后又飞快的低下去,十分娇羞。
然而此时池晏根本不在乎他娇不娇羞,这可是个人才!是人才,就不能放过。
于是池晏亲切地坐到班杰明身边,声音温柔得不像话:“你从哪儿学的画地图?”班杰明咽了口唾沫,声如蚊蝇:“小时候我父亲给我请过一位老师,他教我的。”池晏拍了拍班杰明肩膀,微笑着说:“你觉得斯德丁怎么样?”班杰明低着头说:“很好,我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城市。”每一条路都铺着石板,每天都有卫兵巡逻,人们也不会看到卫兵就躲避逃跑,工作很好找,只要愿意干活的总能找到活干,街头巷尾的窃贼都少了很多,孤儿也有地方住,有东西吃。
这一切对班杰明来说都是新奇的,这种新奇又带给他巨大的吸引力。
池晏:“你有想过在哪儿安定下来吗?你总不能一直旅行吧?”独自一人旅行还好,班杰明带着那么多女仆,还有不少宝石,旅行不被强盗抢简直就是个奇迹,他能顺利来到斯德丁也挺不可思议的。
这可能就是老天爱憨人吧?
班杰明抬起头,一脸坚定地说:“大人,我想留下来。”他从来没想过自己要做什么,他生来就似乎拥有一切,贵族的婚生子,想要什么就有什么,对于未来他也没有任何想法和规划,生活对他而言枯燥又乏味。
直到他被家人赶出来,他一开始觉得委屈,然后就是自暴自弃,他觉得自己是个怪物,活着也没有价值,要不是担心自己死了,女仆们没地方可去,他早就自我了结了。
但现在,他迫切的想要做点什么,想要证明自己的价值,所以池晏就成了他的救命稻草。
池晏当然很大方地说:“那就留下来吧,你现在住在哪里,买好房子了吗?”班杰明点点头:“买好了,买在城边。”池晏眉头微皱,摇摇头,一脸体贴地说:“住在城边不方便,找个离城堡进的房子吧,这样你进城堡找我也更方便。”班杰明期期艾艾:“城堡附近没有房子出售。”紧挨城堡的房子价格不菲,并且有价无市,没人会卖。
拿着钱都买不到。
池晏笑了笑:“我让人帮你找一套,到时候我叫男仆去找你。”班杰明抿着唇笑,笑容又腼腆又愉悦。
最后池晏还把班杰明送到走廊,目送着班杰明离开。
池晏现在不缺管理人才,老管家专门培养的就是这方面的人才,而且世界上也永远不会缺想当官的人,但却永远缺技术型人才,即便是现代社会,大部分人都说工作难找,但企业里的技术岗位却从来都在招人。
以前池晏的妈妈还担心他毕业找不到工作,一度希望他去考师范,成绩好的话毕业学校还能包分配,或者去读护理专业,医院也很缺男护士。
只是池晏一直坚持自己的选择,结果还没走进大学校园就穿了,搞得他很是遗憾,他对大学抱有很多美好的想象,高考之前所有人都在说:“坚持过这一年,美好的大学生活在等着你!”。
结果……哎……感觉那么多年白努力了。
班杰明忽然就成了池晏的“新宠”,池晏不仅给他找了房子,还让他能随时进出城堡的“特权”,一时之间班杰明门庭若市,邻居们常常带着礼物上门,还有商人过来送礼。
这是曾经的班杰明没有过的体验。
他还在当贵族少爷的时候,人们并不会对他太热情,毕竟他不是大少爷,不是未来的继承人。
班杰明的怪癖也因此传扬了出去,他不见男人,只见女人,于是上门拜访的就成了邻居的夫人们,不过班杰明也很忙,不能天天见人,他从池晏那里拿到了不少纸,每天都在画地图。
只见过羊皮纸的班杰明再次震惊了。
这些纸不如羊皮纸结实,入水就烂,一点火星就能烧着,但它多啊,并且轻,折起来放在身上也不担心被人发现。
这一定是领主大人的珍宝,不传之秘,班杰明忽然有了责任感,觉得自己不能让其他人发现这种纸,领主大人信任他,而他绝不能辜负这种信任。
只不过池晏不知道班杰明正在“帮”他隐瞒,他睡觉之前跟克莱斯特做完运动,正抱在一起说话,这是要池晏一天当中最放松的时候,克莱斯特的肌肉又软又弹,不是肥肉的软,而是另一种质感,很有韧性,池晏每到高潮的时候都会咬住克莱斯特的肩膀。
就算不干事,只是抱在一起,池晏也觉得很舒服,他喜欢把腿搭在克莱斯特的大腿上,整个人都倚过去,并且绝不担心克莱斯特会被自己压坏。
“萨克德那边还没有消息。”池晏闭着眼睛,鼻子抵在克莱斯特的胸肌上,他鼻尖全是克莱斯特的味道,好闻的肉体的味道。
池晏嘟囔着说:“毕竟有难度,估计还要等一段时间才能看到三轮车和自行车了。”有翅膀的克莱斯特对车没兴趣——有车也没他飞得快,但还是认真听池晏说话。
池晏:“路也铺完了,感觉没什么事干了。”但没事也要给自己找事,人是不能停下来的,一停下就会松懈,有了惰性就会变成废人。
池晏的脸颊在克莱斯特的胸上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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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蹭,他说:“既然没事,就开始规范商业街吧。”反正这座城市也不适合建工厂,更不适合全民种地,既然如此,就在这座城最有优势的地方使劲。
斯德丁没有商业街,准确的说,所有城市都没有。
很多城市连商铺都没有,要买东西只能等着集市开市,城里的房子也多是平房,商铺也一样,乍一看跟普通的住宅没区别,只是门一直开着而已。
克莱斯特对这些没兴趣,但池晏跟管家他们商量的时候,克莱斯特也会陪在池晏身边,一边看书一边听。
“可是城里已经没有空的街道了。”老管家很忧愁。
现在城里人口暴涨,不是因为人们很能生,而是因为很多人都把亲戚接了过来,一个带一个,只能是能顺利到达的,都留在了斯德丁,只有人来,没有人走,有钱的直接买房子,不怎么有钱的租房子,实在没钱的就住在亲戚家里,每个月给亲戚寄住的费用。
卡迪倒是说:“可以在城边建。”老管家:“这就等于扩张城市了,是需要给圣院和王室汇报的,只有拿到许可才能……”老管家忽然不说话了,他意识到现在已经不是前几年了,圣院今年甚至没有派人过来收税——是忘了,还是已经抽不出人手了?
斯德丁距离圣城不近,哪怕是身体最好的骑士,日夜兼程的骑马,也需要接近两个多的时间才能到,坐马车去的话,慢吞吞的摇,晚上再找个安全的地方睡觉,怎么也要四个多月。
老管家忽然说:“建吧。”他笑着说:“这几年圣院应该不会管我们。”池晏点点头,他也是这么想的,圣院和王室谁输谁赢他不知道,但有一件事很明显,那就是在圣院和王室分出胜负之前,他们对于其它地区的统治力都会下降。
他们必须用全部的精力去对付对方,没有太多人手和精力限制贵族和领主们。
甚至……他们可能还需要拉拢大城领主。
“这个城确实有点小。”池晏想了想,“既然要建商业街,那就做好规划,把其它的也一起建了吧,免得之后麻烦。”老管家和卡迪都一脸迷茫的看着池晏——斯德丁还小吗?!
斯德丁现在至少有六七千人了!这个人数哪怕放在圣城周围,都能算是首屈一指的大城!
只有公爵才能治理这样的大城。
可池晏竟然还嫌小……老管家低着头问:“大人,您觉得斯德丁有多少人才合适?”池晏想了想,一个城市,最少也要比对着现代的镇,总不能跟村比人口。
至于县……想都不敢想。
估计圣城的人口都没有一个县多。
而一个镇,省会级下的镇人口能有几十万,普通镇人口十万左右,人数少的几万几千。
池晏不跟多得比,比也比不过,也不想跟最少的比,于是他拿出中间的数据,对老管家和卡迪说:“十万左右吧?六七万也行。”老管家和卡迪互相看了一眼。
圣城的人口在三万,如果把一些躲在阴沟里的人算上,满打满算五万左右。
领主大人……这是想建立另一个圣城?
他想当国王?!
第135章一览无余的平原上,有一行人正搀扶着行走,他们穿着破旧的麻衣,一身尘土,鞋早就磨破了,脚上和腿上都是草叶刮出来的细密伤口,有些已经愈合,有些正渗着血珠,血珠欲落不落。
热风吹在他们脸上,每个人都形容枯槁,全身上下瘦的只剩一把骨头。
他们不知道自己走了多久,已然麻木了,机械的迈步向前,却不敢停下来,停下来就走不动了,绷紧的弦松了,人就废了。
领头的男人腿一软,跌了一跤,他趴在地上,恍惚又迷茫,他已经不觉得累了,也不觉得疼,但是他不想起来,就想这么一直躺下去。
身后的人陆续超过了他,没人回头看他一眼,只有一个大头娃娃站在男人旁边,等着他站起来,娃娃的脖子很细,身体很瘦,挺着个跟脑袋一样大的肚子,他没什么力气地说:“爸爸,快起来吧,要跟不上了。”男人那一瞬间想对孩子说:“你走吧,你跟着他们,爸爸过会儿再跟上去。”但是他没有说出口,他只是摇摇晃晃地站起来,父子俩一高一矮,继续往前走。
有时候会有微风吹过,风吹过的时候,是最幸福的时候,男人会停下脚步,静静的感受风抚过身体的感觉。
在他还没有开始逃亡之前,他从没发现原来风也是对人的恩赐。
夜里,他们聚在一起休息,食物已经吃光了,男人只能跟其他人一起挖草根,这些草根并不好吃,又苦又涩,但能填饱肚子,不会吐出来,也不会拉肚子。
好在有人带了火种,如果把草根埋进火堆里,等刨出来以后吃,那股苦涩味道会少很多。
但依旧不好吃。
可也没人嫌弃。
他们没有目的地,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所有人围在火堆边,等着草根闷好,一群活人聚集在一起,却死气沉沉。
星光灿烂,却没一个人可以欣赏。
男人把自己面前火堆里的草根用木棍扒拉出来,让孩子先吃,男孩也不嫌烫,很快就把嘴巴塞满了,然后用手捂着嘴慢慢咀嚼,如果还在家里,男人一定会骂孩子,但




[穿越重生]魅魔的庄园(完结) 分卷阅读379
现在他却一个字都没有说。
吃过东西之后,人们开始找睡觉的地方,无外乎就是找棵树,然后靠着树干睡,但又不能离火堆太远,否则夜里会被野兽咬死。
路上已经有不少人葬身野兽肚子,只是没人有精力为他们哀悼,那些零散的内脏和骨头,也不会有人帮他们收拾以后埋进土里。
埋进去也会被野兽刨出来,没必要。
男人甚至看到过有人会捡那些零散的肉和内脏,夜里背着人偷偷吃,甚至不敢烤热,毕竟肉香味能让所有陷入沉睡的人清醒。
孩子缩进的男人的怀里,他有气无力地问:“爸爸,还要多久才到啊?”男人拍了拍孩子的背:“马上就到了,明天就到。”这话他每晚都会说一遍。
但他们都不知道他们要“到”哪里去。
等第二天天亮,他们又要继续往前走,直直的往前走。
唯一幸运的事是,没有强盗来抢他们,可能强盗都觉得抢他们这群人是白费力气。
天亮时赶路,天黑时休息,他们也不知道自己究竟走了多久。
等他们终于看到城市,已经麻木的人群没有半点欣喜。
他们途径过很多城市,那些城市并不会对他们这些逃难的穷人敞开怀抱,只会驱赶他们,像驱赶羊群一般,让他们换个地方吃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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