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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龙欲火焚身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未知
那小乞丐见他们答应了,喜极而泣,拭一下眼睛,高兴道:“我没有名字,别人都叫我丫头。以后我一定会好好陪少爷读书的。”
凌云和平婆婆都吃了一惊,他们见小乞丐脏兮兮的,晚上也瞧不清他的模样,直以为她是个男孩儿。
凌云对她说:“你是女孩子?真是想不到,要不我帮你取个名儿吧!”
小乞丐连连点头,亮晶晶的双眼期待的看着凌云,似乎希望凌云为她取一个好名儿。凌云想了一下,反而不知道怎么办了,突然想起今夜是元宵佳节,而且有一名句“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于是对她说:“你以后就叫千寻好不好。”
那小女孩似乎在品味着自己的新名儿,旁边的平婆婆却说:“小少爷,这个名儿不错。千寻,很是适合这个孩子的身份和来历,千寻的意思在众多的人群中寻找到的,而且也与我们相遇的情景相符。”那小孩子听平婆婆如此说,也觉得不错,以后就叫千寻了。
当下,凌云也不逛了,和平婆婆带着新收的侍女直回曼陀山庄。到得庄上,平婆婆带着千寻去洗澡,而凌云则去说王语嫣说了事情的经过,王语嫣也是善良之人,听凌云说千寻身世可怜,值得帮助。不但不怪凌云,反而很高兴凌云拥有如此善良之心。再说了,凌云渐渐长大,自己也不好一直照顾他的起居,确实需要一个侍女帮忙,于是也就同意了。
千寻洗漱完毕出来见王语嫣母子的时候,母子都呆了,凌云想不到刚才还脏兮兮的小丫头居然长得如此清秀,红通通的小脸很是可爱,那双灵活的双眼更让千灵充满了灵气。
王语嫣是想不到凌云出去逛了一会,就找到如此漂亮的小美人儿,白了凌云一眼,似乎在说凌云的眼光毒辣,她走过去牵着千寻的手,和声道:“你就是千寻啊!真是漂亮。以后就麻烦你照顾我的云儿了。”
千寻见他们母子直直看着自己,手足无措。一路上她就听凌云说夫人很善良,她却想不到夫人长得如此漂亮,低下头,轻轻地说道:“夫人才漂亮呢,千寻和夫人相比真的成丑丫头了。以后千寻会很好服侍少爷的。”
凌云看着坐立不安的千寻笑道:“千寻,不要那么拘束,这里没有人会吃了你的,刚刚听你说话时的言辞语气得体大方,足见你是一位聪明的姑娘,我书房里有所多书,你可以自己看,有什么不懂的地方可以问我,我可是这里独一无二的小才子哦?”
千寻听后“呵呵”一笑,红着脸娇羞道:“是千寻的不是了,奴婢相信,除了我爹爹就少爷你和夫人对我最好了,千寻将来一定会好好的报答少爷和夫人的,即使是做牛做马,也心肝情愿。”
王语嫣见她果如凌云所言,小小年纪却如此乖巧,心中极为喜欢。她只有凌云一个孩子,心下颇为遗憾,见千灵聪明漂亮,于是动了收千寻做女儿的念头。
凌云在旁边想,自己以后是要行走江湖的。娘一个人在家里肯定很难过,而这千寻看起来不错,不如让娘收她做女儿得了。母子俩的目的不同,但是想法都是一样,于是凌云把心中的想法说出来,王语嫣心下甚喜,刚才她还担心凌云不同意呢!
王语嫣对千寻温柔地说:“千寻,你多大了?你愿意做我的女儿吗?刚才云儿都说了,我也很喜欢你。”
千寻患得患失的看着凌云,待见到凌云鼓励的眼神,激动的流出眼泪,泣声说:“夫人,千寻今年五岁了,千寻从来没有见过自己的娘。千寻答应,千寻愿意做夫人的女儿。”
凌云在旁边笑着说:“千寻,我比你大一岁,以后我是哥哥,你是妹妹。还有,你不能再叫夫人了,应该叫娘。记住了吗?”千寻连连点头,向王语嫣跪下连磕几个响头。
王语嫣生怕孩子受伤,连忙将她从地上抱起,温柔的责怪说:“千寻啊,你这傻孩子,头很疼吧!让娘看看。”
千寻见王语嫣温柔的样子,一下扑入王语嫣的怀中,放声大哭,似乎要把所有的委屈都哭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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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零二零章 痴芳心,幽馨何归
更新时间2008…7…4 21:24:15 字数:4196
曾经脏兮兮的小乞丐,正亭亭玉立的站在自己身前。凌云心下感叹,时光真的是最奇妙的造物主,短短十年,居然让一个人变化这么大。
十年来,千寻几乎替代了王语嫣的工作,照顾着凌云生活起居。凌云从来没有把她视成下人,只想用心去疼爱她、呵护她。
然而,千寻外柔内刚,决定的事断不会改变。凌云为此不知发火了多少次,每次千寻都是泪眼盈盈的看着他,两只大眼睛蕴着泪珠,楚楚可怜。凌云敌不住她的泪水,无数次落荒而逃。久而久之,凌云也习惯了这个一直照顾自己的妹妹。
千寻见凌云温柔的看着自己,沉默不语,俏脸一红,低垂致首,复又抬起,却见凌云眼中只有着兄长对妹妹的疼爱,芳心又暖又酸。
十年来,她在曼陀山庄生活得很愉快,不开心时有凌云为自己说故事,身体不好时有义母精心的照顾。爷爷与婆婆们亦都热心的关怀着,这样温馨的家庭气氛是十年想都不敢想的事。她时时想起那个元宵夜,不断感激上天让自己遇到了凌云。
随着年龄的增长,对诗书的理解,于是自己的名儿有了很好体悟,觉得哥哥为自己取的名儿确实应情应景应着自己的当初。是啊!自己正是在人群中不断寻找,希望遇到好心人收留,最终,她不但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还享受到浓浓亲情。
千寻也知道凌云责怪自己是因为关心,不想让自己累着,只是自己不想离开他,只有和他一起,心才有安宁、喜悦。
她习惯有凌云陪着的日子,母子三人一同住在“留芳园”,朝暮相处,感情与日俱增。平日里,和凌云一道读书学武,与以前饥寒交迫的日子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
时光的飞逝让自己感觉不到岁月的痕迹,闲暇之际与凌云在岛上四处游玩。夏天,与凌云一起在湖中游泳。因为凌云说过人多一样技能就多一次生存的机会。
千寻知道凌云是为了自己着想,所以很认真的学着。当自己来这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凌云就拉着自己和他一起学武,而自己也傻傻的学着,不知道为什么而学。然而,凌云赞赏的表情让自己清楚了学习的目的,能够让哥哥高兴就好。
哥哥说过“在这世间,实力决定一切,拥有别人无法比拟实力方能很好的生存下去。几年前,如果不是遇到爷爷,我和娘都已经消失在这个世界了,所以千寻你一定要认真的学武。即使你不在江湖上行走,但是福无双至,祸不单行,说不定哪天有人欺上门来也未可知。娘就是因为不会武功所以吃了很多苦。”
回忆往事,想着与凌云相处的点点滴滴,心下十分快活。
凌云醒悟过来,见千寻在那兀自呆呆出神,也不知道她在想些什么,于是顽皮的在她耳边吹了一口气。
千寻只觉得耳边热哄哄,吓了一跳,回过神来,见凌云的脸与自己隔不了多远,只见他一双明朗的眼睛正在看着自己,心里害羞一把将凌云推了出去。娇嗔道:“哥哥老是欺负我,看我回去不说给娘听?”说着说着,就转过身不再看凌云,而一颗少女纯洁的心却不停的跳动,烦乱不已。
凌云见她惊惶失措的样子,心下好笑,这个妹妹给自己带来了很多乐趣,如果没有她自己真是烦死了。他故作怕怕的说道:“好妹妹,好妹子,是哥哥不好,你千万不要和娘说啊!不然哥哥可倒霉了。妹妹大人有大量,就原谅这一次吧!”连连向千寻作揖陪礼。
千寻见他挤眉弄眼的滑稽样子,笑出声来,俏脸一扬,装着委屈的说:“哼!每次你都这样说的,这次我一定要娘给我作主,治一治你这个欺负人的坏哥哥。哪有你这样当哥哥的,只会欺负妹妹。”
凌云也知道她在说笑,诚惶诚恐地说:“唉呀!真是的,我又欺负妹妹了。其实哥哥欺负你是为了你好,妹妹却将哥哥好心当作驴肝肺。真是让人伤心。”
千寻顿时无语,天下间哪有如此无耻的人,欺负人反而说是为了对方好的?不一会儿,她又好奇的问道:“你欺负我,怎么是为了我好?”
凌云理直气壮的说:“当然了,千寻妹妹羞花闭月、沉鱼落雁,以后肯定要嫁人的,到时候也不知道哪个是好人哪个是坏人,所以哥哥只有当坏人来让你知道怎样防备了。”
千寻神色一黯,花容失色,眼泪流了下来,看这架势凌云真的慌了,怎么动不动就流泪了呢?好像这回没有说错话啊!连忙说道:“好妹妹,你不要哭啊!流泪多了,长大了可是很难看的。算哥哥怕你了。”见她的眼泪犹如长江滔滔不绝,心下大急,走来走去,搔首踟躇,不知该如何是好。
过了一会,见她还是那个样子。急着说:“好千寻,你说话啊!别老是哭啊!你心里不快活就骂我,只要你不哭,哥哥什么都答应你,如果哥哥做不到,就让老天五雷轰顶,不得……”
千寻本来只是故意作弄凌云,此刻居然见他发下毒誓,伸出捂住他的嘴,着急的说:“谁让你发这重的誓?你,你真是气死我了。我不许你这样说你自己。”
凌云无辜的看着她,意思是说:这还不是你出来的吗?怎么还来怪我?
见他可怜巴巴的样子,千寻笑了出来,想了一会,说道:“你刚才是不是答应我一个要求的?”
凌云急忙点头,心下暗想:只要你这个林黛玉不哭,就是让我学狗叫我都愿意。
千寻见他很怕自己后悔的架势,娇笑出声,脸带泪花,一时间如百花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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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傻傻地说:“好妹妹,你真是好看,以后不知哪个走狗屎运的人娶到你。”
千寻脸一沉,吓得凌云连忙用手捂住自己的嘴,暗骂道:又是这张破嘴,害惨我了。
这次千寻倒也没有在意,只是再次确认的问道:“你真的会答应吗?不会后悔?”
凌云心下有点慌了,怕她给自己出难题,要是她让自己去姑苏城l奔就死了,心中想着,嘴里却突然说道:“只要你不让我去l奔,什么事都答应你。”
千寻脸上一红,娇嗔着说:“你很好看吗?哪个让你去l奔了?你愿意我还不愿意呢?”似乎觉得自己说得有点暧昧,又道:“我是怕你去l奔,我这个做妹妹丢人死了。”停了一会儿,接着说:“我的要求很简单。就是,就是以后你不要把我嫁给别人。”
凌云想:原来这样,那还不简单?他生怕千寻后悔,连忙同意道:“好,我答应你,以后绝对不会让你嫁给别人,别,别人。”说着,他觉得有些不对劲了,怎么自己像是对一个女孩子表白一样,说到后面声音越来越小。心想:惨了,惨了,千寻不会喜欢上了自己吧!
千寻见他上当,喜上眉稍,笑脸盈盈的看着凌云,哪有生气的模样?凌云心惊胆颤,心想:上帝、耶稣、主啊、神啊,你救救我吧!我再也不会惹事生非了。难怪孔夫子说‘唯小人与女子难养也’,我算见识了。
千寻见与凌云交往十年,从来都是输多赢少的。此时见凌云吃瘪的样子,心下颇为得意。
自凌云相救那刻,少女的心早就深深印上凌云的影子,只是当时并不知道。此时的凌云玉树临风,照顾间神采飞扬,一袭淡蓝色的儒衫更衬出他矫健有力,俊目如电,饱含着无穷尽的智慧,似乎看穿世上一切,在山风的吹动下,衣袂飘飘,似乎要与天共比高。
随着时间的推移,早熟的少女芳心在不知不觉间已经沉沦,她今天这样着凌云就是想要从凌云口中得到一个承诺,她不敢奢望自己独自拥有凌云,只要能服侍他一辈子,就是让自己当神仙也不愿。想着想着,千寻狡黠的双眼蕴含着似水柔情,明眸含雾,透着海一样的深情。
凌云抬起头,对上千寻满溢深情的双眼,脑海轰的爆炸开来,顿时忘却身在何世,眼中、心中只有千寻那深情的双眼。
十年相处,凌云看着千寻渐渐长大,看着她从丑小丫变成金凤凰。两人朝夕相处,耳鬓厮磨,情愫早生。这十年来,千寻默默为自己付出,他都看在眼里,“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他心中何尝没有千寻,只是他怕千寻只是将自己当作哥哥,而自己也不想去伤害这可怜可爱的佳人。再加上他曾经受伤过,所以在感情方面特别谨慎。虽然王语嫣也多次暗示,只是自己并不想强迫千寻做她不愿意的事。
有时,夜深人静之际,想到千寻如此天仙玉人花落他家,想到她在别人怀中娇柔婉转的样子,自己就满怀忧伤。此刻面对千寻似海深情,凌云终于敢正视自己的心,原来自己也在不知不觉中爱上了千寻,只是自己不敢去想罢了,他真的不能容忍千寻不在身边的日子。难怪刚才千寻向他要求一个承诺时自己并没有难过,反而有几分欣喜,如此玉人,更难得的是有一颗包容、善良、纯洁的心。
想到千寻温柔体贴,斯文娴静,婷婷玉立,风姿绰约,体态幽闲,容光艳丽,举手投足间娇媚自生,星眸中常流露着痴痴柔光,有一股楚楚动人的魅力。凌云心下一紧,暗下决心,绝不能让千寻受到丝毫委屈,只要自己活着。
四目对望,忘记身在何方,眼中只有彼此。良久良久,凌云自柔情蜜意中醒来,慢慢走了过去,轻轻地将千寻拥入怀中。千寻身子一硬,随即软软靠入凌去怀中,激动的想:苍天啊,他终于知道了,他终于知道了,这个宽阔的胸怀终于肯向我张开了。
凌云深情地说:“千寻,千寻!我不会让你嫁给别人的,我不能容忍别人从我身边将你夺走。如果没有你,我的日子将会如何?我不知道,我只知道这辈子真的离不开你了。是缘份让我们在茫茫人海中相逢。那夜的相逢,那无常夜已经决定我们的命运!千寻,以后你会离开我吗?”
千寻将臻首深深埋入凌云的怀中,柔情的说:“哥哥,从见面的时候,我就知道自己离不开你了,日后与你一起的时候,我感受到了安全和依靠。随着我们长大,我越来越害怕,我好怕,真的好怕哥哥不再要我了。天可怜见,终于让哥哥你知道千寻的心了。”
凌云见她一直在发抖,紧紧的抱着她,给她坚强的信心。吻了吻千寻黑亮的发丝,深情地说:“傻瓜,怕什么?以后我会一直对你好的,以后我也知道你的心,只是不敢确定。我怕你对我只有兄妹之情而没有男女之爱,所以一直不敢奢求什么。今天你要的承诺让我看到了你的心,所以我不再担心什么。拥着你才知道你是我的,一辈子都是我的。”
千寻幸福的抬着头,灵活的媚眸没有离开过凌云明亮的双眼,似乎要将他刻在自己心里。
凌云见她柔媚的神情,心下激动,向她唇上吻去。千寻乖乖地合上双眸,嘤咛一声,婉然相就,呼吸开始变得粗重。
见她如此柔顺,凌云一股欲火腾地冲上胸膛,大手隔着衣服按住千寻的胸前蓓蕾,一阵狂捏,只觉触手绵软盈盈一握,便如小鸽般在手中一跳一跳,嘴唇贴住她湿热的双唇。千寻身子一软,只觉得全身再无丝毫力气,将一双玉臂环住凌云的脖子,深情将自己的初吻奉献给深爱的男子。
天上的雪花纷纷扬扬地飘进亭子,飘到一对玉人的衣服上,似乎精灵一般,在为凌云和千寻献上真诚的祝福。一对痴情的人儿,只觉魂飞天外,妙不可言。
良久,凌云离开千寻柔美的双唇,看着怀里人儿。她双目紧闭,长长的睫毛不住抖动,脸蛋娇艳得似要滴出水来。大口的气息带着少女的甜香喷在凌云脸上。凌云发觉手掌还放在千寻胸脯上,赶快拿开。但拿走之前还是忍不住又捏了一把,颇为恋恋不舍,然后轻轻的为千寻整理有些凌乱的衣裳。
千寻欺霜塞雪的香腮粉红恍如桃花绽放,千寻柔媚的白了他一眼,然后娇羞地微闭秀目幸福的任凌云所为,将娇躯偎入凌云怀中,只愿天长地久、永世不渝。
第零二一章 感佳意,玉女许婚
更新时间2008…7…5 12:58:01 字数:5148
拥着千寻,闻着玉人幽幽甜香,眼看着她梦幻般地娇靥,凌云心中一片宁静,想着如此天仙佳人衷情于自己,着实想不到,十年前的决定为自己的童年带来了乐趣,也为自己找到了人生中重要的伴侣,冥冥中似乎一切自有定数。
“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凌云想到充满漫情的曼陀山庄,不由感叹时光飞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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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依旧,凌云却再也不是十六年前刚刚来到这个世界时的那个惶惑小婴儿了。日日习文练武,小孩子变成了长身玉立的英俊少年。
时光,真的是一个最奇妙的魔法师。他的手指轻轻一点,小孩子不见了,多了个少侠,弱不禁风的小小躯体已蓄满力量,似乎刚刚还在骑竹马的小手转眼紧握三尺长剑,手臂一振,三尺青锋发出阵阵清吟。
而多梦的少年时代也将随之结束了,唉,流光容易把人抛,峰岚中一只苍鹰划着有力的弧线飞去,矫健的身姿慢慢变成一个小黑点,消失在远方。
太湖外,风烟滚滚,衰草凝雪。暮色苍茫笼罩远方,那里是万里江湖。不远后的一天,我将要踏入江湖,青衫磊落长剑风流,四海漫游快意恩仇。
剑饮仇人血,酒到大杯干。体会黄尘古道的风沙,沧江孤舟的寂寥,英雄结义的慷慨,剑扫江湖的豪迈。凌云心中热血,暗想:总有一天凌云的剑和他的名字将传遍大地的每一个角落,每个人提到他,眼睛里都会s出倾慕的光,互相骄傲地说在哪里哪里见过大侠--凌云,并添油加醋地吹嘘他的种种事迹,而他更将牵动无数芳心,夜夜走进江湖女儿怀春的好梦……
想到此处,凌云不禁暗骂自己无耻,怀中拥有如此红颜知己,怎么老想到江湖上的女子了,凌云啊凌云!你怎么对得起怀中玉人的满腔情意呢?而千寻此刻沉浸在无限愉悦之中,哪里想到凌云的思绪走了很远很远。
天色渐暗,暮色四合,而柳絮般的鹅毛飞雪依旧装点着美丽的曼陀山庄,此处是江南中的江南,漫天飞雪难能可贵,此情此景,让凌云心下甚为喜欢,更何况怀拥佳人,人生中还有什么比得过此情此景?
这两三年来二人一同练功,虽然有时也抱在一起,那也只是形嬉戏而已,其实并无男女之间那种拥抱的感觉。
一来凌云心有y影,无法忘记过去的背叛,对千寻虽有成人男子的侠肝义肠,却并无男人对女人的要求。二来是凌云对她的感情局限在兄妹因素。千寻是凌云在这个世界上接触最深的同龄女性,又是那么艳美绝伦的一个少女,渐渐地受她影响,十年相处已经弥补前世生活中所养成的心理缺陷。
女子较男子早熟,凌云虽然年少,却亦是千寻第一个看重的男人,她默默向他敞开心靡。但千寻毕竟在身体、心里方面已经是个地地道道的少女,而她心目中却认为凌云个少年玩伴,还没有觉醒。
千寻以为凌云青春的钟声还没有敲响,他的青春还没有到来。千寻的数次暗示都没有得到回报之后,更加坚信了此点,因此她耐心地等待着。她要等他醒来的时候把全部身心都献给他,她心下早已打定主意,不管是终生居于曼陀山庄,还是将来出了山庄到外面闯荡,她要跟他一生,永不分离。
此刻凌云的吻及温暖的怀抱,让她正体会着生命中的他做为一个男人的那种觉醒,他紧拥着她,觉得她的胸脯软软地贴在了自己的胸上,觉得她的身上散发出一种他以前从来不曾留意的气息,那气息让他心跳加快,让他觉得搂紧了她是那么幸福,全身都流动着一种以前和她相抱相拥时从来没有体味过的极舒服的感觉。
凌云紧搂千寻,在她耳边轻声道:“千寻,现在我才明白我的心,我是一个男人--你的男人。以前我是那么傻,固执的以为这只是哥哥对妹妹的关怀而已,觉得能够用长剑保护你一下,为你遮风挡雨就足够了,如今方明白那些太少太少了,千寻,你恨我么?”
千寻已是流了满面的泪水,轻声道:“哥哥,我现在好幸福好幸福,我真不知道向你说什么好。我等这一天已经等了好几年了,我就好象是一个站在光明的地方看着你在黑暗之中爬行,虽然替你着急,却也只有耐心地等着,可能我今后还会等着你。但这自然和以前不同了,我已经知道你是多么爱我,你深吻我、搂紧了我的时候,我就好象是进入了天堂。哥哥,我会终生与你一起,做你的好妻子。我会用全部来爱你的。不对你保留一丝一毫,哥哥……哥哥,我好幸福……哥哥……”
凌云听着她这番语言,觉得她的话比之世界上的任何音乐都要好听。娓娓话音加上她女性十足的躯身和幸福所带来的微微的颤抖,好似把他融化了,让他走到了他梦想中的天堂,比天堂还要美的所在。
佳人娇柔的神情、足以让钢铁化为绕指柔的蜜语让凌云心下感动,将她头捧起,四目对望,他郑重地对千寻承诺说:“我的傻千寻,此生哥哥都会珍爱你!让你没有受到远离委屈、伤痛……”
“我相信,只是哥哥太优秀了,要是行走江湖,肯定会有很多红颜知己,千寻不管将来哥哥有多少佳人,千寻只要在哥哥的心里拥一席之地,就已足够。如果没有了哥哥,千寻唯死而已。”她在凌云怀中找了一个舒服的地方,微闭秀目,长长的睫手在颤动着,担忧的诉说着心事。
凌云他知道自己此生已经放不下怀中痴情的人儿,见到千寻楚楚风姿,疼爱而无奈的说:“千寻啊,为何你一直如此没有信心?难道你不知道自己有多美?多善良?真是疼煞哥哥了,哥哥答应你,此生定不负千寻意。天下女子虽众,却怎敌得千寻似水柔情?”
千寻听凌云如此说,顿时放心,从凌云怀中站起,望着红艳艳的寒梅,欢欣无限,多年宿愿得偿,而爱郎如此温柔,自己还担心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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